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彩梦行动计划”贫困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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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七彩梦行动计划”聋儿(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精品课件

最新“七彩梦行动计划”聋儿(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精品课件
• 本筛查标准适用于项目初筛及复筛。
【禁忌证】
• (二)相对禁忌证 1.全身一般情况差; 2.不能控制的癫痫。
二、听力学评估
• (一)主观听阈测定:可采用纯音测听、儿童可采 用行为观察、视觉强化和游戏测听法;
• 1、小儿行为测听(行为观察、视觉强化、游戏测 听或纯音)— 裸耳听阈4kHz ≥85dB(HL)
上); • 2、Rutter儿童行为问卷评分<9(适合7—16
岁)。
五、其他
• 1、对于非手术禁忌证的疑难病例,家长可 向省项目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由省项目 办组织当地专家委员会审核,或报中国聋 儿康复研究中心项目办公室组织专家会诊。
五、其他
• 2、对于疑难病例的手术,如当地定点医院 缺乏手术经验,(1)家长可自己选择其他 定点手术医院;(2)可申请中国聋儿康复 研究中心项目办公室安排手术医院或专家 指导。
二、听力学评估
• 2、言语能力测试: • (1)理解能力:测试内容为 “听话识图” • (2)交往能力:测试内容为“主题对话” • (3)问卷分级评估:SIR言语可懂度问卷。
二、听力学评估
• 4岁以上的申请者其理解能力和交往能力测 试,平均语言年龄达1岁以上(含1岁)水 平。SIR言语可懂度问卷填写测试结果。
最新“七彩梦行动计划”聋儿 (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精
品课件
• 依据卫生部印发的《人工耳蜗临床技术操 作规范》【卫医发(2006)473号】(附件 2),参照中国残联贫困聋儿(人工耳蜗) 抢救性康复项目筛选标准》(2009— 2011),制定《“七彩梦行动计划”聋儿 (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筛查标准》。
五、其他
• 3、本标准适用于“七彩梦行动计划”聋儿 (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由中国聋儿 康复研究中心项目三)听觉言语能力评估 • 此项测试为配戴助听器后进行的阈上功能

康复中心工作计划

康复中心工作计划

康复中心工作计划康复中心工作计划1本学期,康复中心的工作重点依旧是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目标为指导,贯彻落实《__省贫困聋儿(助听器)康复救助项目实施办法》、《__省贫困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实施办法》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规范实施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民生工程,以项目为抓手,开展各项工作。

一、总体目标1、完成__年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任务,迎接相关检查和验收,做好__年项目指标争取与相关筹备工作。

2、加强内部管理,建造规范化管理体系。

3、加强学校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

4、提高全体康复教师的业务素质,把握各类培训机会,加大康复骨干教师的培训力度。

5、继续开展特色教学,与普小普幼合作,依靠各界力量,资源共享。

6、进一步做好家长培训工作,提高家长参与康复训练的力度。

7、改善教学环境,添置部分感统器材。

8、优化资源,使各功能室、各类设备设施物尽其用。

9、抓好资料建设与管理。

10、加强研究,继续进行康复课程的探索,跟进孤独症、智障康复教材的编写工作。

11、加强项目宣传力度,继续做好项目政策宣传工作。

12、丰富师生校园文化生活,创造愉悦的学习工作环境。

二、工作要点1、开学准备工作。

(1)新老学生入校,做好家长接待工作。

(2)根据人员的变更调整相关课程,编排相关课表。

(3)完成各功能室用品用具的申购和发放工作。

2、有关家长工作。

(1)通过班会和家长会的形式进行家校互动与交流,制定相关条例,对陪读家长进行管理。

(2)以学校相关专业教师主讲为基础,争取邀请校外专家参与,结合家长经验交流,开展1—2期集中性家长培训。

(3)组织家长参与各类校园亲子活动,强化康复效果。

3、有关师资培训。

(1)把握各类培训机会安排相关教师参与培训学习。

(2)争取孤独症和智障康复相关业务培训机会,安排相关教师外出学习。

4、有关康复课程探究。

(1)收集教材,整理教材,学习、把握教材,通过已有教材或自编教材开展相关康复教学。

贫困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服务规范

 贫困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服务规范

贫困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服务规范附件4贫困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服务规范一、服务对象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贫困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服务对象为:经卫生部门认定的诊断机构确诊的孤独症儿童,年龄3-6周岁,符合条件的城乡有康复需求的贫困孤独症儿童,其中城乡低保家庭的贫困孤独症儿童为优先资助对象。

