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吉林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及制定硕-博连读研 …
关于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制定的说明

附录4关于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制定的说明为便于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执行,确保博士生的培养质量,现对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制定中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说明:1. 博士研究生的分类根据入学前是否已取得硕士学位,将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分为硕士起点博士生和本科起点博士生。
凡在入学前已取得硕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份的博士生,称为硕士起点博士生。
否则,不论是直博生,还是硕博连读或提前攻博的博士生,都属于本科起点博士生。
2.博士生培养方案博士生培养方案是培养单位对博士生进行培养的主要依据,博士生的培养计划必须满足所在学科培养方案的要求。
博士生培养方案的调整、修改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经批准之后方可执行。
各培养单位应根据博士生入校时的学位起点,执行相应的博士生培养方案。
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入学后按本科起点博士生培养方案培养,提前攻博学生在取得博士学籍之后按本科起点博士生培养方案培养。
3.课程与学分要求制定博士生培养计划或对博士生培养方案进行调整和修改时,在课程和学分设置方面必须满足学校规定的最低要求。
3.1 公共课公共课中的政治理论课和外语(一外)课,是博士生必修的学位课。
其中:政治理论课:所有博士生必修“科学技术与社会”,2学分;本科起点博士生还要求必修“科学技术哲学”,2学分。
外语(一外):“外语Ⅱ”为所有博士生必修的学位课,2学分;“外语Ⅰ”为本科起点博士生必修的学位课,2学分。
外语(二外):第一外语为非英语的博士生必须选修英语为第二外语(2学分),但不能作为学位课。
3.2 专业学位课专业学位课包括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含数学类课程)。
硕士起点博士生必须修完4门以上的专业学位课,总计10学分以上。
本科起点博士生必须修完8门以上的专业学位课,总计22学分以上,其中博士层次的专业学位课4门以上,总计10学分以上。
3.3 选修课与跨学科课程硕士起点博士生,由学科和指导教师根据具体情况在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中提出要求。
吉林大学2014年本硕博连读学生公示名单

有机化学 有机化学 有机化学 有机化学 有机化学 有机化学 物理化学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电子工程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设计及理论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设计及理论 地质工程 地质工程 地质工程 地质工程 地质工程 地质工程 地质工程 地质工程 地质工程 地质工程 地质工程
化学 化学 唐敖庆化学班 材料化学 化学 化学 化学工程与工艺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工业工程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工业工程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勘查技术工程(工程地质) 勘查技术工程(工程地质) 勘查技术工程(工程地质) 勘查技术工程(工程地质) 勘查技术工程(工程地质) 工科试验班(勘察工程) 勘查技术工程(勘察工程) 勘查技术工程(勘察工程) 勘查技术工程(勘察工程) 土木工程(岩土工程) 土木工程(岩土工程)
吉林大学2014年本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姓名 玲玲 刘晓彤 李苏 李秀梅 于华 汝春宇 房旭 李思衡 那睿琦 邵杰人 邹昊洋 张箫浓 代立新 陶佳伟 马小婷 从瑛哥 王魁元 刘君敏 娄悦 王百先 于兴华 白日升 张舒皓 学号 12110518 12110330 12110606 12110332 12110336 12110712 12110603 12110329 12110716 12110339 12110309 12110724 12110707 12110808 12110824 12111013 12110334 12110523 12110830 12111004 81110603 12110415 12111003 本科院系 化学学院 化学学院 化学学院 化学学院 化学学院 化学学院 化学学院 化学学院 化学学院 化学学院 化学学院 化学学院 化学学院 化学学院 化学学院 化学学院 化学学院 化学学院 化学学院 化学学院 动物科学学院 化学学院 化学学院 材料化学 化学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化学 化学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化学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化学 化学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化学工程与工艺 唐敖庆化学班 化学 材料化学 化学工程与工艺 唐敖庆化学班 动物科学 材料化学 唐敖庆化学班 本科专业 申请院系 化学学院 化学学院 化学学院 化学学院 化学学院 化学学院 化学学院 化学学院 化学学院 化学学院 化学学院 化学学院 化学学院 化学学院 化学学院 化学学院 化学学院 化学学院 化学学院 化学学院 化学学院 化学学院 化学学院 分析化学 分析化学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无机化学 无机化学 无机化学 无机化学 无机化学 无机化学 无机化学 无机化学 无机化学 无机化学 跨院 申报专业 备注
【研究】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

