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任审计管理制度
离任审计管理制度

离任审计管理制度1. 引言离任审计是指在职员工离职或岗位变动时对其工作进行审查和总结的一项管理措施。
离任审计可以帮助组织了解员工在工作期间的表现、问题和改进点,并在员工离职后进行适当的知识传承和风险评估。
离任审计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离任审计的流程和操作而制定的一套制度和规定。
2. 离任审计管理制度的目的离任审计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离任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以下目标:•对员工在工作期间的表现和问题进行全面审查和总结;•确保离职员工的知识和经验能够顺利传承和留存;•发现并解决离职员工离职过程中潜在的风险和问题。
3. 离任审计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离任审计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职员离职或岗位变动的情况,无论是自愿离职、辞退还是公司内部调整。
4. 离任审计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4.1 离任审计流程离任审计流程是指从员工申请离职或岗位变动开始,到最终离任审计报告的提交和评审的全过程。
离任审计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1.员工申请离职或岗位变动,并将申请提交给上级领导;2.上级领导评估申请,决定是否进行离任审计;3.若决定进行离任审计,上级领导会指定一位负责人负责审计工作,并形成离任审计组;4.离任审计组负责制定审计计划,并与员工沟通,收集相关资料;5.离任审计组对员工在职期间的工作进行审查和总结,并记录相关问题和建议;6.离任审计组准备离任审计报告,并提交给上级领导;7.上级领导评审并反馈审计报告,并将报告归档。
4.2 离任审计报告的内容离任审计报告是离任审计工作的最终成果,其中包含了对员工在职期间工作表现的总结、问题的分析和建议的提出。
离任审计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员工在职期间的工作成绩和贡献;•员工在职期间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问题和不足的建议和改进措施;•离职员工的知识和经验的总结和传承计划。
4.3 离任资产处理离任资产处理是离任审计管理制度的重要环节,包括对离职员工手中的公司资产的追踪、清理和归还。
离任审计管理制度

离任审计管理制度制度名称离任审计管理制度编号受控状态第1章总则第1条为了规范离任审计管理,建立必要的监督机制,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3号一一人力资源》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离任审计的管理工作。
第2章离任审计对象及内容第3条离任审计对象一般为企业高层领导或企业内部涉及资金的部门的工作人员。
第4条对离职员工在职期间取得的主要成绩进行审计时,审计人员应在离职员工所在部门收集员工工作业绩信息及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合理分析,以确定员工的主要工作业绩及成绩等。
解析:审计离任员工的工作业绩及成绩,是了解该员工在职期间是否完成本职工作,完成质量如何,进度如何,便于对该职位继任者提出相关要求,同时也利于继任者开展工作。
第5条离职员工的主要成绩经审核确认后,审计部应协同财务部对员工的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包括离职员工在职期间的财务收支状况是否与会计报表相同、是否存有帐外资产等。
解析:审计离任员工的财务收支状况,一方面能够摸清"家底",有利于继任者了解接任单位的真实情况,尽快进入角色;另一方面由于明确了离任者的经济责任,事实上也就划清了前、后任的责任,改变了"新官不理旧账,旧官一走了之"的不良状况,有利于工作的交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第6条审计该部分内容时,审计人员应主要收集员工的工作违纪信息、以及对企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信息,确认员工在工作期间是否存有违纪行为或对企业规章制度贯彻不力的行为等。
第7条若离职员工为企业的中层及以上的管理人员,审计人员还应对离职人员在工作期间参与企业重大经济及管理决策的情况进行审计,明确离职员工的相关决策是否影响了企业的发展,或给企业造成了重大的形象及经济损害等。
第8条在对离职员工的个人履职情况进行审计时,审计人员应重点审计离职员工是否有效的完成了个人的工作目标及工作任务、计划等,或者其个人的工作目标及工作任务、计划等的完成情况是否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运转等。
单位干部离任审计管理制度

单位干部离任审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干部离任审计管理,规范审计行为,保障国家利益和单位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对干部离任前的审计工作。
第三条离任审计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合法、有效的原则,确保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四条单位应当设立审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离任审计工作。
第二章审计范围与内容第五条离任审计范围包括:(一)干部在任职期间的的经济责任;(二)干部在任职期间的管理行为;(三)干部在任职期间的廉洁自律情况。
第六条离任审计内容主要包括:(一)干部的经济活动是否合规、合法;(二)干部的管理行为是否合规、合法;(三)干部是否存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第三章审计程序与方法第七条离任审计程序主要包括:(一)审计计划制定: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离任审计计划;(二)审计通知:通知被审计干部提交相关资料;(三)审计实施:对被审计干部进行审计;(四)审计报告:编写审计报告;(五)审计决定:根据审计结果,作出审计决定;(六)审计整改: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第八条离任审计方法主要包括:(一)查阅资料:查阅被审计干部的文件、资料、账册等;(二)调查询问:向被审计干部、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三)数据分析:对被审计干部的经济活动数据进行分析;(四)现场查看:对被审计干部的工作现场进行查看。
