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船舶垃圾处理规定
19船舶垃圾处理规定

7.1.6大副负责与港方联系,及时将垃圾送往接收设施,并索取具体说明所接收垃圾估计量的收据或证明,而且该收据或证明与《垃圾记录簿》一起保存。
7.2航行中
7.2.1塑料及其制品禁止排放。
7.2.2食品废弃物,当船舶在距最近陆地3海里以外并且不在特殊区域内,经粉碎后且直径不大于25MM的可排放入海。未经粉碎的废弃食物,在特殊区域外距岸12海里以上排放。
6垃圾的收集和存放
6.1应使用密封良好的垃圾袋或垃圾桶存放垃圾,收集垃圾用的容器应分放在餐厅、厨房、卫生间、洗室、船员生活区走廓、机舱和甲板等处所。
6.2垃圾应分类收集储存,一般在后甲板上放置严密、有坚固盖子的垃圾桶储存,并应在垃圾桶上做好标记,含有害物质或危险物质的垃圾应单独存放。
6.3垃圾桶不得悬挂在舷外。
3.3水手长负责甲板垃圾的收集和船舶垃圾的处理。
3.4机匠长负责机舱垃圾的收集和处理。
3.5大厨负责厨房垃圾的收集和处理。
3.6全体船员都应收集垃圾和遵守本规定。
4总则
4.1船舶应配备《船舶垃圾记录簿》和经船籍港海事局批准的《船舶垃圾管理计划》。
4.2应按要求张贴标有《73/78防污公约附则Ⅴ》第3条和第5条内容的
6.4船舶垃圾在船舶离港前尽可能申请港方接收处理。
7垃圾处理
7.1在港口
7.1.1在港内禁止排放垃圾。
7.1.2具备焚烧炉的船舶在港口禁止焚烧。
7.1.3无焚烧炉的船舶,以及对航行中未能处理或不允许处理的垃圾,应申请各港专业单位接收处理(已订立合同的港口由合同单位接收)。
7.1.4凡含有毒、有害垃圾,在到港后应事先报告港口海事机关,经批准后才能进行处理。
船舶废物处理管理制度

船舶废物处理管理制度1.引言船舶废物处理管理制度是为了保护海洋环境、维护航行安全和遵守国际法规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本文将介绍船舶废物处理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包括其背景、目的、适用范围以及具体的处理管理措施等。
2.背景随着全球船舶运输的不断发展,船舶废物对海洋环境的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废弃物的排放和处理不当不仅会影响海洋生态系统的平衡,还可能给人类健康带来潜在的风险。
因此,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关法规和标准,对船舶废物进行监管。
3.目的船舶废物处理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船舶在航行过程中能够合规地处理废物,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废物的产生。
它的实施可以有效地预防废物的排放、妥善处理产生的废物,并加强对船舶废物处理的监督和管理,从而保护海洋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4.适用范围船舶废物处理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国内外船舶在我国境内航行的过程中产生的废物。
包括但不限于污水、固体废物、油污、渣泥等各类废物。
不同类型的废物在船舶废物处理中需要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来确保其环保处理和处置。
5.处理管理措施(1)废水处理:船舶应配备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并按照国际标准对废水进行处理。
废水处理设施需要定期维护和检修,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处理效果。
(2)固体废物处理:船舶应设立固体废物分类存放区域,并建立相应的废物分类制度。
废物应根据其性质和处理方式进行分类,然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妥善处置。
(3)油污处理:船舶应配备油污分离设备和储油设施,并遵守国际海洋污染预防法规。
