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辽河油田公司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避免起重吊装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及国家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范》(Q/SY1248—2009),结合油田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辽河油田公司、辽河石油勘探局(以下简称油田公司)及承包商吊装作业管理,控股企业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流动式起重机即自行式起重机,包括履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不包括桥式起重机、龙门式起重机、固定式桅杆起重机、悬挂式伸臂起重机以及额定起重量不超过1t的起重机。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设备管理部门是流动式起重机的管理部门,使用单位负责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提供培训、监督和考核。

第五条安全环保处对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程序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第六条各二级单位和承包商按要求执行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程序,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七条员工接受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培训,执行本程序,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安全职责

第八条作业申请人职责:

(一)作业现场负责人清楚吊装作业可能存在的风险,提出作业申请;

(二)办理作业许可票;

(三)协调落实作业安全措施;

(四)组织现场安全交底和安全培训;

(五)组织实施作业;

(六)对相关作业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

第九条作业批准人职责:

(一)清楚可能存在的危害;

(二)评估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

(三)清楚安全控制措施;

(四)确认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五)批准和取消作业。

第十条起重指挥人员职责:

(一)接受专业技术培训及考核,持证上岗;

(二)严格执行吊装作业计划,按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

(三)监督吊索或吊具的选择;

(四)正式起吊前应指挥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指挥吊装;

(五)及时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发现安全措施落实不完善,有权暂停作业。

第十一条司索人员(起重工)职责:

(一)接受专业技术培训及考核,持证上岗;

(二)测算货物质量与起重机额定起吊质量是否相符;根据货物的质量、体积和形状等情况选择合适的吊具与吊索;

(三)检查吊具、吊索与货物的捆绑或吊挂情况;

(四)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及时报告险情;

(五)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和控制措施。

第十二条起重机司机职责:

(一)接受专业技术培训及考核,持证上岗;

(二)参与吊装作业计划的编制;

(三)严格执行吊装作业计划,按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均应立即执行;

(四)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和控制措施;

(五)定期对起重机进行检查、维护。

第四章基本要求

第十三条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实行作业许可管理,吊装前需由作业现场负责人办理吊装作业许可票。

第十四条使用前起重机各项性能均应由起重机操作人员检查合格。吊装作业应遵循制造厂家规定的最大负荷能力,以及最大吊臂长度限定要求。

第十五条禁止起吊超载、质量不清的物货和埋置物件。在大雪、暴雨、大雾等恶劣天气及风力达到六级时应停止起吊作业,并卸下货物,收回吊臂。

第十六条任何情况下,严禁起重机带载行走;无论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第十七条在可能产生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环境中工作时,应进行气体检测。

第十八条起重机吊臂回转范围内应采用警戒带或其他方式隔离,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该区域内。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应进行起重吊装作业:

(一)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时不吊;

(二)指挥信号不明确时不吊;

(三)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吊物滑动时不吊;

(四)被吊物上有人或有浮置物时不吊;

(五)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如制动器及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时不吊;

(六)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体时不吊;

(七)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

(八)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吊;

(九)重物棱角处与捆绑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十)吊装运行路线上有障碍物且与吊装高度间距不足0.5米或下方有人员不吊。

第二十条可拆卸物件吊装时必须完全拆开,分体吊装。严禁单点吊装(除有固定吊耳)。

第五章起重机检查

第二十一条使用前的外观检查

(一)设备技术人员、起重机司机在下列情况下应对起重机进行使用前的外观检查:新购置的;大修、改造后;移动到另一个现场;连续使用时间在1个月以上。

(二)液压流动式起重机外观检查表参见附录A、机械流动式起重机外观检查表参见附录B、钢丝绳和吊钩检查表参见附录C。

(三)因衍架吊臂起重机存在安装、更换、拆除等环节,在检查表中还应增加如下检查内容:起重臂是否有变形、裂缝或严重锈蚀,焊缝有无异常;起重臂的提升绳鼓,钢丝绳松弛后的排列情况;起重臂上的大小销子安装是否正确。

第二十二条经常性检查

起重机司机每天工作前应对控制装置、吊钩、钢丝绳(包括端部的固定连接、平衡滑轮等)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若使用中发现安全装置(如上限位装置、过载装置等)损坏或失效,应立即停止使用。每次检查及相应的整改情况均应填写检查表并保存。

第二十三条定期性检查

(一)起重机应进行定期检查,检查周期可根据起重机的工作频率、环境条件确定,但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检查内容由企业根据起重机的种类、使用年限等情况综合确定。此项检查应由本单位专业维修人员或企业指定维修机构进行。

(二)起重机还应接受政府部门的定期检验。从启用到报废,应定期检查并保留检查记录。

第二十四条闲置、备用起重机的检查

(一)对闲置时间在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起重机,在重新投入使用前由设备技术人员按经常性检查的要求进行检查。

(二)对闲置时间超过6个月的起重机,在重新投入使用前由本单位专业维修人员或企业指定维修机构按定期性检查中的要求进行检查。

(三)对备用起重机由设备技术人员按经常性检查中的要求进行检查,检查至少半年一次。放置在恶劣环境中的起重机应增加检查频率。

第六章起重机维护和修理

第二十五条使用者或单位不得修改或添加流动式起重机安全设施,其最大起重量不允许超过额定起重量。

第二十六条每一台流动式起重机都应根据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制订详细的预防性维护计划并定期实施。维护报告应存档。

