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票据盘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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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现金票据印鉴管理制度

学校现金票据印鉴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财务管理,确保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重要物品的安全,规范使用和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涉及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重要物品的使用、保管、储存、运输等环节。

三、管理职责1. 学校财务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学校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使用的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重要物品进行管理,确保安全。

3. 学校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对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重要物品的储存、运输等环节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

四、现金管理1. 学校财务部门设立专门的出纳岗位,负责现金的收付、结算、登记等工作。

2. 学校财务部门对现金实行钱账分管,明确会计管账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管账。

3. 学校现金的使用范围包括:个人劳务报酬、奖金、福利费、差旅费、零星支出等。

4. 学校现金的收支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制度执行,不得坐支、套取现金。

5. 学校财务部门设立现金限额,超过限额部分及时存入银行。

五、票据管理1. 学校财务部门对票据实行专人管理,建立票据台账,确保票据的完整和安全。

2. 学校各部门使用票据必须经财务部门审批,并按规定填写、签章。

3. 学校票据的领用、发放、使用、保管等环节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

六、印鉴管理1. 学校财务部门设立专门的印鉴管理岗位,负责印鉴的保管、使用和登记。

2. 学校印鉴的使用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并由指定人员进行操作。

3. 学校印鉴的保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制度的要求。

七、有价证券管理1. 学校财务部门对有价证券实行专人管理,建立有价证券台账,确保有价证券的安全。

2. 学校有价证券的买卖、存储、领取等环节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并由指定人员进行操作。

3. 学校有价证券的保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制度的要求。

八、监督检查1. 学校财务部门定期对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重要物品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铁路现金票据管理制度

铁路现金票据管理制度

铁路现金票据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铁路现金票据管理,加强财务管理,防范风险,保障国家铁路运输系统资金安全,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国家铁路运输系统内所有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铁路部门的财务人员、领导人员、相关职工、承揽商、供应商等。

三、现金票据种类及管理1.现金票据种类(1)现金收据:指收到单位或个人缴纳的现金款项所开具的凭证,包括收款人、收款日期、金额等信息。

(2)现金支付凭证:指单位发放的款项给他人所开具的凭证,包括付款人、付款日期、金额等信息。

(3)备用金领用记录:指单位为日常营运所需设置的备用金,领用时需填写具体用途及金额,备存清楚记录。

2.现金票据管理(1)收款人应当出具规范的现金收据,并将其归档妥善保存,方便日后查验。

(2)付款人应当出具规范的现金支付凭证,并填写明细、金额、日期等信息,确保资金的安全。

(3)备用金领用时,应填写领用记录,经作为备案存档。

领用后的备用金使用应严格按照用途进行,不得私自挪用。

四、现金管理1.现金保管(1)单位财务人员应当建立规范的现金保管制度,确保现金的安全管理。

(2)现金应当存放在专用的保险柜中,并设置密码保护,保证现金的安全。

(3)现金应当进行分类、整理,并按照不同的用途进行存放,确保账目清晰明了。

2.现金清点(1)定期对现金进行清点核对,确保账目与实际存款一致。

(2)清点应当由财务负责人亲自进行,财务人员配合,确保准确无误。

3.巡查制度(1)建立现金巡查机制,每日对现金保险柜进行巡查,确保现金的安全。

(2)巡查记录应当详实,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

五、违规处理1.私自挪用现金若发现有单位或个人私自挪用现金的行为,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可被追究法律责任。

2.虚假开具现金票据若有单位或个人虚假开具现金票据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被终止合作关系。

六、监督管理1.铁路部门应当建立现金票据管理专门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各单位执行情况。

现金票据安全管理制度

现金票据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现金票据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防范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现金票据的收付、保管、审核、审批等环节。

第二章票据管理职责第三条公司财务部负责现金票据的统一管理,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和完善现金票据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负责现金票据的收付、登记、审核、审批工作。

3. 负责现金票据的保管和定期盘点。

4. 负责现金票据的销毁工作。

第四条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现金票据的使用和管理,具体职责如下:1. 按照公司规定使用现金票据,不得擅自变更用途。

