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台考核细则
电视台考核细则(DOC)

电视台目标管理考核细则一、办公室:部门工作职责:及时完成台内收发、报帐、考勤,局(上级部门)与台之间的上传下达等日常综合性工作。
考核细则:1、必须及时、准确、认真地完成局(上级部门)与台之间的上传下达和台内收发工作,若因工作延迟或失误影响台内正常工作的,每次扣除责任人2分;2、必须及时完成台内办公物品的采买和财务报账工作,做到日清月结,若因工作延迟或失误影响台内正常工作的,每次扣除责任人2分;3、考勤工作中,若发生代替他人签到或隐瞒他人迟到、早退现象的,每次分别扣除责任人及当事人5分,三次以上扣除责任人当月全部考勤分20分。
若经查因部门负责人不如实报告造成责任人失误的,除处罚责任人与当事人外,每次扣除部门负责人5分。
二、新闻部:部门工作职责:1、必须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做好电视新闻的策划、采访与报道。
2、必须按质按量完成每日新闻的采、编、播工作。
3、必须完成全年市台上稿300条以上。
4、必须完成全年省台上稿120条以上。
以上任何一条未能完成,部门负责人均不得参加当年局台综合先进的评选。
考核细则:1、《AA新闻》每期确保4条以上画面新闻,每少1条扣除部门负责人2分;同时确保每期节目片长在8分钟以上,少于7分钟,扣除部门负责人、编辑各2分。
2、编辑和制作、播音人员必须按时完成每日《AA新闻》的编排和制作,无特殊原因(主要指市委、市政府临时交派任务)未完成的,迟播(30分钟之内,超过30分钟定为漏播)一期,扣除部门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各5分;发生错播或画面重大失误1次,扣除部门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各10分,当月同一责任人出现错播或画面重大失误2次以上,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当年同一责任人出现错播或画面重大失误5次以上,作待岗学习处理(待岗学习期间不享受绩效工资,待岗后工作由局台重新安排);无特殊原因(主要指市委、市政府临时交派任务)发生《AA新闻》停播、漏播1次,扣除直接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当班台领导当月全部绩效工资,并上报局党组研究处理。
电视台内部管理及考核办法

电视台内部管理及考核办法博野县广播电视台内部考核办法(试行)为了更好地把工作做好、做实,严肃工作纪律,培养良好的工作责任心、团队合作和敬业精神,切实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特拟定该管理及绩效考核办法。
考核范围:电视台全体干部职工。
考核方式:以百分制对岗位基本职责进行考核(原则上除新闻部外每人每月不能超过一百分)。
考核原则:坚持奖罚分明、公平公正的原则。
考核内容:考核分数由完成工作情况决定。
考核细则: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在每月10号以前完成。
一、新闻部考核方案满分100分(不含加分项),考勤30分、公派采访60分、自采新闻和自采专题基本任务10分。
(一)考勤上限为30分。
每人每月全勤为30分,每缺勤一次(事假、病假)扣3分,无故不到扣4分。
婚嫁、丧假、产假除外。
扣完为止,不出现负分。
(二)公派采访(含时政新闻、民生新闻、专题、外宣)每人每月60分。
采访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扣10分,因病因事不能采访的按缺勤扣分。
(三)自采新闻、自采专题基本任务10分。
文字记者、摄像记者每人每条各得5分,超过10分,每多一条,文字记者、摄像每条各加1分。
外宣(公派除外)被市电视台新闻联播、市电台新闻栏目采用,文字记者、摄像记者每人每条各得6分,超过12分,每多一条,文字记者、摄像记者每条各加分。
被市级其他新闻媒体采用每条加1分;被省电视台新闻联播、午间视野、省电台新闻栏目采用,文字记者、摄像记者每人每条各加10分,被省级其他新闻媒体采用每条加3分;被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采用文字记者、摄像记者每人每条各加20分。
被中央级其他新闻媒体采用每条加8分。
(正常上班时间保证2组时政记者,视情况再安排自采、民生、专题或外宣等其他采访活动。
)二、编辑制作人员考核办法满分100分,考勤30分、节目制作70分。
(1)考勤上限为30分。
每人每月全勤为30分,每缺勤一次(事假、病假)扣3分,无故不到扣4分。
婚嫁、丧假、产假除外。
电视台考核细则条例(DOC)

欢迎阅读电视台目标管理考核细则一、办公室:部门工作职责:及时完成台内收发、报帐、考勤,局(上级部门)与台之间的上传下达等日常综合性工作。
考核细则:2、必须按质按量完成每日新闻的采、编、播工作。
3、必须完成全年市台上稿300条以上。
4、必须完成全年省台上稿120条以上。
以上任何一条未能完成,部门负责人均不得参加当年局台综合先进的评选。
考核细则:1、《AA新闻》每期确保4条以上画面新闻,每少1条扣除部门负责人2分;同时确保每期节目片长在8分钟以上,少于7分钟,扣除部门负责人、编辑各2分。
2、编辑和制作、播音人员必须按时完成每日《AA新闻》的编排为2.5分、3分两档;A片3.5分、5分共两档。
稿件及画面质量评分由值班编辑(新闻部负责人),总编或监制现场作出评定。
