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黑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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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中黑白合同案例

建设工程中黑白合同案例

建设工程中黑白合同案例给你讲个建设工程里黑白合同的事儿。

就有这么个工程,甲方是个大开发商,乙方呢是个建筑公司。

这甲方啊,想把一个大商场的建设工程交给乙方来做。

一开始啊,他们正儿八经地签了一份合同,这个合同啊,就像是那种光明正大的“白合同”。

合同里写得清清楚楚的,工程的造价是一个亿,工期是两年,各种材料的标准、质量要求啥的都规定得明明白白。

这个合同呢,是要拿去备案的,就像是给工程上个保险,让政府部门啥的都知道这个工程是咋回事儿。

可是呢,这甲方心里有自己的小九九。

他就偷偷地又和乙方签了一份合同,这就是那个见不得光的“黑合同”了。

在这个黑合同里啊,他要求乙方把工程造价降到八千万。

这乙方心里肯定是不乐意啊,但是没办法,为了能拿到这个工程,咬咬牙就答应了。

为啥呢?因为现在建筑工程竞争太激烈了,你不答应,有的是人想接这个活儿。

工程就这么开始干了。

干着干着,问题就来了。

因为按照八千万的造价,乙方要想赚钱就得在材料上做手脚了。

本来合同里规定要用好的钢材,现在只能用次一点的了。

这甲方呢,也不是啥都不懂,他看到工程质量有点不对劲儿,就开始找乙方的麻烦。

乙方也很委屈啊,就说:“你就给我八千万,按照原来一个亿的标准,我咋做啊?”这时候就扯皮了。

后来呢,工程还出现了一些延误,因为乙方资金紧张啊,工人工资有时候都发不出来,工人就消极怠工。

甲方就更生气了,说要按照合同罚乙方的款。

乙方就不干了,说:“你那黑合同本来就是违法的,咱们得按白合同来。

”这事儿就闹到法院去了。

法院一看,这明摆着就是黑白合同的事儿啊。

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得按照备案的白合同来执行。

因为黑合同是为了规避一些法律法规,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最后呢,甲方只能按照白合同的规定,给乙方一个亿的工程款,而且因为自己也有责任,对于工程延误那些事儿,也不能全怪乙方了。

你看,这黑白合同啊,就像一颗老鼠屎,搅坏了一锅粥,最后搞得大家都不开心,还得按照法律来纠正错误。

建设工程黑白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黑白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黑白合同范本建设工程“黑白合同”示例一、“白合同”合同名称:[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甲方(发包方):公司名称:[发包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发包方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发包方公司地址]联系电话:[发包方联系电话]乙方(承包方):公司名称:[承包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承包方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承包方公司地址]联系电话:[承包方联系电话]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工程地点]3. 工程内容:[具体工程内容,如建筑施工、装修等]4. 工程规模:[工程规模描述,如建筑面积、层数等]工程承包范围:[详细列出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安装、装饰等工程] 合同工期:开工日期:[预计开工日期]竣工日期:[预计竣工日期]总工期:[工期天数]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具体质量标准,如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合同价款:本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大写金额]元(小写:¥[具体金额]元)付款方式:1. 预付款:合同签订后,甲方在[具体时间]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比]作为预付款。

2. 进度款:乙方每月[具体时间]提交工程进度报告,甲方在[审核时间]内审核完毕并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百分比]。

3. 竣工结算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交竣工结算报告,甲方在[审核时间]内审核完毕并支付至结算价款的[百分比],剩余[百分比]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届满后无质量问题时无息支付。

违约责任:1.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项的[百分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款的[百分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 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乙方应负责返工,直至达到标准,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合同价款的[百分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筑施工黑白合同案例

建筑施工黑白合同案例

建筑施工黑白合同案例某市一项大型住宅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涉及到一份著名的“黑白合同”案例。

该项目由甲公司开发,乙公司负责施工。

在项目启动之初,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正式的施工合同,即所谓的“白合同”,该合同明确了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款支付等方面的详细条款。

然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甲公司为了节省成本和逃避税收,与乙公司秘密签订了一份与白合同内容不一致的“黑合同”。