2. 对使用现金票据的凭证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合法、完整。

3. 及时将现金票据交财务部进行登记和保管。

第三章票据收付流程第五条票据收付流程如下:1. 申请人填写《现金票据申请单》,注明收款人、金额、用途等。

2. 申请人将《现金票据申请单》及相应凭证提交给部门负责人审核。

3. 部门负责人审核无误后,签署意见并报送财务部。

4. 财务部对申请单及凭证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办理票据收付手续。

5. 财务部将收付的票据及凭证登记入账,并及时通知申请人。

第四章票据保管第六条票据保管实行专人负责制,具体要求如下:1. 保管人员应具备一定的财务知识,熟悉票据管理制度。

2. 保管人员应保持票据的整洁、完好,不得随意涂改、撕毁。

3. 保管人员应定期对票据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票据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4. 保管人员离岗或离职时,应办理交接手续,确保票据安全。

第五章票据审批第七条票据审批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具体要求如下:1. 票据金额在人民币1万元以下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2. 票据金额在人民币1万元(含)以上的,由财务部经理审批。

3. 特殊情况或大额票据,需经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六章票据销毁第八条票据销毁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内部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 票据销毁前,应由财务部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填写《票据销毁清单》。

财务盘点管理制度

财务盘点管理制度

财务盘点管理制度财务盘点管理制度在现实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

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务盘点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财务盘点管理制度1为了规范店铺财务运作,确保公司财产物资安全、规避资金、财产损失等风险,现对相关业务流程规范如下:一、盘点规定:1、盘点方法:定期、不定期、全盘、抽盘等(1)不定期抽查盘点:指由财务部组织不定期的对店铺各库区及卖场的库存商品进行抽盘或全面盘点。

(2)定期盘点:是根据每日或每周营业完成后进行的盘点,定期盘点要求进行的是全面盘点。

2、盘点前的准备工作:(1)清点所有货品数量,与电脑库存数据初步核对;(2)核对货品标签与货品(货品印记)是否相符;(3)将各类票据进行分门别类的整理与清点;(4)更新电脑数据库;(5)准备盘点所用的计量器具及各类销售票据;(6)由盘点总负责人指定人员参加盘点,盘点期间暂停进、退货;(7)避开销售高峰期(周末、双休日,节假日)。

3、盘点操作流程:(1)由专门指定人员对柜台珠宝首饰进行盘点,盘点时按珠宝首饰商品分类、品名、编号、单价、数量进行逐一核对,用扫描枪将标签条码逐个扫入盘点系统,确认系统内货品图片与实货相符;(2)全部扫描后查询盘点差异,核对实盘数量及货品是否与数据库相符;(3)根据柜台实物盘点情况,电脑自动生成盘点结果报审表,打印并由全体盘点人员签字确认,分送会计、商品等有关部门。

(日盘、周盘由店铺主管组织销售人员进行;由销售人员按实盘数量如实填写盘点表,店铺主管或主管要指定专人负责监盘,盘点完成后,双方和主管要在盘点表上签名确认)。

4、盘点结果处理:每次盘点完成后将制成盘点表,由相关盘点人员及监盘人、店铺主管签名确认,盘点表要先与店铺台账核对确定是否存在差异,如有差异要立刻找出差异原因并分析。

正确无误的盘点表将上交财务部,由财务部相关人员负责核对账实是否相符,如有差异,要及时跟进和找出差异原因。

现金、票据盘点管理制度

现金、票据盘点管理制度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金、票据盘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使盘点事务处理有所遵循,并保证其现金、票据及有价证劵的准确性,明确相关人员的管理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盘点的范围:现金、有价证劵和票据第二章盘点的方式第三条:现金及票据的盘点,应于盘点当日上班前未行收支前或当日下午结账后办理。

第四条:盘点前应先将现金存放处封锁,并于核对账册后开启,由会点人员与经管人员共同盘点。

第五条:根据集团的要求,出纳应每天对现金进行盘点,每月最后一天,以及每月不低于三次不定期由财务主管监盘,形成正式的盘点表—《现金盘点表》(附表一),和盘点结果报告,并由所有参与盘点的人员在盘点表上签字。

第六条:根据票据的实存填制《票据盘点表》(根据票据种类自制),由会计人员进行复核并签字,每月月末必须盘点并核对支票的购领、使用及结存情况,对于银行承兑汇票要求出纳员登记出票日、到期日、出票行等票据信息,每月月末由财务主管按票据种类对票据进行盘点。

