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材料管理规定完整版
项目材料采购管理规定

项目材料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全局各单位的采购管理,建立规范的采购运行机制,保护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工程主要材料的采购均实行招投标制;工程材料的采购活动,均应执行本办法;第三条全局的采购活动应属于企业管理行为;各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只是参与招投标采购的询价等过程,不得私自采购工程项目所需的大宗材料;远离分公司300公里以外的单个工程项目应在分公司或公司的授权下方可组织工程材料的采购工作,其采购活动应执行本办法;第四条局属各单位应成立工程材料采购领导小组,以物质部门为主成立工程材料招投标采购中心,负责工程材料招投标采购全过程的管理;第五条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局有权对局属各单位的采购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第二章招标第六条局属各单位的物质部门应根据由项目经理部编制工程项目所需材料的总体计划制定工程材料招标采购计划,报请工程材料采购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实施;第七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根据目前建筑企业的特点和全局的实际情况,为了明确物资的来源、保证物资的质量,要求各单位的物资采购招标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第八条确定招标的内容、制作标底:招标人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工程对物资的需用情况确定招标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要求等内容,结合对市场的调查情况和项目的资金情况,制作标底,标底内容应包含物资的质量等级、合适的价格、可能的付款情况等内容;第九条邀请参与投标的分供方应为招标人的合格分供方名册中已建立档案的合格分供方,对新近联系的分供方,在经过招标人考察后,认定合格的可邀请参与投标;第十条从符合条件的分供方中选择4-6家确定为邀请投标的分供方,对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附件一第十一条在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同时发出“招标文件”附件二;第三章投标第十二条本办法的投标人是招标人邀请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必须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条件;第十三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投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编制的招投标文件无效;第十四条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第四章开标、评标和中标第十五条招标人应组建物资采购招标评审小组并报公司级物质部门备案;此小组为常设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领导、监督和合同评审;评审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有书记、经营、财务、物质和监察等部门的负责人,可邀请物资使用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与分供方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参加评标;物资采购招标工作的具体实施由物质部门负责;第十六条开标应当在招投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进行,由招标评审小组组长主持,内部开标;第十七条开标时,由评标小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定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开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招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开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案;第十八条评标由招标人组建的物资采购招标评审小组根据评标标准负责进行;评标标准:1、"三证"应齐全,即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产品检测报告,施工项目所在地建筑主管部门要求有产品准用证的应有产品准用证;2、所提供的产品样品经鉴定应符合要求;3、产品应由正规的质量检测机关检测,由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检测机关定点检测的优先考虑;4、产品报价为合理低价,价格最低者优先考虑;5、有定的资金实力,垫资能力大者的优先考虑;6、供货方式、质量保证措施切实可行,售后服务承诺合理;7、为哪些有影响的工程供应过同类产品,近期给招标人有影响的工程供应过同类产品且信誉良好的优先考虑;第十九条业主推荐的供应商也应参与投标,同等条件可予优先考虑;第二十条物资采购招标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小组