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安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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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职工安置方案三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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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职工安置方案三篇第1条公司员工安置方案一、企业员工基本情况截至XXXX 12月1日,XX公司注册员工总数为XXXX年前集体工人)、43名合同工(含19XX年后集体工人);44名退休工人(包括38名退休工人和6名退休工人)。

(一)XX公司总部171人。

其中,109名固定工人(包括19XX年前的集体工人)、28名合同工(包括19XX年后的集体工人);有34名退休工人(包括29名退休工人和5名退休工人)。

(2)林州图书馆有30名成员。

其中,有5名固定工人(包括19XX年前的集体工人)、15名合同工(包括19XX年后的集体工人);10名退休职工(包括9名退休职工和1名退休职工)。

2 、职工身份变更(1)职工身份变更的目的是通过解除在国有制下与原国有企业形成的劳动关系来取消国有职工身份。

重组后,新公司将与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形成新的人事和劳动机制。

(2)改变XX公司全体员工的目标和范围。

包括注册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无薪人员和退休人员等。

(3)新公司完全接受现有的注册员工。

尊重员工留下或离开的意愿。

工人可以自愿选择寻找工作或继续在新公司工作。

(四)身份变更过程1、岗位宣布员工的工作和经济报酬计算。

2、员工本人应填写《国有员工身份变更申请表》和《离职或居留意向表》。

3、所有参与重组的员工与公司就员工国有地位变更和劳动关系解除签订协议。

原与XX公司的劳动合同将在员工国有地位取消后立即解除。

4、员工身份变更后,编制一份国有员工身份变更和解除劳动关系的清单,并报中国药材集团公司和当地劳动部门备案。

(五)变更身份和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为新公司成立的前一天。

3 、经济补偿和职工安置(1)职工的国有地位发生变化,与原企业的劳动关系解除后,应按照有关政策和协议进行经济补偿。

员工的经济补偿金额将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进行计算。

员工的工作时间和性质应基于人事档案。

服务期限为解除劳动关系之日,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实际服务年限(不足一年的,一年)核定。

职工安置方案所涉及的主要内容及相关法律依据

职工安置方案所涉及的主要内容及相关法律依据

职工安置方案所涉及的主要内容及相关法律依据职工安置方案是指企业因经济原因裁员、关闭、破产等而需要对职工进行安置的一项制度。

职工安置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裁员原则和程序:企业裁员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制定裁员方案,明确裁员目的、方式、条件和程序,尊重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裁员决策的合法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在裁员前应当提前进行告知,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并充分考虑职工的个人情况,将职工安置准备工作做好。

二、职工安置方式:企业裁员需要对职工进行安置,主要包括再就业、退养、临时性救济措施等方面的安排。

其中,再就业是最重要的安置方式,即为职工提供一定的再就业机会并通过培训、转岗等方式提高职工的再就业能力。

退养是指退休的职工可以享受职工养老保险的待遇,保障退休职工的生活。

临时性救济措施是为了在职工再就业前暂时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和权益,包括提供必要的医疗和后勤服务等。

三、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障:企业裁员需要向被裁员工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并为职工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需要向被裁员工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以弥补其经济损失,并为职工提供一定的社会保障,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四、社会风险评估:企业在进行裁员前,需要对裁员带来的社会风险进行评估,以便能够及时采取措施,减少社会风险对社会秩序的影响。

以上内容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时,企业在制定职工安置方案时还需要充分考虑职工的个人情况,尊重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裁员决策的合法性。

职工安置方案2篇

职工安置方案2篇

职工安置方案 (2)职工安置方案 (2)精选2篇(一)职工安置方案是帮助被裁员或失业的职工重新就业的一种解决方案。

以下是一个简单的职工安置方案的主要步骤:1. 职工调查:针对被裁员的职工进行全面的调查,了解他们的技能、工作经历和职业目标。

2. 职业指导和培训:根据职工的调查结果,提供个性化的职业指导和培训计划,帮助他们提升就业竞争力。

3. 求职辅导:提供求职辅导服务,包括简历修改、面试技巧培训、求职网络和资源的介绍等,帮助职工更有效地寻找新的工作机会。

4. 就业推荐:与相关企业合作,建立职工就业推荐机制,积极推荐合适的职位给被裁员职工。

5. 创业支持:对于有创业意愿的职工,提供创业支持服务,包括创业指导、资金申请等。

6. 跟踪帮助:在职工成功就业后,建立跟踪帮助机制,关注职工的就业情况和工作满意度,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职工安置方案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个性化设计,注重提供实用的帮助和支持,帮助职工恢复自信、重建职业生涯,并尽快实现稳定就业。

