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队带队训练、比赛及奖励办法 Microsoft Word 文档
学校运动队管理条范本

学校运动队管理条范本学校运动队管理规程第一章绪论1.1 引言学校运动队作为培养学生体魄和团队精神的重要方式之一,在学校教育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规范学校运动队的管理,提高运动队的组织能力和竞技水平,制定本管理规程。
1.2 目的本管理规程的目的是为了明确学校运动队的管理要求,确保运动队的组织与运作符合规范,达到培养学生体魄和团队精神的目标。
第二章运动队的组织与管理2.1 运动队的设置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立适合学生参与的运动队项目。
运动队项目应具有普遍性和学生参与程度高的特点,确保每个学生都有机会参与。
2.2 运动队的选拔学校运动队的选拔应公平公正透明,并依据学生的实际能力来确定。
选拔过程中应注重综合实力,并充分考虑学生的体能、技术和心理素质等因素。
2.3 运动队的组织与管理机构学校应设立运动队组织与管理机构,负责运动队的整体组织与管理工作。
该机构应有明确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运动队的顺利运行。
第三章运动队的训练与比赛3.1 训练计划的制定学校运动队应根据运动员的实际情况和比赛计划,制定合理的训练计划。
训练计划应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确保运动员获得良好的训练效果。
3.2 训练设施与器材的保障学校应为运动队提供合适的训练设施和器材,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更新,保障运动队的正常训练需求。
3.3 训练的监督与评估学校应建立健全的训练监督与评估机制,确保训练过程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对运动员的训练情况进行定期评估,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3.4 比赛的安排和参与学校应根据比赛情况和运动员的实际水平,合理安排比赛计划。
同时,鼓励和指导运动员积极参与各类比赛,提高竞技水平。
第四章运动队的培养与管理4.1 运动队成员的培养学校应注重培养运动队成员的综合素质和道德品质,提倡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
通过训练和比赛,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竞争观念和价值观。
4.2 运动员心理健康的关怀学校应重视运动员的心理健康,关注并解决运动员在训练和比赛中可能遇到的问题。
运动队管理制度及奖励办法

柳堡镇中心小学运动队管理制度及奖励办法为了使运动训练有计划、有步骤、高效益地进行,确保训练目标的实现,拟定以下管理机制及方法,以备学校运动训练队科学的管理和实施。
主要内容:一、教练员管理:为了加强教练员的管理,必须明确教练员的职责、权力及应具备的素质,了解教练员的选拔与使用途径,做好教练员的培训、考核与晋升工作。
1、教练员的职责(1) 负责运动员的选拔、现实状态的诊断及训练目标的确定,制定并实施训练计划,控制运动训练过程。
(2) 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训练水平。
(3) 做好运动员思想教育、学习、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4) 主动配合校医做好运动员的义务监督和伤病防治工作。
(5) 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主管部门上报训练、比赛的计划,呈交训练比赛总结等。
2、教练员的权利:教练员应对运动员全面负责:(1) 在训练业务管理方面应具有一定的支配自主权。
(2) 在选拔和调整运动员方面具有人事权。
(3) 在训练安排方面具有制定和实施训练计划权。
(4) 在后勤服务方面具有建议权和监督权。
3、教练员的补贴办法(1) 训练课按照职务工作量计算。
(2) 老师带队取得名次由学校具体奖励。
二、运动队伍的管理:运动员的管理是运动管理系统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它涉及的内容既广泛而又复杂。
既包括运动队内部对运动员实施训练的宏观管理,又包括运动员的选拔、训练、生活、思想等方面的管理。
1、运动员的选拔(1) 根据学校的体育工作方向出发,适当引进高水平体育运动员,高水平运动员成绩必须在县、市级以上运动会的前二、三名内水平,并且具有发展潜力。
2、训练管理(1) 运动员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 教练员对运动员有直接的管理责任权。
(3) 参加训练的队员要有明确的训练目的、计划。
(4) 运动员应该按照规定按时训练、比赛,如果旷训累计达训练周期五分之一者或迟到累计达到训练周期的四分之一者,交由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运动队的奖励、经费管理办法1、奖励办法县级:田径团体第一名1000元、第二800元、第三600元,田径单项每分奖励25元,篮球按田径团体名次奖金数乘以2。
体育训练计划 Microsoft Word 文档