第二十七条应按照制造厂家的要求使用专用或指定的润滑油,定期地对运动部件、钢丝绳和链条进行润滑。应定期检查强制润滑系统能否进行正确的润滑。

第二十八条应经常对液压传输控制系统进行维护,防止发生操作事故或液压油泄漏事故。若液压油泄漏,应彻底清除,避免污染环境。

第二十九条起重机的修理应由生产厂家或企业指定的专业机构进行。修理时至少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符合原设备制造厂家的技术要求;

(二)更换的零部件应与原零部件的性能和材料相同;

(三)结构件需焊修时,焊接质量应达到标准,所用的材料、焊条等应符合原结构件的性能要求。

第三十条起重机处于工作状态时,不应进行维护、修理及人工润滑。停机维护时应采取下列安全预防措施:(一)起重机应转移到安全区域,将吊臂下降至支架上,在吊臂无法下降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将吊钩滑轮组下降至地面,否则应将吊钩滑轮组机械固定;

(二)将所有控制器置于空档位置并关闭开关,锁定启动器,取下点火钥匙;

(三)安装或拆卸吊臂时,应将吊臂垫实或固定牢靠,严禁人员在吊臂上下方停留或通过;

(四)手、脚、衣服应远离齿轮、绳索、绳鼓和滑轮组;

(五)不应用手穿钢丝绳,应使用木棒或铁棍排绳;

(六)在重新启动前,应安装好防护装置和面板,并通知周围人员撤离至安全位置;

(七)凡2m以上的高处维修作业,应采取防坠落措施;

(八)其他。

第三十一条在起重机的明显位置应有金属铭牌。铭牌的内容包括起重机名称、型号、额定起重能力、制造厂名、出厂日期及其他内容。起重机产权单位应建立起重机及专用辅具的设备技术信息档案,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一)起重机出厂技术文件,如产品合格证、图纸、质量证明书、安装和使用说明书、特种设备检验报告等;(二)启用时间、日常使用、检查、维护、修理、变更和试验等记录;

(三)设备、人身事故记录;

(四)设备存在的问题和评价。

第三十二条如果制造厂家提供的使用规范和最大吊杆起重能力等数据遗失,应送厂家指定或委托的专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结果应存档。

第七章吊装作业要求

第三十三条起重机类型选择

作业前,吊装作业单位应根据作业性质选择起重机的类型,优先顺序如下:

(一)液压操纵伸缩臂轮胎式起重机;

(二)液压操纵固定臂轮胎式起重机(或履带式起重机);

(三)摩擦牵引或机械操纵固定臂轮胎式起重机。

在某些工作场合也可使用衍架吊臂起重机,但在选择摩擦牵引或机械操纵的衍架吊臂起重机之前,应进行风险评估。

第三十四条起重机安全基本要求

(一)随机备有安全警示牌、使用手册、载荷能力铭牌并根据现场情况设置;

(二)起重机操作室和驾驶室中应配置灭火器;所有排气管道应设置防护装置或隔热层;驾驶室所有窗户的玻璃应为安全玻璃;配置有标尺的油箱应密封良好,避免燃油溅出或溢出;起重机平台和走道应采用防滑表面,人员可接触的运动件或旋转件应安装有保护罩或面板;

(三)根据起重机型号,出入起重机驾驶室、操作室均应配备梯子(带栏杆或扶手)或台阶;所有主臂副臂应设置机械式安全停止装置;

(四)如果起重机遭受了异常应力或载荷的冲击,或吊臂出现异常振动、抖动等,在重新投入使用前,应由专业机构进行彻底的检查和修理;

(五)在加油时起重机应熄火,在行驶中吊钩应收回并固定牢固。

第三十五条吊装作业安全要求

(一)进入作业区域之前,应对基础地面及地下土层承载力、作业环境等进行评估。在正式开始吊装作业前,应确认人员资质及各项安全措施。起重司机必须巡视工作场所,确认支腿已按要求垫枕木,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二)关键性吊装作业及较复杂的吊装作业应编制吊装作业计划或安全工作方案;吊装作业人员参加吊装作业的审核。吊装作业计划参见附录D。

(三)需在电力线路附近使用起重机时,起重机与电力线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相关标准。在没有明确告知的情况下,所有电线电缆均应视为带电电缆。必要时应制定关键性吊装计划并严格实施;

(四)起重机吊臂回转范围内应采用警戒带或其他方式隔离,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该区域内;

(五)起重作业指挥人应佩戴标识,并与起重机司机保持可靠的沟通,指挥信号应明确并符合规定,沟通方式的优先顺序如下:

1.视觉联系;

2.有线对讲装置;

3.双向对讲机。

当联络中断时,起重机司机应停止所有操作,直到重新恢复联系。

(六)操作中起重机应处于水平状态。在操作过程中可通过引绳来控制货物的摆动,禁止将引绳缠绕在身体的任何部位;