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违反规定,影响投标结果者,局将给予严肃处理;第二十一条评审小组经过综合评审,确定中标人后,会签“物资采购招标评审会签表”附件三,确认中标结果;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附件四,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第二十二条物质部门应将工程材料的采购价格或中标价与同期的市场信息价对比分析,并登记造册;第五章签订合同与考核第二十三条物质部门根据评审小组会签后的“物资采购招标评审会签表”与中标人签订“物资采购合同”附件五;在合同签字生效前,应由财务、生产、经营、法律等部门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才能在合同上签字盖章;第二十四条由业主指定品牌或分供方,必须要有联系函,若业主口头指定的无书面函件的,由项目经理出具详细的书面报告,并由招投标小组审核后方能采购;第二十五条物质部门应定期对工程项目物质供应的分供方考考核;第二十六条物资部门应建立动态的材料分供方和材料价格的数据库;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02年11月12日起施行;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局工程部负责解释;招标邀请书:公司的在建工程项目需要采购物质,经研究决定采取招标方式选择分供方;经综合比较,鉴于贵单位的信誉,特邀请贵单位参与投标,若有意,请贵单位在接此函后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准备,编制投标书,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我公司指定地点;若有疑问,请及时与我公司联系;联系:联系人:招标人: 公章年月日工程材料采购招标文件我单位因工程施工需要,现欲订购 ,为了保证工程工序的顺利衔接,确保按时、按质、按量供应所需物质,经研究决定,采取招标方式选择分供方;一、工程名称二、建设单位三、承建单位招标人四、工程概况五、所需物资情况六、招标方式邀请招标七、投标须知1、招标人发出招标文件,任何非书面变动通知均无效;若有夸动将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投标人,2、投标文件应整洁,字迹清晰, 并装订成册;投标内容如有涂改、不详和无公章者无效;3、投标人确需对己送达的投标文件进行更正,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用正式函件提出;4、甲方有权不接受任何一家的报价;5、中标人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市场行情与招标人签订物资采购合同;6、投标人应于年月日前将招标文件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年月日在招标人指定地点开标;逾期概不接待;7、招标人指定地点招标地点为:联系人::八、投标文件应包含的内容: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3、该施工项目所在地建筑主管部门颁发的准用证复印件;4、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5、介绍本企业的宣传资料:6、与哪些有影响的单位有过合作,有哪些主要的业绩:7、提供产品样品:8、提供适当的产品报价单:9、对招标人的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有何要求:10、提供详细的联系人、联系地址、:11、详细说明供货方式和期限、质量保证措施和服务承诺;九、投标文件一式二份,不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还;招标人:公章年月日附件三:物资采购招标评审会签表年月日中标通知书:在我单位采购招标中,经过综合评审,贵单位获得此次采购材料的供应权;请贵单位在年月日前派员持本通知书到我单位具体洽谈物资供应的具体细节,签订供需合同;顺祝商祺招标人:年月日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甲方:需方乙方:供方合同编号:号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一、货物的概况、数量、单价及合同额二、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及风险承担:1、交提货时间:2、交提货地点:3、交提货方式按以下第项执行:1卖方交货至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2买方从卖方营业地点自行提货;4、本合同项下的货物由卖方送至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或买方提货后,经买方验收合格,并办理书面验收手续后,该货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转移至买方;三、运输费用承担1、货物的运输及运输费用由承担;2、上车人力及机械资费由承担,运输途中人力及机械资费由承担,下车人力及机械资费由承担;四、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买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1、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按下列第项执行:1卖方有通过国家相关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标准,且其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按卖方企业标准执行;2按国家标准执行标准代号、标准编号及标准名称为;3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标准代号、标准编号及标准名称为;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买方对质量有特殊要求,按如下质量技术要求执行: ;2、卖方对货物的质量保证期限,按下列第项执行:1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质量保证期为 ,从全部货物或最后一批货物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算;2双方约定质量保证期为 ,从全部货物或最后一批货物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算;3、本合同货物总额的 %作为卖方质量保证金,买方在质量保证期满日内支付给卖方;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1、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按以下第项方式执行:1货物由卖方按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标准代号、标准编号及标准名称为;2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买方对包装有特殊要求,按如下约定执行: ;2、包装物的回收按以下第项方式执行:1包装物不回收;2包装物由卖方在交货时自行回收;3其他方式: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1、买方应按验收标准对货物的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2、验收的方法: ;3、买方经验收对卖方货物质量有异议的,可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随时以口头、电传或书面方式向卖方提出;4、其他约定: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按以下第种方式执行:1、双方每月日办理当月结算,买方自办理完结算起日内按当月合格供货总额的 %向卖方支付货款,每年12月日办理当年供货结算,买方自办理结算至日起日内,付至当年合格供货总额的 %,余额扣除质量保证金后在日内付清;2、采取分批交货的,卖方交付该批货物并经买方验收合格之后日内,买方支付该批货物价款总额的 %,全部货物用于的买方工程项目工程完工并经有关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日内,买方付至 %,余款扣除质量保证金后在内付清;3、卖方交付全部货物并经买方验收合格后日内,买方付 %,该货物所用于的买方工程项目完工并经有关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日内,买方付至 %,余款扣除质量保证金后在内付清;4、卖方交付全部货物并经买方验收合格后日内,买方付 %,余款扣除质量保证金后在内付清;5、卖方交付全部货物并经买方验收合格,且该货物所用的买方工程项目 ,工程完工并经有关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日付清;6、其他方式:;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九、双方其它约定事项。
项目工程材料管理制度

项目工程材料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项目工程材料的采购、存储、使用、报废等全过程的管理,保障施工作业顺利进行,经有关部门审批同意,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实施的各类建设项目及改造工程。
二、材料采购管理1.采购计划每季度,项目管理人员应根据工程所需材料的种类和数量制定采购计划,并提交采购部门审批。
2.采购程序采购部门应根据采购计划,经评估后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并进行协商、签订合同等相关事宜。
3.材料验收采购部门负责对到货的材料进行检验,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三、材料入库管理1.入库登记所有入库材料都必须进行登记,记录入库材料的名称、数量、规格、生产厂家、生产日期、验收日期等信息。
2.材料分类摆放采购部门应按照材料类别、规格大小等合理分类管理,并配备专人进行摆放整理,确保材料储存的安全、整洁。
3.库存清点库存管理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库存清点,检查材料的数量、质量、存储情况等,并填写清点记录。
四、材料使用管理1.领用手续施工人员需要使用材料时,应向库管员领取“领用单”,填写材料名称、型号、用途等相关信息,并由领用人签字确认。
2.领用审核工程管理部门应对材料的领用进行审核,确保领用的材料符合工程需要。
3.材料使用工人应按照施工计划规定的材料方式使用领用材料,严禁任何形式的浪费、损耗。
五、材料报废管理1.报废审核材料管理人员应对报废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记录。
2.报废程序报废的材料必须经过严格的程序,销毁前必须经过审批。
3.报废记录对于报废的材料,必须进行记录,包括材料名称、型号、数量、报废原因等信息。
六、其他管理1.比价管理采购部门应及时掌握市场行情和价格变动情况,对比不同供应商的价格,确保材料的价格合理。
2.资料档案管理采购部门应对材料采购、使用、报废等信息进行档案管理,并进行备份,以备不时之需。
七、制度执行本制度由项目管理人员制定并下发,适用于全体工程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要求,最终解释权归项目管理人员所有。
于项目材料管理管理规定 (2)