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学校逸夫实验小学体育运动队训练计划及措施本学期学校体育运动队训练,以《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为依据,以培养合格加特长的学生为目标展开工作。
为能够有的放矢、更好的工作,特制定计划如下:一、指导思想为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在学校教育中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体育工作。
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经常锻炼身体的习惯,提高自我保健能力和体质健康水平,以发展个人爱好,开展各种身体练习为主,以一小部分带动一大部份人,使多数学生养成自觉、主动的锻炼身体,根据各自的特点,对学生进行第二课堂教学,以学习、比赛为进行训练,通过这些活动内容,强化学生健身的意识,培养学生对体育认识和理解,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从而达到提高学生体质的目的。
二、组织机构:组长:刘志国;负责训练全面工作成员:王伟、张德云:负责跳高、跳远训练工作司红敏、王金义:负责短跑、中长跑、长跑训练工作詹少锋、付钰:负责乒乓球训练工作三、活动目的及活动目标学校开展体育运动队的目的就是要在学生中深入发展体育运动,增强学生体质,增进学生健康,活跃学校文体活动,以体育运动队这个点来带动学校体育教学工作整个面的发展。
要实现这一目标在开展活动时就必须树立一定的教学目标:1、锻炼学生身体,增强体质小学生的身体正处在迅速生长发育的时期,因此要着重锻炼他们的身体,促进身体的生长发育,培养正确的身体姿势,健美的体格,提高身体各器官的机能,增强机体的活动能力。
2、掌握体育基本知识、技能和能力,培养独立锻炼身体的态度、能力和习惯。
教会学生懂得锻炼身体的基本原理,学会生活和运动中所需要的基本技能,技术和锻炼身体的方法,体育娱乐方法,培养学生对体育的兴趣,爱好和习惯,以适应终身体育的需要。
在教学中要重视发展基本活动的能力,基本技能,为增强各器官系统技能打下基础,扬长避短,注意加强薄弱环节的锻炼,使身体协调发展。
关于参加江苏省第十七届运动会高校部田径比赛的预算

参加江苏省第十七届运动会高校部田径比赛
奖励办法及预算
为了最大限度的激发运动队的训练激情,需要对运动队进行适当的奖励,特制定奖励办法及预算如下:
一、运动员:
(一)、物质奖励:在比赛中任何项目得分,按每分200元进行奖励。
(二)、学分奖励:在比赛中任何项目得第一名加5个学分、第二名加3个学分、第三名加2个学分。
二、教练员:
在训练期间和比赛期间必须对运动员认真负责,方可获得奖励费用,奖励标准为:与运动员同奖。
三、奖励预算:(本次比赛估计获40分左右)
40分×200元/分×2﹦16000元(约)
基础部·体育教研室
2010.3.23。
【最新文档】高校学生学科竞赛及文体活动奖励的公文-优秀word范文 (7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高校学生学科竞赛及文体活动奖励的公文篇一:文体竞赛活动学生训练、竞赛补助及获奖奖金发放办法****文体竞赛活动学生训练、竞赛补助及获奖奖金发放办法(试行)为了提高我校各专项文体活动代表队队员训练积极性,鼓励队员在北京市乃至全国各项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我校争光,特制定此相关政策。
一、学生文体活动训练补助标准1.校级正式运动队队员和大学生艺术团正式团员每人每次训练(排练)时间不少于1.5小时,每次补助10元。
按实际发生计次,每学期每人最多补助300元。
2.运动队预备队员或艺术团预备团员试训练期间不予补助。
3.临时组队参加竞赛的团队须经教练员(或指导教师)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主管校领导批准,补助标准同正式,但每人最多补助20次。
4.假期艺术团如安排集训,次数不得超过15次,每次排练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每次补助20元,训练次数少于三分之二者不予补助。
二、学生文体活动竞赛补助标准(一)竞赛级别、人数的界定1.市级(体育类为市大体协)及以上级别的竞赛;由主管校领导批准的各类竞赛。
2.各参赛团队队员人数按相应竞赛通知上的报名人数计算,参加竞赛的人数低于相应竞赛通知上报名人数的,按实际参加人数计算。
(二)竞赛补助标准1.竞赛补助以半天为计算单位,参赛队员每半天补助30元。
2.参加竞赛时,如向主(承)办方所交费用中包含餐费则不再发放竞赛补助。
3.竞赛补助发放实行教练员(或指导教师)负责制,各参赛团队成员竞赛补助具体发放数额由各队教练员(或指导教师)依据团队管理规定发放,补助发放、使用明细上报主管部门存档。
4.艺术团代表学校到校外参加演出活动时,可参照竞赛补助标准发放补助。
三、学生文体活动竞赛奖励评选标准(一)体育类竞赛奖励标准1. 计分办法⑴参加北京市及以上级别竞赛获得前八名或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队员均发放奖金。
学校运动队奖励办法

