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青岛农机专项资金本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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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山东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

2017年山东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
4—5kg/s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4kg/s≤喂入量<5kg/s;自走轮式;喂入方式:全喂入
12910
通用类
4
收获机械
谷物收获机械
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5—6kg/s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5kg/s≤喂入量<6kg/s;自走轮式;喂入方式:全喂入
28210
通用类
5
收获机械
7—11行条播机
7行≤播种行数≤11行
640
通用类
3
种植施肥机械
播种机械
条播机
12—18行条播机
12行≤播种行数≤18行
850
通用类
4
种植施肥机械
播种机械
条播机
19—24行条播机
19行≤播种行数≤24行
4270
通用类
5
种植施肥机械
播种机械
条播机
25行及以上条播机
播种行数≥25行
4750
通用类
1
种植施肥机械
播种机械
穴播机
普通1行穴播机
普通排种器;播种行数1行
200
通用类
2
种植施肥机械
播种机械
穴播机
普通2—3行穴播机
普通排种器;播种行数2、3行
280
通用类
3
种植施肥机械
播种机械
穴播机
普通4—5行穴播机
普通排种器;播种行数4、5行
1140
通用类
4
种植施肥机械
播种机械
穴播机
普通6行及以上穴播机
普通排种器;播种行数≥6行
12m以下悬挂及牵引式喷杆喷雾机
喷幅<12m;形式:悬挂及牵引式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通知-青政发[1998]083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通知-青政发[1998]083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通知正文:----------------------------------------------------------------------------------------------------------------------------------------------------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通知(青政发[1998]083号)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

转变农村经济体制和农业增长方式,增加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目标,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都对进一步发展农业机械化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的农业机械化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

到1997年底,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327万千瓦,农用拖拉机6.7万台,配套机具11万台。

农业机械对保证全市农业丰产丰收,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市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

为加快我市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通知》(鲁政发[1998]1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作如下通知:一、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针,以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为目标,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市场经济为导向,围绕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强化宏观管理,健全完善农机管理服务体系,鼓励发展大中型拖拉机及其配套机具,加快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应用,不断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为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主要目标:力争到2000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360万千瓦,农用拖拉机拥有量达到8万台,配套机具达到14万台。

主要粮食作物的耕地、播种、收获机械化率分别达到93%、60%和65%。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4.10.12•【字号】青农计财字〔2024〕63号•【施行日期】2024.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青岛市农业农村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农计财字〔2024〕63号各区(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现将《青岛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青岛市财政局2024年10月12日青岛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为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快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进度,推进我市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农机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机〔2024〕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发改环资〔2024〕1104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补充通知》(农办机〔2024〕5号),结合我市实际,经商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研究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求,按照推动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坚持“农民自愿、政策支持、方便高效、安全环保”的原则,通过政策支持进一步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努力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农业绿色发展。

二、实施范围我市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在崂山区、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范围内实施。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字〔2017〕55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字〔2017〕55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字〔2017〕55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现将《青岛市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人民政府2017年8月1日青岛市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市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农机发〔2017〕1号),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生产机制,夯实农机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预防和遏制农机事故,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创新、依法监管、源头防范、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市创建,转变监管方式,改善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果,构建“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和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农机安全生产机制不断健全,农机安全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农机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明显提高,农机安全监管能力显著增强,农机事故隐患明显减少,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争取在2017年年底前,达到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创建标准要求,并通过考核验收。

二、主要任务(一)加强农机安全行业监管。

认真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健全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和督查考核制度,强化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青岛市农机局关于加快购机补贴实施进度的通知

青岛市农机局关于加快购机补贴实施进度的通知

青岛市农机局关于加快购机补贴实施进度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科技与农机
【发文字号】青农机推字[2010]8号
【发布部门】青岛市农机局
【发布日期】2010.05.11
【实施日期】2010.05.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青岛市农机局关于加快购机补贴实施进度的通知
(青农机推字〔2010〕8号)
各市(区)农机主管部门:
目前,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已全面展开。

大部分市(区)按《青岛市201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行了宣传发动,工作进展快,政策执行严。

为方便农民申请,有的市区(如平度、即墨)采取公开抽签确定补贴对象,深受农民的欢迎。

但也有个别地方未能严格执行《实施方案》的要求,有的政策宣传不具体,有的不放开接受农民申请,有的在资金不足时不按照抽签或摇号方式确定补贴对象等,这些行为都不同程度地影响了购机补贴工作的进行,损害了党的惠农政策的落实,也损害了农机部门的形象。

为进一步加快今年购机补贴实施进度,规范农机购置
补贴操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新变化!

