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工地劳务管理制度(20200515203522)

合集下载

施工工地劳务队伍管理制度文档

施工工地劳务队伍管理制度文档

施工工地劳务队伍管理制度文档施工工地劳务队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施工工地劳务队伍管理,保障施工安全,提高劳务队伍素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及其各工程项目中的劳务队伍管理。

三、本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安全生产第一、服务为先、科学管理和合理用工、维护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务队伍的组成一、劳务队伍由项目经理按照施工需要和劳务队伍实际情况组成。

二、劳务队伍应当根据施工类型、施工进度、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确定人数和结构,具体的劳务队伍定员标准另行制定。

三、劳务队伍应当由劳务队长组织实施施工,全体队员应当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

四、劳务队伍应当以安全生产为先,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对违章行为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劳务队伍应定期进行减员和增员工作,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每次减员修改合同的办法与程序另行规定。

第三章劳务队伍的管理一、劳务队长是本企业与施工现场的主要沟通人员,必须是一名具备相关管理经验和团队协作能力的人员。

二、劳务队长应加强施工队伍管理,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并切实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劳务队长应当定期对全体队员进行、技能培训,提高队员技术水平。

四、对于在施工现场发生的员工违法、违纪行为,要立即进行处理,对于需要处理的情况,现场主管领导应及时安排处理,必要时可以开除该员工。

五、劳务队长应当制定工作计划和应急预案,保证施工现场机具和设备的完好性,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六、每个劳务队员必须签署安全生产责任状,并保证绝不违章操作,如有违反,应追究其责任。

七、劳务队伍必须准守施工现场纪律,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

八、本企业应当建立劳务队伍考核制度,对于施工队员进行综合评估。

第四章劳务队伍的培训与教育一、建立基本技能培训机制,对施工队员进行安全生产和技术培训,提高施工队员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推广安全文化,加强安全管理,确保g工人人第一、安全文明施工。

施工工地劳务管理制度

施工工地劳务管理制度

施工工地劳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施工工地劳务管理,加强劳务工人权益保护,维护劳动关系稳定,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施工工地劳务管理制度。

二、劳务工人招聘与录用1.施工单位应通过合法途径招聘劳务工人,严禁强迫、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劳务工人。

2.施工单位应对劳务工人进行全面、公正的面试与考核,并按照岗位要求选择合适的人员进行录用。

3.施工单位应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三、劳务工人权益保障1.施工单位应保障劳务工人的劳动报酬,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2.施工单位应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护劳务工人的人身安全。

3.施工单位应提供必要的培训与技能提升机会,提高劳务工人的工作技能。

4.施工单位应按照法定时间合理安排劳务工人的工作时间,并保障劳务工人的休息权利。

5.施工单位应为劳务工人购买社会保险,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相关费用。

四、劳务工人考勤管理1.施工单位应采用科学有效的考勤管理制度,确保劳务工人的工作时间准确记录。

2.施工单位应提供合理的考勤设备,确保劳务工人的考勤数据真实可信。

3.施工单位应定期通报劳务工人的考勤情况,便于劳务工人自我管理与监督。

五、劳务工人权益投诉处理1.劳务工人有权对违反劳动法规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鼓励其主动维护权益。

2.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劳务工人权益投诉的受理与处理工作。

3.施工单位应及时处理劳务工人的投诉,并依法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保障其合法权益。

六、考核及奖惩制度1.施工单位应对劳务工人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其工作表现与成果。

2.施工单位应根据劳务工人的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与激励措施。

3.施工单位可以根据劳务工人的工作表现,对其进行相应的惩罚或解雇。

七、制度宣传与培训1.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劳务工人参加劳动法规、安全生产等相关培训。

2.施工单位应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劳务工人权益保障制度,提高劳务工人的法律意识与权益意识。

八、附则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施工单位应将本制度公示在明显位置,并向劳务工人进行解读与宣传。

工程工地劳务管理制度

工程工地劳务管理制度

工程工地劳务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旨在规范工地劳务人员的管理,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效率,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建筑工程项目,所有进入工地的劳务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劳务人员管理1. 劳务人员入职前需经过健康体检,符合岗位要求方可录用。

2. 劳务人员必须接受专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 劳务人员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工地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 劳务人员享有按时领取工资、休息休假、安全防护等权利。

三、工资支付与福利1. 劳务人员的工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

2. 工资支付应公开透明,劳务人员有权查询自己的工资构成。

3. 劳务人员应依法享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4. 对于加班工作,应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

