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派培训管理制度_
员工外派培训管理规章制度范文(3篇)

员工外派培训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章节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员工外派培训的管理,规范外派培训行为,提高员工外派培训的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所有员工外派培训,都必须按照本规章制度执行。
第三条外派培训是指公司安排员工到外部机构或其他分支机构接受专业培训,以提高员工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
章节二外派培训的程序第四条员工外派培训需经过以下程序:1. 培训需求提出:员工或所在部门提出外派培训的需求,并填写相关培训申请。
2. 部门审批:所在部门负责人对员工外派培训申请进行审批,确认培训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3. 总经理审批:经过部门审批后,培训申请将提交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业务需求进行最终决策。
4. 培训计划制定:通过审批的员工外派培训申请将由培训部门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地点等。
5. 员工确认接受培训:培训计划确定后,培训部门将通知受训员工,并要求其确认接受培训。
6. 培训安排:培训部门根据培训计划,安排受训员工的出差、住宿、交通等具体事宜。
7. 培训执行:员工按照培训计划参加培训,遵守培训机构或分支机构的相关规定,认真学习并完成培训任务。
8. 培训总结和报告:员工完成培训后,应向所在部门提交培训总结和报告,以供相关部门了解培训成果。
第五条外派培训的费用由公司承担,除非特殊情况需要员工承担一部分费用时,需经过员工和公司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
章节三外派培训的权益和责任第六条员工外派培训享有的权益:1. 享受培训机构或分支机构提供的专业培训资源和师资力量;2. 参观学习外部机构的运营和管理模式,拓宽视野;3. 提高个人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以适应公司的发展需求。
第七条员工外派培训应承担的责任:1. 按时参加培训并认真学习,完成培训任务;2. 遵守培训机构或分支机构的相关规定,尊重和配合培训机构的管理和要求;3. 维护公司的形象,不得从事与公司利益相抵触的行为;4. 培训结束后,向所在部门提交培训总结和报告,分享培训成果和心得体会。
教师外派培训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外派参加培训的教师。
二、培训原则1. 坚持需求导向,结合学校实际和发展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
2. 坚持分层分类,针对不同教师群体,实施差异化培训。
3. 坚持学以致用,注重培训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4. 坚持公开透明,确保培训过程公平公正。
三、培训对象1. 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
2. 教师职称晋升、教学能力提升等方面的需求者。
3. 学校认为有必要参加培训的教师。
四、培训内容1. 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理念、教育技术等方面的培训。
2. 教学方法、教学策略、课程设计等方面的培训。
3. 教师心理健康、职业素养、团队协作等方面的培训。
4. 校际交流、教育考察、国际视野等方面的培训。
五、培训方式1. 集中培训:组织教师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培训活动。
2. 网络培训:利用网络平台,开展在线学习、研讨、交流等活动。
3. 校外培训:选派教师参加省、市、县等教育部门举办的培训。
4. 校内培训:组织教师开展校内研讨、讲座、教学观摩等活动。
六、培训管理1. 学校成立教师外派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培训工作的统筹协调。
2. 建立健全培训档案,详细记录教师培训情况。
3. 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内容、时间、地点、费用等。
4. 建立培训考核制度,对参加培训的教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5. 建立培训激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经费保障1. 学校设立教师外派培训专项经费,用于支持教师参加培训。
2. 鼓励教师自筹资金参加培训,学校可给予适当补贴。
3. 对参加培训的教师,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差旅费、住宿费等补贴。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教师外派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外派培训学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派培训管理工作,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增强企业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派参加培训的员工。
