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作业人员管理办法

劳务作业人员管理办法
劳务作业人员管理办法

劳务作业人员管理办法

1、劳务队伍的选定

1.1、工程项目部根据项目管理规划和施工进度安排,编制劳务队伍和劳动力需求数量和时间,劳务公司提前一月组织劳动力包括寻找考察;

1.2、劳务队伍的选择要考察:从劳务信息库和《合格劳务分包名册》内选择,选择的方式及一些要求

1.2.1、通过现场观摩考察劳务队伍的技术水平及管理能力;

1.2.2、通过网络途径考察工人的不良记录;

1.2.3、考察班组长及工人的技术能力;

1.2.4、班组长要每天在施工现场管理工人;

1.2.5、班组长要要写出到现场施工方案(如钢筋翻样等)相关方面的文字性东西(并要懂得相关的标准及安全知识,如模板工要做出模板的支撑系统);

1.2.6、班组长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先签订样板间制作协议后(协议内要包含工作量、工人人数数量等项目),班组长亲自带领工人做样板间,样板间验收合格后,项目部选定人员;

1.2.7、特殊工种进场必须要具备特殊工种上岗证;

1.3、班组长每天要在现场管理工人(要考勤)必须要在现场从合同中约定出来,他的提成在后期的相关处罚要从提

成中扣除(业绩与提成挂钩)。

1.4、劳务队伍的确定由人员使用部门进行确认

1.4.1、劳务公司确认工人的不良记录;

1.4.2、人员素质,技术水平的确

1.4.3、项目部确定总价,依据考察市场价格确认单项价格,价格由劳务公司确定,单项价格不能超出市场价格。

1.5、持有工人上岗证的工人优先录用,进场前要提前办理暂住证。

2、劳务合同管理。

2.1、首先要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2.2、《劳务分包合同》版本公司版本或建设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2.3、《劳务分包合同》按照国家《合同法》、《建筑法》、《劳动法》及有关政策、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签订;

2.4、《劳务分包合同》应包括的主要内容:

2.4.1、合同主体双方的全称;

2.4.2、工程项目的名称、地点;

2.4.3、劳务分包工程作业范围及该范围内工程量清单;

2.4.4、工程承包方式、承包总价和人工单价;材料供应、施工机具配备;

2.4.5、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材料管理;

2.4.6、人工费支付的时间、方式;

2.4.7、违约责任等;

2.5、《劳务分包合同》必须按规定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并由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3、工人进场管理(《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1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1、劳务队伍进入项目施工现场后,劳务公司要向项目部提报相关资料;

3.2、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前首先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工人登记表等资料,工人劳动合同等签字资料必须由本人签字;

3.3、劳动合同内容包含劳务人员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安排,尤其要明确工资计算方式、工资支付方式、工资支付时间、违约责任等;合同签订时要“一式三份”

3.4、劳动合同现场留存一份原件备查,给工人发放劳动合同必须由本人在“劳动合同发放登记表”上签字后才能发放;

3.5、进场工人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提供身份证、

暂住证、上岗证等资料原件,劳务管理人员复印相应的证件,工人提供的以上资料必须是真实有效的证件,严禁提供虚假证件。劳务管理人员按照收集整理好的资料汇总做出《总(分)包施工企业现场管理人员登记表》和《总(分)包施工企业现场工人登记表》;

3.6、劳务管理人员在签订工人劳动合同的同时采集工人照片建立电子档案(建管局农民工管理信息系统对工人的照片的像素、大小等要求也是相当严格)。进场人员的身份证、上岗证、签名等必须是人证相符。未经备案登记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3.7、项目部负责劳务工人进场教育:劳务工人进入现场第一天,由项目部各相关人员对其进行进场教育及每天的班前教育。

3.7.1、进场教育的内容:包括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质量规范、项目劳务管理办法、遵纪守法、工人维权教育等,其中安全生产、维权普法教育及对工资结算、发放程序等内容应列为重点培训内容。培训要有培训记录及参加人员签到等资料;

3.7.2、进场教育记录:进场教育必须有文字记录,每人建立学习档案和三级教育卡,必须有学习内容和时间、地点、授课人的详细记录,以及受教育人员的亲笔签名等,并将此资料归档保存;

3.8、备案完成的工人由劳务公司统一发放的胸卡,工人佩戴胸卡才能进入施工现场,无胸卡的人员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4、工人考勤管理

4.1、现场试行工人签到制度每天早中晚四次签到,项目劳务管理人员对每次的签到进行核对统计汇总,当天的签到记录当天核对记录完毕后将签到记录原件存档,下月月初将上月工人出勤记录统计报给劳务会计,按照考勤制作工资表。工人签到时工地监控对这一过程进行监控录像,并且定期对声像数据刻盘存档;

4.2、施工员和劳务管理员应定期不定期结合施工情况对工人考勤情况进行抽查;

4.3、若采用打卡考勤,要注意代打卡现象,考勤时要有专人负责,如出现代打卡现象进行相应的处罚;

5、工资表、工资卡管理

5.1、经备案登记的工人要全部办理邮政工资卡,发放基本工资时将工人工资直接存入工人帐户内;

5.2、劳务工人的基本工资每月按劳动合同约定时间按时发放,并且要与出勤天数相一致,每月6日前劳务管理员配合劳务会计制作在场工人基本工资表,工资表制作完成经劳务工人本人签字确认后,项目部及劳务公司相关人员签字齐全后上报公司财务,每月的基本工资工资表及考勤每月6

日前在宣传栏内公示,并要留存好相应的声像资料;

5.3、新进场的工人备案登记完成后,劳务管理人员收集整理工人身份证原件办理工资卡,工资卡办理每月月底统一办理一次,每月25日前新进场人员当月统一上报办理工资卡,每月25日以后进场的工人的工资卡次月进行办理

5.4、在场时间不超过一个月的短期工人不予办理工资卡,但工人离场要找项目部及劳务管理人员确认完成工程量,劳务管理人员同时将工资表制作完成;

5.5、资卡的发放:新办理的工资卡每月中旬统一发放,发放工资卡时必须本人签字确认,经确认无误后发放;

