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学时认定细则
学时认定考核细则

承担校级、协作片(区)、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公开课按不同级别分别计学时。校级(3学时)、协作片(区)(4学时)、县级(5学时)、市级(6学时)、省级(7学时)、国家级(8学时)
教学内容、教学设计;活动记录。
8学时/学年
同一课题按最高标准核定,不重复累计。
听课
每学期听课节数满20节记4学时,不满20节不计学时,每增加2节课记一学时。累计满8学时为止。一学年超过40节课按8学时算。
教育教学论文案例和教学技能竞赛获奖
在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评比中获奖,按不同等次分别计学时。县级(5学时)、市级(6学时)、省级(7学时)、国家级(8学时)
获奖证书
8学时/每年
教育教学论文、案例评比,教学技能竞赛(包括优质课评比、教学能手遴选、教具制作等)评定单位须是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科研、电教机构。同一内容论文、案例和教学技能竞赛按最高级别记学时,不重复累计。
主讲人讲稿、参培者学习笔记(心得),学校登记培训时间、地点、培训内容。
10学时/学年
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1小时。主讲人交讲稿
教师自主研修
教师每学年自学笔记满5000字记6学时,不满5000字不计学时,每超2000字加1学时,依次累计达到8学时为止。
教师读书心得、随笔、自学笔记等。
8学时/学年
包括师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学习、教育教学专业学习等,可体现在读书心得、随笔、自学笔记等方面,亦可体现在个人博客上。
听课笔记
8学时/每年
包括在本校和外校的听课。
师徒结对
参与学校师徒结对活动,师徒同时各记4学时/学年。
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
4学时/学年
制定学期计划,且按计划落实,师徒同分。
外出学习
学校规章制度校本研修学时认定管理办法

学校规章制度之校本研修学时认定治理方法
为加强对校本研修的治理,推进校本研修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标准化轨道,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校本研修学时认定治理方法。
(一)认定时间:次年年初认定上一年学时。
(二)认定部门:学校校本研修学时认定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李斌。
副组长:刘林,蒲笑宝。
组员:刘富文、王大鹏、黄海宏、罗丽芬、郑稳红。
本方法自2012年2月开场实行。
(三)学时认定标准:每学年度不少于40学时。
(四)学时认定操作规程
备课上课:公开课教学设计每个1学时
公开课说课稿每篇1学时
听课评课:听课记录与评价意见每节课1学时
命好题:命一份高质量的试卷1学时
写一份有水平的试卷分析1学时
育好人:做一个学生的个案研究1学时
举行一次学生心理辅导1学时
研训记录:参加校本培训活动每个专题1学时
业务学习笔记每500字1学时
教学反思每篇1学时
教研活动:参加国家、省、市、区、校级每次分别折10、7、5、3、1学时
论文获奖:校一二三等奖折3、2、1学时,区一二三等奖折5、4、3学时,市一二三等奖折7、6、5学时,以此类推。
论文发表:国家、省、市、区、校级发表分别折10、7、5、3、1学时
课题研究:省市区校级立项分别折5、4、3、2学时,结题分别折10、7、5、3学时。
教学竞赛:校一二三等奖折5、4、3学时,区一二三等奖折7、6、5学时,市一二三等奖折合10、8、7学时,以此类推。
学历培训:每通过一门学科计10学时
其它专题培训:据文件定学时。
1.2017年度工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12017年度工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宁波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甬人社发〔2017〕45号)精神,为配合2017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学时种类继续教育学时由专业科目学时、行业公需科目学时和一般公需科目学时。
其中,一般公需科目由人力社保部门组织实施,专业科目和行业公需由行业主管部门、所在单位和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组织实施。
二、学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每年度累计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其中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2学时)。
2017年度职称申报时,要求2014年度至2016年度参加的继续教育累计学时应达到90学时,且2017年度已完成的继续教育应不少于30学时。
2018年起,职称申报将严格根据继续教育相关规定执行学时要求。
三、学习途径— 1 —(一)一般公需科目学时。
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宁波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进行在线学习。