第三条外派培训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需求导向: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和员工个人职业发展规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外派培训。
2. 质量优先:确保外派培训质量,提高员工学习效果。
3. 管理规范:建立健全外派培训管理制度,明确各方责任。
4. 效益兼顾:在确保培训质量的前提下,合理控制培训成本。
第二章外派培训计划第四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外派培训计划,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费用等。
第五条外派培训计划应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实施。
第六条外派培训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 培训项目: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员工需求,确定培训项目。
2. 培训对象:明确参加培训的员工名单,包括部门、岗位、职级等。
3. 培训时间:根据培训内容和工作安排,确定培训时间。
4. 培训地点:根据培训内容,选择合适的培训地点。
5. 培训费用:包括培训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合理控制培训成本。
第三章外派培训实施第七条外派培训实施过程中,员工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按照培训计划执行,不得擅自改变培训内容、时间、地点等。
2. 积极参加培训,认真学习,做好笔记,提高培训效果。
3. 遵守培训地点的规章制度,维护企业形象。
4. 主动与培训讲师、同事沟通交流,共同进步。
第八条培训讲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专业知识。
2. 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3. 熟悉公司业务和发展战略。
第四章外派培训考核第九条外派培训考核分为培训过程考核和培训成果考核两部分。
第十条培训过程考核包括:1. 出勤率:考核员工是否按时参加培训。
2. 学习态度:考核员工是否认真听课、积极参与讨论。
3. 团队协作:考核员工在培训过程中的团队协作能力。
第十一条培训成果考核包括:1. 知识掌握程度:考核员工对培训内容的理解和掌握情况。
员工外派培训管理制度

《员工外派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合用于发达集团全体员工。
第二条为了规范集团外派培训管理, 通过外派培训使员工学习业界先进知识技能, 提高员工素质, 特制定此制度。
第三条集团及分子企业应在上报年度培训计划时同步提出年度外派培训计划并报批核准。
临时外派项目, 申请人需按管理权限及申报程序逐层审批。
第二章外派培训内容第四条外派培训旳形式分为全脱产、半脱产和在职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参与专题业务研修班、MBA进修培训、企业经理人培训、证件考取、参观考察等。
第五条外派培训合用情形:(1)新管理体系、新技术、新设备引进等所需要旳外派培训。
(2)企业重要岗位、紧缺专业等需要通过外派培训培养人才, 提高企业管理能力和技术力量。
(3)集团内部没有有关讲师或讲师能力不能到达培训规定旳重要课程。
第三章外派培训人员资格(1)第六条外派培训人员基本规定:(2)认同发达集团企业文化, 并且有长期服务于集团旳意愿。
在企业任职满两年以上, 并且年度绩效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企业管理、技术骨干人员, 或被列为企业人才储备和培养旳人员。
第七条根据外派培训项目旳详细规定, 制定对外派人员有关学历、能力等方面旳资格规定, 必要时进行考试选择。
第四章外派培训处理程序第八条外派培训人员分为指定、推荐及个人申请三种状况。
第九条参与培训旳员工均须填写《外派培训申请表》, 经审批后方可报名参与, 各单位行政部门须做好外派培训立案。
(1)单次或年合计培训时间在7天(含)以内旳培训, 由企业总经理审批。
(2)单次或年合计培训时间在7天以上至30天以内旳培训, 由企业总经理、分管副总裁逐层审批。
(3)单次或年合计培训时间在30天(含)以上旳培训, 以及企业出资费用超过总经理财务审批权限旳培训, 由企业总经理、分管副总裁、执行总裁逐层审批。
第十条由企业出资外派培训进修旳员工, 出资费用到达一定额度须与所在单位签订《外派培训协议书》, 约定服务期等有关事项。
外派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外派人员培训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被公司派往海外工作的人员,包括常驻和临时外派人员。
三、培训需求分析1.根据外派人员所需的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进行培训需求分析,确定培训课程和内容。
2.结合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文化差异和工作环境,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
3.根据外派人员的个人发展需求,提供个性化的培训方案。
四、培训方式1.内部培训公司可以通过内部培训机构或由相关部门负责培训外派人员,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知识、技术知识、业务流程、文化礼仪等。
