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高警讯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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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及目录(2023年修订版)

医院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及目录(2023年修订版)

医院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修订版)高警示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使用不当易危害人体药品。

为促进该药品的合理使用,减少不良反应,避免不良事件发生,按照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三级管理相关要求,按A,B,C等级分类法,现修订如下:一、A级高警示药品是高警示药品管理的最高级别,是使用频率高,一旦用药错误,患者死亡风险最高的高警示药品,应有专用药柜或专区贮存,药品储存处有明显专用标识。

二、B级高警示药品是高警示药品管理的第二层,包含的高警示药品使用频率较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严重伤害,但给患者造成伤害的风险等级较A级低。

药房和病区小药柜等药品储存处有明显专用标识。

三、C级高警示药品是高警示药品管理的第三层,包含的高警示药品使用频率较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伤害,但给患者造成伤害的风险等级较B级低,有明显专用标识。

四、药库将高警示药品标示维护在药品信息中,医生、护士和药师工作站在处置高警示药品时应有明显的警示信息。

五、护理人员执行A级高警示药品医嘱时应注明高危,双人核对后给药。

六、A、B、C级高警示药品应严格按照法定给药途径和标准给药浓度给药。

超出标准给药浓度的医嘱,医生须加签字。

门诊药房药师和治疗班护士核发高警示药品应进行专门的用药交代。

七、高警示药品使用前要进行充分安全性论证,有确切适应症时才能使用。

八、高警示药品调配发放要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发放准确无误。

九、加强高警示药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保证安全有效。

十、临床药师定期和临床医护人员沟通,加强高警示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并定期总结汇总,及时反馈给临床医护人员。

十一、新引进高警示药品要经过充分论证,引进后要及时将药品信息告知临床,促进临床合理应用。

修订日期:2023.6.14附:高警示药品目录卫生中心A级高警示药品目录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B级高警示药品目录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C级高警示药品目录。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第一章:目的和定义第一条目的:为加强我院高警示药品的规范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用药安全,提高合理用药水平,预防和减少用药差错《三级综合医院等级评审标准》以及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我院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第二条定义:高警示药品是指药物本身毒性大,不良反应严重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使用不当极易发生严重后果甚至危及生命的药物。

第二章组织和制度第三条组织: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要组织医务护理药学等部门以及相关专家成立我院专门的高警示药品管理组织,具体负责我院高警示药品的遴选监督以及相关规章制度以及规范的制定。

相关临床科室与药学部成立相应科室的药品管理组织或者小组,具体负责本部门或者本科室的高警示药品管理。

第四条制度:结合我院实际制定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规范高警示药品的储存调配使用以及相关管理。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原则上定期维护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第三章药品目录与分级第五条药品目录:结合XXX发布的我国高警示药品推荐目录(2015版)以及参考XXX发布的高警示药品金字塔分级管理原则,结合我院药品管理实际,制订我院高警示药品目录及分级。

我院高警示药品目录及分级见附录1.第六条药品分级:高警示药品分为A、B、C三级。

A级是高警示药品管理的最高级别,是指使用频率高,一旦用药错误,患者死亡风险最高的药品,须重点管理和监护;B级是指使用频率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严重伤害,伤害的风险等级较A级低;C级是指使用频率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伤害,伤害的风险等级较B级低。

第七条临床科室药学部以及相干部门根据我院高警示药品目录及分级分别有针对性的统一制订本科室或者部门的高警示药品目录。

第四章高警示药品警示标志第八条警示标志:根据XXX发布的我国高警示药品推荐统一标识设计制订我院高警示药品警示标志,具体如下:管理制度文本编辑word!.第九条信息标识:根据上述高警示药品警示标识在医院信息体系高警示药品目录名称前分别增加响应标识。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一、概述高警示药品是指由于其特殊性质,容易引起患者严重不良反应或者对患者健康造成严重威胁的药品。

为了有效管理和控制高警示药品的使用,需要建立一套科学、严格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法律法规、管理体系、审查审批、销售使用等方面阐述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二、法律法规1.1 高警示药品的定义根据《药品管理法》,高警示药品是指那些因治疗效果、安全性等方面的特殊性质,容易引起患者严重不良反应或对患者健康造成严重威胁的药品。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对这类药品进行特别的管理。

1.2 相关规定针对高警示药品,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严格的审查审批程序,包括药品准入许可、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的要求,以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三、管理体系2.1 高警示药品管理机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立了专门的高警示药品管理机构,负责对高警示药品的审查审批、监管和安全风险评估等工作,确保高警示药品的合理使用。

2.2 信息共享高警示药品管理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传递高警示药品的最新信息,以便医疗人员和患者做出正确的决策。