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新变化!

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新变化!农机购置补贴是一项惠农政策,即对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使用先进、适用农业机械给予补贴。

此项资金将重点支持粮棉油糖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关键环节所需机具,兼顾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林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发展所需机具。

各地农机补贴下发情况河南省泌阳县2016年,该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960万元,共补贴机具1500余台(套),受益农户1250户,带动农民投入资金约4000万元。

为保证核实的真实性,该县成立了两个核查组,到全县22个乡镇(街道)逐户核查,核实补贴机具,严格做到“实地、实名、实机”和“见机、见牌、见人”,同时对机具编号和发动机号做好记录,建立核查档案。

至目前,农机补贴资金已通过审核、结算821.611万元,余下部分正在入户核实中。

此次核查,既防止了空套国家资金、倒卖违规机具等现象的发生,又让农民切实得到了实惠。

山东青岛全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总量达到了2亿元,共计补贴各类机具10316台(套),受益农户达到7509户,实现农机销售收入6.97亿余元。

2016年该市农机购置补贴首次基本实现了普惠制,对购买补贴范围内的机具实行敞开补贴,应补尽补,共争取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资金2亿元,比上一年净增5800万元。

2016年共保留10大类19小类36个品目,把120马力以上的大型拖拉机、玉米收获机、谷物联合收割机作为补贴重点,充分发挥农机化对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作用。

浙江省苍南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国家支农惠农的重要政策之一,也是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政策手段。

2016年县农机管理总站继续按照“自主购机、带机申请、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户”补贴方式,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执行政策,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据统计,2016年该县共投入购机资金总额920.544万元,累计利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60.271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17.8211万元,省级补贴资金29.715万元,县级补贴资金12.735万元。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十三五”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青政办发〔2017〕7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十三五”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十三五”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青政办发〔2017〕7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青岛市“十三五”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月17日青岛市“十三五”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规划为促进青岛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有关发展战略及《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编制背景(一)“十二五”发展情况。

“十二五”期间,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实现了持续快速发展,区域布局进一步优化,农业发展方式加快转变,新型业态不断出现,农业现代化进入基本实现阶段。

农民收入逐年增加,2015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6730元,收入来源趋向多元化。

积极开展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创新,扎实推进城乡要素和公共资源的一体化配置,落实农村户籍制度和产权制度改革,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不断优化,农村整体发展水平走在全国前列,为“十三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1.农村经济发展跨上新台阶。

“十二五”期间,即墨、胶州、平度、莱西四市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3.6%、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8%、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0%。

四市已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生产总值占全市GDP的比重达到38.7%,比2010年提高2.5个百分点,全部进入全国百强县(市)行列。

即墨市位列2015年全国县域经济竞争力排名第13位,位列全省第1位。

青岛市农业委员会关于2017年第四季度暨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的通报-青农质发[2018]2号

青岛市农业委员会关于2017年第四季度暨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的通报正文:----------------------------------------------------------------------------------------------------------------------------------------------------青岛市农业委员会关于2017年第四季度暨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的通报青农质发[2018]2号各区、市农业(水、发)局,委属有关单位: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2017年农业部、山东省农业厅、市农委三级分别组织开展了蔬菜、果品、茶叶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现将监测结果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今年以来,我市继续加大了监督抽查力度,检测范围不断扩大,各级监管部门各负其责,基本形成了分级监测、品种广泛、覆盖全域的监管监测局面。

农业部、省农业厅、市本级分别开展农产品定性定量检测456批次、1220批次、1556批次,检测合格率分别为97.8%、99.5%、99.6%,平均合格率98.97%。

区市全年完成定性定量检测3133批次,乡镇(街道)开展快速检测372695批次,村(合作社)开展快速检测66764批次,均超额完成年度检测任务。

二、监测结果(一)第四季度监测结果农业部第四季度例行监测118批次,其中蔬菜80批次,1批次不合格,水果30批次,茶叶8批次,全部合格。

蔬菜、水果、茶叶合格率分别为98.75%、100%、100%。

总合格率99.2%。

不合格样品来自市场。

省农业厅四季度例行监测、专项监测、监督抽查共6次360批次,其中蔬菜220批次,水果50批次,食用菌30批次,玉米40批次,中草药20批次,全部合格,合格率100%。

市农委四季度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共418批次,其中蔬菜239批次,水果112批次,茶叶67批次,全部合格,合格率100%。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专项资金管理【发文字号】青政办发[2015]31号【发布部门】青岛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12.18【实施日期】2015.12.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青政办发〔2015〕31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青岛市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12月18日青岛市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根据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需要,市政府设立青岛市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

