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词项逻辑
逻辑学_第二章词项逻辑

逻辑变项 谓项:伟大的文学家,检验真理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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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概念、语词和词项
• 概念:是哲学和心理学的范畴,是反映思维对象特有属
性的思维形态。
• 语词:是语言学的范畴,是语言中能独立使用的单位。
任何概念都是通过语词来表达的,但两者不是一一对应的, 有的语词在不同的词境中可表达不同的概念;不同的语词 也可表达相同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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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容关系
全同关系
A· B
A和B两个词指称同一对象,其外延完 全重合。
例:北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
属 种 关 系
种 属 关 系
A B
B A
B包含A或者A包含B,一个概念的外 延包含在另一概念的外延中。 例:所有的人都是会衰老的。例:所 有的动物都是生物。
交叉关系
A
B
A部分包含于B,B部分包含于A。 二者外延部分重合。 例:有的学生是上海人。 有的上海人是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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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的规则及违反定义规则的逻辑错误
1、定义必须是相应相称的。 错误:定义过宽(例:逻辑学是关于思维 的科学) 定义过窄(例:逻辑学是关于推理 的科学) 2、定义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包含被定义项。 错误:同语反复(例:心脏病患者就是患 心脏病的人) 循环定义(例:奇数就是偶数加1 构成的数) 3、定义不能采用比喻形式。 错误:含混定义(例:毒品就是恶魔。)
•
如在“等边三角形”的内涵中减少“等边”这一层意义,就得 到“三角形”这个外延较大的词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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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定义
• 定义就是用简洁的语句明确词项内涵的逻辑方法,从而揭示了词项表 达的概念所反映对象的特有属性。 是)。
• 定义的成分:被定义项(Ds);定义项(Dp);定义联项(是,就 • 定义的形式: Ds就是Dp。
词项

第二章词项逻辑主要明确:1、词项的概念、种类以及词项间的外延关系;2、限制和概括以及定义、划分的逻辑方法。
第一节词项概述一、词项(概念)及其特征1、什么是词项(概念)词项是现代逻辑用语,相当于传统逻辑中讲的概念,称其概念,是强调它的认识论意义;称其词项,是强调它的结构意义。
词项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词项是指在主、谓式语句所陈述的命题(直言命题)中,充当命题的主项和谓项的语词。
广义的词项还包括量项和联项。
例如:[例1] 有的合同是无效的。
[例2]章某是犯罪嫌疑人。
概念是反映思维对象的本质属性和分子范围的思维形式。
2、词项(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词项的内涵就是词项表达的概念。
而概念是对思维对象本质属性的反映。
词项的外延是概念对思维对象分子范围的反映。
词项(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是词项(概念)的两个基本逻辑特征,二者是相互依存的。
二、语词、词项和概念的关系联系:词项是概念和语词的统一。
概念是词项的思想内容,这种思想内容是以语词为语言表达形式的。
区别:语词是语言形式;概念是一种思维形式;词项只是指称事物、表达概念的语词。
概念、词项、和语词有本质区别。
但我们把概念和词项统合在一起,分析其与语词的区别:(一)词项(概念)是对思维对象的反映,是思维形式;而语词是表达思维对象的声音、符号或笔划,是词项(概念)的物质外壳。
(二)词项(概念)没有民族性;而语词具有民族性。
