公司反舞弊工作条例
反舞弊与举报机制管理条例

反舞弊与举报机制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舞弊,加强DXC(以下简称“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降低公司风险,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和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上市公司法律、法规、证券交易市场和监管机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主要明确了反舞弊工作的宗旨、舞弊的概念及形式;反舞弊的责任归属;舞弊的预防和控制;舞弊案件的举报、调查和报告;反舞弊工作常设机构及职能;反舞弊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舞弊的补救措施和处罚;适用范围。
第三条反舞弊工作的宗旨是规范本公司董事、高、中级管理层职员和普通员工的职业行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业规范和准则、职业道德及公司规章制度,树立廉洁从业和勤勉敬业的良好风气,防止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第二章舞弊的概念及形式第四条本条例所称舞弊,是指公司内、外人员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损害正当的公司经济利益的行为;或谋取不当的公司经济利益,同时可能为个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五条损害公司正当经济利益的舞弊,是指公司内、外人员为谋取自身利益,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使公司正当经济利益、股东正当经济利益遭受损害的不正当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此类舞弊行为;(一)收受贿赂或回扣;(二)将正常情况下可以使组织获利的交易事项转移给他人;(三)非法使用公司资产,贪污、挪用、盗窃公司资财;(四)使公司为虚假的交易事项支付款项;(五)故意隐瞒、错报交易事项;(六)伪造、变造会计记录或凭证;(七) 泄露公司的商业或技术秘密;(八)其他损害公司经济利益的舞弊行为。
第六条谋取不当的公司经济利益的舞弊,是指组织内部人员为使公司获得不当经济利益而其自身也可能获得相关利益,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损害国家、其他组织、个人或股东利益的不正当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此类舞弊;(一)为不适当的目的而支出,如支付贿赂或回扣;(二)出售不存在或不真实的资产;(三)故意错报交易事项、记录虚假的交易事项,包括虚增收入和低估负债,出具错误的财务报告,从而使财务报表阅读或使用者误解而作出不适当的投融资决策;(四)隐瞒或删除应对外披露的重要信息;(五)从事违法违规的经济活动;(六)伪造、变造会计记录或凭证;(七)偷逃税款;(八)其他谋取组织不当经济利益的舞弊行为。
企业内部舞弊预防管理制度模版

企业内部舞弊预防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内部舞弊预防管理,维护企业的良好形象和经济利益,保障员工的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和管理人员。
第三条企业内部舞弊预防管理原则:(一)依法合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坚决打击和预防舞弊行为;(二)全员参与:每一位员工都有责任和义务参与舞弊预防工作,共同维护企业的利益;(三)公正公平:确保对舞弊行为的处理公正公平,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四)科学高效:通过科学和高效的内部管理机制,有效预防舞弊行为的发生。
第二章定义第四条本制度中的舞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一)贪污受贿;(二)挪用公款;(三)侵占企业财产;(四)虚报冒领;(五)偷盗、侵占企业资料或财物;(六)其他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第五条本制度中的企业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企业资金;(二)企业资产;(三)企业经营信息;(四)企业商业机密;(五)其他属于企业财产的内容。
第六条本制度中的管理人员,指企业中具有管理职责和权力的各级领导和部门负责人。
第三章舞弊预防机制第七条设立舞弊预防机构,由专门人员组成,并要求其独立工作。
第八条舞弊预防机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制定舞弊预防工作计划,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二)负责舞弊预防培训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三)接收并处理舞弊举报,对举报人提供保护;(四)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舞弊行为。
第九条舞弊预防机构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制定并完善内部舞弊预防管理制度,确保其适用性和有效性。
第十条针对不同岗位和职责的员工,应当制定相应的舞弊预防培训计划,并定期进行培训。
第十一条定期进行内部舞弊风险评估,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预防和控制。