5.6、工人工资表原件(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要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5.7、工人计件工资依据项目部的工程量结算按计件工资计算并发放。发放计件工资时提前将工资表编制完成,对不能到现场领取工资的劳务工人,要求其必须书面委托代理人领取;

5.8、财务将工人的工资汇到工人帐户上以后,给项目劳务管理员提供汇款回执,由劳务专职会计在每月25日前落实汇款情况并做好相关登记工作。

6、劳务管理奖罚管理

6.1、奖励制度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施工过程管理,有效控制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文明施工,确保项目按计划建设,顺利完成投资目标。施工单位在工程质量、进度控制,安全文明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项目部、监理部下达的各项管理、施工计划,必须切实服从项目部、监理部统一管理、统一指令,保证工程施工的各项目标按计划落实。监理部负责对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全方面管理,对于质量低劣、进度迟缓、安全文明施工较差、不按图纸和规范施工、不服从建设单位及监理部管理的施工单位,监理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罚。 一、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的管理 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严格按照项目组织管理体系逐层管理且责任落实到人。 2、严格执行监理审批认可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认真落实“三检”制度。 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如果必须离岗,应提前向甲方和监理书面请假,如果因工作需要调离,应提前十天向甲方、监理书面报告。 4、工程施工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 二、质量管理 1、钢材、水泥、防水等各种工程用材料,钢材焊接或连接接头须由监理现场见证随机取样后进行复试。装饰工程和安装工程等主要材料必须先送样品,需要复试及必要的功能性检测的,尚应见证取样复试合格后方可组织材料大批进场,监理部根据样品分批进行验收。进场材料发现以次充好必须退场并给以相应的处罚。 2、施工单位要建立书面技术交底记录制度。每道工序施工前应有项目部技术人员依照施工操作规范、验收规范向专业工长进行详细技术交底,并有

劳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章准入评价与动态管理第四章劳务分包管理第五章劳务用工管理第六章风险预控及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八章制度流程 第九章表格附件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劳务管理工作,培育、凝聚可靠诚信的劳务分包队伍,确保工程项目合同工期、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预防劳务 纠纷,降低劳务风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地方政府现行有关法规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事业部所属各项目部的劳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劳务管理必须遵循统一管理制度、统一管理程序、统一管理标准、按市场与项目需求协调使用。项目部按本办法执行。 1、公正公开、诚实守信: 所有劳务分包队伍的准入及考核均按照公司标准统一条件执行;对于考核评价结果优秀的劳务队伍实行优先使用、积极培育,对于不合格、不诚信以及列入《不合格劳务分包方名册》的劳务队伍坚决予以清退。 2、合法规范、合作共赢: 公司、项目部及劳务分包方必须遵章守纪,规范行为、规范管理; 实现与劳务分包方和谐共赢,并培育和储备优良的分包队伍。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公司及各项目应建立健全劳务管理体系。公司劳务管理部门负责工程事业部劳务业务的统一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项目部须设置专职劳务管理员并履行其职责。项目经理为该项目劳动用工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公司及各项目部劳务管理岗位职责。 一、公司劳务管理部管理职责 1、了解掌握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公司有关劳务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例,制定公司劳务管理制度。 2、严格控制项目部递交《劳务费计划成本》,并对项目部签订的分包合同做出评价和审核,减少用工成本和风险。 3、组织监督检查各项目劳务分包管理及合同履约情况,开展评比活动和经验推广、年度评审考核工作。 4、对项目部上报的劳务结算书、工资表进行审核;监督项目部与分包队伍的工资发放和支付行为,并建立支付流程和业务流程。 5、负责组织各项目部对合格劳务分包方进行年度评审;编制合格劳务分包名册。 6、负责组织劳务管理员的业务培训;处理严重劳务投诉;组织重大劳务事件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 7、掌握全公司劳务力需求动态,做好信息跟踪,保持与各项目部的沟通联络,确保劳务资源的正常输出和良好合作。 9、保持与地方政府劳务相关管理部门(劳动监察大队)建立信息沟通机制,负责本单位劳务投诉、劳动争议或劳务纠纷的处理工作。 10、做好本单位劳务管理信息与数据的统计工作,完善《劳务费支付台帐》,接受各级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11、及时了解本单位在建项目所在区域的建筑劳务市场劳务单价的变

劳务管理办法

劳务管理办法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劳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管理职责 第一条公司部门职能 一、安全生产部:是劳务管理工作的主要监管部门,具体监督分公司对劳务分包方的评价与选用;劳务招投标的监督与检查;协调基层单位劳务纠纷问题。负责施工现场工人实名制的监督、管理、检查,以及劳务人员的入岗及转岗培训,职业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等上岗证件的检查和审核工作。 二、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有关劳动和工资方面法律法规的贯彻和监督;工人劳动合同签订方面的监督检查;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管理(工资表、工资卡等);协调公司因劳务工资纠纷的投诉工作。 三、合约造价管理部:负责监督分公司对劳务分包合同的审核、管理和结算。 四、财务、资金管理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劳务费支付审核,按规定支付劳务费,建立应急周转资金。 五、权益管理部:负责农民工突发案件和上访事件的应急处理。 六、其它部门:按各部门职责负责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条分公司职能

分(部)公司为劳务管理办法的主要实施单位,负责本办法的具体运作,对所用劳务公司及劳务队进行管理与监督。工作职能主要有:劳务分包招投标工作的组织、实施,招投标各类资料的备案及上报;劳务公司资格审核,上报劳务分包方不良记录和有关报表;劳务合同评审、签订、备案和上报;落实、监督劳务分包合同履约情况,以及协调处理劳务分包过程中各种事宜等。 第三条项目部职能 项目部具体实施劳务分包合同的履约和劳务的日常管理,具体负责现场劳务人员的实名制管理,入场和转岗培训的组织实施,劳动合同的备案,工资支付卡管理,以及劳务使用、考核、结算等方面的工作。 第四条劳务公司职能 劳务公司主要配合分(部)公司和项目进行劳务管理工作,主要内容有: 一、按照分包合同要求及时组织劳动力进场,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并遵守项目部的有关规定,对各项目部的劳务作业层进行规范管理。 二、确保进入所辖范围的劳务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符合国家的劳动用工政策及行业、地方法规。 三、协助各工程项目完善在建筑市场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