关于项目材料管理的规定为了加强项目施工现场的材料管理,保证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维护材料供应过程中的良好秩序,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现对项目施工现场的材料管理做如下规定:一、材料需用计划:1.各施工班组、各工程项目需用施工材料,需由技术人员编写材料计划,材料计划必须标明工程项目、施工班组、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材质、适用标准、数量,主材报业主批准,辅材报施工现场负责人批准后,交物资部门一份,作为物资部门备料的依据。
2.物资部门接到属甲供的材料计划后,应积极联系货源,并到业主单位仓库开展调料工作。
3.对于材料计划属于自供部分的,物资负责人须依据已核准的材料计划,核实库存后编制材料采购计划,交由采购员,作为物资采购工作的依据。
4.物资部门在调料或采购中,如发现所涉及的材料与计划要求不符,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技术人员,由技术人员与甲方代表协商是否可用,技术人员应在书面通知上签字认可,方可调料或采购。
5.技术人员应在三日内办清与计划不符而同意使用材料的代用变更手续,材料变更代用单应交物资一份,任何未经同意变更代用的材料严禁调拨或采购。
二、调拨和采购1.材料员在调拨或采购材料时,应对所涉及的材料进行必要的、认真的外观质量检测,如发现质量有问题须向对方说明不能调拨或采购的原因,总之,任何不合格的材料不可调拨或采购。
2.材料员到甲方调拨材料时应按规定开具材料调拨单,材料调拨单须注明工程名称、票据编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材质、适用标准、数量。
3.甲方材料员对调拨单认可发料后,材料员应核实其与调拨单所列诸项是否相符,相符后双方签名即可,并向对方索要材质单或合格证。
4.材料调回后须与保管员共同逐件清点所调物品是否与调拨单相符,如相符即可填写验收单,办理入库验收手续,并将材质单或合格证交与保管员,材料员应协助保管员把所到货物分门别类、堆码上架、整理仓库,保持仓库货物存放整齐卫生。
5.材料员对于所调拨的材料,每月截止到25日应整理汇总编写调料汇总表一式五份,交经理、物资负责人、财务各一份、(根据实际情况如甲方需要可给甲方材料一份)、自存一份。
项目部材料管理管理制度

项目部材料管理管理制度项目部材料管理管理制度1.引言本旨在确立项目部材料管理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和提升材料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项目部材料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项目进度和质量具有重要影响。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有涉及材料管理的工作,包括材料采购、入库、出库、使用和报废等环节。
执行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项目所需材料的及时供应、合理使用和安全保管,以满足项目的进展和质量要求。
2.材料采购管理2.1 采购需求确认2.1.1 项目部根据项目计划和施工进度,确定采购材料的种类、数量和规格,并编制采购需求计划。
2.1.2 采购需求计划需经项目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确认后,提交给采购人员进行采购操作。
2.2 供应商选择2.2.1 项目部采购人员根据采购需求计划,向多个供应商索取报价。
2.2.2 采购人员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评估和比较,并综合供应商的信誉度、交货期、售后服务等因素,确定供应商。
2.3 合同签订和审批2.3.1 采购人员与供应商进行谈判,达成一致后,签订正式采购合同。
2.3.2 采购合同需经项目负责人审批,并在执行阶段进行监督和管理。
3.材料入库管理3.1 入库登记3.1.1 收到采购的材料,项目部仓库人员进行入库登记,包括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3.1.2 入库登记表格须经仓库管理员签字确认,并及时存档。
3.2 材料质量检验3.2.1 项目部质量检验员对材料进行质量检验。
3.2.2 质量检验合格的材料方可入库,不合格的材料需处理退货或重新采购。
4.材料出库管理4.1 出库申请4.1.1 项目部相关部门根据施工需要,填库申请,并提交给仓库管理员。
4.1.2 出库申请须经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后续操作。
4.2 出库审批4.2.1 仓库管理员对出库申请进行审批,并核对申请材料与实际库存是否一致。
4.2.2 审批通过后,仓库管理员将出库材料准备好,并填库记录。
4.3 材料领用4.3.1 经过出库审批的材料,由相关人员携带出库凭证领取。
项目部材料管理制度模板

项目部材料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1. 为加强项目部材料管理,确保材料供应的及时性、准确性和经济性,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有材料的采购、验收、存储、使用和回收等环节。
二、材料采购管理1. 项目部应根据工程进度和材料需求计划,合理制定材料采购计划。
2. 采购部门需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选择信誉良好、价格合理的供应商。
3. 所有采购材料应签订正式的采购合同,并明确材料的规格、数量、质量标准、交付时间等。
三、材料验收管理1. 材料到达项目部后,需由仓库管理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共同进行验收。
