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队管理办法(试行稿)
运动队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运动队的日常管理,提高运动队的整体素质和竞技水平,确保运动队训练、比赛和其他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运动队的全体成员,包括教练员、运动员、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
第三条运动队日常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科学管理,注重实效;2. 严谨治队,严格纪律;3. 公平公正,民主管理;4.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运动队设立教练组、运动员组、管理组和后勤保障组。
第五条教练组负责运动队的训练、比赛、技术指导和心理辅导等工作。
第六条运动员组负责运动员的日常训练、比赛、学习和生活管理。
第七条管理组负责运动队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服务工作。
第八条后勤保障组负责运动队的器材、场地、交通、住宿、餐饮等后勤保障工作。
第三章训练管理第九条运动队训练计划应根据运动员的实际情况和比赛需求制定,并报上级部门审批。
第十条运动员必须按时参加训练,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
第十一条训练过程中,运动员应服从教练员的安排,认真完成训练任务。
第十二条运动员在训练中应遵守训练纪律,不得擅自离场、玩手机、聊天等。
第十三条运动员应按照教练员的要求,合理分配训练时间,保证训练效果。
第十四条运动员在训练过程中应注重安全,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运动损伤。
第十五条教练员应定期对运动员的训练情况进行评估,及时调整训练计划。
第四章比赛管理第十六条运动队参加比赛应严格按照比赛规程执行,确保比赛公平、公正。
第十七条运动员在比赛中应遵守比赛规则,尊重对手,展现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
第十八条运动员在比赛中应服从教练员的指挥,发挥出最佳水平。
第十九条运动员在比赛结束后,应向教练员汇报比赛情况,总结经验教训。
第二十条运动队应做好比赛期间的各项保障工作,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第五章学习与生活管理第二十一条运动员应按照学校的要求,完成学业,不得因参加训练而影响学习。
第二十二条运动员应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保持良好的作息时间,确保身体健康。
中学校体育运动队管理规章制度范文(3篇)

中学校体育运动队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一、队伍建设与组织安排1.体育运动队的成立须经学校批准,由校体育教师或指定教师担任指导教师,负责队伍的组织、训练和管理工作。
2.队伍的组织形式包括校际队、年级队和班级队,必要时可成立校园社团队。
队伍的人数不得超过规定的上限。
3.所有队员必须参加入队测试,以了解队员的基本身体素质和技能水平,并进行分级,便于训练和比赛的组织安排。
4.队员的招募和选拔必须公开、公平、公正,任何形式的歧视和偏私都是严格禁止的。
5.队伍必须制定年度训练计划,安排相应的训练时间和内容,确保队员能够全面发展和提高。
二、队伍纪律和行为规范1.队员必须遵守学校的纪律和校规,严禁违纪行为。
如有违纪行为,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直至取消队员资格。
2.队员必须尊重指导教师和教练的指导和管理,服从教练的指挥和安排。
3.所有队员必须按时参加训练和比赛,并做好个人训练的准备工作,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
4.队员在训练和比赛中必须言行文明,不得有辱骂、歧视、打斗等不文明行为。
如有违反,将按照纪律处罚规定进行处理。
5.队员必须保持队服整洁,统一着装,不得出现穿拖鞋、穿非队服参加训练和比赛的情况。
6.队员必须爱护设备和场地,不得损坏公共财物。
如有损坏,将依照相应的规定进行赔偿。
三、队员权益和奖励制度1.队员有权获得公平竞争的机会和公正对待的评价。
任何形式的不公平和私自评价都是严格禁止的。
2.队员依据个人表现和成绩,有权享受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荣誉包括但不限于奖章、奖杯、荣誉证书等。
3.队员在训练和比赛中有特殊表现者,有权申请奖学金或其他形式的资助,待校方审核通过后可享受相应的资助。
4.队员有权参加相关培训和集训,并能够得到学校提供的相应优惠政策和资源支持。
四、教练和指导教师的责任1.教练和指导教师必须具备相应的职业素养和教育能力,能够熟练运用训练和指导技巧,确保队员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2.教练和指导教师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关注队员的个别差异和个人发展需求,做到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和帮助。
学校运动队管理条范文

