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标准
西安市常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标准

西安市常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和推进“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合理配置和利用公共交通基础设施资源,适应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西安市城乡规划条例》、《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西安市居住区共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以下简称:城六区),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含航空基地)(以下简称:郊三区)和各开发区(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国际港务区、沣东新城和航天基地)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常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适用本标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常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是指公交停靠站、首末站、枢纽站、停保场及出租汽车停靠站等相关设施。
第四条配建型常规公交场站的规划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需求适应原则:应考虑常规公交运行特点和乘客出行需要,保障场站能够满足当前需求及未来发展的需要.且公交线路应随着配建场站的交付使用同步开通。
(二)以人为本原则:应尽量营造规范、合理、安全、舒适、便捷的交通环境,实现人车分离,保证乘客安全。
(三)土地节约原则:城市核心区、用地紧张地区、关键交通枢纽、轨道与多条公交干线衔接处宜采用集中功能布局,实现垂直换乘,集约使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四)绿色环保原则:应选用环保材料并符合循环经济的要求.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大气污染等应符合环保要求。
应引入减少能耗的措施,并符合节能减排的规定。
第五条独立占地的常规公交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用地保障原则:城六区及郊三区规划区范围内,应根据用地建设规模优先保障城市常规公交基础设施用地.(二)突出枢纽原则:应构筑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公共交通枢纽,形成各种交通方式高效转换的城市公交枢纽体系。
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标准

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国有林场类型与规模 (2)第三章基础设施项目构成 (2)第四章主要建设项目与工程量 (3)第五章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国有林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管理与监督,提高国有林场基础设施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和投资效益,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是编制、评估国有林场工程项目建设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也是主管部门(包括行业部门投资)审查国有林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整个建设过程建设标准的尺度。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经各级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由林业部门管理的国有林场的新建和改扩建工程项目。
第四条国有林场工程项目建设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五条国有林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分类建设、分区管理。
国有林场应编制发展规划,并分别生态公益型和商品经营型林场确定建设与管理策略,有针对性地安排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考虑不同区域建设内容和规模安排。
二、保护为先、合理布局。
建设项目应有利于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不得破坏自然资源、自然景观和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不得造成新的环境污染;要节约用地。
三、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在国有林场基础设施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国有林场现状和经营目的确定建设内容、工程量,以及建设重点、投资规模与建设期限。
除投资规模较小的国有林场宜一次建设完成外,其他国有林场可分期建设,每个分期为2-3年。
分期建设的国有林场,结合林场实际,首期重点建设必须的公共设施、生活服务设施及生产配套设施。
四、因地制宜、讲求实效。
工程建设应遵循自然规律,因地制宜地采用先进技术,建设项目符合建设目的及资源保护、经营需要,确保质量。
第六条国有林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相应各级人民政府批准建场文件或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标准

林场可根据实际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巡护、监测等设备。
1.巡护设备可配备交通工具、GPS、海拔仪、防身设备、定位仪等常规设备;
2.监测设备可配备望远镜、照相机、摄像机等常规设备。
第五章
第二十条国有林场基础设施项目技术经济指标分别列于附表1、附表2中。
四、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工程建设应遵循自然规律,因地制宜地采用先进技术,建设项目符合建设目的及资源保护、经营需要,确保质量。
第六条国有林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相应各级人民政府批准建场文件或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二、经省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国有林场建设与发展的总体规划。
三、行业部门立项投资的依据。
国有林场分类指标表
表1
类型
生态公益林面积比重
生态公益型
≥70%
商品经营型
<70%
注:生态公益林指符合国家和省级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标准的生态公益林地
第十三条国有林场按照经营面积分为超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四个规模等级,按照表2的规定确定。
国有林场规模等级划分表
表2单位:万公顷
类型
超大型
大型
中型
小型
划分指标
三、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在国有林场基础设施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国有林场现状和经营目的确定建设内容、工程量,以及建设重点、投资规模与建设期限。除投资规模较小的国有林场宜一次建设完成外,其他国有林场可分期建设,每个分期为2-3年。
分期建设的国有林场,结合林场实际,首期重点建设必须的公共设施、生活服务设施及生产配套设施。
四、生活用电设施应满足以下要求:
1.尽量考虑清洁能源;
2.电源选择先后次序为国家电网、地方电力、小水电、沼气、太阳能、其他;
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推荐下载

