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分税制体制下财政收入划分现状调研报告(1)

我国分税制体制下财政收入划分现状调研报告(1)
我国分税制体制下财政收入划分现状调研报告(1)

我国分税制体制下财政收入划分现状调研

报告(1)

省以下财政收入体制是国家财政收入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央对地方财政收入体制的贯彻和延伸。我国省以下财政收入体制的框架,出自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的要求,但目前过渡色彩较浓,合理化程度和规范性都不高。从十二年来的运行情况看,现行体制在提高“两个比重”,增强宏观调控能力,调动各级政府当家理财积极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省以下政府间收入划分的现状各地不一,科学性、公平性、均等性和稳定性不高。财政运行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突出表现为在全国财政总收入高速增长的同时,基层财政困难加剧,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农村基础设施等建设滞后,维系基层机构正常运转和提供均等化公共服务的内生机制日显体制性缺陷,重要机遇期和矛盾突现期,正确历史发展过程中的看待,适时完善财政分配体制,统筹经济社会和城乡协调发展已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

如何调整和改进省以下财政收入体制,科学合理划分政府间收入,建立健全地方财政可持续发展的良性运转机制,缓解基层财政困难,实现中央提出的“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的目标,是当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

社会,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亟待解决的问题。本课题在对政府间收入划分体制改革背景、运行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体制和现状分析后认为,近期是调整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的有利时机,通过适度向地方分散财力,以缓解基层财政困难和调动地方合理发展经济、精简机构、增收节支的积极性。从中长期目标来看,按照构建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需对分税制下财政收入体制进行系统化的调整、改进和规范。

一、政府间财政收入划分体制的现状分析

我国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历史背景及基本评价

1、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历史沿革和阶段特征

规范政府间财政收支划分关系历来是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财政体制和收支划分主要经历了十多次体制调整和变化,其基本取向都是沿着集权与分权关系判断与选择这条线来进行的。过度的集权影响地方政府的积极性,阻碍地方基本职能的发挥,而过度的分权又会导致中央政府宏观控制力下降,实现其必要职能能力的削弱。因此,寻求适当集权与分权的体制,是我国政府间财政收支划分关系变革和完善的主要动因与基本走向。

从建国以来我国财政体制的历史演变进程可以基本佐证这一趋势判断。建国初期至分税制财政体制实行之前,我国政府间财政关系的演变大体可以概括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建国初期统收统支体制阶段,政府间财政关系基本上实

行的是高度集权的体制,财政收支高度集中于中央政府,适应了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特殊历史背景的需要。第二阶段,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体制,实行了“总额分成”为主要特征的各类体制,其基本特点是在中央统一领导下的适当分权型体制。这类体制是在中央集权的前提下,调动地方政府管理经济,组织财政收入,安排财政支出的积极性。第三阶段,划分收支、分级包干体制,在经济体制实行重大改革的背景下,对地方政府和国营企业的放权让利是改革的主要基调。适应这种改革要求,政府间财政体制逐步走向分权性体制。以“分灶吃饭”为典型的分权体制,使得地方政府的财力不断增长,中央财政的财力在全部财政收入中的比重逐年下降,中央财政对各地区的财政调节能力明显减弱。[i] 以上三个阶段的财政体制,基本适应了当时的经济体制和国家的政治形势,推动了当时的经济社会的发展,在当时背景下是客观现实的选择。从历史发展阶段的特征变化来看,大致是沿着从集权向分权这条主线推进的,特别是第三阶段的划分收支、分级包干体制,走向分权的步伐更大,在充分调动地方当家理财积极性的同时,中央财政收入在全国财政收入中的比重相应下降,削弱了中央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一是弱化了中央政府在预算管理体制中的主导地位,影响了中央财政的控制力;二是强化了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三是包干制阻碍了流动性,影响了资源配置效率;四是模糊

了各级政府的职责,不利于税收制度的优化。有鉴于此,财政包干制已不适应当时经济发展的要求。[ii]

2、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试点及全面推行

1994年开始实行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政府间财政关系改革力度最大,影响最为深远的一次制度创新。其改革初衷是要建立与国际上市场经济国家通行做法的中央政府控制下的各级政府适当分权的财政关系。与“分灶吃饭”的包干体制相比,分税制财政体制是向适当集权的方向改进,核心是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更好地发挥国家财政的职能作用,增强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基本内容包括:按照中央与地方政府的事权,合理确定各级财政的支出范围;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原则,按照税种统一划分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并建立中央和地方两套税收征管机构;科学核定地方收支数额,逐步实行比较规范的中央财政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健全分级预算制度,硬化各级预算约束。

在认真总结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20XX年中央又实行了所得税分享改革,各省也相应出台了调整和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的改革措施。这次所得税分享改革是对分税制财政体制的深化和完善,除少数特殊行业和企业外,打破了原按隶属关系划分所得税收入的办法,所得税分享范围和比例全国统一,进

一步增加了中央财政收入的集中程度。

3、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取得的主要成效及存在的缺陷

经过十几年的运行,我国1994年开始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规范了国家与企业、个人的分配关系,建立了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机制。这一改革的成功实施,结束了我国长期实行的以减税让利和财政退让为主要特征的财政支持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模式,逐步增强了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和政府配置资源的能力。1978年至1994年,我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从%下降到%,财政职能作用不断消弱,各级财政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明显的或者隐形的赤字,财政困难已影响到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分税制和所得税分享改革后,从1994年至20XX年我国财政收入增加了倍,年均增长%,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由%提高到%。

二是建立了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均快速增长的双赢的财政体制,调动了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从1994年到20XX 年,中央财政收入从2906亿元增加到8583亿元,增加了倍,地方财政收入从2312亿元增加到7803亿元,增加了倍。同时,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也从1994年以前的最高38%左右提高到近年来的50%左右,增强了中央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

三是政府转移支付力度不断加大。1994年中央对地方的

转移支付为2386亿元,到20XX年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达到7362亿元,增加了倍。从转移支付结构来看,逐渐增加了对困难地区的转移支付补助。因此,基本上维持了地方的既得利益。[iii]

总体上看,1994年推行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主要是采取渐进式改革方式,初步构建了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基本框架,但在许多关键之处仍留下了诸多“先天不足”。

一是照顾既得利益,在某种程度上使改革流于形式。以1993年为基数的两税增量改革之路,日后几乎所有财税改革、政府间财政关系调整都纷纷效仿,过多增量改革路径的选择,回避了改革的诸多关键环节和主要矛盾,致使部分改革流于某种简单形式上的转换,使改革成效大打折扣。

二是政府间事权财权划分不清,成为日后深化改革的羁绊。1994年分税制财政改革,在政府间事权划分上,存在着“内外不清”、“上下不明”、“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弊端,虽为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但实际操作上仍保留和延续了“基数+增长+分成”的传统做法。时至今日,制度安排和体制设计上的“先天不足”,一直制约着科学规范分税制财政体制的有效构建。

三是以集中中央政府财权为出发点的改革,很大程度上重新步入了“集权”与“分权”的怪圈。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根本出发点,就是要提高中央政府的财权集中度,削弱

诸侯经济实力,采取一种“倒轧账”方式,确定中央与地方的财力规模比例,在零和博弈状态下,中央政府增加的财力无疑就是地方政府减少的财力。这种自上而下的改革,由于过分强调收入而忽略事权的及时调整,不知不觉中步入“集权”与“分权”的怪圈。[iv]

当前省以下政府间财政收入划分体制的实际运转

1、省对市财政收入划分体制的实际运转

1994年,中央开始实施分税制财政体制,随后,湖北省对地、市、州也实行了分税制的收入划分体制,将市、州财政收入划分为中央固定收入、省级固定收入、地市州固定收入、省与地市州共享收入。20XX年,省政府根据中央实施所得税分享改革的精神,再次对财政收入划分体制进行了调整和完善,该体制运行至今。

