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工作人员奖惩规定
2024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

2024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
以下是2024年医院职工奖惩办法的实施细则:
一、奖励措施
1. 优秀医生奖励:每月评选一次,评选出本月表现突出的医生,奖励现金奖励和荣誉证书。
2. 优秀护士奖励:每月评选一次,评选出本月表现出色的护士,奖励现金奖励和荣誉证书。
3. 先进团队奖励:每季度评选一次,评选出表现突出的医疗团队,奖励现金奖励和荣誉证书。
4. 创新科研奖励:每年评选一次,评选出在科研工作中有显著成果的医护人员,奖励现金奖励和科研经费支持。
5. 养老金发放:对退休医院职工按照一定比例计算养老金,定期发放。
二、惩罚措施
1. 违纪行为处罚:对违反工作纪律,包括但不限于迟到早退、旷工、擅离岗位、不服从安排等行为的医务人员,按照相应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等处罚。
2. 违纪行为行政处罚:对涉及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违纪行为的医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包括罚款、停职、解职等处罚。
三、奖惩实施步骤
1. 提名推荐:医院对表现出色的医务人员进行提名推荐。
2. 评选审定:医院组织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审定,根据评选标准和程序确定获奖人员。
3. 奖励发放:根据评选结果,及时向获奖人员发放奖励,同时进行公示和表彰活动。
4. 违纪处罚:对发生违纪行为的医务人员,医院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以上是2024年医院职工奖惩办法的实施细则,医院将按照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进行奖惩,以激励医务人员积极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医院奖惩制度范本(三篇)

医院奖惩制度范本为了提高医院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医疗队伍的发展,医院制定了一套全面的奖惩制度,以激励优秀员工,惩戒不良行为。
一、奖励制度1.优秀个人奖励医院将每年评选出一定数量的优秀个人,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作为奖励。
评选标准包括医术水平、服务态度、工作表现等方面。
2.优秀团队奖励医院每年评选出一定数量的优秀团队,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评选标准包括医疗质量、团队协作、患者满意度等方面。
3.岗位技能提升奖励医院鼓励员工不断学习和提升技能,并设立相应的奖励机制。
员工根据完成学习任务和取得证书等情况,可以获得相应的奖励。
二、惩罚制度1.不良行为惩罚对于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医疗纪律的员工,医院将根据轻重程度进行相应的惩罚措施。
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等处罚。
2.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对于医疗事故中存在责任的员工,将进行责任追究,并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扣除工资、停职、开除等。
3.不当使用职权惩罚对于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滥用职权、受贿行为等,医院将坚决打击,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奖惩机制保障1.公平公正医院严格按照制度进行奖惩,确保给予奖励的人员是真正符合评选标准的,对于违纪违规的行为,都要依法惩戒。
2.制度透明医院制定的奖惩制度要向全体员工公示,清晰明确地规定奖励和惩罚的标准和程序,确保员工了解并执行。
3.激励余地医院设立多种奖惩机制,灵活根据员工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或惩罚。
同时,要给予员工一定的激励余地,使其能够积极进取。
以上是医院奖惩制度的范文,该制度旨在激励医务人员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医院的整体运行秩序和服务质量。
医院奖惩制度范本(二)为了规范医院人员的行为和推动医院良好的工作氛围,医院制定了奖惩制度。
该制度旨在激励医院人员的积极工作表现,并对不良行为进行惩罚,保证医院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医疗卫生质量的提高。
一、奖励措施:1. 优秀员工奖:每个月评选出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金和荣誉证书,以表彰其在医院工作中的勤奋和出色表现。
医院工作人员奖惩细则(5篇)

医院工作人员奖惩细则为了加强医院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疗护理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弘扬正气,奖优罚劣,特制定如下细则:奖则:一、忠于职守、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执行条例和医院规章制度。
在抢救高难危重病人中有功,给医院带来良好社会效应和经济效益。
