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出门管理规定

合集下载

外来人员出入公司及物资出门管理规定

外来人员出入公司及物资出门管理规定

外来人员出入公司及物资出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外来人员出入公司及物资出门程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原则1、凡外来人员出入厂区,必须服从保卫人员管理,严格执行出入门程序,按保卫人员要求办理出入手续。

2、销售客户、供应客户、外来参观人员进入生产车间,必须经公司主要领导批准,并由公司接待人员陪同。

外来人员不经允许,一律不准进入生产车间。

3、到公司处(科)室联系业务的外来人员,必须经保卫人员联系,由处(科)室负责人批准,登记后按保卫人员指定路线入厂,严禁外来人员在接待区域以外走动。

4、凡外来人员必须从指定门口出入。

进入厂区,有效证件必须随身佩戴在明显位置。

5、保卫部门要严格物资出门检查,杜绝物资流失。

二、工作程序1、外来人员出入公司大门工作程序1.1 凡外来人员出入公司,必须从指定大门出入。

1.2 外来人员进入公司前,门卫与接待单位要作好衔接,经接待部门负责人同意后,严格按程序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1.3 登记程序:→填写《外来人员车外来人员入公司→出示有效证件→联系部门(人)并经同意后辆检查登记表》→办理临时出入证(暂扣有效证件或收取10元押金)→出公司检查、登记→收回临时出入证(返还有效证件或押金)、填写离公司时间。

1.4 凡外来人员进入公司,必须由接待部门安排专人带领或按指定路线行走,并佩戴临时出入证,进入生产车间必须由公司接待人员陪同。

1.5 政府部门或上级相关重要业务部门来公司时,公司各对口部门要事先通知门卫,说明车辆号码和人员情况等具体事项,必要时到大门口迎接;重要客户、上级领导来公司参观、访问时,综合办要指定专人到大门迎接,或由综合办通知门卫予以放行。

1.6 上级主管领导或重要业务部门来公司时,综合办或对口部门事先未接到通知的,由值班门卫立即联系综合办或责任部门,并做好导向工作。

1.7 凡外来联系公司领导者,门卫要先联系综合办,由综合办联系公司领导。

综合办将联系公司领导情况及时告知门卫,门卫根据综合办意见做好接待。

公司物资出门管理制度

公司物资出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物资管理,确保物资合理使用,防止浪费和流失,提高物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员工,所有物资出门均需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物资出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需求导向原则: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申请出门物资;2. 节约原则:合理使用物资,避免浪费;3. 安全原则:确保物资出门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4. 责任原则:明确各部门及员工在物资出门管理中的责任。

第二章物资出门申请第四条物资出门申请由使用部门填写《物资出门申请单》,内容包括:1. 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2. 使用部门、使用人、使用目的;3. 申请人签字;4. 部门负责人签字。

第五条物资出门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物资管理部门审核。

第六条物资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单后,对申请单内容进行审核,确保物资出门符合公司规定。

第三章物资出门审批第七条物资出门审批由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审批流程如下:1. 审核申请单内容,确保符合公司规定;2. 核实库存,确保物资充足;3. 签发《物资出门许可证》。

第四章物资出门手续第八条物资出门时,使用人需携带《物资出门许可证》和身份证,到物资管理部门办理出门手续。

第九条物资管理部门核对《物资出门许可证》和身份证,确认无误后,办理出门手续,包括:1. 登记出门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2. 在《物资出门许可证》上签字;3. 将《物资出门许可证》交回使用人。

第五章物资出门安全第十条物资出门过程中,使用人需确保物资安全,防止丢失、损坏或污染。

第十一条物资出门时,使用人应采取以下措施:1.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2. 使用合适的包装材料,确保物资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害;3.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出门。

第六章物资出门记录第十二条物资管理部门应建立物资出门记录,详细记录出门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使用人、出门日期等信息。

第十三条物资出门记录应妥善保管,便于查询和审计。

厂区人员车辆物资出入门管理办法

厂区人员车辆物资出入门管理办法

厂区人员、车辆、物资出入门管理办法一、目的为加强厂区安全管理,规范人员、车辆及物资的出入,确保厂区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进入厂区的人员、车辆及物资。