案例1:省对**市财政收入划分体制:

20XX年,省对**市财政体制作了相应调整。主要内容,一是实行企业税收属地征管。从20XX年起,将中央下划的一般企业所得税和省级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25%部分、营业税、7种小税全部下放到市,实行属地征管,从而解决了以往多头征税问题,理顺了税收征管体制。

二是扩大税收分享范围。在中央对地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实行增量分享的基础上,省里除对市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分享外,还将增值税25%部分和营业税纳入

分享范围。与中央的分享改革一样,省调整体制实质是增量分享,即以20XX年为基期年,统一实行省与市分享增量。其具体分享比例是:①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20XX年地方50%部分省分享20%、市分享30%,20XX年地方40%部分省分享15%、市分享25%,20XX年至今省、市分享比例与20XX 年相同;②增值税25%部分省分享8%、市分享17%;③营业税省分享30%、市分享70%;④7种小税以20XX年实际入库数为基数实行定额上解省,未实行增量分享。

三是改变所得税基数核定办法。省对省级、市的个人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都以20XX年实际完成数为基数;对企业所得税,省级以20XX年实际完成数为基数,市以20XX 年实际完成数乘以20XX年1-9月增幅或者1999年、20XX年两年平均增幅为基数。如果以后年度市的“四税”收入达不到核定的基数,省相应扣减对市的基数返还或调增市的基数上解。

从20XX年省对**市财政体制调整以来的运转情况看,这次体制调整实质上是保存量、分增量,但形式上是对“四税”全额分级入库,资金上平时给予调度,这对地方财政收入的统计口径和可用财力都带来了较大的影响。从财力上讲,20XX—20XX年三年间,省净集中**市增量资金累计23亿余元,平均每年7亿元。从发展趋势看,中央和省集中度呈逐年上升趋势,地方财政收入占比逐年下降。

2、省对县财政收入划分体制的实际运转

20XX年以前,实行的是市管县的财政体制,为了加快县域经济发展,20XX年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实行省管县的财政体制,随后,也相应确立了省对县的财政收入划分体制,其运行情况:

从20XX年起,全省所有市、县财政体制统一按鄂政发〔20XX〕29号和〔20XX〕50号及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市不再完成所属县税种和新增集中县财力,省、市、县收入中企业所得税按中央60%,省15%,市25%比例分享;个人所得税按中央60%,省15%,市25%比例分享;增值税按中央75%,省8%,市17%比例分,省同时分享相应的税收返还增量;营业税按省30%,市70%比例分享执行;七个小税种按确定的定额上交省财政。为了进一步加大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对68个县市区调整和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省集中增量,以20XX年为基数,20XX—20XX年新增上交省的增量,全额返还县市区,用于支持县乡综合配套改革和县域经济发展。

3、市对区财政收入划分体制的实际运转

据调查了解,目前全省市对区财政收入划分体制主要有两种形式:

一是实行按行政隶属关系划分市区财政收入范围的体制。对市属企事业单位缴纳的财政收入划归市级收入,对区属企事业单位缴纳的财政收入划归区级收入,然后核定收支

基数,对收大于支的定额上交,收不抵支的定额补贴,收入超基数的比例分成或超收全留。

二是实行分税制的收入划分体制。打破行政隶属关系,将市、区收入捆在一起,按税种划分收入范围,核定收支基数,定额上交或定额补助,超收入基数比例分成。

案例2:随州市对曾都区财政收入划分体制

20XX年地级随州市成立后,从20XX年起,对曾都区实行“按税种划分收入范围,核定收入基数,定额补助,超收入基数比例分成”的收入划分体制。

1、财政收入范围的划分。市级收入:增值税地方留用部分的15%,农业税30%,地税收入40%,市属企事业单位缴纳的耕地占用税、契税、罚没收入、土地出让金、基金收入、规费收入等;区级收入:增值税地方留用部分的10%,地税收入60%,农业税70%,农业特产税100%,区属范围内的耕地占用税、契税及非税收入等。

2、基数计算。以1997、1998、1999三年的实际完成数和20XX年的计划数加权平均数递增10%作为20XX年收入基数,对区财政收入超基数部分,市、区2:8分成;短收入基数部分,市、区2:8负担。

3、定额补助。区支出基数大于收入基数部分为市对区的定额补助。20XX年以后,随着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出台和省对财政收入划分体制调整,随州市对曾都区财政收入划分体

制也作了相应的完善。

4、县对乡财政收入划分体制的实际运转

据了解,全省县对乡财政收入划分体制各有特色,但大同小异,其主要体制模式有三种:一是实行“划分收入范围、核定收入基数、定额上交或定额补贴、超收全留”的收入划分体制;二是实行“划分收支范围、核定收入基数、超收分成、短收自补或短收分担”的体制;三是实行“定收定支、收支挂钩、递增包干上交”的体制。

案例3:随州市曾都区对乡镇财政收入划分体制

根据税费改革及上级财政体制变化后的实际,20XX年,曾都区调整对乡镇财政收入划分体制,实行“按税种划分收入范围、核定收入基数、超基数全额返还”的新财政收入划分体制,将乡镇收入划分为中央收入、省级收入、区级收入、镇级收入,其中区、镇级收入范围分别为:

1、区级收入:耕地占用税、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国有资产经营收益。

2、镇级收入:增值税17%,企业所得税25%,个人所得税25%,一般营业税70%,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城镇教育费附加、契税等8项收入的100%及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其他收入等非税收入。

3、收入基数确定:按上述税种和比例将20XX—20XX年

实际完成数进行加权平均作为收入基数。

省以下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的实际运转

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和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以后,省以下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实际运行情况有所变化。我省现行省对市转移支付,按转移支付的目的不同,可以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性转移支付两类。一般性转移支付是无条件的,或者叫均等化转移支付,根据均等化目标设计,专项转移支付也叫专项拨款,是有附加条件的转移支付,主要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

一般性转移支付由均衡性转移支付、激励性转移支付和政策性转移支付构成。均衡性转移支付额主要参照各地标准财政收入和标准财政支出差额以及均衡性转移支付系数计算确定。用公式表示为:某地区均衡性转移支付额=×均衡性转移支付系数。标准财政收入和标准财政支出,采用20XX 年统计资料中的国内生产总值、总人口、乡镇数量等数据分别建立线形回归模型计算确定。激励性转移支付由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激励性转移支付、工商四税激励性转移支付、市州本级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激励性转移支付、财政改革与管理量化考核激励性转移支付和烟草销售激励性转移支付、发挥财政职能支持新型工业化和县域经济发展试点激励性转移支付组成。具体支付数额分别设立公式计算确定。政策性转移支付包括:省集中税收增量返还政策性转移支付、农村

义务教育政策性转移支付、公检法司政策性转移支付等。分别按公式计算确定支付数额。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从1995年的亿元,经过十年的发展,到20XX年已达到亿元,增长12倍,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亿元,占39%;激励性转移支付3亿元,占13%政策性转移支付亿元,占48%。

除一般性转移支付外,针对特定的政策目标,省还设计了一些补助下级财政专门的转移支付,称为专项转移支付。目前省对下的专项转移支付主要有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取消农业特产税降低农业税率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粮食直补转移支付等。专项性转移支付数额根据各种款项的性质考虑相关因素综合确定。

案例4:省对潜江市财政转移支付情况

20XX年至20XX年湖北省对潜江市转移支付额分别为3925万元、3607万元、6418万元、5694万元、15227万元、31895万元,分别占潜江市可用财力的%、%、%、%、%、%,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20XX年至20XX年为零,20XX年50万元,20XX年1800万元,20XX年6599万元;专项性转移支付20XX年至20XX年分别为3446万元,2470万元,2840万元,2360万元,4073万元,6792万元;其他转移支付分别为479万元,1137万元,3542万元,3284万元,9354万元,18504万元。从上面数据可以看到省对潜江市转移支付资金增加较快,但专项性转移支付增量不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增

