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交接管理办法2014.9
工程交接管理规定

工程交接管理规定1 工程施工交接(界面管理)指各承包商间的工作面移交或工序交接。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各承包商之间存在施工先后顺序,在先施工单位向后施工单位移交合格工程和工作面时,必须办理的书面交接手续。
2 工程施工交接要求2.1土建单位向装修单位移交时,应符合以下要求:⑴向装修单位办理标高线移交记录。
室内、电梯厅和大堂墙面满弹建筑完成面 1m 标高线,并在客厅和电梯厅显眼部位分别用红三角油漆标识,旁边注明“建筑 1m 线”6cm×4cm(高×宽)标准字体。
⑵地面:客厅、餐厅、室内走道、阳台、厨房和电梯厅等部位的混凝土地面建筑垃圾和落地灰清理干净,标高满足精装修施工要求;地面无空鼓、开裂。
⑶墙面:抹灰平整度、垂直度、阴阳角、方正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房间方正满足精装修施工要求;预留孔洞位置及数量、尺寸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门洞尺寸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门洞两侧的墙体厚度一致,垂直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⑷天花:客厅、餐厅和卧室结构天花要求平整顺直;厨房、卫生间、电梯厅和大堂结构天花要求基底清理干净。
⑸门(洞)口:标高、尺寸规格等符合图纸要求。
2.2其它交接要求:⑴厨卫及屋面要求装修单位和土建单位、防水施工单位进行闭水移交试验验收。
⑵阳台、露台部位要求装修单位或土建单位进行排水倒坡验收;阳台门下滑(下轨)塞缝后应做蓄水试验,防止后期阳台积水从下滑下渗入室内。
⑶给水及采暖管道要求装修单位或土建单位和机电安装单位进行试压验收。
⑷排水管道要求装修单位或土建单位和机电安装单位进行排水通球试验。
⑸进出水口预留位置要求装修单位或土建单位和机电安装单位进行核查。
⑹电气工程要求装修单位或土建单位和机电安装单位进行通电试亮工作。
⑺灯位和开关插座位置要求装修单位和机电安装单位进行核查。
⑻外墙窗、幕墙要求门窗单位、幕墙单位进行淋水实验并需装修单位确认。
⑼房间地面平整度要求木地板(或地毡)单位和装修单位或土建单位进行核查确认。
建筑工程交接制度

建筑工程交接制度建筑工程交接制度范本的核心在于规范交接程序,明确各方职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交接前的准备阶段是基础。
施工单位需要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所有施工活动已按照设计要求和规范完成,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安全、电气安装、给排水系统等方面的检测。
同时,应整理完整的工程档案资料,包括施工日志、质量检验记录、安全生产记录等,以备交接时审查。
交接过程中,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共同参与。
在交接会议上,各方应详细讨论并确认工程的完成情况,对照交接标准进行逐项检查。
任何发现的问题都应当记录在案,并由责任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
对于关键部位的交接,如主体结构、重要设备的安装等,应有详细的专项检查报告,并由专业人员进行解读。
交接完成后,将进入后续的跟踪服务阶段。
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约定,提供一定期限的质保服务,对于交接过程中未能发现的潜在问题,应负责到底。
同时,建设单位也应定期对建筑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回访,及时发现并解决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在整个交接过程中,沟通协调是不可或缺的。
所有参与方应保持信息的透明和及时更新,确保任何问题都能得到迅速而有效的解决。
这不仅有助于提升工程交接的效率,也是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手段。
建筑工程交接制度范本的制定,是对建筑工程管理严谨性的体现,也是对工程质量负责的态度。
通过规范化的交接流程,可以有效避免工程交接中的风险,保障工程顺利过渡到运营阶段,为最终用户提供安全、可靠的建筑空间。
在实际操作中,每个工程项目都有其独特性,因此在遵循范本的基础上,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调整。
无论是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还是施工单位,都应当本着对工程负责、对用户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交接制度,确保每一步工作都精准无误。
土建、安装、调试交接管理规定

土建、安装、调试交接管理规定1目的为了保证{ }工程施工中土建与安装,安装与调试的顺利衔接,明确交付各阶段的责任,使现场施工秩序始终处于可控、在控状态,避免相关单位双方交接时因权责不明而发生争执,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管理标准适用于{ }工程。
