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昆明市特殊教育提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昆明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5—2017年)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昆政办[2015]124号
【发布部门】昆明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8.17
【实施日期】2015.08.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昆明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
(2015-2017年)的通知
(昆政办〔2015〕1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各直属机构:
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残联拟定的《昆明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5-2017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8月17日
昆明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5-2017年)
(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残联)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4-2016年)》和《昆明市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行动计划》,加快推进我市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大力提升特殊教育水平,确实保障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和少年受教育的权利,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17年,建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支持、通畅便利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初步建立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特融合、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全面普及适龄视力、听力、智力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向学前、高中阶段教育有效延伸,两个阶段毛入学率达到50%以上,其他残疾人受教育会明显增加,残疾人就业能力及水平明显提升。
(二)年度目标
--2015年,启动呈贡、晋宁和市盲哑学校联办特殊教育学校项目(呈贡为项目主体);做好五华区新萌学校“医教结合”实验区试点工作;完成五华、盘龙、宜良、寻
甸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完善五华区新萌学校职业高中部。
--2016年,迁建盘龙区培智学校;西山、官渡各新建一所特殊教育学校,富民与禄劝结对联办1所特殊教育学校(禄劝为项目主体);昆明市盲哑学校、五华区新萌学校增设附属幼儿园,盘龙区培智学校增设附属幼儿园和职业高中部。
--2017年,力争昆明市所有特殊教育学校均开设附属幼儿园,有条件的增设职业高中部。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特殊教育学校建设
各县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