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是一项涉及重大危险的工作,为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保护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 检查起重机设备是否完好,若有损坏或故障,应进行维修或更换。
2. 起重机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起重机操作证,并经过特殊培训,熟悉起重机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3. 根据吊装作业的实际情况,编制详细的吊装方案,并在作业前与相关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和协调。
4. 安排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监控,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三、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1. 操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防滑鞋和其他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
2. 遵守起重机的操作规程,严禁操作人员私自调整起重机的参数。
3. 在吊装物品前,要对物品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无破损、无松动,并采取必要的固定措施。
4. 避免遇到恶劣的天气条件,如大风、雷电等,在此情况下,应立即停止吊装作业。
5. 吊装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设立专人负责引导和维护现场秩序。
6. 禁止在吊装作业现场吸烟、喧哗、拥挤等妨碍安全的行为。
7. 当发生紧急情况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吊装作业,并做好紧急疏散准备工作。
四、作业后的清理工作1. 吊装作业完成后,要对起重机设备和现场进行全面清理,确保设备处于正常状态,现场干净整洁。
2. 起重机操作人员要做好交接班工作,向后续操作人员做好相应的交底。
3. 对吊装作业中的不安全因素和问题进行总结,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五、安全教育和培训1. 针对起重机操作人员和现场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定期组织起重机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和考核,确保他们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3. 不定期组织演练和模拟作业,评估操作人员的应急反应和处理能力。
六、安全责任和监督1. 各级管理人员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罚,并借此机会加强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6篇)

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避免起重吊装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及国家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范》(Q/SY1248-____),结合油田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辽河油田公司、辽河石油勘探局(以下简称油田公司)及承包商吊装作业管理,控股企业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流动式起重机即自行式起重机,包括履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不包括桥式起重机、龙门式起重机、固定式桅杆起重机、悬挂式伸臂起重机以及额定起重量不超过1t的起重机。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设备管理部门是流动式起重机的管理部门,使用单位负责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提供培训、监督和考核。
第五条安全环保处对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程序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第六条各二级单位和承包商按要求执行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程序,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七条员工接受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培训,执行本程序,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安全职责第八条作业申请人职责:(一)作业现场负责人清楚吊装作业可能存在的风险,提出作业申请;(二)办理作业许可票;(三)协调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四)组织现场安全交底和安全培训;(五)组织实施作业;(六)对相关作业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
第九条作业批准人职责:(一)清楚可能存在的危害;(二)评估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三)清楚安全控制措施;(四)确认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五)批准和取消作业。
第十条起重指挥人员职责:(一)接受专业技术培训及考核,持证上岗;(二)严格执行吊装作业计划,按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三)监督吊索或吊具的选择;(四)正式起吊前应指挥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指挥吊装;(五)及时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发现安全措施落实不完善,有权暂停作业。