二、服务流程各地定点康复机构,应为受助对象提供康复训练场地及训练计划,为家长提供家庭训练干预等服务。

主要服务流程为:(一)收集相关资料(二)提供咨询(三)家长培训(四)教学(五)效果评估(六)追踪随访三、服务内容及要求主要服务内容包括:1.收集相关资料:各地定点康复机构在接收孤独症患儿时,应收集受助对象相关诊断、测查以及心理教育评估结果,作为制定个别化训练的依据。

2.提供咨询:向受助家庭介绍机构的服务项目及教学训练课程设置,依据儿童的情况,讨论儿童个体情况,提供有针对性的训练方案及相关课程介绍13.家长培训:定期开展家长培训工作,保证至少每月4-8次。

主要进行家庭康复训练指导、康复训练理念推广及专家咨询及康复专业指导。

4.教学:教学开展一般以三个月为一个康复期,遵从自闭症儿童的生理发育和行为特征开设相关课程作为康复支持。

?个别化训练:针对儿童的能力发展,提供儿童个性化的指导方案,矫正其问题行为。

?集体课:涵盖玩具课、精细课、游戏课、语言课、音乐课、生活自理课等符合孤独症儿童的康复需求和发育特点的课程,并有课程教案。

?感知觉运动课:运用特别设计的运动和运动器材来整合儿童的感知觉和粗大运动的能力。

此外,有条件的康复机构可酌情开设音乐治疗、多感官训练、幼小转衔教育、个人工作系统等课程。

5.效果评估:康复训练机构应有至少1-2名教育评估人员,为出入训练机构的儿童进行效果评估。

(评估员需经过专业机构培训)6.追踪随访:对全天进入普通幼儿园、普通小学以及离开训练机构的儿童进行追踪随访。

追踪的内容应包括:儿童全部融入普通教学环境中的实际状况、普幼儿童带班教师的观察与评议、家长意见回馈等。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康复机构服务规范的通知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康复机构服务规范的通知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康复机构服务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公布日期】2012.03.12•【文号】残联厅[2012]14号•【施行日期】2012.03.12•【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康复机构服务规范的通知(残联厅[2012]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精神,优先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使贫困残疾儿童得到康复救助,中国残联、财政部共同制定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残联厅发〔2011〕25号)。

根据实施方案,“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补助资金,支持各地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项目。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进一步加强项目定点康复机构服务规范化,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质量,经中国残联同意,特制定《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康复机构服务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聋儿(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服务规范2.贫困聋儿(助听器)康复救助项目服务规范3.贫困脑瘫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服务规范4.贫困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服务规范5.贫困残疾儿童辅助器具适配康复救助项目服务规范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2012年3月12日附件1:聋儿(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服务规范一、服务对象1、1-6岁(不满7周岁)的聋儿。

2、7-17岁(不满18周岁),经听力语言康复后,已进入普通学校就读的语前聋患者及18岁以内的语后聋患者。

二、服务流程1、定点筛查机构提交申请表--接受病史询问--进行听力学评估、听觉言语评估、智力及精神行为评估、影像学评估--得到初筛检查结果2、定点手术医院确认复筛信息--接受复筛,包括听力学评估、听觉言语评估、智力及精神行为评估、影像学评估--得到复筛结果--签署手术同意书--进行人工耳蜗产品登记--接受人工耳蜗植入手术--术后拍片检查--术后1个月人工耳蜗开机--阶段调机3、定点康复机构初筛审核通过与定点康复机构签署康复协议--开机2周内进入协议定点康复机构,办理入园手续包括问讯、体检、评估、建档、进班--康复训练--效果评估--跟踪和指导三、服务内容及要求1、定点筛查机构服务标准:《“七彩梦行动计划”聋儿(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筛查标准》。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2.30•【字号】渝文备〔2019〕171号•【施行日期】2018.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残疾人保障正文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大足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细则》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2月30日目录第一章总体要求和目标第二章康复救助对象及条件第三章康复救助内容、标准和经费使用范围第四章康复救助流程第五章定点康复机构认定第六章康复救助管理与监督第七章经费保障第八章附则重庆市大足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细则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的重要部署,根据《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20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8〕44号)、《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残联发〔2018〕111号)等文件要求,切实改善我区残疾儿童康复状况、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提出如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体要求和目标第一条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四个扎实”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大力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着力保障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努力实现残疾儿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使残疾儿童家庭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市残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有关工作的情况汇报(精简篇)

市残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有关工作的情况汇报(精简篇)

