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集团信息管理办法2006版
万科集团规章制度

万科集团规章制度篇一:万科房地产集团公司全套管理制度及流程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制度目录一、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组织结构1、垂直化管理组织结构图2、项目前期部组织结构与责权3、设计管理部组织结构与责权4、商务部组织结构与责权5、工程管理部组织结构与责权6、销售部组织结构与责权7、办公室部组织结构与责权二、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位说明书1.高层管理类(1)总经理职位说明书(2)副总经理(分管经营)职位说明书(3)副总经理(分管营销)职位说明书(4)总工程师职位说明书2.项目前期部(1)项目前期部经理职位说明书(2)投资发展主管职位说明书(3)项目开发主管职位说明书(4)项目规划主管职位说明书3.设计管理部(1)设计管理部经理职位说明书(2)结构设计师职位说明书(3)图纸审核员职位说明书(4)资料管理员职位说明书4.商务部(1)商务部经理职位说明书(2)造价工程师职位说明书(3)合同主管职位说明书()5.工程管理部(1)工程管理部经理职位说明书(2)土建工程师职位说明书(3)水电工程师职位说明书(4)市政工程师职位说明书6.销售部销售部经理职位说明书7.办公室(1)办公室主任职位说明书(2)人力资源主管职位说明书(3)行政主管职位说明书(4)档案主管职位说明书三、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与开发管理1、项目投资与开发管理制度设计(1)企业项目投资管理制度(2)企业经营计划管理制度2、项目投资与开发管理操作工具(1)项目阶段投资回收分析表(2)企业年度总体经营计划书(3)投资项目竞争分析调研表(4)项目开发成本费用估算3、项目投资与开发管理管理工作流程(1)企业经营决策管理流程(2)年度经营计划编制流程4.项目投资与开发管理方案设计(1)年度经营计划方案(2)项目投资分析方案(3)项目拆迁安置方案四.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计管理1.设计管理制度设计(1)工程设计管理制度(2)设计图纸自审制度2.设计管理操作工具(1)工程项目设计任务单(2)设计任务修改审批表(3)设计任务修改审批表(4)设计跟踪检查记录单(5)设计输出文件审查表3.设计管理工作流程(1)图纸设计管理工作流程(2)设计变更管理工作流程4.设计管理方案设计(1)工程设计合同书编制方案(2)工程计任务书编制方案五、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造价管理1.造价管理制度设计(1)工程预结算管理细则(2)工程计量计价管理办法2.造价管理操作工具(1)工程预算作业进度表(2)单项工程计量一览表(3)分项工程计价内控表(4)单项工程概、预算表3.造价管理工作流程(1)工程预算编制流程(2)工程竣工结算流程4.造价管理方案设计(1)工程水电预结算办法(2)竣工结算社会审价方案(3)项目付款审核审批办法六、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施工管理1.工程施工管理制度设计(1)项目经理部管理制度(2)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3)工程承包商管理制度(4)工程监理管理制度(5)技术交底管理制度(6)临时水电使用规定(7)工程签证管理制度2.工程施工管理操作工具(1)项目工程施工进度表(2)建设工程招标申请书(3)建设招标报价清单表(4)施工招标合同评审表(5)施工招标合同会签表(6)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7)工程施工方案审批表(8)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表篇二:万科集团招聘管理制度万科集团招聘管理制度(mHKG-RL-zd-001)1.目的为在万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满足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的需要,规范人员招聘流程和健全人才选用机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万科地产集团内部沟通流程

内部沟通流程
1.目的
建立顺畅的沟通渠道,保证信息在公司内得到及时准确的沟通,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正常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的沟通。
3.术语和定义
4.职责
4.1.总经理办公室在公司内建立适当的内部沟通渠道。
4.2.各部门经理及分管领导均有责任将体系运行的状况及有效
性向总经理沟通。
4.3.公司所有员工有责任就体系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按照程序及
时进行沟通。
5.工作程序
5.1.公司建立一个开放的沟通渠道,以便上下级间、部门间、
部门内信息沟通顺畅。
5.2.需要进行沟通的项目、沟通方式、时间要求见下表(按日
计算的时间要求均指“工作日”):
5.3.沟通结果的跟踪反馈
5.3.1.由总经理办公室对沟通的结果进行收集、统计与跟踪,根
据反馈的结果决定是否采取纠正预防措施或持续改进措
施。
5.4.总经理办公室信息管理人员判断是否向分管副总经理申请
将获得的信息上报集团。
5.5.需要上报,则按集团《信息管理办法》及其补充规定上报。
5.6.公司档案管理员负责按照《质量记录及档案管理程序》有
关要求,将成文信息存档。
万科集团信息管理办法

0.流程图1.目的明确集团信息管理原则及流程,促进内部信息共享以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管理透明度以降低经营风险。
2.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总部及各一线公司。
3.职责3.1.集团办公室集团办公室是集团的信息中心,负责制定集团信息管理制度并监控其执行情况,负责指导集团各下属单位信息管理工作并对一线公司信息管理状况进行考核及提出奖惩意见,负责维护集团网站首页、审核发布集团级别内的群发邮件。
3.2.集团总部各部门集团总部各部门是集团各专业系统的信息分管部门,在集团统一的信息管理规定下负责确定本专业系统的信息管理要求,并对本专业系统内的信息进行分析反馈及统计考核。
3.3.区域中心总经理办公室区域中心总经理办公室是区域内的信息中心,除执行集团信息管理要求外,还负责促进区域内的信息沟通与信息共享,维护本区域及本公司网站首页、审核发布区域级别的群发邮件。
在与集团信息管理制度不冲突前提下,区域中心总经理办公室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区域内制订并执行相关信息管理制度,制度需报集团办公室备案。
3.4.区域中心各部门及区域中心物业公司区域中心公司各部门及区域中心物业公司是区域内的信息分管部门,除根据集团信息管理要求上报相关信息之外,还负责对区域成员公司对应专业部门进行信息监督和信息管理。
3.5.区域成员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区域成员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是本公司(含所属物业公司)的信息责任部门,除执行集团、区域中心信息管理规定外,还负责促进本公司 (含所属物业公司)内的信息沟通与信息共享,维护本公司网站首页、审核发布公司级别的群发邮件。
在与集团及区域信息管理制度不冲突前提下,区域成员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公司内制订并执行相关信息管理制度,制度需报集团办公室及区域中心备案。
3.6.非区域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非区域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职责参照3.3、各部门职责参照3.4条款执行,区域管理职责部分除外。
4.信息分类4.1.定期信息定期信息是指记录各专业某一时间段内业务变化状况的周期性信息,是通过月报或周报等定期流转形式的总结性文件。
