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地旅游 特色农业旅游设施与服务规范》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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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旅游条例(2016年修正)

贵州省旅游条例(2016年修正)

贵州省旅游条例(2016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6.03.31•【字号】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6第5号•【施行日期】2012.01.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旅游条例(2016修正)(2011年11月23日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16年3月31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旅游条例修正案》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旅游资源,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旅游促进、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旅游监督管理、旅游经营与权益保护、旅游安全与保险,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发展旅游业应当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突出多彩贵州山地公园特色,实行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推进全域旅游,坚持与多元文化保护传承、生态环境保护、城镇化进程相结合,实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的统一。

发展旅游业应当为创业就业、脱贫致富、改善民生服务;鼓励逐步通过减免门票、免费开放景区和设施等方式体现公益性,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旅游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旅游业发展综合协调机制和激励机制,制定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优化旅游业发展环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游业的组织协调、行业指导、公共服务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旅游业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旅游促进第五条推进旅游业与建设、交通、文化、商务、体育、农业、林业、水利、地质、工业、食品药品、医疗卫生、环境保护、气象等相关产业和行业融合联动发展,促进旅游大数据产业、大健康医药产业和旅游装备制造业发展。

XX山地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说明书

XX山地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说明书

XX山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13-2020年)二○一二年十二月目录总论 (1)一、保护区概况 (1)二、保护价值 (1)三、保护区的性质及主要保护对象 (2)四、规划编制的目的 (2)五、规划编制的背景 (2)六、规划编制的依据 (3)七、规划的主要内容 (4)第一章基本情况 (6)1.1位置与范围 (6)1.2历史沿革及法律地位 (11)1.3自然环境 (15)1.4社会经济状况 (20)1.5土地利用状况 (28)1.6基础设施和设备 (29)第二章保护区现状及评价 (33)2.1保护现状 (33)2.2保护评价 (36)第三章指导思想、遵循原则、目标及功能区划 (50)3.1指导思想 (50)3.2遵循的原则 (50)3.3规划的期限及目标 (51)3.4总体布局 (52)第四章规划主要内容 (64)4.1保护管理规划 (64)4.2科研监测规划 (75)4.3宣传教育规划 (80)4.4可持续发展规划 (83)4.5基础设施规划 (91)第五章重点工程建设 (94)5.1保护管理工程 (94)5.2科研监测工程 (94)5.3宣传教育工程 (96)5.4可持续发展工程 (98)5.5基础设施工程 (98)第六章管理机构与能力建设 (100)6.1组织管理机构 (100)6.2人员配置 (104)6.3能力建设 (105)第七章投资估算与效益评价 (107)7.1投资估算 (107)7.2资金来源 (108)7.3行政事业费测算 (108)7.4效益分析 (109)第八章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 (112)8.1法律法规与政策保障 (112)8.2组织保障 (114)8.3资金保障 (114)8.4人才保障 (115)8.5管理保障 (118)总论一、保护区概况XXXX山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位于XX市管辖的XX市与XX市境内,是XX省人民政府于1999年以X府函[1999]02号文批准建立的省级自然保护区,批准面积为61511.0 hm2。

山地旅游 第19部分:研学旅行服务规范贵州标准2021版

山地旅游 第19部分:研学旅行服务规范贵州标准2021版

山地旅游 第19部分:研学旅行服务规范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山地旅游环境下研学旅行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总则、服务提供方基本要求、研学旅行产品类别、研学营地类别、基础设施、山地研学旅行服务项目、安全管理、投诉处理和服务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贵州省内山地旅游环境下组织开展研学旅行活动的旅行社、教育机构、户外运动拓展单位、体育机构和其他相关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0001.2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GB/T 15971 导游服务规范GB/T 31710.3 休闲露营地建设与服务规范 第3部分:帐篷露营地GB/T 31710.4 休闲露营地建设与服务规范 第4部分:青少年营地GB 31177 学生宿舍卫生要求及管理规范GB 37487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GB 37488 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 37489.1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第1部分:总则GB 50015 建筑给排水设计标准LB/T 008 旅行社服务通则LB/T 054 研学旅行服务规范卫监督发(2005)260号《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山地旅游环境mountain tourism environment在地表形态高差和起伏在海拔500米以上,相对高差200米以上的地形环境,及高原、丘陵的地形中适宜开展旅游活动的环境。

