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人员行为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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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商业行为规范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商业行为规范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商业行为规范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公司的商业行为和员工的职务行为,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宁波埃尔斯通电气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三、定义无四、管理规定总则:1、公司商业行为准则和员工商业行为规范,体现了埃尔斯通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是埃尔斯通开展商务活动的基本准则,是每位埃尔斯通员工职务行为的基本规范,每位员工应当熟知并遵守。

2、公司尊重员工的正当权益,公司通过商业行为准则和员工行为规范界定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避免两者发生冲突。

3、员工违反公司商业行为准则和员工商业行为规范,视情节轻重,分别会导致警告、严重警告、违纪辞退的处分。

员工违反公司商业行为准则和员工商业行为规范,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索经济赔偿。

员工行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公司将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4、公司商业行为准则:(1)我们遵循法律的精神和实质,按法律的要求行事。

(2)我们始终只从事能促进公司业务和发展的工作。

65(3)我们始终保持对客户、员工、社会、和合作伙伴的诚信,行事追求公正、不欺诈、不骗取、格守承诺。

(4)我们采取每一行动、做出每一决定时,始终坚持公司的值价观和原则。

(5)我们以主人翁精神对待公司的财产,一切行动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利益。

(6)我们通过识别和解决公司与员工之间可能存在的、会给公司目前及将来的业务发展带来消极影响的利益冲突来保护公司利益。

(7)我们用双赢的策略寻求与客户、员工、社会和合作伙伴的共同发展。

(8)不弄虚作假,不滥用职权,不贪污受贿。

(9)我们尊重不同地域、不同民族的文化和风俗习惯。

5、员工商业行为规范:根据公司商业行为准则,我们倡导并要求员工商业行为规范如下,我们要求埃尔斯通所有员工始终如一地、发自内心地遵守。

(1)不接受有业务关系的供应商或客户提供的超过100元人民币价值的任何个人利益,如现金、礼品、服务、利益机会等。

在实在无法推辞的情形下,应将该礼品、现金等上交行政部处理。

电商部人员规章制度

电商部人员规章制度

电商部人员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商部人员的行为,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秩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电商部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领导的
工作安排,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定。

第三条电商部人员应当保守公司的商业机密,不得泄露公司的
商业信息,不得利用公司资源从事非法活动。

第四条电商部人员应当诚实守信,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
私利,不得参与违法违纪行为。

第五条电商部人员应当尊重同事,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不得
进行恶意竞争或诋毁他人。

第六条电商部人员应当努力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提高工作效率,不得擅自违反工作安排。

第七条电商部人员应当积极学习和提升自身专业能力,不断提
高工作水平,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八条电商部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规定,注意劳动保护,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和卫生。

第九条电商部人员应当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声誉,不得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十条电商部人员如有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将面临纪律处分甚至解雇。

第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电商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不得有任何违反行为。

特此制定。

商务接待管理规定(5篇)

商务接待管理规定(5篇)

商务接待管理规定、接待原则(一)统筹管理。

接待工作由办公室统筹管理,相关处室具体承办。

(二)事前审批。

所有接待事项,事先按规定审批程序报批,未经批准的接待事项不予执行。

(三)勤俭节约。

接待工作既要热情周到,礼貌待客,又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开支,杜绝奢侈浪费。

二、接待范围(一)到广安投资考察、项目促进等活动;(二)外出开展项目投资促进、开放合作等活动。

三、接待标准(一)商务接待用餐按照对口接待原则,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接待用餐遵循节俭原则,尽量安排在机关食堂或体现地方特色的宾馆、饭店,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确需安排酒水,可提供本地酒水,原则上不安排高档瓶装酒。

(二)住宿费、交通费原则上由客商自行解决。

确需安排的,住宿在定点饭店安排,并以标准间为主,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和生活用品;乘坐飞机不得安排头等舱,乘坐火车不得安排软卧。

(三)大型团队接待用车争取由市委、市政府协调安排;小型活动接待用车由客商与机关后勤共同协商解决。

外出活动用车按差旅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四)接待中,不得安排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原则上不得赠送礼品、土特产和纪念品等。

四、接待管理(一)建立商务接待审批制度。

商务接待按照“先审批、后接待”的管理程序,由承办处室制定接待方案、填写接待审批表,经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批准后执行。