黑合同中规定了低于市场价的工程款支付标准,以及推迟支付工程款的时间等不利于乙公司的条款。

同时,甲公司还要求乙公司垫付大量资金用于施工,并以工程进度为由不断压低工程款。

在施工过程中,乙公司按照白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但甲公司却以黑合同的约定为由,不断拖欠工程款,并指责乙公司施工进度缓慢。

乙公司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多次与甲公司协商无果,最终决定将甲公司告上法庭。

在法庭上,乙公司提交了白合同和黑合同的相关证据,要求法院确认黑合同无效,并要求甲公司按照白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及逾期利息。

甲公司则辩称,黑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已实际履行。

法院经审理认为,甲乙双方在签订白合同后,又秘密签订黑合同,旨在逃避税收和法规监管,损害国家税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因此,法院判决黑合同无效,并要求甲公司按照白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及逾期利息。

本案中,甲乙双方签订的黑白合同严重违反了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法院的判决维护了合同法的权威,彰显了公平正义,对建筑施工领域的黑白合同现象产生了强烈的震慑作用。

此案例引起了广泛关注,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敲响了警钟。

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行业自律,杜绝黑白合同现象,共同维护建筑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

同时,政府相关部门也应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国家税收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建设工程中的黑白合同

建设工程中的黑白合同

建设工程中的黑白合同【白合同】甲方(建设单位):XX有限公司乙方(承包单位):YY建筑工程公司鉴于甲乙双方就XX项目达成合作意向,现依法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XX综合楼建设项目2. 工程地点:XXX市X区X路3.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4. 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5.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二、合同价款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壹亿元整(¥1,000,000,000.00),包含所有必要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等。

三、工期要求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XXXX年X月X日,竣工日期为XXXX年X月X日,总工期为365天。

四、付款方式1. 预付款: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

2. 进度款:根据工程进度分批支付,具体支付比例按照双方认可的进度报告确定。

3. 竣工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10%。

五、违约责任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需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其他事项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

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XXXX年X月X日【黑合同】甲方(建设单位):XX有限公司乙方(承包单位):YY建筑工程公司鉴于甲乙双方就XX项目达成合作意向,现依法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XX综合楼建设项目2. 工程地点:XXX市X区X路3.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4. 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5.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二、合同价款合同总价为人民币玖仟伍佰万元整(¥950,000,000.00),包含所有必要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等。

黑白合同案例及分析

黑白合同案例及分析

黑白合同案例及分析一、案例。

咱就说有这么个事儿,老王想把自己的房子装修一下,就找了一家装修公司。

装修公司呢,先给老王拿了一份合同,合同里写着装修材料都是比较高端的,像地板用的是知名品牌的实木复合地板,墙面漆也是环保等级超高的进口漆,整个装修报价是20万。

这个合同看起来可完美了,老王看了也挺满意,就把这个合同签了,这个就是所谓的“白合同”,就是明面上的合同。

但是呢,装修公司又私下跟老王说:“哥呀,你看这个价格有点高,其实我们还有个内部的合同,按照这个合同来,能给你省不少钱呢。

”然后又拿出一份合同,这个合同里地板变成了普通品牌的强化地板,墙面漆也变成了国产普通漆,但是报价就变成了15万。

这个就是“黑合同”啦,就是见不得光,和之前那份合同内容不一样的合同。

装修开始后,老王发现装修的质量不咋地,跟“白合同”里承诺的相差太多了。

地板的颜色和质感一看就不是好东西,墙面漆的味道也特别大,不像是环保漆。

老王就不干了,去找装修公司理论。

装修公司就拿出“黑合同”说:“咱就是按照这个合同来做的呀,这个价格就只能用这些材料。

”老王觉得自己被坑惨了。

二、分析。

1. 合同效力方面。

从法律角度来说,“白合同”往往是为了应对监管、备案或者是给外人看的。

而“黑合同”呢,它其实是违背了“白合同”的实质性内容。

在这个装修案例里,“白合同”里规定的装修材料标准是双方最初协商好的比较理想的状态。

“黑合同”改变了这些重要的条款,这种情况下,一般是“白合同”有效,“黑合同”无效。

为啥呢?因为“黑合同”损害了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就好比说,如果都允许这种为了省钱而降低装修材料标准的“黑合同”存在,那市场上的装修质量就会参差不齐,消费者的权益就得不到保障。