3.2山地研学旅行mountain study travel以山地环境为依托,以中小学生为主体对象,包含具有研学需求的幼儿园学生、大学生、研究生、独立研究学者、自由研究学者和专业型及兴趣型研学旅行者,以集体旅行生活为主要载体,以提升学生素质和科学认知、科学研究水平为目的,依托山地旅游吸引物等自然和社会资源,进行体验式教育和研究性学习的教育旅游活动。

江西省旅游条例(2019)

江西省旅游条例(2019)

江西省旅游条例(2019)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9.09.28•【字号】•【施行日期】2019.09.28•【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江西省旅游条例(2015年7月30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2019年9月28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旅游者权利与义务第三章旅游规划与资源保护第四章旅游促进与发展第五章旅游经营与服务第六章旅游安全第七章旅游监督管理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旅游强省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编制旅游规划、保护和开发利用旅游资源、从事旅游经营与服务、开展旅游活动、实施旅游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旅游业发展应当突出地方特色,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行业自律的原则,实现城市乡村旅游相统筹、红色绿色古色旅游相融合、观光度假休闲旅游相促进、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相统一。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旅游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将旅游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和激励机制,加大对旅游业的投入和扶持力度,完善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规范旅游业管理,优化旅游业发展环境,促进旅游业发展。

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省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推进区域旅游一体化建设和旅游产品结构转变,制定旅游产业政策,培育旅游支柱产业,完善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健全旅游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促进旅游重大项目和重点区域的协调发展。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游业的统筹协调、产业促进、公共服务和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国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推动各地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进步,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通知》(国发[2001]9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态旅游是指以吸收自然和文化知识为取向,尽量减少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确保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将生态环境保护与公众教育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的旅游活动。

本办法所称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是指经国家旅游局、国家环保总局、国家计委联合批准开展生态旅游活动,并具有明确地域界限的特定区域。

第三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申请建设示范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示范区的建设坚持国家引导、地方为主、多方参与,坚持景观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优先,资源永续利用与示范区经济协调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与旅游活动有机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申报、审批与验收第五条国家旅游局、国家环保总局、国家计委联合负责示范区的组织申报、审批与验收。

第六条申请设立示范区,应当提交如下材料:1.示范区设立的申报文件。

示范区设立申请书及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报告。

凡申报示范区,须划定明确区域,经省旅游局、环保局、计委审核,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向国家旅游局、国家环保总局、国家计委提交申办文件。

2.规划文件。

凡申报示范区,须有省级旅游主管部门主持评审,环保、计委审核通过的示范区规划,包括规划文本和评审意见。

规划要求特色鲜明,建设项目符合现代旅游者的需求,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且符合国家有关生态环境自然景观资源、历史文化遗产等保护规定,生态环境质量较好。

在自然保护区开展生态旅游的,生态旅游区建设规划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要求。

3.项目建设文件。

基础设施建设概况和已批准的项目建设情况;经营设施建设概况和已批准的项目建设情况;示范区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和受损生态系统的恢复和重建报告书及审批文件;其他依法应当提交的有关文件、资料。

《农家乐经营服务规范》

《农家乐经营服务规范》

《农家乐经营服务规范》地方标准编制说明1、工作简况1.1任务来源本标准的制定任务来源于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3年第一批拟立项地方标准项目,由星子县旅游局、星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江西省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负责该地方标准的起草工作。

1.2标准制定的目的和意义为规范农家乐的发展,美化农家乐的经营场所,提升农家乐的档次和品位,丰富农事参与及农事体验活动,创品牌、创特色,促进农家乐向规范化、科学化、特色化方向发展,使农家乐成为我省休闲旅游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亮点,特参照SB/T 1042-2007《农家乐经营服务规范》、DB36/T 458-2005《江西农家旅馆星级的划分和评定》,制定了《农家乐经营服务规范》地方标准,旨在引导我省农家乐发展,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水平,保障其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乡村旅游在扩大内需和促进消费中的作用以及对农村经济的持续带动作用,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村精神风貌优化和农民增收。

