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一般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般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明确一般作业的申请、批准的安全管理要求,加强各类非常规性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一般作业安全有序进行。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辖区内一般作业的安全管理(热力和电力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执行。
3.术语和定义3.1常规作业在属地范围内进行的日常工艺操作、设备维护保养、电气仪表设备运行操作、采样分析作业以及在固定维修点进行的检维修等日常、例行作业。
3.2非常规作业所有特殊作业(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起重作业、断路作业、盲板抽堵作业等)和常规作业内容以外的作业。
3.2.1特殊作业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起重作业、断路作业、盲板抽堵作业等。
3.2.2一般作业在属地范围内,从事除特殊作业以外的其它非常规作业,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装置设施检修维修、设备及管线的油漆防腐保温、场地清理、厂区绿化等。
3.3属地工作管辖范围内,可以是工作区域、管理的实物和具体的工作任务(项目),也可以是权限和责任范围。
3.4作业现场负责人属地的工艺员、设备员、安全员、(副)组长、(副)工段长、(副)值长、(副中心主任(包括但不限于);作业单位(承包商)的安全技术专员;3.5申请人属地的带班长、工艺员、设备员、安全员、(副)组长、(副)工段长、(副)值长、(副)中心主任。
3.6审批人经过安监部培训考核合格的专业工程师、(副)组长、(副)工段长、(副)值长(副)中心主任、生产管理中心调度长(夜间)、主管以上关键岗位人员。
4.职责4.1生产管理中心a)生产管理中心是一般作业的扎口管理部门,负责一般作业的技术指导和存在问题梳理汇总等;b)生产管理中心调度长负责夜间一般作业的审批;c)负责公司公用工程、牵涉到多部门一般作业的审批;d)负责对相关职能部门、工厂/事业部执行《一般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考核。
4.2安监部a)对相关职能部门、工厂/事业部执行《一般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考核情况进行监督;b)对进入生产区域一般作业过程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抽查、监督;c)组织对所有一般作业票证审批人员培训授权。
工艺、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工艺、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第1篇】工艺、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本制度涵盖生产过程工艺操作规程建立、工艺操作设施条件、工艺操作行为、设备选购、使用安全管理等内容。
2本制度分别由公司技术管理部(以下简称技术部)、设备管理部(以下简称设备部)落实。
技术部承当工艺过程的职能,设备部承当设备购置、使用过程的职能。
3 工艺操作安全管理制度3.1运行3.1.1必需编制产品的工艺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严格依照安全规程操作。
3.1.2变化或修订工艺指标和工艺条件,必需由技术管理部门以书面形式下达技术通知书,操必需遵守工艺纪律,不得擅自变化工艺指标和工艺条件。
3.l.3操作工必需严格执行原化工部颁发的《操作工六严格》规定,不得擅自离开自身的岗位。
3.l.4安全附件和联锁不得随便拆弃和解除,声、光、报警等信号不能随便切断。
3.l.5在现场检查时,不准踩踏管道、阀门、电线、电缆架及各种仪表管线等设施,去不安全部位检查,必需有人监护。
3.1.6严格安全纪律,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岗位和动用生产设备、设施和工具。
3.1.7正确推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处理后报告(包含停止一切检修作业,通知无关人员撤离现场等)。
3.1.8在工艺过程或机电设备处在异常状态时,不准随便进行交接班。
3.2开车3.1检查并确认水、电、汽(气)、冷,必需符合开车要求,各种原材料子子、辅佑襄助料子的供应必需齐全、合格;投料前必需进行分析验证。
3.2检查阀门状态及盲板抽加情况,保证装置流程通畅,各种机电设备及电气仪表均应处在完好状态。
3.3保温、保压及清洗置换的设备要符合开车要求,必需时应重新置换,清洗和分析,使之合格。
3.4安全、消防设施完好,通讯联络通畅,不安全性较大的生产装置开车,应通知消防及医疗卫生部门的人员参加。
3.5必需时停止一切检修作业,无关人员不准进入现场。
3.6各种条件具备后开车,开车过程中要加强有关岗位之间的联络,严格按开车方案中的步骤进行,严格遵守升降温,升降压和加减负荷的幅度(速率)要求。
工艺、电气、仪表分工管理规定

兖矿国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工艺、电气、仪专业工作分工管理规定(暂行)为加强生产工艺控制和仪表设备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工艺、电气、仪表专业的分工,本着服务于生产、方便工作的原则,按照专业跟随人员的要求,做到对现场装置、仪表和阀门及时维护、控制和优化工艺条件,降低物料消耗,提高产品质量,达到安全运行的目的,根据工艺、电气、仪表专业职责分工,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工艺与电气、仪表专业具体分工第一条对仪表根部阀的管理分工(见图1、图2):1、工艺专业负责塔器(包括槽、罐等)、管道、设备上的仪表根部阀(包括阀前的法兰垫片)的打开、关闭及维修、更换、防冻保温。
2、现场属工艺车间管理的一次仪表根部阀、调节阀前后的截止阀和副线阀要确保完好,在调节阀损坏时,副线阀应能灵活开闭。
3、仪表专业负责:仪表根部阀仪表侧的垫片、螺栓、螺母、密封件的更换及仪表的紧固。
4、与仪表相连的密封水、冲洗水、保温蒸汽等靠近仪表侧的单台仪表的冲洗水或保温及阀以后管路的开关、更换、维修、保温,由仪表车间负责。
5、工艺专业人员根据仪表开启、停用需要配合操作确认。
第二条压力、温度、流量、液位计量装置的管理分工:1、工艺专业负责:塔器(包括槽、罐等)、管线、机组等设备所带玻璃视镜(包括双色水位计)、磁翻板液位计(若有外挂变送器的,变送器由仪表车间负责)、压力表(包括盘装压力表,电接点压力表除外)、双金属温度计(电接点温度计除外)、就地水银、酒精温度计、非用于测量的限流孔板的更换、维护、送检,并负责提报材料计划。
