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技术文件的管理办法
技术文件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技术文件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技术文件的管理,提高文件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技术文件的利用和保密,在全公司范围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对技术文件的管理。
第三条技术文件是指公司内部产生的各类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规范、技术流程、技术标准、技术图纸、技术方案、试验报告等。
第四条技术文件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管理,建立统一的技术文件库,确保技术文件的集约化管理和存储;(二)分类管理,根据技术文件的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确保技术文件的整理和检索方便;(三)审查备案,技术文件需经过定期审查备案,确保技术文件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四)权限控制,对不同权限的人员进行技术文件的访问和使用控制,确保技术文件的保密和安全;(五)更新维护,定期对技术文件进行更新、修订和维护,确保技术文件的时效性和完整性。
第五条技术文件的管理主要包括技术文件的编制、审查备案、存储保管、查询检索、更新维护、安全保密等环节。
第二章技术文件的编制第六条技术文件的编制应根据相关规范和要求进行,确保技术文件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第七条技术文件的编制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文件名称、编制单位、编制日期、版本号等基本信息;(二)技术文件的正文,包括技术规范、流程、标准、图纸、方案等内容;(三)技术文件的附加信息,包括相关参考资料、依据文件、验收标准等。
第八条技术文件的编制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需定期进行技术文件的修订和更新。
第三章技术文件的审查备案第九条技术文件的审查备案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技术文件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第十条技术文件的审查备案主要包括对技术文件的格式、内容、逻辑等方面进行审查和评审。
第十一条技术文件需经过正式的审查备案程序,并按照审查备案流程进行。
第十二条技术文件的审查备案应建立相应的备案档案,确保技术文件的审查结果和备案记录的可查询和追溯。
第四章技术文件的存储保管第十三条技术文件的存储保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技术文件应存放在统一的技术文件库中,确保技术文件的集中管理和存储;(二)技术文件应按照文件分类进行存放,确保技术文件的整理和检索方便;(三)技术文件应采取多重备份的方式进行存储,确保技术文件的安全和可靠性。
技术文件管理制度

技术文件管理制度技术文件管理制度「篇一」为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特制订本制度。
一、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本公司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
按照分工的原则,全公司各类文件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二、公文的签收1.凡来公司公启文件(除公司领导订启的外)均由办公室登记签收。
2.公文的编号保管(1)、办公室对上级来文拆封后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并分类登记编号、保管。
(2)、公司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送交办公室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
3.公文的阅批与分转(1)、凡正式文件均需由办公室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办公室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应呈送公司领导(或分管领导)亲自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
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紧急文件要立即办。
(2)、一般文、函、电等,分别由办公室直接分转处理。
(3)、为加速文件运转,办公室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公司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业务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2天(特殊情况例外)。
4.文件的传阅与催办(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或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
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送回办公室,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2天,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
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办公室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文件阅完后,应送交办公室,切忌横传。
(4)、办公室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
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并征得办公室同意后,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周转。
技术文件管理制度「篇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各类文件、档案的规范管理,确保档案保管和使用安全,提高利用效率,更好的为公司经营管理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技术资料管理规章制度

技术资料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技术资料管理行为,提高技术资料利用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技术资料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技术资料管理工作。
第三条技术资料管理是指对技术文件、资料、资产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四条技术资料应当建立健全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管理好技术资料,确保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第二章技术资料管理的职责和权限第五条技术资料管理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建立健全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制定技术资料管理规章制度;(二)负责技术资料的归档、整理、维护和更新工作;(三)协助技术人员编制技术文件和技术资料;(四)指导和检查技术人员的技术资料管理工作。
