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全的 关于 药品 炽灼残渣检查方法(中国药典、美国药典、欧洲药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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炽灼残渣检查法操作规程

炽灼残渣检查法操作规程

1简述本法(《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0841)中的“炽灼残渣”系指将供试品置已炽灼至恒重的坩埚中,精密称定,缓缓炽灼至完全灰化,放冷;除另有规定外,加硫酸~1ml使湿润,低温加热至硫酸蒸汽除尽后,在700~800℃炽灼使完全灰化,移至干燥器,放冷,精密称定,再在700~800℃炽灼至恒重,即得。

2仪器与用具高温炉。

坩埚瓷坩埚、铂坩埚、石英坩埚。

坩埚钳普通坩埚钳。

通风柜。

分析天平感量。

3试药与试液硫酸优级纯4操作方法空坩埚恒重取洁净坩埚置高温炉内,将坩埚盖斜盖于坩埚上,经加热至700~800℃炽灼约30~60min,停止加热,待高温炉温度冷却至约300℃,取出坩埚,置适宜的干燥器内,盖好坩埚盖,放冷至室温(一般约需60分钟),精密称定坩埚重量(精确至)。

再以同样条件重复操作,直至恒重,备用。

称取供试品取供试品~2.0g或各品种项下规定的重量,置已炽灼至恒重的坩埚内,精密称定。

炭化将盛有供试品的坩埚置电炉上缓缓灼烧(应避免供试品受热骤然膨胀或燃烧而逸出),炽灼至供试品全部炭化呈黑色,并不再冒烟,放冷至室温(以上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

灰化除另有规定外,滴加硫酸~,使炭化物全部湿润,继续在电炉上加热至硫酸蒸气除尽,白烟完全消失(以上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

将坩埚置高温炉内,坩埚盖斜盖于坩埚上,在700~800℃炽灼约60分钟,使供试品完全灰化。

恒重按操作方法自“停止加热,待高温炉……”起,依法操作,直至恒重。

5注意事项炭化与灰化的前一段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

供试品放入高温炉前,务必完全炭化并除尽硫酸蒸气。

必要时,高温炉应加装排气管道。

供试品的取用量,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为~2.0g(炽灼残渣限度为~%)。

如有限度较高的品种,可调整供试品的取用量,使炽灼残渣的量为1~2mg。

坩埚应编码标记,盖子与坩埚应编码一致。

从高温炉取出时的温度、先后次序、在干燥器内的放冷时间以及称量顺序,均应前后一致;同一干燥器内同时放置的坩埚最好不超过4个,否则不易达到恒重。

炽灼残渣检查法操作规程

炽灼残渣检查法操作规程

炽灼残渣检查法操作规程(总3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1简述本法(《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0841)中的“炽灼残渣”系指将供试品置已炽灼至恒重的坩埚中,精密称定,缓缓炽灼至完全灰化,放冷;除另有规定外,加硫酸~1ml使湿润,低温加热至硫酸蒸汽除尽后,在700~800℃炽灼使完全灰化,移至干燥器,放冷,精密称定,再在700~800℃炽灼至恒重,即得。

2仪器与用具高温炉。

坩埚瓷坩埚、铂坩埚、石英坩埚。

坩埚钳普通坩埚钳。

通风柜。

分析天平感量。

3试药与试液硫酸优级纯4操作方法空坩埚恒重取洁净坩埚置高温炉内,将坩埚盖斜盖于坩埚上,经加热至700~800℃炽灼约30~60min,停止加热,待高温炉温度冷却至约300℃,取出坩埚,置适宜的干燥器内,盖好坩埚盖,放冷至室温(一般约需60分钟),精密称定坩埚重量(精确至)。

再以同样条件重复操作,直至恒重,备用。

称取供试品取供试品~或各品种项下规定的重量,置已炽灼至恒重的坩埚内,精密称定。

炭化将盛有供试品的坩埚置电炉上缓缓灼烧(应避免供试品受热骤然膨胀或燃烧而逸出),炽灼至供试品全部炭化呈黑色,并不再冒烟,放冷至室温(以上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

