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聘教师工作常规管理制度
教师人员临聘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教师人员临聘管理,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临聘教师的管理。
第三条临聘教师是指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在规定期限内临时聘请的教师。
第二章聘用条件与程序第四条临聘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国家承认的教师资格证书;2. 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3.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4.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5. 年龄在40周岁以下,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第五条临聘教师聘用程序:1. 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提出临聘教师需求;2. 学校人事部门发布临聘教师招聘信息,明确招聘条件、待遇等;3. 应聘者提交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4. 学校组织面试、考核,确定拟聘人员;5. 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临聘合同。
第三章工作职责与待遇第六条临聘教师应履行以下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2. 认真备课、上课,完成教育教学任务;3. 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4. 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5. 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第七条临聘教师待遇:1. 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2. 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福利活动;3. 按时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表现优秀者,可享受年终奖;4. 享有与正式教师同等的社会保险待遇。
第四章管理与考核第八条学校设立临聘教师管理办公室,负责临聘教师的管理工作。
第九条学校对临聘教师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1. 教学质量;2. 教育教学能力;3. 教师职业道德;4. 工作态度;5. 团队协作精神。
第十条临聘教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考核不合格者,学校有权解除合同。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临聘教师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临聘教师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临聘教师。
三、岗位职责1. 临聘教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2. 临聘教师应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 临聘教师应认真备课、上课,按时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确保教学质量。
4. 临聘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和教研活动,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5. 临聘教师应做好班级管理工作,关心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四、日常管理1. 出勤管理(1)临聘教师应按时到校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因特殊情况需请假,须提前向学校领导请假,并说明原因。
(3)请假期间,临聘教师应保持手机畅通,确保学校联系。
2. 教学管理(1)临聘教师应认真备课,制定教学计划,确保教学内容充实、丰富。
(2)临聘教师应按时上课,不得随意调课、停课。
(3)临聘教师应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注重启发式教学,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4)临聘教师应关注学生学习进度,及时了解学生情况,做好个别辅导。
3. 考勤管理(1)临聘教师应认真填写考勤记录,不得弄虚作假。
(2)学校将定期对临聘教师进行考勤检查,对违反考勤规定的教师进行严肃处理。
4. 考核评价(1)学校将对临聘教师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质量、班级管理、师德师风等方面。
(2)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师续聘、晋升的重要依据。
五、奖惩措施1. 对表现优秀的临聘教师,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临聘教师,学校将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解除劳动合同。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临聘人员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临聘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临聘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辅助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
三、职责与权限1. 学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临聘人员的招聘、录用、考核、培训、解聘等工作。
2. 所有关部门应按照学校统一部署,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做好临聘人员的管理工作。
3. 临聘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安排。
四、录用与解聘1. 临聘人员的录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
2. 临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聘用。
3. 临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以解除聘用合同:(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的;(3)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4)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岗位职责的;(5)学校因工作需要调整岗位,临聘人员不服从安排的。
五、工作职责与考核1. 临聘人员应按照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质量。
2. 临聘人员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3. 学校对临聘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
4. 考核结果作为临聘人员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六、薪酬与福利1. 临聘人员的薪酬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并根据工作表现和考核结果进行调整。
2. 临聘人员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年假、产假等福利待遇。
3. 学校为临聘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保障。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小学临聘教师管理制度范文

小学临聘老师管理制度范文1. 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小学临聘老师的管理,确保教学质量、维护学校声誉,为小学教育供给稳定的人才支持。
该制度适用于全部小学临聘老师,包括临时招募的教育工作者,以及短期协议或合同制雇佣的老师。
2. 管理标准2.1 聘任程序1.学校依据教学需求,确定需要聘任的临聘老师岗位,并编制老师需求计划。