万科集团网站管理办法

万科集团网站管理办法(MHKG-ZG-ZD-003)1.目的为更好地管理集团网站和网络资源,建立清晰规范的集团网站及网络搜索秩序,为广大客户提供便捷服务,集团综合管理部、营销部共同制订此规范.2.试用范围试用于万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
3.术语与定义无4.职责4.1.集团综合管理部集团综合管理部是集团网站管理制度的制定机构及网站管理执行机构,在控股公司分管副总裁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包括:4.1.1.制订和修订万科集团网站管理制度.4.1.2.组织万科集团网站规划及设计。
4.1.3.组织对集团网站相关重要问题的研究.4.1.4.负责万科集团网站日常的维护和管理。
4.1.5.监督各分、子公司,合作伙伴等严格执行集团网站管理制度。
4.2.集团营销部集团营销部是集团网站的执行监督机构,在控股公司分管副总裁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包括:4.2.1.参与制订和修订万科集团网站管理制度。
4.2.2.参与万科集团网站规划及设计。
4.2.3.参与对集团网站相关重要问题的研究。
4.2.4.制订集团各房地产项目网站运行规范,并监督各项目公司执行。
5.程序和内容5.1.集团公司网站管理规范5.1.1.集团公司网站的作用5.1.1.1.集团形象展示。
5.1.1.2.集团动态信息发布。
5.1.1.3.项目重大信息发布。
5.1.1.4.集团内部资源共享。
5.1.1.5.集团招聘信息发布。
5.1.2.集团公司网站应保证能方便到达各分、子公司及各项目网站.5.1.3.集团公司网站应设专人进行更新、管理。
5.1.4.网站管理人员应及时到网络搜索引擎提供商处注册集团字号及关键字(如“万科”、“万科公司"、“万科房地产”等),以避免因恶意抢注而导致价格上涨及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5.1.5.集团公司网站正式对外发布日常信息前,需将相关内容提交到行政部经理进行审核.5.1.6.集团公司网站正式对外发布项目信息前,需将相关内容提交到营销部经理进行审核.5.2.集团项目网站管理规范5.2.1.各项目原则上不再单独注册网站,如确须单独注册网站需提前向集团营销部申报,经审批通过后方可注册。
万科集团行政管理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万科集团行政管理制度篇一:万科集团招聘管理制度万科集团招聘管理制度(mhkg-Rl-zd-001)1.目的为在万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满足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的需要,规范人员招聘流程和健全人才选用机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招聘目的主要体现在:1.1.满足企业现有岗位缺口的人才需求;1.2.满足企业新业务发展的人才需求;1.3.满足企业未来业务发展的人才储备需求;1.4.满足企业人力资源优化管理的需求。
2.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万科集团全体员工。
集团下属的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报集团人力资源管理部备案。
3.职责集团人力资源部是集团招聘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部门;各业务部门是集团招聘管理工作的配合部门;子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子公司层面招聘管理工作的组织与执行部门。
3.1.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公司招聘工作的主管部门,其职责如下:3.1.1.制定公司年度招聘计划,并在实际执行中加以调整;3.1.2.根据公司组织结构和岗位编制情况对招聘需求进行控制;3.1.3.决定获取候选人的渠道和方法;3.1.4.收集简历和应聘材料;3.1.5.确定人员甄选方法,并指导用人部门使用这些方法;3.1.6.组织实施人员甄选;3.1.7.为用人部门的录用提供建议;3.1.8.根据公司的要求与候选人确定工资;3.1.9.帮助被录用人员办理体检、档案转移、劳动协议签订等各项手续;3.1.10负责向有关上级上报招聘计划、实施过程文件、招聘结果,招聘总结等相关资料。
3.2.用人部门的工作职责:3.2.1.根据业务发展计划提出用人需求;3.2.2.草拟新招聘岗位的岗位描述和任职资格;3.2.3.必须参与对候选人的测评过程,对其专业技术水平等进行判断,为最终做出录用决策提供建议。
4.程序与内容4.1.招聘原则万科集团在招聘时遵循以下原则:4.1.1.坚持以提高企业效率、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企业发展为根本目标的原则;4.1.2.坚持以招聘计划来指导员工的招聘工作的原则;4.1.3.坚持“任人唯贤、公开选聘、先内后外、择优录用”的原则;4.1.4.坚持以科学化流程管理贯穿指导的原则。
万科管理制度手册

万科管理制度手册1. 引言本手册旨在规范万科集团的管理制度,促进组织的健康发展和高效运营。
本手册适用于全体员工,包括管理层和基层员工。
通过遵守本手册的规定,我们将共同建设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实现组织和员工的共同目标。
2. 组织结构万科集团采用分层管理的组织结构,以确保各级别的目标和职责清晰明确。
2.1 公司层级万科集团的组织结构主要包括以下层级:•董事会•执行委员会•高层管理团队•部门和团队2.2 职责和权限每个层级的职责和权限在本手册中有详细的规定。
各级别的管理人员应遵守公司的职责分工和管理权限,确保决策和执行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3. 工作流程管理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协同工作的能力,万科集团制定了一系列工作流程管理规定。
3.1 工作计划与目标设定各部门和团队应根据公司的战略目标,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并定期进行审查和调整,确保目标的达成。
3.2 任务分配与执行任务的分配应基于员工的能力和特长,确保任务的完成质量和效率。
执行过程中需要进行跟进和协调,及时解决问题和调整资源。
3.3 项目管理对于重要的项目,万科集团采用项目管理方法,包括项目范围、时间、成本和质量的规划和控制,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成功完成。
3.4 绩效评估与考核万科集团定期进行绩效评估和考核,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达成的目标,进行奖励和激励措施,同时也会进行必要的改进和培训。
4. 人力资源管理万科集团高度重视人力资源的管理,致力于构建一个人尽其才、激励充分、和谐稳定的团队。
4.1 招聘与录用招聘和录用过程中,万科集团坚持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根据岗位要求和个人能力进行评估和选拔。
4.2 培训与发展万科集团鼓励员工持续学习和发展,提供各种培训机会和发展计划,以提高员工个人素质和职业能力。
4.3 岗位评价与激励万科集团通过岗位评价,根据岗位的重要性和绩效进行薪酬和激励措施的制定,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4.4 人才管理与继任计划万科集团注重人才的管理和培养,通过建立继任计划和人才储备池,确保组织的延续和发展。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改)精编WORD版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改)精编W O R D版 IBM system office room 【A0816H-A0912AAAHH-GX8Q8-GNTHHJ8】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1.目的明确公司内部有关人员的信息披露的职责范围和保密责任,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2.释义2.1披露信息:《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强制性披露信息和未达到披露标准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自愿性披露信息。