学校运动队管理条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学校的文化建设和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为促进学生的体能、技能、心理素质的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合作精神和竞技意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运动队是学校为培养学生的体育素质和提高学生的竞技水平而组建的集体。
第三条学校运动队的任务是:1. 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和技能水平;2. 培养学生的合作精神和竞技意识;3. 推动学校体育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学校运动队的管理原则是:1. 团队管理原则,注重集体荣誉和个人发展的统一;2. 选拔制度原则,根据学生的体育素质和竞技水平选拔参加运动队的学生;3. 公平公正原则,对所有学生一视同仁,不偏袒任何个体或群体;4. 安全第一原则,确保运动队活动的安全和健康。
第五条学校运动队的组织形式是由学校体育教师担任队长,组织教师担任教练员,学生担任队员,并由学校校长予以指导。
第六条学校运动队的活动应遵守国家、省(市、区)和学校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纪律。
任何人不得利用运动队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章:选拔与组建第七条学校运动队的选拔应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根据学生的体育素质和竞技水平进行选拔。
第八条学校应开展各项体育比赛,通过比赛选拔出优秀的运动员,加入学校运动队,并适当组织训练。
第九条学校运动队的组建应根据队员的特长和兴趣进行分组,并安排队员参加相应的比赛。
第十条组建学校运动队时,应向学生充分说明队员的权利和义务,并征得队员的同意,签订队员守则。
第三章:训练与管理第十一条学校运动队应制定详细的训练计划和比赛安排,并向队员和家长进行通报。
第十二条学校运动队的训练应以学业为重,合理安排训练时间,不得影响学生的学习。
第十三条学校运动队的训练应注重技术和体能的提升,合理安排训练内容和强度。
第十四条学校运动队的管理应建立健全的考勤制度、纪律制度和奖惩机制。
第十五条学校运动队的管理工作应由队长和教练员共同负责,相互配合。
第四章:比赛与评价第十六条学校运动队应积极参加各类体育比赛,争取荣誉和胜利。
中学运动队管理制度范文(3篇)

中学运动队管理制度范文一、组织机构1. 运动队领导小组运动队领导小组是运动队的最高决策机构,由队长、副队长、教练员和管理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运动队的发展目标、制定训练计划和比赛安排,并监督队员的训练和比赛表现。
2. 教练员教练员是运动队的专业指导者,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他们负责队员的训练和技战术指导,确保队员达到最佳竞技状态。
3. 运动队队员队员是运动队的核心力量,他们必须遵守训练和比赛规定,积极参与队内活动,维护队伍形象。
二、招募和选拔1. 招募对象运动队对中学生开放,欢迎所有对体育感兴趣的学生加入。
2. 选拔标准选拔标准由教练员根据运动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制定,并向所有申请加入运动队的学生公开。
三、训练管理1. 训练计划教练员根据运动队的发展目标和队员的实际情况,制定全年训练计划。
训练计划必须包括每日、每周和每月的具体训练内容和时间安排。
2. 训练内容训练内容包括基本技术训练、体能训练、战术训练等。
教练员应根据队员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训练内容。
3. 训练纪律队员必须按时参加训练,按照教练员的指导进行训练。
迟到、早退或缺席训练的队员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比赛管理1. 参赛要求队员必须遵守比赛规定,按时参加比赛。
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参赛,必须提前向教练员请假,并提供合理的理由。
2. 比赛准备教练员负责制定比赛前的训练计划和比赛策略,确保队员在比赛前达到最佳状态。
3. 比赛表现队员必须以团队荣誉为重,发扬团结、拼搏和勇往直前的精神,克服困难,全力以赴,为运动队争取好成绩。
五、奖惩制度1. 奖励对于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队员,可以给予奖励,如荣誉称号、奖金、奖状等。
2. 处罚对于违反训练和比赛纪律的队员,可以给予相应的处罚,如警告、罚款、停赛等。
3. 集体奖惩对于整个运动队而言,连续两次集体违反纪律的,将进行整队检讨,必要时可以解散运动队。
六、队伍建设1. 发展规划运动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运动队的发展规划,包括拓宽队伍来源、完善训练设施和培养专业人才等。