2.外部培训公司可以委托外部专业机构为外派人员提供培训服务,如培训机构、商学院等。
五、培训过程管理1.培训计划制定根据培训需求分析和公司战略目标,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内容、方式和时间。
2.培训资源准备为外派培训提供必要的教材、资料和设备。
3.培训组织和实施安排相应的培训师资和场地,组织培训实施,确保培训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4.培训评估对培训效果进行定期评估,收集外派人员的反馈意见,及时调整和改进培训方案。
六、培训后续支持1.外派人员在工作中遇到问题或困难时,提供必要的辅导和指导。
2.定期与外派人员进行跟踪和回访,了解培训效果和工作情况。
3.为外派人员提供继续学习的机会,定期更新培训内容,提高外派人员的综合素质。
七、违纪处分外派人员在培训期间应遵守公司相关制度和规定,如有违纪行为,将按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出境限制等。
八、附则本制度执行的具体细则和操作程序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和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外派培训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外派培训人员的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确保外派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参与外派培训的人员,包括教师、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外派培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和较强的学习能力,能够胜任外派培训任务。
第二章外派培训需求申请第四条外派培训需求申请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学校人力资源部审批。
第五条申请外派培训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工作表现优秀,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2.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3. 有意愿参加外派培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
第六条学校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外派培训需求进行汇总、审核,并报学校领导审批。
第三章外派培训形式与内容第七条外派培训形式包括:1. 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研讨会;2. 前往高校、科研机构进行学术交流;3. 参加国内外专业培训课程;4. 参观考察国内外先进学校、企业。
第八条外派培训内容应与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工作密切相关,有助于提升参训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
第四章外派培训费用管理第九条外派培训费用包括差旅费、住宿费、培训费等,由学校财务部负责核算和报销。
第十条外派培训费用应严格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合理使用培训经费。
第五章外派培训人员的管理第十一条外派培训人员在外派期间,应遵守所在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第十二条外派培训人员应按时完成培训任务,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展示学校形象。
第十三条外派培训人员在外派期间,应保持与学校及所在单位的沟通,及时汇报工作进展。
第十四条外派培训人员在外派期间,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学校及所在单位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解决问题。
第六章奖惩措施第十五条对在外派培训中表现优秀的人员,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在外派培训中违反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学校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外派培训学习管理制度

外派培训学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派培训学习,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派培训学习活动。
第三条外派培训学习包括国内外培训、学习交流等形式。
第四条本制度要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倡导“自愿、平等、公正、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各级领导要提高外派培训学习的重要性,加强对外派培训学习的组织和管理,提高员工学习积极性和效果。
第六条公司要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合理分配外派培训学习资金,优先支持重点岗位和重点员工。