【关键字】研究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博士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规定,作为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依据。
一、培养目标博士生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最高层次,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
博士生教育必须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坚持质量第一,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具体的要求为:1、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学风严谨,具有实事求是、不断追求新知、勇于创造的科学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2、掌握本门学科坚实宽广的根底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组织解决重大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作出创造性成果。
3、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阅读外文资料,具有撰写学术论文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4、有健康的体魄。
二、学习年限1、脱产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在职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四年。
2、对于提前达到培养目标、成绩优良并做出创造性成果的博士研究生,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审批后报研究生院批准,可申请提前答辩;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学业者,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审批,研究生院批准,可延长学习年限。
(具体事宜详见吉林大学研究生提前毕业的有关规定)。
没有提出延期报告或延长期满仍未完成博士论文工作者,均按结业处理。
3、博士研究生用于科学研究和撰写论文的时间一般不应少于二年。
三、培养方式1、博士研究生的培养以科学研究为主。
重点是培养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学位论文的需要和个人的特点来选择学习相关的课程。
在拓宽根底、加深专业、掌握前沿的根底上,学会进行创造性科学研究的方法和培养严谨的科学作风。
吉林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暂行条例

吉林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暂行条例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和规范研究生教学管理,特制订本暂行条例。
总则第一条:我校研究生教学培养工作实行校、院二级管理,研究生培养处作为全校研究生教学培养的管理机构,负责全校研究生教学培养的宏观管理及全校研究生公共课程教学的协调和管理,并组织各类研究生教学培养工作的检查、评估。
各学院(中心、所)作为研究生教学培养的办学实体,负责本单位的研究生教学与培养工作。
培养方案第二条:培养方案是有关研究生培养目标、培养内容和时间安排的基本要求和一般规定,是开展研究生培养工作和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主要依据。
根据科学技术发展、社会发展的需要及学校实际情况,每三至五年研究生培养处将组织一次培养方案的全面修订工作。
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由研究生培养处提出工作计划,各院(中心、所)负责具体落实和实施,并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科)审定后执行。
第三条:研究生培养方案一经确定,应严格遵照执行,一般不得随意调整和更改。
如确需调整和更改,须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科)讨论通过后以书面形式送交研究生培养处备案后执行。
培养计划第四条:研究生培养计划是按照本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规定,根据因才施教的原则,针对每位研究生的特点,在其选定的研究方向上拟定具体培养进程和安排。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攻读硕士学位和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均应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其内容包括:1、课程学习计划;2、实践活动计划(包括拟定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等时间安排、任务要求及考核方式);3、学位论文工作计划;4、导师对中期考核的要求及对研究生学习过程和有关培养环节的其它要求。
第五条: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要在研究生入学后1个月内完成。
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要在研究生入学后3个月内完成。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应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经导师同意并签字后,原件报研究生所在学院(中心、所)备案执行。
课程管理第六条:各培养单位为研究生开设的学位课程,必须紧紧围绕吉林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置进行。
吉林大学放射医学专业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吉林大学公共卫生

吉林⼤学放射医学专业硕博连读研究⽣培养⽅案-吉林⼤学公共卫⽣吉林⼤学公共卫⽣学院社会医学与卫⽣事业管理博⼠研究⽣培养⽅案(2011年12⽉修订)⼀、培养⽬标培养具有创新能⼒、实践能⼒和国际视野,坚持德、智、体全⾯发展,适应我国卫⽣事业发展需要的社会医学与卫⽣事业管理⾼层次专门⼈才。
具体要求如下: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有献⾝于科学的事业⼼和创新精神,能够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科学作风严谨,掌握本学科领域坚实宽⼴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的专门知识;具有独⽴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
3.⾄少掌握⼀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资料,具有⼀定的外⽂写作能⼒和进⾏国际学术交流的能⼒。
4.培养的博⼠研究⽣主要输送到医学院校、科研院所、疾控预防、卫⽣监督、医疗保健、政府部门从事社会医学与卫⽣事业管理及相关领域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作。
⼆、研究⽅向1.社会医学与健康促进研究内容:社会卫⽣状况与社会卫⽣策略、⽣活质量评价、医疗保健制度、社区卫⽣服务、社会病防治、慢性病的社会医学防治、健康管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2.⾏为与⼼理健康研究内容:⽹络成瘾、感觉寻求、社交焦虑障碍、⽣活满意度、⼈格特征、信息焦虑、职业倦怠、亚健康、⽣活质量与⼼理健康研究等。
3.医院、社区与农村卫⽣管理研究内容:医院管理、社区卫⽣管理、农村卫⽣管理、卫⽣经济管理、卫⽣服务研究、卫⽣政策研究、卫⽣法与卫⽣监督等。
4.卫⽣信息管理研究内容:卫⽣信息资源、信息计量与可视化、数据挖掘与知识发现、医学信息处理、卫⽣信息政策、卫⽣信息系统、医院信息管理等。
三、学习年限及时间分配1.本专业脱产博⼠⽣的学习年限⼀般为3年;在职博⼠⽣的学习年限⼀般为4年。
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学业者,经批准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
对本学科中特别优秀的博⼠研究⽣,可允许其提前进⾏学位论⽂答辩,具体要求见《关于研究⽣提前或延期进⾏学位论⽂答辩的暂⾏规定》(校研院字[2007]2号)。
吉林大学机械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终稿