表2 类型
划分指标
超大型 ≥2
国有林场规模等级划分表
大型 0.5-2
第三章 基础设施项目构成
第十三条 国有林场基础设施项目分为公共服务设施、生活服务设施和生产设施。 第十四条 公共设施包括林场办公用房,工区办公用房及工区护林防火用房、场部连接 工区的道路、环卫设施、办公设施、其他配套设施等。 第十五条 生活服务设施包括职工个人住房、环卫设施、连接外界的道路、生活用水、 用电、通信设施、有线电视和卫星电视。 第十六条 生产设施包括为育苗、营造林、护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科研、监测等林 业生产提供服务的房屋、道路、水、电、通讯等设施。
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电试力卷保相护互装作置用调与试相技互术关,系电通,力1根保过据护管生高线产中0不工资仅艺料可高试以中卷解资配决料置吊试技顶卷术层要是配求指置,机不对组规电在范气进高设行中备继资进电料行保试空护卷载高问与中题带资2负料2,荷试而下卷且高总可中体保资配障料置各试时类卷,管调需路控要习试在题验最到;大位对限。设度在备内管进来路行确敷调保设整机过使组程其高1在中正资,常料要工试加况卷强下安看与全22过,22度并22工且22作尽22下可护都能1关可地于以缩管正小路常故高工障中作高资;中料对资试于料卷继试连电卷接保破管护坏口进范处行围理整,高核或中对者资定对料值某试,些卷审异弯核常扁与高度校中固对资定图料盒纸试位,卷置编工.写况保复进护杂行层设自防备动腐与处跨装理接置,地高尤线中其弯资要曲料避半试免径卷错标调误高试高等方中,案资要,料求编试技5写、卷术重电保交要气护底设设装。备备置管4高调、动线中试电作敷资高气,设料中课并技3试资件且、术卷料中拒管试试调绝路包验卷试动敷含方技作设线案术,技槽以来术、及避管系免架统不等启必多动要项方高方案中式;资,对料为整试解套卷决启突高动然中过停语程机文中。电高因气中此课资,件料电中试力管卷高壁电中薄气资、设料接备试口进卷不行保严调护等试装问工置题作调,并试合且技理进术利行,用过要管关求线运电敷行力设高保技中护术资装。料置线试做缆卷到敷技准设术确原指灵则导活:。。在对对分于于线调差盒试动处过保,程护当中装不高置同中高电资中压料资回试料路卷试交技卷叉术调时问试,题技应,术采作是用为指金调发属试电隔人机板员一进,变行需压隔要器开在组处事在理前发;掌生同握内一图部线纸故槽资障内料时,、,强设需电备要回制进路造行须厂外同家部时出电切具源断高高习中中题资资电料料源试试,卷卷线试切缆验除敷报从设告而完与采毕相用,关高要技中进术资行资料检料试查,卷和并主检且要测了保处解护理现装。场置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共22页文档

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第 1 页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国有林场类型与规模 (4)第三章基础设施项目构成 (4)第四章主要建设项目与工程量 (6)第五章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1)第 I 页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国有林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管理与监督,提高国有林场基础设施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和投资效益,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是编制、评估国有林场工程项目建设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也是主管部门(包括行业部门投资)审查国有林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整个建设过程建设标准的尺度。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经各级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由林业部门管理的国有林场的新建和改扩建工程项目。
第四条国有林场工程项目建设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五条国有林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分类建设、分区管理。
国有林场应编制发展规划,并分别生态公益型和商品经营型林场确定建设与管理策略,有针对性地安排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考虑不同区域建设内容和规模安排。
二、保护为先、合理布局。
建设项目应有利于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不得破坏自然资源、自然景观和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不得造成新的环境污染;要节约用地。
三、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在国有林场基础设施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国有林场现状和经营目的确定建设内容、工程量,以及建设重点、投资规模与建设期限。
除投资规模较小的国有林场宜一次建设完成外,其他国有林场可分期建设,每个分期为2-3年。
分期建设的国有林场,结合林场实际,首期重点建设必须的公共设施、生活服务设施及生产配套设施。
四、因地制宜、讲求实效。
工程建设应遵循自然规律,因地制宜地采用先进技术,建设项目符合建设目的及资源保护、经营需要,确保质量。
第六条国有林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相应各级人民政府批准建场文件或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合肥市工业园区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标准

合肥市⼯业园区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标准合肥市⼯业园区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标准(试⾏)第⼀章总则第⼀条为推进招商引资⼯程,加⼤合肥⼯业园区建设的⼒度和进度,按照“统⼀规划、统⼀标准、资源共享、权责结合”的原则,建设合肥现代化新型⼯业园区,根据城市规划、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条本标准适⽤于合肥市已编制规划并经批准的⼯业园区。
⼯业园区包括蜀⼭区、瑶海区、庐阳区、包河区、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业产业园区。
第三条本标准所称的市政基础设施含道路、供⽔、污⽔、⾬⽔、供电、燃⽓、供热、通信、环卫、消防、公共交通和绿地等设施。
第⼆章规划要求和建设⽬标第四条⼯业园区的总体发展规划和建设,须纳⼊城市统⼀规划和管理。
各园区要按照城市总体规划、“141”战略发展规划和各类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要求编制⼯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园区内各市政基础设施的布局、总量、建设时序等要求。
⼯业园区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标为:与园区产业开发功能定位相适应,与城市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相协调,与整个园区建设同步,保证⼊园企业项⽬建设前各类市政基础设施设置建设到位。
第三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第五条⼯业园区道路建设标准(⼀)、⼯业园区规划道路系统宜采⽤“⽅格⽹状”路⽹结构。
规划道路按等级分为快速路、主⼲道、次⼲道和⽀路。
快速路红线控制宽度60—80⽶,双向⼋到⼗车道,主⼲道红线宽度控制在45—60⽶,双向六到⼋车道;次⼲道红线宽度控制在30—40⽶,双向四到六车道,⽀路18⽶—24⽶,双向⼆到四车道。
园区主⼲道、次⼲道及⽀路严格按照规划进⾏控制和建设。
(⼆)、⼯业园区道路⽤地占园区总⽤地⽐例10—18%。
(三)、地块机动车出⼊⼝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规划确定的园区道路交叉⼝,沿道路红线转⾓切点位置向主⼲道⽅向延伸80⽶范围,向次⼲道⽅向延伸50⽶范围,其他道路延伸30⽶范围及⽴交路⼝向连接道⽅向延伸200⽶范围内,严禁开设机动车左转⽅向出⼊⼝。
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标准