第七条公司要建立健全外派培训学习管理制度,确保人力资源学习开发计划的有效实施。
第八条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外派培训学习管理制度,确保培训学习质量和效果。
第九条外派培训学习管理工作由人力资源部门具体负责。
第十条公司要加强外派培训学习工作宣传,提高员工对外派培训学习的认识和重视。
第二章培训需求评估第十一条公司各部门要结合业务发展需要,及时评估员工的培训需求。
第十二条评估内容包括员工现有技能和知识水平、未来职业发展需求等。
第十三条评估结果由部门主管审核确认后,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人力资源部门要定期收集员工培训需求信息,制定培训计划。
第十五条培训计划要根据不同岗位和级别的员工需求,合理安排培训形式和内容。
第十六条培训计划要经公司领导审核确认后,组织实施。
第三章培训方式选择第十七条外派培训学习方式包括组织内部培训、委托培训机构培训、网络学习等。
第十八条公司要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和培训需求,选择适合的培训方式。
第十九条组织内部培训通常由公司内部专业人员或领导组织,针对性强。
第二十条委托培训机构培训,公司要选择具有一定规模和专业水平的培训机构,确保培训质量。
第二十一条网络学习可以灵活安排学习时间,但要注意认真学习,保证学习效果。
第四章学习记录和评价第二十二条公司要建立员工学习档案,记录培训学习情况。
第二十三条学习档案包括培训计划、学习证书、学习成绩、总结报告等。
公司外派培训管理制度

公司外派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公司员工的业务能力和适应能力,提高公司整体的竞争力,制定本制度。
第2条公司外派培训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员工外派参加培训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培训计划第3条公司每年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员工的个人发展要求,制订外派培训计划,并将计划列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第4条外派培训计划应当明确培训的目的、内容、人员、时间、经费来源等,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五章培训选拔第5条外派培训的选拔对象应当是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和个人发展要求的员工,选拔应当经过个人申请、部门推荐、公司培训委员会审查等程序确定。
第6条外派培训的选拔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表现优秀、未参加过外派培训或外派培训时间间隔较长、具备所需的专业能力和语言能力等。
第七章培训承诺第7条公司外派培训的员工应当签署培训承诺书,承诺服从培训安排,恪守培训纪律,认真学习培训课程,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8条外派培训的员工在未获得公司批准的情况下不得私自延长培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培训地点,否则将被取消培训资格。
第九章培训费用第9条公司对外派培训的员工,除支付培训费用外,还应当支付员工的食宿费用、往返交通费用等,相关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10章培训管理第10条公司外派员工参加培训时,应当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培训的内容、时间、地点等,确保培训的顺利进行。
第11条外派培训的员工应当服从培训导师的管理,认真学习培训内容,积极参与培训活动,努力提高自身职业技能。
第12条外派培训的员工在培训结束后,应当及时向公司汇报培训情况,并提出个人的学习感悟和对培训效果的评价。
第13章奖惩措施第13条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外派培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公司将给予优秀员工表彰和奖励。
第14条对于在培训过程中敷衍塞责、擅自离开培训地点等行为的员工,公司将给予批评教育甚至追究责任。
第15章附则第15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16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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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派培训管理制度1 制定目的利用外部资源,增长从业人员本职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技能,技巧,更新观念,提升综合素质,促成公司可持续发展。
规范外派培训管理制度,提高外派培训效果,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派及私请外出培训学习员工。
3 名词解释3.1 公派培训:指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指定派遣参加公司外的一切培训、学习活动。
3.2 私请培训:指员工为了满足个人学习的需要,私自申请经同公司达成某种协议后,参加公司外的一切培训、学习活动。
3.3 培训费用:在培训活动中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杂费、差旅费的总和。