吉林大学机械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牵头修订学院:机械与航空航天工程学院参加修订学院:汽车工程学院、生物与工业工程学院一、培养定位及目标针对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和重要科技攻关项目对高层次机械、车辆、农机与仿生等应用型创新人才的需求,培养掌握机械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以及组织实施高水平工程技术项目等能力,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具体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如下: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
2.掌握所从事机械领域的基础理论、宽广的专业知识、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了解本领域的技术现状及发展趋势,在本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从事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工程管理等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3.掌握一门外国语。
二、学习方式及修业年限机械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
机械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
对提前完成培养计划,学位论文符合申请答辩要求的机械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经过规定的审批程序可以提前答辩、毕业并申请学位,具体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培养方式及导师指导采用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1.课程学习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掌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构建知识结构的主要途径。
课程设置应体现厚基础、重实际应用、博前沿知识,着重突出专业实践类课程和工程实践类课程。
2.专业实践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获得实践经验,提高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鼓励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到企业实习,可采用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专业实践,应届本科毕业生的专业实践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
3.学位论文研究工作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在一定实践经验基础上,掌握对工程实际问题研究能力的重要手段。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吉林大学研究生收费实行学分制收费的批复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吉林大学研究生收费实行学分制收费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06.04.11
•【字号】吉发改价监联字[2006]327号
•【施行日期】2006.09.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
正文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吉林大学研究生收费实行学分制收费的批复
(二00六年四月十一日吉发改价监联字[2006]327号)吉林大学:
你校《关于研究生培养费改按学分制收费的请示》(吉大校字[2005]117号)收悉。
经请示省政府,同意你校研究生培养由学年制改为学分制,其收费标准相应改为学分制收费。
改为学分制后,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研究生收费具体标准如下:
一、硕士研究生每学分940元。
三年制32学分,二年制26学分,MBA学分为45学分。
二、博士研究生16学分,每学分2250元。
三、修满规定学分以后多修课程不收费。
四、收费前要到省发改委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收费收入全额上缴省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此收费从2006年新生入学时执行,按“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收费原则,原在校生仍执行原收费标准。
此项收费试行一年。
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若干意见.doc