职工安置方案 (2)精选2篇(二)一个完善的职工安置方案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沟通和咨询:及时与受影响的职工进行沟通,并提供机会进行咨询,以解答他们可能有的问题和疑虑。

2. 职业转换培训:提供适当的培训机会,帮助职工获得新的技能和知识,以适应当前或将来的就业市场。

3. 就业机会推荐:与相关企业合作,为职工提供就业机会推荐和联系。

4. 创业支持:为有意愿创业的职工提供创业培训和支持,帮助他们成功开展自己的创业项目。

5. 职业指导和求职辅导:提供职业指导和求职辅导,帮助职工制定具体的求职计划和就业目标,并提供相应的资源和支持。

6. 金融援助:在必要的情况下,为需要经济上的援助的职工提供相应的金融支持,帮助他们度过就业转换期。

7. 心理健康支持:提供心理健康支持和咨询服务,帮助职工应对可能的就业转换带来的压力和焦虑。

8. 职工福利:在职工被安置到新的工作岗位后,继续关注和提供必要的福利和支持,确保职工的工作和生活稳定。

最新公司职工安置方案(精选5篇)

最新公司职工安置方案(精选5篇)

最新公司职工安置方案(精选5篇)最新公司职工安置方案篇1因矿山资源问题,企业无法正常组织生产,经集团公司批准,我公司从20xx年7月24日起,由生产企业转为探矿企业。

企业留用员工数量大幅减少,为此,经请示集团公司并××县劳动局批准,制定职工安置方案。

一、企业职工基本情况:截至20xx年8月28日,企业在册职工294人,其中高管4人,拟留用54人,休产假2人,停产放假234人。

二、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从维护职工切身利益出发,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靠地方劳动行政管理机关的指导,规范操作,妥善完成此项工作。

三、主要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辽宁省工资支付条例》。

四、成立职工安置工作暨解除劳动合同及经济补偿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及经济补偿有关日常工作。

五、经职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集团公司可向集团所属矿山转移安置职工,但由集团公司负责安置的,不再享受经济补偿金,书面申请截止到9月15日。

六、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要进行离岗前职业病健康检查,排除矽肺等职业病后方可签订《终止(解除)劳动关系》。

七、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工作由建昌县劳动局派人到企业现场集中办理。

八、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发放标准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办理:(1)按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发放,职工工作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工作月数计算,职工工作月数按满勤月数计算;(2)经济补偿金按职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职工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支付。

(3)职工月工资高于葫芦岛市20xx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葫芦岛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4)以上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职工安置3篇(关于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职工安置3篇(关于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职工安置3篇(关于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职工安置1精品文档就在这里-------------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训练,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样本(一)职工安置。

1.改制企业(以改制为非国有法人控股企业,即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等于或小于50%的企业为例)依据《劳动法》、省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看法的通知》(粤府办〔20xx〕25号)等文件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赐予经济补偿金。

解除职工人数为××名,其中安置到改制后企业的××名,分流到社会的××名。

2.经济补偿标准和支付方法。

(1)企业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方法》(劳部发〔1994〕481号)、省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看法的通知》(粤府办〔20xx〕25号)等文件的规定,对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按单位正常生产(工作)状况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

其中,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月平均工资或企业月平均工资高于单位所在地上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单位所在地上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标准计发。

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训练,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支配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除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公司资产无偿划转职工安置方案安置方案(五篇)

公司资产无偿划转职工安置方案安置方案(五篇)

公司资产无偿划转职工安置方案安置方案(五篇)第一篇:公司资产无偿划转职工安置方案安置方案公司资产无偿划转职工安置方案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持职工队伍稳定,确保划转移交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省市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安置原则1、坚持人随资产走的原则,同时尊重职工的自愿选择;2、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的原则;3、坚持维护国家、企业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原则。