量很大。

二、当前政府间财政收入划分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中央、省财力集中度较高,过分强调集中收入,忽略了事权的调整,制约了科学规范分税制财政体制的有效构建

1、实施分税制财政体制十多年以来,中央、省收入占比大幅度提高,地方收入逐年下滑

分税制财政体制实施以来,中央、省级财政收入的比重不断提高,增强中央和省级财政宏观调控能力的意图得到充分体现,与此同时,地方财政收入比重不断下降。如随州市20XX年中央、省级收入的比重分别为%、%,到 20XX年上升为%、%,分别提高、个百分点;而地方收入的比重下降了个百分点。加上垂直管理部门收取的专项收入,中央、省级收入所占比重将更大。

2、与经济增长密切相关的主体税种的增量大部分集中到了中央、省,影响了地方发展经济的积极性

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营业税是与经济增长最密切相关的主体税种,其增长幅度一直高于经济增长速度,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也较大。如随州市20XX年这四项税收占财政收入比重为%,20XX年达到%,提高了个百分点。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中央、省与地方共享,且中央、省分享比例相对过高,消费税全部归中央,税收增量大头都集中到中央、省。如随州市,20XX年中央、省分享了这四项税收的%,20XX

年达到%,增长个百分点,绝对额增长130%。尽管中央对增值税、消费税的增量实行1:系数返还,省对集中的增量给予返还,但由于中央计算增量返还实行环比计算法,省实行增量返还只给予3年优惠期,地方分享的收入比重仍然持续下降,严重影响了地方发展经济的积极性。

3、主体税种过多采用共享税模式,有复归“比例分成”老体制的倾向,失去分税制改革的本来意义

20XX年中央、省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对主体税种所得税,中央分享60%、省分享15%;对增值税、营业税,省分享8%、30%;随后调整了出口退税政策,对超基数部分实行中央与地方共担,进一步扩大了主体税种的分成范围。由于主体税种构成了财政收入的主体且比重不断提高,对主体税种过多采用共享模式,有复归“比例分成”老体制的倾向,有违分税制改革的本来意义。

4、税权过分集中中央,地方税收立法权有名无实

当前开征的税种绝大多数由中央立法开征,省级只对少数税种的税率有调整权,而且这少数税种的税率有调整权也很难实现,使得地方税收立法权有名无实。税收立法权、政策的制定权的高度集中,保证了上级收入、实现宏观调控,但对地方利益考虑不够。

地方财力留成偏低,难以保障地方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1、地方财权与事权不对称,基层财政日趋困难

分税制改革后,中央、省不断集中财力。如随州20XX 年以来,上划收入年均递增 %,从20XX的20763万元,增长到20XX年的50476万元。财力上移的同时,事权呈现不断下移的态势。如民兵训练、预备役部队经费、武警部队营房建设等。目前,地方政府担负的事权很大,包括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基础设施、社会治安、环境保护、社会保障、行政管理等,这些事权大都刚性强、欠帐多、所需支出基数大,无法压缩,财权上收、事权下放的结果是地方财政困难与日俱增。根据20XX年省财政厅开展的基本保障能力调查分析,随州市按标准财政供养人员测算,财力缺口近亿元,按实际财政供养人员测算财力缺口达2亿元。人均财力仅为万元,仅仅只够维持工资的发放。

2、地方财政的自给能力薄弱,缺乏基本稳定的自主财力

地方财政自给能力不断下降,地方支出需要过多依赖上级政府转移支付,对上级财政依赖程度日益加深。随着中央及省不断加大集中财力力度,地方财政自给能力越来越差,收支缺口逐渐拉大,对上级财政的依赖度也逐年增大。以随州为例,20XX年,随州市完成一般预算收入34333万元,财政自给系数为;到20XX年,随州市完成一般预算收入42460万元,财政自给系数为,比20XX年下降。由于地方财政自给能力越来越弱,只能依靠中央及少量转移支付来勉强维持

地方运转。加之目前中央及省转移支付制度仍然带有浓厚的过渡色彩,基数法痕迹过重,专项资金比例过大,一般财力性转移支付的比重过低等,使得基层财政处在“等米下锅”的艰难境地,从而严重影响了地方社会经济的发展。

[表1] 20XX—20XX年随州市财政自给系数 [v]

年份一般预算收入一般预算支出地方财政自给系数

20XX 34333 73369

20XX 36021 88099

20XX 44110 103279

20XX 44816 114520

20XX 42460 142426

[表2 ] 20XX—20XX年随州市上划收入变化情况表[vi] 年份划收入递增幅度年均增幅

20XX 20763

20XX 30755

20XX 29680 -

20XX 44859

20XX 50476

3、地方财政支出结构刚性强,财政平衡难度大。

由于地方财政财力规模小,事权范围大,形成支出结构刚性强,调整难度大,从地方本级支出结构看,基本上为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农业、科学、教育等法定支出,粮食

风险金、下岗职工生活费、社会保障等政策性支出各占1/3。人员经费是必须确保的项目,农业、教育、科学等支出项目,相关法律规定其必须按照高于经常性收入的增幅安排。粮食风险金、下岗职工生活费、社会保障等都是近两年中央出台的重要支出政策,必须落实到位。所以,从目前的地方支出结构上看,没有调整的余地。

4、地方政府债务负担沉重,维持正常运转和社会稳定的压力较大

由于地方财力严重不足,为了发展本地经济和各项事业,不少地方政府直接借入大量资金或出面担保贷款,形成了巨额债务负担。截止到20XX年末,湖北省各级政府债务余额836亿元,为当年地方财政收入的倍。其中县乡政府债务余额453亿元,占债务总额的54%,为当年县乡地方财政收入的倍。全省逾期债务余额387亿元,占债务总额的46%,为当年地方财政收入的倍[vii]。日益膨胀的政府债务已成为地方财政的沉重负担。更为严重的是,地方财政并未将债务收支列入预算。因此债务负担自然也就成为地方财政的无形缺口,当勉强维持政府运转的地方财力在偿还债务的情况下,必然挤占用来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的资金,甚至诱发专项资金的违规和错位,严重侵蚀财政的根基。

转移支付体系不健全,稳定、规范、科学的转移支付缺乏制度保障

1、财政转移支付形式不规范

现行的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方式有税收返还、原体制补助、专项补助、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各项结算补助和其他补助等,种类过多,错综复杂,政策指向不明确,多年沿袭的财政体制利益交错,得不到很好的解决。转移支付形式种类繁多,补助对象涉及各行业,缺乏统一、严密的制度,资金分配的标准或依据尚不够具体和科学,造成专款的分配过程不透明,资金零星分散,难以发挥财政资金的规模效应。这种多形式转移支付制度,不可避免地使各级政府所承担的公共事务划分不稳定,省以下地方各级政府所承担的公共事务与其财力不匹配。

2、财政转移支付中的各项专款过多,且缺乏程序化、公式化的分配办法,随意性较大

目前,省对下的财力性转移支付相对而言较规范,大多设立了公式,透明度和科学性均有所提高。但专项拨款范围过宽,几乎覆盖所有的支出科目;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缺乏事权依据,分配方法缺乏严格的制度约束随意性大,客观性差,容易发生“寻租行为”。同时,不稳定的专项转移支付分配,使下级财政对上级财政的转移支付难以准确预测,在编制年度预算时无法纳入当年的财力安排,影响了预算的全面性和完整性,不利于接受人大监督。

