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电镀厂三氯乙烯中毒事故
事故案例分析一

案例一:某电镀厂三氯乙烯中毒事故中毒事故的基本情况2001年5月6日,某私营五金电镀厂1名怀疑三氯乙烯中毒的患者吴××被送入省职业病院急诊,吴××全身出现皮疹、溃烂,且高热至体温41℃。
吴××诉说该厂还有一位女工黄××在不久前因为患上了同样的病而死亡,于是省妇联要求省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此事件进行调查。
黄××,女,22岁。
广西百色人,无特殊病史和不良习惯,体健。
2001年3月4日她与表姐罗××一起入厂打工。
3月7日始工作中接触三氯乙烯,每天用三氯乙烯清洗工件。
4月1日黄××开始发病,先是手臂上起了一粒粒的红疹。
因为厂里许多人都有类似的“皮肤病”,黄××起初并不在意,病情发展很快,只有大半天时间,全身都布满了皮疹。
4月2日晚上,她请假到当地一家卫生院看病,治疗后病情未见好转,在4月3~4日两天继续到该卫生院看病,治疗同前。
到4月5日,她的脸部红肿了,皮疹也由红转为黑褐色。
罗××向厂方提出要带表妹到大医院去。
4月6日,厂人事主管把她送到了当地一家较大的医院,医生当即怀疑是药物中毒,建议“留院观察”,但由于病人交不起押金,病情被延误,患者于4月21日因抢救无效死亡。
当地医院的诊断结论是:剥脱性皮炎,肝肾功能衰竭。
市卫生防疫站2001年3月曾到该厂进行生产环境监测,发现车间三氯乙烯浓度全部超过了国家卫生标准,当时发出了整改指令书。
事故后的现场检查发现,该厂在防护设施方面做了一些改进工作,但效果未知。
调查发现,工人仍在使用有机溶剂,且均没有佩戴口罩、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在车间也可闻及有机溶剂的气味。
现场也未见有职业卫生的规章制度。
省职防院在调查中对现场的部分工人进行了体检,查出两名疑似三氯乙烯中毒患者,且发现该厂工人普遍患皮炎。
三氯乙烯泄漏火灾事故分析

三氯乙烯泄漏火灾事故分析一、事故概况某化工厂A车间储存了大量的三氯乙烯,由于设备失效和操作失误,导致三氯乙烯泄漏,并在一次静电火花的触发下引发了火灾。
火灾持续时间较长,火势较大,造成了车间内设备损坏、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
二、事故原因分析1. 设备失效:事故中三氯乙烯泄漏的主要原因是储存设备的失效,如阀门泄露、管道老化等,导致了化学品泄漏。
2. 操作失误:在检修期间,工人们对设备操作疏忽大意,未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也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3. 静电火花:火灾的发生是由于静电火花引发的,这可能是由于工人未定期对设备进行静电消除导致的。
三、事故应对1. 紧急处置措施: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包括隔离现场、报警通知、组织人员撤离等。
2. 围堵扑救:对火灾现场进行围堵和扑救,尽快控制火势,防止事故扩大。
3. 伤员救治: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将严重受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4. 环境保护:事故发生后,应立即进行环境监测和保护,采取相应的环境治理措施,减少污染的影响。
四、事故防范措施1. 设备维护:加强对储存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减少设备失效引发事故的可能性。
2. 安全培训: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降低操作失误引发事故的概率。
3. 静电防护:加强对静电的防护措施,定期对设备进行静电消除,降低静电火花引发火灾的风险。
4. 应急预案: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处置流程,提高事故应对的效率和准确度。
综上所述,三氯乙烯泄漏火灾事故给工厂和员工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同时也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