4 权责单位4.1 培训中心负责此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的起草工作。
4.2 总经理负责此制度发布、修改、和废止的核准工作。
5 适用培训形式5.1 学者专家专题演讲会或座谈会。
5.2 大专院校专业科目选修。
5.3 派赴国外受训、参观或访问考查。
5.4 公司或工厂的参观访问与交流。
5.5 其它形式的派外培训。
6 外派申报6.1 部门主管、公司领导、人力行政中心或培训中心,视实际需要可提议指派受训人员。
6.2 被提议或私自申请参加公司外培训学习人员应事先填报《外出培训申请表》,并附培训有关信息资料。
6.3 被提议或私自申请参加公司外培训学习人员按职能管理层级报请审批,最后经总经理核准方可生效。
6.4 申请表及相关资料交培训中心存档保管。
7 管理规定7.1 公派受训,主管负责觅妥领导认可之职务代理人代为处理其职务;私请受训,原则上由申请人或主管觅妥职务代理人代为处理其职务,方可外出受训。
7.2 受训人员应遵守主办机构所规定的报到、上课、测试等相应培训管理事项。
7.3 受训人员在受训期间,应特别注意言行举止,以维护公司之形象。
7.4 公派受训如属上班时间,视同公出;私请在外受训如属上班时间,不得视为公出,应办妥请假手续(事假或特别休假)。
7.5 公派受训人员如因故不能完成该训练,应呈报详述具体理由,由部门主管签核,并经总经理核准后,培训中心备案,始得退训。
未经核准而擅自退训人员,培训费与差旅费用由个人自行负担,已受训日如系上班时间则视同事假。
7.6 公派受训人员如考试成绩不过关未能取得结业资格者,应呈报具体理由,呈部门主管签核,并经总经理核准后,培训中心备案,始得报销培训费;否则其培训费及差旅费由个人自行负担,受训日如系上班时间则视为事假。
7.7 公派受训人员应于培训结束后两日内应将《培训总结报告》及《工作改进计划表》并同训练教材送交培训中心。
《培训总结报告》及《工作改进计划表》延期上交(一星期内)者扣除相应学习积分,超过一星期逾期未交者或拒交者,除扣除相应学习积分外,不得报销相关费用,另将处以200元/次的罚款,并取消其一年内的外出培训资格。
7.8 主办机构有颁发受训证明文件,受训人员应将证明文件正本送培训中心存档,离职时办清手续后退还。
7.9 培训成绩或相应评估资料将通知各学员主管,培训中心归档。
7.10 受训者返回后应就受训内容给根据需求对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员工传授,不得借故推诿。
8 培训协议8.1凡公派培训人员应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
8.2 凡获得公司相关补助的私请培训,需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
8.3 培训协议的基本原则:8.3.1 公派或获得公司补助的私请外出培训费用单次达到1000元(含1000元)至2999元的;或单次外出培训费用不足1000元,当再次公派或获得公司补助的私请外出培训费用累积达到1000(含1000元)至2999元的,在原合同服务期基础上增加服务期不得少于1年,受训员工不满服务期离职者应以月为单位按不满服务期比例补偿公司。
8.3.2公派或获得公司补助的私请外出培训费用单次达到3000元(含3000元)至5999元的;或单次外出培训费用不足1000元,当再次公派或获得公司补助的私请外出培训费用累积达到3000(含3000元)至5999元的,在原合同服务期基础上增加服务期不得少于2年,受训员工不满服务期离职者应以月为单位按不满服务期比例补偿公司。
8.3.3公派或获得公司补助的私请外出培训费用单次达到6000元(含6000元)至9999元的;或单次外出培训费用不足1000元,当再次公派或获得公司补助的私请外出培训费用累积达到6000(含6000元)至9999元的,在原合同服务期基础上增加服务期不得少于3年,受训员工不满服务期离职者应以月为单位按不满服务期比例补偿公司。
8.3.4公派或获得公司补助的私请外出培训费用单次达到10000元(含10000元)至19999元的;或单次外出培训费用不足1000元,当再次公派或获得公司补助的私请外出培训费用累积达到10000(含10000元)至19999元的,在原合同服务期基础上增加服务期不得少于4年,受训员工不满服务期离职者应以月为单位按不满服务期比例补偿公司。
8.3.5公派或获得公司补助的私请外出培训费用单次达到20000元(含20000元)及以上的;或单次外出培训费用不足1000元,当再次公派或获得公司补助的私请外出培训费用累积达到20000(含20000元)及以上的,在原合同服务期基础上增加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受训员工不满服务期离职者应以月为单位按不满服务期比例补偿公司。
8.3.6以此类推计算服务年限及补偿金额,不满服务期的补偿按照培训协议确定新增服务期进行计算。
注:培训费用的累积仅针对单次培训费用不足1000元的公派或获得公司补助的私请培训。
单次培训费用超过1000元直接按相应标准签订合同而不作费用累积。
8.3.7单次外出培训费用不足1000元的,由人力行政中心组织与其签定《外出培训临时协议》。
一旦再次参加外派培训的费用与以前外派培训费用合计超过1000元时,员工应立即与公司签定正式培训协议。
8.3.8 签定培训协议后又再次参加公司的外出培训者,必须重新签定协议,在原有培训协议确定的服务期的基础上继续计算新增服务期,以前的培训协议仍然生效。
8.3.9培训协议确定的服务期按照培训前估算的培训费用计算,如果培训结束后实际发生费用与预算差异比较大已经影响到服务期的,在培训结束后按培训实际发生费用额重新签定培训协议。
8.4 如培训费用特别高的,服务年限和费用承担可以协商约定。
9 培训费用9.1 公派受训,培训费用原则上由公司全额负担,退学、未完成学业按规定处理;费用有协议约定的按协议处理。
9.2 私请派外受训者, 培训费用原则上自行负担,公司视其情况可以适当补助,费用有协议约定的按协议处理。
9.3 上班时间外被指派参加训练者,原则上不得申报加班,但情况特殊经专案核准者,不在此列。