3、转移支付资金拨付不及时,影响了拨付进度和政策

落实到位

如社会保障专项转移支付,由于地方自身社保基金收不抵支,和自由财力不足,必须依靠上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来提供保障,如果上级财政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不及时到位,下级为按时兑现落实政策,除财政拿出一部分进行补组助外,大部分基金缺口需向银行贷款解决,因此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包袱和利息负担,加重了本级财政的困难。

4、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不够,调节功能微弱

中央、省对下的转移支付大部分是按分税制以前的基数返还的税款,不仅起不到调节地区间财力差距的作用,而且因体制中包含了过去体制中不合理的因素,在逐年滚动的过程中,不合理因素还呈逐渐扩大趋势。目前,转移支付办法对一些地区的特殊因素考虑不周、考虑不足,使得省级财政向市级财政的均等化转移支付额偏小,同时市政府基本上处于简单的收入接收者地位,对市政府供应公共产品和服务缺乏激励机制,无法有效地促进地方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应,不能充分调动和发挥市政府的积极性,财政均衡作用未能得到充分有效地发挥,即使在同一省份或城市,不同地区间的人均支出水平相差悬殊。

财政收入征管关系有待进一步理顺,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1、国税、地税、财政机构分设,征管协调困难大,成

我国财政收入现状及规范

财政学 课程论文 论文题目:我国财政收入现状及规范 学院:金融学院 专业:金融工程班级:1401 学生姓名:洪锡顺学号:2120140451 完成日期:2016.12.20

我国财政收入现状及规范 摘要:我国的财政收入是20多年来经济体制改革和财政收入体制改革的反映和结果。计划经济体制下,财政收入的构成主要是国有企业上缴的利润和税收。改革开放以来,经济运行机制的转变,要求税收成为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手段,同时还要成为调节经济的杠杆。在经过多次改革后,税收取代了利润上缴成为财政收入的主导部分。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逐渐走上国富民强之路,但同时,百姓收入差距也日渐扩大,我国居民的贫富差距非常悬殊。究其原因,很大一方面是由于收入分配改革滞后而导致的收入分配不公。当前加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十分必要且非常紧迫。 关键词:财政收入背景,财政收入现状及其规范,财政改革 财政收入是指政府为履行其职能、实施公共政策和提供公共物品与服务需要而筹集的一切资金的总和。财政收入表现为政府部门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为一个财政年度所取得的货币收入。其实质是反映了一部分社会产品和劳务或者一部分经济资源的支配使用权由企事业单位和居民个人手中转移给政府的经济关系。财政是同国家的产生和存在相联系,国家为了维持自身的存在和发挥职能,必须消耗一定的社会产品。但是,国家本身通常不直接从事生产活动,因而必须凭借自身拥有的政治权力,强制性地征收一部分社会产品,以满足各方面支出的需要。这种国家的收入和支出就是财政,它是国家凭 借政治权力而进行的社会产品的分配。从这一概念的内容可以看出,财政是一种分配关系,是一种以国家为主体、在社会范围内集中性的分配关系。 接下来将从我国近年财政收入背景,财政收入分配现状及其原因,并给出规范建议这三个方面具体阐述我国财政收入相关问题。 (一)我国近年财政收入背景 2011年全国财政收入103740亿元,比上年增长24.8%。这是我国年度财政收入次突破10万亿。2011年,全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收入较快增长,各项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财政收入总体增长较快,是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物价水平上涨、企业效益较好及将原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等因素的综合反映。 2012年,我国财政收入“蛋糕”继续增大。财政部数据显示,全国财政收入逾11.7万亿元,比上年增加13335亿元。但是全国财政收入增速出现较大幅度放缓,增幅放缓至12.8%,较2011年回落12.2个百分点。专家表示,2012年财政收入完成了预算,但

加强财源建设的调研报告范本

Record the situation and lessons learned, find out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form future countermeasures.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加强财源建设的调研报告

编号:FS-DY-20528 加强财源建设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把财源建设作为加快我市经济发展、促进财政收入快速增长的重要工作来抓,通过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具体分析我市财政收入的现状,收入总量偏小、收入结构不合理、可用财力少,收支矛盾突出的问题还依然存在。因此,大力培植财源、增加税源,对促进我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确保财政增长、居民增收,实现率先富裕,已显得至关重要。 一、XX年1-6月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全市完成财政收入19608.4万元,为年初预算33200万元的59.1%,为年度目标任务36000万元的54.5%,比上年同期增收2588.3万元,增长15.2%。按征收部门分列,完成情况分别为:国税局完成3658.4万元,完成目标任务9600万元的38.1%;比上年同期减少378.8万元,下降9.4%;地税局完成6533.7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XX万元的54.4%,比上年

同期增加1034.8万元,增长18.8%;财政局完成9416.3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1600万元的81.2%,比上年同期增加1932.3万元,增长25.8%。 从预算收入级次来看: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4990.7万元,同比增长1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282.8万元,同比增收542万元,增长11.4%;非税收入完成9707.9万元,同比增收1747.8万元,增长22%;上划“两税”收入完成2576.6万元,同比增收170.9万元,增长7.1%;上划“所得税”收入完成1746.7万元,同比增长195.2%,主要是烟草公司1月份汇缴入库上年度所得税450万元;上划“营业税”收入完成701万元,同比增收251.7万元,增长56%。 二、近年财政收入和财源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财政收入规模小,可用财力少。XX年财政收入2.78亿元,XX年将突破3亿元大关。但总量仍然偏少,在湘潭市各县市区排名靠后,在全省各县市区排名也相当靠后。根据税收政策规定,国税征收的增值税地方部分只有18.75%,所得税地方部分为28%,再剔除国税工作经费约6%,国税征收税收部分地方实际所得约占国税征收总额的15%左右;地税

2019年人大对财政预算审查的调研报告

人大对财政预算审查的调研报告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财政预算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加强人大对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就显得越来越重要,为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已将《预算法》的修改列入了近期立法的重要内容,各级地方人大也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对财政预算审查监督的问题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一、财政预算审查监督的现状 近几年来,我国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相关法规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了对财政预算的审查监督,使人大的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出现了可喜的局面。 一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重视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各级人大代表对加强财政预算审查监督的认识有了明显提高。20**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 二是审查监督的重点更加突出。各级人大对财政预算的审查监督已从过去对一般预算收支的审查监督向财政部门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基本建设预算等的审查监督延伸,突出了审查监督的重点内容、重点环节、重点部门。 三是审查监督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各级人大为了加大对财政预算审查监督的力度,建立了预算审查专门机构,充实了专业人员,通过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各项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的审议,督促政

府及相关部门针对审计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对整改报告进行表决等措施,真正使审查监督工作从程序性向实质性转变。 二、财政预算审查监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审查时间不够充分,使审查工作难以从程序性审查向实质性审查转变。按照《预算法》和《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的规定,中央预算应在全国代表大会举行一个半月前提交,地方预算应在地方代表大会举行一个月前提交。在实际操作中,这个规定的时间往往保证不了,特别是地方级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初审,往往只能是在开会前的一周内,政府财政部门才拿出预算草案。因为地方财政预算草案在送审前一般要向政府、党委分别做汇报后才能与人大见面。在短短的不到一周的时间内,人大专门委员会要想对一个涉及到多部门多单位的财政预算弄清楚,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是很难的。 (二)审查内容处于抽象化,难以具体化和细化。各级人大在专门委员会初审和大会审议财政预算时,一般是以总预算方案为主要内容,更多了解和审查的是财政预算的大类,而对具体到部门、到细化了的具体项目,由于受时间的限制和基础数据不全的影响,使审查和审议者无法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和审议。 (三)审批方式简单,带来财政预算约束力不够。中国预算制度本身给预算的约束力留下了一个软肋,那就是预算年度开始后,各级政府预算草案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之前,本级政府可以先按照上一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支出。就出现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分析而言是人大批准财政预算过于简单,而且,批复只对政府一家,下达到具体