(七)任何人员不得在悬挂的货物下工作、站立、行走,不得随同货物或起重机械升降;

(八)在下列情况下,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室:

1.货物处于悬吊状态;

2.操作手柄未复位;

3.手刹未处于制动状态;

4.起重机未熄火关闭;

5.门锁未锁好。

第三十六条关键性吊装作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视为关键性吊装作业:

(一)货物载荷达到额定起重能力的75%;

(二)货物需要一台以上的起重机联合起吊的;

(三)吊臂和货物与管线、设备或输电线路的距离小于规定的安全距离;

(四)吊臂越过障碍物起吊,操作员无法目视且仅靠指挥信号操作;

(五)起吊偏离制造厂家的要求,如吊臂的组成与说明书中吊臂的组合不同;使用的吊臂长度超过说明书中的规定等;

(六)单件起重机量100吨以上、新工艺或多台起重机吊一件物品、吊装物直线长度大于70米以上、结构特殊或薄壁柔性结构的大型吊装作业;

(七)注汽锅炉吊装、储罐安装维修。

第八章起重机司机要求

第三十七条起重机的操作,只能由下列人员进行:

(一)有资质的起重机司机;

(二)司机直接监督下的学习满半年以上的实习起重机司机;

(三)专业维护和测试人员(当起重机必须通过启动来维护和测试时);

(四)有资质的起重机检查人员。

在起重机司机或其他指定人员知晓的情况下,除上述人员外,加油工、作业监督(或其他必须进入驾驶室才能履行职责的人员)也可进入驾驶室从事职责范围内的作业。

第三十八条司机的身体和心理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二)视力(包括矫正视力)在0.7以上,无色盲、花眼等症状。深度感知能力、视野和反应时间正常;

(三)听力、力量、耐力、敏捷性和协调性以及反应速度应满足要求;

(四)手的灵巧性、协调性正常;

(五)违禁药物测试结果应为阴性;

(六)经体检医生认可无身体缺陷或情绪不稳定的迹象;

(七)无癫痫病史;

(八)其他。

起重机司机应每年进行一次体检,体检应在企业指定的医院进行。

第三十九条司机应熟悉或掌握以下知识:

(一)起重机各部件的结构和技术性能;

(二)起重机操作规程及有关法规要求;

(三)安全运行要求;

(四)安全防护装置的性能;

(五)发动机和电气方面的基本知识;

(六)指挥信号;

(七)基本维护知识;

(八)其他。

第九章作业许可票

第四十条许可票申请。

任何非固定场所的临时吊装作业都应办理吊装作业许可票。吊装作业许可票参见附录E。许可票的申请应由吊装作业负责人办理,申请前应准备好以下相关资料:

(一)风险评估结果(工作前安全分析);

(二)吊装作业计划或吊装安全工作方案;

(三)起重机外观检查结果、钢丝绳和吊钩检查结果;

(四)相关安全培训记录。

第四十一条许可票的审批。

关键性吊装作业由二级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审批,其它吊装作业许可票由科级单位审批。

第四十二条许可票的延期。

吊装作业许可票的有效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班次。如果在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过程中,经确认需要更多的时间进行作业,应根据作业性质、作业风险、作业时间,经相关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作业许可票有效期限和延期次数(最多不超过7个工作日),超过延期次数,应重新办理作业许可票。固定设备装置安装维修吊装作业许可期限视工期而定,最多不超过30个工作日,若场地条件、吊车、吊装作业人员、方案改变应重新办理作业许可票。

第四十三条吊装作业许可票的分发、关闭具体管理执行《辽河油田公司作业许可管理暂行规定》。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由油田公司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附录A:液压流动式起重机外观检查表

附录B:机械流动式起重机外观检查表

附录C:钢丝绳和吊钩检查表

附录D:流动式起重机关键性吊装作业计划附录E:吊装作业许可票

钢丝绳和吊钩检查表,见表 C.1。

1绳节距

直径

检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起重机编号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业区域

如果出现下列任意一种情况,应更换钢丝绳或吊钩:

a) 一个绳节距上有六个断丝或一个绳节距内一个绳股上有三个断丝;

b) 钢丝绳外径磨损量达到三分之一;

c) 扭结、压扁、鸟笼或其他结构性损坏;

d) 有热损坏的迹象:

1) 直径19mm以下(含)的钢丝绳,直径减少超过1.2mm;

2) 直径22mm~30mm(含)的钢丝绳直径减少超过1.5mm;

3) 直径32mm~38mm(含)以上的钢丝绳直径减少超过2.4mm。

e) 在吊钩最狭窄的位置上测量,开口拉伸量超过正常开口15%以上。

附录D 流动式起重机关键性吊装作业计划

开始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结束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业区域或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业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描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作业项目符合以下关键性吊装作业条件中的第___条:

1.实际起质量超过额定起重能力的75%;

2.货物需要1台以上的起重机进行吊装的;

3.吊臂和货物与管线、设备或输电线路的距离小于规定的安全距离;

4.吊臂越过障碍物起吊,操作员无法目视且仅靠指挥信号操作;