2、其余检测元件由仪表车间负责。
其中压力表(强制检定的由机电部负责外协检验)及双金属温度计由仪表车间的计量室负责检定。
3、工艺管道、设备上的调节阀、流量计、节流测量装置、变送器、液位计、电接点压力表、电接点双金属温度计在工艺吹扫、试压、外修或长期停用拆除,更换拆除回装工作由仪表专业负责。
若需增加长期或临时短节、丝堵、盲板的,由工艺车间负责,仪表车间提供有关参数、资料。
工艺、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工艺、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依据该工艺、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企业工艺过程和设备的安全性,防止事故和灾害的发生,并减少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本制度的依据包括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以及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安全管理需求。
二、适用范围该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的所有工艺过程和设备,无论其规模大小和产品种类。
三、管理职责1. 企业负责人: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工艺、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其有效运行;对工艺、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改进;为工艺、设备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2. 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和宣传工艺、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对工艺、设备进行安全评估和监督检查;及时处理和报告工艺、设备安全事故。
3. 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工艺、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对本部门的工艺、设备进行安全监督和检查;配合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及时改进安全管理工作。
四、工艺、设备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1. 安全意识:所有从事工艺过程和操作设备的员工都应具备安全意识,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紧急措施,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2. 安全培训: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包括工艺、设备的安全操作和紧急救援等方面的知识,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3. 设备维护和检修:企业应定期对工艺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运行状态良好,不存在安全隐患。
4. 安全管理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工艺、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操作规程、紧急救援预案、事故报告制度等。
5. 安全防护设施:企业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护栏、消防设备等,以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六、工艺、设备安全管理的措施和方法1. 危险源辨识与评估:对工艺过程和设备进行全面的危险源辨识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控制和管理。
2. 紧急救援预案:制定紧急救援预案,明确各种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措施和责任分工,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救援和处置。
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员工的安全职责,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公司应当保障安全生产投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国家规定。
第五条公司应当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员工能够安全操作。
第二章工艺安全管理第六条工艺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工艺流程合理、工艺参数稳定、工艺设备安全可靠的原则。
第七条公司应当根据工艺特点,制定工艺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工艺操作的步骤、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八条公司应当加强对工艺设备的安全管理,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九条公司应当加强对工艺参数的监测和控制,确保工艺参数在安全范围内运行。
