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与物业管理相关条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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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关于物业管理规定

物权法关于物业管理规定

物权法关于物业管理规定物权法关于物业管理规定1. 引言物权法是我国民法典中的一部分,规定了物权的取得、变更和消灭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在现代社会中,随着房地产行业的快速发展,物业管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因此,物权法也对物业管理做出了一些具体规定,以保障物业权益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本文将对物权法关于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介绍和解读。

2. 物权法对物业管理的基本规定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三百七十九条至第三百八十条的规定,物权法对物业管理做出了以下基本规定:2.1 物业管理的含义和范围物权法明确规定了物业管理的含义和范围。

根据《物权法》第三百七十九条的规定,物业管理是指建设用地上关于共同用地、共同设施的管理活动,包括生活服务、公共设施、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物业管理的范围涵盖了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各种共用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等内容。

2.2 物业管理的主体物权法对物业管理的主体也做出了规定。

根据《物权法》第三百八十条的规定,物业管理的主体可以是行政机关、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

这些主体在物业管理中担负着不同的责任和义务,以确保物业的正常运营和管理。

2.3 物业管理的职责和义务物权法对物业管理的职责和义务也做出了一系列的规定。

根据《物权法》第三百八十条的规定,物业管理者应当提供周到、高效、及时的管理服务,维护公共设施和共同区域的安全,并制定相应的管理规约,对违反规约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理。

同时,业主也有义务按照规约支付相关的物业管理费用,并积极参与物业管理活动。

3. 物权法对物业管理的补充规定除了基本规定外,物权法还对一些特殊情况下的物业管理做出了补充规定。

3.1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规定根据《物权法》第三百八十一条的规定,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是指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物业管理的合同。

物权法对这种合同的有效性和内容等方面做出了规定,并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履行管理职责和义务,确保物业管理的正常运作。

3.2 物业管理工作人员的资格和权限根据《物权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和权限。

《物权法》与《物业管理条例》

《物权法》与《物业管理条例》

物权法与物业管理条例引言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是我国关于物权及物业管理方面的重要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进行介绍和解析。

物权法物权法是我国民法典的组成部分,是一部以保护物权为目的的法律。

物权法对物权确权、物权行使、物权保护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物权确权物权确权是物权法的基础,其核心是登记制度。

根据物权法,通过登记,可以确定物权的归属关系和权益范围,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物权行使物权法赋予物权人对物权的自由支配权。

物权人可以依法使用、收益、处分、担保和继承物权,享有物权的各项权益。

物权保护物权法通过设立物权保护制度,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物权法规定了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和救济措施,让权利人能够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是我国关于物业管理的具体实施规定。

物业管理条例主要涉及小区物业管理、公共设施维修、业主委员会设立等方面。

小区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条例明确了小区物业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物业公司应当保证小区内环境整洁,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居民生活得到良好的保障。

公共设施维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了公共设施维修的程序和要求。

物业公司应当及时维修和保养小区内的公共设施,确保居民的生活便利与安全。

业主委员会设立物业管理条例鼓励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以保障业主对物业管理的参与和监督。

业主委员会可以代表业主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和合作。

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在保护物权和规范物业管理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对于物权人和业主来说,了解和遵守这些法律法规,有助于维护自身的权益,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

《物权法》与《物业管理条例》

《物权法》与《物业管理条例》

《物权法》与《物业管理条例》物权法与物业管理条例一、概述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是我国关于物权和物业管理方面的两部重要法律法规。

物权法是维护和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物的所有权和占有权的基本法律,而物业管理条例则是针对物业管理方面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二、物权法物权法是我国民法总则的重要组成部分,于2007年10月1日实施。

根据物权法,物权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自然物和经济物享有的直接支配、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物权法规定了物权的设立、变动和消灭的方式和条件,明确了物权保护的原则和责任。