第十一条司索人员(起重工)职责:(一)接受专业技术培训及考核,持证上岗;(二)测算货物质量与起重机额定起吊质量是否相符;根据货物的质量、体积和形状等情况选择合适的吊具与吊索;(三)检查吊具、吊索与货物的捆绑或吊挂情况;(四)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及时报告险情;(五)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和控制措施。
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引言移动式起重机是装有可移动轮底座、独立于建筑结构之外的起重设备,通常用于吊装大型重物、建造高层建筑和桥梁等。
起重机吊装作业是一项高风险的作业,安全管理十分重要。
因此,为了确保工作人员和周围人员的安全,本文将介绍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
二、起重机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2.1 资质要求1.必须持有有效的起重机械安全作业证书,具有合适的驾驶技能。
2.巡检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操作能力,熟悉起重机是所有零部件,能够有效地发现设备故障,并及时进行维护和保养。
2.2 工作准备1.在施工前,确保移动式起重机吊装设备的安全可靠性,检查各个零部件是否安装正确,加强对移动式起重机吊装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2.了解现场环境,调查周边的人员和建筑物,确保吊装对象质量,计算载重量并向地面指挥员提交吊装方案。
3.为了保证安全,必须严格按照吊装计划执行,不得超载或超重吊装。
在发现超载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机,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2.3 安全操作1.在起重机吊装作业中,必须保持吊钩与地面垂直,并与吊钩方向一致。
松动吊具和起重物时,首先要将起重物放在地面上,然后才能分离吊具。
2.在移动式起重机吊装设备安装和拆卸过程中,必须有合格的管理人员在现场监督,并保持两端对称,避免倾斜现象。
3.如果发生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停止操作,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现场领导人。
2.4 安全防护1.操作人员必须穿着符合安全标准的工作服,并佩戴安全帽、手套和防护鞋;严禁穿短袖、短裤和拖鞋等露体裸露部分的衣服。
2.在移动式起重机吊装设备周围,必须预留安全区域,禁止人员和机械进入,确保人员和机械的安全。
3.建立运行记录卡,及时记录起重机的作业情况和维护保养记录,对运行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定期检查设备是否符合要求。
三、总结本文介绍了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建议吊装作业时必须按照规定操作,确保施工工人和设备的安全。
流动式起重机吊装安全管理规定

流动式起重机吊装安全管理规定前言流动式起重机作为一种高空作业设备,在建筑、交通、能源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
而在使用过程中,吊装安全问题是最容易出现的重大事故之一。
因此,对流动式起重机的吊装安全进行规范,加强管理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从流动式起重机吊装安全的管理规定、使用方针和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详细的介绍,以期为工程现场提供保障。
管理规定1.起重机的申报根据《起重机械安全监察条例》,使用流动式起重机吊装的单位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备案。
而在备案申报的过程中,相关单位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经营单位的营业执照;•设备制造或者进口单位出具的质量证明或者检验报告;•起重机械制造或者进口单位出具的安装、使用、维护和检测等技术资料;•使用单位与驾驶操作人员的证书、技术资格证明等。
2.起重机的配备和维护使用流动式起重机吊装的单位需要按照国家规定,进行选择、配置。
同时,维护保养工作也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制造商要求进行,包括定期检查维护、年检、更换磨损部件等。
3.起重机的操作人员使用流动式起重机吊装的单位必须配备持证上岗的操作人员。
同时,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满足以下几点要求:•操作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并且获得国家认可的臂工操作证书;•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操作人员必须经过视力、听力、反应等各方面的检查合格,并进行专业的体检和职业病检查,确保安全。
4.场地和环境流动式起重机需要在有利于操作的场地上使用,同时需要注意以下的环境:•在平坦、坚实、无渗漏的地面上使用;•严格按照工作环境、天气条件和操作情况进行使用;•开展施工前,必须对工作环境进行熟悉,查明地基的承载能力、机位范围以及有无遮挡物等因素,确保安全。
使用方针1.起重机的使用范围流动式起重机的使用范围需要明确,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不能超出正常使用范围。
在使用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如果工程负责人认为需要调整吊装范围,必须先征得专业技术人员同意;•在为高空施工作业时,必须通知周围环境,并确保周围区域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移动式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3篇)

移动式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移动式起重吊装(以下简称吊车)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吊车作业的安全,预防和减少吊车事故的发生,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吊车的作业,包括但不限于塔式起重机、履带起重机、汽车起重机等。