吉林大学关于修订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若干意见为全面适应经济、社会及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促进我校研究生培养工作改革,提高培养质量,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国际视野的高层次人才,我校将全面开展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修订工作。
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围绕我校的奋斗目标,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核心,以提升研究生的创新能力为导向,吸收和借鉴国内外研究生教育的最新成果和经验,分类指导、规范管理、体现特色,更新研究生培养理念,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全面提高。
二、修订原则(一)方案内容应具有前瞻性、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能够在研究生培养各个环节中发挥应有作用。
(二)在修订方案时,应根据本学科的实际情况和特点,积极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研究生培养经验和模式。
(三)各学科原则上按一级学科制定方案。
对于部分研究领域较宽的一级学科,也可按二级学科修订方案,但应体现本一级学科的总体要求。
(四)方案须明确规定本学科研究生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学习年限、必修和选修的课程(或环节)及学分数,明确提出论文选题要求、中期检查方式和学位论文应达到的标准等。
(五)方案应将我校目前已经实施的“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中的各项教学改革措施及成果融入其中。
三、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基本内容方案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学习年限、培养方式、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科学实践与学位论文、其它学习项目安排。
(一)培养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的具体要求是:1、博士研究生:(1)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2)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3)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
2、硕士研究生:(1)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2)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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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吉林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及制定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
案的通知
(部门: 研究生院日期: 2005-4-26 14:38:44)
校内有关单位:
为了适应我国社会、经济、科技发展需要,培养更多的具有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人才,为研究生个性和特长发展创造更大空间,我校对硕士研究生的学制进行了调整,绝大部分学科、专业的学制由三年调整为二年。
结合硕士研究生两年学制的推行,我校将对相关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全面修订。
另外,具有博士学位授权、并将要开展硕-博连读培养的学科、专业同时要制定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
为使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的目的,特提出以下意见和安排。
一、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的原则
调整培养过程,适当压缩学分。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根据两年制研究生的培养特点,优化课程设置、规范课程教学,提高教学效果;试行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和论文工作交叉进行的培养模式;要公开教学内容,加强教学过程监督,组织好学位课程教学大纲、选修课程内容简介的修订、编写与汇编工作。
二、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的具体要求和主要内容
1、本次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要以《吉林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及《吉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与管理工作暂行规定》中的有关要求为基本依据;以改革课程设置、更新课程内容、优化知识结构为重点;以确保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为目的。
2、培养方案原则上应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中所确定的二级学科修订,有一级学科授权的专业提倡按一级学科修订。
培养方案的修订要针对两年制研究生的培养特点,坚持
科学、规范的原则,既要反映国家对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基本要求,又要体现本单位的办学优势和特色。
3、认真总结本单位的研究生培养经验,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研究生培养经验和管理模式。
4、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并开展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的学科专业,要制定《吉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在制定此培养方案时,必须处理好博士、硕士在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培养方式、课程设置及其它环节上的相互关系,既要考虑使其具有硕士、博士两个层次所必须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又要注意硕士、博士两个阶段的贯通,要充分体现出“连读”的特点。
5、各专业应在保持总学分及学位课相对稳定的情况下,精简课程内容,压缩课内学时,尤其是选修课的课内学时。
专业课及专业基础课课内学时一般应在40学时左右。
6、各学科在制定课程设置时应对跨学科及同等学历研究生列出补修的课程。
7、学位课程教学大纲、选修课程内容简介的修订、编写与汇编工作。
此项工作是课程教学的重要的组成部分,对规范课程教学、公开教学内容、加强教学过程监督、提高教学质量,同时便于研究生有目的的进行课程学习有着重要的意义。
各培养单位要给与高度的重视,学位课程教学大纲直接涉及到研究生的学位水平、知识结构和培养质量,须通过培养单位的学位分委员会的审定后方可定稿。
8、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的主要内容。
培养方案是培养单位进行研究生培养的主要依据,一般应包括: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学习年限及时间分配、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文献阅读、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及学位论文工作等内容。
9、继续实行三年制的硕士学科、专业也应重新修订一次本学科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同时完成学位课程教学大纲、选修课程内容简介的修订、编写工作;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同时完成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课程教学大纲、选修课程内容简介
的修订、编写工作。
10、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修订培养方案的过程中,对本单位所开出的课程目录中几年来均无研究生选学的课程予以淘汰。
三、具体工作程序:
1、要求各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由培养单位的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负责具体工作的布置实施,培养单位的学位分委员会负责最终审定。
2、各学科专业要组织本单位的专家认真研讨,广泛听取意见,定稿后经学位分委员会审定通过,由培养单位汇总后报研究生培养处。
3、时间安排:培养方案修订及学位课程教学大纲、选修课程内容简介的修订、编写与汇编工作要求在5月末完成。
4、6月20日前由研究生培养处负责将各培养单位上报材料,统一印刷装订形成《吉林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吉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位课程教学大纲、选修课程内容简介》等文件。
四、上报材料附件一、附表一、附表二、附件三、《吉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推荐、选拔的有关办法》、《吉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与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吉林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可以在研究生培养处主页的“相关下载”中获取。
上报课程设置中的课程代码编码规则及数据库kcml.dbf、kcsz.d bf各字段含义见附件二。
学位课程教学大纲及选修课内容简介的编写格式见附件三。
各培养单位整套文件完成后,附件一、附表一、附表二、附件三以电子版和文字书面材料两种形式上报,并按此顺序编排页码。
文字书面材料要求从电子版原版直接打印,经培养单位学位分委员会审查通过,并经领导小组组长和学位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研究生培养处备案。
课程目录kcml.dbf和课程设置kcsz.dbf数据库
材料报盘即可。
五、联系人:马淑艳,联系电话:5166340
请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学秘书务必于4月28日之前到研究生培养处领取相关资料。
吉林大学研究生培养处
200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