第四章审计结果与处理第九条审计部门应根据审计结果,提出审计报告,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定性、定量分析。
第十条审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审计概况;(二)审计发现的问题;(三)审计结论;(四)审计建议。
第十一条审计部门应将审计报告提交单位领导,单位领导根据审计报告,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单位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纠正错误,追究责任。
第五章审计回避与保密第十三条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干部有利益冲突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计的,应当回避。
离任审计制管理制度

离任审计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离任审计制度,提高离任审计工作质量,加强离任审计效果,保障公司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离任审计是指在员工离任之前对其所担任的职务及权限进行审查,以确保其在离岗之后不会对公司的资金或财产造成损害的一项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及临时工作人员。
第四条离任审计工作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计部门应当定期对公司员工进行离任审计,并向公司领导层和相关部门提供审计报告。
第五条本制度内容包括离任审计的程序、岗位责任、审计标准、报告要求等,具体内容详见下文。
第二章离任审计的程序第六条离任审计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根据员工的离职申请、离职通知或解聘通知进行安排。
第七条离任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审计前期准备:审计部门应当根据离任员工的职务和权限制定审计计划,确定审计范围及重点,准备相关审计工具和资料。
(二)审计调查:审计人员应当对离任员工的工作记录、权限使用情况、资金流向等进行调查,确保审计的全面和客观。
(三)审计报告:审计人员应当根据调查结果撰写审计报告,对离任员工在职期间的工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分析和总结,并提出具体建议。
第八条离任员工应当配合审计工作,如实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和信息,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岗位责任第九条公司领导层应当对离任审计工作负有最终责任,定期审核审计报告,并对审计结果进行确认和落实。
第十条审计部门负责具体的离任审计工作,确保审计程序的规范和把关审计质量。
第十一条公司内部各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完成审计任务,确保审计工作的有效推进。
第四章审计标准第十二条离任审计应当按照公司内部审计规范和标准进行,确保审计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三条审计标准应当包括审计程序、审计范围、审计对象、审计时限等内容,确保审计工作的全面和有效。
第五章报告要求第十四条离任审计报告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审计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职务、离职日期等信息。
离任审计制度

离任审计制度
是指对企业或组织的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或职务发生变动时进行审计和评估的制度。
这一制度旨在监督和评估高级管理人员在职期间的工作表现,以确保其职责和权力的正确行使,以及在离职时保护企业或组织的利益。
离任审计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审计程序:确定审计的范围、时间和方式,包括依据法律法规、内部控制和道德标准进行审计。
2. 审计对象:确定需要审计的离任管理人员,通常是企业或组织的高级管理层,如CEO、CFO等。
3. 审计内容:审计人员会对离任管理人员在职期间的财务报表、经营决策、内部控制、合规情况等方面进行审计。
4. 审计目标:审计的目标是评估离任管理人员在职期间的工作表现,包括其业绩、管理能力、道德品质等。
5. 审计发现和报告:审计人员会根据审计程序和内容进行审计,并将审计发现和评估结果整理成报告,向相关股东、监管机构等进行披露。
离任审计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企业或组织的治理能力和透明度,促进高级管理人员的负责任行为,保护企业或组织的利益和声誉。
同时,离任审计制度也有助于引入新的管理人员,为他们提供参考和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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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离任审计管理制度

校长离任审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校长离任审计管理工作,保障学校资产安全和财务规范运作,保障校长离任审计的严谨、公正和高效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类校长离任审计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三条校长离任审计管理应坚持依法依规、全面公开、客观公正、严格管理的原则,严禁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四条学校校长离任审计是指学校为了保障公共利益和公私财产安全利益,对校长任期内履行职责和管理行为进行的审计。
第五条学校校长离任审计评价的内容应围绕校长任期内的履职情况和执政成果、财务管理、资产安全等方面进行,评价指标要科学、合理、准确。
