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素与斯特劳森指称理论之比较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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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义即指称?——罗素与斯特劳森的指称理论论争

意义即指称?——罗素与斯特劳森的指称理论论争

意义即指称?——罗素与斯特劳森的指称理论论争雷传平【摘要】指称理论是知识论的重要问题之一,分析哲学学界对此进行了深入的探讨.罗素认为,意义即指称;而其论战者斯特劳森认为意义是有关语句或语词,指称是有关语词的使用,真假是有关语句的使用.因此二者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要区分意义和指称”.此研究对于理解知识论中意义理论、指称理论与真假理论有重要价值.【期刊名称】《西南科技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年(卷),期】2013(030)001【总页数】5页(P22-26)【关键词】罗素;斯特劳森;指称;摹状词【作者】雷传平【作者单位】中山大学哲学系广东广州510275【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B561.541905年,罗素(Russell)撰文《论指谓》(On Denoting)指出指谓短语或谓摹状词不具有指称作用,不是真正的逻辑主词。

自此之后,该理论在二十世纪上半期都占据着指称理论的主导地位。

1950年,斯特劳森(Strawson)在《论指称》(On Referring)一文中批评了罗素的摹状词理论,主张摹状词可以是真正的逻辑主词,而语词或语句本身不具有指称作用和真假,只有对语词或语句的使用才能指称某物,才有真假。

1957年,罗素在《斯特劳森论指称》(Mr.Strawson on Referring)一文中对斯特劳森批判予以反驳,认为斯特劳森混淆了摹状词问题与自我中心词问题,斯特劳森的批评不过是重述了罗素早已考虑过的自我中心词问题。

这场论战在分析哲学学界造成了深远影响,引发不少学者对指称理论的进一步探讨,如唐奈兰(Donnellan)综合罗素和斯特劳森的观点,提出了归属性用法和指称性用法理论[1],克里普克(Kripke)又进一步提出说话者指称和语义指称理论[2]。

本文并不打算关注这场论战带来的影响,而是关注论战本身,斯特劳森真的驳倒了罗素吗?罗素真的回应了斯特劳森吗?下面,我将阐述罗素与斯特劳森有关指称理论的这场论战的基本情况,并对其做出评价。

罗素与斯特劳森指称理论之比较

罗素与斯特劳森指称理论之比较

VoI _ 26 No . 3 Ma r . 201 3
罗素 与斯 特 劳 森 指 称理 论 之 比较
董 英 英
( 北 京师 范大学价值与文化研究 中心& 哲学 与社 会学学院 ,北京 ,1 0 0 8 7 5 ) [ 摘 要] 指 称问题是英 美语 言哲学的核心 问题 。罗素用他 的摹状词理论 消解 了传统哲 学中 “ 非存在 对象存在” 的问题 。

句 的意 义, 不是谈 论它 在特定场 合下 的使 用 , 而是谈论 它在
所有 场合下 正确地把 它用 于指称或 者断定某某 事物 时所遵 循的那些规 则 、 习惯 和约定 ” , 一 - ” 按这种定 义 , 语 词的意义就 是 为 了保证语 词能够 在某种 情况下 指称某 物而做 的一些约 定, 语句的意 义则是 为了保证语句能够在某 种情 况下促成某 种真假论 断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做的一些说 明, 语词和语句 的意义是独立于它 们在某种特定 情况下的使用 , 语词 的意 义不 能等同于它在某 种场合下所指 涉的对象 , 语句的意义也不等 同于它被使用在 某种场 合下所 做的论 断。 因此 , 意义对指称 有指导 作用 , 指
称 只是在使用语 言表达式 时才涉 及到 的, “ ‘ 提到 ’ 或‘ 指称 ’
并不是语词本 身所做 的事情 , 而是人们能够用语 词去做的事 情 。提到某个 东西或 指称某个 东西 , 是语 词的使用 的特征 , 正如 ‘ 论述 ’ 某 个东西与或真或假是语 句的使用的特征” 。 当我们知道 了语 词的意义 , 我们就能正确地使用语词 来指称 某个对象 , 但要确定指称 哪个 对象则必须结合具体 的语境来 推断 , 具 体来说 , 斯 特劳森的语境包括 以下几个因素 : “ 时间、 地点 、 境况、 说话 者的身份 、 构 成直接的兴趣所在 的论 题以及 说者和听者双方的个人历史 ” o i 5 ] a :  ̄ s