第十二条建立舞弊举报制度,鼓励员工主动举报舞弊行为,并提供保护措施,对举报属实的,予以奖励。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流向的合规和可追溯。
第十四条举办企业内部会计培训,提高员工会计基础知识和风险意识。
企业内部舞弊预防管理制度模版

企业内部舞弊预防管理制度模版一、引言企业内部舞弊是指企业员工在进行工作过程中,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个人利益或者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行为。
为了防止和打击企业内部舞弊,维护企业的健康发展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本《企业内部舞弊预防管理制度》。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建立一个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预防企业内部舞弊现象的发生,保护企业利益,提高经营效率和员工的职业道德水平。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管理人员以及外部合作伙伴。
四、基本原则1. 诚信原则:员工应当遵守诚信原则,不得从事舞弊行为。
2. 公平原则:公司要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
3. 公开原则:公司要对内部舞弊预防管理制度进行公开宣传,让员工深刻了解相关规定和制度。
五、内控管理1. 设定严格的权责分离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2. 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流向的透明可追溯。
3. 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发现和预防财务舞弊行为。
4. 加强对企业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六、人员管理1. 建立健全的招聘程序,确保员工的背景和能力符合要求。
2. 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
3. 定期对员工进行绩效评估,对表现优异和落后的员工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4. 建立举报制度,鼓励员工发现和举报内部舞弊行为。
七、业务管理1. 建立健全的采购审批流程,防止以虚假或不正当手段获取个人利益。
2. 加强对合作伙伴的管理,加强合作伙伴的尽职调查,确保合作伙伴的合法合规。
3. 加强对内部技术和商业机密的保护,确保公司核心竞争力不受损害。
4. 建立完善的销售管理制度,防止销售人员以欺诈手段获取个人利益。
八、监督与处罚1. 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内部舞弊行为的监测和预防。
2. 发现内部舞弊行为,公司将根据情况进行严肃处理,包括纪律处分、法律追究等。
九、奖励措施1. 公司将建立奖励制度,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内部舞弊预防工作。
反舞弊制度

反舞弊(反渎职)实施条例反舞弊机制建设坚持“惩防并举、重在预防”的原则,切实维护公司利益,改善公司内控实施环境,更有效地指导、推进公司制度建设,以促进企业文化建设。
本条例将明确公司内部各类舞弊行为的范围,明确反舞弊工作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有关机构在反舞弊工作中的职责权限,条例涉及舞弊案件的举报、调查、处理、报告和补救程序。
第一章反舞弊原则第一条:惩防并举反舞弊机制建设坚持“事前预防”和“事后惩罚”并举的原则,做到“事前有告知,事中有制度,事后有检查”,以机制建设来引导员工行为,尽量减少舞弊(或渎职)行为的发生。
第二条:重在预防全面、有效的制度建设能有效预防、减少舞弊行为的产生,促进企业文化建设。
反舞弊的基本原则和机制建设将体现在以下重要制度建设中:内控制度实施和完善、教育培训、轮岗制度及实施、人员筛选、关键员工招聘背景调查、岗位设计不相容性贯彻、厂商交往行为规范、供应厂商须知、成立举报中心、文件档案的管理以及各部门其他各项重要管理制度中。
第二章反舞弊监督手段第三条:反舞弊(渎职)的监督手段包括:举报、审计、外部和内部调查、舞弊行为的处理、补救。
监督过程要坚持“调查中立性和利益回避原则”。
第四条:建立、完善举报投诉制度,设置举报专线、建立举报人奖励、保护制度,明确举报投诉处理程序、办理时限和办结要求,确保举报、投诉成为企业有效掌握信息的重要途径。
第五条:由公司法律事务部、行政人事部等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机构,通过对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审计,对外部供应商或内部人员进行专项调查,对照各项规章制度,以此发现舞弊(或渎职)行为。
第三章舞弊(渎职)行为特征舞弊(渎职)行为基本特征包括:违规、为私人或他人图利,主体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部门。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第六条:未经授权或者超越权限范围干涉、影响他人工作,或采取其他不道德方式侵占、挪用企业资产,导致公司利益受损,牟取不当利益的行为(越权处理)。
公司反舞弊管理办法【最新版】