第三条安全管理要求:吊车作业应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组织,必须有专人负责,确保吊车作业安全、顺利进行。
第四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吊车作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明确各工种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
第五条安全管理体系:各吊车作业单位应建立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考核评价等。
第六条安全生产控制措施:吊车作业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控制措施,确保吊车作业过程中人员、设备的安全。
第七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吊车作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二章吊车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第八条吊车作业人员的资质要求:吊车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国家规定的相关资格证书,经过岗前培训,并定期进行技能培训和考核。
第九条吊车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吊车作业单位应定期组织吊车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条吊车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要求:吊车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作业规程,不得违反操作规定,不得私自改变吊车结构和功能。
第十一条吊车作业人员的责任:吊车作业人员对自己的安全、作业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应按规定操作吊车,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二条吊车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吊车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佩戴符合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第三章吊车操作的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吊车操作前的准备工作:吊车操作前应进行全面的检查,确保吊车各项功能正常,安全装置完好。
第十四条吊车操作的安全要求:吊车操作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超载、超高、超限,操作过程中应保持良好的视觉和听觉。
移动式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4篇)

移动式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移动式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移动式起重吊装作业的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移动式起重吊装作业指使用移动设备进行起重、运输和搬运工作的行为。
第四条移动式起重吊装作业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并严格执行。
第五条移动式起重吊装作业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六条移动式起重吊装作业应设置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移动式起重吊装作业施工前,应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交底。
第八条移动式起重吊装作业应设置专门的施工现场,确保作业区域的安全。
第九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以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第十条移动式起重吊装作业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第三章人员要求第十一条从事移动式起重吊装作业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并持有有效证书。
第十二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穿戴符合标准的安全防护装备。
第十三条不得有酒后驾驶的情况下从事移动式起重吊装作业。
第十四条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第四章设备管理第十五条移动式起重吊装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要求,并经过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十六条进行起重吊装作业前,应进行设备的试验和调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移动式起重吊装设备的使用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培训,熟悉设备的操作和维护。
第五章安全措施第十八条移动式起重吊装作业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施工计划的编制。
第十九条移动式起重吊装作业现场应设置适当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设立警示线、安全防护网等。
第二十条在起重吊装作业期间,应设置专人负责指挥,确保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二十一条作业现场应保持整洁,防止杂物堆放和积水,避免发生滑倒、绊倒等事故。