第三章支票的盘点第八条:购买支票后即在支票登记簿上登记支票的起讫号码;第九条:出纳每月末核对空白支票以及作废支票,并在盘点表上标记,由会计负责监盘,将盘点结果记录在《支票盘点表》上,出纳、会计在《支票盘点表》上签字确认;第十条:《支票盘点表》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已购买支票数量,支票所属银行,支票类型(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使用数量,剩余数量,支票起讫号码。

第四章盘点的要求第七条:盘点人员组织现场盘点,会点人员根据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现金盘点表》(略)一式三联,经双方签认后呈核,第一联经管人保存,第二联财务部保存,第三联送总经理室。

在盘点表上要求盘点人、监盘人和出纳员等相关人员签字, 盘点结束后由出纳员分析长款或短款原因并上报财务主管做账务处理.第八条:票据的盘点要求;对于现金支票、银行转账支票、发票、收据要建立《领用存备查账簿》,按票据连续编号进行登记,盘点人员根据《领用存备查账簿》中登记的票号与票据逐一核对,对于作废的票据不能撕毁,要加盖作废章并与正常票据一样妥善保管;有价证券及各项所有权等应确定核对认定,会点人根据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有价证券盘点报告表》(略)一式三联,经双方签字后呈核。

现金 票据管理制度范文

现金 票据管理制度范文

现金票据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规范企业现金票据管理,确保现金票据使用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提高企业内部控制效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的现金票据管理工作。

三、管理责任1.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现金票据管理,财务总监负责监督和管理现金票据管理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执行现金票据管理程序,加强对部门内现金票据管理情况的监控。

3.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要对现金票据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四、管理流程1. 现金票据的开具所有开具现金票据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关资格和经验,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开具,并留存相应的证明文件。

2. 现金票据的验收收到现金票据的人员必须仔细核对票据的金额和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然后及时交给财务部门进行登记。

3. 现金票据的保管所有现金票据必须及时入库存放,严格按照票据的种类、金额和有效期进行分类保管,保证票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4. 现金票据的使用凡涉及到现金支出的业务,必须提供相应的现金票据作为凭证,严禁使用伪造或无效的现金票据。

5. 现金票据的销毁对于过期或无用的现金票据,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要求进行统一销毁,销毁过程要做到公开、透明、规范。

六、附则1. 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2. 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生效。

3. 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需要修改,须经相关部门协商一致后方可进行。

以上为公司现金票据管理制度的内容要点,希望各部门严格遵守,确保公司现金票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现金收费票据管理制度

现金收费票据管理制度

现金收费票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现金收费票据管理,加强财务内控,防范财务风险,保障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现金收费票据包括但不限于收费凭证、收据、发票等,是公司业务活动中的重要经济联系凭证,必须在规定的格式和程序下填写、盖章和保存,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和安全。

第三条所有公司相关员工必须遵守现金收费票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定,杜绝违规行为,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现金收费票据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现金收费的部门和人员,凡有关现金收费的事项,都必须依据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公司财务部门是现金收费票据管理的牵头单位,负责制定、修订和宣传现金收费票据管理制度,监督和检查全公司的现金收费票据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应当配合财务部门的工作,积极配合执行现金收费票据管理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反馴,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七条公司领导干部应当严格要求自身,带头遵守现金收费票据管理制度,不得以权谋私,必须恪守财经纪律,绝对不允许以公司名义进行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八条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现金收费票据管理制度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制度的实施效果。

第二章现金收费票据的类别和管理第九条现金收费票据主要包括收费凭证、收据和发票,具体管理办法如下:(一)收费凭证应当由收费人员按照规定填写,内容包括业务名称、金额、日期、接收人签名等,必须保留原始票据,不能私自修改或塞销。

(二)收据是现金交易的凭证,应当由双方当面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公章,收据必须真实、准确,不得造假,不得私自注销。

(三)发票是公司货物或服务的证明,必须按照国家税收规定开具,不得私自调整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发票必须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并按规定时限进行报销。

第十条现金收费票据的管理应当遵循“严格登记、规范填写、及时归档、安全保管”的原则,必须做到有票必有凭、有凭必有票,确保收支记录真实可靠。

企业现金票据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现金票据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现金票据的安全管理,确保企业资金安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部所有涉及现金票据管理的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规范操作,责任到人;3. 严格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第二章现金管理第四条现金收支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规定执行,不得违反规定私设“小金库”。

第五条企业设立专门的现金出纳人员,负责现金的收付、保管和核对工作。

第六条现金收入应及时入账,不得挪用、侵占或截留。

第七条现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支出。

第八条库存现金限额由企业财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得超过三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