四、审查审批3.1 严格审查对于高警示药品,审查程序更加严格,需要医药专家进行专业评估,确保其安全性和有效性符合规定。

3.2 限制销售高警示药品的销售受到严格限制,只能在合格的医疗机构内开具凭医师处方购买,以确保患者获得正确的用药指导。

五、销售使用4.1 用药指导医疗机构在使用高警示药品时,需要进行详细的用药指导,告知患者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提醒患者随时向医务人员咨询。

4.2 不良反应监测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的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及时记录和报告患者的不良反应状况,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

结语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的建立对于保障患者用药安全至关重要。

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企业应共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严格审查审批程序,加强信息共享,确保高警示药品的合理使用,以保障患者的生命健康。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一、目的:制定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保证高警示药品的合理使用,从而确保病人用药的安全合理性。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全院高警示药品的管理。

三、定义:是指当使用错误时对患者有很高的造成明显伤害的危险的药品。

四、标准(一)高警示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易危害人体,在使用错误时,有很高的机率对患者造成明显的伤害或危险的药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剂及细胞毒化药品等。

(二)医院新引进高警示药品要经过充分论证,引进后药学部及时将药品信息告知临床,促进临床合理应用。

.(三)药学部各部门(药库、药房)严格根据本制度的规定,严格管理高警示药品,设置专门的区域单独存放,粘贴专用警示牌;药品放置按照效期实行左右手原则;高警示药品调配严格实行双人复核。

(四)药学部药库、药房以外部门(如病区)存放高警示药品,专柜存放,粘贴专用警示牌。

静脉用药时注意输液巡视,严密观察病人病情变化。

(五)临床医师开具使用高警示药品前要进行充分安全性论证,有确切适应症时才能使用。

(六)药师定期和临床医护人员沟通,加强高警示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并定期总结汇总,及时反馈给临床医护人员。

(七)制定本院高警示药品专用标识,该标识制成标贴粘贴在高警示药品储存处,以提示医务人员正确识别高警示药品。

(八)药师要加强对涉及高警示药品处方的审核,按有关规定做到“四查十对“,调剂过程有第二人核对,独立值班时双签字复核,确保调剂发放准确无误。

(九)加强高警示药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确保安全有效。

(十)高警示药品必须在有确切适应症的前提下才能使用,必要时需要进行安全性论证。

电子处方应有明确警示。

(十一)高警示药品(特别是高浓度电解质)不得超说明书用药。

(十二)高警示药品在使用时,严格执行给药的查对制度。

(十三)加强病区高警示药品管理,合理控制高警示药品备用种类和基数。

五、相关文件《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药品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防止高警示药品误用、滥用,参考国家高警示药品推荐目录,制定该制度。

二、适用范围我院高警示药品目录内的药品的购进、存放、使用和管理适用于该制度。

三、人员职责(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批准高危药品目录,指导高警示药品使用和管理。

(二)药剂科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定期对药剂科各部门及病区高警示药品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三)宣传统战部负责按规定制作醒目的高警示药品警示标识和白底红字高警示药品专用标签。

(四)药剂科各部门组长、各病区护士长为药剂科各部门、病区高警示药品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所管理部门的高警示药品管理工作。

(五)药品库房采购员负责对我院高警示药品目录进行更新,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并在审批通过后将高警示药品目录发放至医院各相关部门。

(六)医师负责在确定高警示药品治疗使用方案前,进行充分安全性论证。

四、制度正文(一)高警示药品的定义高警示药品,是指若使用不当会对患者造成严重伤害或死亡的药物,高警示药品引起的差错可能不常见,但一旦发生则后果非常严重。

高警示药品的存放管理按照如下规定执行:1.设置专用存放区域、药架或药柜等,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

2.药品储存处放置有明显高警示标识。

3.药品标签上应有高警示药品标识。

麻醉、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者,按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执行,不在本制度所述之列。

(二)药品引进及药品目录的制定1.高警示药品须经过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入院。

2.药品库房采购员根据我院《药品目录》整理出我院《高警示药品目录》草案,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同意后,采购员将我院《高警示药品目录》发放至医院各相关部门。

3.药品目录更新时,药品库房采购员应在一周内及时更新我院《高警示药品目录》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审批通过后,采购员应在一周内将更新后的《高警示药品目录》发放至医院各相关部门。

医院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XXXX医院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一、高警示药品定义
美国药品安全协会使用协会(ISMP)(high-alert medications)定义为:由于使用错误而可能对病人造成严重伤害的药品,虽然错误使用这些药品不会比其他药品常见,但其后果却严重得多。

