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社区戒毒人员管理档案(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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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工作档案(模板)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工作档案(模板)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档案)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姓名报到日期:年月日.--目录1、责令社区戒毒/康复决定书2、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工作小组3、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4、解除社区戒毒/康复通知书5、解除社区戒毒/康复呈批表6、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告知书7、社区戒毒/康复协议书8、尿检通知书9、社区戒毒/康复尿样检测记录10、社区戒毒/康复谈话记录11、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外出准假通知书12、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外出请假审批表13、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外出请假登记表14、关于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变更戒毒/康复地点的函15、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变更地点审批表16、中止社区戒毒/康复程序的说明17、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告诫书18、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执行情况报告19、社区戒毒/康复日常管理记录20、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报告戒毒情况记录21、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定期评估表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工作小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编号: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解除社区戒毒/康复呈批表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告知书____:根据县(区)公安(分)局公()社戒/社康决字[ ]第号《责令社区戒毒/康复决定书》,责令接受社区戒毒/康复三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现将你在社区戒毒/康复期间应履行的义务及不履行义务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向你告知如下:一、根据《禁毒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被责令社区戒毒/康复的人员,应与社区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拒绝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的,属于拒绝接受社区戒毒/康复。

根据《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对拒绝接受社区戒毒/康复协议的,公安机关将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二、在社区戒毒/康复期间,必须履行如下义务:(1)严格遵守社区戒毒/康复协议;(2)自觉服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人员的管理;(3)定期或不定期接受公安机关尿液检测,(社区戒毒:第一年每1个月检测一次,第二年每2个月检测一次,第三年每季度检测一次。

社区戒毒样本

社区戒毒样本

编号:瑞安市+鲍田办事处+社区戒毒+ 01社区戒毒人员档案材料姓名郑洁管控等级二级建档时间2017年2月15日鲍田办事处乡镇(街道)社区戒毒工作领导小组瑞安市塘下镇乡镇(街道)前进社区(村)□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编号:社区戒毒(康复)起止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管控等级□一级□二级□三级编号:等级转化□一级□二级□三级编号:转化时间□提升□降低年月日社区戒毒工作小组成员社区专职人员(组长):吴云文社区民警:张浩社区医生:钟晓平社会工作者:朱晓胡禁毒志愿者:林长安监护人或亲属:郑秀明所在单位代表: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保管期限本卷共卷本卷共件页立卷单位目录序号内容页码备注1 社区戒毒人员登记表2 社区戒毒决定书3 社区戒毒协议书4 社区戒毒工作服务计划/记录5 社区戒毒人员个性化戒毒方案6 三年定期尿样检测安排告知书7 谈话/家访/心理干预/个人情况报告记录8 通知书9 告诫书10 移送单11 关于社区戒毒对象拒绝接受社区戒毒证明12 关于社区戒毒对象逃避、拒绝尿样检测的证明13 关于社区戒毒对象擅自离开社区戒毒执行地所在县3次以上或累计超过30日的证明14 违法《社区戒毒协议》统计表15 社区戒毒人员外出请假审批表16 社区戒毒人员外出准假通知书17 社区戒毒人员尿检次数记录表18 外出帮教尿检申请书19 社区戒毒人员变更戒毒执行地点审批表20 关于社区戒毒人员变更戒毒执行地点的函21 吸毒人员戒毒医疗救助申请表22 社区戒毒人员三年(年度)评估报告23 吸毒人员分级分类管控等级评定表24 吸毒人员管控等级转化量化评估表25 呈请(管控现状)变更审批表(样本)26 呈请社区戒毒中止审核表(样本)27 呈请社区戒毒终止审核表(样本)28 呈请出具解除社区戒毒通知书审批表29 解除社区戒毒通知书社区戒毒人员登记表姓名 郑洁 别 名性别男 照 片民族 汉 出生日期 1982/02/12文化程度 初中 职业无政治面貌群众婚姻状况 离 身份证号籍贯温瑞初吸时间 2015年 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地 鲍田官进村 实际居住地 鲍田通河路3号社区戒毒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个 人 简 历起时止时 职务(职业)所在单位 1990年 1999年学生学校 2000年工作2017年2月7日因吸毒被公安机关查获。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档案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档案