在船舶加油和油污处理过程中,必须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油污洒入海洋。
(4)渣泥处理:船舶应定期清理船舱、舱底和机舱等地,防止渣泥产生和积聚。
渣泥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妥善处理,不得直接排入海洋。
6.监督与管理为了确保船舶废物处理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相关部门将建立监督和管理体系。
船舶将受到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不符合标准的将被纳入违规名单,并依法处以相应的罚款或其他制裁措施。
7.结论船舶废物处理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保护海洋环境和维护航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船舶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船舶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为防止船舶对沿海水域及施工水域、码头造成污染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船舶条件和施工水域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1、船舶垃圾是指船舶在生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生产垃圾两大类。
生活垃圾主要来源于厨房垃圾、残肴饭菜等;生产垃圾包括破旧的滤芯、油污的棉纱和破布、灰渣、积垢、包装材料,船舶维修和保养产生的油漆废料、铁锈、机械设备的废料等垃圾。
2、全体船员必须重视和努力做好防污染工作,尤其是领导船员应熟悉并严格遵守国家现行的防污染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和各个港口的防污染规定,并经常组织船员学习船舶防污染知识,制定本船的垃圾处理实施细则。
3、船舶生活垃圾不得任意倒入港区或施工水域,平日应倒入带盖、不渗漏并有明显标志的生活垃圾储存容器或聚已烯材料制成的垃圾袋中,当船舶停靠后海基地或施工区域靠泊点时,可以向陆地指定的垃圾箱倾倒;航行船舶可在距最近陆地12海里以外的水域处理入海。
并做好记录。
4、船舶生产垃圾(如油污的棉纱和破布、灰渣、积垢、铁锈等),港口施工船舶或停靠码头船舶应妥善将生产垃圾积存在铁桶内,存满时可向陆地指定垃圾箱倾倒,无指定垃圾箱时,应申请港口垃圾接收设备进行处理,不得任意倒入港口、施工水域;航行船舶可在距最近陆地 12 海里以外的水域处理入海。
并做好记录。
5、一切塑料制品(包括塑料合成缆绳及一切粒状、块状的塑料衬垫物料、包装材料、聚纤维织物、食品用具、塑料袋等塑料垃圾)任何时候不得投放入海。
船上垃圾过多,无法续存时,应申请港口垃圾接收设备处理。
6、施工驳船甲板上的泥沙、混凝土、石块等生产垃圾、平时应收集在甲板上四周围蔽的区域,当船舶靠泊码头时,将垃圾送到码头垃圾箱中。
7、所有船舶不得任意在港内冲洗甲板和舱室,确需冲洗时,事先必须申请当地海事部门批准。
8、航行在内河的所有船舶,严禁排放任何船舶垃圾。
船舶垃圾处理规则

船舶垃圾处理规则
船舶垃圾处理规则是指船舶在航行或停靠期间产生的废弃物和污染物的处理与处置规定。
以下是相关参考内容:
1. 国际海事组织的《国际船舶垃圾污染防治条例》:该条例规定了船舶垃圾的种类、收集、分类、存储、处置等规定,旨在保护海洋环境。
2. 国家海洋局颁布的《船舶垃圾、油污污染应急处置预案》:该预案明确了船舶遇到垃圾、油污污染时应急处置的程序和方法,并要求船舶和港口设施加强预案的推广和培训。
3. 中国海事局发布的《船舶废弃物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了船舶产生的废弃物应如何分类、贮存、交接以及处理等方面的规定,强调了船舶管理者应当履行废弃物管理的职责。
4. 相关标准和指南:例如《船舶固体垃圾管理规范》、《船舶废水管理规范》、《船舶废气管理规范》等,这些标准和指南为船舶管理者提供了实际操作上的具体指导。