市残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有关工作的情况汇报市残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有关工作的情况汇报今年,我会领导班子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两加一推总战略和市委市政府全力追赶,力争超越,努力实现两个率先总战略,深入开展服务型党组织、效率建设年、帮县联乡驻村等活动,积极开展反对四风厉行六个严禁工作,积极推进党和国家关于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依法开展残疾人工作,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残疾人工作的政策方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残疾人的有关优惠政策,集中开展五月的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活动,进一步营造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关于加快残疾人上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指导意见》,加大残疾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努力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三是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全面抓好残疾人工作各项任务目标的落实,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动员全体干部职工以强烈事业心、责任感和崭新的精神风貌,全面完成残疾人工作年度各项任务。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领导班子内部合力一年来,会党组以加强班子自身建设为抓手,以增强班子凝聚力为重点,充分发挥领导班子集体的领导作用,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是坚持集体领导。

会领导班子始终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民主集中制的规定,充分发挥班子成员集体领导作用。

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及资金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全局性的工作决策部署,都要由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安徽贫困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实施办法

安徽贫困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实施办法

安徽省贫困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安徽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实施方案》和中国残联《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一、任务目标——2012年为220名贫困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服务。

——2013—2015年,各年度任务数另文下发。

二、救助对象——经卫生部门认定的诊断机构确诊的孤独症儿童;——年龄3—6周岁;——救助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城乡有康复需求的贫困孤独症儿童,其中优先救助城乡低保家庭的贫困孤独症儿童。

三、救助标准按每年人均12000元标准对康复训练给予补助四、工作体系(一)组织管理。

——省残联会同相关部门成立康复项目办公室,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协调有关部门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下达任务;审核定点康复机构;下发《贫困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卡》;组织培训;检查、督导各地项目执行进度和质量;监管各地资金使用;考核评估项目执行成效。

——省残疾人康复研究中心负责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与管理;做好项目公示、档案和数据填报、检查评估、统计项目数据等工作。

——市残联会同财政、卫生、教育等部门成立康复项目办公室,负责救助对象的筛选与上报工作;申报定点康复机构;安排救助对象进入康复机构训练;检查、督导项目开展情况;监管经费使用;做好本市项目档案和数据统计上报工作;做好家长培训和项目宣传工作。

(二)训练服务。

——项目专家组省残联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项目专家组,依照中残联标准制定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基本规范和检查评估实施办法,推广实用康复技术,促进孤独症儿童全面发展,融入社会生活;有重点地深入康复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参与项目实施成效的检查评估。

——定点康复机构做好康复专业人员和基本设备设施的配置,保证开展孤独症儿童康复的必要条件;采取机构集中评估、训练和家庭康复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救助的孤独症儿童进行系统康复,定期进行康复评估和总结,提高康复质量,促进机构康复向社区、家庭延伸。

七彩梦行动计划暨省民生工程项目

七彩梦行动计划暨省民生工程项目

附件2“七彩梦行动计划”暨省民生工程项目术后康复协议甲方:乙方聋儿姓名:地址:乙方监护人:电话:地址:电话:为保证国家“七彩梦行动计划”贫困聋儿(人工耳蜗)抢救性康复项目(省民生工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的顺利实施,保证聋儿术后安置与康复的质量,定点康复机构(甲方)和聋儿家长(乙方)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责任和义务:1、甲方负责接受乙方聋儿入本中心,并提供康复服务(日托),服务时间为一学年(10个月),保证每天单训不少于30分钟。

2、指定责任教师,制定康复教育目标和教学计划,认真填写《人工耳蜗术后康复记录手册》和《人工耳蜗康复评估手册》,确保教学成效。

3、做好康复成效评估和跟踪指导。

为每名受赠者建立康复教学和评估档案,并认真、科学、真实地记录术后康复过程;专人负责康复评估资料收集、整理,并进行不少于3年的走向和成效跟踪。

4、对3岁以下非全日制康复的聋儿,采取亲子同训、预约单训、家庭指导等方式训练,每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包含家长指导);对于7-17岁植入耳蜗的聋儿定期安排教师到普通学校进行个别辅导,或采取周六、日集中到康复机构进行训练的方式,确保康复质量。

5、甲方技术人员经国家培训后方可为乙方提供人工耳蜗术后调机服务,并收取调机费。

6、提供专家指导及必要时的会诊。

7、提供人工耳蜗知识培训、咨询服务;指导家长掌握康复训练的知识及技巧。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1、自愿接受人工耳蜗植入,并接受国家相关经费资助。

2、乙方要保证至少接受术后一学年(10个月)的康复训练。

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康复训练,如果擅自离开康复机构或不接受康复训练及指导,甲方将追究乙方的责任。

3、乙方需在人工耳蜗植入一个月后到手术医院开机,开机后按专业人员要求进行调机,术后开机及4次调机免费,以后调机按当地收费标准付费。

4、接受术后听力学评估、语言康复训练情况评估及跟踪指导。

5、接受人工耳蜗知识培训,积极配合术后训练辅导,树立适当的期望值,如康复效果未达到家长预期目标,应有准备并坚持长期的康复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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