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工艺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三章设备安全管理第十一条设备安全管理应当遵循设备设计合理、设备选型适当、设备安装规范的原则。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根据生产需要,合理选择设备,确保设备能够满足生产工艺要求。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加强对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评价,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加强对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确保操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设备操作技能。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四章电气仪表安全管理第十六条电气仪表安全管理应当遵循电气设计合理、仪表选型适当、仪表安装规范的原则。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根据生产需要,合理选择电气仪表,确保电气仪表能够满足生产工艺要求。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加强对电气仪表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定期对电气仪表进行安全评价,确保电气仪表安全运行。
安监总管三〔2013〕88号1

六、试生产安全管理
▪ (十四)明确试生产安全管理职责。企业要明确试 生产安全管理范围,合理界定项目建设单位、总承 包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方的 安全管理范围与职责。
▪ 项目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商负责编制总体试生产方案、 明确试生产条件,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要对试生 产方案及试生产条件提出审查意见。对采用专利技 术的装置,试生产方案经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审 查同意后,还要经专利供应商现场人员书面确认。
(十三)新装置投用前的安全操作培训。 新建企业应规定从业人员文化素质要求,
变招工为招生,加强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培养。 工厂开工建设后,企业就应招录操作人员, 使操作人员在上岗前先接受规范的基础知识 和专业理论培训。
装置试生产前,企业要完成全体管理人 员和操作人员岗位技能培训,确保全体管理 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合格后参加全过程的生 产准备。
全管理水平,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和任务
▪ (一)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和任务包括: ▪ 收集和利用化工过程安全生产信息; ▪ 风险辨识和控制; ▪ 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 通过规范管理,确保装置安全运行; ▪ 开展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 ▪ 严格新装置试车和试生产的安全管理; ▪ 保持设备设施完好性; ▪ 作业安全管理; ▪ 承包商安全管理; ▪ 变更管理; ▪ 应急管理; ▪ 事故和事件管理; ▪ 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持续改进等。
二、安全生产信息管理
▪ (二)全面收集安全生产信息。企业要明确责任部门,按照 《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T3034)的要求, 全面收集生产过程涉及的化学品危险性、工艺和设备等方面 的全部安全生产信息,并将其文件化。
▪ (三)充分利用安全生产信息。企业要综合分析收集到的各 类信息,明确提出生产过程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通过建立 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制作工 艺卡片、编制培训手册和技术手册、编制化学品间的安全相 容矩阵表等措施,将各项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纳入自身的安 全管理中。
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篇一: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工艺安全管理制度1. 总则1.1 为了规范无棣汇成化工(以下简称公司)操作人员的作业行为,确保开、停车作业的安全,正常操作以及各种异常情况的正确处理,保证生产顺利运行,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车间各操作岗位。
第二章工艺管理2.1 操作人员必须掌握工艺安全信息(一)化学品危险性信息:包括化学品的物理特性、反应活性、腐蚀性、热和化学稳定性、毒性、职业接触限值等;(二)工艺信息:包括工艺流程图、化学反应过程、最大储存量、工艺参数(如:压力、温度、流量)安全上下限值等;(三)设备信息:包括设备材料、设备和管道图纸、电器类别、调节阀系统设计、安全设施(如报警器、联锁)等。
2.2 各车间应保证设备设施运行安全可靠、完整(一)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包括管件、阀门及法兰等;(二)泄压和排空系统;(三)紧急停车系统;(四)监控、报警系统;(五)联锁系统;(六)泵及各类动设备,包括备用设备;(七)材料、备品、备件等。
2.3 对工艺过程进行危险性分析(一)工艺过程中的危险性;(二)工作场所潜在事故发生因素;(三)控制失效的影响;(四)人为因素等。
2.4 生产装置开车前应组织检查和条件确认,满足下列要求:(一)现场工艺和设备符合设计规范;(二)系统气密测试、设施空转运转调试合格,并有记录;(三)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方案已制订;(四)编制并落实了装置开车方案;(五)操作人员培训合格,并有培训记录;(六)各种危险得到消除或控制。
2.5 生产装置停车应满足下列要求:(一)编制停车方案,正常停车必须按停车方案中规定的步骤进行,并有停车操作记录,用于紧急处理的自动停车联锁装置,不得用于正常停车;(二)设备、容器卸压时,要防止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危险化学品的排放和散发而产生事故。
2.6 装置开、停车方案按岗位安全操作技术规程执行。
化工行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在职员工、临时工、实习人员和外来人员。
第三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各部门的安全职责。