二、因地制宜开设专科,开展新技术、新疗法的临床应用,对新技术开发有功,效益良好者。
三、维护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同____行为及坏人坏事作斗争维护社会治安有显著成绩者。
四、对医院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具有采纳价值,或经采纳后有显著社会和经济效益者。
五、防止或挽救严重差错、事故、使医院财产和病人生命免受损失,给医院带来良好声誉者。
六、忠于职守、刻苦学习、考试考核合格,提高业务水平,工作责任心强、任劳任怨、服务态度好、团结协作,表现突出者。
罚则:一、医疗服务方面:1、不执行医德规范、服务态度不好、说话生硬、怠慢病人者,在工作时间听mp3、频发短息、长时间接打电话者罚款____元。
2、违反保护性医疗原则,不尊重病人人格,有侮辱病人行为者罚款____元。
3、发现以医谋私者、私自收费者、私自收取病人红包者、私自出诊者,出现责任事故者,院方没收非法所得并一次罚款____元,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4、医护人员之间不互相尊重、相互揭短者罚款____元。
违反职业道德、歪曲事实、挑拨医患关系,造成纠纷者罚款____元。
5、挂号、收银、药房窗口、接待病人不热情,解答问题态度生硬、造成病人反感者罚款____元。
在医疗区吸烟者罚款____元。
6、违反医院对员工的素质要求,仪表不端、衣帽不整、浓妆艳抹、不戴工作牌、影响医院形象者罚款____元。
7、由于主观原因末能执行医院各项医疗服务承诺,由违反承诺当事人公开向病人赔礼道歉,给予经济赔偿并罚款____元。
8、违反劳动纪律,迟到、早退者罚款____元。
中途脱岗、无故旷工、工作时间不坚守岗位乱串科室、工作拖拉、效率低、不执行医院的规章制度及职责要求者罚款____元。
医院工作人员奖惩细则模版

医院工作人员奖惩细则模版1. 奖励措施1.1 优秀表现奖励1.1.1 工作成绩突出:对工作表现出色的医院工作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如表彰信、荣誉证书等,并将其工作成绩在内部进行宣传。
1.1.2 客户满意度高:对因服务态度优良、工作效果显著而获得客户高度满意的医院工作人员给予奖励,如奖金、加薪、升职等。
1.1.3 团队合作突出:对在团队合作中具有突出表现的医院工作人员给予奖励,如团队表彰、个人奖金等。
1.2 创新贡献奖励1.2.1 创新产品或服务:对能够提出创新思路,推动医院工作有新突破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如专利奖励、创新项目的主要研发人员。
1.2.2 创造工作方法或流程的改进:对能够通过改进工作方法或流程提高工作效益的医院工作人员给予奖励,如技术创新奖、改进工作方法奖等。
1.2.3 提出有效的节约成本措施:对能够提出有效的节约成本措施的医院工作人员给予奖励,如节约成本奖、节能环保奖等。
2. 处罚措施2.1 违规行为处罚2.1.1 违反医疗行业规定:对违反医疗行业相关规定的医院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如扣除工资、停职、调离岗位等。
2.1.2 泄露患者隐私:对泄露患者隐私的医院工作人员进行严厉处罚,如开除、追究刑事责任等。
2.1.3 不当使用医疗资源:对不当使用或浪费医疗资源的医院工作人员进行制止和教育,如口头警告、警示性处罚等。
2.2 工作失职处罚2.2.1 高频、严重的工作失误:对因高频或严重的工作失误导致医院损失或患者安全事故的医院工作人员进行相应处罚,如停职、降职、取消奖金等。
2.2.2 工作懒散或怠工现象:对工作态度懒散、怠工现象严重的医院工作人员进行相应处理,如警告、降薪、限制晋升等。
2.2.3 违背职业道德原则:对严重违背职业道德原则的医务人员进行处理,如警告、降职、考核不合格等。
3. 奖惩执行3.1 奖励执行3.1.1 发放奖金和奖励物品:医院将根据奖励的要求和方案,及时发放奖金和奖励物品,并予以公示。
医院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医院奖惩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员工队伍的管理,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医院服务质量和绩效,特制订《医院奖惩制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细则》所称医院,是指本医院及其隶属单位。
第三条医院奖惩制度以鼓励创新、激励奋进、争取成绩为原则,遵循公开、公正、公平、有效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奖惩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员工,包括临时聘员工、实习员工和外聘员工。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五条医院设立一次性奖励制度,以激励员工积极进取,创新服务方式和工作方法。
第六条按照员工在医院工作期间所做出的突出贡献和成绩,医院设立以下奖励等级:(一)优秀奖:颁发给在本职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成绩突出的员工;(二)先进奖:颁发给在本职工作中表现优秀,工作成绩突出的员工;(三)创新奖:颁发给在本职工作中创新服务方式和工作方法的员工;(四)团队奖:颁发给取得突出成绩的团队;(五)个人突出贡献奖:颁发给取得个人突出贡献的员工。
第七条奖励等级由医院的评奖委员会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工作成绩确定,并经医院领导班子批准。
第八条奖励的形式可以是荣誉证书、奖金、奖牌等,具体奖励形式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九条奖励的评选方式可以是自荐、推荐、民主投票等多种方式,同时也可以采取综合评价的方式。
