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调配政策问答
《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办法》

《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办法》为进一步加强人员调配管理,使人员调配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调配原则坚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促进各项事业发展的原则;坚持编制管理、突出重点、保证急需的原则;坚持计划调配与市场配置相结合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区机关、街道按编制管理的工作人员和区、街属事业单位按编制管理的工作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原则上不再调入,如确属工作需要,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办理临时用工手续。
三、调配条件(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或进行调配:1、空编、有职位和人员空缺;2、调整人员结构;3、调整现任工作与专业、特长不相适应人员;4、安置政策规定需要安置的人员;5、组织人事部门认为确实需要调整的人员。
(二)调入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思想好,作风正,身体健康,无政治经济等问题;2、调入机关的处级领导干部一般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年龄45岁以下;科级以下干部一般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并具有公务员资格的人员。
属调任、转任的按有关规定执行;3、调入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且处级或高级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5岁,科级或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0岁,科员、办事员或初级职称的人员年龄不超过30岁,并符合岗位设置要求的其他条件。
区机关部门之间、同等性质事业单位之间调动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三)下列人员一般不得调出:1、见习期未满的;2、公务员未满三年服务期的;3、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4、其他不宜调出的人员。
四、审批权限和程序(一)用人单位,应在每年一月份,根据本单位编制限额、工作需要和人员配置实际情况,提出本年度单位用人计划,报区编办审核,经编委会研究,确定各单位年度人员调配指标,提交区委常委会批准后,作为年度调配指标,不得突破;未提交年度用人计划的单位,不审批调动申请。
单位干部调动工作制度

单位干部调动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单位干部调动工作,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干部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干部调动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德才兼备,人岗相适,充分发挥干部的潜力,促进单位各项工作的发展。
第三条干部调动工作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其他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二、调动条件第四条干部调动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二)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实绩显著;(三)具备相应的学历、专业和任职资格;(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五)具备其他符合调动条件的。
第五条干部调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考虑:(一)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的;(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调动的其他情形。
三、调动程序第六条干部调动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个人申请:干部根据本人意愿和工作需要,向人事部门提交调动申请;(二)部门推荐:申请调动的干部所在部门对申请人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并提出推荐意见;(三)考核评估:人事部门对申请调动的干部进行考核评估,全面了解其工作业绩、业务水平、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四)民主测评:对符合条件的干部进行民主测评,了解其群众基础和口碑;(五)领导审批:根据考核评估、民主测评结果,单位领导审批干部调动事项;(六)办理调动手续:人事部门根据领导审批意见,办理干部调动手续。
四、调动管理第七条干部调动后,应尽快适应新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无故再次申请调动。
第八条干部调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服从组织安排,不得擅自泄露调动信息。
第九条干部调动后,原岗位由人事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保单位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五、附则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一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单位人事部门。
单位名称:制定日期:年月日。
公务员职位调剂和调动政策解析帮你选择合适的工作地点

公务员职位调剂和调动政策解析帮你选择合适的工作地点公务员职位调剂和调动政策解析帮你选择合适的工作地点公务员是我国公共事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职位调剂和调动政策对于公务员们来说是极为重要的。
本文将解析公务员职位调剂和调动政策,帮助公务员选择合适的工作地点。
一、公务员职位调剂政策公务员职位调剂是指已经录用的公务员根据特定的政策和程序,从原岗位调整到新的岗位的过程。
调剂政策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不同地区、部门和岗位的需求,最大化利用公务员资源,提高工作效益。
在公务员职位调剂政策中,一般会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 需求匹配:根据不同地区和部门的需求情况,确定调剂的对象和岗位要求。
例如,某地区的教育事业发展较快,需要增加教育类公务员的数量。