对于这样的事故,我们需要认真总结教训,加强对化工生产安全的管理,加大对设备的维护和维修力度,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以便更好地防范和应对类似事故的发生。
急性三氯乙烯中毒案例剖析

急性三氯乙烯中毒案例剖析2005年6月13日,市卫生监督所收到广西职业病防治所传真“关于请求协查东莞市东坑某电器厂职业病危害”的函,诉该所收治一名从东坑某电器有限公司务工因病回乡的疑似三氯乙烯中毒病人杨某,要求我所协查该厂是否存在三氯乙烯等职业危害以及该患者在工作中是否接触三氯乙烯。
6月14日上午收到广西职业病防治所来电告知杨某因抢救无效死亡,同日下午,杨某被诊断为职业性急性重度三氯乙烯中毒。
6月14日,职业卫生监督科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1、该厂已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存在职业危害三氯乙烯;2、四楼清洗工序设有一台超声波清洗机,使用“三氯乙烯”作为清洗剂;3、清洗工序无设立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4、该厂工人仅在入厂时检查肝功能,没有进行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5、未能提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资料;6、订立劳动合同时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
另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月15日的车间空气检测报告表明,超声波清洗房的三氯乙烯浓度最高为243mg/m3。
根据以上违法事实以及造成的后果,该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五)款、第二十二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第六十四条第(三)、(四)款、第六十五第(八)款和第七十条的有关规定,经合议,并报所领导同意和市卫生局领导批准,对东坑某电器有限公司实施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对该厂处以人民币伍万元整的罚款。
分析1、本案调查取证及时、迅速,我所接到函告后,立即组织职业卫生监督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取证。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监督员制作了《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笔录》和《卫生监督意见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监测,采样,及时提供报告。
2、根据调查结果,该厂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五)款、第二十二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造成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导致该厂员工杨某死亡。
职业病事故案例分析

• 找代替:改用无毒或毒性更低的清洗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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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防护:从事有机溶剂作业的工人,应注意
戴防护手套和防毒口罩,防止吸入和皮肤污 染,禁用有机溶剂洗手;
• 讲卫生:不在工作场所休息、进食,吸烟;
• 守规程:应严格遵守安全卫生操作规程;
• 少加班:适当控制工作时间,少加班或不加
• 特别强调作业场所要有良好通风, • 尽量不要在空调环境下使用白电油,
• 有的工艺可用毒性更低的溶剂如异 丙醇(IPA)或异丁醇来替用。
• 做好就业前体检和上岗后定期体检 工作,及早发现职业禁忌症和职业 性损害,及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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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6: 佛山矽肺病引发罢工案