第十条奖励的评选标准、评选条件和程序由医院的评奖委员会制定和完善。
第三章惩罚制度第十一条医院设立一次性和长期性惩罚制度,以规范员工的行为,维护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
第十二条按照员工的不良行为和工作失误,医院设立以下惩罚等级:(一)通报批评:对轻微失职、工作疏忽的员工进行口头批评,通报相关部门;(二)警告处分:对有违纪违法行为、工作失误的员工进行书面警告并摘录档案;(三)严重警告处分:对严重违规违法行为、工作重大失误的员工进行口头警告并摘录档案;(四)记过处分:对严重违规违法行为、工作重大失误的员工进行书面记过并摘录档案;(五)记大过处分:对严重违反医院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员工进行书面记大过并摘录档案;(六)开除处分:对有重罪行为、严重违反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员工进行开除处分。
医院工作人员奖惩细则范文

医院工作人员奖惩细则范文一、绩效奖励措施1. 杰出职业表现奖该奖项旨在表彰在工作岗位上表现出色、具有专业技能和出众工作业绩的医院工作人员。
获得该奖项的工作人员将获得以下奖励:- 奖金一次性发放,金额根据个人表现和医院绩效进行评定;- 在院内广播和宣传渠道上介绍获奖人员的工作成绩和表现;- 授予荣誉证书,作为其工作成就的见证。
2. 优秀团队奖该奖项旨在表彰在团队合作中表现突出、积极推动医院工作进展的团队。
获得该奖项的团队将获得以下奖励:- 团队成员均可获得一定金额的奖金,具体金额根据团队表现和医院绩效评定;- 医院内部广播和宣传渠道上宣传获奖团队的工作成果;- 授予荣誉证书,作为团队合作与卓越表现的见证。
二、奖励申请与评选流程1. 奖励申请医院工作人员可自愿申请奖励,同时也可以由部门主管或其他同事提名申请。
申请需要填写相关申请表格,详细描述获奖理由和背景。
2. 奖励评审由医院设立的奖励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进行评审,根据申请人员的表现、绩效和相关工作成果等进行综合评定。
3. 奖励公告医院将通过内部通知、院内广播和其他宣传渠道公布获奖人员和团队名单,并介绍其工作成绩和表现,以鼓励大家学习和借鉴。
三、违规行为处罚措施1. 轻度违规行为- 口头警告:对于轻微的违规行为,医院将首先给予口头警告的处罚,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工作纪律和规范;- 个人扣分:对于经常犯轻度违规行为的工作人员,医院将按照违规程度给予一定的个人扣分;- 内部培训:对于违规行为较为严重的工作人员,医院将安排相应的内部培训,规范其工作行为。
2. 中度违规行为- 个人警告函:对于中度违规行为,医院将给予工作人员个人警告函,正式记录违规行为;- 工资扣除:对于中度违规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工作人员,医院将扣除其相应工资作为处罚;- 限制晋升:对于多次犯中度违规行为的工作人员,医院将限制其晋升机会,直至改正行为。
3. 严重违规行为- 员工停职:对于严重违规行为的工作人员,医院将暂时停止其工作,进行相关调查和处理;- 解除劳动合同:对于严重违规行为造成重大影响的工作人员,医院将解除其劳动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公示处理:对于因严重违规行为导致被解雇的工作人员,医院将通过公示渠道通告全院,以警示他人。
2023年医院工作人员奖惩细则

2023年医院工作人员奖惩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激励医院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医院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医院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规,依法履行职责,遵循医疗伦理和职业道德,以患者的健康和利益为出发点。
第四条:医院将根据工作人员的表现,对其进行奖励或处罚。
第二章:奖励措施第五条:医院将定期组织评选优秀工作人员,对其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六条:医院将根据工作人员的出色表现,给予一定额度的奖金,作为鼓励和认可。
第七条:医院将设立先进工作者标兵岗位,对担任标兵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医院将建立优秀团队评选制度,对表现突出的团队进行奖励。
第九条:医院将举办医疗技能比赛,对获奖的工作人员进行奖励和发放证书。
第十条:医院将组织业务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对参与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进行奖励。
第三章:处罚措施第十一条:医院将建立举报制度,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医院将建立巡查制度,定期对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进行检查,发现违纪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十三条:医院将建立考核制度,定期对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对绩效不达标的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四条:医院将对医疗事故负有过错的工作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包括停职、除名等。