公司反舞弊管理办法(经公司2020年10月30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防治舞弊,降低公司风险,规范经营行为,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和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反舞弊工作的宗旨是规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所有员工的职业行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业规范和准则、职业道德及公司规章制度,树立廉洁和勤勉敬业的良好风气,防止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反舞弊管理活动。
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可参考本办法制订其具体的反舞弊办法。
第二章舞弊的概念及形式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舞弊,是指公司内、外人员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损害公司正当经济利益的行为;或谋取不当的公司经济利益,同时可能为个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五条损害公司正当经济利益的舞弊,是指公司内、外人员为谋取自身利益,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使公司正当经济利益、股东正当经济利益遭受损害的不正当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此类舞弊行为:(一)收受贿赂或回扣;(二)将正常情况下可以使组织获利的交易事项转移给他人;(三)非法使用公司资产,贪污、挪用、盗窃公司资财;(四)虚构业务、记录虚假的交易或事项,使公司为该交易事项支付款项;(五)故意隐瞒、错报交易事项;(六)泄露公司的商业或技术秘密;(七)其他损害公司经济利益的舞弊行为。
第六条谋取不当的公司经济利益的舞弊,是指公司内部人员为使公司获得不当经济利益而其自身也可能获得相关利益,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损害国家、其他组织、个人或股东利益的不正当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此类舞弊:(一)为不适当的目的而支出,如支付贿赂或回扣;(二)出售不存在或不真实的资产;(三)从事违法违规的经济活动;(四)偷逃税款;(五)其他谋取组织不当经济利益的舞弊行为。
公司规章制度对舞弊处理

公司规章制度对舞弊处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秩序,特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规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增强诚信意识,维护公司的良好声誉。
第三条公司禁止任何形式的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必须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第四条公司对于任何有违职业道德、实施欺诈与舞弊行为的员工均会严肃处理,做到依法公正、严明执行。
第五条公司对于所有的舞弊行为都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舞弊现象,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舞弊行为的定义第六条舞弊行为是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以违法违规的手段,获取个人利益或使他人受到损害的行为。
第七条舞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1. 假冒行为:员工伪造资料、签名、印章或者其他文件,冒充他人进行欺骗行为;2. 贿赂行为:员工向他人行贿、受贿、受礼,以获取不正当的利益;3. 虚报行为:员工虚构业绩、虚报成绩,误导公司或者公众,谋取私利;4. 滥用职权:员工滥用职权,违规操控相关业务,使公司遭受损失;5. 授受贿赂:员工在公司的业务往来中,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或者向他人行贿;6. 盗窃行为:员工盗窃公司资产、商业机密等;7. 违法违规行为: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八条对于上述舞弊行为,公司必须严格打击,一经核实,必须依法处理,绝不姑息。
第三章舞弊行为的处理程序第九条对于发现的舞弊行为,公司将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处理:一、内部举报1. 如员工发现有同事或上级存在舞弊行为,应当通过公司内部举报渠道,向公司组织纪律检查部门进行举报;2. 公司将对举报内容进行核实,必要时还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调查;3. 对于属实的举报,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同时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二、调查核实1. 公司将组织专业人员对涉嫌舞弊的员工进行调查核实,收集证据;2. 在调查过程中,被调查人有权提供证据及申辩;3. 调查组将对调查结果进行总结,形成调查报告。
三、处理决定1. 根据调查结果及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将对舞弊行为进行处理决定;2. 对于属实的舞弊行为,公司可能采取停职、解除劳动合同、追究法律责任等处理措施;3. 处理决定必须由公司董事会或者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通知相关部门执行。