2005年3月15-17日佛山一家首饰厂因 矽肺病问 题,引发了集体罢工,3000多名工人集体上路, 高速公路收费站一度瘫痪,当地出动几百名警 察控制现场。
2001年我区福永某电工公司在空调车间使用白电油导致 36名女工慢性正己烷中毒:
– 中毒女工出现手脚麻木、行走困难;
– 治疗期达1年多;
– 仅医药费就支出140多万元(不包住院费),每月每人还需支付 1200多元的工资;
• 《南方都市报》连续4天跟踪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教训:1、管理人员和作业工人对白电油毒性缺乏认识;
• 每年仍以1.5~2万例的速度增长。 • 我区已确诊矽肺30多例,主要发生在宝
石行业。
• 一旦患上尘肺,即使脱离粉尘环境,病 情仍可继续发展,日益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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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要点
• 目前,还没有有效的方法治疗尘肺。
• 尘肺完全可以预防:
– 密闭尘源 – 湿式作业 – 口罩防护 – 职业体检
职业病案例: 三氯乙烯中毒案例

三氯乙烯中毒案例1999年12月21日,深圳亚之杰电子制品有限公司员工宁某,因皮肤瘙痒到医院诊治,诊治过程中医院查出宁某患有中毒性肝炎和病毒性肝炎,于是留院治疗,第二天晚上病情突然恶化,经抢救无效死亡。
宁某的死亡,与生前工作中大量接触三氯乙烯有关,属于职业伤害。
事故经过:宁某,男,20岁,于1999年11月初进深圳亚之杰电子制品有限公司工作。
12月21日,宁某因皮肤瘙痒10余天,全身出现皮疹、尿少等症状,到宝安区沙井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因病情加剧,于22日晚转深圳市宝安人民医院急诊,急诊室以“中毒性肝炎、病毒性肝炎”将其收留住院。
当天22时30分,宁某突然呼吸心跳停止,经抢救无效死亡。
因宁某有“天乃水”接触史,医院建议由卫生防疫站鉴定死因,家属及厂方也要求作尸检。
深圳市宝安卫生防疫站按照卫生监督程序,12月23日对亚之杰电子制品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并于2020年1月22日委托中山医科大学法医鉴定中心进行死因鉴定。
法医学检查结果:(1)排除因暴力和疾病致死的可能;(2)组织学检查见肝脏组织呈不同程度变性坏死,多处皮肤呈剥脱性皮炎改变。
结合宁某生前有三氯乙烯接触史及临床资料,宁某确因三氯乙烯中毒致死。
事故分析:深圳亚之杰电子制品有限公司是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生产电脑主机板,有装配作业工人70名,车间南端设有超声波三氯乙烯清洗机2台,无局部机械通风设施,工人上岗时未佩戴防毒口罩、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用品,三氯乙烯清洗作业场所未形成独立清洗场所,无隔墙,与其他工种混为一体。
宁某岗位距离三氯乙烯清洗机15m左右。
三氯乙烯清洗剂月使用量约2400kg。
工人每天工作8小时,每月约需加班10天,每天约2~3小时。
车间空气中三氯乙烯检测结果,共设11个测定点,宁某的工作岗位和清洗岗位三氯乙烯超标5.1倍。
根据现场调查情况,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局向亚之杰电子制品有限公司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10天整改。
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在这起事故中,亚之杰电子制品有限公司防止职业伤害的工作有明显的缺陷,从而导致员工的死亡,该公司应对此承担责任。
镀厂,职业病,危害

体内累计,六价铬对人体皮肤、呼吸系统以及对内脏都有伤害, 特别强调的是在电镀操作中,应防止铬烟雾对人体的影响。试验 证明水中含铬在1mg/dm3时,可刺激作物生长,1-10mg/dm3时会 使作物生长缓慢,到100mg/dm3时几乎会使作物停止生长,濒于死 亡。急性接触高浓度铬酸,可刺激上呼吸道引起灼伤、充血、衄 等。 慢性接触易使鼻黏膜糜烂、溃疡和鼻中隔穿孔。皮肤可发生 “铬疮”,表现为不易愈合的侵蚀性溃疡。六价铬是确认的人类 致癌物,从事铬化合物作业者肺癌发病率增高。