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制度 为保证现场劳务队伍管理及用工情况符合国家及省市各相关部门的要求,对现场劳务用工人员的利益有充分的保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劳动用工人员管理 (一)劳动用工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实行全员劳动用工合同管理和从业人员信息档案管理。 (1)实名制签订劳动合同 劳务队伍进入施工现场,所有务工人员必须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公司按实名制管理要求填写施工现场人员登记表,并将进场施工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文本、岗位技能证书复印件及时报项目部备案;劳务公司建立每日班前教育、考勤登记、劳务费支付和工资发放等劳务管理台帐资料,并由项目部劳务专管员依据分包合同按月将施工人员花名册、考勤表、工资发放表、人员变动表装订成册备查。 (2)劳动用工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及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纪律、劳动报酬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劳动报酬条款,应明确工资支付标准,工资计算方法,工资支付项目名

称,工资支付的方式、日期和周期,加班工资计算方法,特殊情况下工资的计算、支付方法以及争议的解决方式等内容。 (3)劳动用工合同必须由务工人员与施工单位签订,并由劳务单位加盖公章,由务工人员亲笔签字,双方各执一份。禁止务工人员直接与项目部签订劳务用工合同。(二)持证上岗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现场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持证上岗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等。 2施工现场从业人员上岗前应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岗位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人、证必须相符。 3现场从业人员上岗时,应佩带统一式样制作的岗位胸(吊)牌卡。 4取得岗位证书的人员应按规定要求接受继续教育培训,继续教育培训不合格或不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岗位证书自动失效。 (三)工人权益保护 1用工单位必须按照《劳动法》及用工合同规定,维护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2建筑施工单位必须按合同及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 3施工总承包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分别为企业、项

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制度

豪斯建工 工 程 管 理 制 度 实 施 细 则

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工程安全文明建设,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建立健全工地治安的综合管理制度,使工地生产顺利进行,使工地内的生活纳入正常轨道,特制定此制度: 一、各工种及施工人员之间,班组之间要互敬互爱,团结友好,发生矛盾时,彼此应互相尊重,互相让步,以共同方便施工作业为原则,解决不了时,要及时报请班组长或上级领导协调解决,严禁轻易发生骂人、打人等粗暴行为。对于出现打架行为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及认错态度好坏给予处罚,原则上处以100元内的罚款。对团伙性的群架行为,带头闹事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500元内的罚款,并对所在班组的班组长进行经济处罚,情节恶劣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二、严禁在工地内赌博,或以娱乐为借口变相的进行赌博活动,如有违反的,一经查实,将给以500元以内的处罚,并对相关人员予以通报批评。 三、本工地内的任何临时用电,必须有本工地的固定值班电工负责安装,任何人都不得私接乱拉电线及私装灯头或插座。如特殊情况需临时装用,须经项目部批准后,由项目部派人安装,违者,视情处当事人罚款项50-200元,如出现任何问题,一切后果都由当事人自负。 四、施工现场内楼梯间及其它通道的照明灯泡,除本工地电工外,任何人都不得随意摘取,违者每次处罚款200-500元罚款。 五、每个职工都要护工地和他人的财物,对偷窃工地和他人财物者,处以偷窃价值5-1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并逐出工地。 六、全体人员都要爱护安全防护、防盗设施,破坏本工地防盗及安全

防护设施者,情节恶劣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七、要保护楼内的清洁卫生,严禁在楼内随地大小便。 八、严禁翻大门或翻围墙进入工地。 九、非本工地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不听劝阻者视情论处。 十、班组长应模范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职工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作用,积极支持,主动配合项目部的各项工作。 十一、班组长要努力履行自己的职责,在职工中特别是新收职工中及时传达本工地各项规章制度和条例,使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人人皆知,班组长如发现自己班组的职工有违法乱纪现象要及时纠正。。 十二、全体人员都必须积极支持,主动配合门卫、值班电工及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工作。 安全管理条例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生产为宗旨,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定本条例。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如发现不戴安全帽上班者罚款,班组长管理人员加倍罚款。 二、酒后作业罚款按有关条款处理。 三、穿拖鞋,赤脚操作者。 四、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而擅自拆除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 五、木工棚,仓库等禁烟场所内吸烟处。 六、在施工现场设置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及安全设施禁止乱动和拆除。

劳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劳务管理办法实施 细则 1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章准入评价与动态管理第四章劳务分包管理第五章劳务用工管理 第六章风险预控及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八章制度流程 第九章表格附件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劳务管理工作,培育、凝聚可靠诚信的劳务分包队伍,确保工程项目合同工期、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预防劳务纠纷,降低劳务风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地方政府现行有关法规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事业部所属各项目部的劳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劳务管理必须遵循统一管理制度、统一管理程序、统一管理标准、按市场与项目需求协调使用。项目部按本办法执行。 1、公正公开、诚实守信: 所有劳务分包队伍的准入及考核均按照公司标准统一条件执行;对于考核评价结果优秀的劳务队伍实行优先使用、积极培育,对于不合格、不诚信以及列入《不合格劳务分包方名册》的劳务队伍坚决予以清退。 2、合法规范、合作共赢: 公司、项目部及劳务分包方必须遵章守纪,规范行为、规范管

理;实现与劳务分包方和谐共赢,并培育和储备优良的分包队伍。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公司及各项目应建立健全劳务管理体系。公司劳务管理部门负责工程事业部劳务业务的统一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项目部须设置专职劳务管理员并履行其职责。项目经理为该项目劳动用工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公司及各项目部劳务管理岗位职责。 一、公司劳务管理部管理职责 1、了解掌握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公司有关劳务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例,制定公司劳务管理制度。 2、严格控制项目部递交《劳务费计划成本》,并对项目部签订的分包合同做出评价和审核,减少用工成本和风险。 3、组织监督检查各项目劳务分包管理及合同履约情况,开展评比活动和经验推广、年度评审考核工作。 4、对项目部上报的劳务结算书、工资表进行审核;监督项目部与分包队伍的工资发放和支付行为,并建立支付流程和业务流程。 5、负责组织各项目部对合格劳务分包方进行年度评审;编制合