公司反舞弊规章制度模板

公司反舞弊规章制度模板
《公司反舞弊规章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为了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反舞弊规章制度。
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临时工等。
第二条定义
1. 反舞弊:指公司员工利用职务之便,以非法手段牟取私利,损害公司及他人利益的行为。
2. 反舞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受贿、行贿、滥用职权、私刻公章、徇私舞弊等行为。
第三条权利义务
1. 公司员工有义务遵守公司反舞弊规章制度,不得从事任何违反该规定的行为。
2. 公司有权对违反反舞弊规章制度的员工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责令停职、开除等。
第四条举报机制
1. 公司建立了反舞弊举报制度,任何发现公司内部存在违规行
为的员工都可以进行举报,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将得到保护。
2. 公司将对接收到的举报进行调查核实,并对属实的举报进行严肃处理。
第五条防范措施
1. 公司将对相关职务的员工进行反舞弊意识培训,提高员工对于反舞弊问题的认识和防范能力。
2. 公司将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对公司内部存在的潜在风险进行排查和整改。
第六条责任追究
1. 对于发生的反舞弊行为,公司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包括向相关部门通报、依法追诉等。
2. 公司将对于参与举报,揭露线索的员工进行奖励和保护。
第七条附则
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公司反舞弊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以上为《公司反舞弊规章制度》的内容,希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和发展。
公司反舞弊规章制度模板

公司反舞弊规章制度模板一、背景介绍为了保护公司的利益,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以及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公司特制定了本《公司反舞弊规章制度》。
本制度是指导公司所有员工识别、预防、防范和打击各类舞弊行为的基础文件,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定义舞弊行为在本制度中,舞弊行为定义为故意通过欺骗、虚假陈述、滥用职权、存款侵占、假报账、行贿受贿、利益输送等非法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公司利益以及损害员工利益的行为。
三、反舞弊的原则1.遵守法律法规:公司反舞弊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的正常经济秩序。
2.公正公平:反舞弊活动必须公正公平,对于发现的每一个舞弊行为都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不偏袒任何一方。
3.保护举报人权益:公司对于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不泄露其身份,保护其合法权益。
4.打击舞弊行为:对于确凿的舞弊行为,公司将依法机关进行报案并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四、反舞弊责任1.公司领导层:公司领导层要积极倡导反舞弊工作,确保反舞弊制度的有效执行,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2.员工:每位员工都有责任参与反舞弊工作,对于发现的舞弊行为应当及时举报,并配合公司的调查工作。
3.反舞弊审核部门:公司设立反舞弊审核部门,负责审核、调查、处置反舞弊事宜,并及时向公司领导层汇报。
五、反舞弊报告和调查程序1.舞弊举报:任何员工在发现舞弊行为时,应立即向反舞弊审核部门进行举报。
举报可以采取口头、书面或电子邮件等形式。
2.舞弊调查:反舞弊审核部门收到举报后,将组织调查小组进行调查。
调查小组将依法依规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听取当事人陈述,进行交叉核实等。
3.舞弊处置:调查小组根据调查结果,拟定处置方案,并报送公司领导层审批。
公司领导层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并向有关方面通报处理结果。
六、奖励与惩罚1.奖励:公司将对于提供有效舞弊线索的举报人进行奖励,并予以保密。
奖励按照公司相应规定执行。