三、人员出入管理1. 员工出入- 员工应佩戴厂牌,凭厂牌出入厂区。

厂牌不得转借他人,如有遗失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告并补办。

- 员工上下班应按规定时间通过指定的出入口,不得迟到早退。

- 员工不得携带违禁物品进入厂区,如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等。

2. 访客出入- 访客须在门卫处登记,填写《访客登记表》,注明来访事由、来访时间、被访人等信息。

- 访客经被访人同意后,由被访人到门卫处带领访客进入厂区。

- 访客在厂区内应遵守厂区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随意走动,不得进入未经许可的区域。

- 访客离开时,应由被访人陪同至门卫处登记离开时间。

四、车辆出入管理1. 员工车辆- 员工车辆应凭车辆通行证出入厂区,并按指定位置停放。

- 员工车辆不得在厂区内超速行驶、乱停乱放,不得影响厂区交通秩序。

2. 访客车辆- 访客车辆须在门卫处登记,领取《临时车辆通行证》后方可进入厂区。

- 访客车辆应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随意停放。

- 访客车辆离开时,应将《临时车辆通行证》交还门卫处。

3. 运输车辆- 运输车辆进入厂区前,应提前向相关部门报备,注明车辆类型、货物名称、数量等信息。

- 运输车辆在门卫处接受检查,核对货物信息无误后,方可进入厂区。

- 运输车辆在厂区内应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得超速、超载,不得随意倾倒货物。

- 运输车辆离开厂区时,应再次接受检查,确保货物与进入时一致。

五、物资出入管理1. 物资进入- 物资进入厂区时,应在门卫处登记,注明物资名称、数量、来源等信息。

- 贵重物资、危险化学品等特殊物资进入厂区,应经相关部门审批,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 物资进入厂区后,应及时送达指定地点,不得在厂区内随意堆放。

2. 物资带出- 物资带出厂区时,应凭相关部门出具的《物资出门证》。

物资出门管理规定

物资出门管理规定

物资出门管理规定(一)物资出门凭证有财务部盖章的“销货单(现销)”、“借出单(赊销)”的出门证联和“物资出门证”,采购部门签发并盖章的“物资出门证”,仓储盖章“借出单”、“委外领料单”、“三包领料单”的出门证联。

(二)出门证签发部门:1、产成品及零配件销售物资出门①现销、赊销:现销、赊销物资的出门证[销货单(现销)、借出单(赊销)出门证联]及免费提供样机出门证(领料单)由销售部门开具,财务部盖章。

②预借:预借产成品及零配件(借出单的出门证联)由借出部门开具、仓储盖章,分管领导签字。

2、委外加工物资出门委外加工物资出门,由仓储开具“委外领料单(出门证联)”并签章,分管领导签字。

3、“三包”物资出门“三包”物资由领用部门经办人填制“领料单”,按规定的审核程序签批,到仓储开具“领料单”三联单并签章4、其他不属于仓储管理的物资出门其他不属于仓储管理的物资出门主要是指各车间工装、工具、磨具等低值易耗品的借用、调拨、出售;各单位办公设施外出维修,如: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的修理;采购物资的质量问题退货、超计划进货退回等。

(1)各车间工装、工具、磨具等低值易耗品的借用、调拨、出售的出门由各车间提出处置申请,生产部主任签字,公司分管领导批准,由财政部出具“物资出门证”并签章。

同时,财务部据以建立此类出厂物资台账,定期督促检查清理。

(2)各单位办公设施的外出维修,如: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的修理出门,由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写明原因,财务部开具“物资出门证”并签章。

(3)采购物资入库前的质量问题退货、超计划进货退回等出门,由采购部开具“物资出门证”并签章。

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外协件质量问题索赔、调换等出门,由采购部开具“物资出门证”并签章;如需财务部开据发票的,由采购部通知财务部开发票。

(4)处理废旧物资的出门:如是即时结算的,由采购部通知财务部开发票或收据结算,发票或收据的“出门证”联,由财务部盖章;如是分期处理、集中结算的,由采购供应部开“物资出门证”并签章,注明“集中结算”字样。

物资出门管理规定

物资出门管理规定

物资出门管理规定1. 目的为规范物资出门流程,加强物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从我公司进出的所有物资。