学校运动队奖励办法
为了调动学校代表队运动员、教练员训练比赛的积极性,促进学校竞技体育水平的提高,确保我校竞技体育位居全省民办高校前茅,力争跻身南京高校先进行列,不断提高学校的社会声誉,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加省大学生集体或者项目比赛获第一名的,主力成员每人奖励1000元。
获第二至第八名的,主力队员每人分别奖励800元、750元、700元、650元、600元、550元、500元。
二、破省高校田径运动会纪录的,每项奖励2000元(如省高校田径运动会低于校纪录的不奖励)。
三、参加市大学生集体项目比赛获第一名的,主力队员每人奖励500元;获第二至第八名的,主力队员每人分别奖励400元、350元、300元、250元、200元、150元、100元。
四、参加市大学生单项比赛获第一名的;奖励500元;获第二至第八名的,分别奖励400元、350元、300元、250元、200元、150元、100元。
五、在校田径运动会上破校纪录的(含教工、学生),每项奖励100元
六、教练员指导学生参加市级比赛获得第一名至第四名的,按该项比赛主力队员奖金标准总额的20%--40%给予奖励;教练员指导学生参加市级比赛获得第五名至第八名的,按该项比赛主力队员奖金标准总额的10%-30%给予奖励。
教练员指导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集体比赛获得名次,按该项比赛主力队员奖金标准总额的40%-60%-给予奖励;教练员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省级单项比赛获得名次的,按获奖学生的奖金标准总额的50%--100%给予奖励,同时有两名以上学生获得名次的,按获所有学生的奖金标准总额的100%--200%给予奖励。
七、各类比赛项目性质和档次认定,由体育部提出意见报分管体育工作的校领导审定。
八、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体育运动训练竞赛补贴与奖励办法

体育运动训练竞赛补贴与奖励办法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体育运动训练竞赛补贴与奖励办法为激励学校运动队努力提高训练水平,推动群众体育工作的发展,积极参与国内高校的体育竞赛和体育文化交流,丰富学校文化生活、扩大学校影响力。
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对在我校群体工作和体育竞赛中,辛勤付出劳动,为校争得荣誉的学生和教师进行一定的补助和奖励,以调动全校师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体育竞赛奖励1.学生竞赛名次奖(单位:元)2.破纪录奖励破浙江省大运会记录奖励1000元,破浙江省高校记录奖励2000元,破全国高等师范院校记录奖励2000元,破浙江省记录或全国大学生记录奖励5000元,破全运会记录奖励8000元。
3.新达等级运动员奖励(在校训练就读学生)健将:3000元;一级:1000元。
4.新达等级裁判员奖励(在职教师)国际级:6000元;国家级:3000元。
5.教练员奖励个人项目:教练员按所带运动员奖金总和的50﹪发给。
集体项目:主教练按所带运动员奖金的50﹪发给,助理教练按主教练奖金的70﹪发给。
二、运动员、教练员假期集训补贴1.运动员假期集训,每人每天补贴30元。
2.教练员假期集训,每人每天补贴60元。
三、工作人员参加校内群体竞赛工作的补贴1.组织编排补贴校田径运动会的人员,一次性补贴2000元/项其他项目比赛的人员,一次性补贴300元/项2.裁判员补贴教师裁判员补贴:校田径运动会工作人员每人每天补贴150元,其他项目每人每天补贴100元。
学生裁判员补贴:根据具体项目情况设定,校田径运动会比赛期间参加裁判工作的学生每人每天补贴15元;篮球、排球、足球项目补贴1000元/项;其他项目均补贴600元/项。
进行裁判等级考核的比赛,学生裁判员补贴不予发放。
四、教练员、运动员外出比赛服装、运动鞋补贴1.运动员外出参加比赛服装及运动鞋,每人限报200元,使用期1年。
参加重大竞技体育比赛奖励办法