体校运动队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体校运动队的日常管理,提高运动训练效果,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水平运动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体校运动队全体教练员、运动员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运动队日常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以德治队,以德育人,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培养运动员的集体主义精神和良好的道德品质;2. 科学训练,注重实效,提高运动成绩,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优秀运动员;3. 严谨治学,严谨执教,提高教练员和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4. 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确保运动队日常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二章运动队组织架构第四条运动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若干名,负责全面协调和管理运动队工作。
第五条运动队下设教练组、后勤保障组、医务室、装备室等部门。
第六条教练组负责运动训练、竞赛组织、技术指导和运动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七条后勤保障组负责运动队的后勤保障、财务管理、器材采购、维修等工作。
第八条医务室负责运动员的日常医疗保健、伤病预防和治疗等工作。
第九条装备室负责运动队的服装、器材、装备的采购、保管、发放和维护等工作。
第三章运动队队员管理第十条运动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第十一条运动员应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体育训练,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觉悟和运动技术水平。
第十二条运动员应遵守以下纪律:1. 严格作息时间,按时参加训练和比赛;2. 服从教练安排,认真完成训练任务;3. 严禁迟到、早退、旷课,如有特殊情况需向教练请假;4. 严禁在训练和比赛中作弊,维护运动队的荣誉;5. 严禁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6. 严禁擅自离队,如有特殊情况需向教练请假。
第十三条运动员应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合理饮食,保持身体健康。
第十四条运动员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展现运动队的良好形象。
第四章教练员管理第十五条教练员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体育事业,关心爱护运动员。
第十六条教练员应严格执行训练计划,科学安排训练内容,提高训练效果。
学校运动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学校运动队的日常管理,提高运动队整体竞技水平,培养运动员的团队精神和顽强拼搏的意志,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学校成立运动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运动队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协调解决运动队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2. 运动队设立队长一名,副队长若干名,负责队内日常事务,协助教练员开展工作。
3. 教练员负责运动队的训练、比赛、生活等全面工作。
三、管理制度1. 训练制度(1)运动员必须按时参加训练,不得无故缺席。
(2)训练期间,运动员应遵守纪律,服从教练员的安排,尊重队友。
(3)训练期间,运动员应穿着运动服、运动鞋,佩戴运动护具,确保安全。
(4)训练期间,运动员应认真听讲,虚心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
2. 比赛制度(1)运动员参加比赛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确保身体状况良好。
(2)比赛期间,运动员应遵守比赛规则,尊重对手,公平竞争。
(3)比赛结束后,运动员应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自己的竞技水平。
3. 生活制度(1)运动员应遵守学校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卫生,不得擅自离校。
(2)运动员应合理饮食,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保证身体健康。
(3)运动员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展示运动队的良好形象。
4. 奖惩制度(1)对在训练、比赛中表现突出的运动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纪律、影响队伍团结的运动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取消参赛资格。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运动队管理领导小组。
3. 运动队管理领导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