办公室根据领导审批意见进行统筹安排,承办处室具体负责接待。

接待经办人严格按照审批内容安排接待,不得扩大接待范围和提高接待标准。

确因特殊原因来不及按正常程序审批的商务接待,须征得主要领导同意,报办公室备案后实施,并在接待工作结束后,由承办处室补办审批手续。

(二)建立商务接待一事一结制度。

接待任务完成____个工作日内,接待经办人填写报销单据,并附原始票据、接待清单、接待审批表、接待方案等凭证。

接待清单应当包括主要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明细。

接待单据及报销凭证由办公室及财务人员初核后,经分管财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批后报销。

医院接待来院医药代表商务人员管理规定

医院接待来院医药代表商务人员管理规定

医院接待来院医药代表商务人员管理规定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四部门印发的《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以及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安排,为全面加强“清廉医院”建设,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系统施策、综合监管,规范医药购销行为,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医疗环境,确保全院医务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廉洁从业、廉洁行政,根据《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统方管理的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医药代表(商务人员)的范围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用仪器设备、基本建设、各类行政后勤器材物资、广告制作等生产经营单位从事药品、医用耗材、医用仪器设备、信息化建设、后勤物资、广告制作、基本建设等宣传、推广、销售的人员统称“医药代表(商务人员)”,其他来院开展宣传、推广、销售活动的人员均参照本规定执行。

二、接待管理部门由医院纪检监察室负责医药代表(商务人员)到医院开展业务活动的预约登记及组织接待相关事宜。

三、登记备案医药代表(商务人员)在医院开展有关产品宣传、学术推广、商业推销等活动,应先在纪检监察室进行登记备案,登记信息包括企业信息、涉及的医药产品信息、设备物资品规、基建项目内容、医药代表(商务人员)个人信息等。

医药代表(商务人员)每年至少登记一次,ψ途更换代表应及时申请变更,严禁未经事先登记备案的医药代表(商务人员)进入医院行政楼、门(急)诊、住院部、检验科、设备科、药剂科、总务股、综治办、采购办、动力保障股、信息科等医院工作区域开展相关业务活动。

未经事先登记备案的,医院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不得接洽上述医药代表(商务人员),不得采购该医药代表(商务人员)所属企业(或经销商)的医药产品、设备物资、信息软件、不得承建医院基建项目。

商务管理规定及相关流程10.01

商务管理规定及相关流程10.01

本页为著作的封面,下载以后可以删除本页!【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商务部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树立公司品牌形象,更好的扩大市场份额,迅速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部分商务部主要职能及责任第一条工作内容1、负责公司产品和售后解决方案的推广工作;2、负责客户的商务谈判工作;3、负责项目合同的评审并对合同的执行状况进行跟踪;4、负责商务标书制作;5、负责项目报价的制定;6、负责资质文件的管理;7、负责区域经销商、代理商资料的管理,负责商务文件的管理,并建立档案;8、负责向合作方提供公司相关资料和用于招标的资质文件;9、协助销售人员进行业务款项的回收;10、负责与设计院和工程顾问公司的沟通与合作,搜集设计师已近设计、正在设计和计划设计的项目信息,向设计师宣传、推广公司产品;11、负责建立健全设计院和工程顾问公司档案,制定并执行技术交流计划;12、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的对外宣传和交流会工作;13、负责接待客户来访、安排客户考察等工作;14、负责产品的出、入库等库房管理工作,并于每月末与财务进行核对;15、负责往来账项的管理,并于每月末与财务进行核对.第二条责任1、对商务标书的合格性负责;2、对项目报价的合理性负责;3、对经销商、代理商档案管理的规范性负责;4、对设计院、工程顾问公司档案管理的规范性负责;5、对来访客户、考察客户的满意度负责;6、对库房的安全性负责。

第三条权限1、有权对标书提出审核意见;2、有权调阅经销商、代理商档案,有权调阅设计院、工程顾问公司档案及项目相关信息;3、有权对项目报价提出修改意见;4、对投标策略有建议权.第二部分商务部管理规定及相关流程第一章合同标书及技术资料管理规定为强化公司合同管理,保障公司业务规范化、制度化运作,减少和防范法律风险,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合同的订立1、合同是作为明确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具有法律约束力,故凡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以公司名义与外界发生经济往来的,应当签定合同。