2.学校通过聘请渠道发布聘请信息,严格依照公开、公正、公正的原则进行选拔。
3.依据候选人的履历、教学阅历、教育背景等,学校组织面试和考核,选择合适的老师候选人。
4.学校订立聘任通知书,将聘任信息正式告知被选中的临聘老师。
2.2 任职条件及资质要求任职条件及资质要求如下: 1. 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学或相关专业优先;2. 具备相应的老师资格证书;3. 具备丰富的教学阅历,并能供给相关证明材料;4. 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无不良记录;5. 具备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本领。
2.3 岗位职责小学临聘老师的岗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依照教学计划,承当相应班级或科目的教学工作; 2. 负责备课、上课、批改作业等教学活动; 3. 组织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课外辅导、家长会等; 4. 搭配学校管理人员进行课堂纪律和同学表现的评估。
2.4 工资待遇小学临聘老师工资待遇由学校依据相关政策、岗位要求和老师个人情况综合确定。
依据工作表现、教学质量和老师持续学习等因素进行绩效考核,并适时进行工资调整。
3. 考核标准3.1 教学表现考核1.考核内容包括课堂教学设计、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等方面的考核。
2.考核方式包括课堂察看、同学评价、同事评价等多种途径,以全面了解老师的教学本领和效果。
3.考核结果将作为老师工资调整、聘期续约等方面的紧要依据。
3.2 品德和职业操守考核1.考核内容包括老师的道德修养、职业操守、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等方面。
2.考核方式包括学校管理人员评价、同事评价等途径,对老师的教育教学活动中的道德行为进行监督和考核。
公办学校临聘教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公办学校临聘教师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教师权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及其他公办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临聘教师。
三、岗位职责1. 教育教学工作:临聘教师应按照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认真备课、上课,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提高教学质量。
2. 师德师风:临聘教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守教育职业道德,关爱学生,尊重学生,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
3. 业务学习:临聘教师应积极参加业务学习,不断提升自身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4. 学生管理:临聘教师应协助学校做好学生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四、聘用与管理1. 聘用条件:临聘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能力;-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2. 聘用程序:- 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发布临聘教师招聘信息;-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考核;- 学校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聘用名单。
3. 聘期管理:- 临聘教师聘期一般为一年,可续聘;- 学校对临聘教师实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依据。
五、待遇保障1. 工资待遇:临聘教师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并根据工作年限、教学成果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2. 社会保险:临聘教师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3. 职业发展:临聘教师可通过参加培训、进修等方式提升自身教育教学水平,学校将为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六、考核与奖惩1. 考核:学校对临聘教师实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工作、师德师风、业务学习、学生管理等。
2. 奖惩:- 对表现优秀的临聘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表现不合格的临聘教师,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规范公办学校临聘教师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教师权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学校临聘人员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临聘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临聘人员,包括教辅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
三、管理职责1. 学校人事部门负责临聘人员的招聘、调配、考核、解聘等工作。
2. 学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临聘人员的日常管理,确保其工作职责明确、工作质量达标。
3. 临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本制度。
四、岗位职责1. 临聘人员应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按照学校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2. 教辅人员应协助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活动,保证教学质量。
3. 行政管理人员应做好日常行政工作,确保学校各项事务高效运转。
4. 后勤服务人员应做好校园环境卫生、安全保卫、设备维护等工作。
五、工作纪律1. 临聘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 不得擅自离岗、脱岗,如需请假,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
3. 不得在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4. 不得泄露学校机密,不得散布不利于学校声誉的信息。
六、考核与奖惩1. 学校人事部门对临聘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
2.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对考核不合格的临聘人员,学校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
3. 对工作表现优秀的临聘人员,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3. 学校各部门应结合本制度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报学校审批。
4.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小学学校临聘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学学校临聘人员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临聘人员,包括教师、教辅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
第三条学校临聘人员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合同管理,确保临聘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聘用与解聘第四条临聘人员的聘用应当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通过公开招聘、推荐等方式进行。
第五条临聘人员的聘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二)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三)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专业技术资格;(四)无违法违纪行为。