而且呀,签订“黑合同”的行为还可能涉嫌逃避税收等问题。

在这个例子中,如果按照“白合同”20万的装修款,装修公司可能要交一定的税,但是按照“黑合同”15万的金额,税就少交了,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建筑工程黑白合同举例讲解

建筑工程黑白合同举例讲解

建筑工程黑白合同举例讲解
假设某建筑公司A与业主就一项商业综合体建设工程达成协议,并签订了正式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即白合同。

该合同明确规定了工程的范围、质量标准、工期要求、支付方式等关键条款。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双方为了应对某些特殊情况,又签订了一系列补充协议,即黑合同。

例如,业主在工程进行中发现原定的材料成本高于预期,为了控制预算,便与建筑公司A 协商,口头约定使用另一种成本较低的替代材料。

这种口头协议没有反映在正式合同中,也没有相应的书面补充协议,因此属于黑合同的范畴。

再比如,为了赶工期,建筑公司A加班加点施工,超出了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长。

双方于是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同意增加额外的工程费用以补偿加班费用。

这份补充协议如果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了公证和备案,那么它就是白合同的一部分。

但如果这份补充协议未经公证和备案,就属于黑合同。

从上述例子可以看出,黑合同往往存在风险。

由于黑合同的内容可能与白合同不符,一旦发生纠纷,黑合同的效力可能会受到质疑。

黑合同可能涉及违法行为,如逃税、贿赂等,给当事方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

黑合同的存在可能会损害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比如影响到工程质量、安全等。

因此,对于建筑公司和业主来说,遵守法律规定,确保所有协议都是透明、合法的白合同至关重要。

这不仅能够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维护整个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建设工程中黑白合同案例

建设工程中黑白合同案例

建设工程中黑白合同案例咱就说啊,有这么个事儿。

老张是个包工头,那可是在建筑圈摸爬滚打好些年了。

有个大项目要建一个高档写字楼,业主方是老钱的公司。

一开始呢,老张和老钱谈项目的时候,正儿八经地签了一份合同,这合同啊,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就像一个规规矩矩的好学生写的作业一样。

比如说工程的总价是八千万,工期是两年,施工的标准啊,质量要求啊,都写得明明白白的,这个合同呢,咱就叫它“白合同”。

可这老钱心里打着小算盘呢。

他就寻思着啊,要是按照这个合同来,自己的利润空间好像没有想象中那么大。

于是呢,他就偷偷找老张说:“老张啊,你看咱这项目,要是想拿到手,你得再签一份合同。

”老张一听就有点懵,这是啥操作?老钱接着说:“这个新合同呢,总价就写成六千万,工期就缩短成一年半。

”老张当时就不乐意了,这明显不合理啊。

但是老张又想,这项目要是丢了也挺可惜的,咬咬牙就签了这个新合同,这个新合同就是见不得光的“黑合同”了。

为啥叫“黑合同”呢?因为它违反了正常的招投标规定和公平公正的原则呗,就像偷偷摸摸做坏事一样。

监理方发现了问题,就开始找老张的麻烦。

老张心里那个苦啊,就像哑巴吃黄连。

他就想,按照正常的“白合同”来,根本不会出现这些破事儿。

于是老张就和老钱商量,能不能还是按照“白合同”执行。

老钱呢,这时候就耍赖了,说:“咱签的‘黑合同’才是算数的,你就得按这个来。

”这事儿啊,最后闹到了法院。

法院一看,这不明摆着嘛,“黑合同”是为了规避法律规定,损害公共利益和建筑质量的。

所以法院判决按照“白合同”执行,老钱得按照八千万的造价给老张付款,工期也按照两年算。

这个案例就告诉我们啊,在建设工程里玩这种“黑白合同”的把戏,就像玩火一样,最后肯定是要烧到自己的。

而且这是对整个建筑行业规则的破坏,咱可不能这么干啊。

施工单位黑白合同范本

施工单位黑白合同范本

施工单位黑白合同范本
甲方(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施工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拟对 [项目名称] 进行施工建设,乙方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能力,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
4. 工程承包范围:
二、工程质量标准
1. [具体质量标准描述]
三、工期
1. 开工日期:
2. 竣工日期:
3. 总工期:天。

