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煤厂瓦斯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选煤厂瓦斯管理规定模板

选煤厂瓦斯管理规定模板一、前言为了保障选煤厂生产环境的安全、确保员工人身安全以及防止煤矿事故的发生,有效管理和掌控瓦斯是十分关键的。
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选煤厂瓦斯的管理工作,确保瓦斯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连续性。
二、管理目标1.保障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维护选煤厂生产环境的安全性;2.提高瓦斯管理和监测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做到早发现、早解决;3.建立完善的瓦斯管理责任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力;4.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瓦斯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本领。
三、瓦斯管理责任体系1.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订立瓦斯安全管理政策和标准;–监督选煤厂瓦斯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供应必需的支持和资源。
2.选煤厂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瓦斯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确保瓦斯监测设备的有效运行;–定期组织瓦斯安全培训;–负责瓦斯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员工责任–遵守本规章制度;–乐观参加瓦斯安全培训和演练;–发现瓦斯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搭配瓦斯管理人员执行瓦斯安全措施。
四、瓦斯检测与监测1.安全检测点的设立–确定瓦斯监测点的位置和数量,掩盖选煤厂各个紧要区域;–订立瓦斯监测点的检测频率,确保瓦斯浓度的及时监测。
2.瓦斯监测设备的选用和维护–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瓦斯检测设备;–定期对瓦斯监测设备进行维护和校验,确保准确性;–及时修复或更换显现故障的监测设备。
3.瓦斯浓度报警–确定合理的瓦斯浓度报警阈值,并设定可视化的报警标志;–确保瓦斯浓度超出报警阈值时能够及时发出报警信号;–采取紧急措施,疏散工作人员并进行必需的修复和处理工作。
4.瓦斯浓度检测记录–对全部的瓦斯监测点进行定期检测,并记录检测结果;–存档瓦斯浓度检测记录,备查或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五、瓦斯防治措施1.瓦斯的抽采和通风–配备适合的瓦斯抽采和通风设备,确保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对瓦斯抽采和通风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明确通风风量和抽采量的监测方法和要求,确保其满足安全要求。
瓦斯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瓦斯管理制度范文1、必须配备足够的专职瓦斯检查员,并经过特殊工种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2、瓦斯检查员必须责任心强,熟悉瓦斯通风的基本知识和要求,能熟练使用瓦斯监测仪器。
3、瓦斯检查必须做到“三对口”(瓦斯检查书册、瓦斯牌板、瓦斯班报),“一提前”(提前入井检查瓦斯)。
掘进工作面的检查结果必须经当班班组长签字确认。
4、建立巡回检查计划表检查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制度,检查频次规定如下:(1)高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及其他有人作业工作地点每班检查____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2)低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及其他有人作业的地点,每班至少检查____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3)瓦斯检查工对硐室、巷道冒顶处及有关地点的瓦斯情况都应该进行检查,发现瓦斯超限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5、通风管理部门要根据通风系统划分瓦斯检查区域,确定检查人员,检查线路、检查时间、检查内容、交接班地点、检查方式制定检查计划表。
6、采掘工作面应设检查点为掘进工作面入风、工作面风流、工作面回风。
瓦斯检查工对所负责区域通风设施完好情况、监控断电装置读数都要进行检查、对照。
每班由瓦斯检查工使用光学甲烷检查仪与甲烷传感器显示数据进行对照,并将结果汇报通风部门。
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____小时内对两种设备调校完毕。
7、所有掘进工作面都必须设置瓦斯检查牌板,严禁两个作业点共用一块牌板。
瓦斯牌版必须悬挂在工作地点____米范围内(瓦斯牌版注明工作面名称、瓦斯检查点、瓦斯浓度、检查时间、检查人姓名)。
8、建立瓦斯报表审查制度,班后瓦斯工将井下检查记录报送通风管理部门,由通风管理部门审阅签字。
瓦斯管理制度范文(二)鲁兴煤矿抽放泵站管理制度为加强泵房工作管理,保质保量完成全年抽放量,经矿讨论,特制定本制度,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执行。
(1)泵站司机必须按规定按时上下班,迟到早退发现一次罚____元;(2)实行交接班制度,交班、接班人员必须在记录本上签字,未执行罚____元;上班交班不清,下班有权拒绝接班。
选煤厂瓦斯管理规定模版

选煤厂瓦斯管理规定模版煤矿瓦斯是在采煤过程中产生的极为危险的气体,必须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来防范瓦斯事故的发生。
为此,制定一套全面的煤矿瓦斯管理规定模板非常重要。