第二十二条施工过程中应定期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训。
第六章突发事件处置第二十三条发生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停止起重吊装作业,并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保护人员安全。
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企业生产安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订立本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部使用流动式起重机进行吊装作业的员工和管理人员,包含但不限于操作员、监管者、维护人员等。
第三条企业应建立起重机吊装作业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类吊装作业能够依照安全标准进行,并经过培训合格的员工才略操作。
第二章岗位责任第四条企业应设立特地人员负责起重机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明确相关岗位职责。
第五条起重机操作员应获得相关资格证书,具备以下职责: 1. 熟识起重机的结构、性能和操作流程; 2. 维护起重机的正常工作状态,及时发现和排出故障; 3. 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吊装作业的安全进行; 4. 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提升自身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六条监管者应具备以下职责: 1. 监督和检查起重机吊装作业的安全执行情况; 2. 定期检查起重机的运行状态,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3. 帮助操作员解决操作中的问题和处理紧急情况; 4. 引导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操作规程的落实。
第三章安全要求第七条起重机的选用和购买应符合以下要求: 1. 符合国家标准的起重机产品,具备相应的检测合格证明; 2. 依据吊装作业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起重机型号和额定载荷。
第八条起重机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检查: 1. 检查起重机的工作环境,确保没有风险因素存在; 2. 检查起重机的专业性能,如制动器、起升机构、高度限制装置等; 3. 检查起重机的安全装置是否完好有效。
第九条起重机操作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操作前,应对起重机进行日常检查,包含润滑油、制动器、钢丝绳等; 2. 操作员应依照订立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超负荷、超速运行; 3. 操作员应保持沟通畅通,与监管者进行紧密搭配; 4. 操作员在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刻停机并报告上级。
第十条吊装作业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提前编制认真的吊装方案,并进行风险评估; 2. 确保起重机的工作区域干净乾净,没有堆放杂物; 3. 确保被吊物品的包装完好,并配备合适的吊装附件; 4. 在操作过程中,要及时调整吊装高度和位置,确保安全运输。
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流动式起重机是指可在工地(场)内自由行走的起重机,适用于大中型建筑、桥梁、码头等重点建设项目的吊装作业。
流动式起重机的吊装作业需要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才能确保工作现场的平安无事。
以下是1500字的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一、起重机基本条件1. 流动式起重机设备须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且已完成安装和验收。
2. 起重机吊臂应有充足的强度和抗扭本领,并且配备安全保护装置。
3. 流动式起重机使用前必需进行预检,交由安全负责人验收后才能使用。
4. 必需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机器的正常运转。
二、现场管理1. 在吊装作业现场四周必需设置充足的安全区,保障工人与非工人的人身安全。
2. 施工现场应设有专门的安全警示标识,标识应清楚明确、鲜明易懂,以便员工把握相关安全学问。
3. 在吊装作业前,需要清除现场障碍物,以保障安全。
4. 人工上吊应使用高强度钢丝绳,并准备充足数量的保险绳和带有滑动停止器的脚手架。
5. 吊装司机需要事先了解吊装物体的质量、尺寸、重心位置和重量。
三、驾驶操作规定1. 禁止超载使用流动式起重机进行吊装,必需按规定质量自重运行、吊装。
2. 发觉行车运行不稳或其他异常情况时,驾驶员应当立刻停车检查。
3. 吊装作业过程中,起重机司机必需随时注意设备的运行情况,以确保保证操作的固定、稳定。
4. 吊装人员必需在驾驶员的指示下进行作业,并确保在行车过程中站稳才可放松绳索。
5. 吊装作业结束后,起重机应调整各处于安全状态。
四、安全警示和处置规定1. 在启动流动式起重机之前,必需排出各种障碍,包括穿插钢管、电线、树木等障碍物。
2. 吊装人员必需佩戴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以保证人员安全。
3. 吊装作业中,保证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在吊物体下通行或停留。
4. 安全负责人要对现场安全做好全面监督,对于违规行为适时制止,目前发觉的事故隐患要适时报告。
