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会会员管理办法
关于商会会员会费管理办法(精选)

关于商会会员会费管理办法
(精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XX商会(以下简称“本会”)会员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保障本会的正常运行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会所有会员的会费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会会费的管理遵循公开透明、合理使用、严格监管的原则。
第二章会费标准及收缴
第四条本会会费标准由理事会根据本会实际运营情况提出建议,经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五条会费分为年度会费和一次性入会费。
年度会费按年收取,一次性入会费在会员加入本会时一次性收取。
第六条会费缴纳时间为每年的第一季度,新会员应在批准入会后的一个月内缴纳会费。
第七条会费缴纳方式包括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具体方式由
秘书处负责通知。
第三章会费管理
第八条本会设立专门的会费账户,会费收入应及时存入该账户,不得挪作他用。
第九条会费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本会章程规定的用途执行,主要用于日常运营、活动组织、会员服务等方面。
第十条会费的使用需经过理事会审批,重大支出需经会员大会审议。
第四章监督与审计
第十一条本会监事会对会费的收支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向会员大会报告。
第十二条本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财务审计,审计报告应向会员公开。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本会理事会所有。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由理事会讨论决定。
【落款】
XX商会
XXXX年XX月XX日【附件】
无。
商会会员财务管理办法

北京安阳企业商会财务管理办法
一、商会经费来源
1、会费;
2、会员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捐赠;
3、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4、利息;
5、其它合法收入。
二、商会会费标准
商会会费按照商会自身发展需要,量出收取,会费除除正常运转外,不做其他支出。
会费缴纳标准及办法,由会员大会决定。
1、个人会员,每年缴纳会费元;
2、单位会员,每年缴纳会费元;
3、理事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元;
4、常务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元;
5、副会长,每年缴纳会费元;
6、会长,每年缴纳会费元。
三、经费支出范围
1、办公费(含办公用品购置费、文印费、书报费、邮电费、电话费和商会会刊简报设计、印刷费等);
2、差旅费;
3、办公场地租赁费、水电费;
4、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补贴及福利费;
5、会务费(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秘书处工作会议,以及以商会名义召开的其他会议费用);
6、商会举办为会员服务的各项活动支出;
7、与商会有关的其它正常开支。
四、经费的管理
收缴的会费在银行设立账户,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经费收支,经费开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制;严格执行国家财会规定,建立健全财会制度,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决算;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接受全体会员、监事会和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本会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北京安阳企业商会。
商会规章制度的模板

商会规章制度的模板第一条为了加强商会的组织管理,发挥商会的作用,促进会员单位之间的交流合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团法》和《商会章程》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商会是由符合条件的会员单位自愿结成的社团性组织,是商家之间进行交流合作、共同发展的平台。
第三条商会的宗旨是:团结商家,服务会员,促进行业发展,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第四条商会遵循独立、平等、自愿、自治的原则,依法从事非营利活动,不得从事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会员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二章会员管理第五条商会的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理事会员。
第六条普通会员是经商会审查并通过的符合条件的会员单位。
第七条理事会员是由商会选举产生的代表商会会员利益的领导机构。
第八条会员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有权利参与商会各项活动,并有权利监督商会的工作。
第九条会员有义务遵守商会的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商会活动,共同维护商会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条会员有权利提出建议、意见和批评,并有权利参与商会的决策程序。
第十一条会员有权利享受商会提供的各项服务,并有权利参与商会组织的培训、交流等活动。
第十二条会员有权利获得商会的支持和帮助,有权利表达自己的诉求和需要。
第三章管理机构第十三条商会设立理事会,是商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四条商会理事会由商会的理事会员组成,每届理事会员任期为三年,连续连选一届。
第十五条商会常设秘书处,专门负责商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商会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负责商会的财务报告和审核。
第十七条商会设立专门的活动组织部门,负责商会各项活动的组织和策划。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八条商会的经费来源主要包括会员费、捐赠款、政府补助款等。
第十九条商会设立专门的财务账户,严格管理会费收入和支出,确保财务安全和稳定。
第二十条商会每年定期对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报告给理事会。
第二十一条商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收支、审批和报销流程,提高财务管理效率。
第五章组织活动第二十二条商会每年各类活动不少于十项,包括行业交流会、专业培训、政策解读等。
关于商会管理规章制度