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档案□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编号:目录社区戒毒(康复)协议书 (2)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4)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社区活动情况记录 (7)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接受服务和救助情况记录 (8)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尿检记录 (9)社区戒毒人员违反《社区戒毒(康复)协议》记录 (11)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定期报告记录 (12)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评估报告 (13)解除社区戒毒(康复)审批表 (15)社区戒毒(康复)协议甲方:市(州、地)县(市、区、特区)乡、镇(办事处) _村、居(社区)乙方:姓名:乙方基本情况:性别:出生年月:年龄:岁已/未婚联系电话:现居住地址:就业(医、学)场所:根据公安局(分局)年月日《责令社区戒毒(康复)决定书》(社区戒毒字[ ]第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国务院《戒毒条例》的规定,责令乙方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年)到居、村(社区)接受社区戒毒(康复)。

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协议,并自觉遵照执行。

一、执行社区戒毒期间,甲方应履行以下权利和义务:1、依法建立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对乙方采取必要的监护措施;2、定期对乙方的戒毒(康复)现状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提交乡镇(办事处)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委员会;3、通知乙方按规定到国家指定的机构进行社区戒毒(康复)期间的尿样检测;4、对乙方违反社区戒毒(康复)提出告诫;5、乙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康复)协议的,甲方将及时向公安机关和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戒毒(康复)工作委员会报告;6、针对乙方情况,制定社区戒毒(康复)计划;7、为乙方提供戒毒(康复)知识辅导,开展心理咨询和法律援助等服务;8、为乙方提供就业、就学、就医、技能培训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9、根据国家政策规定,为乙方提供社会救助服务;10、发现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出现急性戒断症状危及生命的,可以协助其本人或者亲属将其送往卫生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接受治疗。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档案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档案

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档案□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编号:目录社区戒毒(康复)协议书 (2)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4)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社区活动情况记录 (7)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接受服务和救助情况记录 (8)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尿检记录 (9)社区戒毒人员违反《社区戒毒(康复)协议》记录 (11)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定期报告记录 (12)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评估报告 (13)解除社区戒毒(康复)审批表 (15)社区戒毒(康复)协议甲方:市(州、地)县(市、区、特区)乡、镇(办事处) _ 村、居(社区)乙方:姓名:乙方基本情况:性别:出生年月:年龄:岁已/未婚联系电话:现居住地址:就业(医、学)场所:根据公安局(分局)年月日《责令社区戒毒(康复)决定书》(社区戒毒字[ ]第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国务院《戒毒条例》的规定,责令乙方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年)到居、村(社区)接受社区戒毒(康复)。

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协议,并自觉遵照执行。

一、执行社区戒毒期间,甲方应履行以下权利和义务:1、依法建立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对乙方采取必要的监护措施;2、定期对乙方的戒毒(康复)现状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提交乡镇(办事处)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委员会;3、通知乙方按规定到国家指定的机构进行社区戒毒(康复)期间的尿样检测;4、对乙方违反社区戒毒(康复)提出告诫;5、乙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康复)协议的,甲方将及时向公安机关和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戒毒(康复)工作委员会报告;6、针对乙方情况,制定社区戒毒(康复)计划;7、为乙方提供戒毒(康复)知识辅导,开展心理咨询和法律援助等服务;8、为乙方提供就业、就学、就医、技能培训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9、根据国家政策规定,为乙方提供社会救助服务;10、发现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出现急性戒断症状危及生命的,可以协助其本人或者亲属将其送往卫生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接受治疗。