二、安置范围安置范围为划转基准日划转单位的长期职工和离退休人员。

其他形式用工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三、安置方案(一)长期职工按照“人随资产走”的原则,拟划转单位的长期职工按现有身份随资产同时划转给省公司。

但考虑职工的实际情况,本次划转职工安置均可遵循自愿的原则,选择本方案中相应的安置办法。

1、随资产划转职工按现有身份随资产同时划转给省公司,与划转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按照国家及省公司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应薪酬、保险福利待遇。

2、申请流动到其它单位职工本人申请流动到其它单位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划转单位同意,职工在一个月内自行联系接收单位,由接收单位出具商调函,划转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流动手续。

3、申请解除劳动合同职工本人申请解除劳动关系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划转单位同意,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办理。

4、不在岗职工安置①非因工负伤和长病人员,由划转后的单位继续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②长期外借人员,由划转后的单位书面通知本人回单位工作。

按有关政策,30日内不办理相关手续,按自动离职处理,解除劳动关系。

③非正常劳动关系人员,依据《关于规范调整劳动关系若干政策问题的意见》(冀劳社[2001]86号)进行清理,划转后单位按程序书面通知本人回单位工作,30日内不回单位办理有关手续的,按自动离职处理,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人员由划转后单位管理,国家或地方政策发生变化时,按有关规定执行。

职工安置方案模版(三篇)

职工安置方案模版(三篇)

职工安置方案模版背景介绍: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变革,职工安置问题逐渐凸显出来。

为了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一个可行的职工安置方案势在必行。

本文旨在探讨____年职工安置方案的实施内容,倡导人文关怀和社会责任,以期达到共赢的效果。

一、问题分析与解决方案1.问题分析:在经济转型和资源配置的背景下,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并购重组日益频繁,这就导致了许多职工面临职位调整或失业的情况。

这些职工一方面需要找到新的就业机会来维持生计,另一方面也需要得到合理的补偿和关怀。

如何妥善解决这一问题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难题。

2.解决方案:(1)职业培训和转岗安置对于受到职位调整的职工,可以组织开展职业培训和转岗安置工作。

通过提供多样化的培训课程,使职工掌握新的就业技能,提高他们的竞争力。

同时,提供相应的转岗机会和岗位信息,鼓励职工积极参与转岗安置。

(2)创业扶持政策针对有一定创业意愿的职工,可以提供创业扶持政策,例如贷款优惠、税收减免等措施,鼓励他们自主就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同时,可以设立专门的创业孵化基地,提供场地和资源支持,帮助职工解决创业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3)离职补偿和安置对于失去工作的职工,应该给予合理的离职补偿和安置措施。

根据职工的工作年限和贡献度,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同时为他们提供就业信息和帮助,协助他们尽快重新就业。

(4)心理辅导和社会支持在职工安置过程中,要注重心理辅导和社会支持工作。

对于面临职业变动和失业的职工,要积极关注他们的心理状态,提供必要的心理咨询和支持。

此外,社会可以设立专门的服务机构或热线,为职工提供帮助和咨询。

二、实施细节与措施1.组织机构和协调机制为了有效实施职工安置方案,应该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协调机制。

可以设立职工安置领导小组,由政府、企业、工会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

领导小组负责职工安置方案的制定、执行和评估工作,确保各项措施的顺利实施。

2.职业培训与就业信息提供通过建立职业培训学校或职业培训中心,提供多样化的培训课程。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三篇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三篇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三篇篇一: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众所周知,职工安臵问题是目前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一个重点和难点。

职工安臵方案的制订也将直接关系到企业改制的成功与否。

下面,笔者试从七个方面阐述制订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臵方案时所涉及的主要内容及相关法律依据:一、对改制企业职工情况的定位及安臵办法由于我国劳动制度从新中国建立后经历过重大变革,国有企业特别是历史悠久的老国有企业内部的职工劳动关系极为复杂。

