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办事指南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办事指南(企业投资核准、备案类项目)二〇一一年三月目录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图公司抽取选定办事指南 (3)建设单位网上抽取选定审图公司密码申请表 (6)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图公司抽取情况通知单 (7)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办事指南 (8)上海市企业投资核准、备案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流程图 (14)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申请表 (15)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收件单 (17)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单位承诺书 (18)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复审)受理通知书 (19)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复审)不予受理决定书 (20)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复审)补正材料通知书 (21)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复审)中止办理期限告知书 (22)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复审)终止办理通知书 (23)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告知书 (25)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整改通知单 (26)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整改回复单 (27)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整改意见单 (28)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复审办事指南 (33)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复审申请表 (35)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复审结果通知书 (36)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同备案办事指南 (37)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同备案表 (39)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同备案变更表 (40)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图公司抽取选定办事指南一、办理事项本指南适用于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审图公司的抽取、选定。
二、办理机构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审查中心)。
市办理窗口:办理地址:小木桥路683号底楼受理大厅一门式受理窗口21号(以下简称受理窗口)办理电话:54614788 - 1021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四(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查询网址:咨询电话:54614788 - 1021区县所属管辖范围内项目到各区县相应机构办理。
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若干规定通知

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若干规定通知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沪建建号各有关单位:现将《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00五年四月三十日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若干规定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加强本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管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实施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是指本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第四条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设交通委)是本市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并负责认定本市的审查机构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市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监督管理工作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区域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并接受市建设交通委的指导和监督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送审查机构审查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市、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第六条市建设交通委按照国家确定的审查机构条件,结合本市建设规模,认定相应数量的审查机构,颁发《认定证书》,并向社会公布《认定证书》有效期为2年审查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法人审查机构收费应当严格按照物价和财税有关规定,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第七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专业工程施工图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市建设交通委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第八条审查机构按承接业务范围分两类,一类机构承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业务范围不受限制;二类机构可以承接二级及以下建筑工程的施工图审查第九条施工图审查原则上不超过下列时限:一级以上建筑工程为20个工作日;二级及以下建筑工程为10个工作日第十条审查机构对施工图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审查合格的,审查机构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审查合格书,并将经审查机构盖章的全套施工图交还建设单位审查合格书应当有各专业的审查人员签字,经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审查机构公章审查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情况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同时抄报市建管办审查不合格的,审查机构应当将施工图退建设单位并书面说明不合格原因同时,应当将审查中发现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和注册执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并同时抄报市建管办施工图退建设单位后,建设单位应当要求原勘察设计单位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施工图报原审查机构审查第十一条审查机构对施工图审查工作负责施工图经审查合格后,仍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造成建设单位损失的,审查机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市、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对审查机构、审查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