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物的合法所有和使用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的秩序和公正性,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三、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的,为了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维护业主和居民合法权益、促进社区和谐发展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物业管理条例具体指导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为,规定了业主、居民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物业管理条例主要内容包括物业服务企业的资格条件、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物业服务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和权益,以及物业管理的监督和投诉处理等事项。

四、物权法与物业管理条例的关系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是相辅相成、相互关联的法律法规。

物权法是对物的所有权和占有权进行保护的基础,而物业管理条例则是针对物业管理具体问题的细化和具体化。

物权法规定了物权的基本原则和权益保护的基本框架,而物业管理条例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物业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和规范。

物业管理条例是物权法的细化和补充,是物权法在实践中的具体运用。

五、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物权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物的所有权和占有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公正性;而物业管理条例则具体规定了物业管理的要求和规范,维护业主和居民的合法权益。

,对于保护物权和规范物业管理,我们既要依法实施物权法的规定,又要遵守遵循物业管理条例的要求。

《物权法》物业管理的影响

《物权法》物业管理的影响

《物权法》物业管理的影响《物权法》物业管理的影响一、引言物业管理是指对不动产的管理与维护工作。

《物权法》对物业管理产生了重要影响。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分析《物权法》对物业管理的影响,并介绍相关法律名词和注释。

二、物权法对物业管理的法律规定1、不动产的权利确认1.1 国家保护权利人的所有权根据《物权法》第三条,不动产的所有权归权利人所有,国家保护权利人对不动产的所有权权益。

1.2 国家保护不动产登记的真实性根据《物权法》第十一条,不动产权利的取得、变更、转让等应进行登记,国家保护不动产登记的真实性。

1.3 规范物业管理的权利界定根据《物权法》第十八条,共有物、共同不动产等情况下,规定了各个权利人之间的权益比例和使用方式。

2、物业管理合同2.1 确定物业管理的责任和义务根据《物权法》第四十四条,物业管理合同应明确物业服务的内容、用途、期限等,并规定物业管理人的责任和义务。

2.2 保护业主的权益根据《物权法》第四十五条,物业管理人应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公共秩序。

2.3 纠纷解决机制根据《物权法》第四十九条,物业管理合同中一方违约的,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还可以寻求其他法律救济。

三、物权法对物业管理的影响1、提升物业管理的规范性1.1 强制物业管理人执行管理职责1.2 促进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提高1.3 加强不动产登记管理,提高管理效率2、增加业主的权益保护2.1 保障业主的所有权2.2 确保物业管理人履行职责2.3 提供纠纷解决途径和权益救济3、规范物业管理合同的内容与执行3.1 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3.2 加强合同履行监督3.3 加强合同纠纷解决机制四、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详见附件部分。

五、法律名词及注释1、《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是中国大陆的一部民法通则,于2007年10月1日施行。

2、不动产:指土地、固定在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与土地有关的自然物、自然资源。

3、所有权: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不动产享有直接支配和支配他人行为的权利。

《物权法》对物业管理的规范

《物权法》对物业管理的规范

《物权法》对物业管理的规范《物权法》对物业管理的规范物权法是我国的一部重要法律,其对物业管理也有一系列明确的规定。

下面是《物权法》对物业管理的规范的主要内容:1. 物业管理的委托和委托解除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可以通过委托的方式进行。

委托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但口头委托必须在法定范围内。

物业管理委托解除可以根据双方约定或经法院判决解除。

2. 物业服务的内容和收费《物权法》对物业服务的内容没有具体规定,但规定了物业公司应当按照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物权法》规定了物业费的收费范围,包括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暖气费等,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3. 物业管理的权利和义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保证小区内的公共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修,在维护小区环境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积极作为。

业主有权利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物业管理公司也有义务提供必要的公开信息和接受监督。

4. 物业权益的保护和责任《物权法》规定了物业权益的保护措施,包括对业主的商品房产权的保护、以及对公共设施设备的保护。

物业公司在管理过程中应当合理利用公共资源,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5. 纠纷处理及争议解决《物权法》明确了物业管理相关纠纷的解决方式,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对于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争议,也可以通过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5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物业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保护业主的权益,合理收费,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于物业管理相关的纠纷,应当通过合法的方式解决。