意义理论的语用学转向——简析斯特劳森对于罗素摹状词理论的批评

意义理论的语用学转向——简析斯特劳森对于罗素摹状词理论的批评

明的” 这个语句在路易十四当政时期与路 或假也不是语句的特征。 易十五 当政时期被表达 , 们 就具有不同 它 斯特 劳森认 为 ,语句或语词 的特征 的使用 , 即在前一种情况下该语句谈论 的 是意 义。 他从语用学视角 出发 , 为意 义 认 是路易十四的某些情况 , 而在后一种情况 是使用语句和语词 的规 则、 习惯和 约定 。
极 的影 响。

论完全不 同的特定人 物,而只能说在特 体来说 ,就是没有 区分语 句和 语句的使
定 场 合 下 通 过 对 于 语 句 进 行 一 次 使 用 来 用 以及 语 词 和 语 词 的 使 用 。

类型 和 类 型 的使 用 的 区分
斯特劳森把 类型 这个 字眼作 为 “ 语 谈论某个特定人物。 具体就语词而言 , 斯特劳森认为 , f 罗 句或语词” 的缩写, 他首先探讨 了语句、 与语句的情况类似,斯特劳森还区 素所犯错误的根源在于,他以为指称或 l 语句 的使用和语 句 的表达之 间的 区别。 别 了语词、 语词 的表达和语词的使用。 三 提到必定是意义。罗素混淆 了一个语词 J
劳 森 基 于 语 用 学 的视 角 ,提 出 了独 特 的 个 真 论 断 或 假 论 断 。 上 述 例 子 而 言 , 就 我 使 用 的 区别 的观 点 ,是他 对 于 罗 素 摹 状 语 言哲 学 的 观点 ,对 罗 素 的 摹 状 词 理 论 们 不 能 说 语 句 论 述 某 一 个 特 定 的 人 物 , 词 理 论 进 行 批 评 的基 础 。 在 斯 特 劳 森 看 展 开 了批 评 ,对 当代 语 言 哲 学 产 生 了积 因 为同 一 个 语 句 在 不 同 时 间 可 以 用 来 谈 来 , 素 没 有 区 分 类 型 和 类 型 的使 用 , 罗 具

指称理论的嬗变

指称理论的嬗变

指称理论的嬗变摘要:语言哲学中关于指称问题的讨论与意义的探索是分不开的,而意义的追寻又是和人类对真理的追求紧密联系在一起。

弗雷格、罗素、斯特劳森分别代表着不同的语言哲学观,以不同的手段阐释了人类语言中指称的使用,对后来语言学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本文简要阐述了意义与指称理论、摹状词理论以及语境论的主要观点,并在此基础上,阐明了三者的差异。

关键词:语言哲学;意义;指称;逻辑专名;摹状词一、引言语言哲学中对指称问题的争论是从迈农(Alexius Meinong)提出的对象理论(theory of objects)开始的。

在对象理论中,迈农将对象分为如下几种类别:1、存在的(existing)对象,如一叶轻舟,这种对象真实存在于世界上;2、潜存的(subsisting)对象,如黑与白的差异,这种差异不算是存在的但却是真实的(real),这些对象也可以认为是真实的非存在物(real non-exlstents);3、既不是存在的也不是潜存的对象,如“金山”、“圆的方”等。

这些对象之所以也是一种存在,是因为它们仍然可以是人们思考的对象,人们仍可对其做出判断,如说“金山不存在”、“圆的方不存在”等等。

在迈农看来,所有能在语句主语位置上出现的表达式都对应着一个对象,虽然这种对象有时并不真实地存在。

弗雷格认为,符号(sign)具有意义(sense)和指称(reference),并且两者之间存在着以下两种关系中的任一种:其一,某一符号具有某种意义,且有某个指称;其二,这一符号具有某种意义,但没有指称。

因此,在费雷格看来,像“金山”、“圆的方”这些符号既有意义,也有指称,只不过它们分别指称一个空类。

罗素不赞同弗雷格的观点,他认为,“这一理论把任何在语法上正确的指称词组都当作代表了一个对象(obiect),这种看法是无法令人容忍的。

”他指出,迈农的对象理论使得这个世界充满了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实体,与奥卡姆剃刀(Occam’s Razor)原则背道而驰。