四、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 合同价款(黑合同):[具体金额]
2. 合同价款(白合同):[具体金额]
3. 支付方式:[详细说明支付节点及比例等]
五、双方权利义务
(分别详细列出甲方和乙方在工程中的具体权利和义务)
六、工程变更
(约定工程变更的程序和处理方式)
七、竣工验收
(说明竣工验收的条件、程序等)
八、违约责任
(明确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形及相应的责任)九、争议解决
(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如仲裁或诉讼等)
十、其他条款
(可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其他相关条款)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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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黑白合同的两个案例
案例一:签订黑白合同,按实结算付款
2003年9月28日,置业公司与环宇公司签订置业涂山花园建设工程补充协议一份,约定由环宇公司承建置业涂山花园中总平面图划分标段的1、2、3、5、6、7号楼、会馆(地下停车场)、幼儿园工程。

该协议第六条同时明确,本协议作为合同文本的补充条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原招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与合同文本及本补充协议有抵触的,以合同文本及本补充协议为准,当合同文本与本补充协议有抵触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2003年11月27日,置业公司发布招标文件。

应置业公司的邀请,环宇公司作为投标人参加了投标,并以总造价下浮5.25%中标。

2003年12月28日,双方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份,合同载明:由环宇公司承揽施工置业涂山花园I标工程,工程内容为总平面图划分段内的1、2、3、5、6、7号楼、会馆(地下车库)、幼儿园,承包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合同工期是2003年12月28日至2004年10月28日,总日历天数为300天。

并明确双方于2003年9月28日签订的补充协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的补充内容,其法律效力大于合同文本。

后环宇公司依约施工,工程也竣工验收。

2008年5月18日,环宇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按照招投标合同结算工程款,工程造价为
4837万元,置业公司已支付3289万元,尚有1548万元没有支付,请求置业公司立即支付。

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合同为“黑白合同”。

在置业公司进行招投标以前,双方就已于2003年12月28日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换言之,“黑”合同在先,“白”合同在后,白合同实际上是双方当事人串标的结果,是双方当事人为规避行政监管而签订的虚假意思表示的合同,对双方均无约束力,黑白合同均是串通的结果,均应当认定无效。

因此本案不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以中标合同作为工程价款的结算依据。

结合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明确“黑”合同的效力大于中标合同,而且双方在实际履行过程中,也是按照补充协议而非招投标合同,因此结合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和实际履行的情况,应当按照补充协议作为结算依据。

据此,对环宇公司要求按照招投标合同进行结算的请求不予支持。

案例二
1998年12月,咸宁市建筑工程总公司(下称“咸宁公司”)通过工程招投标,与枣阳市北城信用社签订综合楼工程承建合同,合同造价为95.2万元,并经枣阳市招标投标办公室审查备案。

半个月后,咸宁公司枣阳经理部又与北城信用社签订该合同补充协议,约定工程价款由招标中标的定价下浮16%,以补充协议价格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咸宁公司获知后,当即向北城信用社、枣阳市华罡监理公司和枣
阳市造价管理站提出异议,要求终止履行补充协议,按中标备案合同履行,北城信用社未予答复。

1999年1月,北城信用社综合楼开工建设,北城信用社支付工程款71万元,年底工程全部竣工交付使用,同时被评定为襄樊市优良
等级工程。

2000年7月,双方在工程最后决算时,对依据备案合同
确定的工程价款进行决算,还是签订的补充协议确定的价款进行结算产生争议。

2005年4月,咸宁公司向枣阳法院提起诉讼。

枣阳法院经审理
认为,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
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由于综合楼工程是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取得,而且按招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并备案,故该合同合法有效。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对备案合同工程价款进行较大变动,对内容作了实质性变更,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故补充协议应属无效。

2005年12月27日,
枣阳法院一审依法判决北城信用社支付咸宁公司各项费用22万余元。

案例二评析
这是一起有关建设工程中“黑白合同”以何者为准的典型案例。

法院适用《招标投标法》“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
之日起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
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的规定,判决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无效,以备案合同的约定结算工程款。

鉴于“黑白合同”是建筑工程领域的一个突出现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对黑白合同效力的认定作出明确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
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解释》的出台,可以有效的杜绝实践中建设领域“黑合同”的盛行,同时也解决了长期以来实践中对到底是“黑合同”有效还是“白合同”有效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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