第十五条:医院将对工作人员涉及利用职务之便违纪违法行为的,将严厉追究其责任,并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第四章:附则第十六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逐渐追溯适用于现有工作人员。
第十七条:医院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奖惩措施的公正、公平、透明。
第十八条:医院将定期评估和完善本细则,以保证其适应时代需求和工作实际。
第十九条:本细则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以上是2023年医院工作人员奖惩细则的草案,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节调整和完善。
医院工作人员奖惩细则

医院工作人员奖惩细则
是为了规范医院内部工作秩序,激励员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同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具体细则可以根据不同医院的情况进行制定,以下是一些可能的奖惩细则:
奖励:
1. 工作表现优异的员工可以获得奖金或者晋升机会。
2. 突出贡献的员工可以获得荣誉证书或者奖品。
3. 员工提出的创新建议被采纳并实施的,可以获得奖励。
4. 工作态度积极向上、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的员工可以获得奖励。
惩罚:
1. 迟到早退、缺勤或旷工的员工会受到扣薪或者其他相应的处罚。
2. 工作失职或不负责任的员工可能会受到警告、降职或者处分。
3. 违反医院行为准则的员工可能会受到处罚,如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等。
4. 涉及患者权益的违规行为,如泄露病患隐私,可能会被解雇或者追究法律责任。
需要说明的是,具体的奖惩细则应该在医院内部与员工充分沟通和理解,并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此外,奖惩的目的是引
导员工做出更好的行为,应该秉持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制定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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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序号:XXYY-ZWK-001文档编号:ZWK-20XX-001XXX医院工作人员奖惩规定编制科室:知丁日期:年月日工作人员奖惩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医院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弘扬正气,表彰先进,加强纪律,从严治院,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医院工作人员指医院全体在职职工。
第三条医院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本职工作,提高医疗质量、提升服务水平,为医疗卫生事业和医院的建设发展做出贡献。
第二章奖励的种类和批准权限第四条奖励表彰分为个人奖励和集体奖励。
个人奖励授予“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集体奖励授予“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第五条个人奖励:凡工作成绩优异,贡献重大,事迹突出,授予“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因公殉职,生前做出显著成绩或重大贡献的,可按奖励审批程序给予追授和追记奖励。
第六条集体奖励适用于医院所有正式独立设置的机构。
特殊情况下,根据上级要求派出的各种临时工作小组或临时组成的工作机构,也可适用集体奖励。
第七条各部门单项业务表彰活动,要根据工作需要立项申请,经批准后纳入医院统一表彰范围。
议审核批准。
第三章奖励的周期和数量第八条医院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奖励表彰活动。
对在特定环境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应当及时给予奖励表彰;受上级机关、主管部门奖励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视情况给予相应奖励表彰。
第九条奖励表彰的数量每次受奖励表彰的个人和集体数量要从严控制,根据各单位人数和内部机构设置数按以下标准分配:先进个人,一般不超过参评人员的3%;先进集体,一般不超过参评单位的5%。
第四章奖励的条件和报批程序第十条参评人员年度考核等次优秀,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参加“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先进工作者”的评选:(一)作风正派,工作严谨,在医疗、教学、科研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者;(二)学术上有所创新,填补了本学科的空白,推动了学科建设和发展,在同行内产生较大影响者;(三)政治思想素质高,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善于团结协作,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在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方面做出贡献