洽谈室管理规章制度

洽谈室管理规章制度

洽谈室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洽谈室的管理,维护工作秩序,保障人员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洽谈室是单位内部或者外部用于进行商务洽谈、会议或者其他辅助工作的场所,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所有进入洽谈室的人员必须遵守管理规定,不得违反工作纪律和制度。

第四条洽谈室负责人应当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定期检查和整改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报告上级。

第二章洽谈室使用规定第五条洽谈室为限定人员使用,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进入。

第六条洽谈室内禁止吸烟,禁止饮酒,禁止吵闹,禁止嬉戏等有损形象的行为。

第七条洽谈室内的设施设备应当妥善使用,如有损坏应当及时报告,责任人应当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八条使用洽谈室的人员应当保持环境整洁,离开时应当清理并关闭门窗等设施。

第九条非洽谈室规定时间内使用洽谈室的,应当事先向负责人请示并获得许可。

第十条在洽谈室进行商务洽谈时,应当保持严肃,不得进行无关的谈话或干扰他人。

第三章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一条洽谈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得乱堆乱放。

第十二条洽谈室内必须配备灭火器、烟雾报警器等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维护。

第十三条洽谈室内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立即报警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洽谈室内不得私设电线、插头等电器设备,不得私自改动电路。

第十五条在洽谈室内工作时,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办公设备,不得随意调整或操作。

第四章纪律管理规定第十六条在洽谈室内严禁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如传播淫秽信息、辱骂他人等。

第十七条洽谈室内禁止饮食,禁止带宠物,禁止携带危险物品等。

第十八条在洽谈室内工作时应当保持手机静音,不影响他人工作。

第十九条洽谈室负责人应当按照规定对违反纪律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者制裁。

第五章处罚规定第二十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人员,根据违规程度轻重可以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通报批评等方式进行处罚。

第二十一条对严重违反本规章制度的人员,可以视情况给予停职、降职、辞退等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由洽谈室负责人负责执行,制订后需报单位领导审批并通知所有相关人员。

企业商务接待管理制度

企业商务接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商务接待行为,提升企业形象,保障企业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部和外部商务接待行为,包括来访接待、招待、宴请等各类商务活动。

第三条商务接待应遵循礼节、规范、经济、实用的原则,注重环境保护,提倡健康生活方式,杜绝铺张浪费行为。

第四条本制度由企业人事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执行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第五条接待对象包括客户、供应商、合作伙伴、政府部门等,接待行为要求尊重、礼貌、热情。

第六条接待场所包括企业办公室、酒店、会议场所等,接待人员要保持场所整洁、卫生。

第七条接待活动包括商务招待、宴请、座谈、考察等,按照规定标准进行开展。

第八条严禁利用商务接待行为谋取私利,严厉打击腐败行为,呼吁员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提高法治意识。

第二章接待责任人员及职责第九条接待责任人员包括接待组织者、接待主人、接待领导等;第十条接待组织者负责商务接待计划的制定、接待活动的组织、协调、安排;第十一条接待主人负责接待对象的接待、陪同、协调、沟通等工作;第十二条接待领导负责接待活动的指导、监督、检查,确保接待活动顺利进行;第十三条各责任人员要积极履行职责,协作配合,保证商务接待活动的高效、精准、精致。

第三章接待准备工作第十四条商务接待前需要做好准备工作,包括接待计划、接待人员安排、接待场所准备、接待餐食准备等;第十五条接待计划要明确接待对象、时间、地点、内容、预算、人员安排等重要信息;第十六条接待人员安排要根据接待对象身份、级别、喜好等情况进行合理安排;第十七条接待场所准备要保证环境整洁、气氛温馨、设施齐备、服务周到;第十八条接待餐食准备要根据接待对象喜好、饮食习惯等情况进行合理搭配,注意食品安全卫生。

