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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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食堂是学生饮食的重要场所,为了保障学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学校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下面将从食材采购、食品加工、食品储存、食品销售和食品安全监督等方面,详细介绍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一、食材采购管理:1.建立食材供应商的合作关系,定期评估供应商的食品质量管理水平和企业信用情况,建立合格的供应商名录。

2.制定采购程序,明确采购人员的责任和权限,严格控制采购渠道,优先选择有生产许可证、合格供应商的产品。

3.建立食材入库检验制度,对所有食材进行检验,包括外观、气味、颜色、口感和质量指标等,不合格的食材要及时退换。

二、食品加工管理:1.制定食品加工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加工的卫生安全。

2.严格控制食品加工环境的卫生条件,保证加工设备、器具和人员的卫生状况符合要求。

3.加强食品加工人员的培训和健康管理,定期进行体检,严禁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参与食品加工。

三、食品储存管理:1.指定专门人员负责食品储存管理,确保食品的保存期限和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2.建立食品储存标识和记录制度,对储存食品进行分类、标记和编号,及时记录库存数量和批次信息。

3.定期对食品储存环境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储存环境的卫生安全。

四、食品销售管理:1.制定食品销售操作规程,要求销售人员充分了解食品的质量和安全知识,做到诚信销售,不销售过期和不合格食品。

2.加强食品销售场所的清洁和卫生管理,确保销售环境符合卫生要求。

3.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对于消费者的合理投诉要及时处理,并进行记录和整改。

五、食品安全监督管理:1.建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

2.定期组织食堂的食品安全检查,对食堂的各项管理措施进行监督和评估。

3.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实施相应的惩处措施。

六、紧急情况处理:1.建立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包括突发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理和食品召回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规定范文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规定范文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确保食品卫生达到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食堂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实施规范化管理。

第四条学校食堂应配备专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的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学校食堂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并保留相应的培训记录。

第六条学校食堂应加强与供货商的合作,确保食品供应的安全和质量。

第七条学校食堂应建立食品安全监测体系,对食品质量进行监测和检测。

第八条学校食堂应建立食品安全投诉处理机制,接受师生员工的投诉并及时处理。

第九条学校食堂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和评估,确保食品安全管理的有效性。

第十条学校食堂应公开食品安全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食品安全标准第十一条学校食堂应根据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适合自身的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二条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标准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原料的采购标准;(二)食品加工工艺的规范;(三)食品储存和保鲜的要求;(四)食品销售和流通的管理;(五)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六)食品安全监测和检测的要求;(七)食品安全记录和档案的管理。

第十三条学校食堂应确保供应的食品符合国家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不得购买和加工不合格的食品材料。

第十四条学校食堂应根据食品安全标准设定食品保质期,对食品进行储存和保鲜。

第十五条学校食堂应确保食品的加工过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严禁使用过期变质食品进行加工。

第十六条学校食堂应确保食品的销售和流通环节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得出售过期变质的食品。

第十七条学校食堂应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并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八条学校食堂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监测和检测,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

第十九条学校食堂应建立食品安全记录和档案,对食品供应、存储、加工等环节进行记录,并定期备案。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规定(4篇)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规定(4篇)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食堂是指为学校师生员工提供饮食服务的场所,包括学校自营食堂、合作食堂等。

第三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是指制定并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和应急处理机制,确保食品安全,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四条学校食堂应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采购、仓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的管理规定。

第五条食品采购应按照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进行,严禁采购过期、变质、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

采购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六条食品仓储应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禁止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质存放在一起。

食品仓储区域应设有专门的温度控制设备,并定期进行卫生保洁消毒。

第七条食品加工应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操作人员必须经过食品安全培训并经过岗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加工设备必须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和维护。

第八条食品销售应设立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并定期对所售食品进行检测。

不得销售未经检测合格的食品,食品标签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食品信息。

第三章日常管理第九条学校食堂应制定食品安全巡检制度,定期对食堂各个环节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巡检记录应保存备查。