,工作业绩突出者;(四)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踏实,长期在临床第一线为患者提供良好服务,业绩突出者;(五)为医疗、教学、科研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和保障,在提高服务质量、工程质量、管理效益、开源节流等方面成绩显著、工作突出者;(六)保护公共财产,避免安全事故,使医院免受重大损失;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勇于同不良行为和犯罪活动作斗争,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和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者;(七)有其他突出业绩者。
第十一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参加“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先进集体”的评选:(一)全体工作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顾全大局,团结协作,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坚持改革发展,锐意进取,起到表率作用的;(二)科室、部门内部团结协作、凝聚力强,勤奋务实,廉洁高效,业绩突出,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无重大纠纷和事故的;(三)圆满完成医疗任务,学科专业健康发展,人才梯队结构合理,注重技术更新。
(四)完成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任务,业绩突出的;(五)坚持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为患者和临床提供优质服务,业绩突出的;(六)根据工作需要,由医院组建的工作组(队)等承担临时工作任务,业绩突出的;(七)有其他突出业绩的。
第十二条个人奖励由民主评议推选候选人、所在单位考核推荐并填报申报表,报医院审批;集体奖励,由申报单位填报申报表,报医院审批。
第五章奖励表彰第十三条对获得奖励的个人,颁发奖励证书。
对获得奖励的集体,颁发锦旗或奖状、奖牌。
对获得奖励的个人和集体,在给予精神奖励的同时可视情况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集体,经医院研究批准,可予以重奖。
第六章行政处分的种类、给予、变更与解除第十四条医院工作人员有下列违法失职行为,应给予行政处分。
如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也可免予处分。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或医院规章制度、决议,情节严重的;(二)玩忽职守,贻误工作,构成重大差错事故,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的;(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和群众或诬陷他人,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四)有违职业道德,贪污盗窃,敲诈勒索,行贿受贿的;(五)打架斗殴,赌博,损害医院公私财物的;威胁恐吓同事、扰乱工作秩序,违反医院纪律的;(六)纵容包庇他人违法乱纪的;(七)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国家财产,损公肥私,使国家或集体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八)腐化堕落,道德败坏的;(九)其他违反行政纪律的。
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
对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发生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按照《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关于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的规定》执行,玩忽职守、情节严重者并可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十五条给予工作人员行政处分,由人事部提出处理意见报医院批准后,做出处分决定。
处分决定和《行政处分审批表》存入本人档案。
第十六条工作人员在受行政处分期间,有隐瞒其他严重错误,需要追加行政处分的,行政处分期限合并计算。
在受行政处分期间,受到行政处分的工作人员又犯错误,需要给予行政处分的,在给予新的行政处分时,加重一档处分,行政处分期限合并计算。
第十七条工作人员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改正错误的,按下列规定期限予以解除。
规定期限的起始时间,从行政处分决定之日起计算。
(一)警告处分满半年;(二)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满一年;(三)撤职处分满两年。
第十八条工作人员在受处分期间有特殊贡献的,可以提前解除处分。
对于在处分期限内没有改正错误的,可以适当延长解除处分的期限,延长解除处分的期限一般为半年,最多不超过一年。
延长解除处分期限后,还未改正错误或重新犯有此类错误的,予以辞退或开除。
第十九条解除处分的程序为:(一)由本人提出申请;(二)所在单位提出解除处分的意见;(三)医院作出解除处分的决定;(四)将解除处分决定(附《解除行政处分审批表》)存入本人档案,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工所在第二十条给予工作人员开除处分,由院级会议批准,自处分之日起,解除其与医院的人事行政关系。