第六条为校长离任审计工作创造条件,学校应当提供充足的审计人员、审计资源和技术支持,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第七条学校应当对校长离任审计工作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社会公众及时公布校长离任审计结果。
第八条校长离任审计评价结果应当成为校长管理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学校应当加大对校长离任审计工作的投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学校校长离任审计工作要与学校财务审计管理相衔接,共同推进学校机制的健全发展。
第二章责任单位和职责第十一条学校校长离任审计管理由学校审计委员会具体负责。
第十二条学校审计委员会是学校审计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校长离任审计的工作方针、政策和工作计划,统一管理和领导校长离任审计工作。
第十三条学校审计委员会应当对校长离任审计工作进行细化分解,并明确工作领导和具体实施责任单位。
第十四条学校审计委员会应当建立校长离任审计工作的绩效评价制度,对工作成果进行及时评价。
第十五条学校审计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校长离任审计工作的督导和评估机制,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学校审计委员会应当加强对校长离任审计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十七条校长离任审计工作的程序由以下几个环节组成:(一)工作准备阶段:审计工作开展前,学校应当对相关资料进行梳理和整理,明确审计工作的目标和范围。
离任审计管理制度

离任审计管理制度一、制定目的1.保护企业的利益:通过对离职员工的审计,检查其在职期间的工作和行为是否符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防止企业资产和机密信息的流失。
2.规范员工离职行为:确保离职员工严格遵守公司的离职程序,如正常交接工作、归还公司财产等,并依法履行相应义务,避免不当行为和纠纷的发生。
3.提高员工离职交接效率:通过审计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离职交接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使工作交接顺利完成,并能有效传承员工在职期间的经验和知识。
二、内容1.离职程序和要求:明确离职员工需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办理离职手续,并提出相关要求,如交接工作、清理个人工作区域等。
2.资产清查和调配:对离职员工所管理或持有的公司资产进行清查,并明确资产归属和处置方式。
3.数据和文件整理:离职员工需按照公司要求对其负责的数据和文件进行整理和备份,确保工作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性。
4.知识和经验传承:通过面谈和培训等方式,促使离职员工将自己在职期间的知识和经验传授给接替者,确保工作的延续性和高效性。
5.保密协议和义务:明确离职员工对企业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的保密义务,要求其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避免知识和机密的泄露。
三、程序1.离职申请和审批:员工向上级提出离职申请,并提交离职原因和预计离职时间。
上级审核后,进行离职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相关部门。
2.离职准备和交接:离职员工在正式离职前需提前做好交接准备和工作交接。
相关部门和接替者应积极配合,确保工作的顺利过渡。
3.审计和检查:人力资源部门或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离职员工的工作进行审计和检查,以确保其行为的合规性和符合公司的规定。
4.资产清查和归还:相关部门负责对离职员工所持有的公司资产进行清查,并确保归还或妥善处理。
5.数据整理和备份:离职员工应按照公司要求对其负责的数据和文件进行整理和备份,确保工作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性。
6.知识和经验传承:离职员工在面谈和培训等过程中,将自己在职期间的知识和经验传授给接替者,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离任审计管理制度

离任审计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为评价XX集团及体系内离任者在任职期间的工作业绩,界定离任者在任期间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及存在的潜在经营风险,协助离任者与接任者完成工作交接,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XX集团及XX体系内各管理平台。
第三条离任审计定义本规定中的离任审计,是指XX集团及体系内具有财务审批权的人员(如经营实体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公司认为需要审计的其他人员,因辞职、解聘、调离等原因,不再担任本职务,对其任期内的工作目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实施的审计。
第四条离任人员名单提供及绩效考核资料提供一、离任人员名单提供:由集团及体系内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总监根据人员的变动情况提出离任审计人员名单,经分管人力的副总裁审核(各平台需经平台总裁审核)、分管审计的副总裁审批,交集团审计管理中心实施.流程见《离任审计人员名单提报审批工作流程》二、绩效考核资料提供:由集团及体系内人力资源管理中心、预算管理中心、企管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离任者任期内的绩效考核资料,主要包括:(1)离任者岗位职责—集团:IT&企业管理中心/平台:人力条线部门;(2)离任者任期内的绩效考核记录—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平台:人力条线部门;(3)离任者任期内的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集团:IT&企业管理中心(提供部门工作计划)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提供个人工作计划、绩效总结、述职报告等)/平台:信企条线部门(提供部门工作计划)人力条线部门(提供个人工作计划、绩效总结、述职报告等);(4)离任者任期内经营计划和经营目标—集团:预算管理中心/平台:预算条线部门。