第六条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确保技术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七条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维护技术资料的秘密性。
第八条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参加相关培训,提升自身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三章技术资料的管理要求第九条技术资料应当做到以下要求:(一)技术资料应当分类、命名规范,便于检索和利用;(二)技术资料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三)技术资料应当及时更新,保证技术文件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四)技术资料应当建立备份制度,防止技术资料丢失和损坏。
第十条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应当做到以下要求:(一)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技术资料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工作程序操作;(二)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应当做好技术资料的维护工作,及时处理技术资料的损坏和遗漏问题;(三)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技术人员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技术资料的正确使用;(四)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加技术资料管理培训,提高技术资料管理水平。
第四章技术资料管理的监督与检查第十一条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应当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和检查,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技术资料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技术资料进行审核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科研技术文件管理制度

科研技术文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科研技术文件的管理,提高科研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科研技术部门和科研项目组,包括科研报告、科研论文、科研数据、科研成果等科研技术文件的管理。
第三条科研技术文件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保密、便利的原则。
第四条科研技术文件管理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规章制度执行。
第二章科研技术文件的分类管理第五条科研技术文件根据内容和形式可分为科研报告、科研论文、科研数据、科研成果等类型,并按照重要性和保密程度分级管理。
第六条科研报告和科研论文应当按照科研项目的进展情况和研究结果进行撰写和提交,确保内容真实、可靠。
第七条科研数据应当按照规范的数据收集、整理和存储要求进行管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保密性。
第八条科研成果包括科研论文、专利、软件等,应当及时进行申报和登记,确保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科研技术文件的存储和保管第九条科研技术文件的存储和保管应当采取硬件设备和数字软件结合的方式,确保文件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条科研技术文件的存储应当分类、整理、标注,并建立备份机制,以防止文件丢失或损坏。
第十一条科研技术文件的保管应当设置权限,确保文件的保密性和可访问性。
第十二条科研技术文件的保密级别应根据法律法规和项目要求确定,严格限制文件的查阅和传播。
第四章科研技术文件的利用和交流第十三条科研技术文件的利用和交流应当依据知识产权法律法规,遵循诚信原则,合理合法地开展科研合作和交流活动。
第十四条科研技术文件的利用和交流应当依据法规和项目合作约定,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保护自身知识产权。
第十五条科研技术文件的利用和交流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和管理手册,规范管理科研合作和数据共享活动,避免信息泄露和侵权行为。
第五章科研技术文件的销毁和处理第十六条科研技术文件的销毁应当按照规定的销毁程序进行,确保文件原始内容的彻底消灭。
第十七条科研技术文件的处理应当依据项目规定和相关法规,保留必要的文件原件和备份,确保文献资料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管理制度模板模版(五篇)

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管理制度模板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的管理,提高公司技术工作的效率和质量,避免遗失、泄露和损毁等情况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的技术文件和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技术文件和资料是指公司技术工作中产生的文件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规范、设计文件、实验数据、测试报告、专利文件等。
第四条技术文件和资料的管理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保证文件和资料的安全、完整和可检索性。
第五条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的管理责任主体为技术部门和文件资料管理部门。
第六条技术文件和资料的归档应按照文件和资料的重要程度和保密级别制定相应的安全保密措施,并进行密级标记。
第七条技术文件和资料的使用应遵循合理、合法、及时和准确的原则,并经相关部门的审批和授权。
第八条离职人员应交接技术文件和资料,并签署相关保密协议。
未经许可,离职人员不得擅自复制、带走或泄漏技术文件和资料。
第九条技术文件和资料的借阅应填写借阅登记表,并经相关部门的审核和审批。
第十条技术文件和资料的销毁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并做好销毁记录和报告。
第二章技术文件和资料的分类和命名第十一条技术文件和资料应按照内容和用途进行分类,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测试报告、标准规范等。
第十二条技术文件和资料的命名应规范、易于识别和检索,避免使用含糊不清的名称和缩写,原则上不得使用涉密信息作为文件和资料的名称。