劳务队管理制度

精心整理 劳务队管理制度 为圆满完成生产任务,完善项目管理,创建规范有序、和谐高效的外部用工机制,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创业能力;提高对劳务队伍的管控能力,防范合同风险,避免劳务纠纷,以及有效的利用劳务队伍市场,结合劳务队伍管理现状,依据国家有关 第一条项目劳务作业队是优质、高效、低耗地完成项目施工生产任务的支撑和保证。按照两层分离的要求,项目部与劳务作业队应建立以分部、分项工程承包或劳务定额分包为主要形式的经济合同关系。 第二条项目所需劳务作业队伍应坚持“以我为主、先内后外、合理有序、总量控制”的原则,由劳动人事部门审定配置计划,委托项目部组织公开招标,择优录用,实行合同化管理。 第三条项目部对劳动力实行动态管理。劳动力动态管理应包括下列内容: 1、对施工现场的劳动力进行跟踪平衡,需要补充或者减员时及时向公司劳资部门提出申请计划。 2、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队、班组下达施工任务书,进行考核并支付劳动报酬和兑现奖罚。 3、发现上场劳务作业队伍与招用时承诺条件严重不一致或工期滞后,存在安全质量隐患时,项目部有权调整施工队伍。 4、配合公司劳动人事部门对项目劳动力的招用情况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指导项目部正确使用劳务工,纠正不规范用工行为。 第四条对民工与劳务队伍的管理 因施工队多、民工多,尤其是民工的安全意识淡薄、操作技能较低,在安全、

工资待遇和日常生活的管理上,难度很大。针对这些问题,制订以下办法: 1.用工管理: 1.1对各劳务队雇用劳务工,由劳务队法人代表严格按照国家法规招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明确工作项目、工资标准、工资发放时间与支付形式、劳保及福利等。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报集体公司办公室审核和备案,具体按有关规定执行。 1.2在各劳务队伍进场后,自觉遵守项目部的劳务人员管理规定,统一填写劳务 不得2. 3. 4. 5.在施工过程中对隐蔽工程,每一道工序完成后,应经项目部质检部门验收、建设单位检验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留隐患,随工验收应作好详细记录,由双方签字,记录应作为竣工验收资料的一部分,每一单项工程施工完后,由工程科组织交工验收。 6.为提高施工进度,施工队在施工前应对整个工程进行细致深入的了解,熟悉图纸并详细勘察现场,领会设计意图,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和措施,科学组织,抓紧关键工序和关键工期,合理划分结构物、施工区段及结构施

施工工地劳务队伍管理制度-文档

关于劳务管理的一些个人理解 看到很多施工单位的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和成本控制出现的诸多问题,在加上见过很多管理人员头上那日渐增多一根根白头发和脸上那一道道皱纹,很是心痛和惭愧。所以,结合自己在私营企业和国企的一些经历,加以分享。总则: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是施工总承包方管理系统中的一个重要控制内容,对于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管理的好与坏,直接影响施工总承包方的企业形象和项目部利益。在这里,我们把劳务分包(防水、钢结构、桩基、护坡等专业分包不考虑在内)从项目部管理的若干子控项目中分离出来,把极少数管理人员的思想从纠结的纷纷扰扰的具体事务中脱离出来,站在一个相当高度,来宏观控制。由于水平有限,以下只考虑劳务分包的控制。一、为什么把极少数管理人员的思想从纠结的纷纷扰扰的具体事务中脱离出来,因为很多事情是:一不顺而百不顺,看什么都不顺。众所周知,要实现预控目标,就必须要能够依靠系统层层执行,特别是作为执行者,不然制定得再怎么周密详尽的进度计划都只能的一纸空谈。那我们除了常规的管理方式以外,就必须还要有非常规手段——思想控制。对于人的控制,最理想的方式便是思想控制、精神控制,让整个团队朝着管理者预先制定的目标和方向奋勇前进。

施工工地劳务队伍管理制度 1.劳务队伍的选择及农民工工资的发放 (1)要选择信誉好,管理能力强,技术水平优,工程进度快的劳务队伍,严把选择关,不合格的队伍绝对不能进场,从源头上避免因施工问题而引发的劳资纠纷和拖欠工资现象发生。 (2)对各劳务企业及分包企业建立档案,详细记载该企业所承建工程质量,安全措施和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 (3)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为规避或降低建筑业经营管理风险,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无论是建筑工程分包还是劳务分包,施工队要在签订合同时缴纳一定数量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的缴纳、用途和返还条件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细化,避免产生纠纷。作为督促协作队伍全面履行合同的经济手段,其中一部分资金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资金来源。 (4)建立奖惩制度,对施工队实行等级评定,将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作为评级标准之一,一旦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发生,在进行处罚的同时,对其进行降级处理,同时记入企业档案备查。(5)农民工工资具体管理办法: 1)建立农民工信息档案,农民工自入场之日起即将个人的身份证信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细则