3管理规定3.1 建筑、安装、调试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承建工程的进度,保证对方的施工时间,从而保证工程的整体进度。
3.2 交接条件:工程移交时,移交单位应完成各自的相关工作,并做好施工场地的清理工作,否则,接收单位可以拒绝接收,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移交单位负责。
3.3 交接程序:移交单位根据项目公司的网络计划安排,决定交接项目及验收时间,并提前1天书面向监理公司提出申请;监理公司根据验收情况安排正式移交时间,三方(监理公司、移交单位、接受单位)在约定时间到达现场进行交接,合格后办理建安交接单(见附表)。
具体程序如下:3.4 成品、半成品保护责任:接收单位未办理正式(签字)接收手续前,成品或半成品的保管维护由移交单位负责;接收单位接收后,成品或半成品的保管维护由接收单位负责;施工期间,如果成品或半成品损坏由接收单位负责。
3.5 交接时由移交单位提供并填写交接单的有关内容。
交接单的内容应反映:交接的具体项目名称;验收规范对该项目的工艺、技术、质量要求;自检结论;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三方签字;正式移交日期等,并附上自检、测量记录。
3.6 移交单位必须填写清楚移交时的现场状态及要交代的后续施工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宜。
3.7 监理公司组织中间交接,并对移交、接收单位双方发生的分歧意见进行协调。
4考核4.1 未按规范要求办理建安交接单,对责任施工单位考核< >元/项。
4.2 移交单位自检不认真导致影响交接时,按照核查交接条件提出的整改项目考核移交单位< >元/项。
4.3 交叉施工中,要本着积极配合的原则,提高参建人员的保护意识,爱护设备和别人的劳动成果,对设备和成品、半成品造成损坏时,考核责任施工单位< >元/项,同时,责任单位承担修复和赔偿的全部责任。
工程建设文件管理交接制度

工程建设文件管理交接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和管理工程建设项目文件的流转、使用和保存,明确各阶段责任主体,保障工程建设项目文件的安全性和完整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内的工程建设项目文件管理交接工作。
三、主要内容1.文件管理责任主体1.1. 项目部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文件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并向领导汇报。
1.2. 工程部门根据项目进度和需要,及时收集、整理和归档项目文件。
1.3. 保管员负责对工程项目文件的保管与安全工作,保证文件不丢失、不损坏。
2.文件管理流程2.1. 文件接收:工程部门接收文件后,应及时登记,并将文件整理归档。
2.2. 文件传递:当需要交接文件时,按照规定流程,填写交接单,由双方签字确认,并留存备查。
2.3. 文件归档:文件按照分类和编号进行归档,确保文件的整齐及时性。
2.4. 文件查询:任何单位成员需要查询文件时,应先向保管员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查询。
3.文件管理制度3.1. 文件管理要求:文件应按照项目名称、日期进行分类存档,制作文件目录,并按照保密级别加以区分。
3.2. 文件保护要求:文件保管员要定期检查文件的存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对文件进行备份,确保信息安全。
3.3. 文件交接制度:文件交接应填写交接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保证文件的安全流转。
4.文件保密和销毁4.1. 文件保密:文件保管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保护文件安全。
对于涉密文件要进行机密处理。
4.2. 文件销毁:文件达到保管期限后,应由领导审批,按照要求进行销毁,保证文件不外泄。
四、附则1.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3.本制度的释义权属于领导部门。
以上为工程建设文件管理交接制度,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确保文件的安全、完整性和真实性,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建筑管理交接方案

建筑管理交接方案建筑管理交接方案一、背景和目的随着现代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建筑物的数量和规模不断增加,而建筑管理在建筑物兴建完毕后的日常运营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建筑管理部门之间的人员交接和工作交接可能成为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
为了确保建筑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和高效性,制定一套完善的建筑管理交接方案势在必行。