2.惩罚:对于确凿的舞弊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停职、降职、解聘,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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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反舞弊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降低公司风险,防治舞弊,根据上市公司的法律法规、证券交易市场和监管机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将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反舞弊工作的宗旨是规范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所有员工的职业行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及公司规章制度,树立廉洁从业和勤勉敬业的良好风气,防止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本集团公司及所有附属公司。
第二章舞弊的概念及形式第四条本条例所称舞弊,是指公司内、外人员采用各种违法、违规手段,为本人、其他个人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公司正当经济利益的行为;或谋取不当的公司经济利益,同时可能为本人、其他个人或单位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损害公司正当经济利益,是指公司内、外人员采用各种违法、违规手段使公司、股东正当经济利益遭受损害。
谋取不当的公司经济利益,是指公司内部人员为使公司获得不当经济利益而其自身可能获得相关利益,采用各种违法、违规手段,损害国家、其他组织或股东利益。
舞弊的主要形式有:(1)收受贿赂或回扣。
(2)将正常情况下可以使组织获利的交易事项转移给他人。
(3)侵占、挪用公司资产,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4)利用公司的有形和无形资产,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5)使公司为虚假的交易事项支付款项。
(6)伪造、变造会计记录或凭证,提供虚假财务报告。
(7)故意隐瞒、错报交易事项。
(8)泄露公司的商业或技术秘密。
(9)伪造、变造会计记录或凭证,偷逃税款。
(10)高级管理人员滥用职权。
(11)相关机构或人员相互串通舞弊。
(12)其他损害公司经济利益的舞弊行为。
第三章职责、机构与职任第五条公司管理层应对舞弊行为的发生承担责任,负责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包括舞弊风险评估和预防舞弊在内的反舞弊程序及控制措施,并进行自我评估。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反舞弊工作,并监督本部门员工自觉遵守公司反舞弊条例。
第七条总公司审计部为公司反舞弊工作常设机构,负责公司内部反舞弊工作的检查和审核。
第八条审计部的反舞弊工作职责有:(1)负责公司反舞弊工作中的跨部门、公司范围内的反舞弊补充性工作,包括协助公司管理层牵头组织各部门进行年度舞弊风险评估工作。
(2)受理舞弊举报并进行举报登记、组织舞弊案件的调查、出具处理意见及向管理层和审核委员会、监事会报告等事项。
(3)接受审核委员会、董事会就反舞弊工作计划开展的工作指导。
(4)进行反舞弊工作的独立评估,协助开展反舞弊宣传活动。
(5)审核及评估反舞弊控制机制的建立和实施。
(6)审计部应建立规范的工作流程、书面程序及制度,以保证审计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合理性。
(7)审计部人员应当自觉提高反舞弊的意识和反舞弊技术水平,保持应有的职业道德,积极要求并主动接受有关上市证券交易场所和监管机构反舞弊法律法规、行业准则、知识技能的培训,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发展状况及计划、会计政策和其他有关规章制度。
(8)审计部应保持与外部审计机构的联系和交流,开展协调工作,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第四章舞弊的预防和控制第九条公司管理层的反舞弊工作主要包括:倡导诚信正直的企业文化,营造反舞弊的企业文化环境;评估舞弊风险并建立具体的控制程序和机制以降低舞弊发生的机会;建立反舞弊工作常设机构,负责舞弊举报的接受、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接受来自审核委员会、董事会的监督。
第十条倡导诚信正直的企业文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多种方式。
(1)最高管理层坚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手册。
(2)公司的反舞弊政策和程序及有关措施应在公司内部以多种形式(通过员工手册、公司规章制度发布、宣传或局域网公布等方式)进行有效宣传或培训,确保员工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的培训,使其明白行为准则涉及的概念;帮助员工识别合法与违法、诚信道德与非诚信道德的行为。
所有员工都必须清楚公司对防止舞弊行为的严肃态度和员工自己在反舞弊方面的责任,从而自觉提高反舞弊知识水平和技能。
(3)对新员工要进行反舞弊培训和法律法规及诚信道德教育。
(4)鼓励员工在公司日常工作和交往中遵纪守法,帮助员工正确处理工作中发生的利益冲突,拒绝不正当利益诱惑;将公司倡导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的信息以适当形式告知与公司直接或间接发生关系的社会各方。
(5)对于不道德行为和非诚信行为,可以通过举报渠道进行实名和匿名举报。
公司应制定并实施行之有效的教育和处罚政策。
第十一条评估舞弊风险并建立具体的控制机制,以减少舞弊行为的发生。
(1)管理层每年年初进行企业风险评估时,将舞弊风险评估纳入其中。
(2)管理层要在公司层面、业务部门层面和主要账户层面进行舞弊风险识别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舞弊风险的重要性和可能性。