2. 条件限制:调剂公务员需满足一定的条件限制,包括工作年限、资格考试成绩、绩效评价等。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调剂人员具备适应新岗位工作的能力和素质。
3. 个人意愿:在调剂过程中,公务员的个人意愿也会被考虑。
他们可以根据自身的发展需求和家庭情况,选择是否参与调剂,并提出申请。
二、公务员职位调动政策公务员职位调动是指已经录用的公务员在岗位上的工作内容和地点发生变动的情况。
调动政策的目的是为了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提高工作经验和能力,以适应公共事业发展需求。
公务员职位调动政策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 岗位轮岗:公务员在同一个部门内或不同部门之间,进行轮岗调动,以增加他们的工作经验和能力。
例如,一位财务人员可以定期调动到预算、审计等相关岗位进行工作。
2. 职称晋升:公务员调动政策也与职称晋升有关。
通过调动到相关岗位进行工作,公务员可以累积更多的工作经验和业绩,提升职称等级。
3. 经济补贴: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吸引人才和优化人才配置,可能会提供一定的经济补贴给愿意调动到该地工作的公务员。
三、选择合适的工作地点在面对公务员职位调剂和调动时,如何选择合适的工作地点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以下是几个需要考虑的因素:1. 工作需求:根据个人的专业、技能和发展需求,选择符合自己职业发展方向和兴趣的工作地点。
干部调配工作规定

干部调配工作规定干部调配工作规定Green Apple Data Center干部调配工作规定!"##"年$月%日人事部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干部队伍管理’保证调配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机关和事业)企业单位具有全民所有制身份的干部(第二章调配原则第三条干部调配工作必须坚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为党和国家中心任务服务’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促进国民经济和其他各项事业的发展(第四条干部调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编制员额和干部人数计划进行’保证干部在地区)行业)部门之间的合理分布及部门内的合理配置(第五条干部调配应坚持以工作需要为主’注意发挥干部的专业特长’适当照顾干部的实际困难’鼓励和支持干部到基层单位)艰苦行业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干部调配工作规定(干部调配工作规定第六条干部调配工作中应严格执行有关干部回避的规定!第三章调配范围和条件第七条各级人事部门可据下列原因之一"在国家机关和事业#企业单位之间调配干部$%一&改善干部队伍结构进行的人员调整’%二&满足国家重点建设#重大科研项目及国家重点加强部门的需要’%三&充实基层单位"支援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四&补充国家机关和事业#企业单位人员空缺’%五&安置因单位撤销#合并或缩减编制员额而富余的人员’%六&调整现任工作与所具有的专业#特长不相适应的人员’%七&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或其他特殊困难’%八&符合政策规定的易地安置’%九&满足国家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其他工作需要!第八条干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得调动$%一&见习期未满的’%二&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第九条干部因工作需要跨地区调动的"一般应夫妻同调!第十条干部跨地区调动"有关部门可根据其申请"按有关规定办理家属随调或随迁手续!第十一条具有全民所有制身份的干部调到非全民所有制单位"其全民所有制身份可以保留!第四章审批权限第十二条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是干部调配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同级党委和政府确定的管理范围内的国家干部的调配工作!第十三条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之间的干部调动"由各有关部门审批!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在京外直属单位之间跨地区调动干部"应与调入地区的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协商办理!第十四条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的干部调配"由各有关部门与其所涉及地区的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协商办理!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其所属在京事业#企业单位从京外调入干部"报人事部审核批准!第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的干部调配"由所涉及地区的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负责审批办理!第十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干部调配"凡是由事业#企业单位调入到国家行政机关的"须由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批办理!$干部调配工作规定%干部调配工作规定第五章调配程序第十七条调动干部时!应先由调出"调入单位进行商洽!并征求被调干部的意见!然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其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第十八条干部个人要求调动的!应向本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其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第十九条调出单位必须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证明$接收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对拟调干部进行认真审核#第二十条从事业"企业单位调入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应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干部调配的有关规定办理#第二十一条干部调出单位接到调动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调动手续#第六章调配纪律第二十二条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要严格遵守组织原则和调配规定!对上级按有关政策下达的调配任务!