二、范围和内容2.1 范围本交接方案适用于建筑物竣工后的管理交接工作。
2.2 内容(1)交接主体:交接双方应明确建筑管理责任主体,包括建设单位、建筑管理公司和维护保养人员。
(2)交接时间:明确建筑管理工作的交接时间,一般应在建筑物竣工验收合格后即刻开始。
(3)交接方式:包括书面交接和现场交接。
(4)交接内容:明确需要交接的具体内容,包括建筑物各项设备、信息系统、文件资料、维护保养计划、工作流程等。
(5)交接要求:明确交接时的基本要求,包括及时、完整、准确、清晰等。
三、实施步骤3.1 交接准备建立交接工作小组,明确交接双方的责任和任务,安排好交接的时间和地点。
3.2 信息整理交接双方应梳理和整理建筑物相关的信息资料,包括建筑图纸、施工合同、检验报告、验收合格证书、维护保养记录等。
3.3 现场交接在交接的现场,交接双方应详细检查建筑物各项设备的完好情况,并记录清单。
同时,检查并确认建筑物的维护保养计划、工作流程等是否齐全。
3.4 文件交接将交接的文件以书面形式完整记录,并交由双方签字确认。
交接的文件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交接工作的结果。
四、风险控制4.1 风险识别交接双方应共同识别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在交接前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4.2 信息保护交接过程中的信息保护很重要,交接双方应加强信息的保密措施,避免信息泄露。
4.3 交接责任交接双方应明确各自的职责和责任,确保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
4.4 紧急情况在交接过程中,如遇紧急情况,交接双方应迅速采取紧急措施,保护建筑物及其用户的安全。
建筑工程移交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移交管理规定1. 引言建筑工程的移交是指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后,将工程交付给业主或监理单位的过程。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安全,规范建筑工程的移交管理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档旨在明确建筑工程移交的管理规定,以确保工程移交过程的顺利进行。
2. 移交程序2.1 完工验收在进行移交之前,建筑工程必须经过完工验收。
完工验收是指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联合组织的工程质量验收和竣工备案的过程。
验收标准需按照相关规定和工程设计要求进行。
2.2 移交准备完成完工验收后,施工单位需要做好移交准备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施工图纸、技术文件和设备档案的整理和归档,按照相关要求编制工程移交书,并确保移交文件的准确和完整。
2.3 移交手续移交手续是指在移交过程中需要进行的各项手续和文件的处理。
包括但不限于移交通知的发布、双方单位之间的移交协商和签署移交书、移交文件的核实和验收等。
3. 移交要求3.1 移交文件在建筑工程移交过程中,施工单位需要向业主或监理单位提交以下文件:•工程移交书:包括工程基本情况、工程质量情况、工程资料归档情况等内容。
•技术文件和施工图纸: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工艺等。
•设备档案及使用说明:包括设备清单、设备使用说明书等相关文件。
•竣工验收报告:包括工程竣工验收结论、存在的问题和待整改的事项等。
3.2 移交验收在移交过程中,业主或监理单位需要对移交的文件进行核实和验收。
核实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文件的一致性和完整性、设备档案的齐全性和准确性等。
如有问题或差异,应及时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和协商,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4. 移交责任4.1 施工单位责任施工单位在建筑工程移交过程中有以下责任:•按照要求编制移交文件,并确保其准确和完整。
•移交前对移交文件进行核实和验证。
•及时整改移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差异。
•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确保业主或监理单位了解和掌握工程使用和维护的相关技术内容。
4.2 业主或监理单位责任业主或监理单位在建筑工程移交过程中有以下责任:•及时召开移交验收会议,明确移交要求和验收标准。
建设工程验收交接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验收交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建设工程验收交接管理工作,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保障建设工程验收交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市所有建设工程的验收交接管理工作。