未完成按分值扣除,超额按超出分奖励。
4、上级电视台上稿任务实行总量年终结算,当月量化考核。
每月任务完成直接考核部门负责人,以每月其他县(区)上稿最高数为参照标准,超1条奖负责人5分,少1条扣5分。
5、省广播电台上稿任务按月结算,直接考核文字编辑。
市广播电台每月确保完成上稿任务10条,超1条奖0.5分,少1条扣0.59、新闻制作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实行主、副班轮岗。
三、专题部:部门工作职责:1、必须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做好电视专题类节目的宣传策划、采访和编辑制作工作。
2、必须按照播出要求完成多档栏目的采编制作。
3、必须树立精品意识,努力在栏目包装、节目内容、后期制作等方面创新提高,打造本台精品栏目。
4、必须按照全台统一安排,在全市重大活动、重大新闻事件期间,配合新闻部做好中心宣传工作。
1提成标准执行,作品获奖加分参照新闻部标准执行。
四、编播部:部门工作职责:1、负责做好本台新闻、专题、广告、文艺等各类节目的编排和播出工作。
2、负责做好本台文艺片节目的采买、审片和硬盘采集工作。
3、负责做好本台各类节目播出时的信号输出监控,做好采集工作室、本台节目播出机房的安全播出工作。
广播电视台年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

3、查看报送的反腐倡廉工作信息,视情扣分。
4、无故缺席台组织的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会议的,每人次扣2分。
5、有一定的“廉政文化”标识(包括书画、警句等)
分类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考核得分信访作(5分)1、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和要求。
3、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和市委《实施办法》,切实改进会风、文风和作风,厉行节约,严肃整治公款大吃大喝行为,深入治理庸懒散奢等不良习气。
1、未按要求建立“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意见的,每项扣2分。
2、未及时组织开展“基层站所创优晋级”、“机关评科室”的,扣2分。
3、未执行中央、省和市委要求,出现公款旅游、违规接待和庸懒散奢等情况的,查到一次扣5分。
4、被评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或机关评科室中排名列全市前十的。(加10分)
5、单位内获得市级及以上“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各类先进的。(单位荣誉的加5分,个人荣誉的加3分)
6、镇乡(街道)广电站在所在地站所评议中获得第一的。(加3分)
1、对未执行收费制度规定,经调查核实后视情处理并扣分。
2、违反窗口服务和电子化办事制度的,发现一起扣2分。
3、未执行公共资源招投标管理制度的,发现一起扣2分。
4、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或违反规定开支的,经调查核实后视情处理并扣分。
5、对签有协议的重大工程项目或其他承包项目、广告等,不按要求建档备查的,发现一起扣2分。
廉政教育(15分)
1、反腐倡廉教育有计划、有落实。积极组织学习台下发的关于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的各项文件,学习其他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的文章和制度、法规。
2、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健全日常管理机制。
电视台工作考核制度范文(二篇)

电视台工作考核制度范文一、引言电视台作为一个媒体机构,承担着传递信息、反映社会现象、引导舆论等重要职责。
确保员工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对于电视台的发展至关重要。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工作考核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电视台工作考核制度的核心内容和具体实施措施。
二、目标和原则1.目标:通过工作考核,促进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推动电视台业务的稳步发展。
2.原则:公平、公正、客观、有效。
考核依据是岗位职责和工作安排,完全遵循程序公开和结果公示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和方式1.考核内容(1)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每个员工根据其岗位职责制定相应的目标任务,考核其完成情况;(2)工作质量和创新能力:对员工的工作质量进行全面评估,并关注其创新能力;(3)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评估员工在团队合作和沟通方面的表现;(4)个人发展和学习能力:评估员工在个人发展和学习方面的积极性和进展。