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资金适用对象为,在本市依法设立的产品、工程和服务领域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简称组织)。

第三条专项资金由青岛市级财政预算安排。

市财政局、市质监局共同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质监局负责专项资金的计划管理,向市财政局提出年度专项资金预算;负责受理使用专项资金申请,对申请项目进行考察、评审、验收;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与本办法配套的操作规程。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安排应当符合产业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科学决策、绩效评价”的管理模式,确保专项资金规范、安全和高效使用。

第五条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一)培训相关组织学习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和海尔“人单合一”双赢管理模式(以下简称“双模”。

2017年农业项目补贴大全

2017年农业项目补贴大全201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啦!这次农民朋友可以申请的国家财政补贴涉及蔬果种植、茶叶种植、林业、各类特色农庄等多个领域。

此外,还有31个补助项目可以申请。

天鹰兄弟专注于精准农业和智能农用无人机研究与开发,以及无人机飞防、播种、喷洒固态肥料和农业数据采集与传输。

下面就来看看2017年农业补贴项目都有哪些!一、农业补贴项目涉及领域及补贴标准一、蔬菜种植、水果产业、茶叶产业等可申报:农业部的园艺作物标准园建设项目项目补贴:每个项目补贴50-100万元要求:设施200亩以上,陆地1000亩以上二、林业产业可申报:林业局的名优经济林示范项目项目补贴:每个项目200万元以上可申报:林业局林下经济项目项目补贴:一般补贴在10-30万可申报: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国家绿色特色产业示范基地三、观光类农庄观光类农庄:向旅游局申请旅游专项资金、旅游扶贫资金等;贫困村建设项目:申请旅游局贫困村旅游扶贫项目资金;自由基地发展餐饮的农庄:申请三品一标的认证及相关补贴,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

四、运动体验类农庄可申请:教育部的教育基地、学生课外实践基地、儿童以及青少年见学基地等。

特色:优雅环境、运动拓展、活动体验、亲子教育等。

适合人群:都市白领等高收入人群自身与孩子参与体验,或公司活动组织进行团队训练。

选址:这类农庄多设置于市郊。

五、特色文化类农庄可申请: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单位:县委宣传部和文化局等单位定位:休闲农庄发展依托:当地的特色文化、特色饮食、少数民族文化、服饰等特有的产品和文化。

六、科教类农庄可申请:科技局的相关项目,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星火计划项目、科技推广与集成技术示范项目等。

二、2017年可申报的农业补助项目有哪些?一、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1.申请补助数额:项目总投资10%左右2.申请申报时间:6月二、生物质能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受理部门:发改委三、现代农业园区试点申报立项目1.受理部门:农业部2.申请补助数额:省级1000-2000万元、国家级1-2亿元3.申请申报时间:6月四、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1.受理部门:农业部(各县农委、农业局)2.扶持范围:重点扶持蔬菜(包括食用菌和西甜瓜等种类)适当兼顾果、茶,每个设施基地200亩以上(设施内面积,资金补助数额:5000元/亩,不超过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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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青岛市农机专项资金(本级)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保护性耕作创新试验研究项目、农机阳光培训工程项目)
青岛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8年7月
目录
一、青岛市农机局2017年度绩效评价专家组意见
二、2017年保护性耕作创新试验研究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三、2017年农机阳光培训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青岛市农机局2017年度绩效评价专家组意见
2018年7月26日,青岛市农业机械管理局组织有关专家,对2017年度保护性耕作创新试验研究项目和农机阳光培训工程项目进行了绩效考评,考评组由项目管理、农技技术、财务会计等方面专家组成。

专家组按照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要求,在审阅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决算报告的基础上,查阅了相关附件材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形成如下意见:
1、按照《青岛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青财预评〔2015〕0015号)的要求,提供的报告和资料详细规范;
2、对照项目任务书,2017年执行部门完成了项目预期目标,部分项目超额完成;
3、项目实施程序规范、合理、措施得力,达到了预期目的。

项目实施促进了青岛市农业机械化相关领域的发展,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比较显著,进一步探索了本市农业机械化发展模式。

建议:对项目实施过程应继续加强监督管理和成本控制,加快推广实施,尽早发挥效益。

2018年7月26日
青岛市农机局绩效评价专家组名单
2017年保护性耕作创新试验研究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一、专项资金设立情况
2017年,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0]22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0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意见》、《关于下达2017年农机专项资金市本级预算的通知》(青财农指[2017]17号)、《关于下达2017年青岛市农机专项资金预算评审报告的函》((2016)青财农函63号)等文件要求设立该项目。