不同的国家、地区、民族可以用不同的语言文字表达同一个概念,如果不是这样,人们就无法进行思想交流。
(三)词项(概念)和语词并非一一对应。
有四种情况:1、任何词项(概念)都要用语词表达,但并非任何语词都表达词项(概念)。
在现代汉语中,实词表达词项(概念),虚词不表达词项(概念)。
2、在实词中,同一个词项(概念)可以用不同的语词表达。
3、同一个语词在不同的语境中可以表达不同的词项(概念)。
这个问题要注意:例如“杜鹃”既可指一种叫“杜鹃”的鸟;也可以指一种叫“杜鹃”的花。
2形式逻辑-第二章 词项与概念

⑶每次划分应当按同一标准进行。违反这一规则的 逻辑错误为“混淆根据”。
⑷划分应当按层次逐级进行。违反这一规则的逻辑 错误为“越级划分”
注意:遵守以上规则是正确定义的必要条件。但
没有违反这些规则的定义不一定就是正确的定义。
七、概念的划分
1.划分及其结构
(1)划分是明确概念外延的逻辑方法。它通过把 概念所反映的思维对象依一定的性质分为若干个小 类来达到明确概念外延的目的。
划分一定将属概念分为下位的各个种概念。 (2)划分由三部分组成:母项、子项和划分根据。
B
全异关系
(1)矛盾关系
(2)反对关系
A
B
A
B
此外还有一个属概念中的种概念之间的并列关系,分为 相容的并列关系和不相容的并列关系两类。
五、概念的限制和概括
从此节开始以下介绍三种明确概念的基本逻辑方法。
这种明确概念的方法是依据内涵同外延之间存在着 反变关系,即以这种关系为逻辑根据。
1.概念的限制 通过增加概念的内涵以缩小概念的外延,从而由属概 念过渡到种概念的方法即为概念的限制。
⑵定义项不应直接或间接包含被定义项。
违反这一规则的错误分别为“同语反复”或“循环定 义”如: 原因就是引起结果的事件;原因就是引起结果的 事件。
3.定义不应用含混的概念,不能用比喻。如:教 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4.定义一般不应当是否定的。
“否定定义”有两种形式,一是定义联项不是用 “是”而是用“不是”;如:人道主义不是一种科学 的历史观。一是种差中包含负概念.如:直线就是不 曲的线;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就是指不满十周岁的未 成年人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逻辑学 第二讲:词项

• 人们还可以对属性进行进一步的划分,如区分为本 质的和非本质的、固有的和非固有的,等等。但这 些区分对了解词项来说是没有意义的。我们用词项 来指称和表达对象就是要把握对象的特有属性,以 至于使我们能够将该对象与其它的对象区分开来。 我们强调区别性,只要有区别性的属性就是特有属 性,而无论它是否反映对象的本质。 • 现在我们可以给词项一个明确的定义了: 词项是通过揭示对象的特有属性来指称和表达对象 的思想。
• 理解词项,把握以下两点:
• 任何词项都必须有外延和内涵。没有外延即不指称 表达什么对象,那么无所谓词项;没有内涵则不可 能指称表达对象,因为无法确定所指称的是什么。
• 词项的外延是唯一的并且是确定。词项的内涵则是 多层次、多方面的。
• 3,词项与语词、概念
• (1),词项与语词
• 任何词项都是用语词来表达的,词项以语词为载体,没有语 词也就没有词项。然而不能因此说语词就是词项,因为二者 有着明显的区别: • 首先,词项是一种思想,是指称和表达对象的思想。而语词 能不同,语词只有表达了词项才有意义,就是说,词项是 语词的含义。 • 其次,并不是所有的语词都表达词项。既然词项是指称表达 对象的,因此只有那些其涵义是确有所指的语词才表达词 项。如虚词“啊、呜、呢”等是不表达词项的。一般来说, 只有实词才表达词项。 • 再次,即使表达词项的语词和词项之间也不存在一一对应 关系。
违反这些规则就会犯定义过宽定义过窄同语反复定义含糊不清以比喻代定义等逻辑错误语词定义是明确词项含义的逻辑方法可以分为说明的语词定义和规定的语词定义两1说明的语词定义对已有确定意义的语词加以说明
第二讲:词项
• 序:词项在逻辑学中是构成命题的基本要素。在传 统逻辑中,词项是构成直言命题的要素,它主要是 指直言命题中的主项和谓项。而在现代谓词逻辑中 ,词项被分解为个体词和谓词、量词和联词等等。 传统逻辑与现代逻辑对词项的理解有很大差别。 • 目标:本章讨论基于传统意义上的词项。我们要明 确什么是词项以及词项的逻辑特征,分析词项的种 类以及词项之间的关系,讨论明确词项的逻辑方法 。通过本章讨论我们要对传统逻辑所谓的词项有较 准确的把握。
第二讲:词项

• 人们还可以对属性进行进一步的划分,如区分为本 质的和非本质的、固有的和非固有的,等等。我们 用词项来指称和表达对象就是要把握对象的特有属 性,以至于使我们能够将该对象与其它的对象区分 开来。我们强调区别性,只要有区别性的属性就是 特有属性,可以理解为一个对象的本质属性。 • 现在我们可以给词项一个明确的定义了: 词项是通过揭示对象的特有属性来指称和表达对象 的思想。
第二讲:词项