2.考核方式(1)定期考核: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定期考核计划,员工按照计划完成考核任务;(2)临时考核:针对重要项目或突发事件,采取临时考核方式,根据员工的表现进行评估;(3)综合考核:将定期考核和临时考核的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形成最终的考核结果。
四、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1.考核指标(1)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指标:根据各岗位的具体任务要求制定相应的指标,如完成度、准确性、时效性等;(2)工作质量和创新能力指标:包括稿件的准确性、客观性、创新性、以及对时事的关注和理解等;(3)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指标:包括团队合作的积极参与度、积极沟通和合作的能力等;(4)个人发展和学习能力指标:包括主动学习的态度、学习能力和个人发展规划能力等。
2.评分标准(1)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评分标准:根据任务的完成情况,评定相应的分数,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不达标四个档次;(2)工作质量和创新能力评分标准:根据稿件的质量和创新程度,评定相应的分数,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不合格四个档次;(3)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评分标准:根据员工的团队合作和沟通表现,评定相应的分数,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不合格四个档次;(4)个人发展和学习能力评分标准:根据员工的学习态度和个人发展规划能力,评定相应的分数,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不合格四个档次。
电视台工作考核制度

电视台工作考核制度
是针对电视台员工的绩效考核制度。
其目的是评估员工在工作中的表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其进行奖励或处罚。
以下是一个典型的电视台工作考核制度的示例:
1. 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应包括员工在工作中所展现的专业技能、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等方面。
2. 考核标准:制定具体考核标准,以便员工清楚地了解期望和要求。
标准可以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进行量化或描述性的设定。
3. 考核周期:考核周期可以是每月、每季度或每年。
周期的选择应根据工作性质和员工规模等因素进行合理的安排。
4. 考核方法:考核方法可以包括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
定量考核可以通过统计员工的工作数据来进行评估,如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等。
定性考核可以通过直接观察员工的工作表现来评估,如工作态度、合作精神等。
5. 考核结果处理: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如加薪、晋升等。
对表现不佳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处罚或辅导,如降薪、调整工作岗位等。
6. 考核公正性:确保考核结果的公正性,避免主观性和不公平的评价。
可以通过多方面的评估、多人参与评定等方式来提高考核的公正性。
7. 考核记录和反馈:及时记录并反馈员工的考核结果,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肯定和鼓励,对于表现不佳的员工给予指导和激励。
8. 考核改进:根据员工的反馈和实际情况,不断改进考核制度,使其更加科学、公正和有效。
电视台工作考核制度(三篇)

电视台工作考核制度为加强广告内容____,规范广告播出管理,严格执行《广告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台所有的广告发布,必须严格遵守《____广告法》、《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国家广电____61____)和《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____规定》。
二、凡在电视台广告部办理广告播出手续时,广告客户应准备好应当提交和交验的广告证明材料,并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提供相关依据。
三、经____合格的,支付广告播出费后,方可办理发布手续。
广告____的程序分为三级____:1.初审。
业务经办员审核。
广告部业务经办人员对客户的资料真实性认真查验后,填写广告登记____表,再交广告部主任复审。
2.复审。
广告部主任审核。
