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里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及超课时费发放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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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里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及超课时费发放办法(修订) 凯里学院校内津贴调整方案

(讨论稿)

为进一步调动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完善校内激励机制,推动教育教学工作的健康发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遵循“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二)遵循“节俭实效、量力而行”的原则。

“适当向教学一线倾斜”的原则。 (三)遵循

二、校内津贴的构成

校内津贴由以下项目构成:(1)参公补贴;(2)坐班(含职务)津贴;(3)课时津贴;(4)专项津贴(班主任、毕业论文指导、毕业实习、课程专业实习、实训、监考等) 三、校内津贴的的发放标准

(一)参公补贴

执行原参公补贴的标准,但每月从中扣出部分补贴用于坐班津贴和课时津贴的发放。具体扣出标准为:

教师部分:助教:400元;讲师:500元;副高:600元;正高:700元。行政部分:职员:400元;副科:450元;正科:500元;副县:550元;

正县:600元;副厅:700元;正厅:800元。

(二)坐班(含职务)津贴

1、对出满勤的坐班人员发放坐班津贴,每月发放的标准为:

职员:600元;副科:650元;正科:700元;副县:750元;

正县:800元;副厅:900元;正厅:1000元。

2、对出满勤的坐班人员发放交通津贴,每月发放标准为200元。

3、非坐班人员的津贴发放分以下两种情况:

(1)二月份和八月份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的,返还参公补贴扣出部分。 (2)非坐班人员担任领导行政职务的,每月(二月、八月除外)发放津贴: 职员:300元;副科:330元;正科:350元;

(三)课时津贴

教学人员每上一节课,发放一节课的课时津贴,每一节(折合课时)的津贴标准为:

助教18元/节;讲师20元/节;副高22元/节;正高24元/节;

关于课时的界定以及折合的标准见附表1“凯里学院教师课时量计算方法”。

(四)专项津贴(班主任、毕业论文指导、毕业实习、课程专业实习、实训等的津贴)

1、班主任(辅导员)津贴:班主任(含担任多班级班主任)津贴以基数100元加每生2元计算,但每月的总津贴不得超过300元。辅导员津贴按《凯里学院关于辅导员队伍建设的

1

实施细则》执行。

2、毕业论文指导津贴:毕业论文指导费按每生100元划拨,用于教师指导、评阅、答辩等费用。

3、毕业实习津贴:非师范类实习时间为两个学期的,实习管理费(含指导费)按每生120元划拨;实习时间为一个学期的,实习管理费(含指导费)按每生80元划拨。师范类教实习(含见习、试讲),指导费按每生80元划拨。育

4、专业短期实习、实训津贴:按每位指导老师每天40元划拨。

5、监考津贴:按每场每人30元划拨。

以上专项津贴由计财处直接划拔给各分院,由各分院按标准计发。

说明四、校内津贴的的执行

(一)关于参公补贴和坐班(含职务)津贴

1、参公补贴和坐班(含职务)津贴由人事处按月造册发放。

2、坐班人员出现缺勤现象,视其情况减发坐班津贴,减发标准为:

——旷工:每月每旷工半天,扣发50元,每月累计旷工两天及以上,扣发当月全额坐班津贴。

——迟到或早退:以人事处的检查统计为准,每月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发20元;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6次及以上,扣发当月全额坐班津贴。

——事假:每月事假一天,扣发30元,每月累计事假5天及以上,扣发当月全额坐班津贴。国家规定的婚、丧、产假除外。

——病假:每月累计病假5天及以上至10天内,每天扣20元;每月累计病假10天及以上,扣发当月全额坐班津贴50%;癌症病人报经校领导另行处理。

(二)关于课时津贴

1、课时津贴由各分院造册,教务处审核,按季度发放。

2、教学工作量的统计以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课表)为基本依据,教学执行计划中没有开设的课程,不予统计。

3、各分院要据实统计课时,因国家法定节假日、实习或学校大型活动而耽误的学时,在课时统计时应扣除。对弄虚作假多报课时的责任人,由学校纪检部门进行问责。

(三)关于专项津贴

1、专项津贴(班主任、毕业论文指导、毕业实习、课程专业实习、实训、监考等的津贴)划拔到各分院后,由各分院造册发放,节余部分由分院支配。

2、班主任(辅导员)津贴由学生处审核,按季度发放。

3、毕业论文指导、毕业实习、课程专业实习、实训、监考等的津贴由教务处审核,按学期发放。

(四)关于坐班人员兼课问题

1、行政部门的坐班人员兼任教学工作的,每周不得超过6学时。

2

2、各分院的坐班人员兼任教学工作的,每周不得超过6学时。教学任务特别重的分院,经教务处审核,分管院长批准后,可适度放宽,但正职(含第一负责人)每周不得超过到8学时,其他人员每周不得超过10学时。

五、附则

1.本办法由人事处、教务处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凯里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及课时津贴发放办法(试行)(院通字[2009]87号)文件同时废止。

凯里学院

二〇一一年一月日

附件1:

凯里学院教师课时量计算方法

一、课时量的类别

教师课时量包括授课工作量和实验教学工作量。

(一)授课工作量。其构成包括:备课、授课、答疑及作业批改、考核(包含命题、制卷、阅卷、试卷分析、成绩统计、成绩登录)等环节。

(二)实验教学工作量。其构成包括:实验备课、实验准备、实验指导、实验报告批阅、实验考核、成绩登录等环节。

(三)其他教学任务如指导学生教育见习、教育实习、专业实习、指导学生毕业论文等不再折算成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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