应予完成#第二十三条国家机关"事业"企业单位有义务根据国家需要调出干部支援国家重点建设"边远贫困地区和重点加强部门$有责任接收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按有关政策分配的干部#第二十四条从事调配工作的干部!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理!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违反调配纪律的!应严肃处理#第二十五条各级干部应自觉服从组织的调动和安排!凡接到调令的干部!须按规定的时间办理调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服从调动!经批评教育无效的!要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调动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应视为旷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六条干部调配工作中!涉及职务$工资$福利待遇等问题时!分别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二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可根据本规定并结合本地区或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本规定由人事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年)月)日民政部发布的*干部调配工作暂行规定+同时废止#)干部调配工作规定。
事业单位调岗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事业单位作为我国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人员的调配和岗位设置对于提高工作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本文将对事业单位调岗的法律规定进行梳理,并就调岗操作提供相应的指南。
二、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3.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4.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5.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规定》三、调岗的定义及类型1. 定义:调岗是指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能力,对工作人员的岗位进行变动。
2. 类型:- 同级调岗:在同一事业单位内部,同一职级岗位之间的调动。
- 升职调岗:从低级岗位调至高级岗位。
- 降职调岗:从高级岗位调至低级岗位。
- 转岗:在同一职级内,不同岗位之间的调动。
四、调岗的条件1. 工作需要: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对工作人员进行调岗。
2. 个人能力:调岗应当考虑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特长。
3. 合同约定:调岗应当符合劳动合同的约定。
4. 法律法规:调岗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五、调岗的程序1. 审查批准:事业单位应当对调岗申请进行审查,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2. 通知员工:事业单位应当及时通知被调岗员工,并告知调岗的原因、岗位及待遇等。
3. 双方协商:调岗双方应当就调岗事宜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4. 办理手续:调岗双方应当办理相关手续,包括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等。
5. 实施调岗:调岗实施后,事业单位应当对被调岗员工进行培训和指导。
六、调岗的注意事项1. 公平公正:调岗应当公平公正,避免因个人关系等因素影响调岗结果。
2. 合法合规:调岗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法调岗。
3. 人文关怀:调岗过程中,应当关心员工的生活和工作,尽量减少调岗对员工的影响。
4. 培训与指导:调岗后,事业单位应当对被调岗员工进行培训和指导,帮助其尽快适应新岗位。
七、调岗的法律责任1. 违法调岗:事业单位违法调岗,侵害员工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干部调配工作暂行规定

干部调配工作暂行规定时间:2009-01-01 00:00:00 来源:廊坊市体育局作者:市体育局点击数:90 为保证国家机关的干部素质和干部队伍的合理结构,根据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的实际,对干部调配工作暂做如下规定:一、调配原则各级政府人事部门在同级政府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在国家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调配国家干部。
调配原则是:1、根据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按照调整干部结构的要求,首先保证国家重点建设部门、重点建设项目和经济监督、调节部门对各类干部的需求。
在保证重点的同时,对其它需要调整补充干部的部门和单位,统筹安排解决。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调入干部,必须严格控制在单位人员编制数和计划指标之内。
凡实有人数满编和无计划指标的单位,不得调入干部。
调入领导干部,还必须控制在领导职数之内,领导职数满额的单位,一般不得调入同级领导职务的干部。
3、县及县以上国家机关因缺编需补充干部,原则上要在同级机关现有干部中调剂。
同级机关内调剂有困难的,按吉人计字[1989]2号文件规定执行。
补充非领导职务的干部,要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以上人事部门组织公开考试、考核,在合格人员中择优选调。
4、调配干部要注意合理流向,调剂余缺。
鼓励支持干部从人才富余的部门和单位向人才力量薄弱的单位和部门流动;鼓励和支持干部从城市到农村,从大城市到中小城市,从内地到边远地区工作。
为了严格控制城市人口,凡从农村乡镇调入县城,从外县调入市区,特别是调入长、吉两市的,要从严控制。
同时要关心干部疾苦,注意解决干部的实际困难。
5、调配工作要贯彻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坚持德才兼备的干部标准,做到量才使用,用其所长,专业对口,调配得当。
同时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得将有血亲、姻亲关系的干部调配到同一单位、部门工作。
6、调配工作要实行调配原则、调配条件和调配程序三个公开,破除神秘化,切实加强干部调配工作的群众监督。
