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督抽样程序及文书制作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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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规程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规程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规程食品安全是关系到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问题。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建立了一套科学、规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规程。

本文将介绍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规程的主要内容和流程。

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目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市场上销售的食品符合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标准,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通过对食品的抽检,可以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遏制不法商人的违法行为,维护食品市场的秩序和良好形象。

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对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对象主要包括生产、销售和餐饮业三个环节。

生产环节是指食品生产企业,包括食品加工企业、食品种植等;销售环节是指各级食品经营商,包括食品超市、菜市场等;餐饮业是指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包括餐馆、快餐店等。

三、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流程(一)制定监督抽检计划相关部门会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监测情况,制定监督抽检计划。

这些计划通常涵盖不同类型和地区的食品,以确保各类食品的全面抽检。

(二)抽取样品根据监督抽检计划,相关部门会在各个环节随机抽取食品样品。

抽取样品时要保证样品的公平、公正,避免被测单位提前知道的情况下进行整改。

(三)送样检测抽取的样品会被送往食品监督抽检机构进行检测。

这些机构必须具备一定的实验室条件和检测能力,能够对食品样品进行常见的理化指标检验、微生物检验等。

(四)结果评定检测结果将会由专业人员进行评定。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对检测结果进行判定,确定样品是否合格。

同时,相关部门还会根据检测结果,对不合格样品的生产、销售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

(五)结果公告合格和不合格样品的检测结果会被公布于社会,供消费者参考。

这样一来,消费者可以及时了解市场上不同品牌的食品质量,选择安全、放心的食品。

四、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意义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作为一种行政监督手段,对保障食品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它可以强化企业的自我监管意识,促使企业加强食品生产管理,确保产品质量。

食品安全抽检流程

食品安全抽检流程

食品安全抽检流程食品安全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重点,随着社会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食品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为了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抽检流程。

本文将介绍一般的食品安全抽检流程,以便更好地了解和保障食品安全。

1. 抽样计划制定食品安全抽检首先需要制定一个合理的抽样计划。

抽样计划是根据食品的种类、产地、生产规模、销售渠道等因素来确定的。

此外,还需要考虑不同食品的重要性和风险等级,对于高风险的食品应该进行更加频繁的抽检。

制定抽样计划需要专家的参与和科学依据,以确保抽样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2. 样品采集样品采集是食品抽检的核心环节。

针对不同的食品,采样的方法和要求也不尽相同。

一般来说,采集样品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a. 采集食品的时间应该选择在生产、加工或销售的合理阶段,以保证样品的真实性;b. 采样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采样,避免交叉污染;c. 采集足够数量的样品,以保证分析结果的准确性。

3. 检验分析采集到样品后,需要送往实验室进行检验分析。

在实验室中,专业的检验人员会按照标准的操作规程进行检验,一般包括外观检查、理化指标分析、微生物检验和添加剂残留等多个方面的检验。

检验分析结果被记录下来,并根据一定的标准进行评价和判定。

4. 结果评价检验分析结果评价是判断食品是否合格的关键环节。

一般情况下,食品安全标准是由国家或地方制定的,根据标准的要求对检验结果进行评价,判断食品是否达到安全标准。

如果食品不合格,需要进行合理的处理措施,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健康。

对于不合格的食品,可以进行再次抽检或者责令下架销毁等措施。

5. 报告和监管抽检结果会生成一份详细的报告,记录了抽样的过程、检验的结果和评价等信息。

这份报告通常会送达给相关的食品生产企业或销售商,并进行监管。

对于食品不合格的企业,监管部门会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比如罚款、停产停业等措施,以警示其他企业。

食品安全抽检流程是保障食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通过合理的抽样计划、科学的样品采集、准确的检验分析和严格的结果评价,可以确保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手册模板

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手册模板

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手册模板第一部分,引言。

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要保障,也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需要加强食品抽检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

本手册旨在为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供一套标准的食品抽检工作手册模板,帮助他们规范抽检工作,提高抽检效率,保障食品安全。

第二部分,食品抽检工作流程。

1. 抽检计划制定。

根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计划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制定年度、季度和月度的食品抽检计划。