5.起吊偏离制造商的要求,如吊臂的组合与说明书中吊臂的组合不同;使用的吊臂长度超过说明书中的规定;

6.单件起重机量100吨以上、新工艺或多台起重机吊一件物品、吊装物直线长度大于70米以上、结构特殊或薄壁柔性结构的大型吊装作业;

7.注汽锅炉吊装、储罐安装维修。

8.其他。描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起吊设备质量:

被吊物件净重/空重(A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kg

未估算到的材料质量(A2) ______________________kg

盛装或残留液体质量(A3) ______________________kg

其他(A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kg

被吊物件总质量(A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kg

被吊物件总质量的确定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吊装数据:

主起重机辅助起重机

滑轮组重(B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kg___________________ kg

辅钩的质量(B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kg ___________________kg

扁担的质量(B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kg ___________________kg

吊索质量(B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kg ___________________kg

卸扣的质量(B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kg ___________________kg

副臂的质量(B6)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kg ___________________kg

使用位置□贮备位置□

起吊绳索的质量(B7) ____________________kg ___________________kg

起重机总质量(B8) ______________________kg ___________________kg

总质量(B8+A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kg ___________________kg

起重机数据

主起重机辅助起重机

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制造厂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额定起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起重臂的长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起重臂的角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半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制造商载荷表的百分比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这种配置下的起吊能力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每种起重机制造商的负载表必须与关键吊装图相符。

被吊物尺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吊装的绑缚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指挥要求

指定的起重指挥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对讲机(单独频率) 是□否□

起重机相对于被吊物的站位

主起重机辅助起重机

前_____ 侧____ 后____ 前____ 侧____ 后____

起重机相对于被吊物的摆动定位

主起重机辅助起重机

前____ 侧____ 后____ 前____ 侧____ 后____

起重机的就位

地面基础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起重机是否需要垫板?是□否□

垫板尺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这个区域是否有电气危险?是□否□

如果有,请描述:

是否有障碍物?是□否□

吊索选择

吊索尺寸: _______________长度:______________ 负荷:________________

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的数量:________ 总负荷:______________

需要的卸扣数量:_________ 各个卸扣的负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吊索的工作状况:垂直____________________ 锁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篮吊____________________ 双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吊梁的选择:

吊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吊梁的负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吊梁的质量: ___________________kg

吊装作业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吊装设备技术人员:______________起重司机:_________ 批准人或授权批准人:______________

附录E 吊装作业许可票

吊装作业许可票(续)(吊装前检查表)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M-ZD-74158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 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条为了加强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减少和避免起重伤害和设备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一切生产施工过程中的起重作业。 第三条对于大型或重型设备的吊装必须编制专门的设备吊装方案,并应得到公司HSE管理部门的批准。对于20T 以上的重物和刚结构工程主体的吊装,或吊物不足2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都应编制吊装方案。 第四条用于吊装设备的车辆或机具应有使用合格证,参与起重作业的所有人员必须有劳动部门颁发的证书(包括吊机手),驾驶员应有驾驶证。这些机具和人员施工单位应向

HSE管理部提供一份清单,待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施工车辆必须购买了保险。 第五条起重吊装工作必须明确分工,统一指挥并规定统一的联络信号。起重机械必须经常检查,保持各部位的灵敏可靠。 第六条从事起重吊装、校正工作等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和安全帽,作业时不宜用力过猛,以防身体失稳坠落。 第七条不得利用厂区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做吊装锚点,未经项目管理部许可不得将生产性建筑、构筑物做吊装锚点。 第八条起重重物时要栓溜放绳,吊装构件不得长时间在空中停留,构件或机械设备未固定前不得松钩,作业人员不准在起重物上行走操作,严禁将安全带挂在起吊的构件上。

起重吊装作业管理制度附作业许可证

1.目的 为了确保本公司的设备设施检维修吊装作业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的设备设施吊装作业分级、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作业中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和《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设备设施检维修吊装作业。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吊装作业 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3.2 吊装机具 系指本公司的设备设施检维修吊装作业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各类起重机、装卸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 4.吊装作业的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 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 至小于等于100t; 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5.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5.1 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GB 6067。 5.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5.3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5.4 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报主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起重吊装作业管理制度附作业许可证

起重吊装作业管理制度附作业许可证

1.目的 为了确保本公司的设备设施检维修吊装作业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的设备设施吊装作业分级、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作业中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和《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设备设施检维修吊装作业。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吊装作业 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3.2 吊装机具 系指本公司的设备设施检维修吊装作业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各类起重机、装卸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4.吊装作业的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 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 至小于等于100t;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5.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5.1 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GB 6067。 5.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5.3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5.4 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报主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5.5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6.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6.1 相关部门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6.2 相关部门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6.3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大件吊装安全管理规定