第五条审计时间安排集团审计管理中心接到离任审计人员名单及审计资料后,一周内组织实施审计,并在一个月内出具审计报告。
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特殊、重大的事项,经分管总裁室领导批准,可适当延长审计时间.第六条审计内容一、任期内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二、任期内财务收支合规、合法性;三、任期内净资产的增减变化;四、任期内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和分析;五、任期内重大经营决策和法律诉讼(包括重大担保)等情况;六、任期内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七、任期内各项经营合同执行情况;八、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九、离任者工作交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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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任审计管理制度第一条制定本流程的目的为了加强对公司重要岗位离任人员所承担的经济及管理责任的审计监督,客观公正地评价其在任期内的工作成果,完善公司内部监督约束机制,促进公司运营管理的相关责任人向投资者负责,全面履行职责,保证公司的利益不受到损害和侵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审计管理规定》特别制定《离任审计管理制度》。
第二条执行独立审计的原则2.1审计部实施离任审计时,应当以公司的相关制度和文件为依据,坚持独立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和保守秘密的原则,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干涉;2.2审计人员实施离任审计时,有权检查离任管理人员所在部门、公司的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资料和资产;2.3办理离任审计事项,与审计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以回避。
第三条适用范围及原则3.1离任审计是公司重要岗位管理人员离任时的必须程序,原则上集团公司和各经营子公司重要岗位人员离任时需坚持“先审后离”的基本原则(特殊情况和集团董事会特批的例外),未经审计人事部门不得办理离任手续。
离任审计的范围:3.2根据需要,必要时可审计至出纳、采购、业务、印鉴管理等重要岗位人员。
【具体范围详见附件二】第四条离任审计的主要内容与要求第五条:离任审计实施细则5.1公司重要岗位管理人员离任,经集团主管领导批准后,集团董事会秘书处、集团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在三日内向审计部发出《离任审计委托函》。
并附上被审计人述职报告、人事档案、工作计划和总结等相关资料。
5.2审计部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组织成立审计小组,拟订审计方案和工作计划,按规定流程报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5.3审计部在实施审计工作三日前,向被审计的公司领导人所在单位下达审计通知书,同时抄送被审计人本人及委托部门。
5.4审计部在根据审计方案规定时间出具审计报告,在审计过程中,如发现特殊、重大的事项,经分管领导批准,可适时调整审计时间。
审计实施结束后,应在五个有效工作日内提出审计报告。
5.5审计报告在报送集团公司领导审阅前,审计部应与被审计人及其所在公司交换意见。
被审计人两个工作日内不提出书面意见,则视为同意审计报告。
提出异议的,审计小组应及时进行复审。
5.6离任审计结果应按以下规定处理:5.6.1审计部出具审计报告,并附被审计人反馈的意见,报董事会审批后下发,同时抄送集团董事会秘书处或集团人力资源部,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处理被审计人的离任事宜。
5.6.2审计部在离任报告中根据审计结果可以提出处理建议,对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集团主管领导批准后,交国家相关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基本要求如下:(1)在审计过程中,如发现有以下严重损害集团及所属公司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之一时,建议董事会给予重处,必要时,建议集团公司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具体如下:①签订恶意合同和私自倒卖合同的行为;②在经济往来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行为;③自已投资经营、投资入股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公司的行为;④将公司业务交由有利害关系的企业经营的行为;⑤为谋私利,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采购商品(原辅材料等)和签订合同的行为;⑥将公司财物占为已有和低价租赁公司财物给其他单位为谋私利的行为;⑦故意披露、自行使用或擅自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含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的行为;⑧未经集团公司相关领导同意,以公司名义为有利害关系的企业或单位出具担保的行为;⑨其他严重循私舞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在审计过程中,如发现有以下因责任心和能力不够严重损害集团及所属公司利益的行为之一时,建议董事会给予适度的处罚。