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

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

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住宅社区的快速发展,物业管理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保护业主权益,各级政府纷纷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为物业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本文将对物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解读,以期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物业管理领域的基本法律框架和政策导向。

一、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体系结构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权法是我国物业管理法律的基础,明确了物业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规定了物业的权益保护和转让等事项,为物业管理提供了法律支持。

2.《城市物业管理条例》城市物业管理条例是针对城市住宅小区的管理而制定的,规定了物业服务的基本内容与义务,明确了业主和物业管理方的权利和责任,加强了物业管理的规范化和专业化。

3.《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条例》该条例针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而制定,规定了物业服务企业的注册登记、组织形式、经营行为等,加强了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

4.《物业管理工作规程》该规程是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和服务标准进行了规定,包括物业服务的内容、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的组织、费用管理等。

5.《物业管理规约》物业管理规约是由物业公司和业主签订的一种约定,明确了物业管理方和业主的权利和义务,作为物业管理双方行为的依据。

二、物业管理政策的主要内容1.建立健全物业管理体系政府鼓励各地建立健全物业管理体系,推动物业管理向规范化、专业化发展,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2.强化业主自治政府鼓励并支持业主组织居民自治,推动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的成立,促进业主参与物业管理的决策,维护业主共同权益。

3.加强物业服务与监管政府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同时,政府部门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保护业主合法权益。

4.推动绿色低碳物业发展政府倡导低碳环保理念,推动物业管理中的节能减排工作,促进物业管理向绿色低碳发展。

5.保障特殊群体权益政府强调保障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要求物业管理提供适应不同群体需求的服务和设施。

《物权法》对物业管理的规范

《物权法》对物业管理的规范

《物权法》对物业管理的规范引言物业管理是指对房屋、土地等不动产进行维护、管理和经营的一项工作。

在现代社会中,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物业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

《物权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它规定了物权的设立、转让、变更、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本文将探讨《物权法》对物业管理的规范。

1. 物业服务合同《物权法》对物业管理的第一个方面是物业服务合同的规范。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物业公司和业主可以通过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约定相关管理费用的支付方式和金额。

这有助于规范物业管理的运作,确保物业公司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也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2. 业主权益保护《物权法》对业主的权益保护起着重要的作用。

根据该法的规定,业主享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物业的权利,并对物业享有所有权。

物业公司作为物业的管理者,有义务保护业主的权益,并为其提供安全、便利的居住环境。

如果物业公司未履行其管理职责,导致业主权益受到损害,业主也有权要求物业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

3. 物业管理费用《物权法》对物业管理费用的收取和使用进行了规范。

根据该法的规定,物业公司可以向业主收取管理费用,但必须明确费用的项目和标准,并将其用于物业管理的相关费用支出。

物业公司应当向业主提供管理费用的明细账目,并接受业主的监督。

《物权法》还规定了物业公司滥用管理费用的行为是违法的,对于违法行为可以依法追究物业公司的责任。

4. 物业设施维护《物权法》要求物业公司对物业设施进行维护和修缮。

物业公司应当做好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及时修复和更换损坏的设施,确保业主的正常使用权益。

如果因物业公司未按照规定履行维护责任导致设施损坏,物业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 物业纠纷解决《物权法》还规定了物业纠纷的解决机制。

根据该法的规定,物业纠纷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物业服务机构、物业主管部门或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物权法关于物业管理规定2024

物权法关于物业管理规定2024

引言概述物权法是规范我国物权关系的基本法律,它对于物业管理也有着一系列的规定。

物业管理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不仅影响着居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还关系到社区的安全和和谐。