3. 术语定义无4. 内容4.1 煤渣、煤灰、垃圾及废杂品、废料出门4.1.1 公司生产区及生活区的废旧物资由公司统一招标确定承包商。

4.1.2 煤渣、煤灰达到一定数量后由安全环保部通知承包方到公司拉煤渣煤灰,在装煤灰煤渣过程中由安全环保部安排人员全程监督装车过程。

装车完毕后承包方持合同到财务交款,由财务部开具出门证,安全环保部安全员在出门证上签字确认,值班门卫在出门证上签字确认后放行。

4.1.3公司生活垃圾出门,由办公室联系承运方安排车辆到公司装车,装车过程中由办公室安排人员监督装车过程,装车完毕后由办公室负责人开具出门证,交值班门卫签字确认后放行。

外协单位废料由项目现场监管负责人、督察人员现场监督装车过程,检查并确认所装物资是否与《外来单位自带物资清单》中所登记的材料型质是否相符,若相符开具出门证,由外协单位负责人、项目部负责人(监管部门负责人)签字,交生产副总签字确认后,交外协单位负责人,外协单位负责人凭此出门证交门卫出门,值班门卫在出门证上签字确认后放行。

4.1.3出门证必须详细写明车牌号、物资名称、数量、类别、去向等信息,出门证一车一张。

4.1.4 物资出门时,承运商或承包商将出门证交当班门卫,当班门卫核对出门证是否按程序签批,出门物资是否与出门证内容相符,核对无误后在出门证上签字后放行,发现不符,严禁车辆外出并及时通知办公室处理。

4.2 委外维修物资出门4.2.1公司设备备件等物资确定需委外维修后,由物资使用部门根据签批后的《委外维修申请单》将物资退入仓库,并办理退库手续,同时外委人员打借条由仓库保管员开具出门证并由有关人员签字,出门证必须详细写明车牌号、物资名称、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新旧程度、数量,出厂维修日期、回厂日期等信息(物料种类较多时可列附表,若干散件外协组装的物资需在出门证中注明),物资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由生产经理签字确认凭出门证出公司。

工厂物资出门管理制度

工厂物资出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厂物资管理,确保物资出门流程规范、高效,防止物资流失和浪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厂所有物资出门管理,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设备、工具等。

第三条物资出门管理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严格审批、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章物资出门审批第四条物资出门必须办理出门手续,未经批准,任何物资不得擅自出门。

第五条物资出门审批流程如下:1. 申请审批:物资使用部门填写《物资出门申请单》,注明出门物资名称、规格、数量、用途等信息,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2. 审批流程:- 物资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批;- 物资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 仓库管理员审批;- 主管领导审批。

3. 特殊情况审批:对于紧急情况或特殊情况,经主管领导同意,可简化审批流程。

第六条审批过程中,如发现申请单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规定,应立即通知申请人补正或退回申请。

第三章物资出门手续第七条物资出门手续包括以下内容:1. 出门申请单:经审批通过的《物资出门申请单》。

2. 出门凭证:仓库管理员根据出门申请单开具的出门凭证。

3. 出门记录:仓库管理员记录出门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出门时间等信息。

第八条物资出门时,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领取,并出示出门凭证。

第四章物资出门检查第九条物资出门前,仓库管理员应进行以下检查:1. 出门凭证检查:核实出门凭证与出门申请单内容是否一致。

2. 物资检查:核对出门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是否符合申请单要求。

3. 包装检查:检查物资包装是否完好,防止损坏。

第十条检查无误后,仓库管理员在出门凭证上签字确认,并将物资交由使用部门。

第五章物资出门记录与归档第十一条仓库管理员应将物资出门记录整理归档,包括出门申请单、出门凭证、出门记录等。

第十二条物资出门记录应保存至少三年,以便查询和审计。

第六章责任与奖惩第十三条物资出门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物资出门流程规范、高效。

1. 责任:对于因工作失误导致物资流失、损坏或浪费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物资出门管理制度

物资出门管理制度

物资出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物资出门管理,加强对物资的安全保障和流转控制,遵循便捷、安全、高效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类物资的出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设备、资料等。