总的来说,船舶垃圾处理规则是为了保护海洋环境和维护航行安全,必须要严格执行。
船舶管理者应当认真学习和遵守相应规定,确保船舶垃圾得到妥善处理和处置,不给环境造成任何影响。
船舶垃圾处理须知

船舶垃圾处理须知船舶垃圾处理是保护环境和维护海洋生态系统的重要一环,对于海洋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船舶乘员、船舶管理者和船舶相关人员都应了解并遵守船舶垃圾处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操作规范。
下面是船舶垃圾处理的须知。
一、船舶垃圾的分类根据国际海事组织(IMO)规定,船舶垃圾主要分为以下几类:1. 食品垃圾:包括食物残渣、厨房废弃物等。
2. 塑料垃圾:包括塑料袋、瓶子、容器等。
3. 纸张垃圾:包括纸巾、书报等。
4. 废弃物:包括损坏的设备、家具等。
5. 危险品:包括废弃的化学品、电池等。
6. 油污垃圾:包括油渣、燃油残余等。
7. 渣土垃圾:包括粉尘、灰烬等。
二、船舶垃圾处理的原则1. 分类处理:将不同种类的垃圾分别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2. 储存安全:垃圾应保存在封闭、密封、耐腐蚀的容器或垃圾袋中,以防止泄漏。
3. 清理规范:垃圾应定期进行清理,保持舱内清洁。
4. 污染预防:防止垃圾和污水进入海洋,以免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5. 合规处理:按照国际、国内法规规定的方式处理垃圾。
三、船舶垃圾处理的流程1. 污水处理:船舶垃圾处理的第一步是处理污水。
使用适当的污水处理设备将船舶污水处理成符合排放标准的水质后排放。
2. 压实垃圾:将塑料垃圾、纸张垃圾等进行压实处理,减少垃圾的体积,方便储存和运输。
3. 垃圾分拣:进行食品垃圾、废弃物、危险品等不同种类的垃圾分类处理。
4. 垃圾储存:将不同种类的垃圾存放在相应的容器或垃圾袋中,确保垃圾不会泄漏。
5. 垃圾处理:根据不同种类的垃圾进行相应的处理。
例如,食品垃圾经过高温处理后可以用于生物质能源发电,塑料垃圾可进行回收再利用等。
6. 垃圾销毁:无法进行有效处理的垃圾应当经过合规的销毁,以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四、船舶垃圾处理的法规船舶垃圾处理受到一系列国际和国内法规的监管,主要包括:1. 国际公约:国际海事组织的《船舶垃圾污染预防公约》(MARPOL)和《船舶垃圾管理规则》(GGM)是船舶垃圾处理的基础法规。
2023年油渣及舱内废物清除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油渣及舱内废物清除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舱内环境安全、防范油渣和舱内废物对船舶航行和人员健康的危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船舶,在舱内进行油渣及废物清除作业时必须遵守。
第三条油渣指涉及石油及其产品的渣滓和污染物,包括但不限于漏油、泄漏、倾倒、剩余油渣等。
第四条舱内废物指在舱内产生的各类废弃物和污染物,包括但不限于生活垃圾、化学废物、粪便、污水等。
第二章责任和义务第五条船舶的船长、船员和相应的船舶管理人员应当切实履行油渣及废物清除的责任和义务,确保舱内环境安全。
第六条船舶船长和相关的船员应当熟悉舱内油渣和废物清除的操作程序,并具备相应的技术和知识。
第七条船舶管理人员应当组织培训并提供必要的设备和工具,为船员开展油渣及废物清除工作提供支持。
第八条船舶管理人员应当定期进行舱内环境检查,确保船舶舱内无油渣和废物的积存或泄漏。
第三章油渣及废物清除操作程序第九条船舶在进行油渣及废物清除前,必须编制清除计划和程序,并提交船管部门审批。
第十条船舶在进港前、停港期间或作业完毕后,应当及时进行舱内油渣和废物的清除及处理。
第十一条清除油渣和废物过程中,应当采取各种必要措施确保作业人员和环境的安全,包括但不限于穿戴防护设备、使用专业工具等。
第十二条在清除油渣和废物时,应当先将其储存在特定的容器或设备中,以免造成二次污染。