第十条学校食堂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食品安全培训应定期进行,涵盖食品安全知识、操作规程、应急处理等内容。

第十一条学校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品召回制度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制度,确保能够及时有效进行食品召回和应急处理。

第十二条学校食堂应建立食品安全档案,记录食品的进货、销售、使用等情况,以备查阅和监管。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三条学校食堂应接受食品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监管部门进行食品安全抽检和检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食品样品。

第十四条学校食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应主动报告监管部门,并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制度(33篇)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制度(33篇)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制度(33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制度(精选33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制度篇1一、明确各部门、各工作人员食品卫生安全岗位职责。

二、分析事故发生原因,根据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各项制度,不同岗位职责,追究相应的责任。

三、根据事故情节不同的严重程度,学校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对有关工作人员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由执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学校要对全体师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的防范自我保护及救助方法的宣传、教育。

二、食堂一旦发现食品、饮水等有问题,要求学生马上停用,并立即向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协助学校争取急救措施和补救办法。

三、学生一旦发现食物中毒现象,应立即报告班主任或课任教师和医务室或食堂,班主任或课任教师和医务室或食堂应立即报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机构报告。

四、按病人的情况立即送有关医院治疗,协助卫生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五、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六、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七、全校教职工齐心协力做好学生家长工作,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制度篇2一、烹调前必须认真检查食品质量,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料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二、烹调食品烧熟煮透,中心温度达低于70℃以上,烹调后食品至食用不超过2小时。

凡隔餐、隔夜、外购熟食回烧后供应,熟制品应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三、调料符合卫生要求,盛装调料的容器清洁卫生,使用后加盖。

食品不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四、碗、盘、盆、抹布等用具、容器生熟分开,烹调后的熟制品使用消毒过的餐具、容器盛装。

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汤汁用消毒过的布或餐巾、餐纸揩。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规定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规定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规定是为了保障学生吃到安全、卫生的食品,确保学校食堂的食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而制定的管理规定。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在这些规定中的内容:
1. 食品原材料采购:学校食堂应选择可靠的正规供应商,确保采购的食品原材料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且来源可追溯。

2. 食品储存与保管:食品应分类储存,避免交叉污染。

采用适当的温度、湿度和通风条件储存,定期检查食品的质量和保存期限。

3. 食品加工与烹饪:食品加工和烹饪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食物的安全性和卫生性。

4. 食品售卖与供应:食品应按照规定的温度、湿度和时间等条件进行展示和售卖。

食品的标识、包装和陈列应清晰、整洁、不污染。

5. 食品安全检测:学校食堂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测,包括对食品质量、卫生条件等进行监测和评估。

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6. 售卖台账和记录:学校食堂应建立健全的食品售卖记录和台账,包括食品进货记录、销售记录和食品安全检测记录等。

7. 食品安全培训:学校食堂应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堂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以上仅为一般性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规定内容,具体规定可能因地区和学校的情况而有所差异。

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规定,并加强对规定的执行和监督。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1. 为了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师生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我校食堂及其从业人员、食品供应商、食品经营单位。

3. 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全程控制、责任明确、公开透明、社会共治的原则。

二、组织与管理1. 学校成立食堂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 食堂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堂日常食品安全管理、检查和整改工作。

3. 食堂从业人员应参加食品安全培训,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并取得健康证明。

4. 学校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采购、贮存、加工、销售、卫生管理、废弃物处理等方面。

三、食品采购与贮存1. 食堂应建立食品采购验收制度,确保采购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 食品供应商应具备合法资质,并提供食品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

3. 食堂应设立专门的食品贮存场所,分类存放,标识清晰,防止交叉污染。

4. 食品贮存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定期检查,及时清理过期、变质食品。

四、食品加工与销售1. 食堂应制定食品加工操作规程,明确加工过程的要求和标准。

2. 食品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设施设备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3.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温度、时间和卫生条件,防止细菌滋生。