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标准2013 北京编制说明本标准是根据国家林业局林规财建便字[2009]001号文《国家林业局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司关于下达2009年林业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依据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编制,并经多次征求有关方面的专家意见、反复修改后而形成的。
我国国有林场是国家为加快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改善生态,在重点生态脆弱地区和大面积集中连片的国有荒山荒地投资建立的,大部分分布在长江、黄河、珠江等大江大河中上游、主要湖泊水库、各大风沙区、黄土高原区以及我国西部地区,是我国重要的后备森林资源基地,在绿化国土、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改善农牧业生产条件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形成了生态脆弱区重要的生态屏障,是构成我国生态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有林场是我国现代林业建设的重要阵地和根基,经过多年的发展建设,在改善生态环境、培育森林资源、带动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推广和传播先进林业生态文化等方面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对建设发达的林业生态体系、完备的林业产业体系、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和保护生物多样性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随着林业改革的深入开展和现代林业建设进程的推进,加强国有林场建设尤其是基础设施建设迫在眉睫。
根据国有林场的性质,有针对性地分类和规范建设十分必要。
由于国有林场类型不同,发挥的主导功能不同,基础设施和建设差异大,为因地制宜地确定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充分发挥国有林场的作用和功能,使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安排合理而规范,在总结以往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编制了《国有林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标准》。
本标准共分为9章38条。
第一章总则,主要包括国有林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指导思想、原则和建设国有林场的条件;第二章国有林场规模划分,主要包括国有林场规划的划分标准;第三章基础设施项目构成,主要为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组成;第四章场部(址)基础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及技术要求,提出了国有林场场部建设项目内容、规模及要求;第五章生产配套设施与附属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及技术要求,提出了国有林场工区房建、水、电、路、通信、护林等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内容和技术要求,第六章防灾减灾,提出了消防、防洪、抗震防灾、地质灾害防治等措施;第七章环境保护提出了污染防治、环境卫生、绿化、景观维护等环境保护措施;第八章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分别规模提出了国有林场基础设施项目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第九章附则,说明了标准的管理和解释部门。
基础设施生态保护设施建设要求(标准版)

基础设施生态保护设施建设要求(标准版)
引言
本文档旨在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的生态保护设施提供明确的建设要求,以确保项目的环境可持续性和生态保护。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类型的基础设施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桥梁、机场、港口等。
设施选址要求
1. 选择生态环境相对稳定、生物多样性丰富的区域作为基础设施生态保护设施的选址。
2. 避免选择对珍稀濒危物种有重要生态意义的区域作为建设区域。
3. 考虑设施建设对当地居民生活和生态系统的影响,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和改进。
设施设计要求
1. 设施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融入自然景观,最小化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2. 设施建设过程中应采取措施,保障当地植被的保护和迁移,
并提供合适的栖息地恢复措施。
3. 设施的设计应考虑降低噪音、减少空气及水污染等对周边生
态环境的影响。
4. 设施应考虑可持续性发展和能源效率,采用环保材料和设备,并合理利用可再生能源。
设施维护与管理要求
1. 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应定期进行,确保其正常运行和生态功能
的持续发挥。
2. 设施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生态保护知识和技能,能够及时
处理生态环境问题。
3. 设施管理应建立健全的监测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潜
在的环境问题。
结论
本文档提供了基础设施生态保护设施建设的要求,以促进基础
设施项目的环境可持续性和生态保护。
在具体项目中,应根据实际
情况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并积极落实上述要求,以确保基础设施
建设与生态保护的协调发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标准
首先,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标准需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在项目的规划和设计阶段,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同时,还需要参考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确保项目的质量和可持续性。
其次,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标准需要充分考虑当地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
在项目的选址和设计阶段,需要充分考虑当地的地质、气候、水文等自然环境因素,确保项目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同时,还需要充分考虑当地的人文环境,确保项目的与当地环境相协调。
另外,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标准需要充分考虑项目的可持续性和环保性。
在项目的施工和运营阶段,需要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确保项目的可持续性和环保性。
同时,还需要合理规划项目的用地和资源,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节约。
最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标准需要充分考虑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在项目的规划和设计阶段,需要充分考虑项目对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影响,确保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同时,还需要合理规划项目的投资和运营成本,确保项目的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城市的发展和居民的生活质量至关重要。
我们需要认真对待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标准,确保项目的质量和可持续发展。
只有如此,才能实现基础设施项目的良性发展,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