就比干式喷砂机效果好。 (3)做好个体防护。目前对我们分厂来说,这种防护是最主要的 防护措施,如操作时佩戴防尘口罩。 2、高温 高温作业的定义:高温作业对我们分厂简单来说,就是当室外实际 出现本地区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时,工作场所的气温高于室外 2℃或以上的作业。 我分厂存在高温危害的环节或工序:热处理、夏天烘箱操作者。 高温作用对机体的影响:(1)对体温调节的影响。当人体受热、 产热量持续大于散热量时,易发生机体蓄热过度而导致中暑性疾病 的发生。 (2)对水和电解质平衡与代谢的影响。高温作业人员大量出汗时 会损失氯化钠,造成细胞外钠离子浓度降低,影响水分在体内的
案例2:镉中毒。20世纪50年代,日本三井金属矿业公司在富山平原 的神通川上游开设炼锌厂,该厂排入神通川的废水中含有金属镉,这 种含镉的水又被用来灌溉农田,使稻米含镉,许多人因使用含镉大米 和饮用含镉的水而中毒,全身疼痛,故称“骨痛症”。据统计,在 1963年至1968年5月,共有确诊患者258人,死亡人数达128人。联系到 现在,我们国家1/3水稻产区生产的大米也都含有镉,都是重金属污染 引起的。 (4)镍和镍化合物 我分厂存在镍化物危害的环节或工序:化学镀镍、预镀镍、电镀低应 力镍、电镀暗镍、电镀镍磷合金。 镍化合物危害:镍进入人体后主要存在于脊髓、脑、五脏,以肺为主, 其毒性主要表现在抑制酶系统,镍及其盐类对电镀工人的毒害,主要 是镍皮炎和过敏性湿疹,甚至出现镍疮。高浓度镍气溶胶可引起
【警示】深圳一电镀作业员工中毒身亡附最全电镀作业危险分析及预防措施

【警示】深圳一电镀作业员工中毒身亡附最全电镀作业危险分析及预防措施事故警示5月2日22时,深圳市宝安区沙井共和第三工业区创隆实业(深圳)有限公司发生一单员工中毒事故,该公司一员工在二楼电镀车间底铜缸处作业时,疑因中毒呕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该公司主要经营从事表壳、表带、首饰、眼镜框、眼镜、工艺品及其它日用五金制品的电镀和加工业务。
(信息来源:深圳市安全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事故预警信息2016年第4号文件)电镀企业又发生事故,安博士曾在有限空间事故警示中也曾提到一起,电镀企业发生事故的概率之所以这么高跟电镀企业本身的工艺、使用危险化学品种类多和作业环境差是密不可分的,电镀企业的工艺原理是什么?电镀企业都有哪些危险危害因素?电镀企业都用到什么设备?电镀企业预防事故都有哪些好的安全对策和措施?电镀工作业都有哪些风险和注意事项?接下来,安博士会逐一给大家介绍!电镀加工中涉及最广的是镀锌,镀铜、镍、铬,其中镀锌占45~50%,镀铜、镍、铬占30%,氧化铝和阳极化膜占15%,电子产品镀铅/锡、金约占5%。
电镀原理:借助外界直流电的作用,使被镀导电体的表面沉积一金属或合金层的方法,称为电镀。
基本电镀工艺主要为:镀前准备(检验、抛磨、绝缘处理)—上挂具(篮筐)—前处理(化学除油、电解除油、酸除锈、预处理、中和、活化、预镀等)—电镀或氧化或化学镀—后处理(清洗、钝化、着色、封闭、中和、烘干等)前处理:电镀前的所有工序统称为前处理,目的是修整工件表面,去除工件表面的油脂,锈皮,氧化膜等,为后面镀层沉积提供所需的电镀表面.前处理主要影响到外观结合力,据统计,60%的电镀不良品由于前处理不良所造成.前处理的方式有:喷砂、磨光、抛光、热浸脱脂、超音波脱脂、电脱脂、酸洗活化等。
电镀:在工件表面得到所需镀层的过程,是电镀的核心程序。
后处理:电镀后对镀层进行各种处理以增强镀层的各种性能。
如耐腐蚀性、抗变色能力、可焊性等。
后处理的方式有:钝化、中和、着色、防变色、封孔等电镀分类电镀分为挂镀、滚镀、连续镀和刷镀等方式,主要与待镀件的尺寸和批量有关。
职业病案例: 三氯乙烯职业中毒伴发过敏性皮炎的调查

三氯乙烯职业中毒伴发过敏性皮炎的调查1995~1998年我市先后发生18例(14起),三氯乙烯中毒伴过敏性皮炎,结果报告如下。
1材料来源临床资料由东莞市职业病诊断组提供;现场调查由东莞市卫生防疫站劳动卫生科完成。
2发病情况18例患者发生于1995年12月至1998年6月,其中1995年4例,1996年8例,1997年4例,1998年2例;年龄为16~28岁;女性8例,男10例。
散发于14个厂,其中以电子厂和五金厂最多(占55.6%)。
发生的工种有洗净或洗抹(12例),插件、组装、除腊、喷漆、撕胶纸和技术员各1例。