第六条学校应当与临聘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临聘人员的解聘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调整岗位或者撤销岗位的,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临聘人员;(二)因临聘人员自身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提前一个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三)因学校原因需要解聘临聘人员的,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临聘人员,并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第八条解聘临聘人员时,学校应当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其工作交接事宜。
第三章工作职责与考核第九条临聘人员应当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第十条临聘人员的工作职责包括:(一)按照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二)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三)关心爱护学生,维护学生权益;(四)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学校对临聘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一)教育教学质量;(二)师德表现;(三)工作态度;(四)工作业绩。
第十二条考核结果作为临聘人员续聘、解聘、晋升和奖励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工资待遇与福利第十三条临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执行,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
第十四条临聘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学校临聘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临聘人员的管理,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临聘人员,包括教师、行政人员、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学校临聘人员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岗位管理、合同管理、绩效考核和奖惩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第二章岗位设置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合理设置临聘人员岗位,明确岗位职责。
第五条临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相应的学历、专业知识和技能;(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三)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第六条临聘人员应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第三章招聘与录用第七条学校临聘人员招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采取公开招聘、考试、考核等方式。
第八条临聘人员招聘程序:(一)发布招聘公告;(二)报名及资格审查;(三)考试、考核;(四)体检;(五)录用。
第九条招聘过程中,学校应确保招聘过程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合同管理第十条学校与临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可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和临聘人员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临聘人员合同期满后,学校可根据工作需要和临聘人员表现,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第五章绩效考核第十三条学校对临聘人员实行绩效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
第十四条绩效考核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定期进行。
第十五条考核结果作为临聘人员晋升、奖惩和续签合同的依据。
第六章奖惩第十六条学校对表现优秀的临聘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学校对违反纪律、工作失职的临聘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解除合同等处理。
第七章退出机制第十八条临聘人员因年龄、健康等原因无法继续工作的,学校可提前一个月通知其退出。
第十九条临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应提前一个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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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管理,特制定教师工作常规制度。
一、全体教师必须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自己,认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服从学校安排,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请假制度:严格按照教育局文件执行,有事必须请假,需提前打电话,不能发短消息,办理好请假手续,安排好工作后方能离校,所误工作应及时补上。
教师请假,由学校安排其他教师代课,杜绝教师请假后无人上课或造成工作失误等现象。
三、办公制度:
1、全体教师一律执行“坐班制”,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上课、升旗、参加会议、大型集会及活动,出现迟到、早退现象扣10元/次。
⑴到校时间:8点10 离校时间:5点10(秋季)
⑵星期一升旗仪式:按时参加,协助班主任组织好学生参加活动。
⑶大课间:担任副班主任的老师或者担任本堂课教学任务的老师,课后组织学生排好队,陪同学生一起下楼。
其他老师在楼道的指定位置组织学生,负责好安全。
⑷眼保健操:组织学生做好眼保健操,结束后再离开教室。
⑸午餐:按照学校安排,轮流去指定班级协助开餐。
学生就餐完毕后,再去食堂就餐。
⑹午休:按照学校安排轮值,负责清查人数,并组织好学生休息,检查纪律,登记情况。
⑺放学:最后一堂课的任课老师组织学生排队离校,关好门窗及水电。
⑻值周工作:按照要求,如质如量完成。
(9)关注学校QQ群及中楼梯间黑板通知,按时参加教师例会。
(10)期初可以去相关科室借阅、领用教学用品及教参,期末按时归还。
2、空堂1节扣100元(并扣期末目标管理分2分),旷工1天扣200元(并扣期末目标管理分5分)。
3、办公期间杜绝玩游戏,严禁吸烟、喝酒、下棋、打牌,做与工作无关或影响他人办公的事。
4、按照办公室安排轮流值日,保持办公室的整洁;相互尊重,维护人际关系和谐。
四、课程制度:
严格按照国家和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课程计划组织教育教学活动。
*备课:
教师每学期第一周围绕学科课程标准、班级学生实际和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制定本学期所任学科教学计划,上传至学校内网,报教务处备查。
提倡教师集体备课,交流教学经验。
教师课前必须精心备课,做到备课标、备教材、备教法、备学生、备学法。
教案一般应包括教学课题、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准备、教学过程等,尤其是教学目标和教学过程的设计要备详实。
*上课:
严肃教学纪律,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不经教务处批准,不得随意调换课程、不允许任何人私自调课,临时有特殊事需要调课的必须经过教务处同意。
上课时不得接听电话,不得离开教室。
进教室后必须先了解学生出勤情况,填写班级课堂教学情况表。
密切关注每一个学生,遇
说明:值日行政不定期巡查记载《教师考勤登记册》,请老师们严格遵守学校考勤制度,履行职责,杜绝迟到、不到或上班时间外出现象,若有重大事情非外出不可的情况,须向当日行政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