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出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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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人员出入公司及物资出门管理规定

外来人员出入公司及物资出门管理规定

外来人员出入公司及物资出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外来人员出入公司及物资出门程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原则1、凡外来人员出入厂区,必须服从保卫人员管理,严格执行出入门程序,按保卫人员要求办理出入手续。

2、销售客户、供应客户、外来参观人员进入生产车间,必须经公司主要领导批准,并由公司接待人员陪同。

外来人员不经允许,一律不准进入生产车间。

3、到公司处(科)室联系业务的外来人员,必须经保卫人员联系,由处(科)室负责人批准,登记后按保卫人员指定路线入厂,严禁外来人员在接待区域以外走动。

4、凡外来人员必须从指定门口出入。

进入厂区,有效证件必须随身佩戴在明显位置。

5、保卫部门要严格物资出门检查,杜绝物资流失。

二、工作程序1、外来人员出入公司大门工作程序1.1 凡外来人员出入公司,必须从指定大门出入。

1.2 外来人员进入公司前,门卫与接待单位要作好衔接,经接待部门负责人同意后,严格按程序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1.3 登记程序:→填写《外来人员车外来人员入公司→出示有效证件→联系部门(人)并经同意后辆检查登记表》→办理临时出入证(暂扣有效证件或收取10元押金)→出公司检查、登记→收回临时出入证(返还有效证件或押金)、填写离公司时间。

1.4 凡外来人员进入公司,必须由接待部门安排专人带领或按指定路线行走,并佩戴临时出入证,进入生产车间必须由公司接待人员陪同。

1.5 政府部门或上级相关重要业务部门来公司时,公司各对口部门要事先通知门卫,说明车辆号码和人员情况等具体事项,必要时到大门口迎接;重要客户、上级领导来公司参观、访问时,综合办要指定专人到大门迎接,或由综合办通知门卫予以放行。

1.6 上级主管领导或重要业务部门来公司时,综合办或对口部门事先未接到通知的,由值班门卫立即联系综合办或责任部门,并做好导向工作。

1.7 凡外来联系公司领导者,门卫要先联系综合办,由综合办联系公司领导。

综合办将联系公司领导情况及时告知门卫,门卫根据综合办意见做好接待。

公司物资出门管理制度

公司物资出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物资管理,确保物资合理使用,防止浪费和流失,提高物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员工,所有物资出门均需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物资出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需求导向原则: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申请出门物资;2. 节约原则:合理使用物资,避免浪费;3. 安全原则:确保物资出门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4. 责任原则:明确各部门及员工在物资出门管理中的责任。

第二章物资出门申请第四条物资出门申请由使用部门填写《物资出门申请单》,内容包括:1. 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2. 使用部门、使用人、使用目的;3. 申请人签字;4. 部门负责人签字。

第五条物资出门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物资管理部门审核。

第六条物资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单后,对申请单内容进行审核,确保物资出门符合公司规定。

第三章物资出门审批第七条物资出门审批由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审批流程如下:1. 审核申请单内容,确保符合公司规定;2. 核实库存,确保物资充足;3. 签发《物资出门许可证》。

第四章物资出门手续第八条物资出门时,使用人需携带《物资出门许可证》和身份证,到物资管理部门办理出门手续。

第九条物资管理部门核对《物资出门许可证》和身份证,确认无误后,办理出门手续,包括:1. 登记出门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2. 在《物资出门许可证》上签字;3. 将《物资出门许可证》交回使用人。

第五章物资出门安全第十条物资出门过程中,使用人需确保物资安全,防止丢失、损坏或污染。

第十一条物资出门时,使用人应采取以下措施:1.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2. 使用合适的包装材料,确保物资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害;3.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出门。

第六章物资出门记录第十二条物资管理部门应建立物资出门记录,详细记录出门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使用人、出门日期等信息。

第十三条物资出门记录应妥善保管,便于查询和审计。

公司货场出门管理制度

公司货场出门管理制度

公司货场出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货场出门管理工作,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提高货场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货场出门管理流程1. 货物装车前,经办人员需在系统中填写出门申请,并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装车。

2. 装车前需将货物清单、装车单、收据等资料交由财务核对,并填写装车单。

3. 装车后,仓库管理员检查车辆、货物货单等,并签字确认后方可出门。

4. 司机在货场门口出示公司工作证并登记相关信息后,方可离开货场。

第三章出门审批流程1. 出门审批需提前至少24小时进行,由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出门。