下面是一个____字的煤矿瓦斯管理规定模版,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瓦斯管理工作,确保煤矿生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煤矿瓦斯管理条例》等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和矿工。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本规定,加强瓦斯治理和监测工作,做好瓦斯防治工作。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配备专职瓦斯治理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提高瓦斯治理水平。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瓦斯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瓦斯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瓦斯检测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保证设备的工作正常。
第二章瓦斯监测与防治第一节瓦斯监测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瓦斯监测制度,确保监测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有效性。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安装瓦斯传感器等监测设备,并根据需要设置监测点位,全面监测矿井中的瓦斯浓度。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定期对矿井中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测,记录并上报检测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在矿井出口处设置瓦斯报警装置,并确保其正常工作,一旦发生瓦斯浓度超标,及时发出报警信号。
第二节瓦斯防治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瓦斯治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协调,确保瓦斯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降低矿井中的瓦斯浓度,防止瓦斯积聚,防止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当做好通风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确保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保证矿井的通风效果。
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地质勘探和预测工作,对瓦斯突出等地质灾害进行科学预测,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瓦斯防治技术研究,推广先进的瓦斯防治技术和设备,提高瓦斯防治水平。
第三章瓦斯事故应急处理第一节瓦斯事故预防与处理第十六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瓦斯事故预防制度,加强瓦斯事故的宣传教育,提高瓦斯事故的预防意识。
瓦斯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二篇)

瓦斯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瓦斯管理工作,保障瓦斯安全,防止瓦斯事故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瓦斯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科学性、公正性、严格性和有效性原则,依法保护与瓦斯有关的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瓦斯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原则,注重防范措施与事故处理相结合,旨在减少瓦斯事故的发生,并对瓦斯管理工作进行明确和规范。
第四条瓦斯管理工作是企事业单位的基本义务,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瓦斯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管和支持,确保瓦斯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瓦斯管理组织机构第五条在需要瓦斯管理工作的单位和企业中,应设立瓦斯管理组织机构,负责瓦斯管理工作的日常运行和相关事宜处理。
第六条瓦斯管理组织机构应当由专业人员组成,其中至少包括瓦斯管理专家和瓦斯检测人员。
第七条瓦斯管理组织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制定科学、合理的瓦斯管理规章制度;2. 负责瓦斯的检测、监测和分析工作;3. 负责瓦斯事故的应急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4. 组织瓦斯安全培训和宣传工作;5. 建立瓦斯管理档案和数据库,并进行合理利用。
第八条瓦斯管理组织机构应当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瓦斯管理责任制第九条瓦斯管理工作是单位领导责任制的一部分,单位领导应当对本单位的瓦斯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十条单位领导应当确保瓦斯管理组织机构的正常运行,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
第十一条单位领导应当制定瓦斯管理责任分工,明确各岗位人员的责任和权力。
第十二条瓦斯管理责任制应当明确识别和明确责任界定,防止因责任不明确导致的管理漏洞。
第四章瓦斯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三条瓦斯管理组织机构应当对瓦斯的生产、使用和储存过程进行全面监控和管理。