社区戒毒人员“一人一档”工作档案

社区戒毒人员“一人一档”工作档案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一人一档”工作档案(2)(总33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重庆市奉节县 白帝镇 街(镇) 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姓名: 胡绪清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档案奉节县 区(县) 白帝 街道(镇) 九盘 社区(村)□社区戒毒 □社区康复 编号:--------------- 装----------订----------线-------------------------------装 ----------订 ----------线----------------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档案目录《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档案》要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有条件的要建立电子档案。

---------------装----------订----------线-------------------------------装----------订附件一:---------------装----------一式四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及其家属、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各一份,一份附卷。

附件2: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3:常住人口登记表(派出所提供)--------------- 装---------- 订---------- 线----------------附件4:社区戒毒(康复)协议书甲方:市区街道(镇)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乙方:姓名:乙方基本情况:性别出生年月:年龄岁(已/未婚)联系电话:现居住地址:就业(医、学)场所:根据公安局(分局)年月日《责令社区戒毒、康复决定书》(社戒/社康字[ ]第号)的通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国务院《戒毒条例》的规定,责令乙方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月)到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接受社区戒毒(康复),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协议,双方自觉遵照执行。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工作档案模板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工作档案模板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档案)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姓名_________报到日期:年月日1、责令社区戒毒/康复决定书2、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工作小组3、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4、解除社区戒毒/康复通知书5、解除社区戒毒/康复呈批表6、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告知书7、社区戒毒/康复协议书8、尿检通知书9、社区戒毒/康复尿样检测记录10、社区戒毒/康复谈话记录11、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外出准假通知书12、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外出请假审批表13、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外出请假登记表14、关于社区戒毒/ 康复人员变更戒毒/ 康复地点的函15、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变更地点审批表16、中止社区戒毒/ 康复程序的说明17、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告诫书18、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执行情况报告19、社区戒毒/康复日常管理记录20、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报告戒毒情况记录21、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定期评估表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工作小组口社区戒毒口社区康复编号:- 2 -姓名:性别:住址:社区戒毒/康复起止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社区戒毒/康复责任人社区工作站负责人:社区戒康复专(兼)职人员:社区民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在村组干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社区医务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监护人或家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口社区戒毒口社区康复-4 -解除社区戒毒/康复呈批表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告知书根据县(区)公安(分)局—公()社戒/社康决字[] 第号《责令社区戒毒/康复决定书》,责令接受社区戒毒/康复三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现将你在社区戒毒/康复期间应履行的义务及不履行义务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向你告知如下:一、根据《禁毒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被责令社区戒毒 /康复的人员,应与社区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拒绝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的,属于拒绝接受社区戒毒/康复。

社区戒毒人员档案空白表

社区戒毒人员档案空白表

市县(市、区)社区戒毒人员档案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管理工作站教育资料目录教育资料社区戒毒人员登记表★为必填项填表日期:年月日填表单位填表人★:联系电话:审核人:教育资料社区戒毒协议书甲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管理工作站乙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户籍所在地:现住址服务处所戒毒康复治疗机构及所在地社区戒毒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根据公安局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文号)。

为保证乙方完成社区戒毒,甲方与乙方签订协议如下:一、甲方的职责(一)帮助乙方制定、执行社区戒毒工作计划。

(二)成立社区戒毒工作小组,落实社区戒毒措施。

(三)向乙方提供有资质的戒毒康复治疗机构及治疗途径的信息。

(四)依照有关规定,对乙方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予以指导和帮助。

(五)按有关规定要求,定期与乙方见面谈话,了解戒毒康复情况,督促乙方定期接受检测。

(六)对申请短期离开社区戒毒地点的予以审批,对提出变教育资料更地点的,上报有关部门予以审批。

(七)对乙方违反协议规定的行为进行劝诫,对严重违反协议或吸食、注射毒品的,及时向执行地公安机关报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权利1、乙方在入学、就业、就医、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遇到困难和歧视时,可以向甲方提出求助。

2、乙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可以申请甲方协调有关部门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

3、甲方在帮助乙方戒毒康复期间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乙方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二)义务1、乙方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履行本协议。