2. 出门审批需包括货物名称、数量、车辆信息等内容,并在系统中完善相关信息。

3. 若出门审批遇到特殊情况,需向上级主管汇报并获得特批后方可出门。

第四章出门管理责任1. 出门申请人负责填写准确完整的出门申请,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 装车人员需对已装车物品进行清点确认,并填写装车单。

3. 仓库管理员需对装车货物进行检查确认,并在装车单上签字。

4. 司机需在出门前检查车辆状态、货物情况,并确保所有手续齐全。

第五章出门管理制度的执行1. 出门管理制度由公司管理部门负责执行,相关部门需配合执行。

2. 出门管理制度需定期进行检查评估,及时修订完善。

3. 出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由公司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对于违反出门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1. 出门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2. 未尽事宜由公司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以上为公司货场出门管理制度,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谢谢。

厂区人员车辆物资出入门管理办法

厂区人员车辆物资出入门管理办法

厂区人员、车辆、物资出入门管理办法一、目的为加强厂区安全管理,规范人员、车辆及物资的出入,确保厂区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进入厂区的人员、车辆及物资。

三、人员出入管理1. 员工出入- 员工应佩戴厂牌,凭厂牌出入厂区。

厂牌不得转借他人,如有遗失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告并补办。

- 员工上下班应按规定时间通过指定的出入口,不得迟到早退。

- 员工不得携带违禁物品进入厂区,如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等。

2. 访客出入- 访客须在门卫处登记,填写《访客登记表》,注明来访事由、来访时间、被访人等信息。

- 访客经被访人同意后,由被访人到门卫处带领访客进入厂区。

- 访客在厂区内应遵守厂区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随意走动,不得进入未经许可的区域。

- 访客离开时,应由被访人陪同至门卫处登记离开时间。

四、车辆出入管理1. 员工车辆- 员工车辆应凭车辆通行证出入厂区,并按指定位置停放。

- 员工车辆不得在厂区内超速行驶、乱停乱放,不得影响厂区交通秩序。

2. 访客车辆- 访客车辆须在门卫处登记,领取《临时车辆通行证》后方可进入厂区。

- 访客车辆应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随意停放。

- 访客车辆离开时,应将《临时车辆通行证》交还门卫处。

3. 运输车辆- 运输车辆进入厂区前,应提前向相关部门报备,注明车辆类型、货物名称、数量等信息。

- 运输车辆在门卫处接受检查,核对货物信息无误后,方可进入厂区。

- 运输车辆在厂区内应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得超速、超载,不得随意倾倒货物。

- 运输车辆离开厂区时,应再次接受检查,确保货物与进入时一致。

五、物资出入管理1. 物资进入- 物资进入厂区时,应在门卫处登记,注明物资名称、数量、来源等信息。

- 贵重物资、危险化学品等特殊物资进入厂区,应经相关部门审批,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 物资进入厂区后,应及时送达指定地点,不得在厂区内随意堆放。

2. 物资带出- 物资带出厂区时,应凭相关部门出具的《物资出门证》。

物资出门管理制度,物资出门规定与违反本制度的处罚标准

物资出门管理制度,物资出门规定与违反本制度的处罚标准

目的确保公司物资安全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外来人员及车辆内容1、所有物资出门必须办理出门证,凭证出门,无证出门视同盗窃。

2、出门证内容应包括:编号,出门时间,去向,用途,经办人,出门物资清单(出门物资代号或图号、名称、数量),出门物资是否返回,出门物资实际返回时间。

3、物资出门证分为两种性质:第一种为出门后不返回出门证;第二种为出门后返回出门证(如:外协件、物资采购入库后发现质量问题退换件)。

4、出门证流程:出门证分三联,一联存根由综合管理部存档;二联随货同行出门交门卫;返回物资第三联由经办人保管,货物返回后,经仓库管理员签字后交综合管理部核销;不返回物资的第三联随货物同行。

5、出门证经办:生产物资(含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生产设备及生产工具)的出门证由生产部经办;外协加工件出门证由外协人员经办;销售产品或备件出门证由营销部经办;其他物资出门证由经办人经办。