具体如下:①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致使集团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行为;②未认真了解市场,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采购商品、原辅材料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③过失披露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含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的行为;④耗费公司大量财力、物力而无经营业绩或者未取得管理效果的行为;⑤其他玩忽职守和能力不够导致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6.3对审计报告意见和领导批示,被审计人所在单位及离任人员要按要求及时落实,并将结果报集团公司审计部;审计部跟踪检查审计结论的执行情况。
5.7离任审计中发现新的重大问题,应当作为新的项目,重新组织审计或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公司持有对被审计人终身责任追溯的权力。
第六条离任审计的配合:6.1离任审计的申请由被审计人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集团董事会秘书处提报,须取得董事会签批同意的《离任审计委托函》。
6.2审计部收到董事会签批同意且授权的《离任审计委托函》和相关资料方可开展离任审计工作。
6.3审计通知书送达后,被审计人所在单位应认真做好应审准备(被审计对象所属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审计资料的组织),积极配合审计组开展工作,并按照审计小组的要求,及时、如实、完整地提供。
审计部对提出审计需求单位提供的资料不满足审计需求的审计项目,审计有权在报主管领导后拒绝开展工作。
6.4离任审计期间,相关部门和单位需派员人员协助审计开展工作,并提供审计工作条件和客观的书面评价。
6.5被审计人所在单位及有关人员应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做出承诺,并于接到审计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资料准备完毕。
6.6被审计人应全面配合审计小组的审计工作,应向审计小组提交任职期间的书面述职报告或工作总结,并于审计需求委托函一并送交审计小组。
6.7由于离任审计工作具有突发性,因此审计部在接受《离任审计委托函》后,应及时调整审计部当月工作计划,优先开展离任审计工作。
第七条离任审计工作的档案管理内部审计应按审计项目建立离任审计管理档案,确保各审计项目离任审计工作的完整和有效。
第八条本制度由审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由审计总监进行仲裁。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 )附件一:离任审计流程(2)附件二:离任审计适用范围(3 )附件三:离任审计须提供的资料清单(4)附件四:离任人员述职报告要求(5)附件五:离任审计注意事项附件一:离任审计流程附件二:房地产板块离任审计适用范围附件三:离任审计所需提供资料清单模板【待定】离任审计所需提供资料清单模板(XXXXXXX 板块,总监以上)1公司营业执照2、公司章程3、公司基本情况4、开户许可证、企业法人代码证书5、任期内公司在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设立的全部账户,包括已注销账户6、任期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及内部机构设置、组织架构图、职责分工资料7、任期经营目标8、任期生产经营计划及重大经营、财务事项决策会议记录9、任期内历年下达的考核指标10、任期内历年资产经营计划和经济指标完成情况11、任期内重大投资项目及其实施结果,对外投资明细表及有关协议、合同12、财产物资盘点表,债权、债务明细表13、任期内历年财务报表、账簿、凭证等会计资料(审计人员进点后提供)14、任职前后有关经济遗留问题的交接专门材料15、任期内内部审计部门或外部审计出具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以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等事宜出具的有关报告16、任期内政府监督、检查机关作出的重大检查事项结果、处理意见及纠正情况的资料17、任期内公司年度总结18、被审计人基本情况19、被审计人的任命书及任职期限20、被审计人的述职报告及年度个人总结备注:有关资料已由离任人或其单位报送集团人力资源部门(其他管理部门)的,应取得在这些部门留存的相关资料,如年度考核记录、公司和个人年度总结等。
离任审计所需提供资料清单模板(XXXXXXX 板块,总监)1公司基本情况2、任期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及内部机构设置、组织架构图、职责分工资料3、任期管理目标4、任期内历年下达的考核指标5、任期内预算执行情况6、任期内重大合同、重大协调会议纪要7、任职前后有关经济遗留问题的交接专门材料8、任期内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9、任期内公司年度总结10、被审计人基本情况11、被审计人的任命书及任职期限12、被审计人的述职报告及年度个人总结离任审计所需提供资料清单模板(XXXXXXX 板块,部门负责人)1部门职能说明书和基本情况2、任期内部门管理制度及流程、人员架构图、职责分工资料3、任期内部门管理目标、工作计划4、任期内历年下达的考核指标5、任期内部门预算执行情况6、任期内部门重大会议纪要、领导对部门工作的重要临时批示7、任职前后有关经济遗留问题的交接专门材料8、任期内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9、任期内部门年度总结10、被审计人基本情况11、被审计人的任命书及任职期限12、被审计人的述职报告及年度个人总结附件四:离任人员述职报告1任职的时间年限、任期经营目标;2、任职期间所在公司资产经营、资产管理效率、经济运营状况;3、任职期内直接参与决定与财务收支、投资项目相关的重大决策以及实施情况;4、履行董事会授权情况;5、任职期内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6、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7、需要向审计组说明的公司潜在风险(市场、经营、财务、人事等风险)情况,以及对企业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发展潜力)的情况。
任期内重大事项决策情况表填表说明:本表所指的“决策”均为“重大经营决策”。
“重大经营决策”是指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决策行为,如对外投资、重大资产购置、处置等。
任期目标完成情况表任期内预算执行情况表附件五:离任审计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