我国颁布了•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有企业的用工制度由固定工制改变为劳动合同制。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职工又出现了待岗、下岗、进再就业中心等情况,在改革的推进过程中,再就业中心又被统一的社会失业保险机制所取代。

因此,在一个老国有企业中必然存在着各种复杂的企业与职工的劳动情况,只有理清这些关系,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制订不同的安臵措施才能真正顺利、稳妥地安臵企业的每一位职工。

下面,笔者将就通常会遇到的几种情况以及处理的相关政策法律依据进行讨论:1.与企业保持正常劳动合同关系的在岗职工:企业有权根据自身改制的实际需要,与这部分职工变更劳动合同关系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若企业欲与这部分职工解除劳动关系,通常的做法及法律依据为(1)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法律依据:*•劳动法‣第26条第3款:“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改制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改制企业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劳动部关于企业实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革中履行劳动合同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XX]34号)第2条:“二、在企业实施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造过程中,与职工经协商确实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三)项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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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厂改制职工安置方案XXXX厂年月日目录一、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的指导思想、原则和政策依据 (2)(一)指导思想 (2)(二)坚持原则 (2)(三)主要政策依据 (3)二、企业现有人员状况 (3)三、职工安置办法 (4)(一)职工安置 (4)(二)预留劳动保障费用情况 (6)(三)职工社会保险等关系的转移和接续 (6)四、组织领导 (7)XXXX厂(以下简称XX厂)成立于年,现为国有独资企业,年月日经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鲁国资企改函〔200X〕XX 号文件批复进行整体改制,国有产权全部退出,进入省国资委指定的产权交易市场挂牌交易。

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鲁政发〔2003〕62号)、省国资委《关于规范改制企业职工劳动保障费用支付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国资产权〔2007〕11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省属国有企业改制劳动保障有关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鲁劳社〔2004〕5号)和《关于省属国有企业改革职工安置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鲁劳社〔2006〕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职工安置方案如下:一、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的指导思想、原则和政策依据(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示精神,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因企制宜”的原则,从维护职工切身利益出发,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履行民主程序,依法理顺劳动关系,妥善安置改制企业职工,规范操作,稳步实施,确保稳定。

(二)坚持原则1、坚持依法操作,分类处理的原则。

以现行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省政府《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鲁政发〔2003〕62号)及相关配套政策,规范操作,分类处理改制企业与职工的劳动关系。

2、坚持妥善安置职工的原则。

在职工自愿的前提下,改制后企业原则上全部接收安置原企业职工,并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和义务。

3、遵守诚实信用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据实计算并按规定支付职工的各项费用,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

4、坚持履行民主程序和审核程序的原则。

职工安置方案要广泛听取工会和职工的意见,保障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形成决议,由企业主管部门审查,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在资产处置的同时组织实施。

5、坚持确保稳定的原则。

把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改制全过程,化解矛盾、消除不稳定因素,确保职工安置方案的顺利实施和社会稳定。

(三)主要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省政府《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鲁政发〔2003〕62号);3、省国资委《关于规范改制企业职工劳动保障费用支付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国资产权〔2007〕11号);4、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省属国有企业改制劳动保障有关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鲁劳社〔2004〕5号);5、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属国有企业改革职工安置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鲁劳社〔2006〕81号);6、《关于适当增加省直企业离休干部有关待遇的通知》(鲁劳社〔2002〕45号);7、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七部门《关于做好改制重组以及关停破产国有企业离休干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厅字〔2005〕8号);8、《工伤保险条例》(2003年4月27日国务院令第375号);9、《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9月28日经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1次会议通过)。

…………二、企业现有人员状况截止年月日(改制基准日,下同),企业改制涉及的人员总数为人,具体情况如下:1、在册职工人,其中:(1)在岗职工人;(2)离岗职工人。

其中,1—4级伤残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人,企业内部退养职工人,放长假职工人,因病停工医疗超过180天的职工(以下简称长期病休职工)人。

2、离退休职工人,其中:(1)离休干部人;(2)退休职工人。

3、领取生活补助费的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人。

三、职工安置办法由于改制后的企业为非国有企业,职工身份发生了变化,企业必须先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到新企业工作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一)职工安置1、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和支付方式(1)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根据《省属国有企业改制劳动保障有关问题处理办法》(鲁劳社〔2004〕5号)和《关于省属国有企业改革职工安置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鲁劳社〔2006〕81号)的有关规定,截止到改制基准日(年月日)职工在国有企业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本人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六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部分按1年的标准计算;不满六个月的部分按半年的标准计算。

