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违章作业管理制度
反违章考核管理制度(5篇)

反违章考核管理制度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杜绝违章事件的发生,实现本工程安全管理目标。
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操作规程》及本工程项目法人、监理单位和我公司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1本办法执行范围为,在本线路工程施工的所有员工、民工、临时工。
2处罚形式包括罚款、辞退。
罚款应及时交清,对不能及时交清者由财务部门在借款或结算时扣除。
3施工中习惯性违章的部分表现:3.1安全作业票不合格,遗漏项目;3.2监护人擅自离岗,不履行监护责任;3.3对新进人员或变换工种人员不及时上报,安排末经过安全教育考试人员上岗工作;3.4安全保护设施不完备,作业环境不安全而末采取有效防护措施;3.5机电设备末按计划检修,带病运行,或末按规定安装有效接地装置、漏电保护装置;3.6无视安全人员的提醒警告,末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或不改正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3.7易燃、易爆物品末按规定保管使用;3.8工作前不宣读安全施工作业票;3.9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不系(扣)下颌带;3.10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错误使用安全带、二道防线;3.11非电工从事电气工;3.12无证驾驶车辆或其它大中型机械;3.13酒后或疲劳驾驶,超速行车或违章强行超车;____起吊过程中,在吊件下方停留、走动;3.15损坏,挪动现场安全设施和安全标志;3.16工器具以小代大,以次充好;3.17乘车时坐护栏,车辆未停稳前上下车,或在乘车时戏嬉,打闹;4处罚4.1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章管理,发现一起,罚相关责任人____至此____元,造成事故者重罚____至____元;4.2在同一作业点发现两起以上违章现象,对负责人罚____元;4.3对屡教不改,或造成事故者予以重罚并辞退。
反违章考核管理制度(2)一、引言近年来,随着国家的发展和企业的壮大,各类管理制度不断涌现。
其中,违章考核管理制度一度被认为是一种有效的管理手段,被广泛应用于企业中。
反违章管理制度

反违章管理制度反违章管理制度是指针对违反规章制度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在社会生活中,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
因此,建立健全的反违章管理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一、反违章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1. 法律依据原则。
反违章管理制度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规定。
2. 公正公平原则。
反违章管理应当依法公正公平,区别对待,实行公平处理。
3. 重罚定夺原则。
对于严重违章行为,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4. 预防为主原则。
采取措施预防违章行为的发生,减少违规现象造成的不良后果。
二、反违章管理制度的内容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生产过程安全稳定。
2.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3.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法,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
4. 群众组织管理制度。
对于群众组织内部违章行为,应当加强管理,规范组织活动。
5. 公共秩序管理制度。
对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应当依法处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6. 突发事件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管理制度,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三、反违章管理制度的执行1. 充分宣传。
加强对反违章管理制度的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
2. 严格执行。
对于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予以处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3. 持续监督。
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反违章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4. 立案查处。
对于严重违章行为,要依法立案查处,给予相应的处罚,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四、反违章管理制度的意义1. 维护社会秩序。
建立健全的反违章管理制度,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 促进经济发展。
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促进经济发展。
反违章作业管理制度

反违章作业管理制度引言:违章作业是指在单位或个人进行工作时,不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操作而产生的行为。
违章作业不仅会导致工作质量下降,还可能对人身安全和财产造成损失。
为了规范工作行为,保障工作安全,建立反违章作业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一、制定理念制定反违章作业管理制度的理念是要加强工作规范,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安全。
通过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让员工养成合规操作的习惯,从而减少违章作业的发生。
二、制度内容1.规定违章作业的范围:明确什么属于违章作业,例如不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戴防护用品等行为均属于违章作业。
2.制定违章作业的惩罚措施:对于发生违章作业的员工必须依照规定进行相应的惩处,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停职等。
3.明确工作规程: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和工作流程,包括安全措施、操作步骤、危险警示等。
员工必须按照工作规程进行操作,否则将被认定为违章作业。