5. 起重机发生故障时,需适时排出故障或停止作业,只有在检修合格后方可重新启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辽河油田公司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避免起重吊装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及国家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范》(Q/SY1248—2009),结合油田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辽河油田公司、辽河石油勘探局(以下简称油田公司)及承包商吊装作业管理,控股企业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流动式起重机即自行式起重机,包括履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不包括桥式起重机、龙门式起重机、固定式桅杆起重机、悬挂式伸臂起重机以及额定起重量不超过1t的起重机。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设备管理部门是流动式起重机的管理部门,使用单位负责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提供培训、监督和考核。
第五条安全环保处对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程序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第六条各二级单位和承包商按要求执行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程序,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七条员工接受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培训,执行本程序,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安全职责第八条作业申请人职责:(一)作业现场负责人清楚吊装作业可能存在的风险,提出作业申请;(二)办理作业许可票;(三)协调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四)组织现场安全交底和安全培训;(五)组织实施作业;(六)对相关作业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
第九条作业批准人职责:(一)清楚可能存在的危害;(二)评估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三)清楚安全控制措施;(四)确认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五)批准和取消作业。
第十条起重指挥人员职责:(一)接受专业技术培训及考核,持证上岗;(二)严格执行吊装作业计划,按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三)监督吊索或吊具的选择;(四)正式起吊前应指挥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指挥吊装;(五)及时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发现安全措施落实不完善,有权暂停作业。
第十一条司索人员(起重工)职责:(一)接受专业技术培训及考核,持证上岗;(二)测算货物质量与起重机额定起吊质量是否相符;根据货物的质量、体积和形状等情况选择合适的吊具与吊索;(三)检查吊具、吊索与货物的捆绑或吊挂情况;(四)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及时报告险情;(五)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和控制措施。
第十二条起重机司机职责:(一)接受专业技术培训及考核,持证上岗;(二)参与吊装作业计划的编制;(三)严格执行吊装作业计划,按指挥信号进行操作。
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均应立即执行;(四)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和控制措施;(五)定期对起重机进行检查、维护。
第四章基本要求第十三条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实行作业许可管理,吊装前需由作业现场负责人办理吊装作业许可票。
第十四条使用前起重机各项性能均应由起重机操作人员检查合格。
吊装作业应遵循制造厂家规定的最大负荷能力,以及最大吊臂长度限定要求。
第十五条禁止起吊超载、质量不清的物货和埋置物件。
在大雪、暴雨、大雾等恶劣天气及风力达到六级时应停止起吊作业,并卸下货物,收回吊臂。
第十六条任何情况下,严禁起重机带载行走;无论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第十七条在可能产生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环境中工作时,应进行气体检测。
第十八条起重机吊臂回转范围内应采用警戒带或其他方式隔离,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该区域内。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应进行起重吊装作业:(一)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时不吊;(二)指挥信号不明确时不吊;(三)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吊物滑动时不吊;(四)被吊物上有人或有浮置物时不吊;(五)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如制动器及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时不吊;(六)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体时不吊;(七)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八)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吊;(九)重物棱角处与捆绑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吊;(十)吊装运行路线上有障碍物且与吊装高度间距不足0.5米或下方有人员不吊。
第二十条可拆卸物件吊装时必须完全拆开,分体吊装。
严禁单点吊装(除有固定吊耳)。
第五章起重机检查第二十一条使用前的外观检查(一)设备技术人员、起重机司机在下列情况下应对起重机进行使用前的外观检查:新购置的;大修、改造后;移动到另一个现场;连续使用时间在1个月以上。
(二)液压流动式起重机外观检查表参见附录A、机械流动式起重机外观检查表参见附录B、钢丝绳和吊钩检查表参见附录C。