• 序:词项在逻辑学中是构成命题的基本要素。在传 统逻辑中,词项是构成直言命题的要素,它主要是 指直言命题中的主项、谓项、量项与联项。而在现 代谓词逻辑中,词项被分解为个体词和谓词、量词 和联词等等。传统逻辑与现代逻辑对词项的名称叫 法有些差别。 • 目标:本章讨论基于传统意义上的词项。我们要明 确什么是词项,分析词项的种类以及词项之间的关 系,讨论明确词项的逻辑方法。通过本章讨论我们 要对传统逻辑所谓的词项有较准确的把握。
S P
全同关系
• 2,真包含于关系
• 如果所有 S 是 P ,并且有 P 不 是S,则称S真包含于P。
• 例如:“大学生”与“学生”、 “森林”与“自然资源”
S P
真包含于关系
• 3,真包含关系
• 如果所有P是S,并且有S不 是P,则称S真包含P。
• 例如:“学生”与“大学生”、 “自然资源”与“森林” • 全同关系和真包含关系的共性都 能满足“所有 P是 S”,两者合称 包含关系。 • 显然,包含关系和真包含关系是 相对的, A 真包含于 B , B 就一定 真包含 A 。外延较大的词项称为 属词项,外延较小的词项称为种 词项。
(一)限制和概括
• 属种关系的词项内涵和外延间具有一种反变关系,即一个词 项的内涵越多,外延就越小;内涵越少,外延就越多。内涵 和外延间的反变关系,是限制和概括这两种明确词项的逻辑 方法的根据。 • 例如:生物、动物、脊椎动物 • 限制:通过增加内涵使一个外延较大的属词项过渡到外延较 小的种词项,称为词项的限制。 • 例如:劳动产品 商品 • 概括:通过减少内涵使一个外延较小的种词项过渡到外延较 大的属词项,称为词项的概括。 • 例如:等边三角形 三角形
词项逻辑(概念)课件

CHAPTER 05
概念的应用与实践
概念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
购物决策
在购物时,人们会使用概念来判 断商品的质量、价格、品牌等,
从而做出购买决策。
社交互动
在人际交往中,人们使用概念来 理解他人的言行举止,形成对人
的印象和评价。
信息筛选
在获取信息时,人们会使用概念 来筛选出与自己相关的信息,过
滤掉无关的信息。
概念的外延
总结词
概念所适用的范围或事物集合
详细描述
概念的外延是指概念所适用的范围或事物集合,即具有该概念所反映的本质属性 的事物。一个概念的外延越广泛,说明该概念的应用范围越广泛。
概念的属性
总结词
事物具有的某种特征或性质
详细描述
概念的属性是指事物具有的某种特征或性质。一个概念可能包含多个属性,其中一些属性是本质属性,而另一些 是非本质属性。在认识和理解概念时,需要区分本质属性和非本质属性。
二次划分
在子类的基础上,再次进行划分,将 子类划分为更小的类别,以进一步明 确概念的内涵。
概念定义的规则与技巧
避免循环定义
概念的定义不能依赖于该概念本 身,否则会导致无限循环。
考虑实际应用
概念的定义应当考虑实际应用的需 要,符合实践中的认知和运用。
使用实例说明
通过实例来说明概念的定义,有助 于更直观地理解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
概念在学术研究中的应用
学科研究
在各个学科领域的研究中,学者们通过概念来定义研究对象、构 建理论体系、进行实证分析等。
学术交流
在学术交流中,学者们使用概念来阐述自己的观点、论证自己的结 论,并对他人的观点进行评判。
知识传承
在教育领域,教师通过概念来传授知识,帮助学生理解学科的基本 原理和方法。
逻辑学第二、三讲:词项详解

1、非集合 2、集合 3、非集合 4、集合 5、非集合
正词项和负词项
❖正词项:又叫肯定词项,是指称具有某种 属性的对象的词项。如:金属、正义战争、 有性繁殖…
❖ 负词项,又叫否定词项,是指称缺少某种 属性的对象的词项。如:非金属、非正义 战争、无性繁殖…
1、把"森林"限制为"树"
×
2、把"颜色"限制为"红色“
√
3、把"欧洲"限制为"法国“
×
4、把“广东省”概括为“中国”×
5、把“概念”概括为“思维形式”√
6、把"党员"概括为"干部"
×
词项限制或扩大的应用意义
词项或概念的限制:强调对象或事物之间的区别 ❖ “尽管你是选民,并且你是有选择权和被选择权
❖ 语词属于语言层面――语言是认知 主体创造的,用以表达思想内容。
❖ 对象属于存在层面――它是认知主 体认知的客体,用语词指谓一定的 对象。
概念和语词的关系: 1、任何概念都通过语词来表达
对象(客观)---概念(思想)---语词(语言)
2、并非所有语词都表达概念。
如虚词“吗、呢”等并不能表达对象的特有属性
❖ 这里的逻辑错误是什么? ❖ 除了定义问题外,主要是违反语言使用的公共性:
表达“鸡”这个概念的词不能主观认定为由egg同 plant合成。
❖注意二: 一个语词可以表示不同的概念,
所以在沟通交流中,首先要 弄清语词所表达的概念
如商家:“买一赠一”: ❖注意:此“一”可能非彼“一”
02 第二章 传统词项逻辑