第四章接待流程第十九条商务接待流程包括接待对象到达、接待对象接待、商务活动开展、接待对象离开等环节;第二十条接待对象到达时要及时迎接,热情接待,礼貌周到;第二十一条接待对象接待时要尊重、关心、体贴,注意细节,处理好接待对象的各类需求;第二十二条商务活动开展时要遵循商务礼仪和规范,注重合作,沟通顺畅;第二十三条接待对象离开时要送别,致以诚挚的感谢,表达合作意愿;第五章接待监督与评估第二十四条企业人事部门要对商务接待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估,定期进行考核;第二十五条各部门负责人要对本部门商务接待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第二十六条员工要自觉遵守本制度,参与商务接待行为,做到自律、自省;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异议,由企业人事部门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本制度所含事项如有变更,由企业人事部门负责修改并重新发布。

商务管理制度及工作制度

商务管理制度及工作制度一、介绍商务管理制度及工作制度是企业内部规范商务行为和管理方式的一套制度。

这些制度的目的是保障企业的经营活动的合法性、规范性,并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和工作质量。

二、商务管理制度商务管理制度包括几个方面的内容:1. 商务活动范围商务活动范围是指企业可以参与的具体商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销售、采购、合作、市场开拓等。

商务活动范围需要根据企业的经营特点和行业要求来确定,并在制度中明确规定。

2. 业务流程商务管理制度需要明确规定各项业务的具体流程和操作步骤,以确保各项业务能够按照规定的流程顺利进行。

例如,销售流程中需要包括客户拜访、报价、合同签订等环节,采购流程中需要包括询价、比价、采购合同签订等环节。

3. 决策程序商务管理制度需要规定决策的程序和权限,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实施的有效性。

不同层级的决策需要经过相应的程序和层级的审批,并制定相应的决策记录和决策通知。

4. 商务奖惩机制商务管理制度需要明确商务活动的奖惩机制,以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商务活动,同时对违规行为进行惩罚。

奖惩机制可以包括评优、提成、惩罚等方式。

三、工作制度工作制度是指企业规范员工工作行为和工作方式的一套制度。

工作制度包括几个方面的内容:1. 工作时间和考勤工作制度需要明确员工的工作时间和考勤规定,包括上班时间、打卡方式、迟到早退等情况的处理办法。

同时,也需要规定请假的程序和要求。

2. 工作责任和权限工作制度需要明确员工的工作责任和权限范围,确保员工清楚自己的工作职责,同时明确不同层级的管理权限和决策权限。

3. 工作流程和协作工作制度需要规定各项工作的具体流程和协作方式,确保工作能够有序进行。

工作流程可以包括任务分配、工作报告、工作汇报等环节。

4. 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制工作制度需要明确绩效考核的标准和方法,并规定绩效考核的周期和奖惩机制。

绩效考核的标准可以包括工作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

5. 培训和发展工作制度需要规定员工培训和发展的机制,包括入职培训、岗位培训、职业发展等方面。

(完整word版)商业道德行为管理规定

1目的保证本公司所有经营活动严格遵守所有适用法律并符合最高道德规范; 确保公司公平对待客户、供应商和竞争对手,遵守竞争规则。

禁止任何带有阻止、限制或歪曲竞争的目的或效果的行为。

2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员工”),无论全职、兼职、咨询或临时性质。

3内容3.1. 利益冲突3.1.1公司期望员工有道德地、诚实地、正直地,并且尽最高程度来实施和履行其义务。

这就要求员工们避免实际的或明显的在个人与职业之间产生的利益冲突。

3.1.2当个体对公司承担的义务与其个人私利产生冲突时,“利益冲突”就存在了。

作为公司的政策,利益冲突的情形是严格禁止的,员工应该避免任何可能出现个人利益和公司利益冲突的情形。

3.1.3所有员工,无论其职责、级别或身份,必须避免个人(包括员工的直系亲属)的直接或间接利益与公司利益相冲突。

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时会影响履行本职工作的公正性,除非公司利益需要否则应避免任何与竞争对手、客户、供应商(包括承包商和分包商)或商业合作伙伴发生直接或间接的业务关系。

除非适用的法律允许并且是日常经营中面向所有员工的项目,否则禁止对员工提供贷款。

员工在遇到实际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利益冲突时,必须通知直接上级以取得针对其个案的书面裁决。