(二)专业科目和行业公需学时。
学时种类根据继续教育内容实际情况由登记单位确认。
一般通过以下途径取得:1.参加专业科目知识考试(核);2.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进修班学习;3.参加网络远程教育、移动端学习;4.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学习;5.参加学术会议、讲座或访问等专业学术活动;6.为完成论文论著或科研项目而进行专业研究活动;7.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进行继续教育实践活动;8.其他有助于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的方式。
四、学时折算(一)一般公需科目的学时,根据宁波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的记录如实计算。
(二)专业科目和行业公需科目的学时,一般按面授学习每天6学时、在线学习按课件时长每45分钟折算1学时的原则进行折算,并根据继续教育内容分类登记。
属于同一成果或内容的,按最高折算学时计算,不重复计算。
符合下列情况的,学时折算方式如下:1.通过各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相关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考试的,取得证书的当年折算30学时。
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工作方案

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工作方案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工作方案为了使校本研修真正成为一项教育内涵发展的基本战略,成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抓手,成为教师团队文化建设的载体,破解教师全员成长的难题,根据教育局工作安排部署,依据《府谷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工作实施方案》(府教发【2012】14号)文件精神,特安排本年度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工作。
一、组织领导组长:郭兴林姬成荣副组长:刘万兵胡桂林郝永兴苗占清周宏魁王勇成员:张柏树刘永林杨胜利白耀文杨海龙王旭东王占国贾荟华杨惠边飞林杨艳林张秀梅石锐杰张春苗谭瑞王巧霞杨彩霞郝夜芝郝勇高赟二、组划安排第一组:刘万兵王占国刘永林谭瑞石锐杰认定单位:府中三中职教中心二中古城麻镇麻中第二组:郝永兴张春苗杨胜利张秀梅高赟认定单位:二小四小同心路孤山新民王家墩武家庄碛塄特校第三组:胡桂林张柏树白耀文郝永郝夜芝认定单位:一小三小三道沟大昌汗老高川清水海则庙黄甫墙头第四组:周宏魁杨惠王旭东杨彩霞边飞林认定单位:高石崖华阳前石畔木瓜庙沟门哈一哈二赵五湾第五组:苗占清王勇贾荟华杨海龙杨艳林王巧霞认定单位:县幼儿园二幼四幼五幼府一府二田家寨石马川各民办园各组第一人为组长,第二人为副组长。
三、认定时间2012年12月5日—13日。
(如有变动,另行安排)四、认定办法和注意事项1、依据府教发【2012】14号文件两个附表,对照“评价”和“研修记录”的基本内容进行认定。
2、参与学时认定范围为校(园)全员,包括公益性岗位教师和临聘教师,各组按校(园)提供的校本研修原始材料逐一审核,做到个人认定、学校认定、原始材料三合一,真正体现校本研修的真实性、公正性。
3、学校(园)如有弄虚作假或不能按时提供需认定原始过程性资料,整个单位将不予认定,造成后果由学校负责,第一责任人校长及所在单位不得评优树模、晋职晋级。
4、认定组成员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事求是地进行认定,坚决杜绝循私舞弊。
5、每所学校学时认定结束后,填好两种表册的评审结论,组长签名,对评审认定结果负总责,对研修学时不合格者,签发限期补修通知书。
小学教育改革研修学时认定实施细则

小学教育改革研修学时认定实施细则1. 引言本文档旨在确定小学教育改革研修学时的认定实施细则。
该细则将为小学教育改革研修提供明确的学时认定标准,以促进教育改革的有效实施。
2. 学时认定原则2.1 学时认定应基于教育改革研修内容的重要性和复杂性。
2.2 学时认定应与研修任务的难度、深度和广度相匹配。
2.3 学时认定应考虑实际操作和实践的时间要求。
3. 学时计算标准3.1 教育改革研修的学时计算以小时为单位。
3.2 学时计算应包括研修的理论研究、实践操作和讨论交流时间。
3.3 研修任务的难度和重要性较高的部分,可以设置相应的加倍系数。
4. 学时认定程序4.1 研修组织机构应提供研修任务的详细说明和学时认定标准。
4.2 参加研修的教职工应按照研修组织机构的要求完成研修任务。
4.3 研修任务完成后,研修组织机构应对参与教职工的研究成果进行评估。
4.4 根据评估结果,研修组织机构应进行学时认定,并将认定结果通知参与教职工。
5. 学时认定记录与管理5.1 研修组织机构应建立学时认定的记录与管理系统。
5.2 参与教职工的学时认定结果应及时记录和保存。
5.3 学时认定结果应作为参与教职工的绩效考核和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6. 监督与评估6.1 教育行政部门应对研修组织机构的学时认定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6.2 研修组织机构应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学时认定工作的相关报告。