第十四条在瓦斯使用过程中,应当定期进行瓦斯检测,以确保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第十五条瓦斯管理组织机构应制定瓦斯泄漏和事故处理预案,并在发生泄漏或事故时迅速调动应急队伍进行处理。
瓦斯管理制度范本

瓦斯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为了加强瓦斯管理,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瓦斯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矿井下所有作业场所的瓦斯管理工作。
二、瓦斯管理机构及职责1、成立瓦斯管理领导小组,矿长为组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为副组长,通风、安全、生产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瓦斯管理工作的决策、协调和监督。
2、通风部门负责瓦斯监测、通风系统管理、瓦斯排放等具体工作,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瓦斯浓度符合规定。
3、安全部门负责监督瓦斯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4、生产部门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瓦斯管理规定,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三、瓦斯检测与监测1、配备足够数量的瓦斯检测仪器,包括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和光学瓦斯检测仪等,并定期进行校验和维护,确保仪器准确可靠。
2、瓦斯检查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严格按照规定的检查次数和路线进行瓦斯检查。
3、采掘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瓦斯两次,其他地点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瓦斯检查结果必须及时填写在瓦斯检查记录牌和瓦斯检查手册上,并向通风调度汇报。
4、安装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对井下瓦斯浓度、风速、温度等参数进行实时监测。
监测数据要及时分析处理,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
5、瓦斯传感器的安装位置、数量、报警值和断电值必须符合规定,定期进行调校和维护。
四、通风系统管理1、合理设计通风系统,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风量满足生产需要。
2、定期对通风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处理通风设施损坏、通风阻力增大等问题。
3、加强通风设备的管理,保证通风机正常运转,备用通风机能够随时投入使用。
4、严格通风设施的施工质量,通风设施的设置必须符合规定,严禁随意破坏或拆除通风设施。
五、瓦斯排放1、当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措施进行排放。
排放瓦斯前,必须制定专门的排放瓦斯措施,包括排放方法、排放路线、警戒设置等。
采煤工作面及尾巷瓦斯管理规定模版

采煤工作面及尾巷瓦斯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采煤工作面及尾巷的瓦斯管理工作,确保瓦斯安全,保护矿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采煤工作面及尾巷瓦斯管理工作。
第三条瓦斯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准管理、科学技术”的原则。
第四条采煤工作面及尾巷的瓦斯管理责任由矿长负责,具体执行由瓦斯管理专业人员负责。
第五条矿山应建立瓦斯管理制度,确保瓦斯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六条瓦斯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合格方可从事瓦斯管理工作。
第七条矿山应提供必要的设备和资金,以保障瓦斯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矿山应定期检查和维修瓦斯管理设备,确保其正常运作。
第九条采煤工作面及尾巷瓦斯管理应与其他安全管理工作相互配合,共同维护矿山安全。
第十条违反瓦斯管理规定的个人或单位,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章采煤工作面瓦斯管理规定第十一条采煤工作面瓦斯浓度应在0.3%以下,超过0.3%时应采取措施进行排放。
第十二条采煤工作面应配备瓦斯检测设备,确保瓦斯浓度的实时监测。
第十三条采煤工作面应设立瓦斯抽放口,及时将产生的瓦斯抽放出去。
第十四条瓦斯抽放设备应定期维修并保持正常运行,确保瓦斯抽放效果。
第十五条采煤工作面应设置瓦斯抽排管道,及时排放抽放出的瓦斯。
第十六条采煤工作面出矸时应将瓦斯抽放设备调至最高运转,确保瓦斯的有效排放。
第十七条采煤工作面瓦斯抽放设备应定期检测,确保其正常工作。
第十八条采煤工作面瓦斯抽放排气量应根据矿井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九条采煤工作面瓦斯抽放设备应设有防爆装置,确保设备的安全运作。
第二十条采煤工作面瓦斯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维修瓦斯抽放设备,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二十一条采煤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警戒值时,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进行瓦斯处理。
第二十二条采煤工作面发生瓦斯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相应处理和救援。
第三章尾巷瓦斯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尾巷瓦斯浓度应在0.3%以下,超过0.3%时应采取措施进行排放。
