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员职称【专业技术职称岗位评聘办法】
(完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满足公司持续发展对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能力的要求,同时为专业技术人员在公司的职业提升提供明确的晋升通道,进而形成动态的、竞争性的以业绩评价、能力评估为基础的价值分配体系,提高公司内部职位晋升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充分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坚持“公平、公开、客观”的原则,评定标准以专业技能为主,知识与综合能力为辅;严格依据价值创造的结果(业绩)和价值创造过程中的表现,实现专业技术人员的薪酬待遇、职称升降与业绩评估的紧密结合。
第三条本方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的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
第二章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第四条评定范围:研发中心、技术部、生产部、质量部及其它部门中从事技术工作的人员。
级别由低到高分为:助理、技术员、见习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初级工程师、中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深工程师、首席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十一个级别。
第五条具体评定条件及要求(参见附表一):第六条入职职称评定1.对新参加工作的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公司本专业或接近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一年,经考核符合任职条件的,直接确定为相应的技术职称任职资格。
具体规定如下:a)。
大专毕业工作满一年的,可确定为技术员级任职资格,从事本专业技术员级技术职称满一年后,可确定为见习工程师级任职资格。
b)。
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一年的,可确定为见习工程师级任职资格.c)。
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一年的,可确定为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
d).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工作满半年的,可确定为初级师级任职资格.e)。
全脱产、半脱产或不脱产的在职人员参加自学考试或成人教育(如电大、函大、职大、夜大等),取得了国家承认的大中专毕业学历的,比同届的全日制正规大中专毕业生相应推迟一年认定相应的技术职称。
f).未满一年者,均为相应职称的“预备级(享受待遇但非正式职称)”。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方案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方案一、背景为了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和员工的职业发展,公司决定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
该制度旨在通过评聘,激励员工不断提升自身技能和能力,同时为企业提供更多的技术人才。
二、评聘标准1. 职称评聘标准(1)初级职称: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满3年以上,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技术能力。
(2)中级职称: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满5年以上,有较强的实践经验和技术能力,能够独立完成一定的技术任务。
(3)高级职称:具有博士及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满8年以上,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技术能力,能够独立完成复杂的技术任务,并具有一定的技术创新能力。
2. 技能评聘标准(1)技能等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
(2)初级技能:能够熟练掌握基本的技能操作,能够完成一定的技术任务。
(3)中级技能:能够熟练掌握较为复杂的技能操作,能够独立完成一定的技术任务。
(4)高级技能:能够熟练掌握复杂的技能操作,能够独立完成复杂的技术任务,并具有一定的技术创新能力。
三、评聘流程1. 申报阶段(1)员工填写申报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部门经理审核申报材料,提出意见。
(3)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申报材料,确定评聘资格。
2. 评审阶段(1)评审委员会成员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评聘等级。
(2)评审委员会成员对评审结果进行讨论,确定最终评审结果。
3. 公示阶段(1)评审结果公示,接受员工和部门的意见和反馈。
(2)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对公示结果进行审核,确定最终评聘结果。
4. 颁发证书(1)公司人力资源部门颁发评聘证书。
(2)评聘结果纳入员工档案。
四、奖励措施1. 职称评聘奖励(1)初级职称:发放一次性奖金500元。
(2)中级职称:发放一次性奖金1000元。
(3)高级职称:发放一次性奖金2000元。
2. 技能评聘奖励(1)初级技能:发放一次性奖金200元。
(2)中级技能:发放一次性奖金500元。
(3)高级技能:发放一次性奖金1000元。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是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对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进行评聘的规程和步骤。
一、评聘标准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标准主要分为以下几方面:1.学历、学位和职称要求评聘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和职称,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例如,硕士研究生学位可评聘为高级工程师职务,博士研究生学位可评聘为研究员职务。
2.业绩和工作表现评聘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和突出的业绩,且在工作中持续取得优异的成绩和表现。
例如,工作中参与的项目、获得的荣誉和奖项、发表的论文等。
3.职业技能和能力评聘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职业技能和能力,且在工作中能够熟练运用。