该项目设在平度市南村镇桑园村,试验面积33亩,项目委托青岛市华强农机专业合作社承担试验示范基地的作业任务,依托青岛农业大学进行试验田的测产、测土、肥等工作。

试验田系统试验保护性耕作三种种植模式、三种播种量和三种深松方式的产量效果与资源利用效率,并与传统耕作模式对比,探寻高产高效的保护性耕作技术体系。

二、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2017年的绩效目标
1、通过创新试验研究,在核心试验区实现小麦增产30%、玉米增产20-30%,单位产量节省水、肥、能源30%,生产成本下降30~40%,实现全程机械化,土壤肥力进一步提高的目标。

2、提出适合青岛及类似地区的最佳模式和实施技术要点。

3、通过创新试验研究得出的结论,普及广大农户及机手,能
够大面积应用。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7年,经青岛农业大学测产、测土表明,小麦增产37.19%、玉米增产5.89%,单位产量节省水16.63%,节肥20.58%,节省能源34%,生产成本下降21.13%,土壤肥力进一步提高;小麦宽行宽带种植模式(30+30)播种质量高、产量高,适合玉米秸秆还田后小麦种植;秋季深松效果好于夏季深松。

同时,依托本项目的实施,与市质监局联合制定并发布了《小麦、玉米一年两作保护性耕作技术规程》。

(三)绩效目标未全部完成的原因
1、根据保护性工作的特点,在干旱情况下,保护性耕作的优势较传统耕作模式优势明显,但是在降水正常情况下,保护性耕作优势并不是很明显。

在2016年玉米生长季遭遇天气干旱,增幅较大,因而确定2017年的增产目标为20%-30%。

在2017年玉米试验过程中,降水量充足,难以体现保护性耕作的优势,因而玉米增产幅度未达预期目标,相应的水、肥和整体成本的节约幅度也未达预期。

(四)资金管理和使用的主要经验和做法
1、加强领导,搞好协调。

成立以青岛市农机局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农机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落实和实施进度的监督,协调项目承担单位与参加单位的关系。

2、搞好实施方案,做好对比试验,准确测定有关数据。

根据项目创新内容,制定项目试验对比方案,实施关键技术的机械化作业,检测有关数据,确保技术创新数据的准确有效。

3、搞好培训,提高技术人员业务能力。

邀请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对项目实施的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4、选择性能良好的保护性耕作机具和仪器。

根据项目的要求,选择合适的、性能良好的农业机械和相关仪器,保证项目顺利的实施。

5、分工合作,明确责任,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

根据项目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协作单位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共同搞好项目实施。

6、项目经费专款专用。

项目经费严格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开支,设立专项帐户,严格管理,单独核算,按计划投资,专款专用。

(五)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玉米秸秆量大、抛洒不均匀降低后期作业质量,建议提升玉米秸秆收获粉碎机具和小麦播种机具性能,加强机手作业技能培训。

2、建议加强项目管理,进一步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

2017年农机阳光培训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三、专项资金设立情况
2017年,按照《全国基层农机化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农机技术人员能力建设实施方案》、《2016年山东省农机手实用技术培训实施方案》、《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6〕38号)、《业部科技教育司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开展全国农机专业合作社带头人轮训的通知》、《省农机局关于印发《2016年山东省农机合作社带头人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农机科字〔2016〕5号》、《青岛市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方案》、《关于下达2017年农机专项资金市本级预算的通知》(青财农指[2017]17号)、《关于下达2017年青岛市农机专项资金预算评审报告的函》((2016)青财农函63号)等文件要求设立该项目。

青岛市农业机械化职工培训学校(农机人员培训管理站)承担该项目,负责在全市开展基层农机管理人员、农机技术推广人和各类示范班培训。

项目资金20万元。

四、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六)2017年的绩效目标
完成新型职业农民培养200人次。

其中:农机管理人员培训50人;农机培训机构师资培训50人;农机技术骨干培训100人。

(七)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在全市开展基层农机管理人员、农机技术推广人和各类示范班培训,投入资金20万元,完成农机管理人员、农机培训
机构师资和农机技术骨干等人员培训班共14期,806人次,超额完成项目任务目标。

(八)绩效目标未全部完成的原因
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九)资金管理和使用的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是围绕农机培训手段不断优化,设置各类不同特色专题培训活动,开启农机培训“精准化”新篇章。

二是围绕农机培训中心“专家工作站”建设,开展特聘专家专题授课。

三是围绕农机教师队伍能力不断提升,推进优化农机人才结构。

(十)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建议进一步扩大培训范围和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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