从弗雷格、罗素到斯特劳森——指称论的发展的开题报告

从弗雷格、罗素到斯特劳森——指称论的发展的开题报告

从弗雷格、罗素到斯特劳森——指称论的发展的开题报告指称论是哲学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涉及到语言和真理的本质,被认为是语言哲学甚至是现代哲学的核心问题之一。

该问题最早由弗雷格和罗素提出,并在20世纪得到进一步探讨和发展,斯特劳森等哲学家也做出了重要贡献。

弗雷格和罗素是20世纪初期对指称论做出最早贡献的哲学家。

他们认为,一个陈述的真伪取决于它所涉及的对象是否存在,而这种对象的存在与否可以通过指称的方式来确定。

弗雷格提出了“指称”(reference)和“指称物”(referent)的概念,认为一个陈述只有当它指称一个存在的对象时才能是真的。

罗素则发展出了“自我矛盾原理”的概念,认为一个陈述如果指称不存在的对象,则必然是假的。

他还提出了“范域论”的观点,认为指称同时涉及两个范畴——积极(存在)和消极(不存在)。

随着20世纪的发展,指称论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斯特劳森是其中的一位重要的哲学家。

他认为,指称涉及到语言的语法和语义两个方面,语法是指称的依据,语义是指称的结果。

他还提出了“语言实在论”的观点,认为语言是真实存在的外部客观世界的反映。

除了斯特劳森之外,还有许多其他哲学家对指称论做出了贡献。

其中,霍尔德(David K. Lewis)提出了“可能性世界”的概念,认为一个陈述的真假可能随着不同可能性世界的存在而变化。

奥斯汀(John L. Austin)则提出了“言辞行为论”的观点,认为语言不仅仅是指称,还包括表达、承诺等不同言辞行为。

总体来说,指称论是语言哲学中的一个核心问题,涉及到语言和真理的本质。

它的发展史可以追溯到弗雷格和罗素,随着20世纪的发展,不断得到丰富和深化,斯特劳森等哲学家也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罗素与斯特劳森的指称理论之争

罗素与斯特劳森的指称理论之争

种观点是错误 的。在斯特劳森看来 ,语句 除了真 、假外 ,还 存在第i种可能 ,即非 真非假 。 除此 之外 ,斯特 劳森认 为语 词和 语句 的使 用要在 一定 的语境下进行 。考 察语 词和语句 的意义或指称 时,要将语境 因素加进去 。同时 ,他 区分 了语词的指称性使用和归属性使 用 。“ 归属性 用法是 指 ,说话 者用摹状 词去陈述关 于任何人 或任何如此这 般之物的某种事情 。指称性用法指 的是 ,说话 者使用摹状词 是为 了让听者 了解他所谈论 的是什么人或什 么 东西 ,并谈论关于此人或此物 的一些事情 。 ” 三、罗素对斯特劳森批评的 回应 针对 斯特劳森 的批评 ,罗素在 《 斯特劳森论指称 》一文 中,予 以回应 ,他认 为斯特 劳森将摹状词理论和 自我 中心 的 问题混淆 了。 “ 如 果一个词不 是 自我 中心词 ,那就 没有把使 用它的不 同场合加 以区别 的必要 ,但 是对于 自我 中心词 ,我们却必须 做出这种 区别 ,因为这 些字词所表示 的是某见与这个词 的这 种特殊 用法有 一定关 系的事物 。 ”罗素不认 同斯特 劳森用 自 我中心词去批驳摹状词理论 , 以 “ 当今的法 国国王是贤明的”
为例 ,斯特劳森仅仅抓住 了 “ 当今”这个 自 我 中心词 ,但实 际上不 含有这 种 中心词 的摹状词 是很多 的。譬如 , “ 司各特 是 《 威 弗利 》的作者 ”这个语句 中就不存 在 自我 中心词 ,这 从 反面说明了斯特劳森的理论站不住脚。 另外 ,罗素 回应他 与斯 特劳森在对待 日常生活 中的语言 在语用方 面 的态 度不 同。“ 他们认 为 日常语 言不仅在 日常生 活中是够用的 ,而且在哲学 中也 是够用的 ,相反 ,我认为 日
在此处失效 。 ( 二 )排 中律 失效 排 中律表 明 , 互相矛盾 的两者不能同时为假 , 必有一真 , 也不存在非真非假 的情况 ,排 除了中间可能性 。以 “ 当今 的 法 国国王是秃头 ”和 “ 当今的法 国国王不是秃头 ”为例 ,两 者都是假 的,因为法 国根 本不存在 国王 。排 中律在此处 是无 效 的。 ( 三 )存在悖论 “ 这座金 山不存 在” 。如果此语 句是真 的 ,那么 “ 金山” 这 个词相应 的没有 指称对象 ,这个语 句本身 也是无 意义 的。 如果这 个语 句是 假的 , 那么 “ 金 山”这个 词就存在指称对象 , 那 么此 语句本身却是有意 义的。这 说明 ,此语句不可能 既是 真 的 ,又是有 意义的。