关于商会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为提高商会组织管理效率,促进商会事业发展,树立商会正面形象,保障会员合法权益,特编制本规章制度。
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商会有权根据情况予以纠正或处理。
同时,商会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规章制度的宣传和执行,确保规章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二、商会会员管理1. 会员资格商会会员资格对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和单位开放:1)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2)认同商会宗旨和理念,愿意为商会的发展和推广做出贡献;3)遵守商会规章制度,履行会员义务,维护商会形象;4)完成商会规定的入会手续,缴纳会费;5)商会理事会批准入会。
2. 会员权利商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参加商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和会议;2)享受商会为会员提供的各类服务和优惠政策;3)提出建议和意见,参与商会事务管理;4)参加商会选举,担任商会职务;5)享有商会规定的其他权益。
3. 会员义务商会会员有以下义务:1)遵守商会章程和规章制度,爱护商会财产;2)积极参加商会活动,支持商会工作;3)认真履行商会交给的任务和职责;4)遵守商会会费交纳规定;5)维护商会形象,不损害商会利益。
4. 会员管理商会会员的管理由商会理事会负责。
商会管理人员应当对会员信息进行存档管理,及时更新维护。
商会理事会有权对违反会员义务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甚至取消会员资格。
三、商会经费管理1. 经费来源商会的经费来源主要包括会员会费、捐赠和赞助、财产收入等。
商会会费的缴纳标准由商会理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会员应当按照规定按时足额缴纳。
2. 经费管理商会经费由商会财务部门负责管理。
财务部门应当加强会计工作,做到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
商会理事会有权对财务部门进行监督和审计,确保经费使用合法、规范。
3. 经费支出商会经费支出应当符合商会宗旨和目标,主要用于商会活动、会员服务、宣传推广等方面。
支出经费前应当报商会理事会审核批准,明确用途和标准,不得私自挪用。
四、商会活动管理1. 活动策划商会活动由商会各部门负责策划组织。
商会会员管理制度

商会会员管理制度为加强商会的管理,提高商会会员单位的整体素质水平,增强商会在政府与浙商企业之间的桥梁与沟通作用,更好的为驻潍浙商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员准入(一)凡浙江籍各类经济、服务组织和个体工商企业承认本会章程,向本会秘书处提出申请,经审核并报常务会长会批准,均可成为本会的会员。
(二)本会会员分为企业会员和个人会员。
企业会员是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组织或企业;个人会员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有一定的知名度并有一定的经济条件的个人。
(三)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拥护本会章程2.有加入本会的意愿3.在所从事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实力,对推动本会的工作有一定的能力。
4.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在三年内无不良的社会影响或未被工商行政及税务主管部门吊销过证照的。
5.在加入本会前没有参加过党和国家明令禁止或取缔的社团组织。
6.自觉遵守本会各项规章制度,自愿为本会热情服务,积极参加本会活动,维护本会的团结和声誉。
二、会员权利和义务(一)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享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参加本会各种活动权;获得本会各种服务的优先权;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享有本会编辑的报刊、信息等资料;(二)会员应尽以下义务执行本会的决议;维护本会合法权益;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按规定交纳会费;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信息资料。
三、入会程序(一)申请入会者向商会组织部提出申请,提交书面入会申请并同时出具企业工商登记、税务登记、个人身份证件等资信证明,并盖章、签字确认。
由组织部向申请人介绍商会基本情况,提供《潍坊市浙江商会章程》、《潍坊市浙江商会会员管理制度》和《潍坊市浙江商会会员入会申请表》及其它相关文件。
(二)填写《潍坊市浙江商会会员入会申请表》,并向商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一寸照片两张。
申请者必须为所填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经商会常务会长会讨论通过。
商会会员发展管理办法

商会会员发展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商会会员的发展与管理,提升商会的组织活力和服务能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商会会员的发展、管理与服务工作。
第三条商会会员是指商会的组织成员,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体工商户等。
第四条商会会员发展与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动商会的健康发展。
第五条商会会员发展与管理工作由商会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章会员发展第六条商会会员的发展应以增加会员数量、提升会员质量为目标,积极吸引各类合作伙伴加入商会。
第七条商会会员的招募应根据商会的定位和目标需求,在广泛宣传与推广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宣传渠道,吸引符合商会要求的会员加入。
第八条商会在招募会员时,应对拟加入的会员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其合法、合规、合理。
第九条商会应积极为会员提供优质服务,向会员提供相关指导,帮助会员更好地发展经济、解决问题。
第十条商会应建立与会员沟通交流机制,定期向会员通报商会活动、政策变化等信息,增加会员的参与感和认同感。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一条商会应建立健全会员档案,对会员的入会申请及相关资料进行记录,保障会员权益。
第十二条商会应及时更新会员信息,确保会员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三条商会应定期按照规定向会员收取会员费,确保会员缴费的公平、公正。
第十四条商会应根据会员类别,组织会员定期交流座谈会、经验分享会等活动,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第十六条商会应根据会员的需求,定期开展各类培训、讲座等专业知识活动,提升会员的专业素养。
第十七条商会应及时反馈会员的意见、建议,并根据会员的需求做出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第四章会员退出第十八条会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商会可以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处理,并可以按规定取消其会员资格:(一)违反商会章程或法律法规的规定;(二)长期不按时缴纳会费;(三)连续两年内未参加商会组织的活动。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商会会员的发展与管理工作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商会、协会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