- 1 - 工程项目大件设备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EPC 项目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减少和杜绝起重吊装作业事故的 发生,保障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事业部总承包EPC 项目范围内的现场大件设备起重吊 装作业安全管理; 第三条术语和定义 一、吊装作业:使用塔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汽车吊、履带 吊、卷扬机、叉车、电动葫芦、升降机等吊装设备进行的作业; 二、吊具、索具:设备的附属装置,如钢绳、滑轮、索环、轮箍和挂钩等; 三、吊装设备的额定负载能力:由制造商标明的最大吊升能力,与吊臂的长 度及半径有关; 四、起吊重量:在货物起吊中,货物及所有在吊臂顶端悬挂的提升器械的最 大总重量; 五、作业半径:吊挂货物中心的垂线与吊臂转动中心之间的距离; 六、本规定所称“起重机械”是指各类起重机、电动葫芦、升降机和电梯。 第二章起重吊装作业一般规定 - 2 –

第四条 起重吊装作业是指建筑施工作业过程中,采用相应的机械设备和设 施来完成结构吊装和设备安装,其作业属于危险作业,作业环境复杂,技术难度 大,安全风险大,必须由总包方与分包方共同把关,严格管理。 第五条 起重吊装作业前施工分包方应详细勘察现场,按照工程特点及作业 环境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报业主方(监理)、总包方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批, 其内容应包括:现场环境及措施、工程概况及施工工艺、起重机械的选型依据、 设计计算、地锚设计、钢丝绳及索具的设计选用、地耐力及道路的要求、构件堆 放就位图以及吊装过程中的各种安全风险点及预控措施等。重大起重吊装作业前 应根据作业特点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对参加作业人员进行方案和安全技术交 底。 第六条 重大起吊作业、特殊作业、重要施工工序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总包方项目部与施工单位项目 负责人、安全专职人员必须进行现场监督指导,否则不得施工。 (一)重量达到起重机械额定负荷的90%; (二)两台及两台以上起重机械抬吊作业; (三)起吊精密物件或起吊不易吊装的大件或在复杂场所进行大件吊装(如锅炉、脱硫、脱硝、空冷、风电等大件设备吊装);

16、起重吊装作业管理规定修.

起重吊装作业管理规定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一般要求 第三章起重吊装方案编制及审查 第四章起重机具管理 第五章起重吊、索具管理 第六章恶劣天气的应对 第七章吊装物品的防护措施 第八章吊装作业与施工路面及土建基础 第九章地下隐蔽工程保护 第十章附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起重作业属于施工现场中一个有着较多风险因素的环节,一旦某一程序出现偏差,就会导致不可逆转的严重后果,尤其是大型设备更为突出。因此需要对其全过程进行全面安全管理。本规定明确了施工现场起重作业,特别是吊车吊装作业的基本要求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工程 第二章一般要求 第三条一般要求 (一)单车起吊负荷率不超过90%;双车抬吊负荷率不超过75%。 (二)各项目必须建立完善的吊装施工HSE管理体系,吊装施工HSE管理职责明确到人。 (三)审批后的吊装施工技术文件由项目部组织吊装工程师及专职安全员对所有起重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作好交底记录有所有参加人员的签字。技术安全交底内容如下: 装置吊装规划;单台设备吊装方案; 1

机具试验及安装拆除; 作业工序方法与标准; 设备试吊和正式吊装; 特殊安全技术措施。 (四)参与吊装的作业人员必须熟知吊装方案、指挥信号、安全技术要求及起重机具的操作方法。 (五)参加吊装施工的作业人员,应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证书。进入现场人员必须经过项目部的HSE现场培训教育,合格后方可以进入现场施工作业。 (六)大型吊装工程准备工作完成后,应组织联合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施工人员已进行交底并熟悉其工作内容; 起重机械及吊装机具的选用和布置与方案一致; 起重机械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和吊索具的质量证明文件以及保养、检查、试验的记录; 隐蔽工程(如地基处理以及各部位索具等)的记录; 设备摆放方位的确认; 备用工具、材料的配置; 一切妨碍吊装的障碍物都已妥善处理; 起重施工技术文件中所规定的施工道路及场地坚实平整; 正常供电能力的确认; 其他必要的检查。 (七)大型吊装实行吊装命令书制度。按照安全技术检查要求进行吊装前的检查,并确认符合要求后,试吊合格后吊装作业总指挥应签署“吊装命令书”并下达吊装命令,方可进行吊装作业。起吊前设备离开地面 200mm左右,再进行复检确认无问题准备开始正式起吊。 (八)对现场吊装指挥要求: 吊装指挥应由有实践经验、技术水平高、组织能力较强的人担任,吊装指挥应充分了解并严格执行起重施工技术文件的规定。 指挥者应站在能直接指挥各个工作岗位的位置上,否则应通过助手及时传递信号,远距离指挥应配备必要的通讯工具。 在某些吊装作业中,为了正确、及时地下达信号,可在吊装指挥之下,设分指挥,分管若干岗位的指挥工作,但应分工明确,紧密配合。 起重作业人员须熟悉和执行GB5082《起重吊运指挥信号》的统一规定。指挥者旗、哨齐全,哨音清楚、响亮,旗语、手势应准确。作业人员不得凭估计、猜测进 2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一、目的与范围、、、、、、、、、、、、、、、、、、、、、、、、、、、、、、、、、、、、、、、、、、、2 二、吊装作业、、、、、、、、、、、、、、、、、、、、、、、、、、、、、、、、、、、、、、、、、、、、、2 三、吊装作业的分级、、、、、、、、、、、、、、、、、、、、、、、、、、、、、、、、、、、、、、、2 四、吊装作业的基本要求、、、、、、、、、、、、、、、、、、、、、、、、、、、、、、、、、、、2 五、作业前的安全检查、、、、、、、、、、、、、、、、、、、、、、、、、、、、、、、、、、、、、3 六、作业中的安全检查、、、、、、、、、、、、、、、、、、、、、、、、、、、、、、、、、、、、、4 七、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5 八、作业完毕后的工作、、、、、、、、、、、、、、、、、、、、、、、、、、、、、、、、、、、、、7 九、职责、、、、、、、、、、、、、、、、、、、、、、、、、、、、、、、、、、、、、、、、、、、、、、、、、8 十、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10