中小学学校运动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提高我校学生身体素质,培养学生的竞技体育精神,激发学生运动兴趣,推动校园体育活动的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1. 运动队由学校体育部门负责管理,成立运动队管理小组,负责运动队的日常管理工作。
2. 运动队管理小组由体育部门负责人、教练员、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
三、选拔与报名1. 运动队的选拔对象为我校在校学生,选拔标准包括身体素质、运动技能、学习态度等。
2. 学生自愿报名参加运动队,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表,经教练员审核后确定选拔名单。
3. 学校每年组织一次运动队的选拔活动,确保运动队的队员质量和活力。
四、训练与管理1. 运动队每周进行两次训练,每次训练时间为1.5小时。
2. 训练内容包括基本技能训练、专项技能训练、体能训练和比赛战术研究等。
3. 教练员负责制定训练计划,并根据队员情况适时调整。
4. 运动队管理小组负责监督训练过程,确保训练质量。
5. 运动员应按时参加训练,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教练员请假。
五、比赛与竞赛1. 运动队代表学校参加各级各类体育竞赛,提高学校在体育领域的知名度。
2. 运动员参加比赛时,应遵守比赛规则,服从裁判,展现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
3. 运动队教练员负责比赛期间的战术指导和队员心理调节。
4. 学校为运动队提供必要的比赛器材和服装。
六、奖励与惩罚1. 对在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运动队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积极参加训练、表现突出的队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违反纪律、不参加训练或比赛中表现不佳的队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七、经费保障1. 学校设立运动队专项经费,用于运动队的日常训练、比赛和队员奖励。
2. 经费使用由运动队管理小组负责监督,确保经费合理使用。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学校体育部门所有。
2.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体育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学校运动队管理条例

学校运动队管理条例以下是一个学校运动队管理条例的例子,具体条例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体育运动队的管理,提高队员的综合素质和竞技水平,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运动队包括各类体育项目的代表队、校本队和俱乐部队。
第三条学校运动队的管理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条学校运动队的管理工作由学校体育部门负责。
第五条学校运动队的管理应与学生的课程学习和日常生活相结合,确保其身心健康发展。
第二章运动队的组织与管理第六条学校应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设立相应的体育运动项目,组织运动队。
第七条运动队的组建应征求学生自愿参加,选拔符合条件的队员参加队伍。
第八条运动队的管理应明确责任,任命专业教练或老师担任队长或教练,负责队伍的日常训练和比赛事务。
第九条运动队的队员应遵守纪律,尊重教练和队友,积极参加训练和比赛,代表学校参加各项比赛时要遵守比赛规则和道德规范。
第十条运动队的队员在参加训练和比赛时应佩戴统一的队服和装备。
第三章训练与比赛第十一条运动队应按照训练计划进行有计划、有目的的训练,提高队员的技术水平和体能素质。
第十二条运动队应定期参加各类比赛,积累竞技经验,提高竞技水平。
第十三条运动队参加比赛应事先报备学校体育部门,取得相应的许可。
第十四条运动队在比赛中应遵守比赛规则和精神,做到公平竞争,尊重对手,以团队荣誉为重。
第四章奖励与考核第十五条运动队表现突出的队员和队伍应给予适当的奖励,如荣誉证书、奖金、奖杯等。
第十六条运动队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应定期进行考核,对工作出色的负责人和教练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管理不当、工作不力的负责人和教练要追究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本条例由学校体育部门负责解释。
这是一个简单的学校运动队管理条例的例子,具体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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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学校运动队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总则