管理制度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细则2010年05月目录2目录总则 4 一、管理组织 4 1、施工现场分三级管理机构 4 2、各级管理基本架构 4 3、管理机构的职责 4 1)工程项目部 4 2)工程监理部 4 3)单位施工项目部 5 二、现场管理办法 5 1、施工进度管理 5 2、施工质量管理 6 3、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7 三、工作流程8 1.1.三通一平8 1.2.水文地质勘测9 1.3.项目开工准备9 1.4.项目开工技术准备9 1.5.项目开工9 1.6.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10 1.7.主体施工10 1.8.工程进度控制10 1.9.工程质量控制10 1.10.工程成本控制10 1.11.安全文明施工管理10 1.12.分包商及供应商管理10 1.13.园区配套及景观工程10 1.14.工程竣工验收10 附件:11 《土方开挖验收管理流程》11 《地下防水卷材验收管理流程》13 《钢筋工程验收管理流程》 15 《模板工程验收管理流程》17 《混凝土工程验收管理流程》20 《楼地面工程(水泥砂浆楼地面)验收管理流程》23 《楼地面工程(板材楼地面)验收管理流程》 26 《外墙涂料工程验收管理流程》28 《铁艺工程(栏杆、百叶)验收管理流程》 31 《油漆涂料工程验收管理流程》33 《干挂石材工程验收管理流程》35 《玻璃幕墙工程验收管理流程》38 《屋面工程验收管理流程》42 《铝合金门窗验收管理流程》46 《塑钢门窗验收管理流程》49 《砌体工程验收管理流程》51 《抹灰工程验收管理流程》55 《外墙面砖工程验收管理流程》58 《土方回填工程验收管理制度》61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验收管理流程》63 《电梯工程验收管理流程》71 《建筑给水工程验收管理流程》74 《建筑排水工程验收管理流程》78 《建筑消防工程验收管理流程》 82 《建筑采暖工程验收管理流程》86 《建筑燃气工程验收管理流程》90 《景观工程施工管理流程及制度》94 一、施工前期准备94 二、进度控制94 三、质量控制94 四、操作过程95 五、施工工序控制95 5.1.基层95 5.2.垫层97 5.3.侧、缘石99 5.4.铺装、面层100 5.5.铁艺及不锈钢102 5. 6.砖砌体105 5. 7.绿化106 总则为更好

劳务管理办法(最终版)-27790058

劳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中科集团对劳务公司和班组(以下简称劳务单位)的管理,提高劳务分包队伍的管理水平,促进双方的合作交流,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和合同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全集团三级管理模式下的所有项目的劳务公司和班组的分承包管理,同时也适用于各专业分包的用工管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通过集团、公司(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等层次对劳务分承包方实施管理。每一层次的劳务管理人员所在部门为劳务分承包方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余有关部门参与管理。 第四条集团对劳务分承包方管理的主要职责是:制定集团劳务分承包方管理的有关规定、指导集团劳务管理专员开展工作、对集团属单位劳务分承包方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与考核、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等。 4.1、招标采购中心职责: 4.1.1、负责制定和修改《劳务招标管理办法》,对分公司及项目在劳务招标方面予以指导。 4.1.2、负责集团公司劳务档案库的建立与维护,并将结果运用于劳务招标。 4.1.3、组织分包商满意度调查,制定并落实改进措施。 4.1.4、负责组建和组织考察小组,对劳务进行考察评估。 4.1.5、参与并监督指导各分公司劳务招投标工作,对中标候选人有一票否决权。 4.1.6、负责对分公司在劳务招标管理及过程报表报送方面予以考核。 4.1.7、负责劳务履约保证金、劳务合同签订的督促管理。

4.1.8、负责组织召开劳务供应商大会。 4.2、工程管理中心职责: 4.2.1、负责劳务入场后的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 4.2.2、参与劳务考察和招标工作。 4.2.3、负责向集团招标采购中心提交诚信或者不诚信的记录。 4.2.4、负责推动落实劳务实名制管理、劳务考勤、劳务工资发放监督。 4.2.5、落实集团劳务管理人员岗位培训。 4.2.6、负责审定各公司及项目部制定的劳务纠纷应急预案。 4.2.7、负责对分公司、项目部劳务管理方面予以指导,并对分公司的劳务管理予以考核。 4.3、商务合约中心 4.3.1、负责各项目驻地劳务市场价格的调研,制定劳务指导价,每季度第一月5号前公示。 4.3.2、负责劳务合同的价格、工作内容等审核。 4.3.3、负责劳务结帐管理。 第五条公司(分公司)对劳务分承包方管理的主要职责是:根据集团有关规定制定公司(分公司)劳务分承包方管理的实施办法;指导公司劳务管理专员开展工作;组织公司(分公司)劳务分承包方资质审查、劳务招标、考核、评比等工作;对项目劳务分承包方管理工作进行管理、检查、监督和审核把关,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定期上报有关部门资料、信息等。 5、1、负责发布招标信息,组织分公司内劳务分包工程的招标工作。 5.2、具体落实劳务从招标、评标、施工过程到清帐退场期间的管理。 5.3、审核项目填报劳务与分包班组招标文件,组织劳务分包招标,并在限价范围确定分包价格及单位。参与劳务队伍的考察。 5.4、审核并严格履行施工分包合同,跟踪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管理。审核劳务(含零星用工)结账。负责劳务维修期间维修工作的落实,负责维修费的代扣工作。

完整版工程劳务管理办法

工程劳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劳务队伍的管理,降低施工生产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确保经济效益,按期优质地完成生产任务,充分发挥劳务队伍在施工生产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令、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使用劳务队伍必须遵循《劳动法》、铁道部制定的铁路施工企业使用劳务管理暂行办法、集团公司劳务使用有关规定和本办法。 第三条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工程劳务用工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劳务分包,二是自带劳务,三是劳动佣工(数量少、时间短的临时劳务 工)。 第四条劳务用工坚持“统一协调、分级管理”的原则。劳务队伍使用管理分两步,一是由指挥部负责牵头,由子公司(项目部)配合,进行劳务队伍的资格审查和报价审查,建立武襄线劳务队伍库和劳务佣工指导价格平台;二是根据施工组织计划安排,由子公司(项目部)择优选择施工劳务队伍,参照指导价格,签订劳务合同,报指挥部备案。 第二章劳务队伍管理 第五条各子公司(项目部)因电力、接触网、配电工程施工劳动力不足时,确需雇用劳务队伍施工时,根据施工组织人力资源安排计划,在武襄线劳务队伍库中择优选择队伍。

