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队管理制度及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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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机构奖罚规定制度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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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机构奖罚规定制度最新:
1. 奖励制度:
- 成就奖励:对于在国内外各类体育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将给予奖金、荣誉证书以及额外的假期奖励。

- 进步奖励:鼓励运动员不断进步,对于在训练和比赛中表现突出、成绩有显著提升的运动员,提供奖金和物质奖励。

- 团队精神奖励:对于在团队合作中表现突出的运动员或团队,将
给予团队奖金和表彰。

2. 惩罚制度:
- 违反纪律:对于违反训练纪律、比赛规则的运动员,将视情节轻
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训或禁赛等处罚。

- 不诚实行为:对于使用兴奋剂或其他不正当手段提高成绩的行为,将给予严厉的处罚,包括取消成绩、禁赛、甚至终身禁赛。

- 损害机构声誉:对于在公共场合发表不当言论、行为损害体育机
构声誉的运动员,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3. 奖罚执行:
- 所有奖罚决定由体育机构的纪律委员会根据事实和证据进行评估,并作出公正的裁决。

- 奖罚结果将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4. 申诉机制:
- 运动员或团队对于奖罚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诉,纪律委员会将重新审查并作出最终决定。

5. 持续改进:
- 体育机构将定期评估奖罚制度的有效性,并根据运动员、教练员和相关利益方的反馈进行必要的调整。

6. 教育与培训:
- 定期对运动员进行体育道德和规则教育,强化其对奖罚制度的理解和遵守。

7. 社会责任:
- 体育机构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通过奖罚制度引导运动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为社会传递正能量。

请注意,以上内容为示例性质,具体奖罚规定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

运动会奖罚制度

运动会奖罚制度

运动会奖罚制度一、奖励制度1. 个人项目奖励:- 获得第一名的运动员将获得金牌及奖金500元。

- 获得第二名的运动员将获得银牌及奖金300元。

- 获得第三名的运动员将获得铜牌及奖金200元。

2. 团队项目奖励:- 获得第一名的团队将获得奖杯及团队奖金1000元。

- 获得第二名的团队将获得奖杯及团队奖金800元。

- 获得第三名的团队将获得奖杯及团队奖金600元。

3. 特别奖项:- 最佳表现奖:对表现突出的运动员给予特别表彰及奖金200元。

- 最佳团队精神奖:对团队合作精神突出的队伍给予特别表彰及奖金500元。

4. 参与奖:- 所有参与运动会的运动员均可获得纪念品一份。

二、惩罚制度1. 违反比赛规则:- 运动员在比赛中违反规则,将被取消该项比赛成绩,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禁赛。

2. 不遵守纪律:- 运动员或团队成员在比赛期间不遵守纪律,如迟到、早退、不服从裁判等,将给予警告,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比赛资格。

3. 使用违禁药物:- 任何运动员被发现使用违禁药物,将立即取消比赛资格,并禁赛一年。

4. 不正当竞争:- 任何运动员或团队成员被发现有不正当竞争行为,如贿赂、威胁等,将取消其比赛资格,并禁赛两年。

三、其他规定1. 申诉机制:- 运动员或团队对比赛结果有异议,可在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提出书面申诉,由赛事仲裁委员会进行复核。

2. 安全规定:- 所有运动员必须遵守安全规定,确保比赛安全。

3. 健康检查:- 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通过健康检查,确保身体状况适合参加比赛。

4. 公平竞赛:- 所有参赛运动员和团队应本着公平竞赛的原则参加比赛,不得有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

四、附则1. 制度解释权:- 本奖罚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运动会组织委员会所有。

2. 制度更新:- 根据实际情况,运动会组织委员会有权对本制度进行适时的更新和修订。

3. 制度生效日期:- 本奖罚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以确保其符合公司的具体需求和标准。

体育机构奖罚规定制度

体育机构奖罚规定制度

体育机构奖罚规定制度
一、总则
1. 为规范体育机构内部管理,提高运动员、教练员及工作人员的职业
道德和业务水平,特制定本奖罚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本体育机构所有成员,包括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
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奖励制度
1. 对于在国内外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和教练员,给予相应的
荣誉和物质奖励。

2. 对于在科研、教学、训练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给予表
彰和奖励。

3. 对于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展现良好社会形象的成员,给予表彰
和奖励。

三、惩罚制度
1. 对违反体育道德和比赛规则的运动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禁赛等处罚。