为提高我院体育运动竞技水平,推动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广泛开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和较高运动技术水平的优秀人才,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各级各类体育竞赛和体育文化交流,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组织领导和职责
一、运动队管理机构
运动队在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体育军训部负责具体管理。
体育军训部管理职责包括运动队成员的招收、训练、比赛、相关经费的管理及与相关系、部门的协调等方面。
二、运动队领队
运动队领队由体育军训部指定或由各队推荐报部门批准后聘任。
其职责是:
(一)了解运动队队员的思想、学习和训练情况,协调管理各运动队。
(二)加强对运动员的教育和管理,引导运动员树立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
(三)关心全队的训练和比赛、后勤及其他保障情况,协调好运动员与教练员的关系。
(四)主动熟悉比赛规程和竞赛规则,在外出训练、比赛时,要根据有关规定加强督促检查,与教练员一起抓好运动员在外的各项管理工作。
(五)协调好训练、比赛与教学之间的关系,解决运动队存在的实际困难。
三、运动队教练员
(一)运动队教练员聘任
在本人申请的基础上,经教练员招聘工作小组面试,并经审核批准后予以聘任。
所聘教练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丰富的工作经验、较高的业务水平、强烈的事业心,并对所在岗位工作认真负责。
(二)运动队教练员主要职责
1.系统、科学地制订计划(包括全年、阶段、周、日训练计划和目标计划),及时进行训练总结。
2.努力完成预定的指标任务。
3.处理好训练、比赛与教学之间的关系。
4.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给运动员评定体育成绩。
5.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关心运动员的学习、生活,努力成为运动员的良师益友。
6.加强对运动员的教育和管理,严格执行对运动员的训练考勤,对训练不认真、无上进心且屡教不改的运动员作出停训、扣除训练津贴的处罚和令其退队等建议意见。
7.根据比赛任务,在每学期初向部门运动队管理中心递交参赛书面申请。
8.加强教练员之间的相互交流,探讨训练方法、手段,互相学习、互相支持、团结协作。
9.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探索创新,努力提高专业水平。
第三条运动员纪律要求
一、按时参加运动训练,认真完成运动训练任务,努力提高运动技术水平。
不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教练员请假。
二、比赛过程中胜不骄、败不馁,尊重裁判,尊重对方,尊重观众,赛出风格、赛出水平。
三、勤奋学习、刻苦训练,努力成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表率和体育文化宣传的骨干。
四、遵纪守法,遵守校纪校规。
五、树立无私奉献精神和竞争意识,为我校体育事业多做贡献。
第四条教练员设置和运动队人数编制
一、运动队教练员设置
(一)常设运动队教练员设置:体育舞蹈队主教练2人(其中1人为总教练),乒乓球队主教练1人,共3人。
(二)临时性运动队教练员设置:田径队教练3人,篮球队主教练1人,排球队主教练1人,足球队主教练1人,羽毛球队主教练1人,网球队主教练1人,游泳队主教练1人,武术队主教练1人,健美操队主教练1人,定向越野队主教练1人,共23人。
(三)如有新增加的运动队,按实际情况配备教练。
二、运动员人数编制
各运动队训练经费按定编人数计算,不足定编人数训练经费按实际人数计算,超过定编人数部分的训练经费由运动队自行解决。
(一)常设运动队人数编制
1.体育舞蹈队:男女运动员共16人;
2.乒乓球队:运动员16人。
常设运动队共32人。
(二)临时性运动队人数编制
1.田径队:男女运动员40人;
2.篮球:男女运动员各15人;
3.排球:男女运动员各16人;
4.男子足球:运动员25人
5.网球:男女运动员共12人
6. 游泳:男女运动员共25人
7. 武术:男女运动员共12人
8. 健美操:男女运动员共14人
9. 定向越野:男女运动员共16人
10. 羽毛球:男女运动员共16人
普通组运动队共222人。
第五条运动队经费管理
一、经费开支
(一)参赛经费
1.参赛经费包括报名费、注册费、保险费、服装费、交通费、大会规定的食宿费等。
2.经体育军训部同意的计划内比赛(各类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发文要求规定高校参加的比赛),参赛经费由教练员预算,报体育军训部审批。
3.经体育军训部同意的非计划内竞赛,根据项目特点给予500—2000元参赛经费支持,按有关程序办理,超出部分运动队自理。
(二)训练补贴、参赛补贴、奖金由学校统一发放,具体发放办法详见附件1、2。
二、所有经费的使用均采用预决算制度,严格控制预算外经费的使用。
三、经费报销按财务相关规定执行,报销前由体育军训部负责人审核相关材料。
第六条参赛、集训安排
一、接到参赛通知后,教练员必须提出参赛申请、经费预算,经体育军训部同意后方可参加。
二、运动队如需安排赛前集训、节假日训练,须事先上报训练计划、时间、地点、人数等,经体育军训部和教务部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附则
一、运动员招收
运动员面向在校学生招收。
二、本办法由体育军训部负责解释。
三、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