临床上一般指药理作用显著而迅速、易危害人体的药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肌松药及细胞毒化药品等。

二、高警示药品的贮存与保管
(一)药品调剂室高警示药品需设置专门的存放药架,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

护理单元需设高警示药品专柜放置,且远离其他普通药品存放药柜。

(二)高警示药品存放药架(药柜)应标识醒目,设置全院统一的警示标志。

(三)高警示药品实行专人管理。

各药品调剂室负责人负责本部门高警示药品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上架、高警示药品的养护、清点等工作。

护理单元护士长负责本单元高警示药品的管理,保证用药安全;护理单元高警示药品实行定量管理,每日核对,严格交接,由责任护士负责。

(四)各调剂室、护理单元需加强高警示药品的效期管理,严格
按照药品说明书进行贮存、保养,做到“先进先出”、“近效期先用”,
1。

医院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医院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而制定的。

其中,高警示药品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毒性大不良反应严重的药品,使用不当易造成对患者严重伤害甚至死亡。

因此,必须严格落实高警示药品存放、使用、限额规定,并定期检查。

高警示药品分为A、B、C三个级别,A级最高,使用频率高,用药错误患者死亡风险最高,属医院重点管理和监护品种。

B级次之,使用频率较高,用药错误会造成患者严重伤害,伤害等级较A级低。

C级最低,使用频率亦较高,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伤害,伤害风险等级又较B级低。

高警示药品采购需要经过医院药事委员会充分论证批准后方可引进。

药学部门应加强高警示药品信息及安全使用宣教,指导临床合理用药和确保用药安全。

同时,应加强高警示药品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保证安全有效。

高警示药品存放应设置专用的存放区域、药架或药柜,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

需要冷藏的高警示药品应在冷库或冰箱的专用区域存放。

此外,高警示药品存放应标识醒目,应有“高警示药品”的标识牌,并设置黑色警示牌提醒药学人员、医务人员注意。

药房发放高警示药品时应单独发放,并用专用药盒存放,药盒醒目位置标注“高警示药品”。

病区通常不存放高警示药品,如必须存放应按照高警示药品存放要求管理。

A级高警示药品有专用药柜或专区存放,并设置明显标识;B级高警示药品可在药库、药房和病区小药柜等处存放,应有明显专用标识。

严格控制高警示药品的备用种类,临床确需立即要用的药品才列入备用目录。

药库、各药房及病区应对高警示药品每周盘点,目与实物数量一致。

对特殊高警示药品实行严格的数量管理,做到每日清点账物相符。

加强高警示药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保持安全有效。

高警示药品使用须进行充分安全性论证,高警示药品处方/医嘱实行授权管理。

只有在患者有确切适应证,充分进行安全性论证后方可开具处方/医嘱。

药房应凭处方/医嘱按要求调剂、发放高警示药品。

在使用高警示药品时需要加强监督,确保用药安全。

医院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及规范

医院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及规范

一、总则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及规范。

二、高警示药品的定义高警示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使用不当易对人体造成严重伤害甚至危及生命的药品。

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 抗生素、抗真菌药物、抗病毒药物等;2. 抗凝药、抗血小板药、抗高血压药等;3. 镇痛药、阿片类药物、局部麻醉药等;4. 麻醉剂、肌松药、心肺复苏药物等;5. 肾脏病药物、肝脏病药物、血液病药物等;6. 放射性药物、细胞毒性药物等;7. 其他具有高危险性的药品。

三、高警示药品的管理制度1. 建立高警示药品目录: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高警示药品目录,并定期更新。

2. 高警示药品的采购与储存:(1)严格按照国家规定采购高警示药品,确保药品质量;(2)设立高警示药品专用储存区域,专人负责管理;(3)储存条件符合药品说明书要求,定期检查药品质量。

3. 高警示药品的调配与使用:(1)调配高警示药品时,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原则,确保药品准确无误;(2)对使用高警示药品的患者,需进行详细询问病史,评估患者用药风险;(3)严格按照医嘱给药,不得擅自更改剂量或给药途径;(4)密切观察患者用药反应,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4. 高警示药品的监测与评价:(1)定期对高警示药品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分析用药风险;(2)对发生用药错误的病例进行原因分析,制定预防措施;(3)开展高警示药品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用药安全意识。

四、高警示药品的规范管理1. 高警示药品的标识与存放:(1)高警示药品存放区域设置明显警示标识;(2)高警示药品存放药架处设置醒目标签,标明药品名称、规格、有效期等信息;(3)高警示药品领用必须开具单独的领用单,并定期进行盘点。