9.4 公派受训,当日可往返者以公出办理;因路途遥远或依受训单位规定,需于当地留宿,而培训单位未提供其膳宿交通费的,根据公司出差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9.5 公派培训费用报销应由人力行政中心审核,相关手续不完善,不予审核。
外派培训协议甲方:XXX有限公司乙方:身份证号码:为提高员工素质,促使企业持续发展和员工个人职业生涯发展,(□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派遣乙方□甲方派遣乙方)赴参加《》课程培训,取得证书。
根据《劳动法》相关条例,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本次培训为(□公派培训□私请培训)。
二、乙方在培训期间应严格遵守培训机构有关规章制度和纪律,刻苦学习,全面达成培训目标,取得相应的毕(结)业证书,并在培训结束后在本公司举办汇报讲座。
三、本次培训费用预计共元,甲方承担,乙方承担;预计外费用,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差旅费,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
四、甲方在培训期间视为(上班□请假□)。
五、本次培训从年月日到年月日,乙方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结束之日起,应在甲方新增服务期年,即从年月日到年月日,否则,按不满期比例补偿公司支付的培训费用及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不满服务期的补偿按照本协议确定的服务期进行计算。
六、根据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动部发(1995223)号)等有关规定,乙方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主动离职,根据服务时间,以半年为单位递减,向甲方赔偿全部培训费用(培训费用内包括培训期间产生的差旅交通、住宿等费用)。
如:延长的服务时间为2年,每满半年递减25%;若乙方服务了满半年未满1年的时间(离职按半年计算),需向甲方赔偿培训费用的75%。
七、乙方在培训结束后,必须提交《培训总结报告》及《工作改进计划表》交培训中心及其直接领导。
八、直接领导及培训中心对培训总结报告满意后,财务部方可按照公司报销规定标准给予乙方报销。
九、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由甲方承担的相关费用及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1、因乙方违反有关规定被参训单位或学校除名;2、乙方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违反甲方公司管理制度,在培训期满之前被甲方辞退或开除;3、因乙方自身原因未在协议约定时间内取得相应的毕(结)业证书;4、未经核准而擅自中途退训的;5、在乙方服务期未满时,乙方以任何形式与甲方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其他约定事项1、本协议是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2、本协议未尽事宜,依据协议生效之时甲方的外出培训管理制度执行;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有效,对双方拥有同等法律效力;4、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到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5、。
甲方:XXX有限公司乙方:(签字盖章)(签字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外派培训临时协议甲方:XXX有限公司乙方:身份证号码:为提高员工素质,促使企业持续发展和员工个人职业生涯发展,(□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派遣乙方□甲方派遣乙方)赴参加《》课程培训,取得证书。
因本次培训费用不足1000元,依据外出培训管理制度,暂不签定正式培训协议。
根据《劳动法》相关条例,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本次培训为(□公派培训□私请培训)。
二、乙方在培训期间应严格遵守培训机构有关规章制度和纪律,刻苦学习,全面达成培训目标,取得相应的毕(结)业证书,并在培训结束后在本公司举办汇报讲座。
三、本次培训费用预计共元,甲方承担,乙方承担;预计外费用,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差旅费,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
四、甲方在培训期间视为(上班□请假□)。
五、如乙方再次参加外派培训,培训费用累计超过1000元时,应立即与甲方按外派培训管理制度之规定签订正式培训协议。
六、根据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动部发(1995223)号)等有关规定,乙方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主动离职,根据服务时间,以半年为单位递减,向甲方赔偿全部培训费用(培训费用内包括培训期间产生的差旅交通、住宿等费用)。
如:延长的服务时间为2年,每满半年递减25%;若乙方服务了满半年未满1年的时间(离职按半年计算),需向甲方赔偿培训费用的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