6、出门证出具及出门物资的领取:经办人凭以下手续到综合管理部办理出门证:(1)外协件凭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签字的《自提自运托收单》;(2)成品和非标件凭总经理签字的发货清单或发货通知单;(3)废品凭总经理审批后的合同书和财务收据及仓库主管签字的磅单;(4)退货物资出门:供应部门必须先与供应商签署物资退货协议,按公司合同审批制度审批盖章,然后凭该协议到财务部办理扣款手续(没有款扣的由供应责任人负责收回退货物资货款),此物资出门的《自提自运托收单》上财务必须在签字,同时注明“退货不返回”;(5)更换物资出门:因故采购回的物资需供应商更换,供应部必须先与供应商签署物资更换协议,按公司合同审批制度审批盖章,如有差价,经办人凭该协议到财务部办理差价扣款或补款手续(没有款扣的由供应责任人负责收回该差价货款),此物资出门的《自提自运托收单》上财务必须在签字,同时注明“更换返回”;经办人凭上述资料及出门证到仓库开领料单领取出门物资(所有要出库物资包括焊后外协加工件,出库前应办理入库手续),同时仓库负责人在出门证上签名(没有仓库负责人签字的出门证门卫不得受理)。

物资出门管理规定

物资出门管理规定

物资出门管理规定(一)物资出门凭证有财务部盖章的“销货单(现销)”、“借出单(赊销)”的出门证联和“物资出门证”,采购部门签发并盖章的“物资出门证”,仓储盖章“借出单”、“委外领料单”、“三包领料单”的出门证联。

(二)出门证签发部门:1、产成品及零配件销售物资出门①现销、赊销:现销、赊销物资的出门证[销货单(现销)、借出单(赊销)出门证联]及免费提供样机出门证(领料单)由销售部门开具,财务部盖章。

②预借:预借产成品及零配件(借出单的出门证联)由借出部门开具、仓储盖章,分管领导签字。

2、委外加工物资出门委外加工物资出门,由仓储开具“委外领料单(出门证联)”并签章,分管领导签字。

3、“三包”物资出门“三包”物资由领用部门经办人填制“领料单”,按规定的审核程序签批,到仓储开具“领料单”三联单并签章4、其他不属于仓储管理的物资出门其他不属于仓储管理的物资出门主要是指各车间工装、工具、磨具等低值易耗品的借用、调拨、出售;各单位办公设施外出维修,如: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的修理;采购物资的质量问题退货、超计划进货退回等。

(1)各车间工装、工具、磨具等低值易耗品的借用、调拨、出售的出门由各车间提出处置申请,生产部主任签字,公司分管领导批准,由财政部出具“物资出门证”并签章。

同时,财务部据以建立此类出厂物资台账,定期督促检查清理。

(2)各单位办公设施的外出维修,如: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的修理出门,由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写明原因,财务部开具“物资出门证”并签章。

(3)采购物资入库前的质量问题退货、超计划进货退回等出门,由采购部开具“物资出门证”并签章。

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外协件质量问题索赔、调换等出门,由采购部开具“物资出门证”并签章;如需财务部开据发票的,由采购部通知财务部开发票。

(4)处理废旧物资的出门:如是即时结算的,由采购部通知财务部开发票或收据结算,发票或收据的“出门证”联,由财务部盖章;如是分期处理、集中结算的,由采购供应部开“物资出门证”并签章,注明“集中结算”字样。

工厂物资出门管理制度

工厂物资出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厂物资管理,确保物资出门流程规范、高效,防止物资流失和浪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厂所有物资出门管理,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设备、工具等。

第三条物资出门管理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严格审批、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章物资出门审批第四条物资出门必须办理出门手续,未经批准,任何物资不得擅自出门。

第五条物资出门审批流程如下:1. 申请审批:物资使用部门填写《物资出门申请单》,注明出门物资名称、规格、数量、用途等信息,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2. 审批流程:- 物资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批;- 物资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 仓库管理员审批;- 主管领导审批。

3. 特殊情况审批:对于紧急情况或特殊情况,经主管领导同意,可简化审批流程。

第六条审批过程中,如发现申请单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规定,应立即通知申请人补正或退回申请。