2.2 信息披露相关当事人:指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一线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3 指定报纸: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2.4 指定网站:巨潮网络2.5 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管理部2.6公司: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3.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总部各职能部门和公司全资拥有、控股或相对控股的各一线公司。
4.职责4.1 董事会:管理公司的信息披露事项,保证披露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2 监事会:负责监事会会议的信息披露事项。
4.3 董事会秘书:全面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审核和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协调信息披露相关当事人按照有关信息披露的格式与要求,及时、准确、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
4.4 总部各职能部门和各一线公司:及时、全面、真实的提供本办法所要求的各类信息及与信息披露所需的资料和相关的协议、合同等备查文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直接责任。
4.5 总部董事会办公室:公司信息披露的执行主体,负责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具体操作信息披露的工作,协调信息披露当事人的相关事项,反馈交易所对所披露信息的审核意见,并组织信息披露相关当事人回复交易所意见,确保信息披露工作按时、准确的完成。
4.6 信息披露相关当事人对所披露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在未对外公开披露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界透露相关内容。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1.目的明确公司内部有关人员的信息披露的职责范围和保密责任,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2.释义2.1披露信息:《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强制性披露信息和未达到披露标准但可能对公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自愿性披露信息 2.2 信息披露相关当事人:指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一线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股证信息小组2.3 指定报纸: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2.4 指定网站:巨潮网络2.5 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管理部 2.6 公司: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3.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总部各职能部门和公司全资拥有、控股或相对控股的各一线公司4.职责4.1 董事会:管理公司的信息披露事项,保证披露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4.2 监事会:负责监事会会议的信息披露事项4.3 董事会秘书:全面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审核和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协调信息披露相关当事人按照有关信息披露的格式与要求,及时、准确、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4.4 总部各职能部门和各一线公司:及时、全面、真实的提供本办法所要求的各类信息及与信息披露所需的资料和相关的协议、合同等备查文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直接责任4.5 总部董事会办公室股证信息组:公司信息披露的执行主体,负责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具体操作信息披露的工作,协调信息披露当事人的相关事项,反馈交易所对所披露信息的审核意见,并组织信息披露相关当事人回复交易所意见,确保信息披露工作按时、准确的完成4.6 信息披露相关当事人对所披露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在未对外公开披露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界透露相关内容4.7 对所披露信息的解释由董事会秘书执行,其它当事人在得到董事会授权后可对所披露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说明 5.基本原则5.1及时披露义务:按照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以及《*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自起算日起或触及规则披露时点两个交易日内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但属于商业机密的,在符合暂缓披露的条件下,可以向交易所提交申请,经批准后公司可以暂缓披露该重要信息5.2及时预警义务:及时、完整、准确地披露超出投资界预期的信息,可能对公司不利的信息要在媒体公开报道前对投资界进行及时的披露和预警,以维护公司的长期信誉和坚定投资界的信心5.3及时修正义务:公司有义务按照确认的正确信息对已披露信息中的错误进行纠正5.4及时更新义务:公司应及时对公开信息进行更新5.5持续披露义务:对于重大而未完结的事项,公司须履行持续披露的义务,直至该事项产生最终结果,并向投资者完全披露5.6公平披露原则:公司应当公正的发布信息,对所有合法的信息需求都应当及时做出反应;对于应当依法披露的信息,公司不得对合理需求做出区别对待5.7避免选择性披露:如果重要的未公开信息被无意地披露,公司必须马上采取行动公开披露该信息,并且应当避免任何人根据这种选择性披露的信息做出行动 6.内容体系注:有关发行的信息披露由公司和保荐机构共同制作,披露的程序和要求由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法规向公司提供相关建议和支持详细的要求不在本办法讨论的范围内 7.