(3)管理层对虚假财务报告、公司资产的盗用和未授权或不恰当的收入或支出以及高层管理人员进行舞弊风险的评估。
(4)公司对准备聘用或晋升到重要岗位的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如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犯罪记录等。
背景调查过程应有正式的文字记录并保存在档案中。
(5)管理层对舞弊的持续监督应纳入日常控制活动中,包括日常的管理和监督活动。
第五章舞弊案件的举报、调查、报告第十二条审计部设立舞弊案件举报热线电话、电子邮箱、举报箱等,接受各级员工和与公司有经济关系的各方实名或匿名投诉或举报。
第十三条涉及一般员工的可疑的、被控但未经证实的举报,应视其轻重缓急,会同公司法律、人力资源等部门人员共同进行评估并作出是否调查的决定。
第十四条举报涉及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时,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批准后,可以由公司反舞弊工作常设机构人员和相关部门管理人员共同组成特别调查小组进行联合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外部专家和审计师共同调查。
第十五条审计部对接到的举报应分类记录,按投诉和举报性质进行调查和提出反馈意见,报上一级领导批准。
形成处理意见时,应听取工会意见和建议,最后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处理意见的落实。
第十六条对公司内部控制系统和风险管理的建议与方案,可由董事会授权或聘请外部咨询公司和专家进行评估与审计。
第十七条对调查处理完毕的舞弊案件的报告材料,审计部应按归档工作的规定及时立卷归档。
对有关舞弊案件的调查结果及工作报告,要依据报告的性质按季度向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分别报告。
第六章反舞弊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第十八条公司管理层既要把反舞弊工作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一部分,也要积极支持审计部的日常工作,并从预算、人员配置、工作条件上给予充分保障。
第十九条公司董事会至少每年召开一次反舞弊情况通报会,遇有涉及公司执委会成员、总公司中心总监、子公司总经理级别人员舞弊事件,致使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舞弊事件,影响公司财务报告正常出具或发生错报等舞弊事件时,可以随时召开。
第二十条各部门负责人在反舞弊情况通报会上向董事会汇报有关本部门反舞弊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听取内控审计的有关意见及指示,对公司反舞弊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等作出评估报告,并就舞弊案件的举报接受情况、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作出报告,听取董事会的意见及指示。
第二十一条管理层每年应向审核委员会、监事会和董事会进行至少一次反舞弊工作汇报。
审计部也可以依照审核委员会和董事会的要求直接汇报工作。
针对管理层及审计部开展的工作,董事会和审核委员会应进行指导、监督。
(1)带头参与、督促管理层建立公司范围内的反舞弊文化环境;监督管理层依照公司反舞弊条例开展工作。
(2)审核管理层的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包括管理层对舞弊风险的认定和反舞弊措施的实施。
(3)审核管理层每年一次的舞弊风险评估及其工作计划和报告。
(4)审核管理层跨越控制的可能性,或者其他对财务报告过程能够施加不适当影响的行为。
(5)了解员工举报的机制,并监督其运行及其有效性。
(6)取得管理层、内部或外部审计师发现的舞弊事件的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并与外部审计师沟通公司反舞弊工作情况。
(7)查问管理层就有关已证实的或疑似的舞弊或不法行为案件的接受和复核,内容包括舞弊行为的性质、状态和最终处理情况。
(8)了解管理层对内部审计师和外部审计师提出的关于加强反舞弊控制建议的反馈。
(9)深入参与或指派相关人员参与对重大舞弊事件或有关财务人员舞弊事件的调查。
(10)审核针对舞弊风险的内部审计计划。
(11)听取审计部对公司反舞弊工作的汇报。
(12)复核管理层运用的会计准则、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3)复核管理层进行的重大非寻常交易、关联方交易。
第二十二条审核委员会和董事会进行的独立的及共同进行的有关讨论及所作指示,应留有书面记录。
管理层针对上述机构所作的询问、意见、指示的反馈意见、执行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加以记录,并妥善保管备查。
第二十三条审计部可以在公司审核委员会和董事会授权下进行独立的或与公司业务部门一起进行被举报舞弊案件的调查,也可以接受管理层委托,进行特别舞弊事件调查以及针对特别事项进行反舞弊制度及流程的专门评估。
审计部所作调查报告、处理意见、评估报告应分别上交高级管理层、董事会、审核委员会。
第七章舞弊的补救措施和处罚第二十四条公司发生舞弊案件后,在补救措施中应有评估和改进内部控制的书面报告,对违规者采取适当的措施,并将结果向内部及必要的外部第三方通报。
第二十五条所有发生舞弊行为的员工,无论是否达到刑事犯罪的程度,反舞弊工作常设机构均应建议公司管理层按人事管理制度及公司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内部经济和行政纪律处罚。
行为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