意义即指称?——罗素与斯特劳森的指称理论论争

意义即指称?——罗素与斯特劳森的指称理论论争
的进一步探讨 , 如唐奈 兰( D o n n e l l a n ) 综合罗素和斯特劳森的观点 , 提出了归属性用法和 指称性 用法 理论 … , 克里 普 克( K r i p k e ) 又进 一 步提 出说话 者 指称 和语义 指称 理论 J 。
本 文并不打算 关 注这 场论 战带 来 的影 响 , 而 是 关注论 战本 身 , 斯 特劳森 真 的驳 倒 了罗 素 吗?罗 素 真 的回应 了斯特 劳森 吗? 下面 , 我将 阐述 罗 素 与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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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义 即指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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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素与斯特 劳森 的指称理论论 争
雷传 平
( 中山大学哲学 系 广 东广州 5 1 0 2 7 5)
【 摘要】 指称理论是知识论的重要问题之一, 分析哲学学界对此进行了深入的探讨。罗素认为, 意义即指称; 而其论
【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号】 1 6 7 2— 4 8 6 0 ( 2 0 1 3 ) 0 1— 0 0 2 2— 0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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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 1 3年 2月 第3 O卷 第 1 期
西南科技大学学报 ( 哲学社会科学 版)
J o u r n a l o f S o u t h w e s t Un i v e r s i t y o f S c i e n c e a n d Te c h n o l o g y

斯特劳森对罗素摹状词理论的批评

斯特劳森对罗素摹状词理论的批评

斯特劳森对罗素摹状词理论的批评作者:宋续杰邓可卉来源:《科学与财富》2016年第02期摘要:斯特劳森在《论指称》一文中,批评罗素的摹状词理论忽略日常语言的使用,错将语词的意义当作语词的指称,视语句的意义取决于语句有无真值,甚而将语句中语词的能指称性理解为存在条件的实现。

在批评中,斯特劳森解决了在他看来摹状词理论所不能很好回答的问题。

关键词:意义;指称;使用;论断罗素本着"即便是在最抽象的研究中也应保持实在感"的立场,构建了分析哲学中经典的摹状词理论,试图以人工语言消除日常语言中存在的诸如"金山"之类没有实在感的语词的运用。

诚如海德格尔的那句"伟大的事物都矗立在暴风雨中"一般,摹状词理论一方面得到逻辑学家广泛地接受,同时招致多方批评。

斯特劳森是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一位。

在《论指称》中,斯特劳森认为,日常语言在其实际运用中有其丰富性与多样性,根本就没有精确的逻辑可言。

罗素所犯的错误在于没有看到语言的运用,只是以静态的方式从语言本身所具有的意义出发,通过分析语词语句本身寻求语言的确定性。

事实上,"使用问题要比分析和意义的问题更加宽广"。

1罗素的摹状词理论摹状词理论旨在回答如"法国国王是贤明的"这类在日常语言中存在但不包含有实在东西的语句如何获得其意义的问题(为方便,下文用S代指"法国国王是贤明的")。