2. 对于工作失职、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降级、解聘等处罚。

3. 对于参与赌博、使用兴奋剂等违法行为的成员,依法依规给予严厉
处罚,并取消其在体育机构的一切资格。

四、奖罚程序
1. 奖罚决定由体育机构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作出。

2. 奖罚决定应公开透明,接受全体成员的监督。

3. 被处罚成员有权提出申诉,体育机构应设立专门的申诉渠道和处理
机制。

五、奖罚标准
1. 奖励标准应明确具体,包括荣誉证书、奖金、职称晋升等。

2. 惩罚标准应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后果制定,确保公平公正。

六、附则
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体育机构负责解释。

2. 本规定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本奖罚规定制度旨在激励成员积极进取,遵守规则,维护体育机构的
良好形象和秩序。

学校运动队管理制度及奖励

学校运动队管理制度及奖励

一、管理制度1. 组织架构学校运动队由教练员、队长、副队长、队员及后勤保障人员组成。

教练员负责队伍的训练和比赛指导,队长和副队长协助教练员管理队伍,队员负责日常训练和比赛,后勤保障人员负责运动队的物资保障和日常事务处理。

2. 训练制度(1)训练时间:每周至少进行三次训练,每次训练时间不少于2小时。

特殊情况下,教练员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训练时间。

(2)训练内容:包括基本技术训练、战术训练、体能训练和心理素质训练等。

(3)训练纪律:队员必须按时参加训练,不得无故缺席。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教练员请假。

(4)着装要求:训练时必须穿着统一的运动服和运动鞋,保持个人卫生。

3. 比赛制度(1)比赛报名:运动队参加比赛需提前向学校体育部门提交报名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

(2)比赛纪律:队员在比赛中必须遵守比赛规则,尊重对手,发扬体育精神。

(3)比赛成绩:根据比赛成绩,评选出优秀运动员和优秀团队。

4. 健康管理制度(1)定期体检:运动队队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2)受伤处理:队员在训练和比赛中受伤,应及时报告教练员,并接受相应的治疗。

(3)康复训练:受伤队员在康复期间,需按照教练员的安排进行康复训练。

二、奖励方案1. 个人奖励(1)优秀运动员奖:每学期评选一次,根据训练表现、比赛成绩和综合评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2)最佳进步奖:每学期评选一次,奖励在训练和比赛中表现突出的队员。

2. 团队奖励(1)优秀团队奖:每学期评选一次,奖励在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运动队。

(2)最佳协作奖:每学期评选一次,奖励在比赛中表现出良好团队精神的运动队。

3. 特殊奖励(1)突出贡献奖:对在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争光的队员和教练员,颁发突出贡献奖。

(2)最佳组织奖:对在组织、筹备比赛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后勤保障人员,颁发最佳组织奖。

三、实施与监督1. 学校成立运动队管理小组,负责监督和管理运动队的各项工作。

2. 教练员负责对队员进行定期考核,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学校运动队的管理制度

学校运动队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运动队的建设和管理,提高运动队竞技水平,培养优秀运动员,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学校成立运动队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运动队管理制度,监督运动队训练、比赛等工作。

2. 运动队管理委员会下设教练组、运动员管理组、后勤保障组等机构,负责具体实施运动队管理制度。

三、教练组职责1. 制定运动队训练计划,组织实施训练,确保运动员技术、战术水平不断提高。

2. 对运动员进行思想教育,培养良好的体育道德和团队精神。

3. 指导运动员进行比赛,分析比赛情况,总结经验教训。

4. 配合学校组织各类体育活动,提高学校体育水平。

四、运动员管理组职责1. 负责运动员的选拔、培养、考核和晋级工作。

2. 组织运动员参加各类比赛,提高运动员竞技水平。

3. 负责运动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培养运动员的团队意识和拼搏精神。

4. 监督运动员的日常行为,确保运动员遵守校规校纪。

五、后勤保障组职责1. 负责运动队的器材、服装、食品等后勤保障工作。

2. 负责运动场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训练、比赛场地安全、整洁。

3. 负责运动队的交通、住宿、医疗等保障工作。

六、训练与比赛1. 运动队每周进行不少于5次的训练,保证运动员的身体素质和竞技水平。

2. 运动员必须按时参加训练,如有特殊情况,需向教练组请假。

3. 运动员参加比赛时,需遵守比赛规则,尊重对手,展现良好的体育道德。

4. 运动队参加比赛,需提前向学校申请,并接受学校组织的选拔。

七、奖惩1. 对表现优秀的运动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纪律、不服从管理的运动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取消比赛资格。