2. 验收内容包括材料的规格、数量、外观质量等,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应拒绝接收。
3. 验收合格后,应填写材料验收单,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四、材料存储管理1. 材料应分类存放,标识清楚,确保存储环境符合材料的保管要求。
2. 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库存材料进行盘点,确保账物相符。
3. 对于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应有专门的存储区域和安全措施。
五、材料使用管理1. 项目部应建立材料领用制度,明确领用程序和责任人。
2. 领用材料时,应有领料单,注明领用部门、材料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3. 施工人员应合理使用材料,避免浪费,对材料使用情况进行记录。
六、材料回收与处置1. 项目完工后,应对剩余材料进行清点,分类处理。
2. 可回收利用的材料应妥善保管,用于其他项目或维修工作。
3. 不可回收的材料应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七、监督检查1. 项目部应定期对材料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材料管理制度的个人或部门,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项目部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由项目部提出,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请注意,这只是一个模板,具体内容需要根据项目部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2024年工程项目建筑材料和设备采购、使用管理规定

2024年工程项目建筑材料和设备采购、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2024年工程项目的建筑材料和设备采购、使用管理,确保项目的质量和安全,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2024年所有建筑工程项目的建筑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使用管理。
第三条建筑材料和设备采购、使用应遵循科学、经济、合理、环保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四条建筑材料和设备采购应根据工程需要,进行详细的计划和设计。
采购计划应在项目启动前编制完成,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
第五条建筑材料和设备采购应进行公开招标,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采购结果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审和确定。
第六条采购单位应按照合同要求和工程需求,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第七条采购过程中,应加强对产品质量、技术性能、安全性等方面的把关,确保材料和设备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八条采购单位应建立健全建筑材料和设备供应商库,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确保供应商的信誉和服务质量。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九条建筑材料和设备使用应按照合同要求和工程规划进行。
若有变更,应经有关方面批准并进行相应调整。
第十条在使用过程中,应加强对建筑材料和设备的验收和检测工作,确保其质量和安全。
第十一条建筑材料和设备的存放、保管应有专人负责,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整理和保养。
第十二条对于有质量问题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材料和设备,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修复、更换或报废。
第十三条建筑材料和设备的使用应符合环保要求,遵循节约能源、减少污染的原则。
第十四条建筑材料和设备的报废处理应按照相关环保要求进行,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五条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筑工程项目建筑材料和设备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
第十六条建筑材料和设备供应商在合同履行期间应定期接受建设主管部门的检查和评估,对于不合格的供应商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七条监督检查工作应注重对建筑材料和设备的质量、安全性能的评估,对于存在问题的应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
工程项目的材料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的材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的材料管理工作,保障工程施工质量和进度,现制定本工程项目材料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材料管理工作。
第三条项目部负责具体实施本制度,项目经理为本制度的监督执行人。