三、建设工程验收交接的基本内容建设工程验收交接是指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项目完工后交付使用单位的过程。
建设工程验收交接的基本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建设工程竣工图审查合格;(二)建设单位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三)建设单位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交验收材料;(四)验收委员会组织验收工作;(五)编制竣工验收报告;(六)监理单位出具监理报告;(七)建设单位对验收交接问题进行整改;(八)建设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竣工验收交接书。
四、建设工程验收交接的程序1、建设单位向相关部门提交竣工申报材料。
2、相关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委员会对建设工程进行验收。
3、验收委员会对建设工程进行现场检查和审查。
4、建设单位整改验收交接中存在的问题。
5、编制竣工验收报告。
6、监理单位出具监理报告。
7、建设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竣工验收交接书。
五、建设工程验收交接的责任1、建设单位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一)按照相关规定提供竣工资料;(二)整改验收交接中存在的问题;(三)配合相关主管部门进行验收工作。
2、监理单位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一)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和检查;(二)出具监理报告。
3、使用单位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一)配合建设单位进行验收交接工作;(二)签订竣工验收交接书。
4、相关主管部门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一)组织验收委员会进行验收工作;(二)对建设工程进行验收。
六、建设工程验收交接的监督1、相关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验收交接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相关监督机构对相关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进行监督和检查。
3、使用单位对建设工程验收交接工作进行监督。
七、建设工程验收交接的处罚措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使用单位、相关主管部门如果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被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
建筑工程项目项目移交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项目项目移交管理办法14.1项目移交准备1、移交双方(委托人与受托人)的人员组成双方机构中包括:委托方的相关人员;项目管理单位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
2、资料准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工程竣工后,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和文件(包括图纸、合同、协议、音像文件等)。
3、制订移交计划在移交准备期内,为保证项目的顺利交接及移交后的正常使用,我方将和委托方方共同制定、确认移交计划,并促使移交计划的顺利执行。
移交计划包括:1)明确所有移交内容;2)根据移交内容制定各子项内容的阶段安排、里程碑表;3)双方负责部门和人员;4)移交过程中的制度和规定;5)移交协议;6)正式移交。
14.2项目移交内容1、项目管理单位移交项目内容1)红线内项目主体移交;2)资料移交。
2、红线内项目主体移交包括主体、配套设施和室外工程的移交。
3、资料移交项目工程建设期各个阶段的所有资料、文件、书面材料、设备手册及合同均须移交给委托方及有关部门。
1)工程资料——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竣工图。
2)其它资料;3)项目管理单位保证所有移交资料做到真实、完整、齐全、有效,资料编目清楚,装订规范;4)财务移交——包括项目的财务档案、项目决算报告等相关文件的提交。
14.3项目移交时间及移交时的状态1、移交时间移交协议约定移交时间。
自移交之日起,项目的一切权益属委托方所用。
2、移交时的状态我方承诺按照协议要求进行项目移交时,移交过程中,项目将:1)项目设施场地整洁有序;2)移交资料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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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域铁路土建与机电安装交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确保温州市域铁路建设的有序进行,规范车站土建承包
