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电力公司工程管理办法
电力公司工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力公司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维修工程。
第三条电力公司工程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确保工程合法合规;(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确保工程安全;(三)质量为本,精益求精,确保工程质量;(四)科学管理,提高效益,确保工程进度;(五)环保优先,绿色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工程前期管理第四条工程前期管理包括可行性研究、项目立项、工程设计、招投标等环节。
第五条可行性研究:对工程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效益、环境影响等进行全面分析,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六条项目立项: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项目立项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纳入公司年度计划。
第七条工程设计:根据项目需求,组织编制工程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设计说明书、预算书等。
第八条招投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
第三章工程施工管理第九条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方案、施工工艺、质量保证措施等。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进度管理,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做好工程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确保工程资料完整、准确。
第四章工程验收管理第十四条工程验收分为初验、预验和竣工验收三个阶段。
第十五条初验:施工单位完成施工任务后,组织初验,检查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是否符合要求。
第十六条预验:初验合格后,由监理单位组织预验,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第十七条竣工验收:预验合格后,由公司组织竣工验收,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进行全面验收。
第五章工程质量管理第十八条工程质量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质量第一,精益求精;(二)全过程控制,严格检查;(三)责任到人,奖罚分明。
电力工程施工管理办法

电力工程施工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电力工程施工管理,确保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保证电力工程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施工管理办法。
二、组织体系1. 建立施工管理组织机构,明确部门职责,责任到人。
2. 设立项目经理部门,负责项目的整体管理和协调。
3. 设立质量部门,负责制定质量管理方案和监督实施。
4. 设立安全部门,负责制定施工安全方案及管理。
5. 设立进度部门,负责制定施工进度计划和监督实施。
6. 设立成本部门,负责施工成本预算和控制。
7. 项目经理是全面负责施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直接汇报给公司领导。
8. 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与沟通,形成良好合作氛围。
三、设计与施工1. 设计阶段要与施工人员充分沟通,设计图纸要清晰明确,符合施工实际。
2. 施工前要制定详细施工计划,包括工期、工序、资源预算等。
3. 施工前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确保施工人员都了解工程要求和安全规定。
4. 施工过程中,要及时处理设计变更和施工问题,避免影响工程进度。
5. 施工现场要设置专门的施工工地办公区,统一管理施工文件和图纸。
6. 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工程质量标准和安全规定进行,确保施工质量和工人安全。
7. 施工过程中要加强与业主和监理的沟通,及时报告施工进展和问题。
8. 施工结束后要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四、质量管理1. 制定详细的质量管理方案,包括质量检验标准、质量验收流程等。
2. 设立专门的质量监督人员,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3. 对施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4. 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进行质量管理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和技术水平。
五、安全管理1. 制定施工安全方案,包括安全防护措施、应急预案等。
2. 施工现场要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工人安全。
3. 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
4.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施工安全。
5. 施工现场要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器材,确保施工的安全进行。
供电公司工程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供电公司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控制,提高工程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供电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设计、招标等环节。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三条供电公司设立工程管理部,负责公司工程管理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编制和修订公司工程管理制度;2. 负责工程项目的招标、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的协调与监督;3. 负责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控制;4. 负责工程项目的验收、交付和售后服务;5. 负责收集、整理和归档工程资料。
第四条各部门职责:1. 设计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2. 施工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施工管理、施工监督;3. 监理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控制,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4. 招标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包括招标文件的编制、发布、答疑和评标;5. 验收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三、工程质量控制第五条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六条工程设计应充分考虑安全、环保、节能等因素,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寿命。
第七条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工程质量。
四、工程安全管理第九条工程项目应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工程安全。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督促整改。
五、工程进度与成本控制第十二条工程进度应符合合同约定,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调整进度计划。
第十三条工程成本应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如遇成本超支,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控制成本。
六、工程验收与交付第十四条工程项目完成后,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自检,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某供电分公司基建工程管理规定范文

某供电分公司基建工程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某供电分公司基建工程管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提高工程管理水平,降低工程管理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某供电分公司所有基建工程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基建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重建等各类电力工程。
第四条分公司基建工程应遵循规范化、科学化、人性化的原则。
第五条分公司基建工程管理应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协调、实施到位、监督有力,并应对施工过程进行全过程跟踪、全程监控。
第六条分公司基建工程应按照法定程序和标准进行设计、招标、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确保工程的合法、合规。
第七条基建工程必须具备合理的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并严格按照计划和方案进行施工。
第八条基建工程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第九条分公司基建工程管理应公开透明、公正公开,确保各个环节的程序符合法定要求。
第十条分公司基建工程管理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规范,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第二章设计第十一条基建工程设计应根据实际需要和规范要求进行,确保设计符合安全可靠、经济合理、防灾减灾、节能环保等要求。
第十二条分公司基建工程的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与建设单位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实际需求。
第十三条基建工程设计应详细综合考虑土地、地质、气象等自然条件,合理选址,确保工程安全、稳定。
第十四条基建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对施工单位提供明确的设计指导。
第十五条基建工程设计文件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包括设计图纸、设计说明、施工工艺等等。
第十六条基建工程的设计文件应报送相关部门审核并取得相应的批准,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第十七条分公司基建工程设计过程中,应加强与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的沟通与协调,确保设计方案的一致性。
第三章招标第十八条基建工程的招标应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供电公司工程管理制度