广告部主任审核该广告播出内容是否与批文内容一致、批文是否过期,再次核查初审内容,然后安排制作。
3.三审。
分管领导审核。
分管领导对客户提供的资料和制作好的广告成品再次____,无误后交由台长决定是否播出。
4.特殊情况,应报工商或相关部门____。
四、有关承接登记和____过程的记录材料在决定承办后,须将上述材料收集归档保存,以备查验。
节目评审制度为提高电视节目质量,提升电视节目品味,健全节目质量考核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评审时间每月的第二周择时进行,如有特殊情况依次顺延。
二、评审方式1、随意抽查。
新闻栏目每月抽查两期的新闻,每期不少于____条;其他栏目各抽查____期。
2、由台中层以上和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
3、评审时,每次原则上新闻类不少于一件优秀作品,社教类不少于一件优秀作品,确无优秀作品的,宁缺勿滥。
4、节目评审结果纳入当月绩效考核。
实习及见习制度一、____和见习生应是未毕业的在校大学生和刚毕业后一年内未能就业并自愿参加实习、见习的大学生。
二、见习生需本人先到区人社局备案,经台班子研究同意后,签订见习协议书。
____应经台班子研究同意后,方可实习。
凡经同意后的见、____,均应先到台办公室、台财务室报到,完善相关手续。
电视台工作考核制度模版

电视台工作考核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视台工作考核,提高员工工作质量和效率,激励员工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电视台全体员工。
第三条电视台工作考核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和职责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
第四条电视台工作考核将实行定期考核和临时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定期考核为年度考核,临时考核为不定期进行的中期考核。
第五条电视台工作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绩效评价、晋升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考核指标第六条电视台工作考核指标包括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
第七条定性指标主要包括:(一)工作态度:包括工作积极性、责任心、团队合作等方面的评估。
(二)创新能力:包括创意提案、专题策划、节目改进等方面的评估。
(三)业务水平:包括专业知识掌握程度、技术能力、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评估。
(四)工作效果:包括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的评估。
第八条定量指标主要包括:(一)任务完成情况:根据工作岗位和职责制定具体的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二)工作质量:根据工作要求和标准,评估工作质量的好坏,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三)工作效率:根据工作完成的时间和效果,评估工作效率的高低,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四)创新成果:评估员工在工作中的创新贡献,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九条员工的考核等级根据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的综合评价确定。
第三章考核流程第十条电视台工作考核流程分为年度考核和临时考核两个阶段。
第十一条年度考核流程如下:(一)考核目标确定: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确定年度考核目标。
(二)考核指标制定:根据工作内容和职责,制定年度考核指标。
(三)考核评分标准制定:根据考核等级划分,制定考核评分标准。
(四)考核执行: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记录考核结果。
(五)考核结果反馈:向员工反馈考核结果,进行绩效评价和奖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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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台目标管理考核细则一、办公室:部门工作职责:及时完成台内收发、报帐、考勤,局(上级部门)与台之间的上传下达等日常综合性工作。
考核细则:1、必须及时、准确、认真地完成局(上级部门)与台之间的上传下达和台内收发工作,若因工作延迟或失误影响台内正常工作的,每次扣除责任人2分;2、必须及时完成台内办公物品的采买和财务报账工作,做到日清月结,若因工作延迟或失误影响台内正常工作的,每次扣除责任人2分;3、考勤工作中,若发生代替他人签到或隐瞒他人迟到、早退现象的,每次分别扣除责任人及当事人5分,三次以上扣除责任人当月全部考勤分20分。