第五条公司经理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第七条员工应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八条公司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九条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第十一条公司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操作水平。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第十二条公司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员工应主动发现并报告安全隐患,公司对举报安全隐患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对重大危险源,公司应制定专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监控和管理。
第五章事故报告与处理第十五条发生事故后,当事人应立即停止作业,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第十六条公司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组织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落实责任。
第十七条事故调查报告应包括事故原因、责任追究、整改措施等内容。
第十八条对事故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对事故整改不力的部门负责人进行问责。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一、安全生产例会制度1.公司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总结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存在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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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工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工艺操作人员必须学习和熟练掌握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责任制,达到工艺操作标准的要求。
第二条工艺记录报表、交接班记录要按时、准确填写,整齐、妥善保管。
第三条现场巡回检查,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并做好巡回检查记录,发现问题,立即向中控室和班长进行汇报。
第四条工艺指标和定额消耗的制定要符合设计和工艺需要。
第五条工艺台账要健全完整。
第六条各岗位工艺纪律的执行情况与人员工资奖励挂钩,执行经济奖惩激励措施。
第七条公司生产工艺技术负责人员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艺纪律执行情况及考核奖惩结果报公司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交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进行兑现执行。
第八条现场岗位每两小时对装置进行一次巡检,并做好巡检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
理,不能及时处理的,立即向班长和中控室报告;中控室岗位每四小时对现场巡检一次;公司带值班领导每班至少对现场装置进行一次巡查;公司生产工艺技术负责人负责对现场巡检纪律和巡检质量进行考核。
第二章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九条操作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和维护好设备,做到“四懂三会”,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停和维护,所有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严禁超压、超温、超电流和超负荷。
第十条必须严格执行设备巡回检查和设备点检定修工作,认真填写设备运行记录,做好设备润滑管理。
第十一条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保证设备整洁,及时发现和消除跑冒滴漏现象。
第十二条操作人员发现设备有不正常情况时,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向班长和中控制报告;不清楚原因、不排除故障情况下不得盲目开车。
未处理的设备缺陷必须记录在运
行记录上,并向下一班进行交接。
第十三条设备检修严格机电仪明确分工,为保证检修质量,必须能向现场工艺操作人员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发现涉笔缺陷及时消除,并详细记入设备技术档案。
第十四条所有传动设备应定期进行盘车和切换,备用设备每月应不少于两天的运行时间,使所有备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五条未经批准,不得将配套设备、备用设备拆件使用。
第十六条设备检修遵循科学文明检修要求,认真执行检修技术规程,提高检修技术水平,延长设备使用周期。
第十七条公司机电仪技术管理人员负责编制设备检修计划,同时制定备品备件、材料和工器具计划,报公司主要领导批准后交公司采购人员进行采购。
第十八条系统装置的停车大检修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领导,大修前成立大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大修项目的落实、物资准备、施工准备和开、停车方案的制定;大修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置换和管道倒盲操作,严
格执行《弘润化工有限公司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办理相关作业票证,作业前严格落实相关安全检修安全措施。
第十九条大修方案包括:检修内容、质量要求、工程进度和劳力、备品备件、材料、特殊工器具需求量、试车验收规程、安全措施等;编制完成后报公司主要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二十条设备检修必须严格办理设备交接手续,严格执行设备检修安全技术规程,车间(工段)负责人组织对停车设备进行处理,合格后,交付给设备检修人员,并指派专人负责与检修人员联系处置有关安全事宜;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防护栏杆或标志,以确保检修安全。