四、安全生产1. 劳务人员必须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技能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

2. 劳务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 发现安全隐患和违章操作,劳务人员有权停止作业并及时报告。

4. 工地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劳务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五、劳动纪律1. 劳务人员应遵守工作时间规定,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2. 劳务人员应爱护公共财物,节约材料,不得私自拿走或损坏工地物品。

3. 严禁在工地内酗酒、斗殴或其他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4. 对于违反劳动纪律的劳务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

六、争议解决1. 劳务人员与用工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时,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 调解不成时,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应及时通知全体劳务人员。

施工中的劳务管理制度

施工中的劳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劳务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提高施工效率,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有劳务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施工劳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合理;2. 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3. 提高施工效率;4. 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第二章劳务人员招聘与培训第四条劳务人员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劳务市场、招聘会、网络等多种渠道进行。

第五条招聘的劳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符合国家规定的年龄、性别、身体健康要求;2. 具备相应工种的技能和资质;3. 无犯罪记录;4.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六条劳务人员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

1. 岗前培训:对新入职的劳务人员进行工程概况、安全知识、操作规程、劳动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在职培训:对在岗劳务人员进行技能提升、安全知识更新、职业道德教育等方面的培训。

第三章劳务人员管理第七条劳务人员管理应建立以下制度:1. 劳务人员登记制度:对劳务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联系方式、工种、技能等级、培训情况等。

2. 劳务人员考勤制度:建立劳务人员考勤记录,包括工作时间、加班时间、请假时间等。

3. 劳务人员工资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资支付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人员工资。

4. 劳务人员劳动保护制度:为劳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保障其身体健康。

第八条劳务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服从管理,遵守劳动纪律,按时完成工作任务;2. 不得擅自离岗、旷工,如需请假应按规定程序办理;3. 不得携带危险物品进入施工现场;4. 不得在施工现场吸烟、喝酒;5. 不得在施工现场进行赌博、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

第四章劳务人员权益保障第九条工程施工期间,劳务人员享有以下权益:1. 合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2.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社会保险待遇;3. 依法获得劳动报酬;4. 依法获得劳动保护;5. 依法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参与企业管理。

施工工地劳务管理制度

施工工地劳务管理制度

施工工地劳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施工工地的劳务管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施工工地的安全生产,保障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制定本劳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施工工地的所有劳务管理活动,包括招聘、用工、薪酬、安全保障等方面。

第三条施工工地的业主、承包商、劳务公司、劳务人员等相关方都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共同维护劳务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

第二章招聘与用工第四条施工工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合理确定用工数量和用工岗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招聘。

第五条招聘应公开、公平、公正,不得歧视性别、年龄、种族等因素。

第六条用工应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七条用工单位应定期对劳务人员进行培训和岗位指导,确保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薪酬管理第八条施工工地应根据用工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人员的工资,不得拖欠或支付不足。

第九条薪酬应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进行支付,福利待遇也应符合相关规定。

第十条对于加班、节假日等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施工工地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理安排。

第十一条施工工地应建立健全工资管理制度,确保工资支付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第四章安全保障第十二条施工工地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得到有效管理和解决。

第十三条施工工地应配备专业的安全生产人员,负责监督和检查现场安全环境,并及时应对安全事故。

第十四条施工工地应对劳务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五条施工工地应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五章管理监督第十六条施工工地应设立劳务管理部门,负责劳务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十七条劳务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工地的劳务管理工作得到有效监督和控制。

第十八条劳务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九条劳务管理部门应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合作机制,共同推进施工工地的劳务管理工作。

施工工地劳务管理制度

施工工地劳务管理制度

施工工地劳务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保证施工工地劳务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劳务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规定以及本工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劳务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施工工地所有引进的劳务人员,包括施工管理人员、劳务员工等。

三、规定内容1. 劳务招聘(1) 本工地会按照施工需要,委托招聘前期调研、面试,审查选定优秀的劳务招聘机构或者个人,对招聘人员的条件、素质、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查,确保招聘人员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工地要求。

(2) 雇主及作业单位聘任劳务工时,应明确劳务工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资福利、保险待遇、特殊工种及工作风险、注意事项等各项权利和义务。

必须经过双方协商,达成劳务关系,并签订书面劳务合同。

2. 劳务管理(1) 劳务人员到达本工地,由招聘方将其劳务合同及相关证件资料发送至劳务服务部门并记录员工登记台账。

(2) 由劳务服务部确保劳务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到位并制定个性化的安全管理方案,分配工作任务及安排作息时间。