4.加强培训和教育: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对违章作业的认识和风险意识,增强他们的合规操作能力。
5.设立监督机制:建立监督机制,确保操作人员严格遵守工作规程,监督人员必须做好记录和检查,对发现的违章作业及时进行处理。
6.鼓励员工举报:设立举报制度,鼓励员工积极举报违章作业行为,对于经核实的举报,给予举报人适当的奖励。
7.定期检查验收: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检查验收,确保操作规范,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三、执行步骤1.制定反违章作业管理制度的目标和原则;2.明确制度的内容和范围,确保作业规范;3.培训员工,提高他们的合规操作能力;4.建立监督机制,确保操作人员遵守工作规程;5.定期检查验收,整改违章作业行为;6.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管理制度。
四、管理效果1.规范作业行为:通过制定违章作业管理制度,使员工清楚了解违章作业的定义和处罚措施,从而有效规范作业行为,提高作业质量。
2.减少工作事故:合规操作可以减少工作事故的发生,降低人员和财产损失,提高单位的安全生产水平。
反违章工作管理制度

反违章工作管理制度
是指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或组织内部的反违章工作,确保工作场所安全,保护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实施的一套管理制度。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目标和原则:明确反违章工作的目标和原则,例如保护员工安全、预防事故发生、营造安全环境等。
2. 组织架构和责任:明确反违章工作的组织架构,设立专门的反违章工作部门或岗位,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
3. 工作流程和程序:制定反违章工作的具体流程和程序,包括事故报告和处理程序、事故调查程序、事故预防和安全检查程序等。
4. 安全培训和教育:规定安全培训和教育的内容和方式,要求员工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
5. 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事故报告的要求和程序,明确事故处理的原则和方式,包括事故调查、责任认定、事故处理和防范措施等。
6. 安全预防和检查:制定安全预防和检查制度,规定安全设施的维护和使用要求,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7. 奖惩措施:明确对于违反反违章工作制度的处罚措施,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反违章工作,主动发现和报告违章行为。
8. 监督和评估:设立反违章工作的监督机构或岗位,对反违章工作的实施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
反违章工作管理制度的落实能够提高企业或组织对工作场所安全的管理水平,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安全和权益。
反违章工作管理制度范文(3篇)

反违章工作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反违章工作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处理违章行为,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利益。
本制度针对企业内部的各类违章行为进行明确界定和规范管理,以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的健康安全。
下面将从违章行为的定义、责任分工、防范措施和处罚制度等方面详细介绍反违章工作管理制度。
二、违章行为的定义1. 违章行为是指员工在工作中故意或者过失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2. 违章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设备或使用工具不符合规定;(2)不按照操作流程进行工作,造成设备损坏或事故发生的行为;(3)使用不合格的设备、器材和材料进行工作;(4)违反火灾安全规定,私拉乱接电源和使用明火等行为;(5)不按照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或者私自拆卸、更改防护设施的行为;(6)不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三、责任分工1. 企业负责人责任:(1)制定和完善反违章工作管理制度,并进行宣传和培训;(2)组织开展现场安全检查和排查,落实安全生产措施;(3)指导和监督各部门落实反违章工作;(4)定期评估和通报反违章工作的成效。
2. 部门负责人责任:(1)组织开展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2)确保部门内部的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和落实;(3)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行为。
3. 员工责任:(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2)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教育和培训;(3)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杜绝违章行为的发生;(4)发现他人存在违章行为时应立即劝阻或上报。
四、防范措施为了预防和控制违章行为的发生,企业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2. 定期组织安全会议、培训和演练,增加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3. 设置监控设备,对关键区域和操作环节进行监控和巡视;4. 定期对设备、器材和防护措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5. 建立健全的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的扩大。
反违章管理制度模板

反违章管理制度模板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违章行为,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
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反违章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管理原则
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 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3. 公平、公正、公开。
四、组织机构
1. 成立反违章管理小组,负责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2. 各部门负责人为反违章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五、违章行为分类