第十三条清除油渣和废物的储存容器应当设置于固定位置,避免摇晃和倾泻。
第四章安全防护和风险管理第十四条船舶在进行油渣及废物清除作业时,应当设立专门的清除区域,并设置明显的禁止通行标识。
第十五条清除作业现场应当进行必要的隔离和保护措施,防止油渣和废物泄漏或扩散。
第十六条作业人员应当佩戴适当的防护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头盔、手套、防护眼镜等。
第十七条清除作业现场应当保持通风良好,避免油渣和废物的气味和有害气体对作业人员的影响。
第十八条清除作业现场应当配备灭火和应急救援设备,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火灾和事故。
船舶垃圾处理规定

船舶垃圾处理规定船舶垃圾处理规定随着世界各地航运业的快速发展,船舶垃圾成为一个严重的环境问题。
为了保护海洋环境,各国纷纷制定了船舶垃圾处理规定,加强对船舶垃圾的管理与处理。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船舶垃圾处理规定。
首先,船舶应当按照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船舶垃圾管理手册》进行操作。
该手册规定了船舶垃圾的分类、存放、处理和报告等方面的要求,并详细说明了船舶垃圾的处理方法。
垃圾的分类是船舶垃圾处理的基础。
船舶垃圾一般分为船舶生活垃圾、船舶运营垃圾和船舶危险垃圾三类。
船舶生活垃圾包括食品残渣、厨房垃圾、纸张、塑料制品等。
船舶运营垃圾主要包括船舶维修垃圾、废旧设备和零件等。
船舶危险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潜在危害的物质,如废液、废弃油漆、废药品等。
垃圾的存放是确保船舶垃圾处理的关键。
船舶应当配备垃圾存放设施,垃圾应当分类、密封、垫底,并妥善进行存放。
特别是对于危险垃圾,应当进行单独存放,并采取防溢漏措施以避免泄漏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垃圾的处理应当按照国际标准进行。
对于可回收垃圾,船舶应当尽量进行再利用或回收。
对于不可再利用的垃圾,船舶应当在规定的地点将其交由专业的处理单位进行处理。
对于危险垃圾,船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交由专门机构进行安全处理。
垃圾的报告是船舶垃圾管理的重要环节。
船舶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在进入或离开港口时,将船舶所产生的垃圾情况向港口管理机构报告,并提供相关的文件和记录。
这样可以方便港口管理机构对船舶垃圾的管理和监督。
违反船舶垃圾处理规定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根据各国的法律法规,违反船舶垃圾处理规定将面临高额罚款甚至刑事处罚,并可能导致船舶被扣押或勒令停止航行。
总之,船舶垃圾处理规定是保护海洋环境的重要举措。
船舶垃圾应当按照国际标准进行分类、存放、处理和报告,以减少对海洋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船舶运营者和相关机构应当共同努力,加强对船舶垃圾处理规定的宣传、培训和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船舶垃圾处理的良好氛围。
船舶垃圾处理规定

2013.03.15 船舶垃圾处理规定 SMIC08-1
船舶垃圾处理规定
1总则
为妥善处理船舶垃圾,防止污染水域,制定本规定。
2职责和适任人员
.1大副对垃圾处理负领导、监督、检查的责任,负责联系港口垃圾接收设备及安排垃圾搬移工作。
并保管“垃圾记录簿”。
.2适任人员:厨值人员负责厨房、餐厅垃圾的收集及处理;水手负责甲板垃圾的收集及处理;机工负责机舱垃圾的收集及处理。
3实施步骤
3.1垃圾的收集及存放:
.1使用密封良好的垃圾袋或垃圾桶存放垃圾;
.2垃圾应分类收集以红色桶装含有有害物质或危险物质(不能排放入海)的垃圾;黄色桶装玻璃器具类的垃圾;绿色桶装食物类的垃圾。
.3油污垃圾应妥善照管,防止油污泄漏或自燃。
3.2垃圾港内接收处理:
.1严格执行港口有关垃圾处理规定;