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为规范本会会费收取、使用和管理,保证本会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结合本会实际状况,特制定本会会费收取标准和管理办法。
一、会费收取对象本会全体会员均应缴纳会费。
单位会员或个人会员缴纳会费有困难的,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可以缓交、减交或免交。
上述应缴纳会费的会员,自愿多交会费的,可以多交,但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二、会费收取标准会长单位:二万元/年副会长单位:一万元/年理事单位:五千元/年会员单位:二千元/年三、会费缴纳时间和方式会员按年度缴纳会费。
每年6月1日前一次性缴足下一年会费;每年7月1日后入会的,按当年会费的一半金额缴纳。
缴纳方式为支票、现金或汇入本会账户。
四、会费开支范围1、必要的办公支出。
2、组织举办本会会议、调研、培训、经验推广、信息沟通及考察交流等活动的开支。
3、编印刊物、发放宣传资料等的成本费。
4、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保险和福利待遇等。
5、其他应支出的费用。
五、会费管理1、会费由秘书处、会员部等相关办事机构负责收取及管理,并开具《社会团体会费专用发票》。
2、本会日常经费开支由法定代表人审批,重大额度或重要项目开支由本会理事会审定。
3、本会财务账目由会计负责,并严格执行《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监事、监事会、会员的质询和监督。
4、财务收支情况由秘书处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报告。
5、本办法未尽事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执行。
6、本办法经年月日xxx市xxx区xxx商会首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后生效。
xxx市xxx区xxx商会年月日。
县工商业联合会(商会)会员发展和管理办法