3.1.4第二职业裕佳是所有员工的首要雇主。

作为首要雇主,公司必须核实及确保员工所从事的第二职业不会与公司利益相冲突,也不会给公司带来任何负面的影响。

3.1.5与家庭成员的商业关系为避免冲突或产生冲突的迹象,所有业务关系应与个人利益无关,包括招聘与管理。

3.1.6公司机会禁止董事与员工利用公司之财产、信息或职权谋取个人利益,禁止员工与公司进行直接或间接的竞争。

3.2 商业行为3.2.1保密原则1.公司贯彻严格的保密政策。

员工必须就公司、供应商、客户或其他与公司业务有关联的个人或实体委托的任何信息保密。

除履行与自己职位有关的责任之外,在没有获得公司事先批准的情况下,员工既不应披露、发布或出版商业机密或公司的其他机密性商业信息,也不能使用其职责之外的机密信息。

商务局《规章制度汇编》

商务局《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务工作的管理,倡导诚信经营,保护市场秩序,提升商务服务水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商务局及其下属单位的所有工作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商务局及其下属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合法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商务局设立领导班子,包括局长、副局长、局长助理等职务。

第五条商务局设立各处室,包括市场管理处、外贸处、招商处等。

第六条商务局设立纪律检查组,监督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

第三章日常工作第七条商务局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保守机密,维护单位形象。

第八条商务局应当定期开展市场调研,了解市场情况,为商务工作提供参考。

第九条商务局应当加强与合作单位的联系,建立合作关系,促进共同发展。

第十条商务局应当积极参加各类商务活动,提升单位形象,扩大影响力。

第四章经济管理第十一条商务局应当依法经营,做好财务管理和资产保值增值工作。

第十二条商务局应当加强对经营风险的监控,做好风险预警和防范工作。

第十三条商务局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做好税务申报和纳税工作。

第五章人事管理第十四条商务局应当依法进行人事管理,建立人才梯队,合理配置人员。

第十五条商务局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升员工的素质和能力。

第十六条商务局应当建立健全的工作激励机制,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第六章纪律管理第十七条商务局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商务局应当建立完善的纪律检查制度,加强对员工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九条商务局应当依法处理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维护单位声誉。

第七章其他规定第二十条商务局对本规章制度拥有最终解释权。

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总结:商务局《规章制度汇编》包括了组织机构、日常工作、经济管理、人事管理、纪律管理等多个方面的内容,涵盖了商务工作的方方面面。

希望全体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共同努力,为商务局的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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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规范商务行为,确保商务人员廉洁自律,保守公司秘密,有效降低采购风险,提高集团商务运作水平和商务形象。

2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集团所有商务人员。

3 定义本规定中所指商务人员是指集团商务总部、各事业部商务部所有从事商务管理、招标、采购和物流业务的各级职员以及其他部门从事商务业务操作的非商务团队员工。

4 职责4.1商务总部负责指导、监督本条例的执行。

4.2商务总部负责对条例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审议、稽查和裁决。

4.3各商务部门负责条例的执行。

5 程序要求及关键控制点5.1廉洁自律5.1.1商务人员在工作中必须廉洁自律5.1.1.a不得接受业务单位各种形式的好处,包括有价证券、礼品(纪念品除外)等。

违者经查实,收缴非法所得,处以两倍罚款,记中过一次;情节严重(非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还应按5.5.2条之规定进行经济赔偿。

5.1.1.b不得接受宴请(异地工作餐除外)或可能对业务带来任何影响的消费和娱乐活动。

违者可视情节处以100元-1000元的罚款,并记小过一次;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处以3000元以上的罚款,记中过一次;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按5.5.1条之规定进行经济赔偿。

5.1.1.c不得在业务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更不得向业务单位索取回扣、收取贿赂。

否则不计金额大小,收缴非法所得,处以五倍罚款,并予以辞退,情节严重(非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还应按5.5.2条之规定进行经济赔偿。

5.1.1.d不准向业务单位提出与工作无关的要求,不准介绍人员向业务单位工作等。

违者可视情节处以100元-1000元的罚款,并记小过一次;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处以3000元以上的罚款,记中过一次;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按5.5.1条之规定进行经济赔偿。