罗素认为,以往哲学家由于受语法形式"迷惑",将句子中的语法主词误以为逻辑主语,导致我们不得不承认诸如"金山"、"独角兽"等不存在的事物存在。

为此种局限,罗素主张对S语句以逻辑的形式改写为"存在X,X满足:(1)法国国王,(2)贤明的"。

众所周知,现在没有法国国王,因此S 是一个有意义的假命题。

语句S正以此种改写使其意义得以捕捉和刻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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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素与斯特劳森指称理论之比较
【摘要】本文试图在比较罗素与斯特劳森二人在意义问题和专名问题上的区别的基础上,来对二者的指称理论做一简要评价。

【关键词】罗素;斯特劳森;指称理论;比较
一、罗素的意义指称理论
在名称的意义方面,罗素集中研究专名,他按照传统的语法结构,并根据“一个不表示属性或关系的词,这个词可以出现在没有变项的命题中” 1,将语词分为只能充当主词的逻辑专名和只能充当谓词的摹状词。

在罗素看来,逻辑专名、指示代词、少数摹状词是可以指称的,大多数摹状词则不可,因为它们所对应的事物是不存在的,不具有指称作用。

如“当今法国国王是贤明的”这个命题,如果在某种情况下并不存在法国国王,则这个命题是没有意义的。

专名可以充当主词,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因为专名具有意义也有指称,并且意义就是其指称。

但罗素在摹状词理论中发现存在不能作为个体词和专名的谓词,而只能作为摹状词的谓词。

也就是说,真正的专名是一个简单的符号,它直接指称某一个体,这个个体就是它的意义,它能够在孤立的状态下具有这种意义,而逻辑专名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有明确的指称对象,它具有的这种意义不以其他任何词为转移。

而且真正的专名只指称某个对象,并不对这个对象做进一步的描述。

这样的专名只能由“这”、“那”等几个“自我中心的指示词”来充当。

由此,罗素区分了逻辑专名和摹状词,即逻辑专名只具有
指称功能,它指示某种东西,但不描述这种东西,而摹状词则具有描述功能,只是一个命题的真实成分,或一个命题函项,但不能保证所描述对象的存在。

也就是说罗素的摹状词理论是基于名称的所指对象与实在之间的冲突而进行的分析,如当一个人说“金山不存在”,你若问他“什么东西不存在”,他会回答“金山”,这样似乎把某种存在性赋予给金山,但金山其实是不存在的。

为了解决这个难题,罗素提出了他的解决原则:“指称词组本身决不具有任何意义,但在语词表达式中出现指称词组的每个命题都有意义。

” 2也就是说,当我们面对一个命题如“当今法国国王是贤明的”时,不要急于对它做出或真或假的论断,因为“当今法国国王”这个词没有意义,其相应的命题也就无所谓真假,而应对其进行逻辑分析,即“存在一个x,x是当今法国国王,且x是贤明的”。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恰好存在一个法国国王,而且这个国王是贤明的,则这句话是有意义的,否则是无意义的。

这就是罗素关于意义与指称同一的观点,指称决定意义,意义即指称,甚至可以说“不存在意义,有时只存在一个所指” 3。

据此,语言与现实之间有直接对应的关系,这也是罗素逻辑原子主义的基本观点:语词的意义就在于它所指称的对象,命题的意义就在于它所指称的事实。

二、斯特劳森的意义指称理论
对于罗素的意义指称理论,许多哲学家提出了异议。

1950年,斯特劳森首先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斯特劳森承认专名是真正的主词,但同时认为摹状词也可以是主词,二者“都能作为传统上被认作是单称的主—谓词语句的那种语句的主词而出现” 4。

于是提出以下四类词都具有指称作用:单称指示代词(“这个”和“那个”);专有名词(例如“威尼斯”、“拿破仑”、“约翰”);单称人称代词和非人称代词(“他”、“我”、“你”、);以及单称的、以后面跟有名词的定冠词the起首的、带有定语修饰或不带有定语修饰的词组(例如“该桌子”、“该法国国王”)。

5斯特劳森具体分析如下:在谈论事物时,必须说明的两个问题是:正在谈论什么;关于它正在述说什么。

第一个问题是要完成语词的指称任务,第二个问题是要完成语词的“归属性的(或描述性的,或分类性的,或归因性的)任务” 6。

由此可见,语词在语言中发挥指称作用还是归属作用的区分是语言功能性的区别,而不是像罗素认为的那样是对语词本身进行分类。

因此,斯特劳森对语词的划分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其划分取决于使用者的意向和语词使用时的语境,具有很强的主观性。