7. 实施时间7.1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7.2 教育行政部门应在发布后合理时间内将本实施细则下发给相关研修组织机构。
以上为《小学教育改革研修学时认定实施细则》的内容。
该细则将为小学教育改革研修提供明确的学时认定标准,以推动教育改革的顺利实施。
汉滨区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实施方案

汉滨区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实施方案为规范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学时管理,促进校本研修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提升教师业务素质和专业能力,根据《安康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实施意见(试行)》(安教发〔2017〕180号)和《汉滨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全面推进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校本研修工作的意见》(汉教体发[2017]1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认定对象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对象为全区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四个学段全体在职专任教师;教师进修学校、教研等机构教师。
二、认定机构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在区教体局领导下,由所在中心校(学校)核查,区校本研修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报市教育局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办公室审验。
三、认定内容校本研修是指各中小学(幼儿园)按照年度计划组织开展的以基础教育改革和教师专业发展实际需求为导向,以解决学校教育教学实践中存在问题为突破口,以提高教师综合素质为目标的以校为本研修活动,以及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纳入校本研修管理范畴的教研、教改活动。
根据安康市教育局《安康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实施意见(试行)》,结合实际,我区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内容1由基本部分、拓展部分和学校自主特色三个部分内容组成。
(一)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基本部分内容。
基本部分内容为每位教师根据本职工作都能达到的校本研修的基本要求。
校本研修基本部分学时全年上限为25学时。
1.基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及课堂教学类研修。
学校校本研修规划方案、学校办学思想、教风学风建设、备课检查、听课、教学反思等,全年上限9学时;2.基于同伴互助类研修。
听评课、教材与教学分析、公开课等,全年上限8学时;3.基于专业发展类研修。
个人研修计划、基本功考核、学习笔记、读书笔记等,全年上限5学时;4.基于区域合作类研修。
联片研修、学科培训等,全年上限3学时。
(二)校本研修拓展部分内容。
大学本科生成绩及学分认定统制办法与实施细则石大

大学本科生成绩及学分认定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试行)(石大教发〔2014〕64号)出处:教务处办公室浏览:300 发布时间:2017-02-28课程成绩是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严格成绩管理是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促进教学和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的重要保障.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本科学生课程成绩管理,完善成绩认定及学分转换制度,保证课程成绩与学分的准确性、严肃性,根据《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大学考试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在校本科生课程成绩及学分认定基本原则第一条本科生按学校规定参加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必修、选修)学习,并完成各教育教学环节的考核,成绩合格方取得该课程学分,并记入本人成绩档案。
考核不合格(不通过)的课程须按规定参加补考或重修,成绩合格后认定相应学分。
第二条学生在校期间,已取得学分的课程成绩始终有效,每门课程每次考试成绩均记入学生学习成绩档案,最终档案成绩按最高成绩记载.第三条学籍异动(转专业、转学、参军复学、留级等)学生需提供原修读课程成绩单,由学生所在学院初审,报教务处审批后予以学分认定。