若经查因部门负责人不如实报告造成责任人失误的,除处罚责任人与当事人外,每次扣除部门负责人5分。
二、新闻部:部门工作职责:1、必须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做好电视新闻的策划、采访与报道。
2、必须按质按量完成每日新闻的采、编、播工作。
3、必须完成全年市台上稿300条以上。
4、必须完成全年省台上稿120条以上。
以上任何一条未能完成,部门负责人均不得参加当年局台综合先进的评选。
考核细则:1、《AA新闻》每期确保4条以上画面新闻,每少1条扣除部门负责人2分;同时确保每期节目片长在8分钟以上,少于7分钟,扣除部门负责人、编辑各2分。
2、编辑和制作、播音人员必须按时完成每日《AA新闻》的编排和制作,无特殊原因(主要指市委、市政府临时交派任务)未完成的,迟播(30分钟之内,超过30分钟定为漏播)一期,扣除部门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各5分;发生错播或画面重大失误1次,扣除部门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各10分,当月同一责任人出现错播或画面重大失误2次以上,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当年同一责任人出现错播或画面重大失误5次以上,作待岗学习处理(待岗学习期间不享受绩效工资,待岗后工作由局台重新安排);无特殊原因(主要指市委、市政府临时交派任务)发生《AA新闻》停播、漏播1次,扣除直接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当班台领导当月全部绩效工资,并上报局党组研究处理。
3、外出采访记者要及时认真做好采访、写稿工作。
记者每人每月达标基数14条,未完成者,当月目标管理考核分值为0。
完成本台任务30分,稿件及画面质量设有A、B、C、D片四个等级共9档。
其中D片为零分;C片分为0.5分、1分、1.5分、共四档,B片分为2.5分、3分两档;A片3.5分、5分共两档。
稿件及画面质量评分由值班编辑(新闻部负责人),总编或监制现场作出评定。
未完成按分值扣除,超额按超出分奖励。
4、上级电视台上稿任务实行总量年终结算,当月量化考核。
每月任务完成直接考核部门负责人,以每月其他县(区)上稿最高数为参照标准,超1条奖负责人5分,少1条扣5分。
5、省广播电台上稿任务按月结算,直接考核文字编辑。
市广播电台每月确保完成上稿任务10条,超1条奖0.5分,少1条扣0.5分;省广播电台每月确保完成上稿任务4条,超1条奖2分,少1 条扣1分。
6、省电视台上稿任务以新闻部外宣组为主,外宣组不参加本台新闻节目的量化考核,但稿件必须供本台使用。
外宣组每月必须完成省电视台上稿任务3条以上,市电视台上稿任务5条以上。
在完成任务的基础上,外宣组在省卫视联播用稿可获加分:头条每条加30分,合作综合头条每条加15分;提要每条加20分,合作综合提要每条加10分;单条(除头条和提要外)每条加8分;综合稿每条加4分;简讯每条加4分。
未完成任务数,省电视台少1条扣10分,市电视台少1条扣2分。
7、其他记者完成省电视台上稿任务,每条加5分。
8、记者、编辑、制作、播音人员创作新闻稿件获得上级新闻奖或播音主持奖,可获加分:市三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15分,一等奖加20分;省三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30分,一等奖加50分。
9、新闻制作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实行主、副班轮岗。
三、专题部:部门工作职责:1、必须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做好电视专题类节目的宣传策划、采访和编辑制作工作。
2、必须按照播出要求完成多档栏目的采编制作。
3、必须树立精品意识,努力在栏目包装、节目内容、后期制作等方面创新提高,打造本台精品栏目。
4、必须按照全台统一安排,在全市重大活动、重大新闻事件期间,配合新闻部做好中心宣传工作。
考核细则:1、专题部主任负责制,所有开办的专栏节目要保证正常播出,每少播一期扣除部门负责人5分,扣除制片人10分,同时根据责任原因,扣除责任人10分。
2、专栏制片人负责栏目的策划、采访、稿件编辑、播出单填写等工作,在节目制作好后,需经主任和监制审片后方可填写播出单播出。
未按照要求填写播出单的,1次扣除制片人5分。
3、栏目注重打造精品,采取不定期播出或集中播出的方式,确保每年完成4期以上;同时积极参加上级台优质节目评选,确保有1篇以上作品获得市二等奖以上奖励,若未按照要求完成,扣除部门负责人5分。
4、认真做好局台领导临时交办的专题节目任务。
若未按照要求完成的,1次扣除部门负责人10至20分。
5、专题部不设任务超产奖,部门制作经费参照07年台定创收提成标准执行,作品获奖加分参照新闻部标准执行。
四、编播部:部门工作职责:1、负责做好本台新闻、专题、广告、文艺等各类节目的编排和播出工作。
2、负责做好本台文艺片节目的采买、审片和硬盘采集工作。
3、负责做好本台各类节目播出时的信号输出监控,做好采集工作室、本台节目播出机房的安全播出工作。
考评细则:1、部门负责人必须做好每日本台各类节目上传的协调、督促工作,认真填写节目播出清单,报经当班台领导签审。
若未经台领导签审安排播出的,1次扣除部门负责人2分;若非其它部门因素造成节目播出失误的,1次扣除部门负责人5分,扣除责任人10分。