(3 )按照工作场所的要求,做好岗位设置,保证劳务人员安全上岗,严禁超时作业以及吸烟、饮酒、吃药等不良行为。

(4)促进现场工作流程的协调,确保现场进度和劳务人员的效率,提高工程的质量和效益。

3. 劳务保障(1) 劳务人员的薪资福利、保险待遇与工地专业工种员工相同,严禁恶意拖欠工资、节假日福利等。

并实行月结工资制度。

(2)保证劳务人员的劳动安全,遵守法律法规,持续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及培训,严肃违规行为和安全事故的处理,保证安全生产。

(3)为劳务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心无旁骛地从事本工地的工作,不受外界干扰。

四、后勤保障本工地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食宿保障:提供必要的饮食和住宿条件,确保劳务人员的正常生活需求。

施工工地劳务管理规章制度

施工工地劳务管理规章制度

施工工地劳务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1. 为规范和管理施工工地的劳务管理工作,保障施工工地的安全生产和良好秩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2.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施工工地从事劳务工作的人员,包括施工工地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劳务人员等。

3. 各级工地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确保施工工地的安全和效率。

二、劳务管理工作责任1. 施工工地的项目经理或工程总监负责监督和管理劳务工作,对劳务工作的质量和安全负最终责任。

2. 施工工地的劳务班组长负责具体的劳务管理工作,包括工人的招聘、培训、安全教育等。

3. 所有员工都有义务遵守劳务管理规章制度,不得违反规定,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三、劳务招聘与培训1. 招聘劳务人员应按照岗位需要进行,必须保证招聘人员的素质符合施工工地的要求。

2. 新员工入职后应进行培训,包括工作规范、安全操作等内容,确保其能够熟悉和掌握相关工作技能。

3. 培训期间,员工不得擅自离岗,必须认真听讲和参与培训活动。

四、劳务安全管理1. 施工工地的劳务安全管理是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安全规定,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2. 所有员工在施工工地工作时必须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等。

3. 施工工地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禁止未经培训的员工进入危险区域。

五、劳务纪律管理1. 施工工地的劳务人员必须遵守工地规章制度,按照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 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私自调休或请假,必须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3. 对于违反纪律的员工,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包括扣发工资、扣减奖金、记大过等。

六、施工工地劳务管理的监督和检查1. 每天需进行定期巡查和检查,确保劳务工作的安全和效率。

2. 定期召开劳务管理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 对于工地上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即时制止并报告给上级管理部门。

七、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施工工地管理机构所有,如有疑问或不明之处,可进行咨询并提出意见。

工地劳务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工地劳务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工地劳务作业人员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提高施工效率,维护施工现场的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工地所有劳务作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电工、焊工、瓦工、木工、钢筋工等。

三、管理制度1. 入场管理(1)所有劳务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经过公司统一培训,了解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知识。

(2)劳务作业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健康证明、操作证等相关证件,并经过现场管理人员审核合格后方可入场。

(3)新进场人员需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2. 安全管理(1)劳务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2)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劳务作业人员应熟悉并遵守各项安全规定。

(3)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等,劳务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

3. 质量管理(1)劳务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施工图纸、技术规范、施工方案进行作业,确保工程质量。

(2)施工过程中,劳务作业人员应主动与技术人员沟通,及时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

(3)施工完成后,劳务作业人员需自检、互检,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4. 作业时间与休息(1)劳务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擅自离岗。

(2)施工现场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确保劳务作业人员有足够的休息时间。

(3)遇有特殊情况,如自然灾害、设备故障等,需暂停作业时,应立即上报,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5. 文明施工(1)劳务作业人员应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不得乱扔垃圾、杂物。

(2)施工现场应设置文明施工标志,劳务作业人员应遵守文明施工规定。

(3)施工现场应保持良好的交通秩序,不得占用消防通道、施工道路等。

四、奖惩措施1. 对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劳务作业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劳务作业人员,给予通报批评、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施工工地劳务队伍管理制度1.劳务队伍的选择及农民工工资的发放(1)要选择信誉好,管理能力强,技术水平优,工程进度快的劳务队伍,严把选择关,不合格的队伍绝对不能进场,从源头上避免因施工问题而引发的劳资纠纷和拖欠工资现象发生。

(2) 对各劳务企业及分包企业建立档案,详细记载该企业所承建工程质量,安全措施和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