影响财政收入的主要因素

影响财政收入的主要因素 摘要: 财政收入是一国政府实现政府职能的基本保障,主要有资源配置、收入再分配和宏观经济调控三大职能。财政收入的增长情况关系着一个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我国财政收入主要受国民经济发展、预算外资金收入、税收收入等因素的影响。本文针对我国财政收入影响因素建立了计量经济模型,并利用E-views软件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相关回归分析,排除简单多元回归模型存在的严重多重共线性等问题,建立财政收入影响因素更精确的模型,分析了影响财政收入主要因素及其影响程度,预测我国财政收入增长趋势。

一问题的提出 据《中国之声》报道,2010年中国税收收入预计将达到7.7万亿元,加上非税收入,今年财政收入走入“8万亿”时代已成定局。而一旦实现了这个数字,中国将紧随美国之后成为全球第二大财政收入经济体。中国仅用了3年的时间就超越日本,坐上了世界第二的宝座,这一变动将会对全球经济及政治形势产生巨大的影响。 据统计1978~2008年我国财政收入的规模随着经济的不断增长而增长,由1978 年的1132.26亿元到2008年的61330.35亿元,扩大了近50倍。“十一五”期间,中国财政收入从“十五”末年的3万亿元起步,以年均1万亿元的幅度增长,年度增速数倍于同期GDP。 同时,“中国税负是否过高”引发了全民关注。 为了研究影响中国财政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分析中央财政收入对税收收入的依赖程度,预测中国财政收入未来的增长趋势,需要建立计量经济学模型。 影响中国财政收入增长的因素很多,但据分析主要的因素有: ①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是基础性的。经济发展水平与财政收入是根与叶、源与流的关系。 ②预算外资金收入。预算外收入是指不通过国家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数据显示,1978年,全国预算外收入为347亿元,相当于当年预算内收入的30.6%;而2006年的全国预算外收入总量,已与3.9万亿元的国家财政收入不相上下。预算外收入已成为影响中国财政收入不可或缺的因素。 ③税收收入。税收是社会主义国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最主要、最规范的形式,筹集财政收入稳定可靠。中国的税收收入已占到财政收入的95%左右,是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来源。 ④能源消费总量。未来十年中国能源消费总量将达48亿-53亿吨煤,等于在现有基础上再增加近20亿吨,而从供应端来说,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从能源的角度考虑,中国也必须叫停大量耗费能源的“世界加工厂”模式,这必然对中国经济造成冲击,而由此带来的财政收入的变化问题也值得我们思考。 综上所诉,我们可以从以上几个方面,分析各种因素对中国财政税收增长的具体影响。 二、模型设定 研究财政收入的影响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变量的选择 研究财政收入的影响因素离不开一些基本的经济变量。大多数相关的研究文献中都把总税收、国内生产总值这两个指标作为影响财政收入的基本因素,还有一些文献中也提出了其他一些变量,

财政调节收入分配的主要手段

财政调节收入分配的主 要手段 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

财政调节社会成员收入分配的主要手段和方式 财政调节社会成员收入分配的主要手段和方式,一是税收(主要是属于“直接税”的若干税种);二是补贴和转移支付支出(主要是政府救济、扶贫、补贴、社会保障、实施义务教育等等)。 一税收 1、完善现有税收征管体系。一方面,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堵塞税收漏洞,增加财政收入,增强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能力。另一方面,必须逐步确立以个人所得税为主体、以财产税和社会保障税为保障、以其它税种为补充的个人收入税收调控体系,对个人收入实行动态的全过程监控。 2、逐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个人所得税除了给国家带来了巨额的财政收入外,在收入分配格局的合理化中也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逐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将是调节社会成员收入分配问题的工作重点。 3、逐步完善财产税,调整收入分配存量。财产税就是包括土地增值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车辆购置税等针对财产的税种。财产税是对社会财富存量的调节,是所得税的有益补充。 4、适时开征新税种。我国与发达国家相比,许多诸如遗产税和社会保障税等税种在征收上的条件尚不成熟。应当结合我国的国情,在适当的时候开征新税种。以达到调节收入的目的。 5、完善消费税制,扩大消费税征收范围。除对烟、酒、珠宝制品和小汽车等产品继续征税外,还应当对其他的高档商品征收相应的消费税。通过一种价格歧视的方式来达到调节收入的目的。 6、加快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不合理收费,规范政府收入体系,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民收入。 7、调整间接税与直接税的比例,完善税制结构。建立国地税完善的税制结构入手,降低生活必需品的增值税税率,减轻低收入阶层的流转税负担,缩小贫富差距。 二补贴和转移支付支出 1、积极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适当调整县乡政府的财权和事权,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中央财政向经济不发达地区倾斜的力度,缩小地区间的收入差距。 2、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障体系的覆盖面,以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为突破口,逐步实现社会统筹,使之惠及全体人民;建立包括各类企业的统一的失业保险制度,普遍建立企业工伤保险制度;逐步将城市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全部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在农村,逐步建立以家庭集体保障为主,国家保险为辅的社会保障模式,积极研究探索农村养老、医疗和最低生活保障的有效途径,妥善解决农转非人口和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 3、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大力加强教育关键是要着力改善低收入群体的教育状况,增加其受教育机会,提高其人均人力资本存量,进而增强其就业和收入竞争力。从源头上提高低收入者的机会把握能力和收入获取能力,从根本上体现

分税制改革背景

一、中国税收制度历史: 解放初期:中央对地方高度集权的“统收统支” 80s中期至90S中期的:财政包干制度 1994年至今:分税制 二:财政包干制度: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 划分收支和税种: 它按照企业和事业的隶属关系,把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收入、支出彻底分开,明确各自的收支范围,并在划定的收支范围内。按照企业的隶属关系划分企业所得税,按照属地征收的原则划分流转税 收入: 地方:地方所辖企业收入、盐税、农牧业税、工商所得税、地方税收入归地方,工商税则作为中央和地方的调剂收入。 中央:中央所属企业的收入、关税收入归中央 支出: 财政 制度 东部和中西部的 关系 中央和地方的关 系 政府和企业的关 系

中央:中央的基本建设投资,中央企业的流动资金、挖潜改造资金和新产品试制费,地质勘探费,国防战备费,对外援助资金,国家物资储备支出,以及中央级农、林、水利,气象、工业、交通、商业、文教、卫生、体育、科研等事业费,均属中央财政支出地方: 分级包干: 由于各省情况差别很大,中央政府对全国37个下辖财政单位(包括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和一些计划单列市)实行六类不同的包干办: “收入递增包干”、“总额分成”、“总额分成加增长分成”、“上缴额递增包干”、“定额上缴”和“定额补助” 收入递增包干:以1987年决算收入和地方应得的支出财力为基础,参照各地近几年的收入增长情况,确定地方收入递增率和留成、上缴比例。在递增率以内的收入,按确定的留成、上缴比例,实行中央与地方分成:超过递增率的收入,全部留给地方;收入达不到递增率,影响上缴中央的部分,由地方用自有财力补足。 三、影响: (一)刺激了地方政府发展地方企业尤其是乡镇企业的积极性,同时由于乡镇企业隶属于地方政府管辖,所以乡镇企业的税收不但几乎全部落入地方政府之手。 (二)中央财政增长缓慢,“两个比重”不增反降,影响经济发展。 “两个比重”:财政收入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 中央财政收入在财政总收入中的比重 1979年第一个比重为28. 4%,到1993年已经下降为12. 6%;第二个比重也由1979年的46. 8%下降为1993年的31. 6%,中央财政不但要靠地方财政的收入上解才能维持平衡。(三)地方财政实力大于中央财政实力,所谓的“国家”能力受到影响。