服从接受甲方的管理监督,定期向甲方如实报告戒毒康复情况,自愿接受戒毒药物维持治疗。

2、依法依规主动接受定期不定时尿样检测。

社区戒毒三年内检测不少于22次(第一年为每月1次、第二年为每二个月1次、第三年为每季度1次);社区康复三年内不少于12次(第一年为每二个月1次、第二年为每季度1次、第三年为每半年1次)。

吸毒人员档案室管理制度

吸毒人员档案室管理制度

吸毒人员档案室管理制度
是指为了有效管理吸毒人员的档案资料,确保吸毒人员在刑满释放后可以依法接受社区监管和帮助,防止再次滋生毒品犯罪,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规定。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吸毒人员档案室管理制度的内容:
1. 档案室设置:
- 档案室应设在安全、隐蔽的地方,建立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档案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 档案室应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管理人员,确保档案工作的正常运转。

2. 档案登记:
- 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并建立档案,记录个人基本信息、吸毒情况、社区矫正情况等。

- 档案登记应遵循规定的程序,确保文件的真实可靠。

3. 档案保存:
- 档案应按照规定的期限保存,刑满释放后继续保存一段时间,以备日后参考。

- 档案保存要注意防火、防潮、防虫等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4. 档案查阅:
- 家属或吸毒人员本人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查阅自己的档案,但需要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

- 查阅档案时需记录查阅人员的信息,确保档案的安全。

5. 档案借阅:
- 档案室可以接受相关部门申请借阅档案,但需要办理相应的借阅手续,并记录借阅人员信息和借阅目的。

- 档案借阅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周,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6. 档案移交:
- 档案室应及时将有关吸毒人员的档案移交给相应的社区矫正机构,确保刑满释放后的监管和帮助工作。

7. 档案销毁:
- 对于已经刑满释放多年没有再次吸毒行为的吸毒人员档案,可按照规定程序销毁,确保个人隐私。

以上是一个可能的吸毒人员档案室管理制度的内容,具体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应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来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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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中心社区戒毒人员管理档案姓名:风险级别:□高风险类□中风险类□低风险类户籍地址:现居住地址:决定日期:报到时间:市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中心社区康复人员管理档案姓名:风险级别:□高风险类□中风险类□低风险类户籍地址:现居住地址:决定日期:报到时间:目录社会面吸毒人员分类情况审批表关于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报告(执行地公安机关):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于年月日被公安局(分局)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决定书文号: ),15日内未到我辖区报到,已构成□拒绝社区戒毒□拒绝社区康复,建议对其维护脱失信息,布控查找,依法处置。

特此报告合肥市瑶海区青禾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盖章)年月日社区戒毒协议书甲方:合肥市瑶海区青禾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乙方: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现居住地址:吸毒种类:□冰毒□冰毒片剂□吗啡□海洛因□氯胺酮□杜冷丁□鸦片□罂粟壳□摇头丸□大麻□其他毒品:服务处所:为保证乙方完成社区戒毒,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根据公安局/公安分局《社区戒毒决定书》(文号),甲方与乙方签订协议如下:社区戒毒地点:社区戒毒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一、甲方履行下列职责(一)成立社区戒毒工作小组,落实社区戒毒措施。