例如,具有一定的技术创新能力、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敬业精神等。
二、评聘流程评聘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提出申请评聘人员应按照规定填写申请表,附上个人简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工作证明、业绩材料等相关材料。
2.组织评审单位聘请专业鉴定机构或具有资质的专家对评聘人员进行鉴定,经过专家评审、领导审定,形成评审报告。
3.公示确认单位应将评审报告在单位内部公示一定时间,接受聘用人员和单位其他人员的意见反馈和确认。
4.决策聘用根据评审报告和公示结果,单位领导根据聘用条件和聘用需求做出决策,并将聘用结果通知聘用人员。
5.签订聘用合同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工作期限、薪酬待遇等事项,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实施细则为保证评聘办法的实施和管理,单位应建立相关的制度和管理机制,具体包括:1. 建立评聘委员会单位应设立由领导和专家组成的评聘委员会,负责对申请人员进行鉴定和审查,保证评聘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2. 完善评聘档案单位应建立评聘档案,将评审材料、公示情况、聘用合同等相关信息加以归档,为评聘后人员的管理和考核提供依据。
3. 建立激励机制单位应建立激励机制,通过职称评聘、薪酬待遇、晋升等方式,激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聘用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聘用管理办法一、目的为规范公司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的管理,保证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的公平、公正,充分调动和发挥技术团队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1.凡持有国家授权的主管部门审查认定的资质等级证书,直接从事本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本文所规定条件者,均可参加公司的评聘,评审结果仅在公司聘任的时间范围内有效。
2.公司全体工程技术人员,部门主管、部门负责人:2.1技术中心:开发和工艺开发人员;2.2质量部:质量技术人员,检测、理化、试验人员;2.3设备部:设备技术人员;2.4生产车间:现场技术人员;2.5其它人员:具有专业学历人员。
三.职责1评审组织:由公司高层领导、行政部、研发部、工程部、质量部、设备部、生产部负责人组成。
总经理任组长,常务副总,技术副总任副组长。
2.行政部:2.1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聘用工作组织及资格审核工作;2.2负责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相关档案文件的保存、更新、发布。
四、工作程序1.评审程序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者,由本人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提交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及学历、由行政部负责对其任职资格进行审核,通过任职资格审核的由评聘小组对申报人的技术水平、工作业绩、综合能力等全面审查,并提出评聘意见。
2.聘任经公司职称评聘小组评议通过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要有相应的任职资格且在本专业岗位上从事相关工作,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可高职(职称)低聘或低职(职称)高聘,公司统一下发职称聘任决定,聘期一年。
专业技术人员在担任技术职务的任职期限内,按照公司薪酬制度,发放相应的技术职务工资。
3.任职条件4、外聘技术人员的评定要求4.1外聘技术人员是由公司根据需要并按任职条件直接聘任的符合公司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4.2外聘技术人员服务期为两年及两年以上且剩余服务期超过一年的,符合公司内部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要求的,可以申请职称评定;5、专业技术职务设置及考评:5.1专业技术职务设置:专业技术职务设置原则、数额和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结构比按公司规定和部门任务的实际需要设定,并随着公司技术、生产发展的需要,适时进行合理的调整。
工程技术人员技术职称评聘办法

工程技术人员技术职称评聘办法引言概述:工程技术人员技术职称评聘办法是指对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进行职称评定和评聘的规定和程序。
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对于提高工程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一、评聘对象和条件1.1 评聘对象:评聘对象主要是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包括工程师、技术员等。
1.2 评聘条件:评聘条件通常包括学历、工作经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要求,不同级别的职称评聘条件有所不同。
1.3 评聘程序:评聘程序一般包括申报、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或评审、公示等环节。
二、评聘职称等级2.1 职称等级:工程技术人员的职称等级通常分为初级、中级、高级等级别,不同等级对应不同的专业水平和工作经验要求。
2.2 职称评定标准:职称评定标准包括专业知识、技能水平、工作业绩等方面的要求,评定标准应当具体明确,客观公正。
2.3 职称晋升:工程技术人员可以通过不断学习和提升自身技能水平,逐步晋升职称等级,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社会地位。
三、评聘考核方式3.1 考核内容:评聘考核内容一般包括理论知识考核、实际操作考核、综合能力考核等方面的内容,全面评价工程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
3.2 考核形式:考核形式有笔试、面试、实际操作等多种形式,不同职称等级的考核形式有所不同。
3.3 考核标准:考核标准应当科学合理,符合工程技术人员的实际工作需要,能够客观评价工程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四、评聘管理和监督4.1 评聘管理:评聘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评聘管理制度,规范评聘程序和标准,确保评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4.2 评聘监督:评聘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评聘工作的监督和检查,防止评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保障评聘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4.3 评聘激励:评聘制度应当激励工程技术人员不断提高自身技能水平,促进工程技术事业的发展和进步。