第四条大学英语等教改课程按照课程方案予以相应成绩和学分认定。
第五条由学校选派或批准赴外校交流学习(含暑期学校)的学生,其学习期间课程成绩和学分予以认可。
未经我校选派或审批,自行联系到其它高校学习的,其修读学分不予认定。
申请认定的课程学分和成绩,必须为交流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正式成绩单或学习证明。
其他形式的学分和成绩,学校不予认定.第六条学生在外校所学课程的课程内容与我校专业教学计划内课程相同或相近的,可按照我校课程名和学分进行对应认定,并记载成绩;无法进行对应认定的课程学分,可认定为我校人才培养方案中的选修课学分。
学生在对方学校所学的语言类课程学分,优先对应冲抵我校外语类必修课学分。
学生在外校所修必修课,如学分低于我校教学计划相应课程学分要求的,将根据专业教学要求确定是否需要补修,但毕业总的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需达到相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毕业最低要求.学生在外校交流学习期间修读的课程,若必修课程考试不及格,回校后必须重修。
2017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要求

2017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要求一、2016年北京燕化医院学分审验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序号我院2016年学分审验存在问题改进措施1手工录入虚假半脱产学历教育学分证明由于我院科教部无权限查询在职学历教育学员学籍,因此请各位学员自觉递交真实的、由科室主管领导亲笔签名的学分证明。
2存在举办单位手工补录现象,实名查不到刷卡学分不可做过期补录,讲座当天未带学分卡者,宁舍勿补;务必要实名注册,本人参会,学分卡不代刷。
3全员刷卡:科室全员参加本院举办的继教项目并全部刷卡一次继教讲座刷卡人数不得超过本科室人员的2/34录入与专业偏差较大的学分证书不接收药商提供的学分证书,不参加跨专业的研讨班、培训班。
5院内继教讲座项目刷卡总人数超限各科室根据科教部要求的人数,通知本科室人员参加讲座。
6一天到两个培训地点获取两个不同继教项目学分,总分﹥2分/天请勿将本人学分卡随意托付他人代刷,同一天不能去不同培训地点刷学分。
7跨专业获取学分情况严重每人每年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记录中,至少含有3条本专业学习记录(讲座、培训班、进修、论文、自学、网上学习等)二、学分获取途径Ⅰ类学分参加国家级项目(1分/3h)、讲授国家级项目(2分/h)参加市级项目(1分/3h)、讲授市级项目(1分/h)国家级成果奖、市级成果奖(按奖项等级授分)网上学习(10分CME卡)Ⅱ类学分参加区县级项目(1分/3h),讲授区县级项目(1分/2h)自学笔记(1分/2000字,≯5分/年),自学资料内容不包括查房、听课等活动记录,2014年起,根据北京市继教委要求,我院新制定《自学认定与管理办法》,已放我院内网发表论文或综述(国外、国内、内部刊物)、科研立项(院内立项除外)、获区级成果奖出版医学著作、译文(1分/1000字)II类学分证书只承认全继委指定杂志{《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教材》、《中国继续医学教育》杂志}(≯5分/年)(5分CME证书)国内进修、对口支援、出国培训(4分/月,≥6月按25学分计算,先满足Ⅱ类超出部分视为Ⅰ类)学历教育:全脱产学历教育(25分/年),半脱产学历教育(2分/科,≯15分/年),不做Ⅰ、Ⅱ类要求网上学习(10分CME卡,Ⅰ+Ⅱ≯10分/年)三、2017年卫计委对传染病培训学分管理新政策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纳入继续医学教育年度学分审核和职务晋升考核,并将传染病培训完成情况与个人年度考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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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细则
按市人社发(2016)188号、市人社发(2017)48号文件精神,依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现就做好2017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凡参加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晋升人员近五年继续教育学时应不少于360学时。
(1)继续教育学时计算起始时间:2012年1月一2017年10月(截止日期以证书日期为准)。
(2)公需课培训每年必须完成学习不少于24学时,近五年累计不少于120学时。
(3)专业课继续教育学时近五年不少于240学时。
其中:市级以上不少于96学时,校本培训
不多于72学时。
二、专业课继续教育级别判定。
1、市级以上培训:国培、省培、市培,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及市教育局各处室、市人社局各处室、省市培训基地培训项目计做市级以上培训(认定时以培训证书印章为准)。
跨区县培训按市级以上培训对待。
2、区级培区县教育局、区县人社局、区县教育局各科室、区县人社局各科室组织的各类