和审查人员依法作出处理或者处罚第十二条审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施工图审查应当有经各专业审查人员签字的审查记录审查记录、审查合格书等有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第十三条审查人员应当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具有国家注册资格的审查人员,其施工图审查期间暂停勘察设计执业,保留注册资格,审查工作业绩视同勘察设计业绩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可自主选择审查机构,但是审查机构不得与所审查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审查报告产生重大分歧时,可以向市建设交通委提出复审要求,市建设交通委可以组织专家进行复审,并提出复审意见第十五条本市鼓励建设单位实行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受理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承担勘察设计质量的相应责任市、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工程报建和报监等环节,配合推行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保险制度,并做好有关的信息采集工作第十六条市、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审查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审查机构进行抽查,建立不良记录档案;应当及时受理对施工图审查工作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检举、控告和投诉,并依据有关法规规定,对建设工程参与各方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第十七条审查机构违反本规定,市、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市建设交通委可撤消对审查机构的认定第十八条市、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施工图审查监督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十九条本规定由市建设交通委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多图联审”管理办法

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多图联审”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33 号)和《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沪府规〔2018〕14 号),参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和本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多图联审”定义)“多图联审”是指将消防、民防、卫生、水务、抗震等管理部门的技术审查事项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图审查机构受相关管理部门委托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其中的消防设计、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预防性卫生设计、节水设施设计、抗震设防设计(超限高层专项设防审查除外)等采用数字化在线审图进行统一审查。
第四条(职责分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负责对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多图联审”实施综合管理。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审查中心”)受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委托,负责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多图联审”具体管理工作。
各区建设管理部门及市级特定地区管委会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
消防、民防、卫生、水务、抗震等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对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多图联审”实施专业管理和技术支持。
第五条(委托方式)建设单位自主选择经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并支付审查费用。
消防、民防、卫生、水务、抗震等管理部门按照其法定职责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就消防设计、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预防性卫生设计、节水设施设计、抗震设防设计(超限高层专项设防审查除外)等事项委托经认定的同一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统一审查。
第六条(施工图审查合同)建设单位应在申请施工许可前,确定施工图审查机构并签订施工图审查合同。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办事指南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办事指南第一篇: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办事指南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海市相关规定制定的具体操作指南,旨在规范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审查流程,提高审查效率和质量。
本文将对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办事指南的相关内容进行综述和解析。
一、审查范围和要求1.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的范围:涉及上海市辖区范围内的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交通工程和水利水电工程等。
2. 审查要求:(1)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2)审查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如建筑设计规范、防火规范、地质勘察规范等。
(3)对存在的问题和不合理点提出合理化建议,确保设计文件能够满足建设工程的功能和质量要求。
二、审查流程1. 提交资料。
申请单位需按照指南要求递交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并提供相关材料、报告和证明等。
2. 审查登记。
审查机构对受理的设计文件进行登记,并给予编号,确保审查工作的有序进行。
3. 专家评审。
组织专家对设计文件进行评审,评估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和技术性,提出意见和建议。
4. 审查意见。
审查机构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初审,并形成审查意见。
5. 问题整改。
审查意见反馈给申请单位,要求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修改设计文件。
6. 再次审查。
申请单位完成整改后,重新提交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进行再次审查。
7. 最终审查。
审查机构根据再次审查结果,决定是否通过设计文件审查,并形成最终审查意见。
8. 审查报告。
审查机构编制审查报告,包括审查结果、审查意见和建议等内容,并将报告送达申请单位。
9. 审查结果。
申请单位根据审查结果决定后续工作,如合格则进行施工许可申请,如不合格则重新修改设计文件并重新提交。
三、审查注意事项1. 申请单位应按照要求准备和提交设计文件,并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 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确保设计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有关事项通知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
有关事项通知