(二)帮助乙方制定、执行社区戒毒工作计划。

(三)向乙方提供有资质的戒毒治疗机构信息。

对申请参加药物维持治疗的,按照规定审核后报公安禁毒部门审批。

(四)对乙方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提出的求助予以指导和帮助。

(五)定期与乙方见面或家访,三年内不得少于22次,视情与乙方的家庭成员谈话,了解乙方戒毒情况。

对于乙方未按要求见面的,甲方应当采取抽查方式向乙方下达《吸毒检测通知书》。

(六)按照定期不定时和抽检的方式,下达《吸毒检测通知书》,督促乙方按照要求接受吸毒检测。

通知不到本人的,由签订《家庭成员帮扶承诺书》的社区戒毒人员的家庭成员代为签收,视为送达本人。

电话通知的应当录音,制作电话记录。

三年内通知社区戒毒人员接受吸毒检测不得少于22次,第一年为每月一次,第二年为每二个月一次,第三年为每季度一次。

突击检测每年不得少于3次。

(七)对申请离开社区戒毒执行地所在县(市、区)的予以审批,对提出变更社区戒毒地点的,上报有关部门予以审批。

(八)对乙方违反协议规定的行为进行告诫,下达《告诫书》。

对严重违反协议或吸食、注射毒品的,及时向执行地公安机关报告。

二、乙方遵守以下规定(一)乙方应当自觉履行本协议,服从接受甲方的管理监督,积极接受戒毒治疗,每月向甲方书面报告戒毒治疗和社会活动情况。

(二)接到甲方通知时,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到达规定地点,接受约谈或者吸毒检测。

每次未按规定主动接受检测的,视为一次拒绝或逃避接受吸毒检测。

(三)定期向社区康复工作小组报告戒毒康复情况,三年内不得少于22次,并书面递交报告书。

(四)保证联系电话畅通,变更就医、就学、就业地点和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时,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

(五)需变更社区戒毒执行地点的,应当先向接收地社区戒毒工作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经接收地工作部门审批同意,在审批表内签字盖章后,持审批表向甲方提出申请,获得甲方批准后方能变更。

(六)需离开社区戒毒执行地点3日(含)以内的,应当电话或者书面向工作小组请假。

3日以上的,应当提前向甲方报告,经批准后方能离开,并按时返回销假。

外出期间,可以在执行地进行吸毒检测,也可以到外出地公安机关进行吸毒检测,并按规定寄回检测报告。

(七)不得吸食、注射毒品,不得与有吸毒等不良行为的人员密切接触。

(八)主动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人员线索。

三、违约责任(一)甲方不履行职责,或者对社区戒毒人员提出的求助、申请不予受理,影响乙方戒毒治疗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二)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1.逃避或者拒绝接受检测三次;2.擅自离开社区戒毒地点三次,或者擅自离开社区戒毒地点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三)乙方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四、其他要求本协议书自社区戒毒人员报到之日起3日内签订。

一式四份,甲方、乙方、执行地派出所和签订协议的乙方家庭成员各执一份。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签字:(盖章)(摁食指印)年月日年月日社区康复协议书甲方:合肥市瑶海区青禾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乙方:姓名:性别: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现居住地址:吸毒种类:□冰毒□冰毒片剂□吗啡□海洛因□氯胺酮□杜冷丁□鸦片□罂粟壳□摇头丸□大麻□其他毒品:服务处所:为保证乙方完成社区康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根据公安局/公安分局《社区康复决定书》(文号),甲方与乙方签订协议如下:社区康复地点:社区康复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一、甲方履行下列职责(一)成立社区康复工作小组,落实社区康复措施。

(二)帮助乙方制定、执行社区康复工作计划。

(三)向乙方提供有资质的戒毒治疗机构信息。

对申请参加药物维持治疗的,按照规定审核后报公安禁毒部门审批。

(四)对乙方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提出的求助予以指导和帮助。

(五)定期与乙方见面或家访,三年内不得少于12次,视情与乙方的家庭成员谈话,了解乙方戒毒康复情况。

对于乙方未按要求见面的,甲方应当采取抽查方式向乙方下达《吸毒检测通知书》。

(六)按照定期不定时和抽检的方式,下达《吸毒检测通知书》,督促乙方按照要求接受吸毒检测。

通知不到本人的,由签订《家庭成员帮扶承诺书》的社区康复人员的家庭成员代为签收,视为送达本人。

电话通知的应当录音,制作电话记录。

三年内通知社区戒毒人员接受吸毒检测不得少于12次:第一年每2个月检测l次;第二年每季度检测l次;第三年每半年检测l次。

突击检测每年不得少于3次。

(七)对申请离开社区康复执行地所在县(市、区)的予以审批,对提出变更社区康复地点的,上报有关部门予以审批。

(八)对乙方违反协议规定的行为进行告诫,下达《告诫书》。

对严重违反协议或吸食、注射毒品的,及时向执行地公安机关报告。

二、乙方遵守以下规定(一)乙方应当自觉履行本协议,服从接受甲方的管理监督,积极接受戒毒治疗、康复,每月向甲方书面报告戒毒治疗、康复和社会活动情况。

(二)接到甲方通知时,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到达规定地点,接受约谈或者吸毒检测。