一般规定7.1 一般程序和要求披露信息内容必须包括以下声明: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董事不能保证的,应当在公告中做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信息披露应当使用事实描述性语言,保证其内容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突出事件实质,不得含有任何宣传、广告、恭维或者诋毁等性质的词句披露信息文件必须在信息披露前第一时间报送交易所,其对所披露的信息进行形式审核并且要保证信息披露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本办法和证监会和交易所法规、制度所规定的披露时点两个交易日内完成得到交易所传真的确认盖章页后,在信息披露日的前一个交易日股市收盘后将披露信息文件发给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同时,通过巨潮网“上市公司联络”上传文件在指定报纸和指定网站上披露的信息必须与交易最终确定的文件内容完全一致经交易所登记后应按预定日期披露,如无法按时披露应当在预定披露日期上午9:00前报告交易所信息披露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将公告文件、备查文件复印件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公司管理部临时报告文件应及时发送智策进行翻译,并随时根据交易所的意见将修改后文件发送智策,确保翻译内容可以在信息披露日前一个工作日确定,并于同一时间在香港《虎报》进行披露将确定的中英文信息披露文件在信息披露日的前一个交易日股市收盘后通过邮件分别发给“境内机构分析员”和“境外机构分析员” 文件制作和披露职责披露信息内容的起草由总部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与披露信息相关的总部财务部、资金管理中心和企划部等职能部门有义务提交或协助一线公司提交信息披露和上报交易所所需的所有资料和文件;并且各自对所提供的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信息披露文件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并经公司总经理审阅通过后方可报送交易所交易所审核通过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披露或者按照预约披露的日期按时进行披露 8.具体事项 8.1 定期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定期报告的法定披露期限:A 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B 半年度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C 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公司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公司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时间;D 公司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应当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不能按期披露的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的最后期限定期报告的格式: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深交所《*上市规则》第六章有关规定及其它有关通知的要求编制定期报告的编制:由总部财务部和董事会办公室共同负责完成;双方应提前就定期报告的编制工作举行筹备会,明确具体分工财务部负责提供公司的财务报告、会计数据、业务数据、经营情况、投资情况、项目情况及其它与公司经营活动相关的重要事项,并负责制作定期报告摘要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提供公司的股本和股东情况、公司治理、管理层和员工情况、管理层讨论与分析、董事会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等内容,并负责定期报告的对外披露工作双方各自对所提供的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定期报告的披露:根据与交易所确定的预约披露日期准时披露,并且要在董事会审议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所提交下列文件:A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B 审计报告原件;C 董事会决议及其公告文稿;D 按本所要求制作的载有定期报告和财务数据的电子文件;E 停牌申请;F 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在指定网络上应当披露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的全文及其摘要;在指定报纸上应当披露年度报告摘要、半年度报告摘要和季度报告正文业绩预告:在编制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时,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将出现下列情形的,应当在本期定期报告中进行业绩预告: A 净利润为负值;B 业绩大幅变动:一般指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及其以上业绩预告公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 预计本期业绩;B 业绩大幅变动的原因;业绩预告的修正:披露标准:公司在前一期报告中未进行业绩预告,或预计本期业绩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差异较大提交交易所的文件: A 公告文稿;B 董事会的有关说明;C 注册会计师对董事会作出业绩预告修正的依据及过程是否适当和审慎的意见公告内容: A 预计的本期业绩;B 未在前一定期报告中进行业绩预告的原因,或者预计的本期业绩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存在的差异及造成差异的原因;C 关于公司*可能被实施或撤销特别处理、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的说明;D 若业绩预告修正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的,还应当说明公司与注册会计师在业绩预告方面是否存在分歧及分歧所在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提前泄漏,或者因业绩传闻导致公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时,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包括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等 8.2 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通知应在召开三十日前以公开信息披露的方式在指定报纸和网站上进行公告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应当列明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以及会议召集人和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并充分、完整地披露所有提案的具体内容公司还应当同时在指定网站上披露有助于股东对拟讨论的事项作出合理判断所必需的其他资料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结束当日,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文稿、股东大会决议和法律意见书报送交易所,经交易所登记确认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A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召集人和主持人,以及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说明;B 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所持股份及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以及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内资和外资股股东分别出席会议情况;C 