在此,斯特劳森明确反对罗素将意义与指称等同的做法,认为一个语词或命题是否有意义和它是否有所指是毫无关系的。

罗素混淆意义与所指,只是因为他没有区分语言表达式和语言表达式的使用。

一旦作出关于表达式及其使用的区分,罗素关于意义与指称的混淆就不会出现了,因为意义是语言表达式的功能,指称则是使用语言表达式的功能。

意义对指称有指导作用,指称只是在使用语言表达式时才涉及到的,“‘提到’或‘指称’并不是语词本身所作的
事情,而是人们能够用语词去作的事情。

提到某个东西或指称某个东西,是语词的使用的特征,正如‘论述’某个东西与或真或假是语句的使用的特征。

” 7当我们知道了语词的意义,我们就能正确地使用语词来指称某个对象,但要确定指称哪个对象则必须结合具体的语境来推断,由此可见,即应该在语境中赋予其指称的确定性。

具体来说,斯特劳森的语境包括以下几个因素:“时间、地点、境况、说话者的身份、构成直接的兴趣所在的论题以及说者和听者双方的个人历史” 8。

根据斯特劳森的理论,当我们面对“当今法国国王是贤明的”这个命题时,其意义是毋庸置疑的,因为它符合日常语言习惯和语法规则,但对其指称的确定必须结合具体语境来分析,因此当一个人在路易十四时期做出这个论断,则该论断为真;当一个人在路易十五时期做出这个论断,则该论断为假。

三、对二者的简要评价
毫无疑问,罗素和斯特劳森二者分歧的根源就在于他们对日常语言态度的不同,在罗素看来,日常语言的语法形式有很大的混乱性,正是由于其与逻辑形式不一致,才导致出现了众多的哲学问题。

罗素致力于通过对语言的逻辑构造解决由于其语法形式混乱而出
现的悖论。

斯特劳森作为日常语言学派的哲学家,受维特根斯坦“意义即用法”的影响,区分了语言表达式及其使用,并将语用学因素与指称理论结合起来,提出了指称的语境论,即无论是专名还是摹状词都应当在具体语境中赋予其指称的确定性,至于逻辑学家所谓的语言逻辑,斯特劳森认为日常语言本身并没有逻辑哲学家所谓的
逻辑,因此罗素所作的工作只是徒劳。

“无论是亚里士多德的逻辑规则还是罗素的逻辑规则,都未给出日常语言中任何表达式的精确逻辑;因为日常语言本来就没有这种精确的逻辑”。

9 斯特劳森对罗素指称论的批判和发展虽然在分析哲学中的意义重大,并对后来的语用学发展也产生了重大影响,但他作为日常语言学派的哲学家,在批判罗素的相关理论时从日常语言的角度出发,导致二者处于不同的话语体系,因而斯特劳森对罗素的批判也就失去了应有的效力。

但对于斯特劳森的工作我们必须应予以肯定。

作为语词意义的,在使用中确定语词的指称对象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一般的归属习俗,据此我们可以按照对象是否具有表达式所描述的属性而将它们归属于某一类;另一方面是一般性的指称习俗,它按照语词描述意义之外的语境要求为确定指称对象提供一般指导。

因为,对语言表达式意义的研究不应局限于其本身的含义,所指,而应考虑到语言表达式使用的语境。

也就是说,语言表达式的意义也取决于其语境,把语境因素引入意义研究无疑是应予以肯定的。

注释:
1罗素:《我的哲学的发展》,温锡增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124。

2 bertrand russell: on denoting,2。

3 罗素:《逻辑与知识》,苑莉均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56页注释。

4 p. f. strawson: on referring,320。

5 同上,320。

6 同上,335。

7 同上,326。

8 同上,336。

9 p. f. strawson: on referring,344。

【参考文献】
[1]金岳霖.罗素哲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
[2]郭贵春,刘高岑.指称理论的演变及其语境重建[j].山西大学学报,2003(3).
[3]陈晓平,赵亮英.斯特劳森与罗素的指称理论之比较[j].华南师范大学学报,2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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