灰化除另有规定外,滴加硫酸~,使炭化物全部湿润,继续在电炉上加热至硫酸蒸气除尽,白烟完全消失(以上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

将坩埚置高温炉内,坩埚盖斜盖于坩埚上,在700~800℃炽灼约60分钟,使供试品完全灰化。

恒重 按操作方法自“停止加热,待高温炉……”起,依法操作,直至恒重。

5注意事项炭化与灰化的前一段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

供试品放入高温炉前,务必完全炭化并除尽硫酸蒸气。

必要时,高温炉应加装排气管道。

供试品的取用量,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为~(炽灼残渣限度为~%)。

如有限度较高的品种,可调整供试品的取用量,使炽灼残渣的量为1~2mg 。

坩埚应编码标记,盖子与坩埚应编码一致。

184.11炽灼残渣检查法

184.11炽灼残渣检查法

炽灼完全灰化
干燥器放冷至室温再灼烧 残渣(恒重)
炽灼残渣检查法
计算方法
炽灼残渣(%)
残渣及空坩锅重 空坩锅重 供试品重
100%
0.1%~0.2%
炽灼残渣检查法
注意事项
01 取样量:供试品的取样量应根据炽灼残渣限量 和称量误差决定。

炽灼残渣量1~2mg, 残渣限量0.1~0.2%, 取样量1~2g。
02 炽灼至恒重的第二次称重应在规定温度继续炽灼30 分钟以上。 恒重——连续二次称重重量差<0.3mg。
炽灼残渣检查法
注意事项
03 加硫酸:使杂质转化为稳定的硫酸盐,并帮助有机 物炭化。高温炉炽灼前, 须蒸发除尽硫酸。
04 含氟、钠的药物对瓷坩埚有腐蚀,应采用铂坩埚。
05 ➢炽灼温度700~800℃; ➢如需将炽灼残渣留作重金属检查,炽灼温度 500~600℃,温度过高可造成重金属离子杂质 挥发而引起检查结果偏低,甚至漏检。
炽灼残渣检查法
Pharmaceutical Analysis
炽灼残渣检查法
定义
炽灼残渣也称为硫酸盐灰分。系指有机药物 经炭化或挥发性无机药物加热分解后,高温炽 灼所产生的非挥发性无机杂质的硫酸盐。
炽灼残渣检查法
检查方法
样品+炽灼至恒重的坩埚
直火缓缓加热至全部炭化、无烟雾, 放冷
H2SO4 0.5~1ml湿润,直火加热 至H 2SO4蒸气除尽

(完整版)USP281中英文对照

(完整版)USP281中英文对照

281RESIDUE ON IGNITION 炽灼残渣Portions of this general chapter have been harmonized with the corresponding texts of the European Pharmacopoeia and the Japanese Pharmacopoeia. The portions that are not harmonized are marked with symbols(◆◆). The harmonized texts of these pharmacopoeias are therefore interchangeable, and the methods of the European Pharmacopoeia and/or the Japanese Pharmacopoeia may be used for demonstration of compliance instead of the present United States Pharmacopoeia general chapter. These pharmocopoeias have been undertaken not to make any unilateral change to this harmonized chapter.此通则的各部分已经与欧洲药典和日本药典的对应部分做了协调。

不一致的部分用符号(◆◆)来标明。

因此,这些药典中协调一致的内容是可以互换的,欧洲药典和/或日本药典的方法可以替代美国药典的通则,用于显示符合性。

对于这个协调一致的章节,这些药典已经承诺不进行任何单方变更。

The Residue on Ignition / Sulfated Ash test utilizes a procedure to measure the amount of residual substance not volatilized from a sample when the sample is ignited in the presence of sulfuric acid according to the procedure described below. This test is usually used for determining the content of inorganic impurities in an organic substance.炽灼残渣/硫酸化灰分检测是当根据下面所述的步骤使样品在有硫酸的情况下灼烧后,测量未挥发的残留物质量的方法。