每项提案的表决方式;D 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以及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内资和外资股股东分别对每项提案同意、反对、弃权的股份数对股东提案作出决议的,应当列明提案股东的名称或姓名、持股比例和提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应当说明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对于需要流通股股东单独表决的提案,应当专门作出说明;E 提案未获通过的,或本次股东大会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应当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作出说明;F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若股东大会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应当披露法律意见书全文发生下列情况时应及时进行披露:A 股东大会因故延期或取消的,公司应当在原定召开日期五个交易日之前发布公告通知,说明延期或取消的具体原因延期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公布延期后的召开日期;B 股东大会召开前取消提案的,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五个交易日之前发布取消提案的通知,说明取消提案的具体原因;C 年度股东大会,单独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总数5%以上的股东或者监事会提出临时提案或者第一大股东提出新的分配提案时,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十天提交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审核后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前十天进行公告公告应包括披露修改后的提案内容或者要求增加提案的股东姓名或名称、持股比例和新增提案的内容;D 董事会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十五天公告,不足十五天的会议召开日期应当顺延,保证至少有十五天的间隔期公告应包括披露修改后的提案内容;股东大会通知和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起草、修订,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8.3 董事会、监事会决议董事会、监事会会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所报送决议的公告文件及其它要求的备查文件,在得到交易所的确认盖章页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公告董事会决议公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 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B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以及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说明;C 亲自出席、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董事人数和姓名、缺席的理由和受托董事姓名;D 每项议案获得的同意、反对和弃权的票数,以及有关董事反对或弃权的理由;E 涉及关联交易的,说明应当回避表决的董事姓名、理由和回避情况;F 需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或独立发表意见的,说明事前认可情况或所发表的意见;G 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和会议形成的决议监事会决议公告应包括以下内容:A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以及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说明;B 亲自出席、缺席的监事人数、姓名、以及缺席的理由;C 每项议案获得的同意、反对、弃权票数,以及有关监事反对或弃权的理由;D 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和会议形成的决议 8.4 非关联交易主要事项:A 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例如购买建材或与之相关的建筑承包合同所发生的购买事项等无需披露,但购买土地需按照披露标准进行披露B 对外投资;C 提供财务资助;D 提供担保;E 租入或租出资产;F 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G 赠与或受赠资产;H 债权或债务重组;I 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J 签订许可协议;K 本所认定的其他交易披露标准:公司及其各一线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以下标准之一时需及时披露,重大交易除需及时披露外还应履行相关程序标准相关指标一般交易重大交易总资产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公司总资产 10%及其以上 50%及其以上主营业务收入标的相关主营业务收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10%及其以上 50%及其以上相关净利润标的相关净利润/公司净利润 10%及其以上 50%及其以上成交金额成交金额/公司净资产 10%及其以上 50%及其以上产生的利润交易产生的利润/公司净利润 10%及其以上 50%及其以上计算标准:“最大化原则”A 一笔交易涉及相反两个事项,按单方向涉及指标较高者计算披露标准;B 同时存在帐面值与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C 交易股权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应取全部主营业务收入与总资产数据;累计计算:对“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委托理财”、“购买土地”等交易事项,分别按同类事项累计发生的总金额计算披露标准,在达到披露标准后及时进行披露;披露义务履行完成后重新开始累计计算提交交易所的文件:公司在披露交易事项时应向交易所提交下列文件进行审核: A 公告文稿;B 与交易有关的协议书或意向书;C 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及董事会决议公告文稿;D 交易涉及的*批文;E 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报告;F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公告的内容:根据交易事项的类型,披露下述所有适应其交易的有关内容: (一) 