五、评聘制度的完善和发展5.1 制度完善:评聘制度应当根据实际需要不断完善和改进,适应工程技术人员的发展需求和社会变革。
商州区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聘任管理办法

商州区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聘任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聘任工作,依据国家人社部《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科学的原则,遵循人才成长规律,把握职业特点,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不断完善我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聘任制度。
科学、客观、公正评价每位专业技术人员,让专业技术人员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深耕专业,让作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成就感和获得感。
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目的规范我院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优德优绩、优先聘任,建立重品行、重实绩、重能力、重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机制,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评审、聘任与品德、业绩考核紧密挂勾,加快梯队建设,提高医疗质量,提升服务能力,促进医院发展.二、组织机构及职责(一)成立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委员会主任:陈安记副主任:李新智刘瑛成员:辛建学陈彩敏赵其恒杨涛李瑛刘晓红闫建军寇宏斌冯达红郭永成屈曹成蔺娅妮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为院办公室,赵其恒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委员会职责1。
修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聘任方案和办法。
2.公平公正,品德优先、注重绩效、注重能力。
3。
树立全局观念,注重人才培育,有利于人才成长,有利于医院发展。
4.审核被评聘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评聘条件、评聘资料。
5.做好被评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品德、能力、业绩评价工作.6。
评聘人员应一心为公,公平办事,严守纪律,顾全大局。
三、评聘范围1.评聘范围:本院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在编、招聘人员。
2.评聘专业:包括医疗、护理、影像、检验、药剂等卫生系列,以及财务、工程、统计、档案等医院适用专业。
四、评聘程序(一)评审程序1。
初级、中级职称按照全国统一实行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认定,未开考专业按照评审程序进行评审。
2.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聘书、执业医师资格证及注册证(执业护士证)、计算机模块考试合格证(或免试审批表)、职称英语考试合格证(或免试审批表)、表彰奖励证书、论文复印件、科研成果复印件、支医工作签定表、继续教育学分及证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等有关资料,方可参加本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3.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资料的审核工作,负责申请评审人员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对专业类别、从事专业时间、工作经历进行把关,符合当年国、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方可报医院专业技术评聘委员会进行评审。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方案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方案一、引言在现代社会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能够评价和认可个人在专业技术领域的能力和贡献。
为了保证评聘工作的公正、科学和规范,制定和实施一套科学的评聘方案是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一种以人类视角为基础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方案。
二、评聘标准的确定为了确保评聘工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首先需要明确评聘标准。
评聘标准应该包括专业技术职务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要求。
这些标准应该由专业技术人员和领导者共同制定,以确保其科学性和实用性。
三、申报材料的准备申报材料是评聘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能够直接反映个人在专业技术领域的能力和贡献。
申报材料应包括个人简历、个人专业技术成果、学术论文、专利、获奖情况等。
在准备申报材料时,个人应该注重真实性和客观性,避免夸大和虚假宣传。
四、评审委员会的组建为了确保评聘工作的公正和客观,评审委员会的组建非常重要。
评审委员会应由专业技术人员、领导者和专家组成,他们应具备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
评审委员会应该遵循科学、公正和客观的原则,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依据评聘标准进行评分。
五、评审流程的规范评聘工作的流程应该规范和透明,以确保评聘结果的公正和客观。
评审流程应包括申报材料的初审、面试和终审等环节。
初审环节应对申报材料进行筛选,确保符合评聘标准的申请人可以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环节应由评审委员会进行,面试内容应与专业技术职务相关。
终审环节应由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综合表现进行评估和打分。
六、评聘结果的公布评聘结果的公布是评聘工作的最后一个环节,它能够反映评聘工作的公正和客观。
评聘结果应通过公示或通知的方式进行,确保每个申请人都能够及时了解到自己的评聘结果。
评聘结果应包括评分和评定等内容,以便申请人了解自己的优劣势并进行进一步的提升。