财政情况的调研报告

财政情况的调研报告 一、我县财政概况 财政收支情况 我县财政现状是财源结构单一、财政收入规模小、可用财力有限、总体上处于保工资保运转的“吃饭财政”状态,且可用财力的大部分为上级补助收入。 1、近年财政收支情况 收支情况。2019年我县完成财政总收入7942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9629万元。具体到征管部门,国税完成41562万元,地税完成27619万元,财政完成10247万元。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85.45%。2019年用于平衡的总收入178950万元,主要构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9629万元,上年结余43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5990万元,财政部转贷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2900万元。财政总支出178453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76888万元,上解支出72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840万元。净结余497万元。可用财力情况。2019年用于平衡的总收入为178950万元,其中完成财政总收入实现的地方财政收入3962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5990万元,我县财政对上级转移支付的依存度达到76%。主要是:专项转移支付60305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13784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6791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3441万元、重点生态功能

区转移支付6086万元、调资转移支付4460万元。剔除专项转移支付60305万元,一般转移支付中有专门用途的49593万元,实际形成财力的上级补助收入26092万元。 土地出让收入情况。自2019年开始,我县土地出让收入与以前年度相比有较大的增长,2019年、2019年、2019年、2019年分别实现土地出让收入20304万元、5432万元、9310万元、42490万元,剔除空转及政府性奖励支出,近四年实际构成财力的土地出让收入分别为13555万元、5432万元、2114万元、20439万元。土地出让收入主要用于征地拆迁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由于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多、投入大,土地出让收入如同杯水车薪,远远难以满足项目建设需求。 2、**年财政收支预算情况 公共财政收支预算:预算安排财政总收入91368万元,增长15%;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3798万元,同口径增长15%;上级补助收入54544万元;上年结余497万元;调入资金23992万元,县级预计可用财力122831万元。财政总支出安排122831万元,其中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2199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833万元。 基金收支预算: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41777万元,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3827万元,上年结余56万元,当年基金预算财力4566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45652万元,预计当年结余8万元。**年公共财政预算留有缺口23992万元,为确保收支平衡,从基金预算土地出让收入调出资金弥补。由于我县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征地拆迁及

中国财政体制改革

根据中国市场经济发展进程和公共财政建设的基本要求,针对中国现行财政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其运行中遇到的外部障碍,借鉴国际经验,在“十五”期间乃至2010年较长的一段时期内,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以分税制为核心的财政体制的基本思路和对策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和公共财政原理,明确界定政府的事权范围,为建立科学、规范、稳定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提供基础性条件 1.按效率原则理顺政府与市场之间的职责关系。 在市场经济中,政府应该干什么、能干好什么以及如何干?由私人机构来执行政府的一些任务,能否做得更好?这一直是世界各地的选民和决策者不断思考、探索实践的重要问题。中国的经济社会正处于转型期,重新界定政府的职责尤为紧迫和重要。根据世界银行对转轨国家经验教训的研究结论(世界银行:《从计划到市场:1996年世界发展报告》,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第117页),首先政府在生产和产品分配及服务方面的作用应大幅度地削减。由公共部门提供产品和服务这一做法必须是一种例外,而非惯例。只有在市场失败的方面,如国防、初等教育、农村道路和一些社会保障项目等,而且在政府干预能够改善市场的情况下,政府干预才被视为合情合理。其次,政府必须停止对微观经济活动的限制和直接控制,政府应致力于促进宏观经济稳定,为私营部门的发展和竞争提供一种法律上的保证。最后,提供社会保障是所有国家政府的主要功能,但在市场经济中,社会保障应该主要针对最需要保护的那些脆弱的群体,政府不应为了使所有的人获得足够的生活标准而提供慷慨的保障,而是有必要强化个人在收入和福利方面的更大的责任心。 2.按分职治事、受益范围和法制原则依法明确界定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事权范围。 分职治事是指在政府事务与民间事务按效率原则合理分工的基础上,对政府有充足理由承担的事务,在政府内部按照凡是低一级政府能够有效处理的事务一般就不上交上一级政府、凡是地方政府能够有效处理的事务一般就不上交中央政府的原则进行合理划分。受益范围原则是指政府行使政治经济职能和提供公共产品与劳务时,若受益范围遍及全国各地则应划为中央政府事权,若受益范围仅限于特定区域的居民和企业则应划归某一级地方政府。法制原则是指各级政府事权的确认、划分、行使及调整等应具有相应的法律保障,做到法制化、规范化并保持相对稳定性。根据上述原则和中国国情,中央政府的事权范围及主导作用应主要包括:(1)制定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期战略,对经济发展的速度、方向、结构、生产力布局、GDP分配等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并通过各种手段组织实施;(2)调节经济总量关系,协调宏观经济结构偏差,促进并保持总供求和部门结构的大体均衡,促进宏观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地运行;(3)在市场失效的领域,有效承担起跨省际重大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项目的投资建设、提供全国性公共产品等;(4)调节GDP分配结构和组织社会保障,从全国着眼把收入差距控制在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范围内,协调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5)调控各地区之间的财政经济发展差距,促进地区间经济社会协调发展;(6)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法律秩序;(7)自觉组织和推动市场化进程,培育和完善市场体系;(8)维护国有财产的所有者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9)维护全国的生态平衡,搞好环境保护和人口控制等。 地方政府的事权范围应主要包括:(1)制定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对本地区经济发展速度、方向、结构、生产力布局、收入分配关系等具有区域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通过各种手段组织实施;(2)根据本地区居民(包括居民企业)对公共产品的需求数量和质

分析财政收入的影响因素

分析财政收入的影响因素 财政收入是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可以有效地调节资源配置,从而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的深化和经济的快速增长,我国的财政收入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1989年的2664.9亿元到2008年的61330.35亿元,20年平均每年增长了16.98%。为了研究影响中国财政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收入的增长规律,预测中国财政收入未来的增长趋势,我们需要建立计量经济模型。 影响财政收入增长的因素有很多,主要有:财政支出、居民可支配收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进出口总额、年底就业人数。 一、模型的建立 本模型主要反映的是财政收入与各影响因素的关系。在这里,我们选择“财政收入”作为被解释变量;选择“财政支出”、“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底就业人数”、“进出口总额”为模型的解释变量。 从《中国统计年鉴》中收集到以下数据。 年份财政收 入 (亿元) 财政支 出 (亿元) 城镇居民 家庭人均 可支配收 入(元) 农村居民 家庭人均 可支配收 入(元) 社会消费 品零售总 额 (亿元) 年底就 业 人员数 (万人) 进出口总 额 (亿元) 1989 2664.90 2823.78 1260.70 601.50 7074.20 55329 1116.00 1990 2937.10 3083.59 1510.20 686.30 7250.30 64749 5560.10 1991 3149.48 3386.62 1700.60 708.60 8245.70 65491 7225.80 1992 3483.37 3742.20 2026.60 784.00 9704.80 66152 9119.60 1993 4348.95 4642.30 2577.40 921.60 12462.10 66808 11271.00 1994 5218.10 5792.62 3496.20 1221.00 16264.70 67455 20381.90 1995 6242.20 6823.72 4283.00 1577.70 20620.00 68065 23499.90 1996 7407.99 7937.55 4838.90 1926.10 24774.10 68950 24133.80 1997 8651.14 9233.56 5160.30 2090.1 27298.90 69820 26967.20 1998 9875.95 10798.18 5425.10 2162.00 29152.50 70637 26849.70 1999 11444.08 13187.67 5854.02 2210.30 31134.70 71394 29896.20 2000 13395.23 15886.50 6280.00 2253.40 34152.60 72085 39273.20 2001 16386.04 18902.58 6859.60 2366.40 37595.20 73025 42183.60 2002 18903.64 22053.15 7702.80 2475.60 42027.10 73740 51378.20 2003 21715.25 24649.95 8472.20 2622.20 45842.00 74432 70483.50