二、调配条件1、省、市、地、州直属的企业单位因工作需要调入干部,应首先在当地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调动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引言事业单位是我国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工作人员的调动对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服务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调动工作,保障调动的公平、公正和合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详细解读事业单位调动的法律规定。
一、事业单位调动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该法规定了公务员的职务、职级、考核、培训、工资福利、退休等制度,其中也包含了公务员调动的相关规定。
2.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该条例详细规定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聘用、考核、培训、职务与职称、工资福利、奖励与处分、退休等制度,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法规。
3. 《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工作的意见》:该意见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联合发布,旨在规范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工作,保障调动的公平、公正和合理。
二、事业单位调动的条件1. 工作需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应当符合工作需要,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2. 个人意愿:调动应当尊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意愿,不得强迫调动。
3. 岗位要求:调动人员应当具备调动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专业知识和技能。
4. 法律法规:调动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三、事业单位调动的程序1. 申请与审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出调动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 考察与考核:调动单位对申请调动的人员进行考察和考核,了解其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和个人品德。
3. 公示与公示结果:调动单位将调动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调动单位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4. 办理调动手续:经批准的调动,调动单位应当及时办理调动手续,包括人事档案转移、工资待遇调整等。
四、事业单位调动的限制1. 试用期限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不得调动。
2. 服务期限限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期限约定的,在服务期限未满前不得调动。
干部如何任用调配工作制度

干部任用调配工作制度是我国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从干部任用调配的现状、问题及对策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干部任用调配现状1. 干部任用制度不断完善。
近年来,我国干部任用制度逐步完善,竞争性选拔、公开选拔、差额选拔等制度得到广泛应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2. 干部调配范围逐步拓宽。
随着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干部调配范围逐步拓宽,不仅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还涉及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领域。
3. 干部任用调配政策导向鲜明。
当前,干部任用调配政策导向鲜明,注重选拔任用政治过硬、作风优良、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的干部,鼓励干部到基层、艰苦地区和关键岗位锻炼成长。
4. 干部队伍结构不断优化。
通过干部任用调配工作,我国干部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比例逐步提高,专业素养和能力水平不断提升。
二、干部任用调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 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
部分单位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存在任人唯亲、拉票贿选、裙带关系等现象,影响了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2. 干部调配机制不健全。
当前,干部调配机制尚不健全,部分单位在干部调配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对称、资源配置不均衡等问题。
3. 干部素质参差不齐。
尽管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在提升,但仍有个别干部存在能力不足、作风不正、道德败坏等问题,影响了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
4. 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薄弱。
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存在乏力现象,部分基层干部素质不高、作风不实、担当不足,影响了基层经济社会发展。
三、干部任用调配工作对策1. 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强化任前审查,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平公正。
2. 优化干部调配机制。
建立健全干部信息数据库,加强干部资源配置,促进干部在不同地区、行业、部门之间的合理流动,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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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调配政策问答
一、干部调配的含义是什么?
干部调配,是指国家干部(包括聘用制干部)的调动、调整
与配备。
就是国家按照有关规定通过一定的行政手续,改变
干部的行政隶属工作关系,重新确定工作岗位。
目前,干部调
配工作的范围主要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干部的调动、调整、配备、交流、轮岗、回避、选派与安置等工作。
二、干部调配的原则是什么?