第二章材料采购第四条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制定并组织实施材料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应包括材料种类、规格、数量、质量要求、交付时间等内容,经审批后方可实施采购。
第五条项目部在选择供应商时,应充分考虑供应商的信誉度、产品质量、价格以及交货时间等因素,确保所选供应商能够满足项目的需求。
第六条项目部应签订正规的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证采购过程的合法合规。
第七条项目部应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建立供应商台账,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合理调整供应商关系。
第三章材料入库第八条材料入库前应经过验收人员的检查,并确保材料的品质符合相关要求。
第九条每批次入库的材料应有详细的入库记录,包括材料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商等信息。
第十条入库后的材料应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分类、编码并妥善堆放,以确保材料不受损坏或混淆。
第十一条项目部应建立健全的库存管理制度,确保库存材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材料配发第十二条根据施工需要,项目部应合理安排、调配库存材料,确保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配发材料应及时录入使用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材料名称、规格、数量、使用部位等信息。
第十四条配发的材料应由工程班组长进行确认,并签字确认材料的使用情况。
第十五条对工地发生的损耗、报废等情况应及时记录并进行处理,确保材料的合理使用。
第五章材料盘点第十六条定期对库存材料进行盘点,盘点内容应包括材料的种类、库存数量,盘点结果应与库存记录进行核对。
第十七条盘点过程中如发现库存材料有异常,项目部应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并核实库存记录的准确性。
第十八条盘点结果应及时上报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核查并做出处理决定。
项目材料管理管理制度(精选6篇)

项目材料管理管理制度(精选6篇)项目材料管理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企业对项目材料的管理工作,发挥企业整体优势,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减少库存积压和浪费,降低工程项目施工生产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施工项目所需的主要材料和大宗材料应由单位物资部门统一招标采购,按计划供给项目经理部。
第三条施工项目所需的c类材料可由单位授权有项目经理部自行采购;项目经理部就编制采购计划,报单位物资部门批准后按计划采购;第四条工程项目所需的a、b类材料,必须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第五条各项目经理部应设材料组,是项目经理部管理层的组成部分,业务上受分公司、公司物资部门领导;第六条根据工程需要,各项目应配备材料人员1-3人,其材料人员由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和物资部门同项目经理商定,报分公司经理批准。
第七条项目材料人员必须职责分工明确,杜绝一人包揽,严禁采购兼保管。
第三章计划与供应管理第八条项目经理部在开工三天前,应向分公司物资部门提供项目材料需用总体计划。
材料计划应明确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技术要求)、数量及进场时间等,需要及进场时间等,需要加工定做的料具,应附图纸并注明要求。
第九条项目参与询价、定价和采购的签订,提供价格信息和合格分供方,随时了解市场情况,以便分公司物资部门及时确定材料和品种和供应单位。
第十条分公司物资部门根据项目经理部定期编制的项目材料月度计划,保质、保量、按时将材料供应到现场。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业主)供应的材料,::由分公司物资部门与建设单位(业主)签订材料供应办法,并与建设单位(业主)落实材料的选样工作。
第十二条全部材料按实际价格加运杂费计入项目成本,材料进退场及一、二次搬运所发生的人工费、运杂费计入项目成本。
材料回收退库所发生的装卸人工费和运输费由项目组承担。
第十三条发生材料代用的量差(增)由项目承担。
第四章材料的验收和使用保管第十四条进场的材料应进行数量验收和质量检验,作好相应的验收和标识的原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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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材料管理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项目材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企业对项目材料的管理工作,发挥企业整体优势,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减少库存积压和浪费,降低工程项目施工生产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施工项目所需的主要材料和大宗材料应由单位物资部门统一招标采购,按计划供给项目经理部。