关于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沪价费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监督与管理,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行为,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和本市有关规定,现就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行为
二、经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审查机构方可承担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任务审查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完成主要工作内容
三、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实行*指导价管理,遵循“谁委托谁付费”的有偿服务原则其基准价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基准价表》计算,浮动幅度为上下10%审查机构可以根据业主委托的工作量大小、服务难易程度等,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与业主协商确定收费额
四、已通过审查备案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发生重大变更的,根据修改工作量大小,双方商定,另行收费
五、本通知由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按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六、本通知自XX年x月x日起执行此前已签订的审查合同按原合同执行
附件:1、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主要工作内容; 2、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基准价表
上海市物价局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24上海市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抗震设防审查管理办法

上海市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抗震设防审查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本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范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办法》《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中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以及既有建筑加固工程(含涉及结构、功能、荷载变化的装饰装修)等。
构筑物参照执行。
优秀历史建筑(文物建筑)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管理部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是本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的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以及全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工作。
浦东新区、闵行区、宝山区、松江区、嘉定区、青浦区、奉贤区、金山区、崇明区,以及所授权的特定地区管委会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自权责范围内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的管理— 2 —(超限高层除外),并接受市行政主管部门指导。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事务中心受市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组织上海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并承担抗震设防相关技术咨询和管理配合工作。
第四条(申报)本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纳入建设工程审批管理程序,建设单位可通过一网通办“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联审平台”)申报,施工图审查机构受管理部门委托,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抗震设计执行抗震设防要求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进行统一审查(以下简称“抗震审查”)。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在联审平台另行申请抗震设防专项审查(以下简称“超限审查”)。
需要进行多层建筑抗震设防专项论证的项目,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单位组织完成多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论证(以下简称“多层建筑专项论证”)。
建设单位不能确定是否需要超限审查或多层建筑专项论证的,可根据需要,在施工许可环节前通过联审平台向管理部门提出设计文件抗震咨询申请(以下简称“抗震咨询”)。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是指对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合规性、科学性和可行性进行评审的过程。
设计文件审查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工程的安全、经济性和可持续发展。
下面将从背景介绍、审查内容、审查程序和方法等方面详细介绍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一、背景介绍上海市是一座快速发展的大都市,建设工程项目众多,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规范建设行为,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制度得以实施。
设计文件审查旨在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规范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而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性。
二、审查内容1.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审查设计文件是否包含工程地质、勘察、设计、测量等必要内容,以及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规范的要求;2.技术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审查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工程技术要求,是否科学可行,并在施工、维护、更新等方面进行可持续考虑;3.施工图纸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审查施工图纸是否符合设计方案,是否满足施工、验收和维护的需要,是否便于调整和更新;4.施工工艺和材料的可靠性:审查施工工艺和材料选择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是否能够保证工程的安全性和经济性;5.配套设施和环保要求的满足情况:审查设计文件是否满足相关配套设施和环境保护要求,包括排水、电力、通信、绿化等设施的设计和实施措施。
三、审查程序1.申报:建设单位向审查机构提交设计文件审查申请,并提供相关文件和材料;2.受理:审查机构受理申请,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如发现不完整或不规范的情况,要求建设单位补充或修正;3.技术评审:根据设计文件审查要求,进行技术评审,包括综合审查、技术论证和方案评价等,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4.审查意见:审查机构向建设单位提出审查意见和建议,在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要求建设单位进行调整和改进;5.回复和申请验收:建设单位对审查意见进行回复,并整理设计文件,准备提交施工单位进行施工;6.监督检查: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和定期检查,确保设计文件的有效实施和质量控制。
上海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数字化审查操作说明1.bak