考虑到不同类型食品的特点和风险程度,合理安排抽检频次和抽检数量。

2. 样品抽取。

根据抽检计划,确定抽检样品的种类、数量和抽检地点。

严格按照抽检标准和抽检方法,进行样品抽取,确保抽检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3. 样品送检。

对抽取的样品进行标识、包装和封存,确保样品不受外界污染。

按照规定的程序,将样品送往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4. 检测结果分析。

对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价,判断样品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对不合格样品进行复检,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5. 处理结果。

对不合格样品进行处理,包括责令下架、召回、销毁等措施,确保不合格食品不流入市场。

对合格样品进行监督管理,确保食品质量稳定。

第三部分,食品抽检工作注意事项。

1. 抽检计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抽检计划应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和监管部门的工作需要,科学确定抽检频次和抽检数量,确保抽检工作的全面性和针对性。

2. 样品抽取的随机性和代表性。

样品抽取应具有随机性和代表性,不应受到外界因素的干扰,确保抽检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3. 样品送检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样品送检应及时进行,确保检测结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送检的样品应完整无损,避免因样品损坏导致检测结果失真。

4. 检测结果分析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检测结果分析应基于科学的数据和客观的事实,避免主观臆断和片面判断,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5. 处理结果的及时性和严肃性。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范本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范本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范本抽样检验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对食品抽样检验的管理办法旨在规范抽样检验的程序和要求,确保抽样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公正性。

以下是一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范本,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食品抽样检验工作,确保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对各类食品进行抽样检验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第三条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应当依法实施,按照科学、准确、公正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监管的原则,加强从源头到餐桌的全过程风险控制。

第二章抽样检验的组织和实施第五条食品抽样检验由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授权的食品检验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

第六条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食品抽样检验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指引,并不断加强对食品检验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食品抽样检验应当按照计划进行,确保抽样数量的合理性,抽样地区和对象的代表性。

第八条食品抽样检验应当按照统一的抽样方法和检验标准进行,确保抽样和检验结果的可比性。

第九条食品抽样检验应当贯彻全程追溯制度,确保检验食品的来源可追溯。

第十条食品抽样检验应当依法履行检验程序,确保抽样人员的资质合格,抽样样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检验结果的处理和应用第十一条食品抽样检验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受检单位,并按照规定公布。

第十二条食品抽样检验结果作为监督食品安全的重要依据,应当及时出具检验报告并存档。

第十三条食品抽样检验结果发现的问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处理,并及时通报上级食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四条食品抽样检验结果应当及时运用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检验查询等工作中。

第四章监督和管理第十五条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抽样检验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公正性。

第十六条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食品监督信息平台,加强抽样检验结果的信息录入和管理。

第十七条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开展食品抽样检验结果的回溯和分析,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食品安全监督抽样程序及文书制作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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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植物油、自制饮料,采样前先检查样品的感官性状, 然后将样品搅拌均匀后采样。对流动的液体样品,可定时 定量,从输出口取样。
(4)熟肉制品(猪、牛肉等): 大块熟肉采样,可在肉块四周外表均匀选择
几个点,小块熟肉整块称量。尽量由被抽样单位 的工具切制均匀。
(5)样品采样量及后处理 一般抽样时,抽样量应当不少于检验需要量的3 倍。样品现场分装为三份,一份检验,一份备检, 一份留样;抽样量应当满足实验室处理分样的需要 ,检验前将抽取的样本分为三份,同时做好记录。 抽样量有特别要求的,从其规定。
2.抽样人员应遵守保密原则,不得私自泄露抽样计 划和内容,并对样品和技术资料和检测结果等负责。
3.合法、科学、公正、统一采样,不得接受被抽样 单位的宴请、礼金、礼品等可能影响其检验公正性的任 何活动。
4.不得将抽取的样品带回家或随意放置。
五.采样前的快检程序
按照方案规定,经由快速检测方法初筛后须送实验室进 行确证检验的样本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抽检样本总量的23%。 也就是说不得少于200批次。市局2013年11月所下发的快检 设备,所能检测的项目有过氧化值(食用油)、大米新陈度、 甲醛(水发产品)、铝(面制品)、色素(肉制品)等检测 项目。
2.场所
(1)食品生产环节:食品生产企业成品库的待销产品。 (2)食品流通环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副食 品点等经营场所销售的食品。 (3)餐饮服务环节: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 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建筑工地食堂和旅游景区(含农 家乐旅游点)、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场所使用和销售的食 品。 覆盖各类餐饮服务单位(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中 型餐馆、小型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饮品店、食堂、集 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 样品不得由被抽检单位自行抽样。