运用财政学原理分析我国收入分配现状的思路

运用财政学原理分析我国收入分配现状的思路 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对于任何社会公平的实现都是必需的。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体系转向市场经济体系,相应地收入分配制度从单一的按劳分配也调整适应为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同时,国家的政策也在支持和鼓励一部分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全民富裕。取得的成效是卓越的,但居民收入的差距却在这样繁荣的环境中进一步拉大,贫富悬殊。中国收入分配存在差距的领域主要集中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群体之间等,且差距有不断拉大的趋势。收入差距悬殊,收入分配缺失公平机制,极其容易聚焦社会矛盾和社会失衡,无疑对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是有阻碍作用的。根据大部分学者的观点,城乡收入差距是现今影响最大的收入差距,也是影响中国收入差距扩大最重要的因素。中国的收入不公问题的解决,或许很大程度上首先依赖于城乡收入差距问题的解决。但总体而言,中国收入差距问题的存在是多层面的,且极具有结构性特征。 对在收入分配差距中扮演关键角色的城乡收入差距需要做一个系统的分析和思考,其次会涉及地区和行业差距的相关解析,最后会对现状和出路问题做一个概述。引起城乡收入分配差距及造成差距不断拉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发展过程中本身产生收入差距;国家长期以来失衡的城乡发展政策和因此形成的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经济结构;城乡劳动力市场存在着高度的市场分割状态等等。经济结构调整、群体结构划分及出于整个国家经济战略的角度,发展过程中,自然形成的城乡收入差距是显而易见的。但随之而来的是城乡政策不平衡导致社会经济结构城乡二元化,农村的发达程度远远落后于城市,如果说城乡分割

分税制改革(2)

分税制改革 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简称分税制,是指将国家的全部税种在中央和 地方政府之间进行划分,借以确定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收入范围的 一种财政管理体制。它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推行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 模式。我国推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已近10年,其改革成效是显而易见的,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按照市场经济下的分权原则,划分各级政 府的职责,初步规范了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二是较大幅度提 高了中央财政占全部财政收入的比重,增加了全国性基础设施和公共 工程投入,加大了对西部地区和部分贫困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但是,分税制体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却也不容忽视,亟待解决。 一、税权划分不明确、不合理 多年来,政府与市场的职能一直没有界定清楚,政府包揽太多的状况 始终没有改变,中央与地方的事权也划分不清。分税制改革的重点是 划分收入,但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不清的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1994 年的分税制改革是在政府职能尚未完全转变,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尚不 明确的条件下实施的,因而税权划分不明确、不合理。主要表现在: 过分强调中央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而没有兼顾地方政府的利益,造 成税权过于统一;地方几乎没有任何立法权,税收的灵活性受到抑制,致使地方“费挤税”现象严重,分配秩序十分混乱。随着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的发展,现行的税权划分体系在运行中所暴露的缺陷不断增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 二、基层政府财政陷入困境 分税制使基层政府财源缩减,只能把筹资目光集中于农业。分税制改 革中一项重要的制度变革,就是把一些原来由地方财政支配的收入划 归中央政府所有,从而改变了地方财政收入的来源结构。在这一制度 安排下,基层政府为了自身收入的稳定,就把筹集收入的关注点由 1994年以前的偏向工业,部分地转向了农业。但是,规范的农业税数 量是有限的,难以提供基层政府正常运转所需要的资金。处于财政级

乡镇财政调研报告

乡镇财政调研报告 一、我县乡镇财政职能基本状况 目前,我县各乡镇财政所承担的工作大致相同,主要是承担乡镇一般预算资金的收支管理,部门综合预算管理,非税收入的征管,国有资产管理,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与信息化管理,执行财政监督,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协助税收征管等。 做好财政收支预算,保障党委政府工作正常运转。编制财政预算,保障乡镇政府运转是乡镇财政所的基本职能。我县乡镇财政所根据上级财政“要健全乡镇财政预算制度,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力求科学合理地编制乡镇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切实保障乡镇党政机构行政和社会管理等基本运转的支出需要,努力适应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严格按照财政预算制度和编制程序按时编制年度财政收支预算,预算方案通过后,镇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切实增强预算的约束力。 做好涉农补贴工作,认真落实惠农政策。各乡镇财所通过涉农财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对各自辖区内的农户建立了详细的信息库,内容包括:每户人口数,主要劳动力,种植土地面积等情况以及收入状况等。与镇多办、畜牧站、农机站等部门对涉农补贴对象的小麦种植面积补贴、良种补贴、

养殖母猪补贴和购买大型农用机械补贴申报的情况,认真做好认定、审核和公示等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全部纳入政策保障范围内,最后通过“一卡通”把补贴款发放到补贴对象本人手中。 参与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乡镇财政所积极参与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对于列入乡镇财政预算的专项资金,建立了全项目库管理制度,加强项目论证、立项、申报、实施等各环节的监督;对未列入乡镇财政预算的专项资金,包括农林水专项、农业综合开发、环境保护、土地开发整理等也加强监根据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进度情况,经过核实后,给专项资金项目拨付资金,既严防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的行为发生,又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管理,确保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加强财务监督,健全乡村理财机制。各乡镇财政所严格执行党委政府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对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加强财务管理,实行统一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并按月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镇直各部门使用的房屋认真做好建造日期及使用年限的登记建档,对购买的车辆、空调和办公用品的购买日期、品牌、金额、使用年限分别一一登记造册,制定台帐,做到资产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统一,防止资产流失。联合镇“双代管”办公室对村级重大事项进行审批,限定报刊费,禁止招待费,以

关于财政收入影响因素 的统计分析报告.doc

关于财政收入影响因素的统计分析报告 14经济统计1班 陈秋昱 陈翔强 毛翔宇 2016年4月13日

目录 影响我国财政收入因素的统计分析 (3) 一、引言 (3) 二、财政收入影响因素的分析 (3) 2.1变量的选择 (3) 2.2数据说明 (3) 三、模型建立 (4) 3.1模型数据 (4) 3.2相关分析 (6) 3.3模型建立 (7) 四、模型检验 (7) 五、个别数据的折线图分析 (9) 5.1从业人数与国家财政收入间关系 (9) 5.2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于财政收入间关系 (9) 5.3财政收入占GDP的时间变化 (10) 六、从模型中得到的结果 (10) 6.1财政收入对GDP的依存度 (10) 6.2财政收入对能源消费总量的依存度 (10) 6.3财政收入对实际利用外资的依存度 (11) 6.4财政收入对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依存度 (11) 七、结论 (11)

影响我国财政收入因素的统计分析 摘要:影响一国财政收入的因素有很多,如税收收入,三大产业产值,固定资产投资等,本文选取GDP、能源消费总量、从业人员总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实际利用外资总额、全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年底总额、居民人均消费水平、消费品零售总额、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这9个指标,建立了财政收入影响因素的模型,分析了影响财政收入主要因素及其影响程度。 一、引言 财政作为最为重要的政府活动,是政府职能的具体体现,能够有力地促进经济的发展,促进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并能够调节资源配置。因此,财政收入的变化情况关系着一个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有税收,国有资产经营收益,政府性基金收益等。同时,一个国家财政收入的规模还要受到经济规模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我们以财政收入为因变量,GDP、能源消费总量、从业人员总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等9 个经济指标为自变量,利用R软件进行回归分析,建立财政收入影响因素模型,分析影响我国财政收入的主要因素为何。 二、财政收入影响因素的分析 2.1变量的选择 研究影响财政收入的影响因素离不开基本经济指标,许多文献资料中都把税收、GDP这两个指标列为影响财政收入最重要的影响因素。而本文通过对较多指标的综合分析,企图在众多而复杂的指标当中寻找财政收入比较重要的决定因素。 2.2数据说明 1、财政收入:财政收入,是指政府为履行其职能、实施公共政策和提供公共物品与服务需要而筹集的一切资金的总和。财政收入表现为政府部门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为一个财政年度)所取得的货币收入。财政收入是衡量一国政府财力的重要指标,政府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的范围和数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财政收入的充裕状况。 2、GDP:国内生产总值(GDP=Gross Domestic Product)是指一个国家(国界范围内)所有常驻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所有最终产品和劳务的市场价值。GDP 是国民经济核算的核心指标,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总体经济状况重要指标。 3、能源消费总量:能源消费总量是一定时期内全国或某地区用于生产、生活所消费的各种能源数量之和。是反映全国或全地区能源消费水平、构成与增长速度的总量指标。 3