3. 对违反运动队管理制度,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运动员,给予处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学校运动队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相冲突,以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为准。

运动队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运动队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运动队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运动队管理,规范运动队成员行为,提高运动队整体素质和竞技水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运动队组建、训练、比赛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运动队管理要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坚持科学训练,提高运动水平,为学生提供展示才华的平台。

第四条运动队管理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尊重运动员权益,促进运动队和谐发展。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五条运动队设教练员、队长、副队长等职务,负责运动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教练员负责运动队的训练和比赛工作,对运动员的技术和业务水平进行考核,提出训练计划和比赛策略。

第七条队长负责运动队的日常管理,组织运动员参加训练和比赛,协调运动员与教练员、学校和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

第八条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负责运动队的纪律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第三章训练与比赛第九条运动队成员应积极参加训练,遵守训练纪律,听从教练员指挥,完成训练任务。

第十条运动队成员应积极参加比赛,服从教练员安排,遵守比赛规则,发扬拼搏精神,争取优异成绩。

第十一条教练员应根据运动员的特点和训练情况,制定合理的训练计划,确保运动员身心健康。

第十二条运动队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确保运动员身体健康,适宜参加训练和比赛。

第四章纪律与考核第十三条运动队成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严守纪律,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

第十四条运动队成员不得无故缺席训练和比赛,如有特殊情况,需向教练员请假。

第十五条运动队成员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弘扬体育精神,为学校争光。

第十六条运动队成员的考核分为技术考核和思想考核,技术考核主要包括训练态度、技术水平、比赛成绩等,思想考核主要包括纪律观念、团队精神、道德品质等。

第五章奖励与处分第十七条对在训练和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运动队成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对违反纪律、影响运动队声誉的运动队成员,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体育运动队奖惩制度

体育运动队奖惩制度

体育运动队奖惩制度体育运动队奖惩制度银河学校体育工作奖惩制度为全面贯彻《中小学体育工作条例》,推进学校体育工作的发展,提高广大师生身体素质,促进体育组工作的进步,现制定本制度:1、体育课:不得缺席迟到,严禁无备课上课等,如有以上现象处理与文化课一样。

初三年级要结合体育中考,对学生进行训练。

2、课间操、群体活动:由组长牵头体育组负责。

课间操体育教师必须到场督促指导,否则扣5元/次。

3、运动队:(1)体育组人员各负责田径、篮球、足球的一项和中长跑、乒乓球、跳绳的一项(2)按时训练:要训足一个月,训练时要有计划、记录、考勤、总结等。

每天训练2节课,每节补助5元。

(3)无特殊情况不得缺训,每缺训一节扣5元。

4、比赛:(1)按上级要求的时间及时报名、参赛(2)比赛时与队员同吃同住,负责安全(3)服从学校安排,不得擅自作主。

5、成绩与奖金计算:(1)根据市体育竞赛加分规则与本校的积分总数和奖金总额按比例算出所得积分和奖金数。

(2)如带初三年级,训练队与中考成绩积分积分与奖金累加。

6、运动会等大型群体活动:由体育组牵头,负责报名、编排、场地、器材、裁判培训等。

7、本制度解释权在学校。

银河学校2015、9、1横档小学田径运动队奖惩制度2016-08-14 13:45 | #2楼黄圃镇横档小学田径运动队有关奖惩制度教练员1、认真贯彻“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明确训练的目的和任务,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长远、阶段、单元的训练计划。

2、带队教师深入了解本校学生身体素质情况,科学选材以保证校运动队的整体水平。

加强运动队的组织建设,建立运动员档案,科学选拔运动员,不断充实新队员。

3、课前认真备课,书写训练教案,明确训练目标和实施方法,做到没有教案不能训练。

4、根据课时计划,课前要布置好场地、备好器材,做好安全卫生检查工作,课上要做好安全工作。

教练应以身作则,训练时,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

如因教练员安排或管理不当造成学生身体伤害的,视情节轻重处罚。

体育奖罚管理制度

体育奖罚管理制度

体育奖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体育竞技活动中的奖惩管理,促进运动员的健康成长和竞技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奖励1、优秀运动员的奖励(1)对于在比赛中表现出色、荣获冠军的运动员,将给予奖金、奖杯等奖励,并在相关媒体上发布表彰;(2)对于在训练中表现突出、成绩稳定的运动员,将根据表彰标准给予奖金、奖品等奖励;(3)对于在团队比赛中起到重要作用的运动员,将公开表彰,并给予适当奖励;(4)对于表现突出的教练、裁判员等工作人员,将给予奖金、奖品等奖励。