1.3主要工作过程2012年10月,星子县旅游局、星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江西省标准化研究院成立了项目组,并召开了项目会议,确立《农家乐经营服务规范》的框架、对主要内容进行了讨论并对项目的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

2013年1月初,项目组成员召开会议,成立《农家乐经营服务规范》地方标准编制小组。

参考了其他地区的地方标准、结合星子县温泉的特色,就标准的框架、主要内容进行了深入的讨论,确定了标准的结构和内容,对标准编制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

2013年5月标准编制小组对大量资料进行综合研究分析后,形成了标准的草稿,期间广泛征求意见,得到了大量的回馈意见,起草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对标准草稿进行了反复修改和讨论,最终开成了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2、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标准主要内容2.1 标准编制原则本标准编制在遵循“适用性、充分的可预见性、高效的协调和兼容性、灵活的开放性”等原则的基础上,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进行编写的,力求各项要求科学合理,符合景区实际需要,并注重标准的可操作性。

巴中市南龛山旅游景区基本情况

巴中市南龛山旅游景区基本情况

附件1:巴中市南龛山旅游景区基本情况一、景区基本情况南龛山景区位于四川省历史文化名城和秦巴山区扶贫开发区域中心城市的巴中市城郊。

景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地处成都、重庆、西安三大中心城市的几何中心和关天、成渝两大经济区的联接带,紧邻高速“巴中南”出口,距巴中火车站仅5公里,与在建的巴中恩阳机场仅30公里。

景区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集红色文化、佛教文化、民俗文化、历史文化、生态文化于一身。

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盛唐彩雕南龛摩崖造像,全国最大的红军碑林、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川陕苏区将帅碑林,邓小平同志亲笔题写馆名的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国青少年教育基地、国家国防教育示范基地——川陕革命根据地博物馆,巴中地标建筑——飞霞阁,以及巴国阳春等极具巴中历史、地域、民俗文化特色的景点。

南龛石窟(南龛摩崖造像),始凿于隋,盛镌于唐,历史悠久,规模宏大,内容丰富,雕刻技艺高超,是我国代表性的佛教石窟之一。

南龛石窟反映了我国六世纪末到十九世纪延续1300多年不同社会生活、民俗风情、宗教信仰、思想变化、民族关系、中外交往、文化艺术和建筑等情况,素有“西南艺术明珠”、“形象历史博物馆”、“巴山画廊”之称。

南龛石窟在隋唐两代是我国石窟艺术巅峰时期具有代表性的佛教艺术,原敦煌石窟研究院院长段文杰先生由衷感叹、欣然提笔:“巴中石窟,国之瑰宝,盛唐彩雕,全国第一”。

同时,南龛石窟兼有世俗化和四川地方特点相结合的佛教造像艺术,观赏游憩价值极高。

二、景区创建情况2014年4月,景区提出创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

2016年,巴中市委、市政府和市南龛文化产业园管理委员会进一步明确了南龛山国家4A级旅游景区创建的工作目标,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全面推进创建工作有序开展,确保按期按质完成任务。

在创建AAAA级景区的过程之中,当地政府和居民投入了大量的物力和人力对景区资源进行保护开发,坚持开发与保护相结合,将文物保护放在首位;坚持统一管理、科学规划、持续发展、严格保护。

现代山地特色农业示范园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议书 (一)

现代山地特色农业示范园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议书 (一)

现代山地特色农业示范园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议书 (一)尊敬的领导:为了推动当地农业的发展,更好地发挥农村资源的优势,我根据市场需求和实际情况进行了现代山地特色农业示范园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供您参考。