第三章物资出门手续第七条物资出门手续包括以下内容:1. 出门申请单:经审批通过的《物资出门申请单》。

2. 出门凭证:仓库管理员根据出门申请单开具的出门凭证。

3. 出门记录:仓库管理员记录出门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出门时间等信息。

第八条物资出门时,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领取,并出示出门凭证。

第四章物资出门检查第九条物资出门前,仓库管理员应进行以下检查:1. 出门凭证检查:核实出门凭证与出门申请单内容是否一致。

2. 物资检查:核对出门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是否符合申请单要求。

3. 包装检查:检查物资包装是否完好,防止损坏。

第十条检查无误后,仓库管理员在出门凭证上签字确认,并将物资交由使用部门。

第五章物资出门记录与归档第十一条仓库管理员应将物资出门记录整理归档,包括出门申请单、出门凭证、出门记录等。

第十二条物资出门记录应保存至少三年,以便查询和审计。

第六章责任与奖惩第十三条物资出门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物资出门流程规范、高效。

1. 责任:对于因工作失误导致物资流失、损坏或浪费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物资出门管理制度

物资出门管理制度

物资出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物资出门管理,加强对物资的安全保障和流转控制,遵循便捷、安全、高效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类物资的出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设备、资料等。

第三条公司将建立物资出门管理制度的责任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二章物资出门申请第四条出门申请人应提前向所在部门填写出门申请单,并注明物资名称、数量、用途、出门时间、归还时间等信息。

第五条出门申请单需经上级主管审核签字后方可提交至物资管理部门。

第六条物资管理部门应在收到出门申请单后,及时核实物资库存情况,审核出门申请单并在出门管理系统中登记。

第七条物资管理部门应及时与出门申请人联系,告知审核结果。

第八条出门申请单审批通过后,物资管理部门应指定出门归还的具体物资,明确责任人。

第三章物资出门管理第九条出门归还责任人应在指定时间内凭借出门申请单领取物资,并承担物资使用的责任。

第十条出门归还责任人应对所领用的物资进行存放、使用、保管,并按规定时间进行归还。

第十一条出门归还责任人应合理使用所领用的物资,维护物资完整和安全,不得私自挪用、买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非法处置物资。

第十二条若出门归还责任人因为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归还,应提前向物资管理部门申请并得到批准。

第十三条物资使用过程中损坏、灭失的,出门归还责任人应立即向物资管理部门报告,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物资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出门归还的物资进行检查和盘点,确保物资的完好无损。

第四章物资出门记录管理第十五条物资管理部门应建立出门管理记录档案,包括出门申请单、出门审批单、出门登记、归还记录等。

第十六条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对出门记录进行存档和管理,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七条出门记录的保密级别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划分,对涉密物资的出门记录应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

第五章物资出门违规处罚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物资管理部门应给予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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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出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学校公共财产的管理,确保公有财产不致流失,经研究,对出入校门的物品物资作如下规定:
1.学校各物品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责任制,严格各类物资的收、发、领、退、核制度,做到日清月结,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一切物品出学校、学校门,都必须填写《出门证》。

本校职工携带或运载物品出校门,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发,分管后勤校长签字;非本校职工携带或运载物品出校门需经校分管后勤校长签批。

3.实训车间、实验室的设备或消耗材料出校门必须持有该车间负责人签发的《出门证》,经教务处主任或教学培训部主任签字后由分管后勤校长签发批准方可出门。

4.学校外联办的企业,其设备和加工的产品出门时由车间经办人、负责人、企业负责人签字,经分管教学副校长批准后方可出门。

5.学校的仪器设备需送出维修或临时借用的,须持有分管处室主任签发的《出门证》经分管后勤校长批准出校门;基建施工所拆卸的学校物品进出校门,须持有校总务处负责人签发的《出门证》经分管校长批准,方可出校门。

6.到学校仓库领用的物资进出校门须出具物资领用单,教学及各种办公设备调换进出两个校区时须由各部门先办理设备物资
调配手续,由分管后勤校长签字同意后进行调配。

7.学校警卫室建立专门的物资出门登记簿,门卫值班人员要认真核对出校物品的数量和种类,并予以登记,出校物品必须与《出门证》的内容相符方可放行。

出门登记簿和出门证要建档保存。

8.门卫值班人员有权对任何进出校门车辆和出门的物品进行检查,并制止未经批准的公共物品出校。

9.若违反本规定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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