4. 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品留样制度,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

5. 食品销售时应佩戴口罩、手套,防止直接手触食品。

五、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食堂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2. 食堂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向学校报告事故处理情况。

3. 学校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六、监督检查与考核1. 学校应定期对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学校应设立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师生参与食品安全监督。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3篇)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3篇)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3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精选3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篇1为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行为,发挥快速检测设备的作用和优势,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自身管理水平,保障学校食品安全,现就学校食堂开展食品安全自检工作制定本制度:一、学校食堂应建立食品安全检测工作制度,指定工作责任心强的检测人员负责自检工作。

该人员须经相关培训后方可上岗。

二、检测人员负责快速检测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操作前应对快速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试剂)完好,符合检测条件;同时,仔细阅读设备使用说明书,并严格执行其中的规定和要求,保证自检结果的可靠性。

三、检测人员在对食品及其原料进行检测前,应先对待检样品进行初步感官检查,判断是否新鲜,对过期变质的食品及其原料予以初步筛眩四、检测人员应随机抽取样品,保证待检样品的代表性。

发现抽检样品不合格时,应进行复检,如复检仍为不合格,通知食堂主管领导,停止使用该批次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积极查找原因;必要时应及时向监管部门汇报。

五、各学校食堂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检测的项目和频次。

如农药残留的测定应尽可能每天测定,粮油、调味品等应按进货批次进行检测。

六、对于日常卫生管理中的一些动态指标,如餐具洁净度、紫外线照度、消毒液余氯浓度等,应结合日常的管理情况,定期开展检测工作;七、中高考等重大考试活动期间,应增加检测频次,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八、检测完毕后,工作人员应如实填写《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结果记录表》,并定期整理、归档。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篇2为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操作规范》,落实各项食品安全措施,提高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业务素质,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根据我校实际,特制订食品卫生安全培训计划。

一、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了解并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操作规范及学生营养配餐等基本知识,进一步提高食堂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工作主动性,提高食堂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师生饮食安全。

学校食堂团餐提供商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学校食堂团餐提供商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学校食堂团餐提供商食品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1.1 目的为确保学校食堂团餐的食品安全,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1.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为学校食堂提供团餐服务的食品提供商。

1.3 原则学校食堂团餐提供商应遵循合法合规、诚实守信、质量第一的原则,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二、食品安全管理组织2.1 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学校食堂团餐提供商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运行。

2.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学校食堂团餐提供商应配备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资质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和突发事件应对。

三、食品安全管理措施3.1 原料采购与管理学校食堂团餐提供商应建立严格的原料采购制度,选择具备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并对原料进行验收、检验,确保原料质量安全。

3.2 加工制作过程学校食堂团餐提供商应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食品加工制作,确保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

3.3 食品储存与运输学校食堂团餐提供商应合理储存食品,确保食品储存条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在食品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保温、保鲜措施,防止食品变质。

3.4 食品留样学校食堂团餐提供商应按照要求对每餐食品进行留样,留样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以备查验。

3.5 食品安全培训与教育学校食堂团餐提供商应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与教育,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四、食品安全监管与检查4.1 内部监管学校食堂团餐提供商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内部监管制度,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2 外部监管学校应对学校食堂团餐提供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要求其立即整改,严重者应终止合同。

五、食品安全事故处理5.1 事故报告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学校食堂团餐提供商应立即向学校报告,并按照学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5.2 事故调查与处理学校食堂团餐提供商应配合学校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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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规定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防止师生食物中毒或者其它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大专院校、普通中小学、民办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各类托幼机构。

第三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管理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学校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经过推行规范化管理,不断深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内涵,全面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从而达到有效预防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的目的。

第四条学校应建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设专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

要建立健全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应急处理机制和报告制度、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章食堂设施与环境
第五条学校新建、扩建、改建食堂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进行建设,并有卫生监督部门的审核意见。