1994年中国实行分税制改革

1994年中国实行分税制改革,重整税收结构后,增值税和营业税并重成为流转税的两大重要税种,且这个时间段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2004年7月1日期,消费型增值税在东北三省的石油化工业、装备制造业等八大行业试点征收;2007年7月1日,中部六省26个老工业基地的采掘业、电力业等八大行业也被纳入试点范围;2008年7月1日,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至内蒙古自治区东部五个盟市以及泣川地震中受灾严重的地区;2009年1月1日,消费型增值税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全面取代生产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不断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型,消费型增值税在经济活动中的益处不断展现,反观营业税变动不大,越来越不适应当今经济的发展。 转型后的增值税能够有效消除重复征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分工,而这正是目前交通运输业在发展中所欠缺的。并且交通运输业本身又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是制造业之后另一重要环节,涉及到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与人们的生产、生活都息息相关。众多企业与交通运输业企业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原材料、产成品的运输均靠交通运输,各企业外购交通运输服务的规模不断壮大。可以认为,国民经济中的各部分都离不开交通运输业,包括经济资源要素的开发、运输以及配置等,因此交通运输业与国民经济关联度极高。现在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必然也对与之配套的交通运输业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促使交通运输业的不断发展。因此,交通运输业的大发展必然是未来的趋势。首先应在税制上,对交通运输进行改革,使其缴纳更符合实际需求的增值税,并且结构性减税,可以进一步推动交通运输业的发展。 2012年1月1日,交通运输业改征增值税先在上海试点。根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交通运输业的增值税税率11%,对交通运输辅助业(包括仓储、港口、机场等)以6%征收增值税。目前试点范围已经逐渐至北京、天津、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8省市,并且有望在两年内推广至全国。可以说上海的试点走出了交通运输业改征增值税的第一步,后来的试点正是根据上海试点情况不断修订政策。因此,此次针对上海交通运输业试点方案的解析是非常必要的。 1.1.2研究意义

广东省珠海市财政收入综合情况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广东省珠海市财政收入综合情况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序言 本报告以数据为基点对珠海市财政收入综合情况的现状及发展脉络进行了全面立体的阐述和剖析,相信对商家、机构及个人具有重要参考借鉴价值。珠海市财政收入综合情况数据分析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要注明出处。 珠海市财政收入综合情况数据分析报告主要收集国家政府部门如中国国家统计局及其它权威机构数据,并经过专业统计分析处理及清洗。数据严谨公正,通过整理及清洗,进行珠海市财政收入综合情况的分析研究,整个报告覆盖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税收收入,增值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收入,个人所得税收入,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房产税收入等重要维度。

目录 第一节珠海市财政收入综合情况现状概况 (1) 第二节珠海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标分析 (3) 一、珠海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现状统计 (3) 二、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现状统计 (3) 三、珠海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统计 (3) 四、珠海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珠海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珠海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7-2018)变动对比分 析 (6) 第三节珠海市税收收入指标分析 (7) 一、珠海市税收收入现状统计 (7) 二、全省税收收入现状统计分析 (7) 三、珠海市税收收入占全省税收收入比重统计分析 (7) 四、珠海市税收收入(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珠海市税收收入(2017-2018)变动分析 (8)

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国发[1993]85号 【发布部门】国务院 【发布日期】1993.12.15 【实施日期】1994.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 (1993年12月15日发布国发[1993]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为了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更好地发挥国家财政的职能作用,增强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国务院决定,从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改革现行地方财政包干体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一、分税制改革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改革财政管理体制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现行财政包干体制,在过去的经济发展

中起过积极的作用,但随着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不断扩大,其弊端日益明显,主要表现在:税收调节功能弱化,影响统一市场的形成和产业结构优化;国家财力偏于分散,制约财政收入合理增长,特别是中央财政收入比重不断下降,弱化了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财政分配体制类型过多,不够规范。从总体上看,现行财政体制已经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必须尽快改革。 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要求,并借鉴国外的成功做法,要理顺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必须进行分税制改革。分税制改革的原则和主要内容是:按照中央与地方政府的事权划分,合理确定各级财政的支出范围;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原则,将税种统一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并建立中央税收和地方税收体系,分设中央与地方两套税务机构分别征管;科学核定地方收支数额,逐步实行比较规范的中央财政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和健全分级预算制度,硬化各级预算约束。 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 (一)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调动两个积级性,促进国家财政收入合理增长。既要考虑地方利益,调动地方发展经济、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又要逐步提高中央财政收入的比重,适当增加中央财力,增强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为此,中央要从今后财政收入的增量中适当多得一些,以保证中央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 (二)合理调节地区之间财力分配。既要有利于经济发达地区继续保持较快的发展势头,又要通过中央财政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扶持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发展和老工业基地的改造。同时,促使地方加强对财政支出的约束。 (三)坚持统一政策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划分税种不仅要考虑中央与地方的收入分配,还必须考虑税收对经济发展和社会分配的调节作用。中央税、共享税以及地方税的立法权都要集中在中央,以保证中央政令统一,维护全国统一市场和企业平等竞争。

最新乡镇财政基本情况调研报告

乡镇财政基本情况调研报告 关于***县乡镇财政基本情况的调研报告 一、乡镇财政监督的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 (一)现行乡镇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就***县目前乡镇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来看,乡镇财政监督检查主要依赖于县级财政监督部门,乡镇财政所主要是配合上级财政监督部门工作,没有或者很少主动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由于体制或者其他方面原因,乡镇财政部门自主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1、主动监督意识不强,存在等靠望思想。大部分乡镇财政所认为财政监督是县监督局的事情,主观认识不足。 2、管理体制不顺,开展监督检查阻力大。由于***县财政所“人、才、物”归地方政府政府管理,在开展工作的时候主要是遵从地方政府的旨意,在开展监督检查的同时不同程度上会受到各方面的阻力和压力,不能展开手脚开展监督检查。

3、执法主体不明,处理落实力度薄弱。由于财政所是乡镇的一家事业单位,不属于一级执法主体,没有执法权力,往往查出问题,也得不到很好的处理和落实,大多数只能是不了了之。 4、检查程序不规范,监督检查缺乏有序性和科学性。由于缺乏一整套完整的乡镇财政监督操作程序和工作规范,再加上乡镇财政人员素质也参差不齐,在执行财政监督过程中往往缺乏科学性和规范性,缺乏有力的执法依据,实行财政监督工作往往也只能了于形式,停留在表面上,不能有实质性的进展。 (二)乡镇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违纪违规的主要表现形式,检查的重点及难点 1、乡镇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乡镇财政体制已由原来的一级财政改为“乡财县管乡用”模式,每年的收支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不再核算税收收入,除镇政府和财政所,其他部门全部垂直上划。乡镇财政收入主要是上级补助收入和非税收入,而乡镇政府及财政部门都没有收费及罚没等政府非税收入科目所赋予的职能,大部分是地方企业上交及上级专项补助等自筹收入,从严格上讲,只能属于自筹收入,而且收入来源复杂,存在很多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给监督检查也增加了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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