最全的 关于 药品 炽灼残渣检查办法(中国药典、美国药典、欧洲药典)

最全的 关于 药品 炽灼残渣检查办法(中国药典、美国药典、欧洲药典)

药品的炽灼残渣检测方法(欧洲药典、美国药典)
800℃
800℃
置已炽
并不冒浓烟,放冷至室温。

“炭化”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

4.4灰化:除另有规定外,滴加硫酸0.5~1.0ml,使炭化物全部湿润,继续在电炉上加热至硫酸蒸气除尽,白烟完全消失(以上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将坩埚移置高温炉内,盖子斜盖于坩埚上,在700~800℃炽灼,约60分钟,使供试品完全灰化,(如供试品要做重金属试验,则灰化温度应在500~600℃)。

恒重:按操作方法
5.4.4,依法操作炽灼30分钟,直至恒重。

如无特殊情况,在700~800℃(或500~600℃)炽灼二小时即可恒重。

4.5如需将残渣留作重金属检查,则炽灼温度控制在500~600℃。

5欧洲药典检测方法
5.1在600±50℃灼烧一个白金、瓷或石英坩埚30分钟,干燥器内冷却后称
在干燥器内冷却后称重,计算残渣的量。

6.4假如残渣的量超过规定的限量,再用1ml硫酸湿润残渣,继续低温加热和灼烧(与前面操作相同),并计算残渣的量。

除非另有规定,继续烧烧直至恒重或残渣的量符合规定的限量。

6.5恒重:系指连续两次炽灼后的重量差异在0.3mg(ChP)或0.5mg(EP,USP)以下的重量。

7计算:
炽灼残渣%=样品重量空坩埚重
残渣及坩埚重 ×100%。

炽灼残渣检查标准操作规程

炽灼残渣检查标准操作规程

炽灼残渣检查标准操作规程1 简述本法(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附录Ⅷ N)中的“炽灼残渣”系指将药品(多为有机化合物)经加热灼烧至完全灰化,再加硫酸0.5~1.0ml 并炽灼(700~800℃)至恒重后遗留的金属氧化物或其硫酸盐。

2 仪器与用具2.1 高温炉。

2.2 坩埚瓷坩埚、铂坩埚、石英坩埚。

2.3坩埚钳普通坩埚钳、尖端包有铂层的铂坩埚钳。

2.4 通风柜。

2.5 分析天平感量0.1mg。

3 试药与试液硫酸分析纯。

4 操作方法4.1空坩埚恒重取洁净坩埚置高温炉内,将坩埚盖斜盖于坩埚上,经加热至700~800℃炽灼约30~60分钟,停止加热,待高温炉温度冷却至约300℃,取出坩埚,置适宜的干燥器内,盖好坩埚盖,放冷至室温(一般约需60分钟),精密称定坩埚重量(准确至0.1mg)。

再以同样条件重复操作,直至恒重,备用。

4.2 称取供试品取供试品1.0~2.0g或各品种项下规定的重量,置已炽灼至恒重的坩埚内,精密称定。

4.3 炭化将盛有供试品的坩埚置电炉上缓缓灼烧(应避免供试品受热骤然膨胀或燃烧而逸出),炽灼至供试品全部炭化呈黑色,并不在冒烟,放冷至室温(以上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

4.4 灰化除另有规定外,滴加硫酸0.5~1ml,使炭化物全部湿润,继续在电炉上加热至硫酸蒸汽除尽,白烟完全消失(以上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

将坩埚置高温炉内,坩埚盖斜盖于坩埚上,在700~800℃炽灼约60分钟,使供试品完全灰化。

4.5 恒重按操作方法4.1自“停止加热,待高温炉…”起,依法操作,直至恒重。

5 注意事项5.1 炭化与灰化的前一段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

供试品放入高温炉前,务必完全炭化并除尽硫酸蒸气。

必要时,高温炉应加装排气管道。

5.2 供试品的取用量,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为1.0~2.0g(炽灼残渣限度为0.1%~0.2%)。