每次未按规定主动接受检测的,视为一次拒绝或逃避接受吸毒检测。

(三)定期向社区康复工作小组报告戒毒康复情况,三年内不得少于12次,并书面递交报告书。

(四)保证联系电话畅通,变更就医、就学、就业地点和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时,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

(五)需变更社区康复执行地点的,应当先向接收地社区康复工作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经接收地工作部门审批同意,在审批表内签字盖章后,持审批表向甲方提出申请,获得甲方批准后方能变更。

(六)需离开社区康复执行地点3日(含)以内的,应当电话或者书面向工作小组请假。

3日以上的,应当提前向甲方报告,经批准后方能离开,并按时返回销假。

外出期间,可以在执行地进行吸毒检测,也可以到外出地公安机关进行吸毒检测,并按规定寄回检测报告。

(七)不得吸食、注射毒品,不得与有吸毒等不良行为的人员密切接触。

(八)主动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人员线索。

三、违约责任(一)甲方不履行职责,或者对社区康复人员提出的求助、申请不予受理,影响乙方戒毒治疗、身心康复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二)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严重违反社区康复协议,社区康复未履行完毕的,社区康复人员不得申办驾驶证,已经办理的依法注销;再次被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的,不得提前解除:1.逃避或者拒绝接受检测三次;2.擅自离开社区康复地点三次,或者擅自离开社区康复地点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三)乙方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四、其他要求本协议书自社区康复人员报到之日起3日内签订。

一式四份,甲方、乙方、执行地派出所和签订协议的乙方家庭成员各执一份。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签字:(盖章)(摁食指印)年月日年月日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家庭成员帮扶承诺书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是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的(填写亲属关系)。

为了帮扶(姓名)戒除毒瘾,回归社会,特向(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部门)做出如下承诺:1.自愿加入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小组,参加工作小组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劝诫、教育等工作。

2.及时监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认真履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发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有违反协议情况或者吸食、注射毒品行为倾向时,立即向工作小组报告。

3.接到工作小组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送达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约谈通知书》《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吸毒检测通知书》和《告诫书》时,签字后即视为送达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本人,并立即联系督促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按时到指定地点接受约谈、吸毒检测和告诫。

如联系不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立即向工作小组报告。

4.及时向工作小组报告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戒毒康复、社会关系、社会活动、思想认识、就业、就医、就学等情况。

承诺人签字:年月日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小组名单为了帮扶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戒除毒瘾,回归社会,根据其身体状况、成瘾程度、家庭情况、收入来源、行为表现、社会适应能力等基本情况,成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小组,名单如下:组长:单位:联系电话:副组长:单位:联系电话:专职人员:单位:联系电话:专职人员:单位:联系电话:兼职人员:单位:联系电话:家庭成员:单位:联系电话:合肥市瑶海区青禾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盖章)年月日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对象工作计划填表单位:填表时间:年月日填表人:审核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吸毒检测记录表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起止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合肥市瑶海区青禾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盖章)年月日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吸毒检测通知书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根据《禁毒法》《戒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社区戒毒(康复)协议》约定,请你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接受吸毒检测,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接受吸毒检测的,视作拒绝或逃避接受吸毒检测。

(吸毒检测联系人:,联系电话:)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签名:年月日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家庭成员签名:年月日合肥市瑶海区青禾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盖章)年月日本通知书一式两份,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或其家庭成员1份,存档1份。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本人未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约谈通知书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根据《禁毒法》《戒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社区戒毒(康复)协议》约定,请你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接受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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