1. 一般违章:违反公司日常管理规定,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2. 严重违章: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可能或已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六、违章行为处理
1. 一般违章处理:
- 口头警告。
- 书面警告。
- 罚款。
2. 严重违章处理:
- 立即停止违章行为。
- 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过、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
七、违章记录
1. 所有违章行为均应记录在案,并存入员工个人档案。
2. 违章记录作为员工晋升、奖惩的依据之一。
八、安全教育
1. 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 新员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
九、监督检查
1. 反违章管理小组定期对各部门进行安全检查。
2. 鼓励员工举报违章行为,保护举报人信息。
十、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反违章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以上模板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反违章工作管理制度(3篇)

反违章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杜绝人身、设备事故的发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反违章工作力度,切实保护职工生命与健康,保证局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网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规定》、《河北省农电现场安全督察检查制度》、《河北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违章行为考核规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有关规程、规定、制度,结合我局具体情况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属各单位(包括多经公司)及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章违章行为第四条违章是指违反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章程,违反安全技术措施及交底要求所从事的活动。
违章分三种类型:管理违章、行为违章、装置违章。
第五条违章行为的具体表现一、管理违章:是指从事电力设计、施工、物资、生产工作的各级行政、技术管理人员,不按规定要求制定规程、管理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行为。
管理违章行为的归类:1、未及时落实国家、国家电网公司、省电网公司及上级供电公司安全生产有关规定;2、未按要求制定有关运行、检修、维护规程制度;3、制定的反措、安措计划不符合现场实际、不可操作或没能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反措要求;4、制定的标准低于国家电力公司行业标准;5、设备变更后相应的规程、制度、资料没有做及时更改;6、没有更改设计而自行更改施工标准;更改设计、施工后未更改竣工图纸;7、对违章不制止,不按照制度采取管理措施;8、不能综合应用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等方法,对企业和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9、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的例行工作;10、安全生产各种措施、计划资金不落实;11、违章使用临时工;12、不能及时公布有资格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的人员名单。
二、行为违章:是指在电力工程设计、施工、生产过程中,各级领导直至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许可人、设计、施工负责人、作业人员违反保证安全的规定、制度及措施,违反国家及行业技术规程、条例以及保证人身安全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等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
某电业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三篇)

某电业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1总则1.1为了加强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使反违章工作达到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办法。
1.2反违章是总公司全员性工作,必须做到层层抓、层层保。
个人保班组(站所),班组(站所)保车间(科室)、车间(科室)保总公司。
管理干部和职工要实行“双向”监督。
1.3反违章工作要做到“管理、伦理、法理”三管齐下,要克服以罚代管和只管不罚。
要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三不伤害”的能力。
1.4反违章工作要做到有章可循、有人负责、重奖重罚。
1.5反违章是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有效的反事故措施,是一项长期的、艰苦的工作。
因此,总公司成立反违章领导小组,负责总公司反违章的组织领导工作。
1.6总公司反违章领导小组成员由安全监察部、生技部、发展策划部、工会、营销部、乡镇电管部、实业公司、信息通讯中心、计量中心、客户中心、热电厂、电力安装公司、热力安装公司、电力器材公司、运输公司、保安公司的主要负责人组成,由总经理任组长,分管副总经理任副组长。
1.7各单位都要成立以行政一把手任组长的反违章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反违章的组织领导工作。
小组成员可由安全员、设备分管人员、综合管理人员等组成。
1.8本办法依据鲁电集团安监【xx】137号《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而制定,如与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相抵触,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1.9总公司反违章领导小组的职责:(1)负责组织制定反违章管理规定和奖惩办法;(2)协调解决消除装置性违章需用的人、财、物;(3)协调解决反违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4)检查生产车间、班组反违章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提出改进管理的措施;(5)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和复查;(6)讨论反违章工作的重大奖惩事项;(7)监督各级生产管理干部,杜绝作业性违章、指挥性违章、管理性违章。