一、项目概述现代山地特色农业示范园区项目,旨在利用当地资源,推动原始自然资源向高质量农产品转化,提高农业的现代化水平,同时扶持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市场需求分析1.目前市场需求高: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绿色、新鲜、健康的农产品需求量不断增加。

2.抢占市场优势:现代农业技术的发展为农村农业提供了更多的转化和创新能力,占领市场优势至关重要。

3.试点示范项目:现代山地特色农业示范园区项目可以为农业提供一个开创性的示范平台,带领农业生产者走上绿色、健康、优质道路。

三、资源丰富1.当地生态资源优质:生态环境好,气候适宜,土地广阔富饶,为现代山地特色农业示范园区的建设提供了有利条件。

2.人力资源丰富:当地志愿服务队、专家协会等多个组织能够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力支持。

3.农业资源丰富:当地农产品品种多样,可作为园区展示自身特色的亮点。

四、项目建议1.重点打造特色品牌:以当地优质的土特产作为主推品牌,吸引更多消费者购买。

2.保证产品品质:把农产品制成加工品,通过有机认证等多种方式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附加值。

3.提高产业价值:将产业化与品牌化结合,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五、风险分析与应对措施1.政策风险:当地政府对项目支持度不足,可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有效沟通,明确项目的社会、经济、政治意义。

2.市场风险:市场竞争激烈,可加强市场调研,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

3.资源风险:当地自然灾害频发,可建立严格的应急预案,防范各种安全问题。

综上,现代山地特色农业示范园区的建设必将推动当地农业的发展,也为推进当地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本报告的建议旨在为您的决策提供有用的信息,希望得到您的重视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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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地旅游特色农业旅游设施与服务规范》编制说明前言:贵州是全国唯一没有平原支撑的省份,山地和丘陵面积占全省国土面92.5%。

就旅游业发展而言,发展山地旅游是切实可行之路;此外,贵州也是一个农业大省,“十二五”期间,全省确定的生态畜牧业、蔬菜、茶叶、马铃薯、精品水果、中药材、大鲵和特色杂粮等特色优势产业迅速发展壮大,除生态畜牧业以外,其他产业发展规模均大幅超额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粮经比从54:46调整到40:60,农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一些产业逐步在全国占据一定优势地位,茶园、辣椒、薏苡、火龙果和刺梨种植规模居全国首位,马铃薯种植规模居全国第二位,中药材、荞麦种植规模居全国第三位,蓝莓种植规模和大鲵存池数居全国第四位,我省已成为我国以夏秋蔬菜为主的产业大省之一。

特色农业成为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突破口和主渠道。

在农业功能拓展上,发挥农业“接二连三”的作用,促进农业产业与加工业、休闲旅游、城镇建设的融合发展,着力提高二三产业在农村经济中的比重,逐步形成农业现代化与工业化、城镇化和旅游业互动发展的良好格局。

根据贵州省“十三五”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规划的要求,我省十三五期间农业区域功能布局划分为黔中都市现代农业区:主要包括贵阳市、贵安新区、安顺市的16 个县(市、区);黔北大娄山现代农业区:主要包括遵义市14 个县(市、区);黔西北、黔西乌蒙山现代农业区:主要包括毕节市和六盘水市的12 个县(市、区);黔东北武陵山现代农业区:主要包括铜仁市的10 个县(市、区);黔东南、黔南苗岭生态现代农业区:主要包括黔东南州和黔南州的28 个县(市、区);黔西南喀斯特现代农业区:主要包括黔西南州的8 个县(市、区)六个区域。

我省今后重点发展生态养殖业和特色优势种植业(主要指蔬菜、茶产业、马铃薯、精品果业、中药材、核桃、特色杂粮、油茶)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和农业产业化,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原则,大力打造“美丽乡村”走三产融合,大力发展山地特色农业旅游,大力推进农文旅一体化。

一、任务来源本标准由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提出,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贵州省201X…标准化项目的通知》( 〔201X〕号文)批准立项,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起草制定。