第六条学校应根据就餐人数合理规划设置食堂数量,就餐人数超过人的学校应分设若干个食堂。

原则上每250至300名就餐学生设一个食堂,每个食堂的使用面积(不含职工餐室和学生用餐场所)不得小于60平方米,独立设置的教职工专用食堂使用面积不得小于40平方米。

有条件的初中及以上学校可根据宽敞、实用的原则适当扩大面积。

第七条学校食堂要持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并悬挂在食堂的醒目位置,亮证经营。

在餐厅醒目位置应设置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公示栏、食品卫生警示标语。

第八条建立健全卫生安全管理、从业人员准入制度及岗位责任等制度,并统一设计、制作,张贴在相对应的各功能用房内。

按档案化要求建立从业人员基础档案。

设置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栏,每月更新一次宣传内容,宣传资料齐全,存档、记录齐全。

第九条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有相应的自查自纠整改措施,记录齐全。

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学习培训,每学期进行一次测试,学习材料、学习记录、试卷和考核积分表齐全。

第十条学校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要合理,名称要统一,应按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时功能用房的定位进行食品加工操作,不得随
意变更,不交叉使用。

食品处理区全部功能间都在室内,要有独立或相对独立的粗加工间(区)、切配间(区)、烹调间(区)(含蒸煮间)、洗消间(区)(或洗涤间、消毒间)、备餐间(区)、更衣间。

粗加工间、切配间、烹调间应配有密闭干湿垃圾桶,规模较大的食堂应分设男、女更衣间,内设更衣设施,从业人员洗手设施。

第十一条每个食堂应设立独立或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粗加工间(区),占食品处理区(全部后堂)面积的20%以上,有基本的防尘防蝇设施,并配备货架或放置食物的橱柜,与切配间、烹调间等分开。

加工场所的地面、墙裙应该采用不透水材料筑成,地面及排水沟有一定坡度,下水道通畅,便于冲洗排水。

食品粗加工应有足够供水,所供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粗加工场所应有三个以上水池,做到荤素食品分池清洗。

洗涤拖把等清洁用品与清洗食品的水池分开,加工经营场所面积超过500㎡要有独立的清洁工具存放场所。

第十二条每个食堂应设立独立或相对独立的切配间(区),地面要用不透水材料铺砌,并有一定坡度,便于冲洗清扫。

墙裙应贴有白瓷砖,并无污迹和食物残渣,墙壁、天花板的油漆无脱落、无霉斑,下水道通畅,有食品冰箱和带盖的废弃物箱(桶),加工下来的废弃物及时倒入箱内,并当日清除。

切配结束,应及时做好清洗、消毒等清洁工作,以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第十三条每个食堂应设立独立或相对独立的食品烹调间(区)
并与切配间(区)累计占食品处理区的面积≥50%,并按照原料进入、加工、成品供应流程合理布局。

内墙壁应有瓷砖或采用其它浅色、无毒、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高度至顶棚;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地板砖铺设,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排水;顶棚应用无毒、无异味、防霉的材料制作;灶台采用不锈钢台面,灶面、灶台墙壁及灶前地面要经常洗刷,做到无油污、无积灰、无食物残渣、排气罩不滴油,工作结束做好地面、灶台、操作台和用具的清洗、洗刷,保持加工场所清洁。

第十四条职工用餐场所应设置相对独立的餐室;学生用餐场所应根据用餐学生数,独立设置能容纳全部就餐学生的餐厅,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小于0.6平方米;师生用餐场所应配备相应的饭桌、饭具保洁橱和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第十五条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距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第三章食品采购与贮存
第十六条学校应明确专人负责食品的采购索证和验收索证。

索取的证件主要包括供货商的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质量报告书、检验报告单、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质量合格证、水产品质量合格证等复印件。

负责采购的人员应学习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的基本知识,了解相关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学校食品采购索证登记薄,做到每日登记,采购记录项目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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