第九条现金收支凭证应齐全、规范,不得伪造、变造、篡改。

第三章票据管理第十条企业票据管理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支票等。

第十一条票据的购买、保管、使用、转让、兑付等环节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第十二条票据的购买、保管和使用,应由财务部门负责,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购买、保管和使用。

第十三条票据的保管应实行专人负责、专柜存放、专账登记,确保票据安全。

第十四条票据的转让、兑付等环节,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审批程序进行。

第四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五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现金票据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

第十六条企业应定期对现金票据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第十七条企业应加强对现金票据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第十八条企业应定期对现金票据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十九条企业应加强对现金票据的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第五章责任追究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企业资金损失或安全事故的,应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应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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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金、票据盘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使盘点事务处理有所遵循,并保证其现金、票据及有价证劵的准确性,明确相关人员的管理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盘点的范围:现金、有价证劵和票据
第二章盘点的方式
第三条:现金及票据的盘点,应于盘点当日上班前未行收支前或当日下午结账后办理。

第四条:盘点前应先将现金存放处封锁,并于核对账册后开启,由会点人员与经管人员共同盘点。

第五条:根据集团的要求,出纳应每天对现金进行盘点,每月最后一天,以及每月不低于三次不定期由财务主管监盘,形成正式的盘点表—《现金盘点表》(附表一),和盘点结果报告,并由所有参与盘点的人员在盘点表上签字。

第六条:根据票据的实存填制《票据盘点表》(根据票据种类自制),由会计人员进行复核并签字,每月月末必须盘点并核对支票的购领、使用及结存情况,对于银行承兑汇票要求出纳员登记出票日、到期日、出票行等票据信息,每月月末由财务主管按票据种类对票据进行盘点。

第三章支票的盘点
第八条:购买支票后即在支票登记簿上登记支票的起讫号码;
第九条:出纳每月末核对空白支票以及作废支票,并在盘点表上标记,由会计负责监盘,将盘点结果记录在《支票盘点表》上,出纳、会计在《支
票盘点表》上签字确认;
第十条:《支票盘点表》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已购买支票数量,支票所属银行,支票类型(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使用数量,剩余数量,支票起讫号码。

第四章盘点的要求
第七条:盘点人员组织现场盘点,会点人员根据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现金盘点表》(略)一式三联,经双方签认后呈核,第一联经管人保存,第二联财务部保存,第三联送总经理室。

在盘点表上要求盘点人、监盘人和出纳员等相关人员签字, 盘点结束后由出纳员分析长款或短款原因并上报财务主管做账务处理.
第八条:票据的盘点要求;对于现金支票、银行转账支票、发票、收据要建立《领用存备查账簿》,按票据连续编号进行登记,盘点人员根据《领用存备查账簿》中登记的票号与票据逐一核对,对于作废的票据不能撕毁,要加盖作废章并与正常票据一样妥善保管;有价证券及各项所有权等应确定核对认定,会点人根据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有价证券盘点报告表》(略)一式三联,经双方签字后呈核。

第一联经管人保存,第二联财务部存,第三联送总经理室,如有出入,应即呈报总经理批示。

第五章盘点人员和责任
第十一条:盘点人员的构成
1、总盘人:由财务负责人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
作的进行及其异常事项的裁决。

2、会点人:由财务部指派一名普通财务人员担任,负责会点并记录。

3、监盘人:由公司的财务主管担任,负责对盘点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盘点结果的处理方式
1、盘点结果一般为账实相符,盘盈、盘亏。

2、对超限额保管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
3、对出现的长、短款问题,应查明原因和责任。

4、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借条,应要求追回款项;对白条开支,应说明原因,并要求其换取正式票据;
5、对尚未入账的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收、付凭证,应按规定及时入账,以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

第十三条:奖惩措施
1、盘点小组成员在盘点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盘点制度执行,表现优异者,经主盘人审定,予以奖励;违反盘点制度、徇私舞弊者,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严惩。

2、记账人员账面金额如存在漏账、记错账、未结账或账面记录不清的,应视情节严重予以行政处理;存有涂抹、擦除、未盖章、签章的、虚报伪造数字的,应交由主盘人议处。

3、保管人员因未尽保管责任而导致财务出现盘亏的,或徇私舞弊,或擅自移出、转借及其他隐瞒不报的,经盘查小组议处,给予行政处理,并赔偿同等数额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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