食品监督抽检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程序

食品监督抽检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程序

食品监督抽检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程序食品监督抽检与食品安全风险检测工作程序1. 目的为了对委托的食品监督抽检检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检测工作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管理,规范检测行为、为食品监督抽检委托部门提供科学、公正、及时、准确的检测数据,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中心开展的由国家(各级)卫生、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委托的各类食品监督抽检检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检测工作全过程。

3. 职责3.1 检验科负责检测工作的合同评审、样品的管理、检测报告的编制与发放。

3.2 各相关实验室负责检测工作的实施。

3.3 质量管理科负责监督本程序的执行。

4. 程序4.1 委托检测由委托部门出具委托检验文件,明确检验事项、检验要求等。

4.2 合同评审按照QXCDCP0601-2011《客户要求、标书和合同评审程序》执行,由检验科组织合同评审,相关实验室负责人或其代表参加,并填写QXCDCQN00801《客户要求、标书和合同评审记录》。

4.2.1 检测项目由委托部门确定。

如果委托部门委托的某些检测项目需要分包时,按QXCDCP010《分包管理程序》执行。

第 1 页共 4 页编号:QXCDCP1410-2012 版本:第五版修改:第0次修改食品监督抽检与食品安全风险检测工作程序4.2.2 检测依据(检验方法)按照QXCDCP032《检测方法选择使用和确认程序》执行。

在建立和使用食品检验非标准方法时,按照QXCDCP01405《非标准方法制修订程序》进行,并提交方法学验证材料,交由委托检验的部门确认。

4.2.3 样品留样与否由委托部门确定。

4.2.4 检测时限由委托部门和中心协调确定,无特殊约定时按照QXCDCP1401《检验工作程序》进行。

4.3 样品管理样品接受、分发、保管和处理,按QXCDCP1702《样品管理程序》和合同评审内容执行。

4.4检测工作实施4.4.1 各相关实验室按QXCDCQN1401《检测任务单》的要求安排检测工作。

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工作实施方案范文为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号)、《__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试行)》(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一)抽验任务数量年县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任务涵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三个环节,抽检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共计批次,分别为:食品生产环节批次;食品流通环节批次,餐饮服务环节批次;自选品种及执法抽检批次。

(二)抽验时间频次抽验监测时间和频次:请各单位合理调配,抽验任务应在方案下达后每月均衡开展。

全年抽验送样工作于月日之前全部完成。

冷冻饮品主要安排在夏季开展抽检,节令性食品应在节前个月开展抽验监测工作,节前报送相关数据。

(三)抽验环节区域抽验地区应覆盖县城、乡镇,主要针对食品生产聚集区、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问题多发区、大型集体餐饮场所,以及农村、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对年抽检监测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应加强抽检。

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采样和省抽计划相结合,全面覆盖辖区内获证生产加工企业。

食品流通环节:采样应涵盖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小食杂店等不同业态及城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不同区域。

餐饮服务环节:采样应涵盖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快餐店、小吃店等不同规模的餐饮服务单位。

(大米、小麦粉、食用油应在学校食堂及托幼机构食堂抽取)。

二、工作实施(一)工作原则遵循“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按照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工作方案、统一检测指标、统一检测方法的要求,组织实施我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工作。

(二)牵头组织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县食品安全抽样工作的组织实施。

食品安全抽检抽样流程及注意事项

食品安全抽检抽样流程及注意事项

食品安全抽检抽样流程及注意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均对食品抽检抽样工作进行了规定,抽样单位应按相关规定建立食品抽样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抽样流程,严肃工作纪律。