供电公司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供电公司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和效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供电公司的工程管理工作,包括工程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监理、工程变更、工程结算等工程管理环节。
第三条供电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工程管理制度,明确工程管理的责任分工,规范工程管理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供电公司应当加强工程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工程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第五条供电公司应当定期对工程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完善,确保工程管理工作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
第二章工程立项管理第六条工程立项应当符合公司规划和发展需要,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工程立项前应当对工程进行需求分析和可行性研究,确定工程目标和范围,编制工程方案和预算计划。
第八条工程立项应当明确工程管理的组织结构和人员分工,确定工程管理的责任人和工作步骤。
第九条工程立项设计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工程立项后应当对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第三章工程设计管理第十一条工程设计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和专业技术的设计机构完成,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十二条工程设计前应当进行必要的勘察和研究,获取相关数据和资料,制定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
第十三条工程设计应当经过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施工,设计变更应当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工程设计应当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设计人员应当对设计图纸负责,确保设计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第十五条工程设计应当与施工单位沟通和协调,确保设计的顺利实施。
第四章工程施工管理第十六条工程施工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和专业技术的施工单位完成,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十七条工程施工前应当进行施工图纸复核和工程准备工作,保证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工程施工应当按照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进行,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九条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当实行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供电公司工程管理规章制度

供电公司工程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供电公司的工程管理行为,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供电公司各类工程项目的管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改造、扩建、维修等各类工程。
第三条工程管理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科学管理原则,维护公司利益,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和进度。
第二章工程管理组织第四条供电公司应建立健全专门的工程管理机构,明确工程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和义务。
第五条工程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管理水平和专业能力。
第六条工程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工程管理档案,及时记录工程项目的相关信息,以便进行工程质量评估和事故调查。
第七条工程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经公司考核合格后方可担任工程管理工作。
第三章工程管理流程第八条工程管理流程包括工程项目立项、设计、施工、验收和竣工等各个环节,工程管理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管理。
第九条工程项目立项应提交相关部门审批,并按照审批结果进行实施。
第十条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一条工程施工应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确保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
第十二条工程验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验收结果真实可靠。
第十三条工程竣工后应及时整理工程资料,做好工程交接工作,确保工程后期维护及运营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工程管理监督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工程管理监督机制,对工程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工程管理监督机构应定期对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十六条工程管理监督机构应建立工程管理监督台账,详细记录工程项目的监督情况,以备查阅。
第十七条工程管理监督机构应对工程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整改。
第五章工程管理责任第十八条工程管理人员在工程项目中应勇于担当,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第十九条工程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工程检查和验收,及时整改工程问题。
供电电力公司工程管理规章制(2篇)

供电电力公司工程管理规章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供电电力公司工程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供电服务水平,制定本规章制。
第二条本规章制适用于供电电力公司各类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和管理等环节。
第二章工程设计管理第三条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电力工程设计规范和公司制定的相关标准规定。
第四条工程设计应充分考虑环境、安全和节能要求,并保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第五条工程设计应符合供电电力公司的需求和要求,并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第六条工程设计应具备合理的施工工艺和经济可行性。
第三章工程施工管理第七条工程施工应按照国家电力工程施工及安装质量管理规范进行,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第八条工程施工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并充分考虑现场环境和安全风险。
第九条工程施工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并由公司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十条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施工记录和实时监控,保障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十一条工程施工完成后,应进行验收,并向公司相关部门提交验收报告。
第四章工程监理管理第十二条工程监理应按照国家电力工程监理及质量检测规范进行,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三条工程监理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承担,并由公司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应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第十五条工程监理应对施工质量进行抽检和检测,确保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第十六条工程监理应对施工进度进行监控,确保按时完成工程。
第五章工程验收管理第十七条工程验收应由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并严格按照国家电力工程验收规范进行。
第十八条工程验收应充分考虑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各个环节的要求和标准。
第十九条工程验收应对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的质量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符合要求。
第二十条工程验收应对工程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评估和审核。
第二十一条工程验收通过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将相关资料归档备案。
第六章工程管理第二十二条工程管理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体系,确保工程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某供电分公司基建工程管理规定(三篇)