第三条公司将建立物资出门管理制度的责任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二章物资出门申请第四条出门申请人应提前向所在部门填写出门申请单,并注明物资名称、数量、用途、出门时间、归还时间等信息。

第五条出门申请单需经上级主管审核签字后方可提交至物资管理部门。

第六条物资管理部门应在收到出门申请单后,及时核实物资库存情况,审核出门申请单并在出门管理系统中登记。

第七条物资管理部门应及时与出门申请人联系,告知审核结果。

第八条出门申请单审批通过后,物资管理部门应指定出门归还的具体物资,明确责任人。

第三章物资出门管理第九条出门归还责任人应在指定时间内凭借出门申请单领取物资,并承担物资使用的责任。

第十条出门归还责任人应对所领用的物资进行存放、使用、保管,并按规定时间进行归还。

第十一条出门归还责任人应合理使用所领用的物资,维护物资完整和安全,不得私自挪用、买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非法处置物资。

第十二条若出门归还责任人因为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归还,应提前向物资管理部门申请并得到批准。

第十三条物资使用过程中损坏、灭失的,出门归还责任人应立即向物资管理部门报告,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物资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出门归还的物资进行检查和盘点,确保物资的完好无损。

第四章物资出门记录管理第十五条物资管理部门应建立出门管理记录档案,包括出门申请单、出门审批单、出门登记、归还记录等。

第十六条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对出门记录进行存档和管理,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七条出门记录的保密级别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划分,对涉密物资的出门记录应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

第五章物资出门违规处罚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物资管理部门应给予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物品出入管理规定范文(3篇)

物品出入管理规定范文(3篇)

物品出入管理规定范文1、物品出入应从指定的地点、路线出入,需要时,对地面、墙壁、电梯等必经场所进行铺垫和保护。

2、物品搬运应由专业人员操作,指定电梯运输,物品过重、高、长时,应从楼梯运输。

3、货物和运输车辆不得停放在指定场所以外,不能妨碍交通,堵占道路、通道、电梯门口等。

4、非标准工作时间出入,经值班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使用专用电梯运货。

5、对运输后的现场及时清理。

二、禁止违禁品、易燃易爆品、化学等危险品带入大楼内三、物品带出大楼放行管理1、请物品所属部门填写《持物出门证》,详细注明:物品名称、数量,持物人证件号、出门时间,盖单位公章;2、《持物出门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物品所属单位留存,第二联由物业管理中心门岗核实是否相符,确认持物出门证明有效、门岗责任人签字放行,如发现证、物不符,须持物人员重新开具《持物出门证》,并盖责任单位公章,经确认方可放行。

第三联,交由大楼东门岗查核。

3、责任单位盖章分为以下四类:第一类:各部门的物资带出办公大楼,只须盖其本部门公章;第二类:大楼基建施工单位物资外出,除本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公章)外,须请工程指挥部盖章确认方有效;另大楼装饰如家俱公司、窗帘公司等施工单位物资外出,须总务处盖章确认;第三类:旗下公司非常驻办公单位的物资带出办公大楼,须有其单位的盖章,经客服中心联系其负责人确认属实后,物管中心门岗见单查物符合后放行;第四类:B座客户物资带出办公大楼,须盖租户单位公章;(租户名单由客服中心适时更新并报秩序维护部备查)。

第五类:与办公大楼有业务往来的单位,如有物资从大楼内带出,须请其与联系单位盖章;或请其下次进入大楼时,将无须送至大楼的物资在进入时,即在东门保卫处提前进行登记备案,以便出门时备查。

物品出入管理规定范文(2)一、总则本管理规定的目的是保障单位财产安全,规范物品出入的流程和操作,确保物品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所有单位成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都将被追究相应责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物资出门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物资出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公司财产安全,维护公司利益,规范物资出门行为,结合现行物资出门证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物资出门证(格式见附件一),是指经公司制定或认可,并根据规定办理的相应手续,是公司物资出门的唯一有效凭证。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在办理各种物资出门证手续时,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在办理物资出门证手续时应当遵循专人管理、责任部门(单位)领导审核、部门(单位)负责、专业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行政部对出门证的执行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第二章部门职责及流程
第六条
对出门存货采用经办部门负责制,即公司所有出门物资由经办部门负责跟踪,直到财务销帐为止。