5.1.1.e商务人员不得在办公以外的场所接待供应商业务人员和谈及商务事宜;不得要求和接受供应商提供的与本身工作职责无关的方便和配合。

一经查实商务人员有相关的行为,将对责任人处以记小过一次、2000元以内罚款的处分。

5.1.2鼓励集团所有员工及公司以外的业务单位或个人检举上述行为,集团将酌情予以1000元-5000元不等的奖励。

5.1.3 凡记小过三次或中过一次,职务或职称自动降一级。

记大过一次或两次中过的,予以辞退。

5.2保密责任5.2.1集团所有从事商务工作的人员都负有保守商务机密的责任,应在信息管理与流转过程中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防止机密外泄。

5.2.2对商务人员泄密的处理方式5.2.2.a对享有特殊津贴(保密工资)的商务人员非主观原因造成泄密的,除取消特殊津贴外,根据情节给予行政记过、降职、劝退等处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5.5.1条之规定进行经济赔偿。

5.2.2.b不享受特殊津贴的商务人员,同样负有保守公司商务机密的责任,如因防范失当等非主观原因造成的泄密、但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以教育为主;给集团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按5.5.1条之规定进行经济赔偿外,记小过一次。

5.2.2.c商务人员为本人或他人谋取利益而泄密的,处2000元以上罚款,记大过一次,并予以辞退;给集团造成经济损失的按5.5.2条之规定进行经济赔偿。

5.3业务准则5.3.1商务人员需爱岗敬业,遵守业务规程,努力从速从优完成本职工作,所有商务人员除接受本准则考核之外,凡是因玩忽职守给集团造成经济损失还应按5.5.1条之规定进行经济赔偿。

5.3.2计划的制定与流转5.3.2.a 计划人员对计划的准确性负责,对不及时报送、漏报、虚报计划造成生产经营不畅、多报重报造成积压等失职行为处以100到500元的罚款。

5.3.2.b 计划的流转,一般的审核签批不超过24小时,汇总分解不超过48小时。

对计划流转中造成延误的,每延误一天,每笔处以50元罚款。

5.3.3供应商管理5.3.3.a在选择供应商时,应符合供方准入条件,贯彻集团化批量采购和与供应商战略合作的原则。

5.3.3.b在选择供应商时,应按规定进行评价和办理报批手续。

5.3.3.c对合格供应商名单中的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价(年审);所有供应商评价资料和与供应商的业务往来相关的过程记录应该存档,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

5.3.3.d不得在非合格供方采购,情况特殊下,应事先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5.3.3.e与供应商的关系:以平等合作的原则,处理与供应商的关系,不得以“上帝”的优越地位盛气凌人、粗暴地对待供应商;对供应商提出的问题,实行首问负责制,在第一时间内得到有效的处理,对超过本人权限的问题,应跟踪到底;不得以任何不负责任的理由予以搪塞、回避供应商提出的问题和推卸责任;与供应商的交流,以文字交流为主,并保存好所有记录。

5.3.3.f违反上述规定的,可对责任人处以500元以内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记小过一次。

5.3.4商务人员在进行招标、议标及一般采购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有关商务管理程序文件的规定。

尤其不得违背以下基本原则。

5.3.4.a采购过程中对所有供应商应公平、公正,不得以任何不正当理由排斥合格供应商。

5.3.4.b 招标、议标采购时至少应3家以上供应商参与竞争,且在质量、交货期、价格、结算、服务等方面充分比较;在满足质量、交货期的情况下,力求最大性价比。

5.3.4.c 向上级领导申报审批表时,应比较历史价格、市场价格、各供应商的报价;对外协加工件,应附成本核算明细。

5.3.4.d对于合同价格高于历史价格的应做书面说明,由更高一级领导审批(如属商务总部商务部长审批权限的事项,如价格高于历史价格,则须商务总部总监审批,依此类推)。

5.3.4.e对产品上使用的材料、零部件和经常性采购的物料,要根据所需物料特性和市场情况,逐一做好采购分析,有完整的采购方案;各商务部门,根据历史记录,对主要的采购物料,做出商务期限规定。

采购方案和商务期限每年修订一次。

5.3.4.f违反上述规定的,对商务人员处以500元以内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记小过一次。