第二章传统词项逻辑第一节传统词顶逻辑概述一、简单命题和词项在上一章命题逻辑中,我们介绍了日常思维中常用的复合命题及其推理,并且构建了一个命题逻辑的自然推理系统,用这一系统能够解决更大范围内以命题为基本单位的推理的有效性判定问题,从而掌握更多的有效推理形式。
但是命题逻辑并不能解决所有推理形式的有效性问题,因为它把简单命题作为分析的最小单位,只根据命题联结词的逻辑性质来建立复合命题的推理规则和推理形式,对简单命题内部的形式结构不再分解。
这种分析手段有很大的局限性,它不能分析日常思维中使用最多的直言命题和关系命题,从而也就不能解决简单命题推理的有效性问题。
例如:所有客观规律都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经济规律是客观规律,所以,经济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这是一个由直言命题构成的推理,它的有效性是明显的,但是用命题逻辑的方法来分析,这个推理的形式只能表示为:p∧q├─ r。
用自然语言来表述上述推理关系就是“任意两个命题的合取能够推出任意第三命题”,这显然是极其荒谬的。
如果用蕴涵式表示这种推出关系则是“p∧q→r”,这一蕴涵式在命题逻辑中不是一个重言式。
也就是说,命题逻辑无法说明上述推理为什么是有效的,而类似的推理又是普通思维中大量运用的。
为了说明这类推理的有效性,就必须对简单命题的内部结构作进一步的分析。
所谓简单命题,就是本身不包含其他命题的命题,简单命题是由更小的逻辑单位——词项,以及表示词项间逻辑关系的语词构成的。
例如上述推理所包含的三个简单命题,每个命题都包含着两个词项,它们分别是“客观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经济规律、客观规律”、“经济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任何”、“是”等则是将词项联结起来构成完整命题的语词。
为了描述简单命题的逻辑结构,可以用S、P、M等字母来表示不同的具体词项,它们称作词项变项。
二、传统词项逻辑的概念要解决简单命题构成的推理的有效性问题,就必须深人分析简单命题的内部结构,考察以词项为基本分析单位的简单命题的逻辑形式和逻辑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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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概念的分类
1、依据外延量 单独概念——外延只有一个的概念。“一个”不 是“一类”;国家名称、专有地名、独有事物。 如“四川省”、“金沙遗址”、毛泽东主席。 普遍概念——外延有两个以上的概念。注意的是 普遍概念要考虑语境才能够具体确定。如“顾客 是上帝”和“上帝创造了人”。案件:一人发表 文章,称××超市,命题“一些”模特(9人)是 “应招女”,售货女郎(38人)比较便宜,男的 大部分是同性恋,被起诉要求赔偿。作者称没有 指名道姓,“应招女”、同性恋、比较便宜的对 象不确定。判:赔偿模特。 空概念——外延在客观上不存在的概念。如“上 帝”、“永动机”。
5、对象是否有某种属性→→→正概念——表明外延具有 某种属性的概念。又叫肯定词项,如:“有选举权”、 “合法行为”、“成文法”、“成年人”、“合法婚 姻”、“司法人员”等等 负概念——表明外延没有某种属性的概念。也叫否定词 项一般负概念前有“否定”词,如“未成年人”、“不 作为”、“非公有制”。但注意习惯,如“不容置疑”, “非常好”。 正词项和负词项之分是就一定的论域而言的,离开了论 域就无从说起,例如,“合法行为”与“非法行为”是 在“行为”这一论域之中。 练习下列语句中带括号的概念是普遍畅念还是单独概念, 是集合概念还是非集合橙念,是正概念还是负概念? 【非国家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 罚。 解:是普遍概念,非集合概念,负概念。】 【行政法规是法规汇编中的一部分。】 解 “行政法规” 这个概念是普遍概念、非集合概念、正概念; “法规汇 编”这个概念则是集合概念,正概念、普遍概念。
(2)概念不确定: 内涵不清,外延开放。(如民事活动应当遵 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 则。) “胎儿在剖腹产中受伤”是否有权要求主张 赔偿?什么是“自然人”?“植物人是否有 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什么是“精神损 害”? 概念内涵和外延有模糊性。由于客观世界的复杂性,认 识的有限性和表达的局限性,如“不可抗力”:不能够 预见、不能够避免并且不能够克服的客观情 况。“秃头悖论”。