程序规范、文书准确,是食品安全抽检抽样工作的核心。

抽样人员只有将抽样工作流程的每一个环节都做到位,才能够保证程序的规范性。

一、抽样工作流程抽样工作不得预先通知被抽样单位,抽样人员不得少于2名。

(一)出示证件,讲明来意,告知权益抽样人员须主动向被抽样单位出示注明抽检内容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告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如工作证等,告知被抽样单位阅读通知书背面的被抽样单位须知,并向被抽样单位告知抽检性质、抽检食品品种等相关信息。

承检机构承担抽样工作的,还需出具《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委托书》或其复印件。

(二)查验证照,核对资质要求被抽样单位提供单位营业执照,以及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法定资质证书,确认被抽样单位合法生产经营,并且拟抽取的食品属于被抽样单位法定资质允许生产经营的类别。

抽样中发现被抽样单位存在无营业执照、无许可证等无法定资质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等行为的,应立即停止抽样,上报组织抽检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抽样单位为承检机构的,应报告有管辖权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处理,并及时报组织抽检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三)依据实施细则,抽取样品抽样人员应按实施细则的规定,从食品生产者的成品库代销产品中或者从食品经营者仓库或者用于经营的食品中随机抽取样品。

抽样过程需注意:1.至少有2名抽样人员同时现场抽样,不得由被抽样单位人员自行取样。

2.如果实施细则中抽样数量对重量和独立包装数据均有要求时,必须二者同时满足,必要时,可与承检机构沟通,抽取的样品量应满足检验和复检需要。

(四)过程记录,留存证据为保证抽样过程客观、公正、抽样人员可通过拍照或录像等方式对被抽样品状态、食品基数、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抽检结果的因素进行现场信息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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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一、食品监督抽检程序及注意事项二、文书的制作食品监督抽检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准备
1.抽样工具: 食品抽样存放工具主要有无菌瓶、无菌袋和食品袋等。 生产环节:调味品等20类323批次,流通环节:酒类等14 类(食品和食用农产品)400批次,餐饮服务环节:淡水 鱼类等11类155批次,共计878批次。 生产、流通环节原则上都采用原包装或厂家、商家提 供的包材;餐饮服务环节11大类中涉及微生物检测的食品 必须用无菌容器盛装,包括熟肉制品、非发酵豆制品、鲜 榨饮料等;建议用无菌容器的有食用油、火锅底料、淡水 鱼虾和生食水产品四类;其余样品可用食品袋包装。
冷链工具:冷藏箱、冰袋、温湿度计等,并做好 温湿度记录(样品采样入箱时间、温湿度,运输途中 的温湿度,出箱时间、温湿度记录)。 2.执法文书: 常用“八表一封签”:《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 告知书》、《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工 作纪律反馈单》、《样品购置费用告知书》、《现场 检查记录》、《样品信息登记表》、《样品移交确认 单》、《检验封条》,开展快检的还要有《快检记录 表》。文书详见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 工作规范(试行)》(食药监办食监三﹝2014﹞55号 ) 文件。
(2)代表性 多数情况下,待检食品只能抽取其中的部分作为样品, 通过检测来推断该食品总体的质量,所采样品需要固定代表 量。一般来说预包装食品应为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生产批号的 ;如散装月饼、煎炸用植物油、火锅底料,应为同一人同一 时间生产;如淡水鱼虾,应为同一单位同一时间购进;如餐 饮具,应为同一人同一时间消毒。
(4)不污染 “有菌观念,无菌操作”。所采样品应尽可能保持食品 原有的品质及包装型态 ,不能污染样品,特别是做微生 物检测的食品。如执法人员没有专用的无菌采集工具,应 全部由被采样单位的人员用平时使用的工具采样,比如说 抽检淡水鱼虾,让餐饮服务单位工作人员用切割鱼虾的工 具在平时所用菜板上切好,用平时的称量工具称量,由餐 饮服务单位的工作人员装入袋中。抽样人员全过程中尽量 不接触被抽样食品,直到食品被装入抽样袋中。 4.封样(详见后) 5.文书填写(详见后)
二.抽样
1.原则