(三)因衍架吊臂起重机存在安装、更换、拆除等环节,在检查表中还应增加如下检查内容:起重臂是否有变形、裂缝或严重锈蚀,焊缝有无异常;起重臂的提升绳鼓,钢丝绳松弛后的排列情况;起重臂上的大小销子安装是否正确。
第二十二条经常性检查起重机司机每天工作前应对控制装置、吊钩、钢丝绳(包括端部的固定连接、平衡滑轮等)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若使用中发现安全装置(如上限位装置、过载装置等)损坏或失效,应立即停止使用。
每次检查及相应的整改情况均应填写检查表并保存。
第二十三条定期性检查(一)起重机应进行定期检查,检查周期可根据起重机的工作频率、环境条件确定,但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检查内容由企业根据起重机的种类、使用年限等情况综合确定。
此项检查应由本单位专业维修人员或企业指定维修机构进行。
(二)起重机还应接受政府部门的定期检验。
从启用到报废,应定期检查并保留检查记录。
第二十四条闲置、备用起重机的检查(一)对闲置时间在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起重机,在重新投入使用前由设备技术人员按经常性检查的要求进行检查。
(二)对闲置时间超过6个月的起重机,在重新投入使用前由本单位专业维修人员或企业指定维修机构按定期性检查中的要求进行检查。
(三)对备用起重机由设备技术人员按经常性检查中的要求进行检查,检查至少半年一次。
放置在恶劣环境中的起重机应增加检查频率。
第六章起重机维护和修理第二十五条使用者或单位不得修改或添加流动式起重机安全设施,其最大起重量不允许超过额定起重量。
第二十六条每一台流动式起重机都应根据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制订详细的预防性维护计划并定期实施。
维护报告应存档。
第二十七条应按照制造厂家的要求使用专用或指定的润滑油,定期地对运动部件、钢丝绳和链条进行润滑。
应定期检查强制润滑系统能否进行正确的润滑。
第二十八条应经常对液压传输控制系统进行维护,防止发生操作事故或液压油泄漏事故。
若液压油泄漏,应彻底清除,避免污染环境。
第二十九条起重机的修理应由生产厂家或企业指定的专业机构进行。
修理时至少应满足以下要求:(一)符合原设备制造厂家的技术要求;(二)更换的零部件应与原零部件的性能和材料相同;(三)结构件需焊修时,焊接质量应达到标准,所用的材料、焊条等应符合原结构件的性能要求。
第三十条起重机处于工作状态时,不应进行维护、修理及人工润滑。
停机维护时应采取下列安全预防措施:(一)起重机应转移到安全区域,将吊臂下降至支架上,在吊臂无法下降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将吊钩滑轮组下降至地面,否则应将吊钩滑轮组机械固定;(二)将所有控制器置于空档位置并关闭开关,锁定启动器,取下点火钥匙;(三)安装或拆卸吊臂时,应将吊臂垫实或固定牢靠,严禁人员在吊臂上下方停留或通过;(四)手、脚、衣服应远离齿轮、绳索、绳鼓和滑轮组;(五)不应用手穿钢丝绳,应使用木棒或铁棍排绳;(六)在重新启动前,应安装好防护装置和面板,并通知周围人员撤离至安全位置;(七)凡2m以上的高处维修作业,应采取防坠落措施;(八)其他。
第三十一条在起重机的明显位置应有金属铭牌。
铭牌的内容包括起重机名称、型号、额定起重能力、制造厂名、出厂日期及其他内容。
起重机产权单位应建立起重机及专用辅具的设备技术信息档案,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一)起重机出厂技术文件,如产品合格证、图纸、质量证明书、安装和使用说明书、特种设备检验报告等;(二)启用时间、日常使用、检查、维护、修理、变更和试验等记录;(三)设备、人身事故记录;(四)设备存在的问题和评价。
第三十二条如果制造厂家提供的使用规范和最大吊杆起重能力等数据遗失,应送厂家指定或委托的专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结果应存档。
第七章吊装作业要求第三十三条起重机类型选择作业前,吊装作业单位应根据作业性质选择起重机的类型,优先顺序如下:(一)液压操纵伸缩臂轮胎式起重机;(二)液压操纵固定臂轮胎式起重机(或履带式起重机);(三)摩擦牵引或机械操纵固定臂轮胎式起重机。
在某些工作场合也可使用衍架吊臂起重机,但在选择摩擦牵引或机械操纵的衍架吊臂起重机之前,应进行风险评估。
第三十四条起重机安全基本要求(一)随机备有安全警示牌、使用手册、载荷能力铭牌并根据现场情况设置;(二)起重机操作室和驾驶室中应配置灭火器;所有排气管道应设置防护装置或隔热层;驾驶室所有窗户的玻璃应为安全玻璃;配置有标尺的油箱应密封良好,避免燃油溅出或溢出;起重机平台和走道应采用防滑表面,人员可接触的运动件或旋转件应安装有保护罩或面板;(三)根据起重机型号,出入起重机驾驶室、操作室均应配备梯子(带栏杆或扶手)或台阶;所有主臂副臂应设置机械式安全停止装置;(四)如果起重机遭受了异常应力或载荷的冲击,或吊臂出现异常振动、抖动等,在重新投入使用前,应由专业机构进行彻底的检查和修理;(五)在加油时起重机应熄火,在行驶中吊钩应收回并固定牢固。
第三十五条吊装作业安全要求(一)进入作业区域之前,应对基础地面及地下土层承载力、作业环境等进行评估。
在正式开始吊装作业前,应确认人员资质及各项安全措施。
起重司机必须巡视工作场所,确认支腿已按要求垫枕木,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二)关键性吊装作业及较复杂的吊装作业应编制吊装作业计划或安全工作方案;吊装作业人员参加吊装作业的审核。
吊装作业计划参见附录D。
(三)需在电力线路附近使用起重机时,起重机与电力线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相关标准。
在没有明确告知的情况下,所有电线电缆均应视为带电电缆。
必要时应制定关键性吊装计划并严格实施;(四)起重机吊臂回转范围内应采用警戒带或其他方式隔离,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该区域内;(五)起重作业指挥人应佩戴标识,并与起重机司机保持可靠的沟通,指挥信号应明确并符合规定,沟通方式的优先顺序如下:1.视觉联系;2.有线对讲装置;3.双向对讲机。
当联络中断时,起重机司机应停止所有操作,直到重新恢复联系。
(六)操作中起重机应处于水平状态。
在操作过程中可通过引绳来控制货物的摆动,禁止将引绳缠绕在身体的任何部位;(七)任何人员不得在悬挂的货物下工作、站立、行走,不得随同货物或起重机械升降;(八)在下列情况下,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室:1.货物处于悬吊状态;2.操作手柄未复位;3.手刹未处于制动状态;4.起重机未熄火关闭;5.门锁未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