1.10总公司反违章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设在公司安全监察部。
1.11在执行本办法对责任人实施考核奖惩的同时,可以按照总公司《员工奖惩规定》、《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经济责任制考核细则》和业绩考核责任书等相关规定对责任人及责任人所在单位实施考核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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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宁利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反违章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镇宁利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反违章工作,指导好各生产部门反违章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提高公司广大员工的反违章意识和“四不伤害”能力,牢固树立“违章就是事故”和“反违章是员工基本技能”的观念,特编写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成立反违章组织机构。
成立以行政正职为组长,生产副职为副组长,成员由总工、工会以及各生产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反违章领导小组。
办事机构设在安监部门,负责反违章的日常工作和具体实施工作。
第三条各生产部门应建立“违章档案”,如实严格记录各级人员的违章及考核情况,有条件的部门应设立“违章曝光栏”,以达到警示教育的目的。
第四条反违章工作要克服“以罚代管”和“只管不罚”的做法,对各类违章都要通过“教育、曝光、处罚、整改”四个步骤进行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并落实防范措施。
在对发生的不安全情况进行分析和原因查找时,必须对存在的违章现象进行分析。
第五条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是反违章工作的重要支撑。
要充分发动广大员工积极查禁违章,鼓励自查自纠和工作班成员之间、领导干部和员工之间的互相监督。
第六条本意见适用于镇宁利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各生产部门。
第二章责权第七条反违章领导小组负责反违章的组织领导工作,制定反违章管理的各类标准、条例、奖惩考核办法;协调反违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定期检查各部门、班组反违章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讨论反违章的重大奖惩;监督、考核各级人员的作业性违章。
第八条安生部门具体负责对全公司反违章管理工作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同时受单位反违章领导小组的监督和考核;负责汇总、曝光全公司出现的违章情况。
第三章违章分类第十条违章的定义:在发电、电力工程建设、各类施工生产中,凡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制度、标准以及正确的安全作业习惯,而构成的一切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称之为违章。
第十一条违章现象分为: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指挥性违章、管理性违章。
第十二条从违章者本人的安全技术素质与思想、心理、习惯等角度,违章可分为偶然性违章和习惯性违章。
偶然性违章是指由于缺乏安全技术知识或心理、身体、客观环境的意外诱发的不安全工作行为。
习惯性违章是指由于固守旧的不良作业传统和工作习惯而违反安全工作规程的工作状况。
第四章反作业性违章第十三条作业性违章:指在生产过程中,不遵守国家、行业以及公司制定颁发的各项规定、制度及反事故措施,违反保证安全的各项规定、制度及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
作业性违章的主体是直接作业人员和作业负责人。
第十四条各级领导、管理人员要树立“爱护员工,保护员工”的理念,教育员工正确认识作业性违章的危害性,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反作业性违章工作重点是防止触电、防止高空坠落。
第十五条各级领导要了解掌握下列作业性违章者的心理状态,及时进行教育和监督(一)不信规程信经验,认为违反安全规程也不会造成事故;(二)口头上承认安全规程重要,但无人监护时往往随意作业;(三)图省力、嫌麻烦、贪图方便、沿袭旧的不良习惯,导致违反安全规程;(四)因赶工期,贪图“快”“捷”的念头导致忽视安全,自觉不自觉地违反安全规程;(五)因事先准备不充分、仓促作业而违反安全规程;(六)因配合不好、交待不清、作业者想当然而造成违反安全规程;(七)因工作简单、分散、零星,作业者怕麻烦,违反规程制度;(八)因作业前情绪不好或心猿意马而违反安全规程;(九)长时间不良的习惯做法,导致不适应安全规程的约束而违反安全规程;(十)作业者素质不高,不了解安全规程,不具备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自我防护能力不强,不自觉地违反安全规程;(十一)工作负责人在安全措施不可靠,工作环境仍然存在危险因素的情况下,直接参加工作班作业;(十二)在重大技改工作中,技术方案考虑不周,违反有关反事故措施规定,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第十六条各部门应结合工作性质,制定出本部门的反违章作业条例或违章范例,组织学习,并纳入每年安规考试内容。
第十七条反作业性违章,应实行分层负责,逐级考核,一层保一层,一层考核一层,每一层都有人负责。
(一)工作负责人(小组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员、操作监护人等,对作业人员、操作人员违章负责查禁和考核;(二)班组长负责对班组人员违章的查禁和考核;(三)部门负责人、安全员对本部门人员的违章进行查禁和考核,每天应对生产、检修、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并对班组长、施工负责人进行考核;(四)安生部应经常深入现场,对作业性违章进行监督、检查并考核;(五)由于部门领导组织反违章工作不力,违章现象屡禁不止、重复发生,由安生部考核该部门领导、安全员和反违章领导小组成员。
第十八条任何人发现作业性违章行为都有立即制止的权利和责任。
对严重违章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汇报有关领导和部门处理。
第十九条各级安监人员要把反作业性违章中的习惯性违章作为日常安全监督的重要内容,坚持常抓不懈,并监督各级领导对反违章工作分层负责,分层考核。