第二十一条压力容器的检修,除了按照检修规程或方案组织验收外,还必须严格压力容器管理的有关规程和标准。
第二十二条加强设备密封管理,减少和消除跑冒滴漏现象。
第二十三条动密封指各种机电设备连续运转(旋转和往复)的两个耦合件之间的密封。
静密封指设备及其附属管线和附件在运动过程中,两个没有相对运动的耦合件之间的密封。
第二十四条设备及管线的结合部位用目测检验观察不结垢、不冒烟、无漏迹、无污垢,气象系统用肥皂水试漏,无气泡,蒸汽系统用肉眼观察不漏气,无水垢。
第二章电气仪表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公司机电仪技术负责人负责电气作业安全的监督检查,各使用车间(工段)负责电气仪表的日常维护管理。
第二十六条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大型电气仪表设备大修和技改项目的批准和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公司机电仪技术负责人负责电气仪表到货、安装后的验收、移交、更新和报废设备的审核。
第二十八条不论高压电气带电与否,工作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跨越护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护栏时,应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安全距离。
第二十九条高压电气作业必须至少两人在
场,其中一人监护,一人操作,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证制度。
第三十条严禁无经验电工和未在工作地段两段挂接地的情况下在高压电气设备上作业。
第三十一条巡视配电室,必须随手将门锁好。
第三十二条进行带电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工作人员必须站在绝缘件上或穿绝缘鞋进行操作,工作人员使用带有合格绝缘手柄的工具,穿长袖、长裤、扎紧袖口。
第三十三条埋入地下的电缆线,应埋深不低于0.7米,并经常对线路进行检查,确保用电安全。
第三十四条为安全用电消除人身触电事故,应尽可能减少临时性电气线路,使用岗位不得随意安装,如需使用,报公司机电仪技术负责人安排安装。
第三十五条移动或搬运电气设备是,应先切断电源,不允许带电移动或搬运电气设备。
第三十六条移动式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
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各种电动工具使用前,均应进行严格检查,电源线不应有破损、老化现象,自身附带的开关必须安装牢靠,动作灵敏可靠,禁止使用金属丝绑扎开关或有带电体明露,插头、插座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第三十七条任何人不得在电气设备上蹲坐,不得在电气设备、电机或开关,电气线路上放置或挂吊任何物品,注意附近的环境整洁,防止水、酸、碱液流到电气设备内外。
第三十八条发现电气设备有不正常运转现象,焦糊味时,应先切断电源,停止运行,立即报告中控室和班长,联系公司机电仪技术负责人进行处理。
第三十九条带电线路附近,进行起重作业,土建施工,管道安装等工作前,必须向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提出申请,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方可施工。
第四十条临时用电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证》,安全措施按照票证要求执行。
第四十一条电气设备完好标准
(一)变压器油位正常,外壳清洁,无渗油
现象,引线不应过松或过紧,接头接触良好,示温腊片应无熔化现象。
(二)变压器外壳接地良好,响声正常。
(三)避雷器内部无异响。
(四)低压配电柜与基础型钢固定牢固,安装平直,各开关操作灵活,无卡涩,各接触点接触良好。
第四十二条测量、控制仪表完好标准(一)仪表要求达到反应灵敏,测量准确,控制平稳(灵、准、稳)。
(二)仪表的基本误差、回差及外观等均符合相应仪表的技术要求。
(三)调节器及一次仪表的输出信号上下变化均匀,无较大幅度振荡,一次仪表与二次仪表的示值误差符合精度要求。
(四)有积分作用的调节器,其余差符合相应仪表的技术要求。
(五)测量仪表的量程选择符合技术规范;流量的指示值在全量程的30%以上。
(六)联锁保护系统在事故状态下能起到自动保护作用。
(七)仪表修理、装配、校验质量优良,符
合下列技术要求:
1.各零部件工作正常、润滑良好、符合相应技术要求;
2.防爆仪表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3.解体检修的受压仪表必须进行耐压、静压误差试验;
4.仪表的密闭部分必须按规定进行气密试验。
第四十三条DCS设备间的完好标准
(一)机房温度18-28℃,变化率≤5℃/h;相对湿度40-60%RH,变化率≤6%RH/h。
(二)洁净度、照明、电源满足技术要求。
(三)各种设备外观整洁、内部无灰尘,过滤网清洁;
(四)各项管理制度齐全,执行严格。
(五)按照点检定修规定定时点检,点检表格记录完整、真实、清晰。
(六)硬件、软件维护符合规程要求。
(七)备品备件、工器具、消耗品保管妥善,拜访整齐。
第四十四条对电气设备包机到人,明确包机人的责任。
第四十五条正常使用过程中,任何电气、仪表严禁超负荷、超转速运行和使用。
第三章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十六条公用工程是保障安全生产的主要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的安全直接影响到公司的生产安全。
第四十七条公用工程包括公司的电气、蒸汽、空气、循环水、消防水系统。
第四十八条生产车间(工段)负责公司导热油炉、配电室、空气压缩机、循环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四十九条公司机电仪技术负责人负责公司配电室的安全管理(日常维护、检修、巡检等)。
第五十条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公司消防水系统的安全管理。
第五十一条生产车间(工段)负责内部蒸汽、空气、循环水管道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件下节约用水用汽。
第五十二条使用空气、蒸汽和循环水的设备属于压力容器必须办理压力容器登记证,并定期进行检测。
第五十三条生产车间(工段)负责循环水温度的调节。
第五十四条公司消防系统的安全管理按照《弘润化工有限公司消防管理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