2. 高警示药品的调剂与临床使用:(1)调剂高警示药品时,严格执行双人复核制度;(2)临床使用高警示药品时,严格核对患者姓名、床号、药品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3)加强高警示药品的有效期管理,保证先进先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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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高警讯药品管理制度
1.目的:加强高警讯药品使用全过程的管理,防范相关临床用药差错和临界差错,减少不良事件发生。

2.范围:全院医护、药学人员。

3.定义
3.1高警讯药品包括高危药品及相似药品。

3.2高危药品是指出现错误和/或涉及警讯事件频率较高的药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麻醉精神药品及其他高危药品如胰岛素、肝素或化疗药品。

3.3相似药品是指名称、包装和标签或临床使用相似和/或发音相似的药品。

包括看似、听似、多规。

4.权责
4.1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高警讯药品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

具体工作职责如下几点
4.1.1参考国内外高警讯药品管理指南或规范,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高警讯药品目录并及时更新。

4.1.2定期对高警讯药品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反馈、整改。

4.1.3定期分析高警讯药品不良事件发生的情况,及时通报及警示。

4.1.4组织开展高警讯药品知识讲座,定期向全院医务人员宣传
风险防范措施。

4.2药学部:负责及时更新、维护高警讯药品目录和警示符号,每月对全院高警讯药品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督查。

4.3医学工程与信息部:负责高警讯药品的HIS警示信息的维护。

4.4临床医技科室:须严格根据本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高警讯药品。

4.5医护人员:熟悉高警讯药品相关信息,负责开具规范化医嘱和正确给药。

5.制度内容
5.1确定医院《高警讯药品目录》
5.1.1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参考美国药品安全使用协会高警讯药品目录,结合国内及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高危药品目录》及《相似药品目录》。

5.1.2医院药品目录变化时,药学部及时更新高警讯药品目录并做好数据库的维护。

5.1.3全院药品储存、使用部门若发现有其他相似药品,应及时与药学部联系。

5.2高警讯药品警示标识和储存
5.2.1高危药品应按药品的储存要求,设置专柜或专区存放,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存放处对应放置高危药品标签(红底白字,左上角加警示标识)。

5.2.2相似药品,在药品柜中分开存放,避免同排放置,并放置
警示标签(黄底黑字,左上角加警示标识)。

5.2.3医嘱系统、审核系统、药房发药系统等HIS系统中的高警讯药品有警示符号,并在打印药品使用标签、配药清单等时显示。

5.2.3.1高危药品警示符号▲。

5.2.3.2相似药品警示符号:听似β,看似o,多规☆。

5.3除麻醉科外,各临床科室不储备高浓度电解质。

5.4高危药品的使用
5.4.1高危药品使用前要充分考虑安全性,有确切适应症时才能使用。

5.4.2医师开具医嘱时,认真核对患者姓名、出生年月日、药品名称、药品剂量及给药途径5项内容,严格按照说明书用法用量执行避免给药途径和给药剂量的错误,如有疑问应及时向药房查询或拨打临床药学室咨询电话6386××××。

5.4.3高危药品严格按照法定给药途径和标准给药浓度给药。

5.4.4高危药物在调配时,必须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发放准确无误。

5.4.5高浓度电解质、静脉泵入用胰岛素、静脉泵入用肝素、化疗药物、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的给药执行独立双核对制度,两名医护人员同时来到病人身边,各自独立完成给药核对所需的步骤,确认无误并记录后,方可给药。

核对所需的步骤:患者姓名、出生年月日、药名、剂量、药物浓度、给药时间、途径、给药速度、给药频率、失效期、过敏史。

若有疑问,确认后方可继续操作。

对于相似药品易混淆信息应重点核对,确保正确给药。

5.4.6高危药品使用过程中,医护人员须密切观察用药后不良反应,加强不良反应监测及用药差错监测,及时报告,科室须每月汇总、分析。

5.5相似药品的使用
5.5.1医生在开具相似药品时,应认真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与适应症,确认无误后方能开具。

5.5.2调剂相似药品时,药师应严格遵循“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出生年月日;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仔细核对相似药品名称、规格、剂型等,确认无误后方能发放。

5.5.3药学人员熟悉掌握相似药品目录、鉴别方法与存放位置。

5.5.4护理人员在给患者使用药品时,必须严格遵守“三查八对”,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对床号、出生年月日、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和用法。

确认无误后方能给患者使用。

5.5.5对药剂人员、护理人员进行培训,熟悉相似药品目录及拆零药片的图谱。

5.6储存高警讯药品的部门每月对高警讯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并记录。

5.7药学部每月对全院高警讯药品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督查,记录检查情况,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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