1.坚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为党和国家的中心任
务服务,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促进国民经济和其他各项事业
的发展。
2.坚持以工作需要为主,充实基层,保证重点,加强科研
和工农业生产第一线力量,注意发挥干部的专业技术特长,适
当照顾干部的实际生活困难。
3.控制流向,鼓励和支持干部到基层最需要的地方去工
作。
4.国家机关调配干部,主要从国家机关干部中调剂解决,
需要从机关以外补充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干部,按照
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办理。
对企业调入事业单位
的干部也要严格控制,鼓励通过竞争择优选调。
5.注意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
职务的人员和博士生、硕士生的夫妻分居优先予以解决。
三、哪些干部可以调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干部,可以调动:
1.改善干部队伍结构进行的人员调整,为满足重点建设、
重大科研项目及重点加强部门的需要而调配的干部;
2.充实和支援边远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和艰苦行业的干
部;
3.补充国家机关和事业、企业单位人员空缺;
4.安置因单位撤销、合并或缩减编制员额而富余的人员;
5.调整用非所学,用非所长的人员;
6.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照顾家庭困难或离退休职工身边
无子女,随军家属安置而调动的干部;
7.为落实选派支边任务或内调安置任务而调配的干部;
8.符合国家有关政策需要易地安置的干部等等。
四、哪些干部不得调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干部,一般不得调动:
1.本人与单位签订有承包合同,且合同期未满;
2.毕业分配,录、聘用干部见习期或试用期未满;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
4.受行政处分未终止的等。
五、干部调配的审批权限是如何规定的?
1991年9月,经省政府同意,河南省人事厅制定了《干部
调配工作实施办法》(豫人字[ 1991] 51号),对我省干部调动
的审批权限作了明确的规定。
(1)省内外成建制调动干部或
从省外成批调入干部,经省人事厅审核后,报省政府审批。
(2)省政府各部门及其直属驻郑单位、省人大、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省管劳改劳教单位调入干部,报省人事厅审批。
(3)
省直各部门、各市(地)调出省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报
省人事厅审批。
(4)省直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调出干部,由主
管部门自行办理。
(5)省直各部门直属驻郑以外单位调入干
部,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所在地政府人事部门审批。
(6)省
属在郑高等院校、中央驻郑的高等院校调入干部,报省人事厅
审批;驻郑以外的大、中专院校调入干部,由所在地政府人事
部门审批;(7)中央驻郑实行垂直管理的厅局级以上机关、事
业单位及其直属单位和委托我省代管的单位调配干部,参照
省直单位的审批权限办理。
驻各市地的单位调配干部,报当
地政府人事部门审批。
(8)国家教育经费开支的中小学教师
的调动,经征得县(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同级政府
人事部门审批。
(9)各市、地、县之间的干部调动,跨省、市、自治区调入夫妻两地分居和引进急需的专业技术干部,由县以
上政府人事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审批。
(10)经市地以上政
府人事部门批准的聘用制干部流动,可参照上述审批权限办
理。
(11)企业在同一行政区域调动干部由企业自行办理。
上
述干部的调配均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
六、个人申请调动如何办理调配手续?
1.个人申请,组织审核。
个人要求调动,一般由本人向组
织提出申请,写出申请报告,由组织进行审核。
所在单位组织
人事部门根据档案材料和现实表现,如实填写拟调干部登记
表,写明申请调动的理由,递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2.调出、调入单位双方商洽,商洽一般分为面洽和函洽两
种形式。
是干部调动报批工作的前期工作。
3.调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或呈报经商洽同意调动的干
部,由调入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呈报调干材料,主管部门根据
调干政策和原则审核后,同意调入的,按照审批权限报批。
4.干部调配部门接到调入主管部门报送的调动材料后,
经审查批准调动的,向调出地政府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和
调入主管部门发出调干通知(亦称“调令”或“调函”)。
5.办理调动。
调出地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接到干部调动
通知后,应及时通知被调干部所在单位,被调干部持干部调动
介绍信和工资转移证明,到调入主管部门或调入地人事部门
报到。
◆
(河南省人事厅调配录用处)
★政策顾问行政人事管理/97年第6期
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