经济补偿金标准按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职工个人在改制基准日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

其中,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计算;职工个人(含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月平均工资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职工在国有企业的工作年限,是指职工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工作年限。

职工以下的工作年限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应予剔除:①职工过去已领取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②职工再次就业以前的工作年限;③因被开除、除名、追究刑事责任等原因解除劳动关系,依法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④其他应当扣除的工作年限。

(2)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方式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经济补偿金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按照管理权限履行国有资产处置手续时,从XX厂净资产中一次性扣除。

所有职工的经济补偿金一次性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本人。

2、在职职工的安置XX厂与在职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职工不再保留国有企业职工身份。

在职工个人自愿的前提下,改制后企业原则上全部接收安置原企业的在职职工。

经职工本人申请,到改制后企业工作的职工,改制后企业依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职工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新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不少于原劳动合同未履行的期限,未履行期限短于3 年的签订不少于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年内符合退休条件的职工,劳动合同签至退休日。

新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后30日内,办结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

改制后企业将根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加强和完善劳动合同管理,依法履行劳动合同,切实维护好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经职工本人申请,不到改制后企业工作的职工,XX厂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办结相关手续。

3、因工负伤和患职业病职工的安置对因工致残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职工,原则上由改制后的企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负责管理或安置。

(1)被鉴定为1—4级伤残的工伤职工人,按原渠道执行定期伤残津贴,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被鉴定为5—10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本人自愿不与改制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支付经济补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本人自愿与改制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伤职工中,对被鉴定为5—6级伤残的,按照鲁劳社〔2004〕5号文件和鲁劳社〔2006〕81号文件的规定,预留伤残津贴和社会保险费等费用,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对被鉴定为7—10级伤残的,支付经济补偿金,预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4、其他各类人员的安置(此处可根据本企业情况确定,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1)长期病休职工人由改制后的企业负责管理或安置。

(2)离开本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停薪留职、两不找和长期休假人员,按照政策规定的能够确定的工龄时间,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预留或支付劳动保障费用情况XX厂依据《省属国有企业改制劳动保障有关问题处理办法》(鲁劳社〔2004〕5号)和《关于省属国有企业改革职工安置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鲁劳社〔2006〕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经测算,企业改制劳动保障费用共计元。

详见附件《XXXX厂改制劳动保障费用编制说明》。

1、职工安置费用(1)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工伤(含职业病)职工的有关费用。

2、社会保险等费用(1)离休干部预留的有关费用;(2)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3、政策规定的其它费用4、各种费用的支付、保管为职工核定的经济补偿金等一次性费用,改制企业必须在办理产权登记前向职工支付完毕。

为改制企业职工预留的、需要在未来分期支付或缴纳的费用,由改制后的企业保管并按规定分期支付给职工或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

(三)职工社会保险等关系的转移和接续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XX厂已在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了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失业保险社会统筹、工伤保险社会统筹、医疗保险社会统筹、计划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等。

改制后的企业根据国家规定,各种社会关系按照以下办法进行转移和接续。

1、社会保险关系的处理。

与改制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其社会保险关系由改制后企业接收和管理,改制后的企业继续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为职工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未与改制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自行办理有关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手续。

改制前后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2、其他关系的管理。

与改制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其职工档案、住房公积金等有关关系由改制后企业接收和管理;未与改制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其职工档案、住房公积金等有关关系在企业改制时移交给地方或新就业单位管理。

3、离休干部、被鉴定为1—4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其各种社会关系由改制后企业接收和管理。

四、组织领导XX厂成立了以为组长,党委书记、为副组长的改制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了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改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改制领导小组根据改制工作要求,成立了职工安置小组,专门负责职工安置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协调解决企业改制中遇到的问题,切实做好稳定工作,保证职工安置工作顺利开展。

附:《XXXX厂改制劳动保障费用编制说明》XXXX厂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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