某供电分公司基建工程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基建工程管理,确保基建工程顺利进行,保证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某供电分公司负责的基建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
第三条基建工程管理原则是安全第一、质量为重、文明施工、经济合理、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基建工程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
第二章前期准备阶段第五条前期准备阶段负责人应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需求方案,并进行立项审批。
第六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项目背景、目标与任务、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环境影响分析等内容。
第七条需求方案应详细说明项目需求,包括功能、性能要求、规模、工期等。
第八条立项审批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包括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需求方案的审批。
第九条前期准备阶段还应编制工程设计任务书和工程预算,明确工程设计和造价要求。
第十条工程设计任务书应包括工程范围、性能要求、设计标准、施工条件等内容。
第十一条工程预算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明确工程造价和资金需求。
第三章施工阶段第十二条施工阶段负责人应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并确保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
第十三条施工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施工。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应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和警示标志,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
第十五条施工材料和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保证质量安全。
第十六条施工期间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监理,并及时处理工程变更和问题。
第五章竣工验收阶段第十七条竣工验收应由专业机构进行,并出具竣工验收报告。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报告应包括工程建设情况、施工质量、工程变更、竣工图纸等。
第十九条竣工验收报告应提交给相关部门,并进行备案。
第二十条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应及时整改并重新验收。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二十一条监督检查应定期进行,对基建工程进行质量监督和安全检查。
第二十二条监督检查结果应及时上报,并如实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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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电力公司工程管理办法
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和统一协调能力,加强专业化、集约化管理,建立上下通畅、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维护电网的安全稳定。
在结合东营区供电公司的实际下,提出以下办法。
一、工程管理和工作流程(一)、工程管理1、东营区供电公司内业扩、大修、技改、增容,10kv及以上线路的维修、改造、护墩等全部由彩虹实业工程公司统一购材、施工、试验。
2、客户有权自主选择业扩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供应单位,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承接客户委托的业扩工程设计的设计单位,必须取得国家建设部颁发的《送变电工程设计、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并按照资质范围开展设计工作。
(2)、承接客户业扩工程的施工单位应依法取得省级及以上建筑工程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送变电工程类)》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相应的电力工程施工资质,并按照施工资质范围开展施工。
(3)、接入电网的电气设备,应具备以下资料:高压电气设备:省部级及以上产品鉴定证书、生产许可证、能证明该产品质量的证书等资料;低压电气设备:生产许可证、3c认证、能证明该产品质量的证书等资料。
3、供电公司在其营业窗口将具备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名录推荐
给客户,由客户自主进行选择,不得为客户指定设计、施工、供货单位。
业务主办可应客户委托协助客户与承担业扩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单位签定设计和施工合同。
4、供电公司对承担客户业扩工程的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进行审查,对接入电网的电气设备的合格证书及安全认证等资料进行审查。
对于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不予采纳。
(二)、工作流程(1)公司工程(即由公司为主体投资项目)。
由生技部牵头,实业公司参与进行现场勘察——生技部制定施工方案、材料计划、编制工程预算——工程公司按预算和方案组织施工——物资公司供应材料——生技部组织实业公司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客户中心组织装表接电(工程竣工验收,必须有工程公司提供的工程资料,实业公司签章及试修公司出具的试验报告。
否则,客户服务中心不予送电)——实业公司办公室编制工程决算书——工程公司对决算书签署意见后会同有工程验收人员签字的工程资料一并提交公司审计部进行审计——实业公司财审部进行财务结算。
分管生产经理和相关部门负责工农关系、清欠工程款等事务协调。
(2)业扩工程(即由客户为主体投资项目)。
由实业公司牵头,客户中心、工程公司和相关供电所参与进行现场勘察——工程公司编制材料计划、实业公司搞出工程预算——工程公司与客户协商确定并通知用户预交工程款——报分管领导签批后转财
审部——工程公司制定施工方案——工程公司按预算和方案组织施工——物资公司供应材料——客户中心组织实业公司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客户中心组织装表接电(工程竣工验收,必须有工程公司提供的工程资料,实业公司签章及试修公司出具的试验报告。
否则,客户服务中心不予送电)——实业公司办公室编制工程决算书——工程公司向客户结算工程款。
分管多产经理和相关部门负责工农关系、清欠工程款等事务协调。
(3)、发包工程。
工程公司与拟承办单位洽谈——实业公司办公室组织拟承办单位投标——工程公司组织发包工程合同——报分管多产经理签批——实业公司办公室监督协调。
二、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东营区供电公司内业扩、大修、技改、增容,10kv及以上线路的维修、改造、护理、护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