一、目的与范围 1.1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吊装作业计划和管理,降低吊装作业风险,保障作业人员与货物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包括本公司的吊车及外协施工队的吊车)吊装作业的管理。 二、吊装作业 2.1定义 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2.2、吊装机具 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 三、吊装作业的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 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 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四、吊装作业的基本要求 4.1 吊装机具

吊装作业安全规定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8704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吊装作业安全规定标准 版本

吊装作业安全规定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术语和定义 1.1吊装作业 使用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汽车吊、升降机等起吊设备进行的作业。 1.2吊具、索具 吊装设备的附属装置,如钢绳、滑轮、索环、平衡仪、扣钉、吊架孔、轮箍和挂钩等。 1.3吊装设备的标准负载能力 由制造商标明的最大吊升能力,与吊臂的长度及半径有关。 1.4起吊重量

在货物起吊中,货物及所有在吊臂顶端悬挂的提升器械的最大总重量。 1.5作业半径 吊挂货物中心的垂线与吊臂转动中心之间的距离。 1.6起重臂的角度 水平直线与经过起重臂的铰销的主起重臂顶端的滑轮中轴线上方之间的角。 1.7支腿 吊装设备上用于增加其稳定性或负载能力的可延伸且起固定作用的臂。 2吊装作业的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 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 ,

小于等于100t; 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3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3.1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 3.2吊装作业人员(起重指挥人员、司索人员、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持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3.3吊装作业负责人应制定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应经设备(属地)部门厂(部)主管核准后方可实施。方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起重机的类型和生产厂家; b)吊臂的长度;

企业吊装管理制度(完整版)

企业吊装作业管理制度(完整版) 1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吊装作业计划和管理,降低吊装作业风险,保障作业人员与货物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吊装作业的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3.1 吊装作业 在生产和检修、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3.2 吊具、索具 设备的附属装置,如钢绳、滑轮、索环、平衡仪、扣钉、吊架孔、轮箍和挂钩等。 3.3 吊装设备的标准负载能力 由制造商标明的最大吊升能力,与吊臂的长度及半径有关。 3.4 支腿 吊装设备上用于增加其稳定性或负载能力的可延伸且起固定作用的臂。 3.5 起吊重量 在货物起吊中,货物及所有在吊臂顶端悬挂的提升器械的最大总重量。 3.6 作业半径 吊挂货物中心的垂线与吊臂转动中心之间的距离。 4 职责 4.1 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确认作业前安全准备情况,验收吊装作业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检查作业现场,发现违章及时制止, 4.2 生产部负责向作业人员讲明吊装施工现场的危险状况,为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现场作业安全条件;监督现场吊装作业安全,发现违章作业立即制止; 4.3各联络部门负责对业务范围内使用吊装作业负全面责任,负责办理《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向作业人员有效传达作业任务交底和吊装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4.4作业人员职责

4.4.1 持经审批有效的吊装作业许可证进行高处作业; 4.4.2 作业前,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 4.4.3 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因素及相应对策处理措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规定的要求进行作业; 4.4.4 对违反本标准强令冒险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4.4.5 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不适等情况,应发出信号或及时报告,采取适当措施并迅速撤离现场; 4.5 监护人职责 4.5.1 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具备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熟悉应急预案和现场急救方法; 4.5.2 监护人必须核实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并随时监督检查,发现落实不够或安全措施不到位,有权提出暂停作业; 4.5.3 监护人应配备必要的救护用具,应全程监督作业活动,严禁离岗,不得做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4.5.4 认真检查吊装作业使用的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器具并符合安全标准,监督施工作业人员正确使用; 4.5.5 作业过程中及时制止吊装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 5工作程序 5.1吊装作业管理 5.2.1吊装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才准予上岗操作。 5.2.2 各种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吊装作业时,严禁在已吊装物下通行或站人。 5.2.3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5.2.4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2811的规定,高处作业应遵守《高处作业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 5.2.5吊装作业前,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听到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立即执行。 5.2.6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5790-34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目的 为了加强吊装作业管理,对吊装作业中的危险进行有效控制,特制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施工现场吊装作业的管理。 3 引用文件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DL5009.1-92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电安生[1994]227号 4 术语与定义 4.1 高处作业:在坠落基准面2米以上高处进行的作业。 4.2 交叉作业:在建筑与安装施工过程中,工序