瓦斯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瓦斯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瓦斯管理,确保供气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社会单位、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使用瓦斯的相关主体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瓦斯使用方应当定期进行瓦斯设备安全检查,遵守使用规范,确保安全使用。
第四条瓦斯供应方应当加强瓦斯供应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瓦斯供应的稳定和安全。
第五条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拆卸、损坏瓦斯设施。
第二章瓦斯使用管理第六条瓦斯使用方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瓦斯设备,严禁私拉乱接瓦斯管道。
第七条使用方应当定期对炉具、热水器等瓦斯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八条瓦斯使用方应当注意以下事项:线路不得乱拉乱接;不得堆放易燃物;不得私拉乱接电线;高温炉具附近不得堆放有易燃物品。
第九条长期不使用的瓦斯设备应当切断气源,并采取合适的措施进行防护和保养。
第十条瓦斯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专业人员进行维修,维修前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一条在使用瓦斯设备时,发现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物业或相关管理单位。
第十二条瓦斯使用方应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瓦斯安全知识培训,并确保员工熟知瓦斯使用的基本操作和注意事项。
第三章瓦斯供应管理第十三条瓦斯供应方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瓦斯分类分级供应,并向用户提供优质、可靠、稳定的瓦斯供应服务。
第十四条瓦斯供应方应当加强对瓦斯供应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施的安全运行和供气的稳定。
第十五条瓦斯供应方应当定期对瓦斯管道进行检查,确保管道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十六条瓦斯供应方应当建立完善的瓦斯事故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预防和处置的培训和演练。
第十七条瓦斯供应方应当建立健全的瓦斯供应管理制度,确保供气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八条瓦斯供应方应当及时处理用户的投诉和建议,并对用户反馈的问题进行解答和处理。
瓦斯治理规定模板

瓦斯整治规定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企业的瓦斯整治工作,保障员工和设施的安全,提高生产效率,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全部生产矿井和相关生产设施的瓦斯整治工作。
第二章瓦斯整治的基本要求第三条安全管理责任1.公司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要建立瓦斯整治的安全管理责任制,确定岗位责任和任务分工。
2.确保瓦斯整治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技术规范等文件的编制、修订、实施和监督。
3.加强瓦斯整治工作与其他安全生产工作的协调与搭配,形成整体效能。
第四条安全生产培训教育1.公司要加强员工的瓦斯整治知识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确保瓦斯整治工作人员具备相应的操作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明。
3.员工对瓦斯整治工作持证上岗,不得超职责从事与瓦斯整治无关的工作。
第五条瓦斯检测与监控1.确保瓦斯检测仪器设备及时维护和校准,检测仪器精准明确可靠。
2.对矿井进行定期瓦斯检测,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并记录相关数据。
3.在紧要位置设置瓦斯监控设备,及时发现和处理瓦斯超标情况。
第六条瓦斯抽放与通风1.定期检查和维护瓦斯抽放设备,确保正常工作。
2.确保通风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行,保障矿井内空气流通良好。
3.在需要进行特殊作业的区域,确保进行有效的通风调整,保持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第七条瓦斯灭火与爆炸防范1.确保灭火设备的齐全有效,检查并保持灭火器材在有效期内。
2.对存在火源和爆炸不安全的区域进行安全防护,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识。
3.建立紧急避险和逃命通道,确保员工在突发瓦斯祸害时能够及时撤离。
第三章瓦斯整治的工作流程第八条瓦斯整治工作计划1.每年订立瓦斯整治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
2.确保瓦斯整治工作计划与其他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协调全都。
第九条瓦斯整治的实施与监督1.依据瓦斯整治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相关措施,并通过验收、考核等方式进行监督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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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煤厂瓦斯管理规定示范
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选煤厂瓦斯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晋煤瓦发【2014】200号《关于