如有限度较高的品种,可调整供试品的取用量,使炽灼残渣的量为1~2mg。

5.3 坩埚应编码标记,盖子与坩埚应编码一致。

最全的 关于 药品 炽灼残渣检查方法(中国药典、美国药典、欧洲药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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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的炽灼残渣检测方法(欧洲药典、美国药典)1原理:药品(多为有机化合物)经高温加热分解或挥发后遗留下的不挥发无机物(多为金属的氧化物,碳酸盐,磷酸盐,硅酸盐和氯化物等)。

2仪器与用具:高温炉、坩埚、坩埚钳、通风柜3试剂与试液:硫酸分析纯44.1~800℃炽灼约30500~600℃4.24.34.4炉上加热至硫酸蒸气除尽,白烟完全消失(以上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将坩埚移置高温炉内,盖子斜盖于坩埚上,在700~800℃炽灼,约60分钟,使供试品完全灰化,(如供试品要做重金属试验,则灰化温度应在500~600℃)。

恒重:按操作方法5.4.4,依法操作炽灼30分钟,直至恒重。

如无特殊情况,在700~800℃(或500~600℃)炽灼二小时即可恒重。

4.5如需将残渣留作重金属检查,则炽灼温度控制在500~600℃。

5欧洲药典检测方法5.1在600±50℃灼烧一个白金、瓷或石英坩埚30分钟,干燥器内冷却后称重。

加入规定量的样品于上述坩埚内,称重。

5.2用1mL 的硫酸湿润样品,在低温上加热直至样品完全炭化。

冷却后,用少量的硫酸湿润残渣,加热直至白烟不再产生。

5.3在600±50℃的高温炉内灼烧,直至残渣完全灰化(在操作过程不应有火焰5.466.1(600℃±6.2再产生。

6.36.4烧(与前面操作相同),并计算残渣的量。

除非另有规定,继续烧烧直至恒重或残渣的量符合规定的限量。

6.5恒重:系指连续两次炽灼后的重量差异在0.3mg (ChP )或0.5mg (EP ,USP )以下的重量。

7计算:炽灼残渣%=样品重量空坩埚重残渣及坩埚重 ×100%。

2020版《中国药典》炽灼残渣检验操作规程

2020版《中国药典》炽灼残渣检验操作规程

一、目的:制订详尽的工作程序,规范检验操作,保证检验数据的准确性。

二、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样品炽灼残渣的测定。

三、职责:1、 检验员: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认真、及时、准确地填写检验记录;2、 化验室负责人:监督检查检验员执行本操作规程。

四、内容:1、试药和试液:硫酸(AR 级)2、仪器设备:电炉、马弗炉、坩埚、包有铂或不锈钢的长柄坩埚钳、电子天平(万分之一)3、操作方法:3.1空坩埚恒重:除另有规定外,取坩埚置于马弗炉内,将盖子斜盖在坩埚上,经700~800℃炽灼约2h ,取出坩埚,稍冷片刻,移置干燥器内并盖上盖子,放冷至室温(一般约需40min),精密称定坩埚重量。

再在上述条件下炽灼约0.5h ,取出,置干燥器内,放冷,称重;直至恒重,备用。

3.2称样:取供试品1.0~2.0g 或各各品种项下规定的重量,置已炽灼至恒重的坩埚中,精密称定。

3.3炭化:将装有供试品的坩埚在电炉上缓缓灼烧(应避免供试品燃烧并防止受热骤然膨胀而溢出)至完全炭化,放冷。

3.4灰化、恒重:除另有规定外,加硫酸0.5~1.0ml 使炭化物完全湿润,低温加热至硫酸蒸气除尽后,在700~800℃炽灼使完全灰化,移置干燥器内,放冷,精密称定后,再在700-800℃ 炽灼至恒重,即得。