交易概述和交易各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说明;对于按照累计计算原则达到标准的交易,还应当简要介绍各单项交易情况和累计情况; (二)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三)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包括标的的名称、帐面值、评估值、运营情况、有关资产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是否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以及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交易标的为股权的,还应当说明该股权对应的公司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等财务数据;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的,还应当说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为该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该子公司理财,以及该子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如存在,应当披露前述事项涉及的金额、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和解决措施;(四)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成交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期限或分期付款的安排、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以及有效期限等;交易协议有任何形式的附加或保留条款,应当予以特别说明;交易需经股东大会或有权部门批准的,还应当说明需履行的合法程序及其进展情况;(五) 交易定价依据、支出款项的资金来源; (六) 交易标的的交付状态、交付和过户时间;(七) 公司预计从交易中获得的利益,以及交易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八) 关于交易对方履约能力的分析;(九) 交易涉及的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 (十) 关于交易完成后可能产生关联交易情况的说明;(十一) 关于交易完成后可能产生同业竞争及相关应对措施的说明; (十二) 中介机构及其意见;(十三) 交易所要求的有助于说明交易实质的其他内容 8.5 关联交易定义和主要事项: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 A 本办法条规定的交易事项; B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C 销售产品、商品; D 提供或接受劳务; E 委托或受托销售; F 与关联人共同投资;G 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义务转移的事项关联法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A 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B 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C 由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D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关联自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A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B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C 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D 本条A、B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披露标准: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或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达到以下标准时应及时披露类别标准一般关联交易关联自然人 30万元以上关联法人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以上重大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提交交易所的文件:公司在披露交易事项时应向交易所提交下列文件进行审核: A 公告文稿;B 本办法条所列文件;C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D 独立董事意见公告的内容:公司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董事会表决情况;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说明和关联人基本情况;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包括成交价格与交易标的帐面值、评估值以及明确、公允的市场价格之间的关系,以及因交易标的特殊而需要说明的与定价有关的其他特定事项若成交价格与帐面值、评估值或市场价格差异较大的,应当说明原因如交易有失公允的,还应当披露本次关联交易所产生的利益转移方向;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交易价格、交易结算方式、关联人在交易中所占权益的性质和比重,以及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等对于日常经营中持续或经常进行的关联交易,还应当包括该项关联交易的全年预计交易总金额;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包括进行此次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真实意图,对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本办法条规定的其他内容累计计算原则、公告流程和职责与本办法和相同自然豁免披露的关联交易:A 一方以现金方式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企业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者其他衍生品种;B 一方作为承销团成员承销另一方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企业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者其他衍生品种;C 一方依据另一方股东大会决议领取股息、红利或报酬;D 一方参与公开招标、公开拍卖等行为所导致的关联交易 8.6 重大诉讼披露标准:公司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应当及时披露;未达到上述标准或者没有具体涉案金额的诉讼、仲裁。
万科地产信息管理规范制度表格全套个文件
万科地产信息管理规范制度表格全套个文件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公司信息管理规范1.目的明确公司信息上报、收集、存档和考核的程序,推进信息沟通扁平化,提高运营效率。
2.适用范围适用于成都XX房地产有限公司、成都XX置业有限公司、成都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各类信息。
3.术语和定义定期信息:指某项工作的定期统计信息或者定期变化的非统计信息。
该类信息的特点是数据性、统计性、分析性强。
如:销售日报、项目管理月报、部门资金计划等。
即时信息:指即时描述某项工作最新进展或最终结果的信息。
如:公司荣誉快报、紧急法律事件快报、媒体负面曝光等。
即时信息分为两类:a)固定责任部门的即时信息:指定事项的即时上报,事前已明确责任部门;b)涉及所有部门的即时信息:突发事项的即时上报,任何部门都可能遇到。
4.职责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的信息管理部门,负责公司信息管理流程的制定与完善,对各部门报送的工作信息进行收集、整合、传递、跟踪、监督、考评等工作。
总经理办公室计划信息组负责具体执行。
公司各部门:是相关业务信息的产生、报送和处理部门,根据其职能完成对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反馈、跟进等工作。