公司下属部门或单位应指定专门人员经办物资出门以及出门证的核销事宜。

第七条销售及售后的物资出门,由财务部负责出门证的开具及核销工作。

第八条外协加工物资出门,凭中心(部门)分管经理签批,中心(部门)指定的专门人员开具出门证,并登记“外协物资出门情况明细表”(见附件二)进行备案,经办外协业务员报检合格后于取得检验单的两个工作日内将检验单及出门证的业务跟踪联(该出门证所含的外协加工件未全部收回时只向核销人员出示出门证)交登记人员进行核销登记。

中心(部门)每月未将当月开具的出门证存根联及已核销的出门证和“外协物资出门情况明细表”的复印件报送财务部,财务部根据仓库外协加工件的入库情况进行审核,编制审核明细表。

第九条
其他情况的物资出门由财务部开具出门证,由物资收回时的验收部门或不收回物资时事件结果的最终反映部门进行核销,核销后的出门证由业务经办部门于核销后一周内交财务部进行最终的出门证核销。

第十条
外部单位来料委托本公司加工,入门时由门卫进行登记。

中心(部门)经办业务人员编制外委加工任务单或说明(必要因素:清晰列出收到的材料情况及加工完结后的加工件情况),财务部根据经过中心(部门)主管经理审核后的外委加工任务单或说明开具出门证。

第十一条门卫凭出门证核实出门物资,并保存业务跟踪联,每月末汇总至财务部进行
最终核销。

第十二条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物资出入司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与适用范围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物资进出司的管理,保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物资进出公司的管理。

其中出门物资包括公司内的产品、半成品、设备、工具、零配件、原材料、辅助材料、办公用品、废旧物资等一切有价值的物资。

二、管理职责
3、管理部门
综合管理部是保安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管理制度的制定、保安人员的管理;财务部门作为公司资产的监管部门,负责物资出司手续的签发、出司物资的跟踪、核销和核对工作。

4、其他部门
其他部门负责配合综合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进行物资进出公司的管理,自觉主动办理物资出入的手续。

5、保安人员
保安负责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对物资进出公司的手续进行验证并留存所有单据,对违反规定的有权禁止其进出公司。

三、物资进出司管理规定
6、物资出司管理规定
、任何人携带物资出司时,必须出具手续齐全的《物资放行凭证》,如无《物资放行凭证》,保安不得放行;
、物资出司由经办人填写《物资放行凭证》,内容包括:时间、单位名称、物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位,出司原因等,如物资较多须另附物资清单;
、《物资放行凭证》必须同时由审计计划部和相关执行部门会签;、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交财务部长签章。

、公司员工私车原则上不得携带物资出门,服务车带物资出司同样需填写《物资放行凭证》。

保安人员有权查验执红色通行证以外的所有车辆。

、对需返司的物资,须在《物资放行凭证》上注明预计返司时间,返司后凭供方核销联入库,质检员和仓库管理员在该单据上签字认可回司质量和数量,财务将于月底对仓库台帐进行核销,同时供方也将根据该单据予以报帐。

、物资变卖及废旧物资处理由审计计划部和相关部门共同商定收费标准,并由执行部门或执行人凭过磅单至财务结算完毕,方可办理《物资放行凭证》出司。

、保安须对照物资放行凭证(物资清单)对出司物资进行认真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并做好记录,保存好《物资放行凭证》。

7、物资入司管理规定
所有运送物资的货车由西门进入公司。

保安登记入司物资的具体名称、数量,以及不在本司卸货的其他物资,以备出司时核对。

四、奖惩措施
8、以上规定公司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人不得刁难保安,对不执行上述规定者,处以当事人50—100元的罚款。

若故意肇事,与保安人员发生冲突,辱骂、殴打保安人员者,依据情节轻重处以200—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9、带物资出司,手续不全者,对携带者给予5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对严格执法的门卫人员按罚款金额的20%给予奖励。

10、若保安人员徇私枉法、从中作弊,发现一次,给予1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同时对举报者按罚款金额的20%进行奖励。

五、附则
11、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地方,按本规定执行,执行以后公司如有新的规定另行通知。

12、本规定的解释权归综合管理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