5.3.4.g 因工作失误发生采购或服务价格较大偏离的(大于正常供货价格或市场价格行情20%以上)的,除按5.5.1条进行经济赔偿外,记小过一次;因工作失误发生采购或服务价格重大偏离的(大于正常采购价格或市场价格行情的50%),除按5.5.1条进行经济赔偿外,记中过一次。

属商务人员主观因素所致的价格偏离,除按5.5.2条进行经济赔偿外,记大过一次。

5.3.5物流处理严格遵循有关物流管理程序文件规定,严格考核以下工作内容。

5.3.5.a业务人员应充分了解库存情况,并考虑物流成本,严格按采购计划下单,如对采购计划有异议,应与计划人员协商,按修改后的计划执行。

5.3.5. b对生产类供应商应给予至少比采购周期长一个月的需求预测,以方便供应商组织生产、备货。

5.3.5.c物资回司后应在48小时内入库,特殊情况不得超过72小时。

5.3.5.d业务员收到供应商发票后,妥善保存,并在20天内办理挂帐手续。

5.3.5.e物流工程师全面负责供应商与公司内部各部门间的所有事项的处理,如入库及验收、入账及结算、质量问题的处理等,营造一个良好的合作环境,提高对供应商负责与服务意识。

5.3.5.f给供应商的订单必须明确物料编码、名称、供应商代码、供应商名称、供方联系人、业务员、合同号、合同价格等。

5.3.5.g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0元以内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记小过一次。

5.3.6质量管理应严格遵循有关物流管理程序文件规定,严格考核以下工作内容。

5.3.6.a业务员对采购质量负责,凡合同供方单月供货合格率低于质量管理标准(外协低于95%、外购低于99%)的,对相关业务员可处以100元以内罚款,因质量问题影响生产的处以500以内罚款。

5.3.6.b对不合格品处理遵循不合品处理程序文件。

确定为退货处理的,省内供应商在7天内清退完毕,省外供应商在15天内清退完毕,对逾期未进行处理的相关责任人可处以200元内的罚款。

5.3.7合同管理5.3.7.a不得无合同采购。

所有合同,建立清晰明了的合同管理台账。

5.3.7.b合同的流转不得超过24小时。

5.3.7.c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每笔合同进行跟踪并对执行情况在合同管理台账上予以记录。

5.3.7.d合同标的物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物料代码必须标明清楚。

5.3.7.e必须明确三包期限、环保要求、质保金、违约责任或者签订质量协议。

5.3.7.f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对相关责任人处以200元以内的罚款;出现无合同采购的,处100-1000元的罚款,并记小过一次。

5.3.8商务人员应自觉保存商务处理记录,以备事后查验,所有资料在流转过程中应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并严格执行签收制度。

5.4公务回避商务人员需遵守《员工任职具体回避和公务回避暂行规定》,在遇到《规定》所述须回避的业务时需向主管领导申请回避。

不主动提出回避申请的员工,一经查实,处以500元以内罚款,记小过一次;对有意利用职务方便为自己关系网内的人员或企业谋取利益的,处2000元内罚款并记中过一次。

给集团造成经济损失的参照5.5.1条所做规定进行经济赔偿。

5.5经济赔偿5.5.1商务人员因玩忽职守、工作失误而造成集团经济损失的按以下情况追索赔偿。

5.5.1.a损失1000元以下,责任人承担50%的经济损失。

5.5.1.b 损失1001-5000元,责任人承担30%的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不足500元时赔偿500元。

5.5.1.c 损失在5001-10`000元,责任人承担20%的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不足1500元时赔偿1500元。

5.5.1.d 损失在10`001-100`000元,责任人承担15%的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不足2000元时赔偿2000元。

5.5.1.e损失超过100`000元,责任人承担10%的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不足15`000元时赔偿15`000元。

5.5.2商务人员以获取个人私利或为其关系网内的人员、企业谋取利益为目的,给集团造成经济损失的按以下情况追索赔偿。

5.5.2.a全额赔偿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

5.5.2.b 损失在50000元以上的,按职务犯罪追究法律责任。

5.5.3针对上述情况,过失直接责任人的主管领导将负连带责任,最高可处以过失直接责任人所罚金额的20%的罚款。

6 附加说明本规定由商务总部起草,并负责解释与归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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