下发煤炭企业附属洗(选)煤厂瓦斯管理规定的通知》,
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
选煤厂职工在生产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杜绝瓦斯事故发
生,保护国家财产和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提高选煤厂安
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选煤厂必须设置瓦斯防治管理机构,配备适应
工作需要的瓦斯管理人员和装备。
建立、健全各级瓦斯管
理责任制、岗位人员瓦斯防治责任制。
第三条专、兼职瓦检人员必须经集团公司以上部门专
业培训,考试合格,持有国家统一印发的“瓦斯检查员特
种作业操作证”,方允许上岗作业。
第四条选煤厂重点瓦斯区域范围:原煤仓及上下皮带走廊、缓冲仓及上下皮带走廊、产品仓及上下皮带走廊、封闭式储煤场、返煤地道或其它有瓦斯积聚情况的封闭区域。
第五条各区域瓦斯浓度超过设定值时必须及时采取通风应急措施处理;采取措施后仍降不下来,应立即停止除排放瓦斯外的一切生产作业行为,待处理恢复正常后,再继续生产。
第六条本规定适应于集团公司所属各选煤厂。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七条选煤厂成立专门瓦斯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必须覆盖厂内所有存在瓦斯的区域。
选煤厂负责在矿瓦斯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制定瓦斯管理制度以及制度的培训学习和落实工作。
制度中须包括:
厂内瓦斯巡检路线、巡检图表、巡检时间、地点、频次和原煤仓、产品仓、缓冲仓(受煤坑)上下的隅角、通风死角、风机进、出口瓦斯浓度的检测周期等。
第八条选煤厂须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瓦检员,重介车间配备兼职瓦检员,必须保证每班有瓦检员对瓦斯进行检测。
基本职责:
(一)在正常生产作业过程中,按规定的巡检路线、巡检图表以及规定的时间、地点、位置进行瓦斯检查,做到检查、填写、汇报“三对口”。
(二)专职瓦斯检查员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周期内对原煤仓、产品仓、缓冲仓(受煤坑)上下的隅角及通风死角进行为期一周的检测,对风机进行一次进、出口瓦斯浓度检测。
(三)重点瓦斯区实施电火焊作业前和作业中的瓦斯检测工作由专职瓦检员负责,一般瓦斯区实施电火焊作业
前和作业中的瓦斯检测工作由车间兼职瓦检员负责。
(四)发现瓦斯浓度超限,须立即停止除瓦斯风机和监控设施范围以外的其它电气设备运转,及时汇报并协助采取措施降低瓦斯浓度。
同时作好瓦斯超限及设备设施故障记录。
第三章监测监控设备管理
第九条矿相关部门负责选煤厂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所有设备的管理,制定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操作技术规程,按设备检修要求,制定设备定期检修计划,按计划进行检修并做好相关记录,同时做好日常的维护工作。
第十条选煤厂负责按照操作技术规程使用,同时做好设备运行状况记录,并将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矿相关管理部门。
第十一条本规定第四条中界定的重点瓦斯区域必须配置瓦斯传感器、现场显示仪表和通风设施,同时数据能够
实时传输至选煤厂调度室。
第十二条选煤厂的瓦斯传感器要与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联网,并实现数据实时上传。
第十三条通风设施与监测系统实现闭锁关系,各区域、空间瓦斯浓度达到报警临界值时,能够自动开启风机强制排风降低瓦斯浓度同时启动声光报警系统,矿、厂调度室和生产现场要能够同时收到报警信号。
第十四条各区域、空间瓦斯浓度达到危险临界值时,系统必须立即停止20米范围内除瓦斯风机和监控设施以外的其它电气设备同时启动声光报警系统,矿、厂调度室和生产现场要能够同时收到报警信号。
第十五条选煤厂重点瓦斯区所有电器设备必须为防爆型,设备、设施、管路系统防雷、接地良好。
第十六条所有用于瓦斯抽排的通风口、通风设施,任何人、任何单位未经许可严禁随意封堵、停运和毁坏。
瓦斯、风机自动监控系统的电缆、元件及专用电源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移位、拆除、停运和毁坏。
第十七条瓦检仪由矿负责按规定进行充电、发放、收回、保养、维修、校验、报废等管理,选煤厂专、兼职瓦斯检查员,要按矿、厂有关规定,按时到矿瓦检室领换瓦检仪,以保证瓦斯检测的质量,并负责领用后的正确使用和做好检测记录。
第十八条对现场安装的瓦斯探头、风机传感器、电源、电缆以及通风设施,严禁用水冲洗,出现故障要及时进行抢修处理,保证监控排放系统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加强瓦斯区电气设备的管理,防止电气受潮产生短路和电火花等。
第四章通风管理
第二十条所有煤仓上、下除自然通风外,必须有抽出
式机械通风设施和系统。
并能够实现各仓独立控制风量,风门要有明显的开关标识。
第二十一条仓内瓦斯排放所使用的风机必须安装在仓外,严禁安装在仓内、仓口或走廊内。
第二十二条产品仓上下、原煤仓上下、及缓冲仓(受煤坑)上要配备必要的移动风机,用于局部瓦斯积聚、检修等特殊情况时的通风需要。
第二十三条严禁任何人随意封堵排风口、进风口;严禁任何人破坏瓦斯排放管道及设施;严禁任何人随意停止仓上风机运行,当排风设备、设施出现异常时,岗位人员或发现人必须及时汇报厂调度室进行处置。
第二十四条生产或装车时,原煤仓下、产品仓下放煤口的通风闸板应全开,不放煤仓口的通风闸门应全关闭。
缓冲仓(受煤坑)下、原煤仓下、产品仓下通风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时严禁放煤。
第五章应急响应程序
第二十五条矿负责制定完善可行的瓦斯管理应急响应预案同时储备充足有效的应急物资,按规定组织应急演练,选煤厂负责应急预案的培训学习和配合矿参与应急演练以及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各区域、空间瓦斯浓度达到危险临界值时,洗煤厂必须立即停止除瓦斯风机和监控设施范围以外的其它电气设备运转,疏散现场人员,同时上报矿相关部门,由矿管理部门及时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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