二、标准编制的意义和目的1.标准编制的意义在构建贵州山地旅游标准体系中,《山地特色农业旅游设施与服务规范》无疑是标准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贵州是全国唯一没有平原支撑的省份,发展山地特色农业是贵州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以山地特色农业旅游资源为依托,开展山地特色农业旅游,构建山地特色农业旅游设施与服务规范标准,对“美丽乡村”建设,实现“乡村振兴”是一个重要手段,具有重要意义。

2.标准编制的目的目前国内并没有相应的标准可以参考。

为适应贵州省山地特色农业旅游服务业的发展,按照科学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地域性的原则制定贵州省山地特色农业旅游设施与服务规范,无疑将提升贵州省山地特色农业旅游设施与服务质量,达到充分利用山地特色农业旅游资源,更好的开发山地特色农业旅游产品的目的。

三、本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及人员本标准由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参与人员为余骥、萧筠、杜廷强、余欢。

四、本标准编制主要工作过程本标准项目正式启动时间为201X年月日。

项目计划工作时间为10个工作周。

1.资料收集阶段月日起,组建标准起草小组,收集标准编制的背景材料和有关标准编制的参考、引用资料,进行归纳整理。

共查阅国内外相关文件、文献20余篇。

2.调研阶段实地调研:从目前来看,全省分布在九个市州有100个省级农业示范园区,其中省级重点30个,国家级2个,分布九个市州,重点发展生态养殖业和特色优势种植业(主要指蔬菜、茶产业、马铃薯、精品果业、中药材、核桃、特色杂粮、油茶)项目组抽调人员有重点地进行了考察、开展实地调研。

主要考察了六盘水哒啦仙谷、凯里舟溪云谷田园景区、白云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休闲农业)、乌当区花卉基地示范园区、湄潭县现代高效茶业示范园区(茶叶)、水城县猕猴桃产业示范园区(猕猴桃)威宁县脱毒马铃薯产业示范园区、雷山县生态茶园示范园区、榕江县车江现代蔬菜农业观光示范园区、施秉县牛大场中药材现代高效示范园区(太子参)、龙里县湾滩河生态农业示范园区(蔬菜)、兴仁县薏仁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修文国家级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盘州市娘娘山景区等园区。

通过识别标准化对象,明确规范内容,确定关键技术指标和服务定额指标参数,确保完成项目任务书要求的各项任务。

专家、从业者访谈:在调研过程中,起草小组走访了省农业农村厅、省扶贫办、省发改委,就我省现代高效农业园区的建设进行了访谈,掌握了第一手官方资料,仔细查阅了《贵州省“十三五”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规划》,对全省的情况进行了梳理,在此过程中,走访了六盘水哒啦仙谷、凯里舟溪云谷田园景区、白云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施秉县牛大场中药材现代高效示范园区(太子参)、龙里县湾滩河生态农业示范园区(蔬菜)等园区的负责人,就山地特色农业旅游的发展现状和趋势进行了实地调研,从经营者方面深入了解了山地特色农业旅游在生产、经营方面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发展思路,为标准的编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3.综合分析、论证和标准编写阶段2018年10月15日,完成调研,开始编写标准。

在对标准的主要内容进行综合分析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按照GB/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编写本地方标准的讨论稿。

4.征求意见阶段2019年月召开标准研讨会,征求相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对标准进一步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5.挂网阶段2019年月,向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挂网,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为无意见。

6.审定阶段2019年月,形成标准送审稿,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标准的审定。

召开了标准审定会,通过专家审定后,编制小组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

7. 发布实施五、标准编制原则1. 编制原则(1)准确性标准所规定的条款力求明确而无歧义。

(2)统一性标准结构、文体和术语力求统一。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涉及其结构、编写规则和内容按照GB/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执行。

(3)协调性充分结合现有基础标准的有关条款,达到标准间的相互协调。

(4)适用性标准内容易于实施,便于被其它文件所引用且具可操作性。

(5)特殊性本标准既遵循相关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要求,又体现我省山地旅游研学旅行活动开展的特色性和区域特殊性,并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2. 编制依据基于调研,参照相关文献研究成果,按照《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1.1-2009)要求进行起草,制标过程参照了10个国家标准,4个旅游行业标准,4个贵州省地方标准和1个省内文件编制完成。