.2不得将垃圾桶悬挂在舷外;
.3需使用港口接收设备时,应按港口规定联系;
.4垃圾从船转移到接收船/车的过程中应防止散落入水;
.5使用港口接收设备处理垃圾后,船舶应当携带记录簿和船舶污染物接收单证到海事管理机构办理船舶污染物接收证明,并将船舶污染物接收证明保存在相应的记录簿中。
.6按规定填写“垃圾记录簿”。
3.3垃圾排放处理:
.1不得将塑料制品处理在水域中;
.2食品及纸制品、破布、玻璃、金属、瓶子、陶器等垃圾可在距最近陆地12海里外处理入海,塑料垃圾袋应收回;如上述垃圾业经磨碎且能通过筛眼不大于25mm的粗筛,可在距最近陆地3海里外处理入海;
.3按规定将处理情况记入“垃圾记录簿”。
版本1.0 厦门永丰嘉成船务有限公司修改 01。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船舶垃圾处理规定
目录
1目的
2适用范围
3职责
4总则
5船舶垃圾种类
6垃圾的收集和存放
7垃圾处理
8安全管理记录
编写:海务经理
审核:指定人员
批准:总经理
1 目的
旨在规范船舶垃圾的处理,防止对水域环境造成污染。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船舶垃圾的处理。
3 职责
3.1 船长负责船舶垃圾管理计划的实施。
3.2 大副负责船舶垃圾处理的监督和指导,联系港口有关部门的垃圾收。
3.3 水手长负责甲板垃圾的收集和船舶垃圾的处理。
3.4 机匠长负责机舱垃圾的收集和处理。
3.5 大厨负责厨房垃圾的收集和处理。
3.6 全体船员都应收集垃圾和遵守本规定。
4 总则
4.1 船舶应配备《船舶垃圾记录簿》和经船籍港海事局批准的《船舶垃
圾管理计划》。
4.2 应按要求张贴标有《73/78防污公约附则Ⅴ》第3条和第5条内容的
中英文书写的垃圾管理公告标牌,每船至少三块。
4.3船舶垃圾的管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
污染排放标准》、《73/78防污公约附则Ⅴ》的规定和船舶的《垃圾管
理计划》。
5 船舶垃圾种类
船舶垃圾包括船舶的生活垃圾、扫舱垃圾、维修保养后的垃圾、塑料
垃圾、含有害物质或危险物质的垃圾等。
6 垃圾的收集和存放
6.1 应使用密封良好的垃圾袋或垃圾桶存放垃圾,收集垃圾用的容器应分
放在餐厅、厨房、卫生间、洗室、船员生活区走廓、机舱和甲板等
处所。
6.2 垃圾应分类收集储存,一般在后甲板上放置严密、有坚固盖子的垃圾
桶储存,并应在垃圾桶上做好标记,含有害物质或危险物质的垃圾
应单独存放。
6.3 垃圾桶不得悬挂在舷外。
6.4 船舶垃圾在船舶离港前尽可能申请港方接收处理。
7 垃圾处理
7.1 在港口
7.1.1 在港内禁止排放垃圾。
7.1.2 具备焚烧炉的船舶在港口禁止焚烧。
7.1.3 无焚烧炉的船舶,以及对航行中未能处理或不允许处理的垃圾,应
申请各港专业单位接收处理(已订立合同的港口由合同单位接收)。
7.1.4 凡含有毒、有害垃圾,在到港后应事先报告港口海事机关,经批准
后才能进行处理。
7.1.5 接收单位在进行垃圾接收处理作业时,船方应与接收单位密切配合,
防止垃圾散落水中。
7.1.6 大副负责与港方联系,及时将垃圾送往接收设施,并索取具体说明所
接收垃圾估计量的收据或证明,而且该收据或证明与《垃圾记录簿》
一起保存。
7.2 航行中
7.2.1 塑料及其制品禁止排放。
7.2.2 食品废弃物,当船舶在距最近陆地3海里以外并且不在特殊区域内,
经粉碎后且直径不大于25MM的可排放入海。
未经粉碎的废弃食物,
在特殊区域外距岸12海里以上排放。
7.2.3 纸张、碎布、玻璃、金属、瓶子、陶器和类似废弃物,在特殊区域外
距岸12海里以上排放。
7.2.4 经粉碎且直径小于25MM的垃圾,包括纸张、碎布、玻璃等在特殊区
域外距岸3海里以上排放。
特殊区域内禁止排放。
7.2.5 被油或者有毒化学品物质污染的垃圾,必须经严格处理达到排放标准
再排放入海或送往港口接收设施。
8 安全管理记录
8.1 每次垃圾排放作业都应记录在《垃圾记录簿》中,包括垃圾排放入海、
排入接收设施或排入其它船舶。
在排放的当天由大副进行记录并签
字。
《垃圾记录簿》每记完一页都应由船长签字。
8.2 《垃圾记录簿》在船上由大副负责保管,用完后保存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