交叉、作业面互相渗透或重叠的作业。 5 职责 5.1 专业公司负责编写本单位吊装措施或作业指导书,报项目部审批。 5.2 实施吊装作业的班组负责按吊装措施交底,落实安全防护设施的搭设和自检。 5.3 项目部安全监察部门及专业公司专职安全员负责吊装作业的监督、检查工作。 6 具体内容 6.1 作业前专业公司应结合现场作业条件和环境特点,对吊装作业做危害辨识,编制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报项目部审批。 6.2 施工前由专业公司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班组进行书面技术交底,交底方和接收 方履行签字手续。交底主要内容有: a) 吊装作业内容、吊装作业步骤、使用的机器具及安全技术要求; b) 吊装作业现场条件和环境特点;

4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Q/SHQT.01.SD.010-2015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齐泰石化公司内吊装作业分级、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作业中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和《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2.引用文件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 3.目的 为加强厂区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各类事故,保证公司职工生命和生产设施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4.术语和定义 4.1.吊装作业 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4.2.吊装机具 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 5.吊装作业的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5.1.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 5.2.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 5.3.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6.管理要求 6.1.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6.1.1.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 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GB 6067。 6.1.2.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 作业指挥和操作。 6.1.3.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设备动力部应要求吊装作业单位编制吊 装作业方案,进行风险评价。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 6.1.4.不应靠近输电线路进行吊装作业。确需在输电线路附近作业时,起重机械的安全距离应大于

吊装作业许可安全管理制度

吊装作业许可安全管理制度

吊装作业许可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吊装作业定义、分级与分类、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作业中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和《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公司所属各单位施工现场和区域内的吊装作业。 2规范性引用标准和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安全帽(GB 2811)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 5082)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T 6067-2010 NF E52-122,NEQ)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 16179) 《金昱元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JYY-AH-02) 《金昱元集团公司危险作业许可安全管理标准》(JYY-AH-04) 3术语和定义 3.1 吊装作业 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3.2 吊装机具

6.3 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GB 6067。 6.4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1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安全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1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安全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6.5 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应经公司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6.6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7 吊装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7.1 检查清理作业现场,确定搬运路线,清除障碍物;同时对吊装所用的车辆、人员资质进行检查确认。 7.2 相关部门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7.3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7.4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进入易燃易爆区域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 7.5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 7.6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 8 吊装作业中的安全措施 8.1 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 2811的规定。

大型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M-ZD-77488 大型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 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大型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明确大型吊装作业的方案制定、审批和执行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要求,保证作业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进行的陆上大型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 2. 术语 2.1 大型吊装作业:单台吊机的负载超过其额定荷载的90%或由多台吊机联合进行的吊装作业。 3. 职责 3.1 项目组的职责 3.1.1 大型吊装作业必须制定施工方案。方案由项目组或施工组织单位负责编制。 3.1.2 项目组负责人/相关施工单位负责人在作业前必须召集相关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方案技术、安全交底,编制交底记录,经参加各方人员签字后,由技术部门存档。

3.1.3 项目负责人必须组织相关各方进行JSA 风险分析,对评估出的重大危险源必须制定安全防范措施,项目负责人应编制并存档JSA 风险评估表。 3.2 施工单位职责 3.2.1 吊装作业开始前,施工负责人应组织召开专项安全会议,对即将开始的作业进行分工布置和安全提示。 3.2.2 施工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相关各方进行吊装作业前安全检查。 3.2.3 项目安全监督和施工单位的相关安全人员负责监督吊装方案和公司各项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2.4 参与吊装作业的项目组人员、相关施工单位负责人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吊装方案。 4. 管理内容 4.1 吊装作业前 4.1.1 施工单位负责根据吊装方案要求,准备充足施工中所使用的施工机具。 4.1.2 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在作业前对以下各项作出检查:

吊装作业管理规定

吊装作业管理规定 1 目的 加强对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减少和避免起重伤害和设备事故。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一切生产、施工过程中的起重作业的安全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3.1 生产事业部负责审查大型起重作业的施工方案。 3.2 安全部负责对大型起重作业中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 3.3 使用单位负责与作业场所所在单位协商编制起重作业施工方案(含安全措施)。 3.4 安全部负责对作业前的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等前期准备工作进行检查。 3.5 设备部技术员负责对作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监督确认。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吊装作业是指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4.2 吊装作业的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 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 至小于等于100t; 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4.3 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4.3.1 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GB 6067。 4.3.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4.3.3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 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4.3.4 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报主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4.3.5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4.4 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4.4.1 相关部门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 规定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范围 为进一步加强对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各区域内的起重吊装作业。 2职责 2.1安全处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及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2相关部门是本制度的协助部门,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负责。 2.3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起重吊装作业过程负责。 3定义

起重吊装作业: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4起重吊装作业的分级 起重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 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 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5 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5.1吊装机具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5.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5.3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