2、运动队的奖励(1)对于荣获团体冠军的运动队,将给予团队奖金、奖杯等奖励,并在相关场合进行公开表彰;(2)对于在联赛、比赛中表现突出的运动队,将根据表彰标准给予团队奖金、奖品等奖励;(3)对于训练成绩突出、表现稳定的运动队,将给予团队表彰,并给予适当奖励。

(4)对于运动队的教练、管理人员等工作人员,将给予相应的奖金、奖品等奖励。

第三章惩罚1、运动员的惩罚(1)对于比赛中故意违规、作弊行为的运动员,将取消其比赛成绩,并暂时禁止其参加比赛;(2)对于在训练中严重违纪、不听指挥的运动员,将暂停其训练资格并进行相应处理;(3)对于对团队造成重大损失、不服从管理的运动员,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罚。

2、运动队的惩罚(1)对于团队作弊、违规行为的运动队,将取消其比赛成绩,并暂时禁止其参加比赛;(2)对于团队内部严重纷争、造成不良影响的运动队,将暂停其参与比赛,并进行整顿处理;(3)对于团队管理混乱、造成不良后果的运动队,将进行相应的管理调整并给予相应处罚。

第四章管理1、奖罚管理委员会(1)建立奖罚管理委员会,由运动协会领导及相关专家组成。

负责审核和审批奖励和惩罚的决定;(2)奖罚管理委员会按照规定程序对运动员、团队的奖励和惩罚提出意见,监督执行情况。

2、奖罚管理记录(1)对每位运动员、每支运动队的奖励和惩罚情况进行详细记录;(2)建立健全的奖罚管理档案,记录运动员、团队的表现、参赛成绩、违规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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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堡镇中心小学运动队管理制度及奖励办法
为了使运动训练有计划、有步骤、高效益地进行,确保训练目标的实现,拟定以下管理机制及方法,以备学校运动训练队科学的管理和实施。

主要内容:
一、教练员管理:
为了加强教练员的管理,必须明确教练员的职责、权力及应具备的素质,了解教练员的选拔与使用途径,做好教练员的培训、考核与晋升工作。

1、教练员的职责
(1) 负责运动员的选拔、现实状态的诊断及训练目标的确定,制定并实施训练计划,控制运动训练过程。

(2) 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训练水平。

(3) 做好运动员思想教育、学习、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4) 主动配合校医做好运动员的义务监督和伤病防治工作。

(5) 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主管部门上报训练、比赛的计划,呈交训练比赛总结等。

2、教练员的权利:
教练员应对运动员全面负责:
(1) 在训练业务管理方面应具有一定的支配自主权。

(2) 在选拔和调整运动员方面具有人事权。

(3) 在训练安排方面具有制定和实施训练计划权。

(4) 在后勤服务方面具有建议权和监督权。

3、教练员的补贴办法
(1) 训练课按照职务工作量计算。

(2) 老师带队取得名次由学校具体奖励。

二、运动队伍的管理:
运动员的管理是运动管理系统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它涉及的内容既广泛而又复杂。

既包括运动队内部对运动员实施训练的宏观管理,又包括运动员的选拔、训练、生活、思想等方面的管理。

1、运动员的选拔
(1) 根据学校的体育工作方向出发,适当引进高水平体育运动员,高水平运动员成绩必须在县、市级以上运动会的前二、三名内水平,并且具有发展潜力。

2、训练管理
(1) 运动员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 教练员对运动员有直接的管理责任权。

(3) 参加训练的队员要有明确的训练目的、计划。

(4) 运动员应该按照规定按时训练、比赛,如果旷训累计达训练周期五分之一者或迟到累计达到训练周期的四分之一者,交由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运动队的奖励、经费管理办法
1、奖励办法
县级:田径团体第一名1000元、第二800元、第三600元,田径单项每分奖励25元,篮球按田径团体名次奖金数乘以2。

市级:田径团体第一名2000元、第二1500元、第三1000元、第四800元,田径单项每分奖励30元,篮球按田径团体名次奖金数乘以3。

省级以上:田径团体第一5000元、第二4500元、第三4000元、第四3500元、第五3000元、第六2500元、田径单项每分奖励200元。

篮球按田径团体名次奖金数乘以4。

2、比赛生活补贴
参加县级以上比赛,教练员每天补贴30元,运动员每天补贴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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