2、采集工作室人员负责本台每日文艺片及局台交办公益片的采集、审片工作,若因采集、审片工作失误造成播出错误的,1次扣除责任人10分。
3、本台节目播出机房工作人员负责每日本台所有节目的播出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每日节目播出清单编排播出,若因编排错误造成节目播出失误的,1次扣除责任人5分。
若因脱岗造成节目播出失误的,1次扣除部门负责人5分,扣除责任人20分,同一责任人发生同类错误2次以上,作待岗学习处理。
4、采集工作室、节目播出机房严禁台外人员以及台内非本部门工作人员未经申请随意进入,若违反规定,1次扣除责任人2分,造成事故的,从重追究责任人责任。
5、采集工作室、节目播出机房工作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实行主、副班轮岗。
五、广告部:部门工作职责:广告实行社会公开招标经营。
负责人应积极协助广告承包人完成全年承包任务,负责做好本台广告合法经营、播出的协调和监管工作。
考核细则:1、负责人必须做好每日本台广告的播出审查工作,若播出广告的画面或字幕出现明显错误,1次扣除责任人5分。
2、负责人应协助广告承包人,参照本台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广告部其他人员(非局台聘用)工作行为的规范和监管工作。
六、技术部:部门工作职责:及时完成全台机器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工作,并提出需更新设备的相关报告。
考核细则:技术部负责人在接到电视台技术故障报告后,若无特殊原因(特殊原因必须向局分管领导请示批准),应在20分钟内赶到故障现场,若因技术维修不及时造成延误节目播出,1次扣除负责人5分。
技术部负责人不参加电视台绩效考核(若负责人因电视台技术部工作失误发生的扣分,在局机关绩效考核中兑现),享受台内综合加分奖励。
一、采访记者考核管理办法:1、所有记者采访活动由本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调配,做到随叫随到。
所有记者要保持早上6:00至晚上23点开通手机,特殊情况时按局台通知要求24小时开通手机。
若每月有2次违规关闭手机或者打电话不接的,1次扣5分,累计达3次的,扣20分并作书面检讨。
书面检讨2次以上的,作待岗学习处理直至调离新闻岗位或解除当前工作关系。
2、部门负责人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安排好采访事宜,如出现无通知或通知失误,1次扣部门负责人3分。
记者必须严格按照采访要求,准时到达采访地点。
若无特殊原因出现采访迟到,1次扣3分,缺席或延误采访,视情节轻重,1次扣10至20分。
情况严重的交局台领导研究处理。
部门负责人通知失误年内延误采访3次以上,作停职换岗处理;记者无特殊原因年内延误采访3次以上,作待岗学习处理。
3、采访中,记者必须讲究政治职业素养,保持良好职业形象,遵守职业道德,严禁向受采访单位或个人索、拿、卡、要。
若有违反,一经投诉查实后,扣除该记者当月50%绩效工资,2次以上,作待岗学习处理。
4、记者每日外出必须事先请示批准。
记者在未接受本部门交派的采访任务时,上班和值班时间内必须保证在岗,未经请示或请示部门负责人未经批准就擅自离岗的,按脱岗处理。
记者请假前要将摄像器材交回本部门,不得滞留家中或提供给台外人员使用,若有违反,1次扣除3分。
记者接到新闻线索后要及时告知部门负责人,服从部门的统一采访安排。
记者临时更换采访任务必须请示本部门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更换。
未经批准擅自更换采访任务的,1次扣1分。
部门分派的采访任务,没有按时完成的,1次扣3分。
无特殊原因,推诿、拒绝接受采访任务的,1次扣除10分,3次以上作待岗学习处理。
5、突发性重大政治事件、刑事案件、社会群体事件的报道,各部门必须事先征得有关领导批示同意。
6、记者的采访稿件必须在播出当天9时之前交稿,特殊情况(当天采访当天安排播出)的采访稿件必须在17时之前交稿。
若无特殊原因,未及时交稿造成新闻延播、漏播,每次扣5分。
需当天播出的重要新闻要事先告知编辑,未事先告知造成不良后果的,一次扣3分。
记者采访的每件新闻素材要自行找准位置,方便制作人员采编,若因记者提供素材不准确造成延误播出的,1次扣除该记者5分。
稿件中安排同期声的,必须写出同期声内容,否则发回重写。
稿件中,时间、地点、人物及其职务、次序、数据等要素必须真实准确,若出现以上错误,错1处扣5分,情节严重的,报局台领导研究处理。
7、记者应保管好采访设备。
若出现非不可抗力的器材损毁、遗失,记者应承担相应责任并照价赔偿。
记者每次采访前必须确保摄像机电池录相带等设备齐全,若因设备准备不够充分影响正常采访的,1次扣3分。
二、责任编辑考核管理办法:1、新闻部编辑、制作人员每日在《新闻》节目完成并通过审片之前,不得离岗,必须随叫随到。
若发生离岗、脱岗,1次扣1分,脱岗2次作旷工1天处理。
2、编辑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格按照阶段性报道重点,认真组织编排稿件。
改写稿件,要多同记者沟通交流,促进稿件采写水平。
批改稿件,做到语句通顺,字迹清晰。
审片时发现错字、错句,或领导职务、领导排序、领导姓名错误,1次扣除编辑2分,播出后出现错误的,1次扣除责任人,责任编辑,审片台领导各5分。
3、编辑必须认真整理、编辑好每日的新闻文字稿件,及时交给播音和制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