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5.4 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派工部门和安全处/分公司安全生产科审查,报分管经理(或分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5.5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6 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6.1 吊装机具引进部门和安全处共同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6.2 派工单位、施工单位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6.3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吊装作业分级、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作业中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和《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检维修吊装作业。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制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GB 2811 安全帽 GB 5082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GB 6067 重机械安全规程(GB/T 6067-1985 NF E52-122:1975, NEQ)GB 16179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4 术语和定义 本制度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4.1 吊装作业: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4.2 吊装机具: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 5管理要求 5.1吊装作业的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 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 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5.2 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5.2.1 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GB 6067。 5.2.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5.2.3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5.2.4 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报主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5.2.5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5.3 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5.3.1相关部门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5.3.2相关部门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5.3.3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5.3.4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 5.3.5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GB 16179的规定。 5.3.6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 5.4 作业中安全措施 5.4.1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 2811的规定。 5.4.2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 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指挥人员按信号进行指挥,其他人员应清楚吊装方案和指挥信号。

大件吊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大件吊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大件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生产过程中大件吊装作业安全管理,预防起重伤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大件吊运过程的安全可靠,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内的大件翻身、合拢、吊装和运输作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大件是指超过起重机额定重量的80%,或不规则物件或主机、上建、舱口盖、轴舵系的吊装。 具体审批范围及权限见第四章吊装作业审批规定。 第四条大件吊装作业时,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必须落实职责、分工、指挥信号等,并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确认,办理《大件吊装作业申请表》(附件1)审批手续。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生产部门总体负责大件吊装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并负责《大件吊装作业申请单》的申请办理,并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 第六条起重作业人员在吊运前应检查确认起重机器自身以及吊具、绳索、挂钩的安全可靠性。 第七条现场指挥员负责吊运的指挥,以及起吊的安全技术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的确认。 第八条技术部门负责制定大件的吊装工艺,生产部门负责制定吊装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安全部门参与制定。 第九条质检部门负责吊码焊接质量的检验。 第十条生产保障部门负责对起重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吊装前的安全确认。 第三章起重机械与操作人员 第十一条负责起重吊装人员应根据大件的重量、结构形式、外形尺寸、吊装工艺选用起重机械,严禁超载作业。

第十二条生产保障部门应对起重机械进行定期检验且检验合格,逾期未检或未取得使用许可证的起重机严禁使用。 第十三条吊装前,起重部门和生产保障部门应对起重机和专用吊索具进行安全检查,起重机的运行装置与安全保护装置应安全可靠,保证无故障运行。并按吊装方案的要求配备好合格的钢丝绳、卸扣等起重吊索具,钢丝绳上的色标必须与当月钢丝绳标识相符。 第十四条两台或多台起重机配合从事大件的吊装作业,应严格执行《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中的有关规定,严禁超载作业。 第十五条从事吊装作业的起重作业人员必须经体检、培训、考核,持证上岗作业。 第十六条大件吊装作业的起重指挥人员必须由从事多年起重作业,技术熟练有丰富经验的起重作业人员担当。 第四章吊装作业审批规定 第十七条内业区域: 80T-100T物件的吊运作业经各相关人员检查确认后,由安全主管和施工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实施。 第十八条外业区域: 80T以上物件安排300吨龙门吊吊运,经各相关人员检查确认后即可实施。 200T-239T物件、不规则物件、舱口盖、轴舵系经各相关人员检查确认后,由安全主管和施工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实施。 240T-300T物件、主机、上建的吊运作业经各相关人员检查确认后,由安全负责人、施工部门负责人、生产管理处负责人和生产副总签字后实施。 第十九条总装区域: 48T-60T物件的吊运作业经各相关人员检查确认后,由安全主管和施工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实施。 第五章吊装工艺要求及吊索卡具 第二十条吊装工艺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大件的重量、重心位置; 2.吊环的形式、位置、加固方式及焊接技术要求等;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标准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099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 1.范围: 本规定规范了公司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作业中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和相关票证的管理。 本规定具体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实施。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2811安全帽 GB5082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GB606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16179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3.术语和定义 3.1.吊装作业:在检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3.2.吊装机具:本公司吊装机具指公司使用的:桥式起重机、装卸机、门式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 4.安全作业管理基本要求 4.1.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GB6067。 4.2.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4.3.吊装质量大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 4.4.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报安全部主管批准后方可实施。 5.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起重吊装作业管理规定

起重吊装作业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和加强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范吊装施工,制定了起重吊装作业相关的管理规定,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起重吊装作业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起重吊装作业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起重吊装作业中的安全事故,依据《通钢集团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办法》及国家相关起重吊装的作业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起重吊装作业是指利用各种吊装设备、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本办法所称起重吊装作业适用于矿业公司所属各单位的承包、外委、外包工程、检修、改造、拆除施工工程和项目。 第三条在从事起重吊装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标准和上级部门相关制度中的有关规定,确保安全。 第二章起重吊装安全管理 第四条起重吊装作业人员(起重司机、指挥人员、司索工等)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证,方可从事起重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第五条起重吊装设备、机具(钢丝绳、缆风绳、吊钩等)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六条吊装重量大于等于40吨的重物,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

吊装物体虽不足40吨重,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第七条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审查,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起重吊装作业过程中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第八条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第九条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隐患使用,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十条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敏可靠,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十一条实施起重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GB16179的规定。 第十二条实施起重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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