4、记录与计算:4.1记录:记录炽灼温度、时间、供试品的称量,坩埚、残渣及坩埚的恒重数据,计算和结果等。

4.2计算:%100WW -W %12⨯=炽灼残渣 式中:W 为供试品质量,g ;W 1为恒重坩埚质量,g ;W 2为恒重坩埚和供试品质量,g 。

5、结果与判定:计算结果,按有效数字数值修约规程修约,使与标准中规定限度的有效位数一致,其数值小于或等于限度时,判为符合规定;其数值大于限度时,判为不符合规定6、注意事项:6.1供试品的取量应根据炽灼残渣限度来决定,一般规定炽灼残渣限度为0.1~0.2%,应使炽灼残渣的量在1~2mg 之间,故供试品取量多为1.0~2.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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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的炽灼残渣检测方法(欧洲药典、美国药典)
1 原理:药品(多为有机化合物)经高温加热分解或挥发后遗留下的不挥发无机物(多为金属的氧化物,碳酸盐,磷酸盐,硅酸盐和氯化物等)。

2 仪器与用具:高温炉、坩埚、坩埚钳、通风柜
3 试剂与试液:硫酸分析纯
4 操作步骤
中国药典检测方法
空坩埚恒重:取坩埚置于高温炉内,将盖子斜盖在坩埚上,经700~800℃炽灼约30~60分钟,取出坩埚,稍冷片刻,移置干燥器内并盖上盖子,放冷至室温,精密称定坩埚重量。

再在上述条件下炽灼约30分钟,取出,置干燥器内,放冷,称重;重复数次,直至恒重,备用。

如无特殊情况,空坩埚在700~800℃(或500~600℃)炽灼二小时即可恒重。

称取供试品:取供试品~或各该药品项下规定的重量,置已炽灼至恒重的坩埚内,精密称定。

炭化:将盛有供试品的坩埚斜置电炉,炽灼至供试品全部炭化呈黑色,并不冒浓烟,放冷至室温。

“炭化”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

灰化:除另有规定外,滴加硫酸~,使炭化物全部湿润,继续在电炉上加热至硫酸蒸气除尽,白烟完全消失(以上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将坩埚移置高温炉内,盖子斜盖于坩埚上,在700~800℃炽灼,约60分钟,使供试品完全灰化,(如供试品要做重金属试验,则灰化温度应在500~600℃)。

恒重:按操作方法5.4.4,依法操作炽灼30分钟,直至恒重。

如无特殊情况,在700~800℃(或500~600℃)炽灼二小时即可恒重。

如需将残渣留作重金属检查,则炽灼温度控制在500~600℃。

5 欧洲药典检测方法
在600±50℃灼烧一个白金、瓷或石英坩埚30分钟,干燥器内冷却后称重。

加入规定量的样品于上述坩埚内,称重。

用1mL的硫酸湿润样品,在低温上加热直至样品完全炭化。

冷却后,用少量的硫酸湿润残渣,加热直至白烟不再产生。

在600±50℃的高温炉内灼烧,直至残渣完全灰化(在操作过程不应有火焰出现),干燥器内冷却后称重,并计算残渣的量。

除非另有规定,假如残渣的量超过规定的限量,重复用硫酸湿润和灼烧,与前面操作相同,直至恒重。

6 美国药典方法
称取1~2g样品或规定量的样品于已经灼烧,冷却和称重的合适坩埚(600℃±50℃炽灼30分钟),用少量(1mL)的硫酸湿润样品,在低温上加热直至样品完全炭化。

冷却后,除非另有规定,用少量(1mL)的硫酸湿润残渣,加热直至白烟不再产生。

在600℃±50℃的高温炉内灼烧,或者其它规定的温度,直至完全灰化,在干燥器内冷却后称重,计算残渣的量。

假如残渣的量超过规定的限量,再用1ml硫酸湿润残渣,继续低温加热和灼烧(与前面操作相同),并计算残渣的量。

除非另有规定,继续烧烧直至恒重或残渣的量符合规定的限量。

恒重:系指连续两次炽灼后的重量差异在(ChP )或(EP ,USP )以下的重量。

7 计算:
炽灼残渣%=
样品重量空坩埚重残渣及坩埚重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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