4.2.1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信息上报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为:a) 指定本部门定期和即时信息的上报人;b) 审核本部门上报的各类信息;c) 督促本部门信息上报人及时、准确上报信息;4.2.2各部门信息上报人:为本部门信息上报责任人,按照本规定要求及时、准确、全面的上报信息。
5.信息管理原则抄送原则:除特别注明外,所有上报集团和公司的定期或即时信息均要抄送总经理办公室计划信息组,以便全面统计、评估各部门信息管理情况。
书面原则:事件发生较紧急或重大时、节假日时,为了及时知会相关人员,信息可先行通过口头形式传达,但随后仍要按本文件的规定在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包括邮件)报送。
保密原则:树立高度的保密意识,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遵守信息传递流程及传递范围,不得将受控的信息向无关人员泄露。
万科集团保密管理办法
万科集团保密管理办法(MHKG-ZG-ZD-013)1. 目的为了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本页为著作的封面,下载以后可以删除本页!【最新资料 Word 版 可自由编辑!!】2.适用范围万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
3.术语与定义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4.职责:4.1.综合管理部4.1.1.负责公司保密工作的宣传教育。
4.1.2.负责对各部门保密工作的开展进行监督检查。
5.程序和内容:5.1.保密工作的方针和义务5.1.1.公司附属组织、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5.1.2.公司保密工作,实行即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5.2.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5.2.1.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5.2.1.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5.2.1.2.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
5.2.1.3.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2.1.4.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5.2.1.5.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5.2.1.6.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5.2.2.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5.2.2.1.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5.2.2.2.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到严重的损害。
5.2.2.3.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5.2.3.公司密级的确定5.2.3.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5.2.3.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5.2.3.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工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0.流程图1.目的明确集团信息管理原则及流程,促进内部信息共享以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管理透明度以降低经营风险。
2.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总部及各一线公司。
3.职责3.1.集团办公室集团办公室是集团的信息中心,负责制定集团信息管理制度并监控其执行情况,负责指导集团各下属单位信息管理工作并对一线公司信息管理状况进行考核及提出奖惩意见,负责维护集团网站首页、审核发布集团级别内的群发邮件。
3.2.集团总部各部门集团总部各部门是集团各专业系统的信息分管部门,在集团统一的信息管理规定下负责确定本专业系统的信息管理要求,并对本专业系统内的信息进行分析反馈及统计考核。
3.3.区域中心总经理办公室区域中心总经理办公室是区域内的信息中心,除执行集团信息管理要求外,还负责促进区域内的信息沟通与信息共享,维护本区域及本公司网站首页、审核发布区域级别的群发邮件。
在与集团信息管理制度不冲突前提下,区域中心总经理办公室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区域内制订并执行相关信息管理制度,制度需报集团办公室备案。
3.4.区域中心各部门及区域中心物业公司区域中心公司各部门及区域中心物业公司是区域内的信息分管部门,除根据集团信息管理要求上报相关信息之外,还负责对区域成员公司对应专业部门进行信息监督和信息管理。
3.5.区域成员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区域成员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是本公司(含所属物业公司)的信息责任部门,除执行集团、区域中心信息管理规定外,还负责促进本公司 (含所属物业公司)内的信息沟通与信息共享,维护本公司网站首页、审核发布公司级别的群发邮件。
在与集团及区域信息管理制度不冲突前提下,区域成员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公司内制订并执行相关信息管理制度,制度需报集团办公室及区域中心备案。
3.6.非区域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非区域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职责参照3.3、各部门职责参照3.4条款执行,区域管理职责部分除外。
4.信息分类4.1.定期信息定期信息是指记录各专业某一时间段内业务变化状况的周期性信息,是通过月报或周报等定期流转形式的总结性文件。
集团定期信息包括:业务信息月报、客户关系月报、投诉月报、财务月报、资产负债月报、物业经营信息月报、土地状况统计季报、成本月报、资金周报、现金流量月报、地价支付简表、项目现金流量计划情况分析、月度资金计划、销售周报、项目管理月报、采购月报、法律信息月报和物业月报十八种。
4.2.即时信息即时信息是指记录常规的动态业务变化状况的信息,是通过快报形式流转的讯息类文件。
集团即时信息包括:项目关键节点快报、公司荣誉、重要会议纪要、新项目发展信息通报、项目开发计划及其重大变更、区域、定点战略采购通知、各一线公司备案合同(10万元以上不通过网上招标)、物业管理即时信息、外聘法律顾问合同备案九种。
4.3.突发及预警信息突发及预警信息是指描述或预警各类突发性事件的信息,它是通过快报形式流转的讯息类文件。
包括紧急法律事件、媒体负面曝光、重大、热点投诉、事故灾祸、项目工程管理重大信息五种。
5.管理要求5.1.信息传递原则5.1.1.及时性原则:信息具有显著的时效衰减性,信息提交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信息发送指定对象。
5.1.2.真实性原则:传递信息的目的是为了消除不确定性,各单位应根据事实制作信息,不得含糊其辞或加入主观臆测。
5.1.3.完整性原则:为了提高决策质量,信息中对发生事件的描述应连贯、完整。
对于即时类信息,应在保证初次上报信息时优先保证其及时性,同时应通过后续信息上报保证其完整性。
5.1.4.扁平化原则:除非必须经过审批才能发出,否则所有信息应一次性传递至所有应知晓的单位及个人。