培训均计做区县级培训。
跨校培训按区级以上培训对待。
3、校级培训:校本研修学时计算以学校相关证明及支撑材料为准
三、认定细则
学时认定以证书或文件为主。
具体要求:
1、证书或文件注明学时数的,按实际记载学时数计算;
2、证书注明学习天数的,学时数二天数X 8学时;
3、证书注明学分的,学时数二学分X 8学时;
4、证书同时注明学习天数、学分或学时数的,学时数计算就低不就高;
5、行业组织的培训、研修活动,学时数由主办单位认定(提供主管部门文件);
6学历进修的,学位教育或课程进修的,考试成绩合格,每门课认定15学时;
7、参加国家部委举办的学术会议认证12小时。
有报告论文者,2000字以内另加6学时;论文2000字以上的,另加8学时。
参加省级学术会议认证8学时。
有报告论文者,2000字以内另加4时;论文2000字以上的,另加6时。
8、课题研究与项目开发
国家级课题(项目):
主课题(项目)组前5名每人每年分别认证64学时,56学时,48学时,40学时,32学时;
子课题(项目)组前3名每人每年分别认证48学时,40学时,32学时。
省级课题(项目):
主课题(项目)组前5名每人每年分别认证56学时,48学时,40学时,32学时,24学时;
子课题(项目)组前3名每人每年分别认证40学时,32学时,24学时。
市级课题(项目):
主课题(项目)组前5名每人每年分别认证48学时,40学时,32学时,24学时,16学时;
子课题(项目)组前3名每人每年分别认证32学时,24学时,16学时。
其他参与课题研究者的继续教育学时由本单位人事部门认证,原则上不得高于主要参与人继续教育学时认定。
区县级课题(项目)、校级课题(项目):
区县课题(项目)校级课题(项目)按照校本研修计算学时,具体学时量认定由学校认定,学时认定原则上不高于市级课题(项目)标准。
9、出版著作(译作)或发表论文:
出版著作(译作)或在公开出版刊物(增刊、副刊除外)上发表论文的,署名前3名的按以下标准计算学时:
出版著作(译作)每万字计12学时;国外及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专业刊物每篇计48学时;省级专业刊物(核心期刊)每篇计40学时;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的刊物每篇计24学时。
由市级或市级其他主管部门主管的刊物(专刊、专集、论文集等),可以计算学时,但不作为
职称晋升其他条件使用,每篇计16学时。
10、获得国家专利局授予的发明专利的:
署名前3名的专利权每项计56学时;获得中国专利局授予的实用性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的,署名前3名的专利权每项计48学时。
11、为本专业继续教育活动提供教学的,可获得所授课时的2倍学时。
12、参加职称晋升计算机应用能力每个模块计8学时;外语考试合格者,一次性计继续教育40 学时。
13、通过教师资格证考试一次性登记继续教育48学时。
14、同一成果或内容,按照最高级别计算,不重复计算。
15、参加援藏、援外及到基层参加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专技人员,按每年80学时的继续教育学时标准进行认证;参加大学区交流教师,按每年40学时的继续教育学时(区级培训)进行认证。
四、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工作程序:
区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由区县组织实施。
程序:学校审核验证、区县审核验证、随申报职称资料一起报送。
认定时间区县自定。
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由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组织实施。
程序:学校审核验证、教师工作处审核(工作地点:西安市教育局职改办),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合格申报人员将认定
资料随评审资料一并报市教育局职改办。
继续教育学时认定起止时间:10月25日至31日。
五、继续教育学时认定需提供资料:
1、必修公需课学时认定以《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记载为准,或《陕西省专业技术教育平台》进行的下载成绩单。
2、教师专业课继续教育学时认定提供资料须由教师本人及学校人事部门填写的《2017年西安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认定表》,并附各类培训证书原件备查。
备注:1、继续教育学时计算起始时间:2012年1月一2017年10月(截止日期以证书日期为准),跨年度的破月计算。
2、公需科目,2012-2016或2013-2017,连续5年,每年24学时,共120学时,中间不能间断。
要求有培训证书,2016及以前的看证上的登记,2017年的网上打印成绩。
3、专业培训:240学时,市级以上不少于96学时,校本培训不多于72学时。
学时认定,可以累计,(即不用每年都培训),高一级的培训学时,可以代替低一级学时。
只要认定够240学时就行,不需要认定所有学时。
尽量以培训证书为主。
学会、协会培训不算。
4、只认定今年参加晋升人员的学分,随评审资料一起上交。
5、学时认定表,第一页内容打印,粘贴一寸彩照,第二项审核意见,要求手写盖章。
6、如果培训证书学时不够,校本培训、课题研究,要提供学时证明,支撑资料。
课题以结题为准,正在研究的不算。
论文要提供学时证明,刊物原件,并在目录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