第三章技术文件和资料的存储和保管第十三条技术文件和资料的存储应建立相应的电子数据库和实物档案室,保证文件和资料的安全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技术文件和资料的电子存储应进行备份,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恢复性。
第十五条实物档案室应具备防火、防潮、防盗和防尘等基本条件,文件和资料应按照分类进行整理和存放,并做好登记和标识。
第十六条技术文件和资料的保管人应定期检查和保养存储设备和档案室,并做好相应的维护和保养记录。
第十七条技术文件和资料的借阅应经借阅人填写《技术文件和资料借阅登记表》和保管人的审批,并在指定时间内归还。
技术文件管理制度范文(4篇)

技术文件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统一技术文件的编制、归档和使用,提高技术文件的质量、效率和安全性,充分发挥技术文件的价值和作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技术文件是指用于记录、传递和应用各种技术信息和知识的文档、图纸、数据和软件等载体。
第三条技术文件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技术文件管理工作。
第四条技术文件管理工作包括技术文件的编制、审核、发布、交接、归档和使用等环节。
第五条技术文件的编制、归档和使用应遵循科学、规范、合理和安全的原则。
第六条技术文件管理工作由技术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技术文件的编制第七条技术文件的编制应根据需要和要求进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技术方案和设计文件:包括技术规格、设计方案、图纸和计算书等。
(二)操作规程和工艺文件:包括设备操作方法、工艺流程、操作规范和工艺参数等。
(三)质量控制文档:包括质量标准、检测方法和质量控制程序等。
(四)维修和保养文件:包括设备维修保养方法、保养计划和维修记录等。
(五)安全管理文件: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预案和安全事故记录等。
第八条技术文件的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准确性原则:技术文件应表述准确、清晰,避免模糊和歧义。
(二)完整性原则:技术文件应包含必要的信息和内容,不得遗漏重要的要素。
(三)可读性原则:技术文件应易于阅读和理解,符合读者的阅读习惯和理解能力。
(四)一致性原则:技术文件应保持一致性,避免矛盾和冲突的情况发生。
(五)保密性原则:技术文件应按照保密要求进行处理,确保技术文件的安全性。
第九条技术文件的编制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技术和知识,能够胜任技术文件编制的工作。
第十条技术文件的编制工作由技术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
第三章技术文件的审核和发布第十一条技术文件的审核和发布是确保技术文件的质量和可用性的重要环节。
第十二条技术文件的审核和发布应由技术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
第十三条技术文件的审核工作应按照相关的规范和标准进行,确保技术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计量技术文件管理制度

计量技术文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计量技术文件的编制、审批、发布、使用和管理,提高计量技术文件的质量和效益,保证计量技术文件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编制和管理的计量技术文件的全部工作。
第三条计量技术文件是对计量技术进行规范的文档,包括计量规范、计量方法、计量程序、计量标准和计量档案等。
第四条计量技术文件的编制、修订、审批和发布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第五条计量技术文件管理委员会是本单位负责计量技术文件管理工作的机构,负责计量技术文件的统一管理和指导。
第六条计量技术文件管理委员会由本单位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计量技术专家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其余委员不少于三人。
第七条计量技术文件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制定计量技术文件管理制度和相关工作规定;审查和批准计量技术文件的编制、修订、审批和发布工作;协调处理计量技术文件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和矛盾;定期对计量技术文件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八条本单位任命一名专门负责计量技术文件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计量技术文件的编制、修订、审批和发布工作,并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第二章计量技术文件的编制和修订第九条计量技术文件的编制应按照规范化、规范化和系统化的原则进行,内容应准确、清晰、全面。
第十条编制计量技术文件应当有明确的编撰单位和编撰人员,应当经专门审查和核准。
第十一条计量技术文件的修订应当由编制单位的负责人组织进行,修订后应经审查和核准后方可发布使用。
第十二条计量技术文件的编制和修订应当在有关专家的指导下进行,确保其技术水平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计量技术文件的编制和修订过程中应当注意保存完整的相关资料和记录,以备查阅和溯源。
第三章计量技术文件的审批和发布第十四条计量技术文件的审批程序应当严格,由计量技术文件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
第十五条计量技术文件应当经过首次审查、初稿审查、终稿审查和正式审批等程序后方可发布使用。
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公司知识产权的安全和保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技术文件及资料包括公司的技术档案、技术资料、技术图纸、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测试报告等与技术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第三条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的管理应遵循合法、规范、科学、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的管理工作由技术部门负责,其他部门配合完成。
第五条在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管理过程中,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类和存档制度,确保各类文件和资料能够被快速准确的检索和获取。
第六条技术文件及资料的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规,确保知识产权的保护。
第七条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的管理工作应遵循及时、准确、完整、安全的原则,并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
第二章技术文件的管理第八条公司技术文件应按照文件的性质、用途、权限等进行分类,并统一命名,建立文件编号和档案管理系统。