5.1.5.安全性原则:为维护公司商业利益,集团所有人员应理解并承诺遵守《万科集团信息保密制度》、《万科集团文档权限管理工具(IRM)使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避免保密信息泄露至公司外部或被非授权范围的内部人员获知。
5.2.信息传递流程5.2.1.集团总部各部门编制统一的信息上报表格,由集团办公室汇总后下发执行;总部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向集团办公室提出格式修订。
集团总部各专业部门向一线公司提出信息上报要求时,应综合考虑在集团总部可查询、获悉的信息资源,以减少一线公司重复信息上报为原则。
具体通知由相关部门与集团办公室协商一致后联合下发。
5.2.2.各一线公司根据信息上报的格式及时间要求,将4.1、4.2条款所述信息(上报前须经部门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审核)发布到集团统一门户网站的相应栏目(栏目建设期间应通过邮件发送)。
5.2.3.对于4.3条款所属信息,对于重大、热点投诉,媒体负面曝光,事故、灾祸这三类信息,发生3小时内,责任单位应通过电话形式确保集团指定联系人知悉此信息,并在24小时内按流程上报书面文字材料。
集团电话沟通联系人获悉信息后,应根据事件性质,与分管领导沟通后确保相关部门及人员在事件发生后的12小时内知悉,并电话形式向一线反馈集团的指导性意见。
5.2.4.业务信息应优先使用内网平台发布,当通过内网平台发布时,信息接收部门应在信息技术平台中设置相应的信息订阅功能,以确保及时获取信息。
5.2.5.当业务信息通过邮件上报时,一线公司各部门在主送或抄送集团办公室、集团董事会办公室时,应同时抄送所属地产公司总办。
5.2.6.信息接收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如有信息传递对象遗漏、内容残缺、错误等情况,接收者有责任指出问题并追踪更正。
5.2.7.新公司或新部门成立三个月之内,须按本办法要求开始提交相应信息。
5.2.8.集团总部及一线公司各单位应确定专人为信息管理工作的对接人;对接人发生变动,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知会相关人员。
5.3.信息共享机制5.3.1.在不违反集团信息安全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公司鼓励集团各单位间工作信息的共享与交流。
5.3.2.对于不同公司同专业的资料调阅,申请人在取得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可通过邮件方式直接向对方部门负责人提出,被申请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邮件回复。
如其同意,直接安排提供;如对方单位因保密等原因难以判断是否应提供时,可由申请人以邮件方式发起,向集团总部对口专业部门负责人申请协调,由其判定资料共享范围。
5.3.3.对于不同公司跨专业的资料调阅,申请人在取得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可通过邮件方式直接向对方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提出,被申请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邮件回复。
如其内部协调沟通后同意,则直接安排提供;如对方单位因保密等原因难以判断是否应提供时,可由申请人邮件方式发起,向集团办公室邮件申请协调,由集团办公室牵头协调进行沟通、裁决,判定资料的共享范围。
6.考核6.1.考核原则6.1.1.集团信息管理考核采用“0.7考核法”。
具体如下:6.1.1.1.集团对各一线公司的年度信息管理工作评价中,信息上报考核权重为0.7,信息管理体系建设考核权重为0.3。
计算公式为:各一线公司年度信息工作考核结果=信息上报年度考核结果*70%+信息建设年度考核结果*30%6.1.1.2.区域成员公司的信息上报情况评价中,集团考核得分权重为0.7,区域中心考核得分权重为0.3。
计算公式为:⏹区域成员信息上报考核结果=集团信息上报考核结果*70%+区域中心信息上报考核结果*30%⏹区域中心公司信息上报考核结果=集团信息上报考核结果*70%+区域各成员公司信息上报考核结果平均分*30%6.1.2.各一线公司信息管理体系建设的评分由集团办公室进行,主要从信息管理运营体系建设、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两方面进行评价。
6.1.3.集团办公室对各一线公司信息管理运营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重点内容包括:⏹公司内会议体系建设(制度、纪要、决议跟进等)⏹内部业务信息流转及考核的流程及记录⏹外部资讯的搜集、分析、共享机制⏹信息安全工作的推进情况⏹品质管理(或公司规章制度管理、业务流程优化)⏹公文、合同与公章管理等6.1.4.集团办公室对各一线公司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重点内容包括:⏹内网信息的透明度⏹公司内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完整性⏹管理宣导⏹外网:重点考核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完整性6.1.5.区域中心对区域成员公司的信息管理考核可根据本办法及区域中心制订的相应细则进行。
6.2.考核程序6.2.1.集团总部各部门对专业考核结果的准确性负责,每季度对主送本部门的各一线公司信息上报情况进行考核(特殊情况以7.1附表要求为准),按考核计分方法计算其得分(同时应保留扣分记录),并在下季度首月20日前将上季度考核结果发送集团办公室。
6.2.2.区域中心公司每季度对区域成员公司信息上报情况进行考核,按考核计分方法计算其得分(同时应保留扣分记录),并在下季度首月20日前由区域中心总经理办公室将上季度考核结果发送集团办公室。
6.2.3.集团办公室负责整合总部各部门对各一线公司的考核结果及区域中心公司对区域成员公司的考核结果,平衡其有效性后完成集团信息管理状况的季度反馈报告,并在下季度首月月底前(遇长假相应后延)发送至各一线公司。
季度反馈报告将公示本季度内集团信息管理工作最优及最需改进的一线公司。
6.2.4.当被考核单位对考核结果存在异议时,可就具体得分项向总部相关部门进行咨询,整体考核结果的修订由集团办公室负责最终协调裁定。
6.2.5.根据集团办公室年底通知,各一线公司按要求提交本年度信息管理体系建设报告,该报告将作为集团对各一线公司信息建设考核的参考资料。
6.2.6.集团办公室根据各公司季度考核情况,形成集团各一线公司年度信息管理考核结果,并综合集团办公室对各一线公司进行的信息管理体系建设考核,完成集团年度信息工作分析报告。
6.2.7.根据信息考核情况,集团办公室选择信息管理工作考核评分前10%(四舍五入后取整)的公司提名为“万科集团信息管理工作专业优秀奖”;选择信息管理工作考核评分提升最快的一家公司提名“万科集团信息管理工作进步最快奖”。
6.3.计分方法6.3.1.考核采用扣分制。
各专业原始分均为100分,扣除相应分值后,其得分即为该专业的考核得分。
6.3.2.考核中的扣分项有五项:6.3.2.1.迟报:指信息的上报时间超出要求上报时间5天(含)以内的。
6.3.2.2.缺报:指上报的信息明显不完整或对事件的描述缺乏连贯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要求上报的表格没有完全填写⏹上报信息未满足集团要求内容的⏹针对同一事件分批报送的信息,出现信息中断6.3.2.3.错报:指上报的信息与真实情况有出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上报信息出现错误的(对同一信息的描述出现差异,或对同一数据的引用出现不一致)⏹上报信息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的6.3.2.4.漏报:指没有上报信息,或上报时间超过要求上报时间5天以上的。
6.3.2.5.瞒报:指刻意不上报,或有意上报虚假信息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有意不上报信息的⏹在上报信息中隐瞒问题的⏹在上报信息中歪曲事实真相的6.3.3.扣分原则:6.3.3.1.定期信息每迟报一个工作日扣除1分,即时信息每迟报一个工作日扣除2分,突发及预警信息每迟报一天扣除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