第五章反装置性违章第二十条装置性违章:指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国家、行业、公司有关规定、和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规定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而存在的一切不安全状态。
第二十一条安监人员应严格按相关规范标准和技术安全措施对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反装置性违章要实行全过程管理,在设计、订货、施工、验收等阶段严格把关,杜绝新装置性违章的出现。
(一)保证国家、行业、分支机构及本公司颁发的技术规程、技术规范、安全规程、反事故技术措施在设计、施工及生产过程中贯彻执行。
(二)配合、监督各级施工、调试单位严格按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工艺规范进行施工调试;设计与现场实际或最新规程不符的要及时变更设计。
(三)安生部门等对建设项目中防止人身事故、误操作事故、灭火放炮事故、火灾事故和重大设备损坏事故等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参加验收工作。
第二十三条查禁装置性违章是各级专业技术人员、设备主人和安监人员的安全职责,是深入现场巡回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专业技术人员、设备主人主要检查设备的状态、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得到正确执行,包括安全防护设施、作业场所环境、施工工器具和设备、脚手架等是否满足了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二)各级安监人员主要履行监督职责,检查有无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检查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设备主人是否履行了职责,检查现场安全措施、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工器具、作业场所环境等是否符合规程要求,检查查出的装置性违章的整改情况。
第二十四条装置性违章的检查与消除(一)装置性违章的检查与消除按本单位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执行。
(二)对新增设备、设施,各级工程技术人员要严把质量关,杜绝新的装置性违章。
(三)危急人身、设备安全的装置性违章,设备主人、有关责任部门在接到整改通知单后,立即组织消除。
(四)安生部门应把装置性违章列入月度工作计划或大小修、临时检修计划安排消除。
一般性装置性违章由安生部门在月度计划中安排消除。
(五)对需要花费较大财力、物力或需要变更设备布置才能消除的装置性违章,影响设备,人身安全的由安生部门列入年度“两措”计划予以消除。
(六)在特殊条件下,不能满足规程要求的装置性违章,因设备结构、布置难以消除的,应采取以下措施:安生部门提出装置性违章确实无法整改消除的报告,总工程师批准;针对存在的装置性违章,将其列为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危险点”并由安生部门备案。
第六章反指挥性违章第二十六条指挥性违章:各级领导直至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许可人、设计、施工负责人,违反国家、行业、技术规程、条例和保证人身安全的技术措施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指挥性违章的主体是生产指挥人员。
第二十七条指挥性违章的主要表现(一)不按照规定进行指挥1、各级领导不按照国家、行业、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进行指挥;2、组织未经培训、未经考试合格的人员参加发电生产工作。
(二)该进行指挥的不指挥1、对各种违章现象不制止、不考核;3、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拍板、不指挥,等上级人员拿出工作意见。
(三)不该指挥的插手指挥1、职责范围不清,凭兴趣插手职责范围以外的工作;2、越权管理,代行下属人员的指挥权。
第二十八条查禁指挥性违章的责任(一)查禁指挥性违章,人人有责。
(二)各级领导发现下级违章指挥应立即制止。
(三)任何人接到违章指挥的命令应拒绝执行,并报告或越级上报安生部门。
(四)工会,公司办公室要经常搜集员工对违章指挥的反映,并在反违章领导小组会上提出意见。
第二十九条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下的特殊作业,应制定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经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和总工程师批准。
第七章反管理性违章第三十条管理性违章:从事生产工作的各级行政、技术管理人员,不按国家、行业、本单位有关规定执行,不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制定有关规程、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管理性违章的主要表现(一)生产规定、制度不健全1、不及时贯彻国家、行业、本单位有关规定和反事故措施,不结合实际落实到生产、施工工作中去;2、设备已投入运行,仍未制定有关运行、检修、维护规程制度和相关系统图、逻辑图、二次图。
(二)发电生产、施工生产的计划、制度、规程等不符合实际1、不按要求制定“两措”计划、培训计划、检修计划等;2、制定的标准低于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制度、办法低于本单位有关规定;3、设备、系统变更后相应的规程、制度、操作票等资料没有做到及时更改。
(三)工作中不按照规定、制度执行1、对违章不制止,不按照规定采取管理措施;2、不能综合应用危险点分析等方法,对分管区域和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3、不能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的例行工作;4、安全生产各种措施、计划不落实;第三十二条反管理性违章的责任(一)管理性违章责任者主要是各级生产、技术管理人员。
(二)查禁管理性违章,应明确相关岗位的权责,制定各种岗位的工作标准,按标准要求安排管理工作。
第八章奖惩第三十三条反违章管理应实行违章责任追究制,对违章当事人进行责任追究,对负有监督、监护、检查、验收不到位的责任进行追究。
第三十四条公司鼓励员工自主开展反违章工作,部门、班组和员工主动查处违章并及时纠正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处罚标准。
第三十五条违章行为实行分级处罚:班组长查出违章处罚违章者;部门查出违章处罚违章者及违章者所在班组负责人;公司领导,职能部门查出违章处罚违章者及违章者所在部门,班组负责人;对严重违章的,取消部门年度评比先进的资格,并对当事人通报批评。
第三十六条因违章导致事故者按公司《安全生产奖罚规定》进行处罚。
违章未构成事故者,根据违章情节轻重,对违章责任者给予经济处罚、离岗培训、降低岗级和内部待岗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