第九条公司技术文件的编制、审批和发布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技术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公司技术文件应采取电子化存储,并配备相关的硬件和软件设备。
第十一条技术文件的变更、废止和修订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并进行相应的更新和备份工作。
第十二条对于技术文件的查阅、复制、打印等操作,应严格控制权限,确保技术文件的安全和保密。
第十三条技术文件的归档和销毁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并建立相应的档案追溯和销毁记录。
第十四条技术文件的借阅和外借应严格控制,并制定相应的借阅和外借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技术文件的更新和维护应定期进行,并建立相应的更新和维护记录。
第十六条技术文件的安全备份和恢复工作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技术文件不丢失和损毁。
第三章技术资料的管理第十七条公司技术资料应进行归类整理,并建立相应的资料库和检索系统。
第十八条公司技术资料的来源应合法、规范,确保技术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十九条公司技术资料的采集和整理应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并建立相应的采集和整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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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设计图纸修改
3.1 整张图纸内容被修改的变更图替代时,应由专人将原设计图收回,加盖“作废”印章,予以隔离存放;
3.2 设计图纸内容作局部修改时,应由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在作为修改依据的图纸会审记录、技术核定单、设计变更通知单、局部修改图上盖编号章,并按该图原发放范围中的涉及部门或人员登记发放;所有设计图纸修改(设计修改、核定单、图纸会审记录等)均须汇总,“施工图纸修改记录”表作为管理记录保存。表式附后。
3、经公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由技术部进行登记发放;
4、各级单位在接收文件资料时,均应做好《文件资料接收登记表》。
五、
1、 技术性文件在使用过程中,不得随意涂改,严禁使用带有“报废”字样或缺页的文件;
2、技术文件的作废、更换、补领;
2.1 新的技术性文件明确覆盖原文件功能的,除工程结束后应“归档”的工程技术资料外,其它技术资料自然失去使用价值的文件均作失效(作废)文件;
3.3 公司技术部或资料主管须不定期检查项目内正在使用的施工图受控情况,防止使用失效或作废图纸。
九、
编号
管理部门(公司)
名称
来源
拟稿部门
发放
存放
发放范围
备注
1
技术部
技术文件
上级部门
上级部门
技术部
公司办公室
有关部门
按要求归档
2
设计图
顾客
设计单位
项目工程师
项目资料员
有关人员
3
施工现行规范标准
有关人员
4
设计变更
四、
1、各部门及施工现场所使用的受控技术性文件,发放前均应加盖相应的红色公章,注明发放编号,复印件均应加盖编号章及复印件标识;
2、技术性文件或需转发外来技术性文件,按《文件处理单》或《文件资料发放登记表》的相关要求确定的发放范围进行发放。分发均需进行登记,形成《文件资料发放登记表》,同时编制《文件资料发放总目录》;
3、凡使用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由公司技术部根据各职能部门提供的信息、购买数量等统一购买、编号、管理;
4、项目管理部根据公司技术部所提供“有效版本清单”择能实际指导施工的自行购买或向公司技术部借阅。
三、
1、技术文件由相关部门根据管理要求组织起草,起草的文件应与管理目标相一致;
2、编写各类技术文件时,其会稿、审批程序按ISO9001《文件控制程序》及相关要求执行;
2、文件修订、更改原则上按本章节第三条办法进行处理,应说明修改背景和理由,经主管领导批准;
3、经批准的修订、更改文件按本章节第四条发放。
七、
1、技术性文件中的施工工艺,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未经技术部同意,一律不得对外提供,也不容许任何形式进行复制、转抄。
2、技术文件的使用部门和个人应妥善保管好各自的文件和资料,以防损失、丢失。
2.2 技术性文件补领需有书面申领原因,经发放部门领导批准方可办理补领手续;
2.3 技术部授权各项目管理部主任工程师对施工图纸进行控制,确保在项目内使用的图纸均是有效版本,项目管理部应对施工图的去向进行登记,以便追溯。
六、技术文件的修改
1、技术文件和资料需要更改时,原则上应由原编制部门提出理由,填写《文件更改申请单》,经其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相应领导批准;
项目工程师
项目资料员
竣工后移交档案室
备注:项目工程师指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十、
附件6:
湖南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
施工图纸修改记录表
工程编号:
施工图纸编号
图纸修改次数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第五次
第六次
第七次
第八次
第九次
第十次
顾客
设计单位
项目工程师
项目资料员
有关人员
项目工程师
5
技术核定
设计图纸会审纪要
项目
管理部
项目
管理部
项目工程师
项目资料员
顾客、设计单位及有关人员
顾客、设计单位认可签证有效
6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项目
管理部
项目
管理部
技术部
技术部
项目工程师
项目资料员
对外按合同规定
按审批职责范围审批后有效
7
工程技术资料
项目
管理部
第二章 技术文件的管理办法
一、技术文件范围
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布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工程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设计变更通知、技术核定单、图纸会审纪要、作业指导文件;工法;转发的与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外来文件涉及上述内容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技术管理、通知等。以上技术文件均为受控文件。
二、
1、由各职能部门根据获取的信息,以书面的形式及时向公司技术部提供最新版本的标准、规范、规程的编号、名称和已替代的老版本的编号、名称;
2、公司技术部编制现行的有效版本清单,经管理者批准,以《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文件有效版本清单》或《文件修改通知单》的形式通知公司职能部门、项目管理部,半年发布一次变化情况;
3、凡复印受控技术性文件,须做好登记后统一复印,并应在该复印件加盖发放编号、印章及复印件标识及复印日期。
4、各级单位在文件资料登记接受时均应“自编号”(图纸按图纸原编号),进行分类管理。负责做好收、发及回收作废的登记表,作为管理记录。
八、
1、现场使用的设计图纸必须有设计院签名的图签、工程编号及加盖审图机构审图章、当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出图专用章,项目管理部在此基础上加盖发放编号印章。否则不属于有效版本,不能直接用于生产过程。施工图纸发放范围由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确定,由专人负责分发、登记及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