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实务:新申报表《期间费用明细表》中的“境外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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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申报表《期间费用明细表》中的“境外支付”
新申报表《期间费用明细表》中的“其中:境外支付”,报表需要披露是否有向
境外支付主要项目有:劳务费、咨询顾问费、佣金和手续费、董事会费、运输仓储费、修理费、技术转让费、研究费用共计八项。
其主要目的是针对对外支付大额费用反避税问题,目前税务当局主要关注的对外支付主要内容有:
1.因接受股东服务(包括对境内企业的经营、财务、人事等事项进行策划、理、监控等活动)而支付的股东服务费。
2.为服从集团统一管理而支付的集团管理服务费。
3.因接受境内企业自身可以完成或已由第三方提供的重复服务而支付的服费。 4.因接受与境内企业自身所承担的功能和风险无关,或者虽与所承担的功能和风险有关,但与其经营不匹配,不符合其所处经营阶段的服务,而支付的服务费。
5.对于接受的服务与其他交易同时发生,且其他交易价款中已包含该项服务的费用,不应再重复支付服务费。
同时,对存在避税嫌疑的特许权使用费支付,主要关注如下方面:
1.向避税地支付特许权使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