4、对象是否是实体→→→实体概念——外延 对象是独立存在的实体。反映客观事物本身的 概念。“法”、“物”、“时间” 、“泰山”、 “长江”、“金”、“社会”、“法律”等。 实体词项一般由语词中的具体名词、代词来表 达 属性概念——外延对象是存在于实体中而呈 现的属性。如,行为、平等、善意、大小、美 丽、导电、友谊、先进、勇敢等。是非集合概 念、普遍概念。 一般由语词中的形容词、物动词、数词来表达。
三、法律概念 1、定义和特征:是在法律规范中出现的,用以指出属于该
第二节 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一、概念的内涵与外延 1、内涵:概念所指称的对象具有的特有属性。如: “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 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任何物权都有这一属性。 注:关于内涵的类型,在定义中讲。 2、外延:具有概念内涵所反映的特有属性的所有对象。 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从 外延看就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1)外延对象可以是实体,如“房屋”,也可以是依 附于实体的属性,如“善良”“合法”的外延是存在 于各种“善良”、“合法”行为中的“善良”、“合 法”。 (2)外延对象可以是类,也可以是个体。如,民事合 法行为、行政合法行为是“合法行为”的类外延,张 三与李四的合法合同行为是个体外延。
注意: 识别:语境 “他有A、B、C三块地”, “A、B、C三块地有5亩(mu)”;该公司 有净资产10万,这些净资产全部是呆帐; 中国人是勤劳勇敢的。中国人是炎黄子孙 有些推理也要注意集合词项和非集合词项 的运用。 如:中国人都是勤劳勇敢的, 我是中国人, 所以,我是勤劳勇敢的。 此推理是否正确?
3、概念是内涵和外延的统一 (1)内涵表明概念对象的属性;外延表明概念对象 的范围。 (2)内涵源于外延,是对对象特有属性的概括。
从认识论看,从感性到理性,不是因为有人的概念才有人,而是因为有人才有人 的概念。是因为有构成龙的各种动物,才有龙的概念。
(3)内涵形成后,反过来制约概念的外延。
(3)要求:A准确使用概念;B法律概念应当 具体确定。 案例:开发商称:“买七楼送八楼”,结果只 有七楼的产权,八楼是规划许可的“隔热楼”, 为七楼使用。问题是送的是“八楼的所有权还 是使用权”? “相素”300万,只有150万,商家称是“比 拟”相素。 “美国总统”鼓励参军“不用担心”——参军: 前线或者后方;前线:受伤或者不受伤;受伤: 轻伤或者重伤;重伤:治好或者治不好;治不 好:死亡或者不死。“担心”是对不可知的心 里恐惧;不用“担心”是对假定事实的判断。
2、对象是否为集合体 集合概念——外延对象是集合体的概念, 其性质为集合体所有,不为集合体中的个 体所有。“人”和“人群”、“党”和 “党员”。例如党是工人阶级先锋队,而 党员不是。 非集合概念——外延对象是某类事物的个 体,而不是集合体。其性质为每一个外延 对象所有。“人”,张三、李四都是人; “党员”、“树木”等。
3、构词成分→→→简单概念——不能够 进行分解的概念。如只有一个词的概念, 书、椅、笔、本等;分解后要改变含义, 如部队、成就等。 复合概念——由两个以上概念 构成的概念。“民法”、“工人”、 “证人”等。复合概念实质是增加内涵, 减少外延。如“包”→红色的包→红色 女士包。识别AB是B,则AB是复合概念。 如“民法是法,所以是复合概念”, “联合国不是国,所以是简单概念”。
候选人是男性公民→40岁以下→本科学历以上→获得过专利→有海外关系。
苏东坡有一次到某寺庙游览,寺庙的老和尚不认识他, 又见他衣着简朴,以为是个一般的游士,便很怠慢地随 口说了一声:“坐!”苏东坡坐下后,老和尚就按惯例 向小和尚挥了挥手,说了一声:“茶!”苏东坡接茶在 手,开始与老和尚谈论这座寺庙的历史,评论寺庙中的 文物古迹。老和尚见他谈吐不凡,感到他是一个有学问 的人,于是请他进厢房去叙谈。进到厢房,老和尚改变 刚才的怠慢口气说:“请坐!”并叫小和尚:“敬茶!” 接着就请教姓名。当他知道来者是赫赫有名的苏东坡学 士时,惊得“啊”了一声,连忙起身请苏东坡到客厅里。 一进客厅,老和尚抢先上前用衣袖拂了拂太师椅,毕恭 毕敬地对苏东坡说:“请上坐!”接着,直起脖子高呼 小和尚:“敬香茶!” 上联:坐,请坐,请上坐 下联:茶,敬茶,敬香茶 “坐”、“茶”,只是对陌生客人的礼貌性的客套用语, “请坐”、“敬茶”,已有对客人的敬意,“请上坐”、 “敬香茶”,则是对尊贵客人的礼遇。。
如“经济法是调整纵向和横向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意味民法属于经济法; 今天,“经济法是调整需要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意味民法、 行政法等不属于经济法。 当“物是独立于人身之外,能够为人所控制并有价值的客观存在”时,尸体、器 官、血液等组织是否是物?