患者均有三氯乙烯接触史,接触时间为15~40天(17例,占94.4%),另一例为110天。
主要临床表现是全身出现红色、大小不一的点状皮疹,出现顺序面部、上肢、躯干、下肢,继而发展为红斑、斑丘疹,呈多型性并融合成片,7~15天后逐步消退并留下色素沉着。
少数病例(4例)呈剥脱性皮炎变化。
3现场调查病例的工作场所均有使用三氯乙烯或洗机水,作业面无足够抽风排毒设施,部分厂采用中央空调无有效排气而导致毒物扩散至其他工种。
作业工人多为手工操作,无有效个人防护用品,可同时从呼吸道吸入和皮肤吸收三氯乙烯。
18例患者作业现场(事故后)空气中三氯乙烯浓度检测结果为35~565 mg·m-3,均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容许浓度。
4讨论18例患者的发病原因除了产毒工艺通风排毒设施欠缺,无有效个人防护用品外,个体敏感所致的变态反应是一不可忽视的因素。
工业毒物作为变应原(常为半抗原),通过皮肤接触,引发变态反应,常见的变应原文献有大量报道[1],但未见有提及三氯乙烯所致的变态反应,我国GB11505-89《职业性急性三氯乙烯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亦未提及此危险。
广东省1993~1997年发生三氯乙烯危害55人中,有皮肤损害的45例,占80%[2],从而提出了三氯乙烯职业危害的新问题和重新修订标准的迫切性。
过敏性皮炎属迟发性接触过敏反应,其发病过程分为诱导和激发两个阶段,诱导期大致需要5~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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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电镀厂三氯乙烯中毒事故
中毒事故的基本情况
2001年5月6日,某私营五金电镀厂1名怀疑三氯乙烯中毒的患者吴被送入省职业病院急诊,吴全身出现皮疹、溃烂,且高热至体温41℃。
吴诉说该厂还有一位女工黄在不久前因为患上了同样的病而死亡,于是省妇联要求省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此事件进行调查。
黄,女,22岁。
广西百色人,无特殊病史和不良习惯,体健。
2001年3月4日她与表姐罗一起入厂打工。
3月7日始工作中接触三氯乙烯,每天用三氯乙烯清洗工件。
4月1日黄开始发病,先是手臂上起了一粒粒的红疹。
因为厂里许多人都有类似的皮肤病,黄起初并不在意,病情发展很快,只有大半天时间,全身都布满了皮疹。
4月2日晚上,她请假到当地一家卫生院看病,治疗后病情未见好转,在4月3~4日两天继续到该卫生院看病,治疗同前。
到4月5日,她的脸部红肿了,皮疹也由红转为黑褐色。
罗向厂方提出要带表妹到大医院去。
4月6日,厂人事主管把她送到了当地一家较大的医院,医生当即怀疑是药物中毒,建议留院观察,但由于病人交不起押金,病情被延误,患者于4月21日因抢救无效死亡。
当地医院的诊断结论是:剥脱性皮炎,肝肾功能衰竭。
市卫生防疫站2001年3月曾到该厂进行生产环境监测,发现车间三氯乙烯浓度全部超过了国家卫生标准,当时发出了整改指令书。
事故后的现场检查发现,该厂在防护设施方面做了一些改进工作,但效果未知。
调查发现,工人仍在使用有机溶剂,且均没有佩戴口罩、手
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在车间也可闻及有机溶剂的气味。
现场也未见有职业卫生的规章制度。
省职防院在调查中对现场的部分工人进行了体检,查出两名疑似三氯乙烯中毒患者,且发现该厂工人普遍患皮炎。
第二天,省职防院给该厂职工作了职业性健康检查,体检567人,发现疑似三氯乙烯中毒患者4名,患有接触性皮炎者48名。
处理
根据事故调查的情况,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第二十、六十五条及《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第二十条,所属的市卫生行政部门对这次职业病危害事故作如下处理:①停产整改,罚款5万元;
②4名疑似三氯乙烯中毒的工人立即送省职业病防治院作进一步的诊断治疗;③进一步改善生产环境的卫生条件,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④协助卫生部门收集死者黄的职业史及有关病历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