六、标准主要内容1.标准编写的主要内容本标准规定了以山地特色农业、山地特色农业旅游为核心,围绕山地特色农业旅游资源、旅游项目的开展,提出了山地特色农业旅游设施的建设以及山地农业旅游服务规范,体现山地农业旅游的特色和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追求的理念。

本标准适用于在贵州省所有山地特色农业旅游开发项目。

2.标准内容框架本标准规定了山地农业、山地农业旅游、山地农业旅游资源和旅游项目、山地农业旅游服务设施、服务规范、管理服务以及服务质量监测以及其他要求等。

七、编制内容本标准为首次制定,各条目的制定充分体现贵州山地特色高效农业的特点。

1.对条目3“术语和定义”的编制该条目界定了山地特色农业(适应山地环境的特色高效农业)山地特色农业旅游(以山地特色农业为主要旅游资源开展的旅游活动项目)两个定义。

该条目主要依据贵州省“十三五”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规划的要求,我省十三五期间农业区域功能布局,以我省山地特色种植业和生态养殖业为山地特色农业旅游资源为基础,编制本条目。

2.对条目4“山地特色农业旅游资源”的编制该条目界定了山地特色农业旅游资源和项目。

具体为“4.1山地特色农业旅游资源,4.1.1山地特色优势种植业农业旅游资源;4.1.2山地特色生态养殖业农业旅游资源;4.2 山地特色农业旅游项目,4.2.1观光农业旅游项目,4.2.2休闲康养农业旅游项目,4.2.3 山地特色农业科普旅游项目,4.2.4 其他山地特色农业旅游项目。

”该条目根据我省农业发展实际,依据贵州省“十三五”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规划,以我省具有的特色的山地特色种植业和生态养殖业为主要的农业旅游资源,在此基础上开发相对应的山地特色农业旅游项目,其类别考虑了旅游业发展的现状以及今后发展的趋势,特别提出了休闲康养农业旅游项目,符合大健康的要求,在科普类等具有发展前景的新农业旅游项目中,引入“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的长效、可持续发展的理念,通过此类科普型农业旅游,实现人们对现代高效农业的了解,有利于提升人们的健康观念,尤其是针对中小学生可以起到扩充知识,认识农业、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的现代科学知识。

该条目以下内容引用了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4.2.2.2康养基地建设应符合DB52/T 1197、DB52/T 1198的要求。

”3.对条目5“功能区域与设施设备要求”的编制该条目分为“5.1基本要求,5.2基础设施和5.3服务设施。

”其中服务设施分为“5.3.1询问指引设施,5.3.2休息区,5.3.3展示设施,5.3.4体验设施,5.3.5旅游厕所,5.3.6餐饮设施,5.3.7休闲游憩设施,5.3.8住宿设施,5.3.9购物设施。

”九个部分。

在功能区域与设施设备要求上,充分考虑了山地特色农业旅游主要在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开展,在满足农业生产的基础设施外,充分考虑旅游者的需求,在不影响生产的同时,从旅游的角度赋予园区以旅游功能,其中包含了旅游活动所需要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从吃住行游购娱六个方面设施的建设来满足人们在农业旅游活动项目中的需求。

其设施建设的相关要求要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地方文件。

该条目以下内容引用了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地方文件。

“5.1.4应合理设置标识,标识清晰、明确,应符合GB/T 10001.2和LB/T 001的要求,5.2.1.5交通标志应符合GB5768.2的要求,5.2.3.1根据园区的规模和路线合理、合理分布垃圾桶,垃圾桶设置符合《贵州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

5.3.1.1应设置游客服务中心,游客服务中心的建设应符合DB52/T 1089的要求。

5.3.5旅游厕所,应合理设置旅游厕所,旅游厕所建设应符合GB/T 18973的要求,5.3.6餐饮设施,各类园区应设置能体现地域特色、园区农产品属性的餐饮场所,应符合GB/T 28929 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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