其档案转入当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其他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给予工作人员行政处分,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并要经过相应的会议讨论。
第二十二条因严重违反纪律不宜担任现任职务的工作人员,在处分没有决定或未获批准以前,经医院批准后可先停止其职务。
第二十三条工作人员对所受处分不服,有权申诉并要求处理部门复议或向上级机关申诉,但在复议或复查期间,不停止处分决定的执行。
医院在收到受处分人申诉要求后,无特殊原因,应及时研究并自受理之日起一月内给予答复。
第七章行政处分后有关问题的处理第二十四条行政处分后有关问题的处理参照《关于山东省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纪律惩戒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1998〕93号)和《山东省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处理意见》(鲁人发〔2001〕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问题的处理第二十五条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问题的处理参照《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有关问题的复函》执行。
第九章受行政刑事处罚后有关工资问题的处理第二十六条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已由公检法部门查处的,待公检法部门做出处理结果后,医院再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医院先行调查认为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的,必要时也可以先作出行政处理。
第二十七条被取保候审和被监视居住的人员对此类人员有关工资问题的处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处理意见的复函》(人函〔1999〕177号)执行。
第二十八条被公安机关强制收容教育、强制戒毒(包括所外执行)的人员,其工资处理问题参照被取保候审和被监视居住人员的工资处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被羁押人员的工资处理问题对此类人员有关工资问题的处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处理意见的复函》(人函〔1999〕177号)执行。
第三十条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人员的工资处理问题。
对此类人员有关工资问题的处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处理意见的复函》(人函〔1999〕177号)、《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判处拘役有关问题的复函》、《转发人事部<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处理意见的复函>的通知》执行。
第三十一条被判处管制的人员,被劳动教养、治安拘留且所外执行的人员,如果医院仍保留其公职,其工资处理问题,可参照被判处刑罚宣告缓刑人员的工资处理办法执行。
第三十二条经人民法院判处徒刑(缓刑监外执行的除外)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开除其公职。
第三十三条在被采取上述强制措施、受行政或刑事处罚期间,不计为工龄。
第十章在停职审查期间有关工资问题的处理第三十四条在停职审查期间有关工资问题的处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停职审查期间工资处理意见的通知》(人发〔1999〕134号)执行。
第十一章奖惩的管理与监督第三十五条人事部作为奖惩的日常管理机构,要在医院领导下,加强对奖惩的综合管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挥全院职工的监督作用。
个人或集体奖励评选结果,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三十六条个人或集体获得奖励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撤销其奖励:(一)伪造事迹,骗取奖励的;Xxx医院(二)申报奖励时隐瞒严重错误或者严重违反规定程序的;(三)受到开除处分、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
第三十七条对于应撤销的个人或集体奖励,一经查实,由医院批准执行。
个人或集体奖励撤销后,要收回其奖励证书、奖章或锦旗、奖状、奖牌和奖金,停止其享受的有关待遇,并通报处理结果。
第十二章附则第三十八条本规定如与上级政策规定不符,按上级政策规定执行。
本规定施行后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有变化的,以新颁布的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具体实施中的问题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知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