商与机电安装承包商场地等交接,保证各机电安装承包商进场施工条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定义
第一条分阶段交接:车站土建承包商完成单位工程中的
主要项目,不影响主要功能和安全功能的其他项目,经验收合格后的交接。
第二条正式交接:车站土建承包商按照施工图纸完成了
合同约定的项目,经验收合格后的交接。
第三章交接管理责任
第三条场地移交前,车站土建承包商负责清除所移交区
域的垃圾、施工材料及机具、多余的回填土等,未回填到位的基坑必须回填到位,并负责清除区域内的积水,消除后续施工单位的障碍。
若有歧义,经监理单位和业主代表确认后确定权责。
土建施工单位撤场前,临时用水断水和临时用电断电前应经监理单位和业主确认。
机电安装承包商接管后该区域由机电安装承包商负责。
第四条场地移交后,机电安装承包商围挡范围内的(包
括单独移交的)车站风亭口、出入口、吊装口等处的防洪、火工作,由机电安装承包商负责。
第五条场地移交后,双方进入对方管理的围挡大门、
入口等区域要自觉接受对方管理,遵守对方管理制度;
因施工需要临时拆除安全防护的必须经对方同意,拆除方设专人防护,承担临时拆除期间的安全防护责任。
防护人员撤离前应将已拆除的安全防护恢复到位。
第六条机电安装承包商应履行办理交接过的土建成品保
护的义务,承担由于机电安装承包商原因引起的土建竣工验收不通过的责任;土建承包商在退场前应履行设备各专业成品保护的义务。
第七条分阶段交接后的施工场地管理车站土建承包商是地盘管理商,机电安装承包商进场施工
必须服从土建地盘管理商的管理,后进场的承包商应根据现场情况和使用需求增设围挡等。
第八条正式交接后的施工场地管理各专业承包商进入车站施工必须服从地盘管理商的管理,
执行####规定。
已经移交的车站区域管理权由车站机电安装承包商负责,土建承包商如需进场施工,须向机电安装承包商提出申请。
第四章交接内容
第九条车站、隧道施工场地设施:施工用水,施工用电,
站内照明,现场临时用地围挡,临边临口安全防护设施等。
施工用水:施工现场具备自来水接驳条件的,正式交接前
由车站土建承包商负责提供接口,安装及材料费用由机电安装承包商承担,机电安装承包商按水表计量缴费。
施工用电:正式交接前,机电安装承包商征得车站土建承
包商同意后,由土建承包商提供施工用电接口。
安装及材料费用由机电安装承包商承担,电费按表计量,其他电费按用电量比例分摊。
对于站内照明,机电安装承包商根据现场需要接引站内照
明电源,该电源可从分配电箱处接引,并应满足施工配电安全规定。
机电安装承包商向每个车站土建承包商缴纳临水临电押
金不超过*** 元,押金应在协议签订时交付,或者经双方协商
后另行约定交付时间。
车站土建承包商退场时与供电公司结清电费,与自来水公
司结清水费,之后向机电安装承包商移交,并向机电安装承包商退还临水临电押金。
现场临时用地:现场临时用地由车站土建承包商与机电安
装承包商根据机电安装承包商临时用地情况交接,具体事宜双方协商。
临边临口安全防护措施:车站土建承包商要按照施工现场
安全规定的要求完善车站内和出入口的临边临口安全防护设
施,之后向机电安装承包商移交,具体细节双方协商处理。
第十条车站、隧道土建预埋预留的沟槽管洞、安装预埋
件(含安装吊钩)、设备基础等。
车站、隧道土建预埋预留的沟槽管洞、安装预埋件(含安装吊钩)、设备基础等的清单, 分别向各个机电
安装承包商交接,并提供相关质量验收证明文件或资料。
机电安装承包商应即时组织测量检查,发现问题通知监理和业主。
未按照土建图纸要求施工的应由土建承包商整改,或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图纸有出入的交设计单位处理。
由土建承包商向机电安装承包商提供车站结构基准点,车站土建承包商及设计单位应给予必要协助。
条接地网的接线端子
车站土建承包商提供接地网的接线端子图及相关测试报
告,向机电安装承包商移交。
第五章组织程序与参与人员
第十三条土建和机电业主代表负责落实交接管理责任。
第十四条车站、隧道施工场地设施的交接由土建承包商
和机电安装承包商逐项协商落实交接内容,双方监理单位和业主代表监督。
第十五条车站、隧道土建预埋预留沟槽孔洞、安装预埋
件(含安装吊钩)、设备基础等的交接由土建总监单位与机电总监单位共同组织,涉及各专业的由各设备专业和土建承包商参加,必要时业主代表、设计单位参加。
第十六条标高(含车站中心线、轴线)的交接由土建和
机电业主代表共同组织,土建承包商向机电安装承包商提供基准点,设备监理、设备区房建装修监理单位参加,机电安装承包商复核基准点,设备监理、设备区房建装修监理负责校核成果,如基准点有误,由土建承包商重新提供,直至满足规定要求。
第十七条接地网的接线端子交接由土建监理单位与机电
安装监理单位组织,车站土建承包商和机电安装承包商共同参与,业主代表和设计单位参加。
第十八条土建承包商和机电安装承包商达成交接协议
后,各方共同填写《施工场地移交交接表》。
附件1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交接范围交接时间土建移交单位
机电安装/
系统接受单位
附件
场地状况说明
附件名称有否
1、车站实体及区间的文字概述
2、现场的图片或录像
3、各类专业相关文件和图纸资料及标准等
(土建承包商根据各专业要求提
供)
土建业主代表: 年 月曰 机电业主代表:
年 月曰 土建监理代表: 年 月曰 机电监理代表: 年 月曰 土建施工方负责人:
年 月曰 机电施工方负责人: 年 月曰 场地移交交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