附件一、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数字化审查操作说明一、实施依据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2、市住房建设管理委、市规土局《关于本市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及竣工图纸推行数字化和白图交付的通知》(沪建管联〔2015〕462号)3、《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及竣工图纸数字化和白图交付实施要点》二、实施范围1、未开展纸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项目;2、已审查或完成审查的项目,因重大设计变更需重新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
三、提交资料和格式1、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 PDF电子图纸;2、全套数字化审图要求格式的电子图纸。
四、操作程序1、确定审查机构和审查范围建设单位按本市施工图审查管理的相关规定,确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
建设单位和审查机构确定施工图审查范围。
2、提交审查文件勘察、设计单位将需送审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客户端或协同平台上传至数字化审图数据库。
客户端软件从网站下载。
3、图纸审查和整改1)审查机构接收送审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并进行资料完整性检查,满足施工图审查要求的即开展审查。
发现送审资料未满足施工图审查要求的,提示送审单位补充。
2)审查人员应按照本市施工图审查时限要求,在数字化审图客户端上进行审查意见的出具,并发送至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单位。
3)如果需要整改的,送审单位设计单位对审查整改意见进行确认,勘察、设计单位对审查机构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并按照要求上传修改图纸,并有送审单位确认。
4、审查完成通过审查后,审查机构对于本次审查范围内涉及的图纸进行确认和标注通过标记。
对通过审图的全套PDF 电子图纸数字签名。
审查机构将通过施工图审查的项目单体进行施工图审查备案申报。
五、其他事项1、送审图纸和资料需按照施工图审查要求在确保图纸信息不丢失、图纸内容完全一致、图幅图号与原设计一致的前提下,将施工图设计图纸的电子文件通过客户端或协同平台转换上传,PDF电子图纸可用 U盘、光盘、移动硬盘等介质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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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办事指南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二〇一八年三月目录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办事指南 (1)上海市企业投资核准、备案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流程图 (7)上海市社会投资项目施工图审查流程图 (8)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申请表 (9)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收件单 (11)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单位承诺书 (12)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受理通知书 (13)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不予受理决定书 (14)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补正材料通知书 (15)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中止办理告知书 (16)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终止办理通知书 (17)上海市建设工程总体设计文件征询意见汇总的函 (18)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20)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送审资料目录 (25)上海市建设单位自行完成总体设计文件征询项目信息表 (30)上海市建设单位自行完成总体设计文件征询告知书 (31)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办事指南一、办理事项本指南适用于本市企业投资建设工程核准、备案类项目设计文件审查。
设计文件审查包括总体设计文件征询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建设工程审批制项目和“社会投资项目”,施工图审查环节也适用本指南。
二、办理机构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审查中心)。
(一)办理地址:小木桥路683号底楼受理大厅设计文件审查12号窗口(以下简称受理窗口)(二)办理电话:54614788 - 1021(三)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四(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11:15停止取号)下午13:30—17:00(16:30停止取号)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11:15停止取号)下午13:30—15:30(15:00停止取号)(四)查询网址:/gb/node2/n9/n800/n924/index.html “设计审查”专栏(五)咨询电话:54614788 - 1021区、特定地区管委会管辖范围内项目,由各区、特定地区管委会相应机构办理。
三、项目受理范围(一)投资立项属于市级管理部门备案、核准权限的项目。
(二)规划设计方案属于市级管理部门审批权限的项目。
(三)按照有关规定,工程安全质量需要重点监管的特殊建设项目:1、超高(高度超过100米)和单跨跨度超过60米的建设项目。
2、单位工程建筑面积超过20000平方米(含20000平方米)的建设项目。
3、轨道交通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
4、其他特殊建设项目。
(四)涉及文物、优秀历史建筑、古树名木、危险化学品等专业的特殊建设项目,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上述项目以外的建设项目,由各区和特定地区管委会负责受理。
(五)社会投资项目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本市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18]4号)和《上海市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本市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沪社审改[2018]1号)执行。
四、提交资料建设单位按《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送审资料目录》(详见附件)的要求向受理窗口提交分袋包装的相关资料。
五、审查程序(一)总体设计文件并联征询1.受理(1)受理窗口对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后出具《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收件单》。
(2)收件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材料一并转送给设计文件审查相关管理部门及相关审查机构。
(3)相关管理部门在签收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材料是否齐全和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将是否受理或需补正材料意见反馈至市审查中心。
(4)市审查中心在1个工作日内出具《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受理通知书》或《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不予受理决定书》。
有以下特殊情况的,受理时限可以延长1个工作日:1)市审查中心与相关管理部门不在同一区或者与设计文件相关管理部门审查层级不同的;2)因天气、交通等不可抗力因素的;3)其他特殊情况。
(5)对需要补正材料的,市审查中心向申请单位出具《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告知需补正的材料。
原则上申请单位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将补正的材料提交市审查中心,逾期未补正的,作退件处理。
2.征询(1)自正式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征询意见。