第六条各项目部成立雇用劳务队伍的选聘领导小组,负责对劳务队 伍的人员构成、信誉、营业执照和资格等级证书、施工业绩和施工能力的 复查工作。并负责佣工合同的签订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使用劳务队伍施工,必须按照先签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进行。合同由劳务队伍与项目部签订,作业队作为使用方在合同上也要签 认。合同中应对工程范围、数量、技术标准、工程质量、单价、工期、安 全等予以明确,并规定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对有可能涉及到的安全、人 身、机械事故应明确责任,以及违约的处理方法。 第八条劳务队伍施工前,作业队必须进行技术、安全、质量、责任心、法制等培训和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做好培训记录,保存 好资料,以备检查。所有雇用的劳务工按企业职工管理,组织劳务严格按《安规》作业,按《施规》施工。劳务队伍负责人应参加作业队晚生产交 班会等会议和有关学习,要求劳务工必须参加由工程队组织的每周安全大 点名,若因条件限制,劳务队伍应自行组织,并做好记录。 第九条劳务队伍使用的小型机具,原则上自备;中、大型机 具可向作业队借用,并交纳500元?1000元的抵押金。使用中 的安全由劳务队伍自行负责,对损坏机具的,队如实上报,在劳务费结算 时扣回。 第十条作业队带工人员,应选择责任心强、懂技术、懂管理、作风正派的人员担任,严禁以包代管。带工人员对所管区段的工程数量、土 质情况、工程质量均应有书面资料,以备检查。 第十一条劳务队伍应服从施工负责人、工长及作业队、项目 部的领导。施工当中,带工人员应对劳务工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负有监督、

施工工地劳务队伍管理制度-最新版

最新施工现场劳务队伍管理制度 1.劳务队伍的选择及农民工工资的发放 (1)要选择信誉好,管理能力强,技术水平优,工程进度快的劳务队伍,严把选择关,不合格的队伍绝对不能进场,从源头上避免因施工问题而引发的劳资纠纷和拖欠工资现象发生。 (2) 对各劳务企业及分包企业建立档案,详细记载该企业所承建工程质量,安全措施和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 (3) 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为规避或降低建筑业经营管理风险,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无论是建筑工程分包还是劳务分包,施工队要在签订合同时缴纳一定数量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的缴纳、用途和返还条件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细化,避免产生纠纷。作为督促协作队伍全面履行合同的经济手段,其中一部分资金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资金来源。 (4) 建立奖惩制度,对施工队实行等级评定,将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作为评级标准之一,一旦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发生,在进行处罚的同时,对其进行降级处理,同时记入企业档案备查。 (5) 农民工工资具体管理办法: 1)建立农民工信息档案,农民工自入场之日起即将个人的身份证信息、工种、住址及联系电话等资料登记入档,便于核对。 2)开办实名工资卡,实行一人一卡制,并制定农民工花名册,,按花名册由公司财务部门进行网上工资实名支付,保证工资能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本人手中。 3)严格要求各劳务企业在工资发放时将工资情况在生活区至少公示7天,保证信息获取的透明公开。 4)公司各部门严格监督管理,各项目部上报当月工程量,产值和工资表后,工程部按工程形象进度审查核定工程数量,计算出所使用的物料成本,安全部门负责审核工资表上的人员名单,最后由财务部进行网上支付,将每个人的工资打入个人工资卡。 5)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将农民工的权利作为宣讲内容,让农民工真正认识到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2.劳务队伍管理办法 (1)劳务队伍应服从项目经理和技术员的管理与调度。对不服从技术员合理安排、建议的劳务队伍民工:发生第一次时,项目部对该民工处罚30元;发生第二次时,施工处对该民工处罚50元;发生第三次时,施工处有权直接将该民工辞退;因劳务队伍民工自身原因侮辱、漫骂项目部所属员工的,将对该劳务队伍处罚1000元,殴打项目部所属员工的,将对该劳务队伍处罚5000元,同时将直接责任人送有关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2)劳务队伍所属民工必须无违法乱纪记录,必须身体健康,具有与本工程相适应的劳动能力。 (3)劳务队伍所属民工进场后,必须及时将其身份证复印件、名单列表上报到项目部办公室,由项目部办公室统一办理暂住证件,费用从劳务队伍结算中扣除,中途离场或辞退的民工,要及时通知经理部办公室。 (4)劳务队伍归各技术员管辖,技术、进度、质量、文明施工等应服从现场技术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第1章总则 1.1 为了保证项目工程顺利有序地进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树立企业形象,提高企业美誉度,确保工程质量,根据行业发展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进入本项目工地的所有参建单位,是本项目工程现场管理的行为规范,现场所有参建单位及工作人员都应执行本制度。 1.3 本制度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各方主体行为,明确建设各方主体的职责和要求,考核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的基本依据。各参建单位除应遵循本制度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相关部门制定的相关管理标准。 1.4 参建各方主体单位应积极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推进建设工程的科学化管理。 1.5 各参建单位的项目经理是其负责项目的第一责任人。 1.6 各参建方应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现场工程部的指导和监督。 1.7 本制度为管理性标准,有关技术要求应执行相应的技术标准。1.8 各参建单位未执行本制度者,甲方有权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以书面形式为准。 1.9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1.10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监理例会确定的要求执行。 第二章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2.1一般规定 2.1.1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具有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较强的安全施工方案,并与建设单位签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项合同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安全措施审查备案手续。 2.1.2各施工单位项目部应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及各级、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没有保证体系和目标责任而盲目施工者罚款500元。2.1.3 施工现场应配备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列为日常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没有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而生产的罚款200元,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而不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者罚款100元/每次。, 2.1.4 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没有安全管理人员组织施工者罚款200元。

公司劳务费用管理实施细则

劳务费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劳务费管理,同时为了充分发挥**公司总经理的主观能动性,完善劳务费审批和报销流程,特制定本细则。 一、定义 劳务费是指为了工作需要赠送给**体系外部人员礼品、礼金等劳务报酬,包括出差期间支付的上述劳务报酬。 二、总体原则 本着少花钱多办事、杜绝浪费的原则,要求所有劳务费的发生,必须遵守申请、签批、执行、报销的流程。集团总裁、**公司总经理负责控制劳务费。集团总部、各**公司应该注意严格保密。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将根据各**公司劳务费实际发生情况上报集团财务总监、总裁。 三、流程 具备劳务费、礼品费申请权的只限于部门经理及以上层级人员,并实行双人请款制度。各**公司劳务费、礼品费限额以上实行集团审批制,未经集团相应签批程序,不得发生和列支。劳务费原则上不以现金形式支付。劳 1 / 6