七、评聘结果的使用评聘结果不仅可以作为提升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还可以作为选拔和选拔人才的参考。
评聘结果应被各级领导者和相关部门广泛使用,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和能力。
工程技术人员技术职称评聘办法

工程技术人员技术职称评聘办法标题:工程技术人员技术职称评聘办法引言概述:工程技术人员技术职称评聘办法是对工程技术人员进行职称评聘的具体规定和流程。
这一办法的实施对于促进工程技术人员的专业发展和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工程技术人员技术职称评聘办法。
一、评聘条件1.1 学历要求:工程技术人员技术职称评聘要求具备相应的学历背景,如本科、硕士、博士等。
1.2 工作经验:工程技术人员技术职称评聘要求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通常要求在相关领域从事工作满一定年限。
1.3 专业技能:工程技术人员技术职称评聘要求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包括熟练掌握相关工程技术知识和技能,具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评聘流程2.1 申报材料准备:工程技术人员需要准备相关的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专业技术成果等。
2.2 材料审核:评聘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3 专家评审:评聘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人的专业技术水平进行评审,包括学术论文、专利、项目成果等方面的评价。
三、评聘标准3.1 职称级别:工程技术人员技术职称评聘根据专业技术水平划分为不同的职称级别,如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
3.2 评价指标:评聘标准包括专业技术水平、创新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的评价指标。
3.3 综合评价:评聘机构综合考虑申报人在不同评价指标上的表现,进行评分和综合评价。
四、评聘结果4.1 职称评定:评聘机构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和综合评价,对申报人进行职称评定,确定职称级别。
4.2 职称证书:评聘机构颁发职称证书给通过评定的工程技术人员,证明其具备相应职称级别。
4.3 职称享受:获得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可以享受相应的职称待遇和权益,如薪资待遇、职务晋升等。
五、评聘监督与复审5.1 监督机制:评聘机构建立评聘结果的监督机制,对评聘结果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评聘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5.2 复审程序:对于评聘结果有异议的申报人可以提出复审申请,评聘机构对复审申请进行审查和复核,确保评聘结果的准确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技术员职称【专业技术职称岗位评聘办法】
专业技术职称岗位评聘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专业技术职称岗位评审(考试)、聘任,充分调动和发挥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鼓励工作人员刻苦学习、钻研业务,通过实践,积极获取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工作水平和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聘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二)重品行、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重群众公认原则。
(三)学以致用原则,注重通过评聘提升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工作业绩和素质。
(四)评聘岗位与自身工作岗位相结合原则。
(五)岗位级别聘任按照由低到高递升原则。
第三条评聘范围
(一)根据我中心的工作性质和专业特点,主体岗位为会计类,辅助岗位为经济类、计算机类。
辅助岗位的等级设置低于主体岗位等级。
(二)根据我中心申报、市人社局审批,我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共24个,其中,初级岗位12个,中级岗位10个,高级岗位2个。
第四条评审申报条件和程序
(一)评审申报条件
1、申报人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能胜任本职工作;
2、符合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聘任期满,方可申报。
(二)评审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
2、科室推荐;
3、主任办公会议研究。
第五条聘任程序
专业技术职务申请初聘的,或聘任期满,续聘及获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申请晋级聘任的,按以下程序聘任:(一)个人申请
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符合聘任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个人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书面申请应准确、客观的概述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专业技术水平及工作表现,并提交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二)科室评价
对申请人工作业绩、技术能力、工作表现给予评价认可。
(三)述职测评
1、有空缺岗位时,申请人在全体人员会议上述职,经民主测评,
参评人员的2/3评价为“称职”者方可聘任;
2、空缺岗位不足时,申请人在全体人员会议上述职,按中心领导与职工4:6权重比例,进行民主测评打分,得分高者为聘任候选人。
(四)聘任公示
对聘任候选人公示。
(五)集体决策
公示无违法违纪行为反映的,由主任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聘任。
(六)聘前谈话
单位领导与被聘任人员进行任前谈话,指出其工作成绩、存在不足及努力方向。
其中,聘任高级职称由主要领导谈话;
聘任中级职称由分管领导谈话;
聘任初级职称由科室负责人谈话。
(七)完善手续
综合科完成聘任手续。
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解除聘约: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和不合格者;
(二)民主测评中,参评人员的2/3评价为“不称职”者;
(三)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安排者;
(四)玩忽职守,造成恶劣影响或经济损失者。
第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