本文将对物权法中关于物业管理的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正文内容:1.确定物业权利和义务1.1物业权利的确认1.1.1物业权利的定义和内容1.1.2物业权利的限制和限定1.1.3物业权利的行使和保护1.2物业义务的确定1.2.1物业义务的义务主体1.2.2物业义务的内容和范围1.2.3物业义务的履行和违约责任2.设立物业管理机构2.1物业管理机构的选举和组织2.1.1物业管理机构的设立和组建程序2.1.2物业管理机构的人员构成和职责2.1.3物业管理机构的权力和限制2.2物业管理机构的运营和管理2.2.1物业管理机构的运营模式和经营方式2.2.2物业管理机构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2.2.3物业管理机构的监督和评估机制3.居民与物业管理机构的关系3.1居民的权利和义务3.1.1居民的权利保障和依法行使3.1.2居民的义务履行和共同责任3.1.3居民的投诉和纠纷解决3.2物业管理机构的服务和责任3.2.1物业管理机构的服务提供和品质保证3.2.2物业管理机构的责任认定和追究3.2.3居民与物业管理机构的合作和互动4.物业管理的安全和规范4.1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4.1.1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和优化4.1.2安全设施和设备的配置和维护4.1.3突发事件的处理和应急措施4.2规范管理与社区和谐发展4.2.1社区规范管理的意义和目标4.2.2社区环境的整治和提升4.2.3社区公共设施的维护和改造5.物业管理纠纷的解决方式5.1协商与调解的优先原则5.1.1协商解决的方式和程序5.1.2调解机构和调解人的角色和职责5.1.3协商与调解的效力和结果确认5.2诉讼与仲裁的最后手段5.2.1诉讼解决的适用条件和程序5.2.2仲裁解决的约束力和执行问题5.2.3法院与仲裁机构的协作和衔接总结:通过对物权法关于物业管理的规定进行详细阐述,本文涵盖了物业权利和义务、物业管理机构设立、居民与物业管理机构的关系、物业管理的安全和规范、以及物业管理纠纷的解决方式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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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与物业管理相关条文解读
《物权法》与物业管理相关条文解读作者:佚名
时间:2008-4-11
浏览量:
《物权法》与物业管理相关条文解读
《物权法》获得通过后,物管行业最关注的莫过于涉及住宅和物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条文。

在仔细研究了《物权法》后,我们借用有关资料意图将繁琐的法律条文转变成简单易解的语言,希望能成为物管行业普通从业人员学习理解物权法的实用工具。

关键词:市场主体平等保护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要“保障所有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说,在财产归属依法确定的前提下,作为物权主体,不论是国家、集体,还是私人,对他们的物权也都应当给予平等保护。

物权法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

”法律进一步明确,“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物权法属于民法,民法的一项重要原则是对权利人的权利实行平等保护。

“公平竞争、平等保护、优胜劣汰是市场
经济的基本法则。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胡康生指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所有制经济形成的市场主体都在统一的市场上运作并发生相互关系,各种市场主体都处于平等地位,享有相同权利,遵守相同规则,承担相同责任。

如果对各种市场主体不给予平等保护,解决纠纷的办法、承担的法律责任不一样,就不可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不可能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胡康生说。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利明对这部法律确立的平等保护原则给予积极评价。

他认为,这是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体现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多种所有制成分共同发展的前提。

“失去了平等保护,就失去了共同发展。

”王利明说,“平等保护原则符合宪法关于所有制性质的规定,真正体现了社会主义的特色。


关键词:物业管理
物权法明确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接受业主的监督。

”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可选择物业管理公司或其他物业管理人进行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

也就是说,物业公司已经不
再是小区业主选择物业服务的唯一选择。

虽然物权法对“其他物业管理人”没有明确的界定,但可以认为,这个所谓的其他其他物业管理人其实就是自然人或者几个人合伙。

说白了,就是业主委员会可以和某个人或几个人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实行“包干到户”,比如一个人负责扫地,一个人负责修剪小区花卉等。

关键词:选聘和解聘
物权法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共同决定。

短短十几年间,物业服务机构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已经成为覆盖面广,对群众生活产生重要影响的行业,而业主和物业服务机构之间的纠纷也逐渐多了起来。