务费实行一笔一申报原则。每月1日,须根据上月劳务费实际发生情况分别**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填写劳务费支出汇总表并上报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劳务费支出原则上实行“谁支出,谁找票”原则。 集团总部每笔劳务费、礼品费的支出最终签批权为主管副总裁或总裁。 **公司劳务费限额和申请签批权限: 1、单笔或单次不超过5000元(含5000元),最终签批权为**公司总经理; 2、单笔或单次5000元—20000元(含20000元),最终签批权为集团财务总监; 3、单笔或单次超过20000元以上,最终签批权为集团总裁; 最终签批权限在集团层级的劳务费,各**公司财务部需要逐笔上报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签批下发后,由财务部通知相关人员办理请款手续。 针对同一性质的业务所发生的劳务费不得拆分,应合并算作一笔劳务费申请。如果因为主管业务繁忙或出差,必须先电话请示,然后补办申请手续,并注明已经电话请示。 未经审批,所有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到财务部门领款用于劳务费、礼品费的支出。 2 / 6

劳务班组管理办法

现场劳务班组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公司形象和公司品牌在本工程项目得到进一步宣扬,确保高效、优质完成公司所承担的施工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1、公司劳务现场施工管理办公室所属班组,必须按照公司管理要求进入施工场地,各班组负责人(班长)必须将本班组所有进场人员造册上报公司现场施工管理公室,所报花名册人员必须与相应人员本人身份证名字相符; 2、班组责任人组建的劳务队的管理人员,未经工地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同意,任何时候(包括节假日)均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有急事需离开也必须向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书面请假,经同意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0元/人.次,如累计发生三人次时,则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人.天(单次罚款除外); 3、施工管理办公室有权对班组责任人组建的劳务队人员进行查对,一经发现现场人员与上报花名册不符,每人/次罚款50元。 4、劳务班组人员与上报管理办公室花名册不符者所发生的伤亡事故,管理办公室将视为私招乱雇,不论原因,一切后果,全部由班组责任人负责,所发生费用由班组责任人承担,并按照公司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5、班组责任人严禁将其所签订的分包工程转包给其他人。 6、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服从公司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并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施工安全。 7、确保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达到《建筑工程验收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并要求所完成的工序一次性验收合格,若一次验收不合格需二次验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直接施工班组责任人承担。 8、对每个分包项目中的每道工序必须先做样板,待样板经(甲方)专业工长验收合格后按照样板施工,如未做样板或样板验收不合格而大面积施工的,若出

劳务队管理制度

劳务队管理制度 为圆满完成生产任务,完善项目管理,创建规范有序、和谐高效的外部用工机制,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创业能力;提高对劳务队伍的管控能力,防范合同风险,避免劳务纠纷,以及有效的利用劳务队伍市场,结合劳务队伍管理现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部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项目劳务作业队是优质、高效、低耗地完成项目施工生产任务的支撑和保证。按照两层分离的要求,项目部与劳务作业队应建立以分部、分项工程承包或劳务定额分包为主要形式的经济合同关系。 第二条项目所需劳务作业队伍应坚持“以我为主、先内后外、合理有序、总量控制”的原则,由劳动人事部门审定配置计划,委托项目部组织公开招标,择优录用,实行合同化管理。 第三条项目部对劳动力实行动态管理。劳动力动态管理应包括下列内容: 1、对施工现场的劳动力进行跟踪平衡,需要补充或者减员时及时向公司劳资部门提出申请计划。 2、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队、班组下达施工任务书,进行考核并支付劳动报酬和兑现奖罚。 3、发现上场劳务作业队伍与招用时承诺条件严重不一致或工期滞后,存在安全质量隐患时,项目部有权调整施工队伍。 4、配合公司劳动人事部门对项目劳动力的招用情况进行定期

或者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指导项目部正确使用劳务工,纠正不规范用工行为。 第四条对民工与劳务队伍的管理 因施工队多、民工多,尤其是民工的安全意识淡薄、操作技能较低,在安全、工资待遇和日常生活的管理上,难度很大。针对这些问题,制订以下办法: 1.用工管理: 1.1对各劳务队雇用劳务工,由劳务队法人代表严格按照国家法规招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明确工作项目、工资标准、工资发放时间与支付形式、劳保及福利等。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报集体公司办公室审核和备案,具体按有关规定执行。 1.2在各劳务队伍进场后,自觉遵守项目部的劳务人员管理规定,统一填写劳务人员的自然情况登记表(附身份证复印件),并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及时填报人员进出场情况。 1.3严格要求各施工队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项目部及业主的有关规定,不得拖欠民工工资自觉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妥善地处理好内部纠纷和争议。 2.培训管理: 民工在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教育";要进行岗前技术、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食宿管理: 对施工队的所有民工,一律实行统一食宿、集中管理的办法。按照有规划、有措施、有检查、有处罚的管理程序,达到住房规划整齐、住宿有序、卫生整洁、环境良好、饮食安全、治安稳定的管理目标。 4.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吃透工程设计文件的内容,深入工地加强工程管理和施工现场的监督,严格把好质量关,控制材料消耗和工程进度。监督并配合施工队伍严格按施工规范及操作规程进行作

项目工地临时用工管理办法

项目工地临时用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地现场临时用工管理,使之规范化,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临时用工,系指因解决工作急需或为完成临时性特定工作,弥补人员、设备不足而临时从劳务协作方调用的人员或机械设备。 第三条本办法仅适用于本项目工地现场因解决工作急需或为完成临时性特定工作而时从劳务协作方调用的人员或机械设备。 第二章用工类型及报酬 第四条用工类型分为临时工程及人工零星杂工、机械设备零星杂工。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零星杂工,系指所完成的工作无法形成实物工程量,或完成的工作所形成的实物工程量远远偏离于平均功效能够完成的工程量。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的临时工程,系指所完成的工作能够形成实物工程量,且所完成的工作所形成的实物工程量与平均功效能够完成的工程量相差不大。 第七条人工以工日为报酬单位,每工日报酬中已包含了全部的社会保险和所有的税费在内,劳务提供者应履行缴纳应缴交的社会保险和税费的义务。