参加重大竞技体育比赛奖励办法第一条为规范体育比赛奖励,鼓励运动员、教练员刻苦训练,顽强拼搏,争创佳绩,推动我市竞技体育更好更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山东省体育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参加省级及以上重大竞技体育比赛的奖励工作。
包括省运会、全国锦标赛、全运会、亚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青奥会、奥运会等。
第三条市体育部门具体负责全市重大竞技体育比赛奖励的认定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中所称运动员是指在市注册,代表市参加省级比赛,以及由市输送,代表省、国家参加全国及国际体育比赛的运动员。
本办法中所称全国锦标赛及以上赛事的输送教练员是指培养输送运动员到省以上训练单位的市级教练员。
所称省运会市级教练员是指市级训练单位的运动队教练员,输送教练员是指把运动员输送到市级训练单位的县级教练员或社会力量训练单位的教练员,主教练是指集体项目中负责队伍训练及主要比赛责任的教练员,助理教练是指集体项目中辅助主教练的教练员。
第五条对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奖励。
(-)对获得奥运会金、银、铜牌的运动员分别给予人民币IOO 万元、6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输送教练员给予运动员奖金50%的一次性奖励。
(二)对获得世界锦标赛、世界杯、青奥会、亚运会金、银、铜牌的运动员分别给予人民币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输送教练员给予运动员奖金50%的一次性奖励。
(三)对获得全运会金、银、铜牌的运动员分别给予人民币10万元、8万元、4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输送教练员给予运动员奖金50%的一次性奖励。
(四)对获得全国锦标赛金、银、铜牌的运动员分别给予人民币5万元、4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输送教练员给予运动员奖金50%的一次性奖励。
(五)对获得省运会单项一至八名的运动员及其市级教练员分别给予人民币3万元、1万元、4000元、3000元、1500元、IOOo元、800元、600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输送教练员给予运动员奖金30%的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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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城市规划系
运动队带队训练、比赛及奖励办法
运动员的管理是运动管理系统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它涉及的内容既广泛而又复杂。
既包括运动队内部对运动员实施训练的宏观管理,又包括运动员的选拔、训练、生活、思想等方面的管理。
为了便于管理运动队队员,加强训练,提高运动成绩,使运动队训练形成规范,制定以下制度:
一、教练员职责:
1、认真贯彻“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明确训练的目的和任务,结合本系实际情况,制定阶段、项目的训练计划,实施训练计划,控制运动训练过程。
2、带队教练深入了解本系学生身体素质情况,负责运动员的选拔、现实状态的诊断及训练目标的确定,科学选才以保证系运动队的整体水平提高。
3、根据训练计划,训练前要布置好场地,备好器材。
训练中要保证学生的安全。
教练应以身作则,训练时必须穿运动鞋、运动服。
4、训练要做到科学合理,运动量和运动强度要适当。
教练员讲解精炼,重点突出,动作示范正确。
训练中对学生既要严格要求,又善于调动他们的训练积极性。
5、教练员要按时到岗,认真组织训练,每周按计划训练。
6、每次训练都要做好出、缺勤记录,根据出勤与训练成绩评出优秀运动员,以更好地提高学生训练的积极性。
7、做好运动员思想教育、学习、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8、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主管部门上报训练、比赛的计划,呈交训练比赛总结等。
二、学生训练要求:
1、系田径运动队、篮球男队、女队队员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纪守法。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对人有礼貌,不骂人,不打架。
3、按规定时间进行训练,不迟到,不旷课,服从教练的安排,按质量完成训练任务。
按时到指定场地参加训练,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训练的,要向教练员请假。
4、训练时必须穿运动服装、运动鞋。
5、训练中,队员互相帮助,互相学习,认真学习技术动作,领会动作要领,不断提高运动成绩;
6、明确队长职责,监督队员认真完成训练任务;
7、队员必须有吃苦耐劳、顽强拼搏的精神,刻苦训练,为系上争荣誉的精神;
8、不按时训练,有经常旷课,不服从教练安排及违反以上要求的队员,经教育不改则开除出队,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三、教练训练费用、带队比赛费用及奖励办法
1、田径团体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800元、第三名500元,田径单项每分奖励20元。
2、篮球团体第一名奖3000元、第二名奖2000元、第三名奖1000元,
3、训练和比赛饮用水、比赛结束后总结聚餐的费用由比赛奖金的50%支付;教练、运动员的比赛训练补贴由奖金的50%支付。
建筑与城市规划系
201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