对此,物权法对成立业主大会依法共同维权作出规定。

物权法明确,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物权法同时明确,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但是,当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时,物权法亦明确规定:“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物权法规定:选聘物业公司等一般事项,必须经过半数以上的业主同意,不仅如此,这半数以上的业主的住宅建筑面积总和也要超过整个小
《物权法》与物业管理相关条文解读作者:佚名
时间:2008-4-11
浏览量:区建筑面积总和的一半以上。

如果换作“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和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就是要动钱的时候,面积总和和人数总和都要超过整个小区的2/3。

关键词:业委会诉讼权
物权法明确规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同时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
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业委会的法律地位问题在物权法中并没有得到解决。

不过,业主委员会虽然不是独立法人,但业委会可以成为诉讼主体,可以做原告和被告,这些内容规定下来了。

但有法律界知名人士提到一个问题———业委会如果败诉,按道理应该由全体业主一起承担责任,但实际上很多业主可能不愿意承担责任,因此如何执行,仍然是法院的一个难题。

关键词: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这是将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作出的明确规定。

随着住房制度改革,越来越多的城镇居民拥有自己的房屋,而且大量集中在住宅小区内。

物权法的这一规定,回答了广大群众关于“70年大限到期后,我们的住房怎么办”的疑问。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最高期限: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国从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改革开放,当时出让的一些土地使用期限较短,一些只有30年,很快就要到期。

特别是目前绝大多数城市居民都拥有了自己的住房,使土地使用权期满的问题更加引人关注。

虽然物权法关于70年后自动续期的规定,给老百姓吃了一颗“定心丸”,但是,不少人注意到,法律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作出明确规定。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王焕永表示:“中国老百姓从改革开放到今天,好不容易有了房子可以传下去,如果到了孙子那一代,房子的情况还说不清,多让人不放心!”他建议,国家在制定相关的规定时,一定要慎之又慎、反复斟酌。

关键词:道路、绿地
物权法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按照此项规定,小区建筑中的道路、绿地,是小区业主共有的地盘;小区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也是大家的地盘,与开发商无关。

关键词:车位、车库
物权法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物权法》同时明确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这些规定,将成为现在大量存在的车库之争裁判依据。

第一,目前城市居民私家车拥有量越来越多,小区的车
库、车位的归属及使用就有相当大的争议,《物权法》作出了相对比较明确的规定,首先在建设区划内的车位和车库首先应该满足业主的需要。

第二,强调在建设区划内的车位和车库,作为开发商和业主,他们可以通过约定的方式,由开发商把车位和车库出售给业主、出租给业主,或者是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赠与给业主,从这个法律规则来讲,总体上是把建设区划内的车位和车库所有权的归属认定成为开发商的。

第三,如果车位占用了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是土地,用来停放机动车的话,这个车位是属于业主共有的,但对这个价值判断的结论的妥当与否,一直有非常大的争议。

比如占用了公共道路的停车位是属于业主共有的,在什么情况下是这样,赠与的情况是什么样,其实都区分的比较清楚,并不能一概说哪一块就是侵犯了业主的利益,所以在这个问题上有必要在法律通过以后做一些更加详细和明确的说明,更好地理解这条法律本身的立法意图。

关键词:住宅变经营用房
物权法明确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物权法》施行后,如果有业主想把住宅改变为商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
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也就是说,如果邻居或楼上楼下的居民不同意,业主就改不成。

关键词:分摊与收益
公用面积既需要出钱维护也会产生租金收入,对于小区业主应如何分摊及分配收入呢?物权法明确规定,对此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住宅建筑面积所占小区整体面积的比例计算。

说白了,房子买得大,分摊费用多,收益拿得也多,权利和义务完全对等。

关键词:维修基金
物权法明确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

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维修。

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公《物权法》与物业管理相关条文解读作者:佚名
时间:2008-4-11
浏览量:布。

”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

经业主共同决定,维修基金可以用于电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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