相关管理部门征询意见存在矛盾的,市审查中心向申请单位和审查机构出具《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中止办理告知书》,中止审查,并由市审查中心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协调。
完成相关协调后,审查机构继续设计文件审查。
(2)设计文件征询通过的,市审查中心应告知建设单位征询通过,并将征询汇总意见通知审查机构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中落实。
(3)设计文件审查征询未通过,则终止审查,通知建设单位,并告知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和审查机构终止设计文件审查。
建设单位经过整改后重新申请设计文件审查,审查时限重新计算。
(二)建设单位自行完成总体设计文件征询建设单位在通过规划土地管理部门设计方案审批后,可以直接向规土、卫生、交通、交警、消防、抗震、水务、民防、绿化市容、气象等相关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自行完成总体设计文件征询相关审批手续。
建设单位在自行完成总体设计文件征询手续后,网上下载《上海市建设单位自行完成总体设计文件征询告知书》和《上海市建设单位自行完成总体设计文件征询项目信息表》,填写完成并盖章后,连同各相关管理部门的总体设计文件征询反馈意见(原件及复印件),按照项目管理权限送至市审查中心受理窗口,完成告知手续。
(三)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网上合同信息报送在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前需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网上合同信息报送。
审查机构与建设单位签订审图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施工图审查信息平台向市审查中心进行合同信息报送,并上传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需包含合同首页、主要条款及签字盖章页。
2.数字化审图所有房屋建筑类项目均需进行数字化审图。
3.施工图审查上传材料(1)作为勘察、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及附件;(2)全套施工图;(3)自行征询项目还应上传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设计方案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自行征询项目信息表(市审查中心盖章);(4)其他应当上传的材料。
4.审查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完成后上报市审查中心备案。
5.审查合格并报市审查中心备案通过的,审查机构应向建设单位出具《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并在全套施工图上加盖电子签章。
6.审查不合格或市审查中心备案不通过的,审查机构应向建设单位发放《上海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告知书》,说明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并中止审查。
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完成整改后向原审查机构提交整改资料及《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告知书回复单》重新审查。
7.建设单位如对审查意见告知书的内容有疑义,可以向市审查中心申请复审。
8.建设工程后续幕墙、钢结构等专项设计,由原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四)备案对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项目,审查机构完成上报备案后,市审查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审查备案。
六、后续事项已通过审查的设计文件有重大变更时,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市审查中心提交设计变更审查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市审查中心重新组织设计文件审查。
七、社会投资项目施工图审查社会投资项目,从取得土地使用权之后到施工许可完成,全部审批手续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联审共享平台”办理。
咨询服务可以采用网上咨询、窗口现场咨询、电话咨询等方式进行服务。
(一)取消总体设计文件征询,仅保留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行数字化“多图联审”制度。
在不改变现有法律、法规授权的前提下,由消防、民防、卫生、水务、抗震等审批部门按照其法定职责,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经市建设管理部门认定的同一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其中的消防设计、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预防性卫生设计、节水设施设计、抗震设防专项设计(超限高层除外)等事项进行统一审查,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意见视作审批部门意见。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后,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上海市社会投资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合格书》。
取消“工业项目”、“小型项目”的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论证、玻璃幕墙结构安全性论证、深基坑工程评审和地下公共工程建设项目防汛影响专项论证,由建设单位按照规定组织编制落实。
对涉及到的“其他社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前完成以上评审,并将评审意见作为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材料。
在特定地区管委会实行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论证和玻璃幕墙结构安全性论证两评合一。
上海市企业投资核准、备案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流程图(总体设计文件并联征询及施工图审查)五 个工作日上海市社会投资项目施工图审查流程图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申请表申请流水号:建设单位(盖章)注:1.项目名称按照规划设计方案批文上名称所填写;年月日2.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注册人员数按实际可增加;3.本表一式二份,审查机构、市审查中心各一份.项目单位工程概况表申请流水号:报建编号:第()期121. 项目名称应填全称,如仅报审±0.000以下工程,请在单项工程名称中注明;2. 所填资料应与有关批文内容相符;3. 单位工程编号应与总平面图上的编号对应;4. 地上建筑面积指含建筑保温层面积的地上建筑面积。
地上、地下建筑面积均为单栋建筑面积;5. 建筑类型:工业厂房、工业仓储、工业其它、住宅、商办、商住、办公、商场、宾馆、综合、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其它;6. 结构类型:砌体、底框砌体、剪力墙、框架、框支剪力墙、框剪、筒体、框筒、排架、钢结构、钢混结构、木结构、其它;7. 基础形式:桩基、复合桩基、片筏、条基、箱基、独立、其它;8. 建筑高度填写一幢建筑中最高的高度,叠落式建筑高度指北檐口的高度;9. 层数(地上)按建筑概念填写一幢中最高的层数;10. 基础埋深指室外地坪至基础底板底的高度;11.混凝土结构的装配式公共建筑,其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计算口径参造采用装配整体式混凝土机构体系的装配式住宅,以最终的项目认定为准;12.本表一式二份,审查机构、市审查中心各一份。
13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收件单经办人:审核人:联系电话: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年月日注:本表一式两份,建设单位、市审查中心各一份。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单位承诺书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我单位投资建设的项目(报建编号),现向你中心申请设计文件审查。
我单位承诺:如有重大设计修改,将向你中心重新申请设计文件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