(3) 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

为规避或降低建筑业经营管理风险,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无论是建筑工程分包还是劳务分包,施工队要在签订合同时缴纳一定数量的履约保证金。

保证金的缴纳、用途和返还条件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细化,避免产生纠纷。

作为督促协作队伍全面履行合同的经济手段,其中一部分资金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资金来源。

(4) 建立奖惩制度,对施工队实行等级评定,将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作为评级标准之一,一旦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发生,在进行处罚的同时,对其进行降级处理,同时记入企业档案备查。

(5) 农民工工资具体管理办法:1)建立农民工信息档案,农民工自入场之日起即将个人的身份证信息、工种、住址及联系电话等资料登记入档,便于核对。

2)开办实名工资卡,实行一人一卡制,并制定农民工花名册,按花名册由公司财务部门进行网上工资实名支付,保证工资能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本人手中。

4)公司各部门严格监督管理,各项目部上报当月工程量,产值和工资表后,工程部按工程形象进度审查核定工程数量,计算出所使用的物料成本,安全部门负责审核工资表上的人员名单,最后由财务部进行网上支付,将每个人的工资打入个人工资卡。

5)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将农民工的权利作为宣讲内容,让农民工真正认识到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2.劳务队伍管理办法(1)劳务队伍应服从项目经理和技术员的管理与调度。

对不服从技术员合理安排、建议的劳务队伍民工:发生第一次时,项目部对该民工处罚30元;发生第二次时,施工处对该民工处罚50元;发生第三次时,施工处有权直接将该民工辞退;因劳务队伍民工自身原因侮辱、漫骂项目部所属员工的,将对该劳务队伍处罚1000元,殴打项目部所属员工的,将对该劳务队伍处罚5000元,同时将直接责任人送有关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2)劳务队伍所属民工必须无违法乱纪记录,必须身体健康,具有与本工程相适应的劳动能力。

(3)劳务队伍所属民工进场后,必须及时将其身份证复印件、名单列表上报到项目部办公室,由项目部办公室统一办理暂住证件,费用从劳务队伍结算中扣除,中途离场或辞退的民工,要及时通知经理部办公室。

(4)劳务队伍归各技术员管辖,技术、进度、质量、文明施工等应服从现场技术员的管理,要按技术交底、图纸及技术规范施工,若达不到要求,现场技术负责人有权减少或停止劳务队伍的支付。

(5)项目部向劳务队伍提供合格的钢筋、砼等半成品材料,劳物队伍对施工质量负责,不准偷工减料,不准试用不合格的材料,应配备足够的业务熟练的技术工人及精干的管理人员,要保证每道工序必须有一个负责人。

如因劳务队伍自身原因出现一次不合格须再次检验的,每不合格一次罚款50元;监理提出指令性整改的,每次罚款500元;监理提出肯定表扬的,每表扬一次奖励300元;对需要停工整顿的,每次罚款1000元;对停工整顿且业主、监理对项目部进行罚款的,劳务队伍必须承担罚款并加罚1000元。

对因劳务队伍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施工的劳务队伍承担。

(6)分包劳务队伍所承担工程的资料由劳务队伍承担填写,分包劳务队伍必须配备工程技术人员,每道工序完工后由劳务队伍技术人员自检合格后填写施工资料,然后将资料交给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复检合格,再由项目部检验,工程科检验合格,方可由工程科联系监理验收,严禁无资料报验和自行找监理验收。

劳务队伍技术人员在填写原始施工资料前,必须仔细阅读图纸和技术规范,原始资料的填写必须符合图纸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上交后如被检查出错误,将处以10元/份的罚款,罚款针对填写人及复核人,并重新填写。

(7)劳务队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技术生产规定、规程、设计、施工等文件及与公司签定的安全协议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保障安全施工;各劳务队伍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施工机械、人员安全要妥善管理,认真履行安全合同及执行公司下发的关于安全施工的相关规定,劳务队伍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劳务队伍承担。

(8)劳务队伍应按时完成项目部下达的施工任务,各劳务队伍应配备足够的机械设备和人员,同时根据甲方与其签定协议上规定的工期每月上报施工计划,项目部审批后下发执行。

如超额完成任务,当月奖励1000元,如完不成任务罚款1000元;项目部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劳务队伍的计划进行调整。