第八条机械设备以台时为报酬单位,每台时报酬中已包含了为完成临时或特定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机械设备提供者应履行一切法定义务。 第九条临时工程以法定计量单位为报酬单位,报酬中已包含了为完成临时工程所需的一切费用,临时工程施工者应履行一切法定义务。 第十条劳务、机械设备提供者或临时工程施工者因未履行应尽义务所带来的一切纠纷均由劳务、机械设备提供者或临时工程施工者负责,与项目部无关且项目部不负任何连带责任(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章用工管理 第十一条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均有权临时调用劳务协作方的人员和设备,劳务协作方不得无故拒绝。劳务协作方若无法满足临时调用的需求,应给出合理的解释。对于不能给出合理解释恶意无故拒绝的被调用者,项目部将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项目部管理人员在决定临时调用劳务协作方的人员或设备前,应充分了解工地情况及临时工作的性质,在调用时应尽量做到合理调配,避免发生窝工或待工(怠工)的现象。 第十四条在所选定的在劳务协作方无法满足或不能全部满足或不能及时满足调配需求时,在劳务协作方给出合理的解释后,临时调用人应另想他法或采用其他方案,不得无故刁难劳务协作方。

劳务队伍管理办法

劳务队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规劳务分包队伍的统一管理,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项目劳务作业的实施及管理。 本办法所称劳务作业包括:木工、砌筑工、抹灰工、钢筋工、模板工、防水工、油漆工、混凝土工、起重工、信号指挥工、机械操作工、塔吊司机、架子工、电工、电焊工、测量放线工、装饰木工、镶贴工、金属工、涂裱工、幕墙工、筑路工、沥青工、沥青混凝土摊铺机操作工、道路养护工等25个类别。 第二章建筑劳务分包管理 施工现场劳务队伍管理实行总包单位负责制,项目经理为劳务队伍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分包队伍负责人为各自分包队伍人员管理的责任人。 施工的劳务队伍必须是具备相应资质并在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备案的劳务企业。 施工企业分包专业工程或劳务工程,必须先签订分包合同后施工。分包合同签订后,七日之必须向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合同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未签订分包合同就施工的,一律按分包进行处罚。

劳务分包合同应明确约定工程围、建设工期进度、工程质量、工期要求、安全生产责任、文明施工要求、劳务分包价款数额、计价方式和标准及结算方式、承包商付款担保及分包商履约担保、劳务人员工资支付连带责任的容、执行条件和期限、监控方式、分包人的现场作业和管理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向分包人拨付劳保费等事项。 劳务发包人必须按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时间、计价方式和标准、结算方式向分包人足额支付建筑劳务分包价款,不得违约拖欠、克扣或拒付。发包人不得要求分包人垫资带资。 劳务用工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7日应以书面形式与劳动者签订 劳动用工合同(总承包单位直接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必须经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备案后才能有效)。企业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将予以经济处罚(500-1000元/每人),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情节严重者清出长兴岛建筑市场;农民工不签劳动用工合同的不得在岛从事建筑安装活动,并记入个人不良行为档案,用人单位应与其结清工资,劝其立即离开施工现场。 建筑劳务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务用工制度,招用劳务人员时,应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 (—)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为了保证该项目部的工程顺利竣工,各施工班组要严格按图纸设计 及现行施工规范施工,制定了以下管理规定,望各施工班组严格执行。 一、安全文明施工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不准穿拖鞋、赤膀进入施工 现场,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工地管理人员加倍处罚。 2.高空作业正确佩戴安全带,安全带高挂低用,违反一次,罚款 100元。 3.未经项目部允许,私自拆除架子设施及安全防护措施,每次罚款100元。 4.严禁高空抛扔材料、工具、砂石、建筑垃圾等一切物品,每发现 一次,罚款500元。如造成伤人等严重后果,由施工班组及肇事者 承担一切后果,直至追究刑事责任,项目部均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 及其它连带责任。 5.饮酒禁止上班,如发现饮酒进入施工现场者,对该班组罚款2000元,下次再违反该条规定,加倍处罚。 6.工地严禁打架、斗殴、吵架、拌嘴,每发现一次,对双方各处罚5000元,罚款直接扣该施工队工程款,造成人身伤害等严重后果者,项目部均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及其它连带责任,由施工队及肇事双 方承担一切后果,送当地派出所追究刑事责任。 7.对监理、项目部下发的整改通知,整改不及时或不整改者,每次 罚款500元。 8.不按要求搭设安全防护措施或不搭设,每次罚款200元。

9.电梯井防护不按要求搭设及搭设不及时,每次罚款1000元。 10.现场不得私拉乱扯电线,发现有违规者,电线没收,罚款100元。 11.现场危险区域应有警示标志,夜间有照明示警,不按要求示警, 罚款100元。 12.施工现场禁止大小便,如发现该楼号里有大小便者,对该楼号施 工队罚款1000元,并将该楼号里的大小便清理干净,如再次发现, 加倍处罚。 13.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禁止私自移动,否则罚款1000元。 14.同楼号的砼试块,严禁移动或用作它用,每发现一次,罚款 200元。 15.安全网未备案,未经监理检查,罚款500元。 1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未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罚款1000元。 17.固定用电机械设备无接地保护的,每次罚款1000元。 18.固定用电机械设备无固定基座的,每次罚款1000元。 19.施工机具旁未悬挂安全操作规程标识牌的,罚款200元。 20.手持电动工具无保护接零或电源线有接头的,罚款1000元。 21.砼振动棒操作人员未采取绝缘保护措施的,每次每人罚款100元。 22.钢材、构配件、机具、砂石未按现在平面图布置的,每次处罚 500元。 23.密目式安全网安装不符合要求的,每次罚款100元。 24.脚手架未经验收办理验收手续的,每次处罚500元。 25.脚手架在每一层应设挡板。 26.脚手架下,附件的人行通道无安全防护棚的,每次处罚3000元。 27.施工现场作业区、加工区、生活区禁止未设置警示标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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