第三条施工项目所需的C类材料可由单位授权有项目经理部自行采购;项目经理部就编制采购计划,报单位物资部门批准后按计划采购;
第四条工程项目所需的A、B类材料,必须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
第五条各项目经理部应设材料组,是项目经理部管理层的组成部分,业务上受分公司、公司物资部门领导;
第六条根据工程需要,各项目应配备材料人员1-3人,其材料人员由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和物资部门同项目经理商定,报分公司经理批准。
第七条项目材料人员必须职责分工明确,杜绝一人包揽,严禁采购兼保管。
第三章计划与供应管理
第八条项目经理部在开工三天前,应向分公司物资部门提供“项目材料需用总体计划”。
材料计划应明确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技术要求)、数量及进场时间等,需要及进场时间等,需要加工定做的料具,应附图纸并注明要求。
第九条项目参与询价、定价和采购合同的签订,提供价格信息和合格分供方,随时了解市场情况,以便分公司物资部门及时确定材料和品种和供应单位。
第十条分公司物资部门根据项目经理部定期编制的项目材料月度计划,保质、保量、按时将材料供应到现场。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业主)供应的材料,由分公司物资部门与建设单位(业主)签订材料供应办法,并与建设单位(业主)落实材料的选样工作。
第十二条全部材料按实际价格加运杂费计入项目成本,材料进退场及一、二次搬运所发生的人工费、运杂费计入项目成本。
材料回收退库所发生的装卸人工费和运输费由项目组承担。
第十三条发生材料代用的量差(增)由项目承担。
第四章材料的验收和使用保管
第十四条进场的材料应进行数量验收和质量检验,作好相应的验收和标识的原始记录。
数量验收和质量检验,应符合国家的计量方法和企业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进入现场的材料应有生产厂家的村质证明(包括厂名、品种、出厂日期、出厂编号、试验检验单)和出厂合格证。
要求复检的材料要有取样送检证明报告。
新材料未经试验鉴定,不得用于工程中。
现场配置的材料应经试配,使用前应经认证。
第十六材料的计量设备必须经具有资格的机构定期检验,确保计量所需要的精确度。
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不允许使用。
第十七条对进场的材料发现质量不合格,应做出标识,按公司程序文件规定,挂上“不合格物资”标牌,及时通知分公司物资部门联系解决。
第十八条凡进入项目现场的材料,应根据现场平面布置规划的位置,做到四定位、五五化、四对口。
现场大宗材料须堆放整齐,砂、石成堆、成方、砖成垛,长大件一头齐,要求场地平整,排水良好,道路畅通,进出方便。
第十九条应建立材料使用限额领料制度:
1 由负责施工的工长或施工员,根据施工预算和材料消耗定额或技术部门提供的配合比、翻样单,签发施工任务书和限额领料单。
两单工程量要一致,并于开始用料24小时前将两单送项目材料组。
项目材料组收到后,立即根据单位工程分部分项用料预算进行审核。
审核工程量有无重复或超过预算,审核材料消耗定额有无套错,审核计算有无差错。
审核无误后,送工长或施工员交承担的施工生产班组凭单领料。
2 无限额领料单,材料员有权停止发料,由此影响施工生产应由负责施工的工长或施工员负责。
3 班组用料超过限额数时,材料员有权停止发料,并通知负责施工的工长或施工员查核原因。
属工程量增加的,增补工程量及限额领料数量;属操作浪费的,按有关奖罚规定办理,赔偿手续办好后再补发材料。
4 限额领料单随同施工任务单当月同时结算,已领未用材料要办理假退料手续。
在结算的同时应与班组办理余料退库手续。
5 班组使用材料衽节约有奖、浪费赔偿、奖赔对等的原则,其材料奖按节约材料的20%发给班组,材料浪费
仍以浪费材料的20%扣罚班组。
奖罚节约或浪费的材料单价,按工程当地的定额材料单价计算或按项目与班组的合同单价计算。
6 钢筋按放样料单数量加%的损耗一次承包给钢筋加工车间(班组),达到指标应给予奖励,节约部分五五分成。
第二十条应建立材料使用台帐,记录使用和节超状况。
材料管理人员应对材料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做到工完、料清、场清;建立监督记录;每月按时对材料使用情况进行盘点和料具租赁费的结算,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分析和处理。
第二十一条废料处理
1 废料由项目整理集中后,必须经过材料部门同意或委托项目经理部方可进行处理。
2 废料处理所得收必须按实交财务部门冲销项目成本。
3 任何人不得私自将废料处理所得收入截留使用,否则按贪污公款处理。
第五章统计与核算
第二十二条项目材料组自项目开工到竣工交付验收,应做好各种资料收集整理,装订成册,按月做好统计核算工作。
1 项目承包工程材料消耗表
2 项目承包工程主材预算与消耗对比表
3 项目承包周转料具租赁结算表
4 项目承包周转材料(非租赁)摊销情况表
5、建立材料耗用情况数据库。
第六章奖罚办法
第二十三条项目工程价差降低率按与项目签订横向承包合同的规定执行,公司(分公司)物资部门负责核算。
第二十四条项目经理应同项目材料负责人签订工程目标责任状确保三材节约目标:钢材2%;木材3%;水泥%。
第二十五条每月由分公司物资部门对各项目进行“项目法施工项目分项检查考核”,对于检查达不到95分的,应要求限期整改,并给予批评和罚款。
第二十六条局、公司每年对分公司及项目材料管理进行检查考核,将对做的较好的单位或项目给予表扬,对达不到要求的单位或项目将限期整改,并给予批评和罚款。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02年11月12日起执行,原有关规定与本办法有冲突的地方,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局工程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