对连续2次不能完成计划的,项目部有权对其承担的施工范围、内容进行分割。

(9)为规范现场文明施工,工地沿线除设置必要的质量警示牌、施工里程牌、各种宣传标语牌外,整个施工现场应做到布局整齐、文明责任区明确,并有明显标识;每一个施工环节必须做到不因施工而给已完工程及其它工程造成损伤或影响,施工现场不得出现由于施工组织不合理而造成停工的现象;施工管理人员及主要工种应佩挂证卡,所有施工人员应自觉遵守工地各项管理制度,避免和降低施工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

(10)项目部统一提供质量警示牌、施工里程牌、各种宣传标语牌、旗帜等,劳务队伍有义务进行保管、摆放,各劳务队伍在日常生产中要负责保管、摆放好自己所属责任区内的质量警示牌、施工里程牌、各种宣传标语牌、旗帜等,如有丢失或损坏,由劳务队伍按价赔偿。

(11)项目部根据工程进展情况下发给各劳务队伍的半永久材料、周转材料或租赁给劳务队伍的小型机具,由劳务队伍自身负责使用、保管,不准私自转让,一经发现根据情况扣款,若有丢失或损坏,必须按合同约定价格赔偿。

3.施工工地劳务队伍结算及支付办法(1)结算、支付依据双方签定的合同且劳务队伍完成的工程项目进度,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其进行适当调整,所有支付金额数量由项目经理确定并签字后方能支付。

(2)各劳务队伍应按计划完成工程量,经现场技术负责人审核后上报项目经理,经相关责任人审核并经总经理审批后支付。

(3)劳务队伍属现场项责人直接管辖,现场负责人可根据劳务队伍的管理、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情况调整其支付金额;若劳务队伍不服从现场技责人的管理,现场负责人可拒绝其支付申请。

(4)各劳务队伍必须保证材料、机械的正常使用,如不执行机械材料的规章制度,项目经理可以拒绝其支付申请。

(5)各分项工程的原始资料及检验资料在该分项工程完成后48小时内交项目部,要求正确无误并经现场技术负责人及监理签字齐全。

项目部按其已上报资料的工程数量占完成工程数量的比例调整其支付数量。

(6)劳务队伍应保证全部资金用于工程建设,并定时上报资金使用情况,如发现挪做他用,项目部将停止其下期计量支付。

(7)项目部提供的钢筋、成品砼、波纹管、钢绞线等用于工程的永久性材料,最后以图纸设计数量进行结算,超出部分由劳务队伍自负;对于劳务队伍领用的模板、架管、木材等周转性材料,如有丢失或损坏,由劳务队伍负责赔偿,并从进度结算中扣除,对于租用公司的机械设备要保证其正常运转,如有丢失或损坏,由劳务队伍负责赔偿,并从工程款中扣除;(9)劳务队伍的暂住证费用、地方需交的其他费用由项目部代交,费用在每次月支付款中除。

4.施工工地临时工管理办法(1) 所招临时工年龄应在18-35周岁之间。

特殊工种或技术工的年龄可放宽,但决不能招收18周岁以下童工及病残人员。

非特殊岗位不得招收女工。

(2) 所招临时工必须有身份证并无任何犯罪记录。

必要时,应要求提供户籍所在地开具的证明。

(3) 临时工的需用数量、工程或增减必须由各工种负责人报项目经理批准并报公司备案。

(4)临时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技能、质量、纪律等培训。

(5)临时工招收后应明确规定工资、安全、纪律、技能等方面的责权要求。

(6)临时工的直接管理人为各班组负责人。

(7) 各班组负责人必须做好对临时工人员的日常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杜绝临时工人员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和违反公司纪律或违法犯罪等行为。

(8) 临时工原则上不得安排其从事驾驶、控制、仓库保管等重要工作。

(9) 技术工的待遇按公司有关规定或特殊执行。

(10) 临时工必须挂牌上岗,工作牌上应注明其工种,并帖照片。

(11)正式员工的《行为守则》适用于对临时工的管理。

5. 施工工地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含以下几个作业内容。

(1)电工作业(含发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3) 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械司机,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4)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5) 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质化验工);(7)危险物品作业。

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保管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 必须年满18 周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的疾病和生理缺陷;(2) 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3) 按上岗要求,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并取得地、市以上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4)凡公司需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报市建委安排进行培训、考核、发证,操作证到期的人员要按期限进行培训复审。

无操作证者,严禁上岗作业。

(5) 特种作业人员要佩证上岗,并要按“操作证”限定的作业内容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犯规定,强迫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