(4)二者成反变关系,即内涵增加外延就减少,内 涵减少外延就增加。
第二章 词 项 逻 辑(上)
教学目的和要求:
在理解词项的本质、基本逻辑特征等一 系列基本理论的基础上,熟练的掌握定 义、划分、限制和概括等有关明确概念 的逻辑方法。避免在使用词项、做出判 断、形成命题、进行推理时出现混淆概 念或偷换概念的逻辑错误。
教学重点: 词项的内涵和外延 词项间的关系 教学难点: (一)集合词项和非集合词项的特征 (二)属种关系的词项与反映整体和部 分关系的词项之间的区别 教学时间:2课时。 参考书目:同第一章。
规范调整的事件或者行为的概念。 (1)不同于法学概念。法学概念是学理抽象的结果。如 《物权法》106条“第一百零六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 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 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 的所有权”,学者概括它为“善意取得”。其中的“动 产”、“转让”、“所有权”“无权处分人”就是法律概 念。 (2)是客观性与规定性的统一。“客观性”是法律概念是 对客观社会生活的反映;“规定性”是法律概念体现立法 者的强制意图。如;建设用地使用权,从生活事实看,包 含宅基地使用权,但立法者予以排除。 2、理解和使用法律概念必须遵守其规定性。不能够任意解 释,也不能够滥用。如,《证券法》证券业协会是证券业 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那么,证券行业协会就 不是合伙、不是企业、不得以盈利为目的。“有重大立功 表现的可以减轻处罚”,律师称犯罪嫌疑人在部队立过二 等功。
4、内涵和外延是确定性和灵活性的统一,且具有 模糊性。
事物的确定性与变化性、交流的可能与多样决定。
(1)概念确定:指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明确,包括 内涵清晰、外延封闭(如本法所称票据权利,是 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 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内涵清晰,外延开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 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 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 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内涵不清,外延封闭(如,本法所称票据,是指 汇票、本票和支票)。
以上对词项的四种分类是根据不同标准进 行的,因而,对任何一词项都可以从四个 方面判定属于哪一类,例如,“经理”它 是实词项、普遍词项、非集合词项、实体 词项、正词项。
二、概念、词项和语词 1、定义: (1)词项:是在判断中出现的,作为判断构 成部分的,含义确定的概念(也有称语词的)。 如:意思表示是行为人将自己内心效果意思表 诸于外的行为。形与义。 (2)概念,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的思想。存 于脑,义。 (3)语词:是语言成分。形。 注:一般逻辑学教材没有区分概念与词项。
2、关系 (1)概念是词项的思想内容;词项是概念的表现方式; 词项是表达概念的语词。
概念需要语词表达;语词只有概念才有意义。“甲骨文”对不理解其意义的人,就没有意义。
(2)区别:A并非所有语词都表达概念。实词如人、水、 电器等,有确定含义,表达概念;助词、叹词因为没有独 立的思想意义,不表达概念,如唉、嗨之类;介词和连词 不是一般意义的概念,但在逻辑中有逻辑意义,是逻辑概 念,如:因为……所以;或者……或者;是。 B并非同一概念只能够用一个语词表达。如:宪法 可以称“根本大法”、“基本法”;民法可以称“私法”、 “市民法”。 C并非同一语词只表达一种概念。多义词——“市民 法”,在罗马早期是罗马市民的法,今天是私法;意思表 示:可以是“孝敬财物”,可以是吐露心声,也可以是表 达期待的法律效果。Leabharlann 第一节 词项(概念)的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