县工商业联合会(商会)会员发展和管理办法县工商业联合会(商会)会员发展和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健全工商联(商会)会员管理制度,加强会员管理工作,根据《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县工商联的实际情况,经主席办公会议研究,特制定如下规定:一、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章程》对工商联会员的权利和义务做了明确的规定,凡申请加入成为工商联的会员都必须自觉遵守。
即:(一)会员的权利:1、在本会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向本会反映意见、要求和建议,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批评;3、参加本会的活动;4、享受本会提供的服务;5、请求本会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会员的义务:1、遵守本会章程;2、执行本会决议;3、按规定交纳会费;4、关心支持本会工作;5、接受本会监督;6、办理本会委托的事项。
二、会员入会的条件和原则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会员可分为企业会员、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三类。
会员入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经工商注册经营在xx县范围内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各类私营企业(厂矿),入会申请经批准后成为本会企业会员。
企业会员的主体是非公有制企业,其中包括私营企业、民营企业、港澳台侨投资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成分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介服务机构等。
(二)注册登记不在xx县范围但经营地点在xx县的企业,也可以申请加入本会,经批准后为企业会员;(三)在xx县进行社团登记的,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具有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乡镇企业协会、行业协会、行业商会、异地商会等工商社团和其他有关社会组织,入会申请经批准后成为本会团体会员;(四)工商企业的投资者和经营者,经营情况较好,有一定代表性的个体工商户,其注册在xx县范围内的可以申请加入本会,经批准后为个人会员;(五)与工商联工作有联系的经济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和其他有关人士,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中工商界知名人士可以参加或被邀请为本会个人会员;(六)与工商联建立工作联系的单位,可以通过协商派代表参加或被邀请为个人会员;(七)入会会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合法经营,自觉遵守本会章程,热心工商联工作;(八)实行会员入会自愿和退会自由的原则;三、会员入会的程序和要求(一)申请:凡符合入会条件的企业、团体和个人均可向县工商联和乡(镇)商会、新兴商会提出入会申请,填写《xx县工商业联合会(商会)会员(企业、团体、个人)申请登记表》一式两份,申请登记表填好后,交县工商联(商会)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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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会员及会费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商会(以下简称本商会)会员管理,强化商会组织建设,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社会团体管理
条例》和《内蒙古河北商会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商会实行会员制管理。
会员制的目标是:及时宣传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会员搭建凝聚乡情、共同发展的平
台,建立规范科学的会员组织网络和高效快捷的信息传递系
统,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提高商会的服
务质量和水平,促进蒙冀两地经济建设繁荣发展。
第三条本商会秘书处负责会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会员
第四条凡拥护本商会章程,执行本商会决议,自愿履行会员义务的河北籍企业及个人,均可申请加入本商会。
第五条本商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一)单位会员: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和良好业绩,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个人会员:在所从事的行业及领域内具有一定成就和影响
力的企业家、个体工商户或个人。
第六条单位会员入会程序:
(一)申请单位向商会提出申请;
(二)填写《内蒙古河北商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
(三)企业提供当地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简介;
(四)单位会员入会须通过常务副会长以上会议审核通过后可入会。
(五)按规定交纳会费后颁发会员证书。
第七条个人会员入会程序:
(一)个人向商会提出申请;
(二)填写《***商会会员管理办法入会申请表》;
(三)提供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一寸或二寸)二张;
(四)副会长以下人员入会须经分管组织与队伍建设的常务副会长审核批准后可以入会;副会长及以上人员入会,须
通过常务副会长以上会议审核通过,进行为期七日的公
示后方可会;
(五)获得入会资格并交纳会费后颁发会员证书。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批准入会:
(一)被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未终了的个人;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三)处于破产整顿期间的企业;
(四)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五)严重违反本商会章程,损害商会声誉,被商会除名未逾三年的;
(六)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会员的权利:
(一)有本商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商会工作有提出建议、批评及监督的权利;
(三)有获得行业指导和信息服务的权利;
(四)有参加本商会组织的培训考察、交流等活动的权利;
(五)有参加商会举办的贸易洽谈会、博览会、展示会、展销会、研讨会等活动的权利;
(六)有在由商会主办的各种活动、刊物及网站上发布信息、刊登广告、参加展示的权利;
(七)有申请退会的权利。
第十条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二)遵守本商会章程、会员公约和有关管理规定,执行本商会决议;
(三)积极促进本商会的发展,维护本商会声誉;
(四)积极参与和协助本商会组织各项活动,积极向商会反
映情况,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
(五)按时注册,交纳会费;
(六)完成本商会交办的其他事宜。
第三章会费
第十一条本商会财务部负责会员会费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会员年度会费标准:
(一)会员:元/届;
(二)执委:元/届;
(三)副会长:元/届;
(四)常务副会长:元/届;
(五)执行会长:元/届;
(五)会长:元/届;
(六)以单位名义入会,会费为:元/届。
第十三条会费使用实行严格监督管理,本着“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会费主要用于:
(一)为会员提供各项服务、组织会员培训等开支;
(二)本商会办公经费开支;
(三)举办各种活动的补贴性开支;
(四)召开会员大会或年度工作汇报等会议的开支;
(五)出版内部刊物、文件、建立网站;
(六)会员和商务活动的接待;
(七)开展商会的宣传推广活动及部分公益性事业开支;
(八)其它符合规定的支出。
第十四条会费的交纳办法:
(一)新会员应于批准入会之日交纳一届会费。
(二)已入会会员应于会员资格到期前交纳当年度会费。
(三)会费缴入本商会财务部。
第十五条会员资格
按规定时间交纳年度会费的会员即享有一年期的会员资格。
会员资格自会费交纳之日起,至翌年满一年为止;
第十六条会员退会或被除名时,不再退还其交纳的会费、资助和捐赠。
第十七条本商会的会费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及国家指定部门的监督。
第四章会员管理
第十八条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均须按规定期限交纳年度会费。
按照规定暂免交纳的除外。
第十九条凡违反以下任何一条的会员,本商会有权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警告、批评、直至终止会员资格的处分。
(一)未经本商会批准,擅自以本商会的名义组织各种活动,如有关展览、举办技术培训和信息咨询活动以及出版刊
物等;
(二)擅自以本商会的名义从事与经营、商务有关的活动的;
(三)擅自以本商会的名义与境外组织联络,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不按时交纳会费的;
(五)违反本商会章程、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
(六)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或相应处罚的;
(七)被当地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
(八)有损于行业形象,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九)无正当理由一年内不参加本商会活动的。
第五章退会
第二十条会员要求退会,需以书面申请报告本商会秘书处,经审核后,报请分管领导或常务副会长以上会议批准。
退会
申请批准后,会员资格即被取消,本协会将正式书面通
知申请退会者。
第二十一条未按时交纳年度会费,且逾期达三个月者或拒交年度会费者,视为自动退会。
第二十二条会员退会一经确认,即取消会员资格和享受的一切权利。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商会各盟市分会按照属地原则,自行负责当地会员及
会费的管理,各分会可参照本办法并结合当地实际,自
行制订相关管理制度或规定。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本商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商会
二O**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