按照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 (试行)》(食药监办食监三﹝2014﹞55号 )、参照《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监督抽样工作规范》(国食药监食[2010]342号)等 。 (1)抽检分离,抽样与检验人员不得为同一人; (2)不得预先通知被抽样单位和个人; (3)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名; (4)出示有效执法证件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告知 书》,告知抽检性质、范围、内容等相关信息。抽样单位 为承检机构的,还应向被抽样单位出示《国家食品安全抽 样检验任务委托书》。
(3)及时性 采样应迅速并及时送检。被检物质理化、生物学特征随 时间发生变化的,特别是样品中水分、微生物等易受环境因 素影响的成分,样品中含有易分解破坏物质时,应及时采样 并尽可能缩短送样时间。需进行微生物检测的餐饮服务食品 不超过4小时,其余餐饮服务食品不超过24小时,生产、流 通环节不超过5个工作日。
3.注意事项
(1)合法性
“七不抽”:查看被抽样单位《营业执照》,及《食品生 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等法 定资质,确定被抽样单位属合法生产经营,确定拟抽检食品属 于允许生产经营的类别。以下情况不予抽样: ①基数不符的; ②标签、包装、说明标有“试制”或“样品”等字样的; ③充分证据证明拟抽检食品全部用于出口的; ④经营者对食品自行停止经营并单独存放、明确标注封存待处 理的; ⑤超过保质期或腐败变质的; ⑥被抽样单位明显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 ⑦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3.相关抽样资料 包括抽样文件、编号规则、检验方法及判定依据细化表、 抽样数量表等,在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填写文书的时候会用 到。 4.抽样单位的确定 监督抽检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执法监管机构实施,风 险监测可委托具有法定检验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承担。 5.其他 包括相机、印泥、封口胶、签字笔等。 6.着装 建议大家着制服,必须携带执法证。
三.采样方法
(1)小包装食品采样方法 如月饼等小包装食品,应根据产品同一批号随机取样, 直接食用的小包装食品,尽可能取原包装,直到检验前不 要开封,以防止污染。 (2)肉类、水产品等食品: 应按照分析项目要求分别采取不同部位的样品或混合 后采样。大鱼可只割取检测所需局部作为样品,小鱼可采 全鱼作为样品,有其他要求的除外。 (3)散装液态食品采样方法 如植物油、自制饮料,采样前先检查样品的感官性状, 然后将样品搅拌均匀后采样。对流动的液体样品,可定时 定量,从输出口取样。
2.场所
(1)食品生产环节:食品生产企业成品库的待销产品。 (2)食品流通环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副食 品点等经营场所销售的食品。 (3)餐饮服务环节: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 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建筑工地食堂和旅游景区(含农 家乐旅游点)、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场所使用和销售的食 品。 覆盖各类餐饮服务单位(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中 型餐馆、小型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饮品店、食堂、集 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 样品不得由被抽检单位自行抽样。
6.现场信息采集 抽样人员应通过拍照或录像等方式对被抽样品状态、 食品库存及其他可能影响抽检监测结果的情形进行现场信 息采集。 (1)被抽样单位外观,被抽样单位悬挂厂牌; (2)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法定资质证书复印件; (3)抽样人员从样品堆中取样照片,应包含有抽样人员 和样品堆信息(可大致反映抽样基数); (4)从不同部位抽取的含有外包装的样品照片; (5)封样后,样品码放整齐后的外观照片和封条近照; (6)同时含所封样品、抽样人和被抽样单位人的照片; (7)其他需要采集的信息。
(4)熟肉制品(猪、牛肉等): 大块熟肉采样,可在肉块四周外表均匀选择 几个点,小块熟肉整块称量。尽量由被抽样单位 的工具切制均匀。 (5)样品采样量及后处理 一般抽样时,抽样量应当不少于检验需要量的3 倍。样品现场分装为三份,一份检验,一份备检, 一份留样;抽样量应当满足实验室处理分样的需要 ,检验前将抽取的样本分为三份,同时做好记录。 抽样量有特别要求的,从其规定。 对于未检出问题的样品,应当自抽样之日起3 个月内完好保存(超出保质期的除外);检出问题 的样品,应当在检验结果异议期满3个月内完好保 存。对过了保存期的备用样品,应进行无害化处理 ,并保留样品保存和处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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